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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 山风 第29节 送信

    第29节送信

    上一节扯得太远了,还回到邮电所里去。邮递员小蔡的业务当然是每天在外边跑。只要没有刮风下雨,只要不是送一份加急电报,小蔡每一天轮流去一个公社。到了目的地,只去两个地方,一个是公社院,一个是中心小学。在公社院里留下文件和报纸,到学校里留下信件和报纸杂志。这样做,可以把给全公社群众的信件,由各大队在中心小学上学的孩子捎回去,孩子们很乐意干这种邮递员延伸的业务,仿佛受到一种重托,心里充满了使命感。

    小宝一生都会记得,在他上小学四年级时的一天,突然收到了一封在甘肃省兰州市当兵的二舅给他的一封信,这可是学生们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大事儿。一群孩子围着他,羡慕地看着幸福的小宝。他过于激动地用颤抖的手撕开信封,把里边的信纸都给撕烂了。其实,信中只不过寥寥数语:问候了他的妈妈、爹爹以及全家人,勉励他好好学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长大后要像雷锋叔叔那样为人民服务。小宝为此激动了好长一段日子。

    还有一次,丁老师让邮递员小蔡捎走了一个包裹,邮给家里。过了半个多月,他哥哥来到学校,当着老师和学生的面毫不留情地臭骂了他一顿,连饭也没有吃就走了。凡是了解这件事情原因的人,都觉得骂他活该。原来天气转暖以后,丁老师的棉裤棉袄穿不上了,在宿舍里没有地方放,还要拿回家让他妈拆洗。他正在学校积极地闹革命,并且暗恋着春妮,怕耽误了壮丽的革命事业和绚丽的爱情生活,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回家的路上,就采用了邮寄包裹这种简单的办法。小蔡走后,丁老师还自鸣得意,仿着裴多菲口占了一首小诗:

    寄包虽然贵,

    良辰价更高。

    造反和爱情,

    一个不能抛。

    写成以后,反复吟诵,激动地用方块字记在日记本里,用华丽的曲线描上花边,梦想着有一天让春妮看到他的杰作。

    那时候,邮寄包裹要到县城里才能取到。他的家在我们马寨公社北边的一个公社,离我们马寨不过三十多里路。他哥哥接到了他们公社邮电所送达的汇单,高兴得很,以为兄弟寄回了贵重财物。让他嫂子备了干粮,兴冲冲地跑了几十里山路,又顺着公路跑了几十里。山里人进城是傻蛋儿,连东西南北都弄不清楚,他哥逢人便打听邮电局在哪里,终于找到了地方。那时候不兴身份证,取包裹要拿大队开具的证明。他哥不懂这一套,什么也没有带,发包裹的工作人员认死理儿,说什么也不让他取。他哥撸起跑肿了的腿,好说歹说,人家才同意让他到街上刻了私章,盖在收件人的签名处。他哥就这么好不容易才取到了一个鼓囊囊的包裹,急忙拆开一看,原来是这些脏东西,扔了不是,背回去也不是,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因此,他哥哥回家后越想越生气,专程跑来骂他:“你是个响圣人蛋!不愿意回家,写封信,让老子给你来背,也不过一晌的工夫!害得老子跑了两天两夜!”老师们和学生们忍不住好笑,“圣人蛋”丁老师的哥成了他的“老子”。这事情传出去以后,大队文艺宣传队的几个妮儿们没有少打趣他,让丁老师觉得很没有面子,那一首小诗估计不会拿给春妮看。

    当然,到了我讲故事的年代,电话已经延伸到了我们马寨公社,上级的指示,乘载着每秒钟30万公里的电流速度,很快就能传了下来。同古代相比,元叔他们跑腿送信的工作,成了通信网络上的神经末梢。总体上看,信息传递使用的时间比古代节省了许多,基本上实现了朝发夕至。

    送信这种活儿,一点也不费脑筋,只是费鞋。到了天气暖和以后,元叔心疼他妈,又舍不得穿凤姑偷偷地给他精心纳制的桐油油过的圆口鞋,脚上穿的是用河边上一种叫做雷草的茎叶儿编织的“草褂搭儿”,学名“草鞋”,就是当年红军长征时,爬雪山过草地穿的那种鞋子。

    元叔编这种草鞋很内行,下雨天气不上工的时候,他就会在屋里的地上,揳一木桩子,拴上一分四股的麻绳,一端拴在腰间,捻着一绺绺的雷草茎叶,在四条小绳中间穿梭,编织要送信穿的草鞋。他能把雷草绳拧得致密结实,打出的草鞋磁丁丁的,耐看耐穿。后来,凤姑把自己剪衣服剩下的碎布条给了他一些,他能在草中掺入一些布条,草鞋的质量显著改善,不仅耐磨,还能防止磨脚。就是这样,有时正在地里干活时,大队干部按照公社领导安排,突然派他出去到各大队发通知时,他常常来不及换新草鞋,曾经多次出现过打赤脚的情况。

    大队的范围小,通知开会时,元叔只要一个早上,就可以把全大队跑上一遍儿。公社的范围大,方圆二十多里,还要沿山摸岭。通知开会时,大队的几个“四类分子”排的有班次,轮流到附近八个生产大队送信。要是一种用一个信封密封起来的信儿,一般不是通知开会,而是传达一种指示。领导把信封得严严实实的,强调送信人不得拆开看,说是为了保密。其实,这几个“四类分子”都是识字人,到了目的地,如果那里的干部不识字,还得拆开让他们念给干部们听。所以,最先了解上级指示精神的仍然是这几个“四类分子”。

    要是口信儿,那一定是通知各大队干部来公社开会。接到通知的各个大队的干部们,按照预定的时间,提前开路,赶到公社。开完会后,天色晚了,他们提着原来准备好的马灯,或者到马寨亲戚家找来一些沤麻秆,点着麻秆火照亮回家的道路。自从有了手电筒以后,这种情况才有了大幅度的改善,干部们用一条细布筒,把手电筒装进去,一头是死口,一头是束口,用绳子束着,挎在胳肢窝里,方便照路。

    公社领导们经常要开会,送信这种活儿常年不断。“四类分子”们跟大队干部一样,与公社领导们比较熟,他们的熟,与刘庆典支书的熟当然不是一码事儿。送信回来,一般要到公社领导处销号,说一说送达的情况。领导们大多是板着面孔的,“哼”一声表示知道了,他们赶快知趣地走开。只有曹书记这个人比较随和,听了汇报以后,往往还说个“辛苦你了”!或者顺手扔给一根“大舞台”烟卷,以示勉励。这个“四类分子”得到恩赐,感到万分荣幸,人格一下子高大起来,拿着点着了又掐灭的烟卷,向贫下中农社员炫耀:“瞧,这是曹书记给的!”看到这根半截象征权力的烟卷,贫下中农社员的心里马上矮了三分,觉得自己此时的脸面上还不如“四类分子”有光彩。这种反常现象,后来丁老师把它归纳总结起来,成了曹书记阶级立场方面的问题,是“走资派曹××一类修正主义分子”的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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