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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秦桑虽然不知道那样东西是做什么用的,但是易连恺那种情形下交给她的东西,她不会不贴身收着。”潘健迟声音虽轻微,但是字字句句十分清楚,“你以为是那把银勺子?亏你费尽心机趁她洗澡的时候用调包记换出来,我告诉你,不是!”

  闵红玉并不答话,但是车窗里映进来的昏淡黄线,照着她耳坠上的流苏微微晃动,显然心思紊乱,半信半疑。

  “慕容宸派了独子过江来,慕容沣跟易连恺见面,谈了些什么,说实话,秦桑都并不知道。因为当时楼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可是我确实知道的。”

  闵红玉沉默半晌,方才说道:“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

  潘健迟笑了笑:“你爱信不信,如果你不信我,你就功亏一篑。”他稍停了停,又说道,“其实我也挺好奇,你到底是什么人。是帮易连慎呢?还是帮易连恺?若说是帮易连慎,没道理,若说是帮易连恺,更没道理,这时候偏要巴巴儿跑到西北去。”

  闵红玉突然轻轻一笑,说道:“我谁也不帮,我就是想置易连恺于死地而已。你们公子爷这么有趣的一个人,我可不乐意没亲看到他死,要是他死的时候我不在跟前,岂不少了许多趣味?所以我一定要去西北,看着他死才甘心。”

  潘健迟点了点头:“那我正好跟你一起,这一路上千难万险,说不定还能帮到你。”

  闵红玉轻蔑地一笑,说道:“你能帮到我什么?”

  潘健迟淡淡地说:“兵荒马乱的,再怎么样我都是个男人。这一路上抛头露面的情形很多,你身边有个男人陪着,会方便很多。再说我枪法不错,知道的事情又多,你怎么就觉得我帮不上你呢?”

  闵红玉沉吟片刻,似乎在考虑他说的话,过来好久,才将司机叫上车来,说道:“老杨,开车吧。”

  这辆汽车并没有开会城中宅子里去,而是径直开往西边城墙前,这时候夜已经深了,炮火却渐渐疏下去,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容着一切。这里因为围城的缘故,所以城楼前也屯了重兵,虽然李重年的军队并没有从这个方向进攻。但重重哨卡一层层检查通行证,最后又狐疑地盘问他们半晌,幸得他们两个都是机智过人,对答如流,这才挥手放行。

  出城不远处就是紫明山,在黑茫茫的夜色中,山路蜿蜒起伏。天上无星无月,越发显得这夜色深沉。因为怕引人注目,所以他们关闭了汽车的车灯,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这样行进更为艰难。

  紫明山虽然修建有几幢别墅,但都是夏天避暑的时候才有人居住。山间万籁俱寂,只听汽车轮胎辗过碎石子的路边,发出沙沙的轻响。闵红玉一直闭目养神,走到山路之后,却从手袋里掏出一支西洋小*****,交给潘健迟,说道:“我知道你枪法很好,这个交给你,或许比我自己拿着有用。”

  潘健迟淡淡地笑了一声,接过*****,却问:“你不怕我一枪打死你?”

  闵红玉拿手绢掩口打了个呵欠,说道:“你一肚子定国安邦的大计,都还没来得及施展,怎么会一枪打死我?我一个弱女子,你把我打死了有什么好处?”

  潘健迟掂量了掂量那支*****,握在手中,再不做声。

  天快亮的时候汽车停了下来,闵红玉似乎睡着了,但是车一停她就睁开了眼睛,对潘健迟说道:“下车吧。”两个人下了汽车,司机又打开车后的盖子,拎出两只藤条箱来。闵红玉对司机道:“老杨,你把汽车开回大路上,开着这车,愿意上哪去就上哪里去。这两年你也跟着我办了不少事,现在城里乱了,你也别回城里去了,这车就当给你的安家费。”

  那老杨也不多问,点了点头就上车走了,潘健迟一直看着汽车转过弯路,消失在山路尽头,才问道:“他要是带着人折回来,你打算怎么办?”

  闵红玉嫣然一笑,说道:“符远城中此时水深火热,他带着人折回来干什么?抓你?还是抓我?”

  潘健迟未知可否,闵红玉指了指那两只藤条箱,说:“劳驾,帮我拿着行李。”

  两只藤条箱入手甚沉,潘健迟拎着箱子跟着她往山上走。汽车走了大半夜,他们已经离符远城不知道有多远了。远看只是连绵不断黑影幢幢的山,夜色还未褪去最后一抹深蓝。远处的天空像是淡墨山水的画,湿气氤氲。路边的草上全是白色的霜露,似乎刚刚下过一场雨,而头顶树上有有不知名的鸟儿叫了一声,拍着翅膀飞进了密林深处。

  潘健迟也不问,只跟着闵红玉往前走,她穿着高跟鞋,走在石子路上竟然如履平地。两个人沿着曲折山路一直向前,没一会儿闵红玉突然叫:“快看!”

  潘健迟吓了一跳,下意识就去摸抢,闵红玉却奔到山崖边,爬上一块巨大的山石,远远就伸出双手:“太阳出来了,真美!”

  太阳仿佛就在一瞬间突然从山谷里跳出来,虽然是早春时候,春寒料峭,晨风更是凛冽,但朝阳喷薄而出,山上的树、路边的草,都镀上了淡淡的金色阳光。闵红玉站在晨曦里,就像是一棵小树,她的头发毛茸茸的,仿佛也结着一层金色的霜华,可是草叶上的霜都渐渐地淡了,变成了凝白的露珠。闵红玉在阳光里站了一会儿,忽然回过头来对他说:“这样的好日子,总得要活下去,才能看见,对不对?”

  潘健迟知道她不过是自言自语,所以倒也不必回答她什么。果然闵红玉只是略站了一站,便继续往山上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看她细高的鞋跟踩在碎石上,终于忍不住问:“你要不要换双鞋再走?”

  闵红玉“噗”地一笑,问:“你怎么知道我还带了别的鞋?”

  潘健迟说道:“像你这样的女人,怎么会不带双鞋子就出门。”

  闵红玉回头瞧了他一眼,说道:“像我这样的女人……你这口气,认识我不过几天,倒和我十分熟识似的。”她不再多说,偏又嫣然一笑,对他说:“把箱子拿过来。”

  箱子里头果然有一双平底鞋,闵红玉换上了,又把高跟鞋装在箱子里。潘健迟忍不住语带讥讽:“我以为你带了两箱金条,谁知你带了两箱衣物。”

  闵红玉笑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这样的女人,能不多带几身衣服出门吗?而且西北这时候还冷着呢,我当然要带上大衣靴子什么的。”

  潘健迟道:“西北此去千里之遥,难道你就打算这样一步步走着去?”

  闵红玉道:“走着去太慢了,只怕咱们还没有走到,易连恺就已经被易连慎杀掉了。咱们到山谷里找户人家,换了衣服,再翻过这座山头,就是平江县城。那里有火车去济安,到了济安再换车去镇寒关,就方便了。”

  潘健迟问:“易连恺真的在镇寒关?”

  闵红玉抿嘴一笑,说道:“我说了你也不信,何必再问?”

  山路曲折,看上去极近,其实走起来甚远。他们两个人虽然年轻,但是都不是走惯山路的人,山谷里的几户人家,看上去不过咫尺之遥,但走起来才知道羊肠小路弯弯曲曲,绕来绕去,可望不可即。一直到下午时分,山谷里的人家屋顶上都冒出淡蓝色的烟雾,闵红玉才气喘吁吁地说:“歇一歇吧,看样子天黑前能下刀山谷就不错了。”

  他们坐在一块大石上歇脚,闵红玉这时候才觉得腹饥如火,可是箱子里却没有预备干粮。她心头懊恼,却无可奈何。潘健迟见她绷着脸,似乎十分生气的样子,便问:“饿了吧?”

  “你怎么知道?”

  潘健迟淡淡地说:“因为我也饿了。”

  闵红玉终于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说道:“这可没招了,我只记得带衣服,忘了带干粮。”

  潘健迟见她笑靥如花,心想她怎么如此爱笑,这种情况下竟然还笑得出来。他站起来四下张望了一番,说道:“现在这时候,连野果都没得吃,咱们再饿也得忍住,快点下山走到那村子里去才行。这种时节,狼啊豹子什么的饿了一冬,这时节都出来找吃的,咱们别饿着肚子,倒填了它们的肚子。”

  闵红玉听他这么一说,立即跳起来,一言不发就朝山下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就拐进了小路,这条小路乃是山民砍柴的小径,宽不过盈尺,说是路,也不过是在山石嶙峋间整出略为平坦些的地方,让行人勉强能够下脚。羊肠小道从山顶迤逦而下,两旁的荆棘虽然被砍过,但是仍旧不时地挂住人的头发、衣襟,一边走,一边还有摘刺,一个不留神,就会挂破了衣裳。这样紧赶慢赶又走了差不多三个钟头,眼见天渐渐黑下来,突然听到一阵犬吠。闵红玉本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听到这样一阵狂吠,却忍不住“哎呀”了一声,掉头就跑到潘健迟身后。

  潘健迟的脚步却丝毫没有迟缓,转过几株皂角树,只见一角谷场已经出现在面前,谷场后头就是山石垒的院墙,正是山里常见的农家。剥落了黑漆的木门扣着,一只大黄狗正在门缝里冲着他们俩狂叫,奈何门环上斜扣着一截细棍,虽然锁不了人,狗却在门里头出不来,只能隔门狂叫。这个村子在山坳里,稀稀落落住着七八户人家。大黄狗这么一叫,村里其他的狗都叫起来,此起彼伏吵闹不休。潘健迟怕动静太大,这样的村子,进来了外人自然是很稀罕的,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不能不事事小心。

  他随手拣了块尖石拿在手里,用食指扣住了轻轻一弹,正好从门缝里弹进去,虽然大黄狗正自乱蹦乱跳,但他这一弹准头极佳,石子正正撞在那大黄狗的鼻尖上,只听那狗呜咽一声,软到着竟然伏在了地上。村里其他的狗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吠声渐渐地低了下去。

  闵红玉见他露了这一手,不由得十分诧异:“原来只知道你枪法不错,没想到你竟然还会打狗??”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早就说过,这一路上,你肯定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闵红玉听出他话中微带讥讽之意,却也并不反驳,只是微微一笑。他们进村后不久,就遇上了赶着牛回来的老叟。山间民风淳朴,他们说是走山道迷了方向,错过了打尖的集镇,闵红玉便掏了两块银元出来,说是要买饭吃。那老叟连连摆手,最好见他们十分坚持,便收下了一块银元。将他们引回自家屋子里,叫自家堂客烧水做饭,又忙着从后山竹园里逮出一只芦花鸡,竟然是招待贵客的样子。

  潘健迟从来没到过这样的地方,但是安之若素。山里人家比平原的农户更加殷实,因为山里来的人少,虽然近年来动乱频起,却也甚少有军队会闯到山里来。而且收税赋的官员,也懒得到这荒山野岭里来催逼,所以山里人家只要烧荒垦出几亩薄田,倒也不愁吃喝。这户人家只有老夫妻两个在家里,说是大儿子去山下打犁头了,马上就要把田犁出来。山里寒气重,这时节屋子里还烧着火塘,老叟一边催促老太婆做饭,一边招呼他们在火塘边坐,说:“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走道就是这样,错了宿头,只好投奔人家。我们这山里难得来一个外人,来了就是客。你们别嫌呛人就是了,山里都是烧火塘,没办法啊。”

  潘健迟听他的谈吐,倒不似乡间无知的老农,于是慢慢地询问。原来这老叟还是逊清年间的一个秀才,姓陈,原本在山下住,家中因为一场官司落魄,把山下十几亩水田都卖了,本想寻馆糊口,偏偏运气不好,几个学生教来教去并无一个成才,乡下本就不重读书,有的学生退了学,有的学生生了病,终究逼不得已关了学堂,搬到山里来,烧荒开垦。后来战乱渐起,山里倒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意思,一住也这么多年了。

  “先是闹义和拳,然后闹长毛,后来说长毛子在符远上了岸,拿大炮轰城……总督大人吓得没有法子,换了衣服逃出城……别说总督大人了,谁不怕长毛子啊……我还亲眼见过长毛子,说是修铁路,那个洋人的管事,蓝眼睛黄头发头发和稻草一样,黄得那个金灿灿的!后头还跟个洋兵,那个洋兵竟然是绿眼睛的,骇人哦……最后到底是闹革命党,皇上不当皇上了……”陈老叟拿火钳架着火塘里的木炭,又问他们,“现在外头又闹什么?”

  潘健迟笑了笑,说:“还不是打来打去,这个想当官,那个想发财。”

  陈老叟点了点头,说:“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子,要是都想不当官,都不想发财,也就太平喽!”潘健迟倒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山间,跟这样一位老农说这些话。真实的,白发渔樵江拄上,惯看秋月春风,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老叟从火塘的炭灰里扒出几块烘好的地瓜给他们吃,说:“先垫垫饥,山里没点心,这是自己家里在山上种的粗玩意儿,倒是蛮甜的。”说完就起身去灶间帮老婆子杀鸡。潘健迟受过新式的教育,凡事讲究女士优先,便先让给闵红玉,只想这样看上去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她大约碰都不愿意碰呢。谁知闵红玉道了声谢就接过去了,三下五除二就剥掉皮,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告诉他说:“山里的地瓜是最好吃的,尤其好吃的是这种火塘里烘出来的,我小时候就爱在炭火堆里埋地瓜,可惜每次总吃不上。”

  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我小时候也在山里住。”闵红玉说,“家道还算过得去,穷,也有几亩薄田。我爹娘喜欢我两个弟弟,我心里也没怨气,谁叫他们是男孩子呢?后来到了荒年,山里大旱,泉眼都枯了,连人都没水吃,牲口、田里更顾不上了。委实收不到几颗粮,我爹就叫我舅舅带我出来,折了身价银子,拜了师傅学戏。科班规矩大啊,师傅就是再生父母,打死不论,亲生父母都再不相干的。打小都说我记性好,早年间村子里头闹灶火,我学什么像什么十里八乡的人都说我能有出息。进了班子,师傅教戏文,我一遍就能记住。嗓子也不错,说是祖师爷赏饭吃,要唱,真能唱红了……我还记得第一回登台,师傅说,这一出要是唱好了,你下半辈子也不愁了。”说到这里,她突然淘气地一笑,“你猜猜我第一出戏,唱的是什么?”

  潘健迟摇了摇头:“我可猜不到。”

  “你这个人没趣透顶,怪不得女人都不喜欢你。”闵红玉白了他一眼,“只有秦桑那种傻女人,才把你当宝。”

  潘健迟被她刺了这么一句,也只淡淡一笑,并不辩驳。闵红玉却自顾自说下去:“可是我这辈子都记得呢,第一出戏唱的是《寄扇》。上台之前我的心啊,都跳得快要从嗓眼儿蹦出来了。从后台偷偷那么一看,底下黑压压全是人啊!坐的满满当当的,我看了都直发晕,耳朵里听着那点子,嘁儿锵嘁儿锵嘁儿锵……”她稍稍顿了顿,竟然轻声唱起来,“寒风料峭透冰绡,香炉懒去烧。血痕一缕在眉梢,胭脂红让娇。孤影怯,弱魂飘,春丝命一条。满楼霜月夜迢迢,天明恨不消……”

  这时候天色早已经暗下来,堂屋里头本来就黑,只有火塘里的火光,照在她的脸上,她细声曼吟地唱着,仿佛仍旧处在那座灯火通明的戏台上,唱着她生平第一出戏。那些观众端坐在那里,听着她唱念做打,年轻娇俏的少女,做出种种悲欢离合之态,那是她人生最辉煌的瞬间吧?当山呼雷动的喝彩声响起来,她如痴如醉的模样,就像是微曛,就像是被这火烧红了脸颊,她的眼睛熠熠发着光,像是黑夜里猫儿的眼睛,又黑又亮,倒映着火塘里的簇簇火苗,像是她的眼睛里也燃着一把火,点亮着。

  唱完这几句戏文她就沉默了,将手上冷了的地瓜放进炭火堆里重新烤,潘健迟却忍不住问:“你唱戏唱得好好的,后来怎么又搅进这样的浑水里来?”

  闵红玉“哈”地笑了一声,她笑的声音非常尖,一点也不像她唱戏的声音那样圆滑柔美,她说:“浑水?天下还有人可以不蹚浑水吗?我一介女流,又是个最下九流的戏子,任凭谁都可以来欺负,别说权贵军阀,就算是普通人家,谁见了下九流的女戏子不啐一口唾沫?你以为我愿意蹚浑水吗?我是不得不蹚……我要是不愿意,可连活路都没有了。”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倒是十分之意外,因为毕竟两个人还算是素昧平生,不妨她倒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这样的话,一听便知道是实话。他虽然因为国仇家恨,漂泊多年,在日本留学的时候,更是争着一口气,硬是以军校第一的成绩毕业。胸中大有抱负,只是未曾施展。而且对闵红玉这样的人,一直以来,不免怀了几分轻慢之心。觉得她就是所谓的“交际花”,为人再是轻薄不过,贪图名利富贵,不惜在易氏兄弟间周旋,今天听她一番话,倒是十分出于意表,倒像真是肺腑之言似的。

  停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其实只是单纯地唱戏,也不是养不活自己……”

  “是啊。”闵红玉淡淡地道,“谁叫我心比天高,命却下贱。我不甘心只唱戏,不甘心只做下九流的戏子,哪怕红了,哪怕唱得好,哪怕有人捧,哪怕每个月包银再多,又有什么用?清白人家不会娶我,权贵之家更是视我为玩物。所以我不甘心,我偏不信这个邪,我闯到这名利场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但是哪怕有一线机会我也要试一试,谁说女人就干不了大事?谁说这天下争来争去,就只是男人地分内。花木兰还能代父从军呢,梁红玉还能击鼓抗金呢,我就不信,我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不妨她倒有这样的志气,不由得道:“帝王将相,宁有种乎?”

  闵红玉忽然嫣然一笑,妩媚顿生:“可不是,谁说这天下只有权贵们得份儿,比如潘副官你,哪点比易家那几个公子哥儿差了?易连恺不过生得一个好爹,就算是易继培,当初也是一兵一卒打出来的天下,当年谁能想到他能有裂土封疆的今日。潘先生,要不是你有意中人,我倒是很愿意跟你合作,趁着这天下大乱,好好蹚一蹚这浑水呢。”

  潘健迟道:“这与我有意中人有什么关系?”

  闵红玉悠悠叹了口气,说道:“你有意中人,难免就有所羁绊。行事的时候未免缚手缚脚,顾忌良多。做大事的人,焉能有儿女私情,婆婆妈妈柔情蜜意,迟早会坏事。所以我不能与你共事,你这种人,也成不了大事。”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定然是成不了大事,也无心成所谓大事。对得起民族国家,也就对得起自己了。倒是闵小姐你,真是胸怀大志。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吧。”

  闵红玉“噗”地一笑,倒像他讲了个笑话似的,她见他似乎颇不以为难的样子,便笑吟吟说了句壅南家乡话:“谢谢侬。”

  他们说话之间,那陈老叟已经杀完鸡进来了,先舀水洗了手,又坐下来陪他们说话。潘健迟便向他打听下山的道路。原来他们从山间一路行来,果然走得偏了,这村子离平江县城还有八十多里地。

  “便是骑马赶大车,也得走上一天呢!”陈老叟笑着说,“像你们这样没走惯路的人,只怕走上两三天功夫,也不出奇。”

  闵红玉听说走错了道,不由有几分愁容。那陈老叟又说:“没事,明天叫我儿子陈打赶车送你们,从我们村子里出去,虽然是山路,但一路都能走大车,到了向晚的功夫,就能到县城里。”一时之间又说了几句闲话,饭熟菜热,陈老叟又取出一葫芦包谷酒,与潘健迟对饮。因为潘健迟假称自己姓李,陈老叟斟酒的时候就问:“李家少奶奶要不要也尝一尝?我们这酒是自己的酒曲酿的,倒是不刮喉咙呢。”

  闵红玉听他误会了,也只笑着说:“我不会喝酒,陈老爹请自便吧。”

  一时之间就着热菜下酒,边吃边聊,酒酣耳热的时候陈老叟的儿子可巧回来了,卸下犁头就进来,一看到有客人,尤其还有女客,没说话脸就先红了。陈老叟招呼儿子到火塘边坐,拿了碗筷给他添饭,闵红玉就问:“陈大哥也喝盅酒吧。”越发说得那陈大手足无措。陈老叟原本就有几分醉意,说:“这就是我那大儿子,李家少奶奶唤他一声陈大就行,没得折了他的福!穷人家的孩子没见过世面,也不会说话。他弟弟在镇上跟人家学手艺,倒比他还强些呢。”

  一时酒足饭饱,陈老叟的老婆子便收拾了吃饭的家什,打扫火塘边的地,抱了稻草来垫上,又拿了铺盖出来,说:“屋里头是土坑,冷得很。这火塘暖和,你们别嫌弃。”

  潘健迟素来是能吃苦的,知道山里人地礼数,让客人睡在火塘边是贵客的待法,连声地道谢。他本来还有点担心闵红玉,看她施施然和衣睡下,毫无芥蒂的样子,他想起她说她原是山里人家的孩子,想来也能习惯,于是也和衣睡下了。

  火塘里埋着炭灰,所以倒真不冷。他一路辛苦,更兼重伤初愈,一下子就睡得沉了。一觉直睡到红日高升,山里本来天亮得就晚,潘健迟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可迟了。

  果然拨开衣袖看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光景了,正自懊恼间,忽然门扇“吱呀”一响,正是闵红玉,她却也不进来,探进半个身子说道:“快起来洗把脸,就该赶路了。”

  院子里的瓦缸接的是雨水,上头浮着一直葫芦瓢,他就用那瓢舀水洗脸。缸水极冷,沁骨似的寒气直透到皮肉,水面映着一角屋檐,被他这一搅,倒似浮着冷冷的碎冰。他匆匆洗了一把脸,回头看院子里那陈大早已经拾掇好了大车,牵了骡子来推进车辕里头,方才掸了掸绑腿上的灰。

  潘健迟这才留意到闵红玉也换了一身衣服,青蓝竹布的夹袍,外头还罩了件苹果绿的兔毛短大衣,本来电烫的卷发,也梳成了两条辫子,辫梢规规矩矩系着一对玻璃丝蝴蝶结。这一身打扮,不仅那种风尘之气尽敛,倒还多了几分书卷气,就像是乡间殷实人家进城读书的大小姐,虽然不时髦,可是也不觉得触眼了。

  看陈大套好了车,闵红玉便叫潘健迟把那两只箱子拎到了车上,又招呼他:“走吧。”

  潘健迟好多年不曾坐过这样的大车了,更兼一路皆是碎石子路,颠得人七荤八素,他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这么一颠便隐隐作痛,可是他性情坚韧,一声不吭,更不抱怨什么。难得闵红玉兴致不错,还指着山间的风景问东问西,说是风景,也不过是顺着山涧蜿蜒而下的一道溪水,时隐时现,偶尔间从山石间转折而下,便是一道小小的瀑布,哗哗地映着日头,飞金溅玉。那陈大是个老实人,哪经得她这样问来问去,起先还吭哧吭哧地答两句,后来就变成闵红玉一个人自言自语了。

  一直到中午时分,歇下来打尖。陈大拿了两个煮芋头,一边啃,一边就卸了车,把车辕架在路边一块大石头上,然后牵了骡子去吃草。而闵红玉坐在车辕上,撕着芋头皮,一边吃一边就问潘健迟:“你伤口怎么样?”

  潘健迟不料她能看出来,只说:“死不了。”

  他们在这里歇脚,前后一个人家也看不到。只看到一条碎白的石子路,从山上一直延伸下来,又蜿蜒地爬上另一个山坡去,一折一折,像是人家练书法写的“之”字。只是这书法是小孩子初学,没多少章法似的,只看到一叠一叠的折弯,无穷无尽,曝在这早春的太阳底下。毕竟符州时气暖和,路边的野草虽然经了一冬,也没有枯败的样子。还有几点零零星星的嫩黄,是早开的蒲公英,像是刚付出来的雏鸡鹅黄的嘴,娇嫩的都简直不忍心看,一点半点缀着山石缝里,被午间的风一吹,竟然有点春天的薄醺之意了。

  太阳确实好,天是通彻的蓝,像是洋行里卖的外国羽纱,隐隐透出一种类似玻璃的光泽,上头浮着的云,就是这羽纱上绣的花,又绒又蓬又松又细,丝丝缕缕,连花样都是外国样子,轻而薄,薄而透。不像中国的绣花,总是一团团一蔓蔓,没个分明处。

  他仰着头看天,也不过一会儿功夫,或许只有几秒钟,也或许有三十秒,倒听见闵红玉“哧”地一笑,回头一看她果然笑吟吟看着他,说道:“别担心了,这会儿她只怕都已经过了金州,快到长陡了。”

  潘健迟淡淡地说:“我倒没有想她。”

  闵红玉“嗯”了一声,说道:“我也知道你并没有想她,不过你不想她的时候呢,我非要提醒你一下,叫你想一想她。”

  潘健迟并不搭腔,闵红玉自顾自地说道:“我这个人生来就是个坏人,看到别人高兴呢,我就难过。看到别人难过呢,我就高兴。所以你不想的时候,我偏要提起来,叫你难过一下子,这样子我就高兴了。”

  潘健迟虽然与她相处并不久,但也知道她确实有几分古怪脾气,所以听她这样说,也并不说什么,只不过淡淡一笑。闵红玉却似乎有点不高兴起来似的,说道:“其实我也不是没人可想啊,这样的天气,真叫我想起一个人来呢。”

  潘健迟撕开手中拿的芋头的皮,淡淡地说道:“你能想起的人,想必是个好人。”

  闵红玉却很高兴他终于搭腔似的,笑吟吟地道:“错啦,我认识的人,全是坏蛋呢,就没一个好人。”她稍停了停,又叹了口气,“就连潘先生你,也不能算作是一个好人呢。”

  潘健迟笑了笑,闵红玉说:“不过在我认识的坏人里头,你也算顶不坏的一个了。为人处事,也还是挺爽快的,咱们这一去,不知道有多少艰险,我也没打算落个好下场。不过我最怕的,倒不是死,而是怕生不如死。就怕到了那境况里,还要麻烦潘先生帮我一个忙。”

  她本来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气,潘健迟却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连我这条命都是你救的,你若是有什么吩咐,我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闵红玉叹了口气:“赴汤蹈火倒是不必啦,况且你这命也不是我救的。要不是姚四小姐喜欢你,我便再有能耐,也没办法搞到那张通行证。如果没有那张通行证,说不定我自己也陷在符远城里出不来。所以你倒不用承我的情,我也不用你承情。就是到了真的躲不过那一劫,死我是不怕的,就怕死不了。那时候如果你能帮上我,给我个痛快也就是了。”

  “你是怕就不出易连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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