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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人间四月天》->正文
第二卷 第五章

    (二十二)

    王赓早晨起来,照例洗了个冷水澡。他穿着一条短衬裤从浴室里出来,下半个脸上满是肥皂沫,手上拿着个锃亮的美国货剃刀,走到床边,用手肘轻轻地推着小曼。

    “小曼,醒醒!”

    小曼睁开眼睛朝他看看,又把眼闭上了。她讨厌他。

    “我有话对你说。”

    小曼没有答理他。

    他走到梳妆台前坐下,对着镜子剃一刀,说一句。

    “上海的差使定下来了,三天上任,明天我就走。等那里安排好,我写信回来,你就和娘一起来。”他将剃下来的粘有胡子的泡沫刮进一只雪花膏瓶子里。

    “真的要去上海吗?”小曼揉着眼睛说。

    “是的,真的!”

    “我不想去。”

    “什么理由?”王赓怫然了。

    小曼想了一想。“没有什么理由。”

    “这是什么话?你不是一直念着要到上海去住吗?”

    “现在我不想去了。”

    “好蛮的口气。为什么呢?”

    “不想去就是不想去。”

    “不想去?是舍不得北京,还是……舍不得什么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你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你没有说出来,我怎么知道你的意思?”

    王赓站了起来,面对着小曼说:“我说,你别在那里演戏了,我的大演员!你早就唱黄了腔,念错了词,还以为自己真演得挺不错,等喝彩呢。——这几句话,我本来是不想说的,你逼我说出来了。”

    “你一大清早把我叫醒为的就是欺侮我?”小曼从被子里坐了起来,声音颤抖了。

    “谁欺侮谁了?”他将剃刀“啪”的一声扔在梳妆台上,“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这一段时间以来,是我在受欺侮还是你在受欺侮?”他那刚刚刮干净的腮帮这时显得青白可怖。

    “你,你……”小曼一着急,又受了凉,不停地咳了起来,双颊憋得通红,泪花也涌上来了。

    “我又怎么你啦?做人做事总要凭点良心才好。”他从衣架上取了件外衣披在小曼肩上,又拿起剃刀刮另半个脸。

    小曼平了平气。“我什么地方昧了良心?你又知道了些什么,

    说出来吧,别闪烁其辞。”

    他剃完胡子,走进浴室,洗净了脸,又出来,一面穿衣服,一面说:“那些弄文舞墨的人才闪烁其辞呢。‘又知道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你是我的太太,只知道做妻子的应该守妇道……”

    “你真坏,我以前只知道你凶起来像狼,现在才知道你狡猾起来还像狐狸!”

    “太太,你说得不错。我既是头狼,又是只狐狸。该用武力的时候就用武力,该用计谋的时候就用计谋。武力也好计谋也好,目的一个:战胜对手。这是战争带给我们军人的智慧。”说着话,他已经穿戴整齐了。

    “你不要走,把话讲清楚再走!”小曼瞧着他那刮得精光发青的下巴和一排像个小刷子似的唇须,恨得牙齿痒痒的。

    他最后照了照镜子,戴上眼镜,向门口走去。握住门球,又侧过身子对着小曼说:“讲清楚,你,我,还有他,脸面朝哪儿搁呢?心照不宣是顾全体面的最好办法。走,不但我要走,你也得走。跟我一起走,到上海去。”

    说完话他就开门出去。小曼气得浑身发抖。

    突然他又打开门,探进头来。“太太,当心着凉,你可以拥着被子再睡一会。我让王妈给你炖参汤。身体不舒服,下午可以去看看克利大夫。再见!”

    “坏蛋!”小曼提起枕头向门口掷去。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她倒在床上大哭起来。

    王赓走在楼梯上,他想,今天这样半明半暗点一点也好,她也许会有所收敛,不得不跟自己到上海去。

    一丝笑容将他的嘴歪向一边。

    王妈送参场进来,发现小曼昏倒在床上,人事不知。

    小曼张开眼睛,只看见许多人围在床边,她觉得心跳得好像要窜出喉管,身子热得像浸在火盆里她又闭上眼睛。

    “小曼,不要急,医生马上就要来了。”

    辨不清是谁的声音。耳边隐约听到娘的哭泣声。

    一会儿,老克利先生来了。他坐在床边拉着小曼的手诊脉,又用听诊器听她的心音。屋子里的人满面愁容,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时,她看见胡适也在床边。看见适之就想到志摩,眼泪出来了。

    医生给她打了一针。大家都等着。

    二十几分钟,心跳还是不止,气更喘得透不过来,话一句也说不出。

    朦胧中似乎看见胡适同克利医生轻轻地走到露台上去悄悄细语。

    一全儿,胡适走到床边,把嘴凑到她的耳旁说:“要不要打电报叫志摩回来?”

    她虽然神志有些昏迷,这句话却听得分外清楚。她心里倒慌了起来。“我要死了?”

    见到小曼开了口,大家急着的心都放下了。“不要紧了!”“说话了!”“说话就不要紧了!”

    “小曼!”娘哽咽着要扑向床边,胡适轻轻地向老人摆了摆手,又转身对着小曼笑眯眯地说,“别乱猜。病是不要紧,我怕你想他,所以问你一声。”

    小曼心里虽然是恨不得志摩立即飞回到她的身边,可是思前虑后,还是含着泪对胡适轻轻地摇了摇头。

    克利看她情况一直没有好转,就将她送进了医院。到了医院,用了种种方法才使她的心跳趋于正常。

    她就在医院里静养。

    来看望她的人络绎不绝。王赓也来了,那是在她住院的第二天,坐了十分钟就走了,说是要赶火车去上海。

    胡适天天去看小曼。到了第四天,他见小曼精神较好,就坐在

    床边对她说:“你若是再胡思乱想不把心放开,心跳不能减缓,接连地狂跳一日一夜就要没命了,医生纵有天大的能力也挽不回来了。这样对得起你自己,还是对得起志摩呢?天下的事全凭人力去谋的,你如果未做之前就失去了生命,也就彻底失败了。你养好自己,为了志摩也为了你俩的理想。”他又说:“我已瞒着你于三天前发了一份电报给志摩,说你病重盼归。这几天看你好转了,又去一电,要他安心,暂时毋需急急归来。”

    说完,他拿出上午收到的志摩给第一份去电的复电。小曼接着电报纸,眼泪扑箴而下,就像握住志摩的手和他那焦急万分的心。

    “先生,你太好了,天底下只有你最了解志摩和我了,也只有你最同情我们的事;一切全仰赖你,一切全靠你去周旋了……”

    “不要这样说,”胡适恳切地说:“志摩是个很有才情的诗人,是中国新文学的希望,我们做朋友的都关心他的成长,尤其是我,绝不愿意眼看他被痛苦毁掉。我们对他的帮助不仅止于私人的情谊,我们都在为新文学做一点事。”适之说完站起身来,又嘱咐了几句就去了。

    适之走后,她将志摩的电报括在胸口,眼睛定定地望着这白色的房间、白色的家什器具,她的思绪分成了截然相反的好几条线路:一会儿,她想,她与王赓素无情感,这一点王赓是清楚的,最近父母亲戚似乎都有点同情自己;再努一把力,顿促家人去向王赓提出,也许依他那军人的爽快脾性,一下子就解决问题了……一会儿,她想,王赓是个场面人物,他绝不会容忍自己的妻子被人夺走,用他从军事学校学来的那套六韬三略,一定会把自己活活折磨死……一会儿,她又沉缅于幻想,她与志摩已结为夫妇,双双归隐山林,茅庐竹园,小桥流水,整日整夜饮酒操琴赋诗作画;或者两人结伴远走高飞,去欧洲作寓公,荡舟威尼斯水上,漫游蒂勒黎公园……一会儿,她又仿佛看到自己已经死了,穿着雪白的尸衣,躺着一动不动,志摩跪在灵床边放声恸哭。手中撕扯着他从欧洲寄回来的一百多封蓝信……

    护士推门进来,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二十三)

    小曼的病好了,又能出门听戏、打牌、赴宴了。

    一次在酒宴上,一个朋友忽然说起,他有一个亲戚刚从巴黎回来,说看见徐志摩成天在巴黎夜总会跳舞,并且和一个胖女人同居着。

    小曼一阵昏眩,身子摇晃了一下:抬眼望去,同桌的人每张脸上都有着笑容,各式各样,有的讥讽,有的幸灾乐祸,有的同情,有的怜悯,有的可惜,有的不平……这些笑,又都从他们的脸上剥离下来,成为固定的模样,在桌上,在眼前飞舞着……小曼感到快支持不住了,把眼睛闭上,但马上又张开,强制着心里的痛苦,装出与己无关的轻松样子,跟着别人一起有说有笑。

    她好不容易捱忍到散席,雇了一辆人力车,就回家去。

    在一顿一顿的车子上,她痛苦地咬着手绢,恨不能立刻飞往巴黎去看个究竟。她不相信志摩会是这样的人。“假的,假的,假的!”她在心里重复了一千遍。但是又想,人家是亲眼见到的,这种事岂能凭空臆造?如果真是这样,我还希望什么?我还等什么?

    我还有什么出头的日子?他从欧洲写回来的一封封信,哪一封不是满含至诚的爱?哪一封不是千般的相思?哪一个字、哪一句话,不感动得我热泪直流,百般的愧恨?难道这一切都是幻影,一切都是虚假?

    她心碎了。

    小曼疲惫万分地走进家门,只见一家人正铁板着脸团团围坐在客厅里,气氛很紧张,好像议论着什么命运攸关的大事似的。二

    舅、“三舅正拿着一张纸来回地看,姨们头碰头地在细语。

    见到小曼进门,大家一齐把令人难以捉摸的眼光投向她。

    小曼镇定着自己,走近几步,娘从舅舅手里一把抢过那纸用力向小曼掷去:“你自己去看吧,倒是怎么办?”

    小曼吓了一大跳,以为志摩的来信落在了他们的手里。

    娘又说了一句:“快快决定!”

    她抬起来一看,才知是王赓的来信,叫小曼父母即刻送小曼去上海,如果不愿意去,就永远不要去了。口吻非常严厉,好像长官给下属的命令。

    小文松了一口气;故意冷冷地说:“我道什么大事!原来是这点小事,有什么为难的呢?看把你们吓的!我愿去就去,我不愿去难道还能抢我去不成?”

    娘听了这话立刻变了脸:“哪有这么容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是古话,丈夫到上海做事,妻子呆在北京这算什么夫妻?”

    “本来就不像夫妻。”小曼心里正痛苦着,这时倒豁出去了,不再顾忌什么了。“是你们硬做主意把我嫁给他的,有一个做官的女婿,你们脸上风光!”

    “胡说!”小曼的父亲勃然震怒,猛敲一下桌子,“你平时读的书都到哪里去了,怎么说出这样……这样的话来!”

    小曼最敬重父亲,见他发脾气,就不作声了。

    姨妈走过来,挽住小曼的臂膀。“小曼,王赓对你哪点不好?

    供你用,供你玩;你跳舞、打牌,他从来不管,不能说对你毫无情义吧?听姨劝,去上海吧,噢?”

    另一个姨母也走过来拉住小曼的手:“父母将你嫁给王赓也是为你好,王赓要学问有学问,要地位有地位,姑娘嫁给他,不说福气么,也够体面的了。就是……就是脸生得不太好看……”

    “要那么好看有啥用?找个小白脸能当钱用,当饭吃?”娘又说话了。

    小曼气得两手一挥;“你,你……”

    “我,我怎么?说错你了?给你点面子,不替你抖穿罢了。”娘气呼呼地端起茶杯喝茶。

    “你不给我留面子,你们也没有什么光彩!”

    “小曼,怎么这样对娘说话!”舅舅们齐声喝道。

    “好啊,你不怕丢人,我们还管什么光彩不光彩!谁不知道你迷上了徐志摩,他去了外国,你就魂儿不在身上,痛啊痛的,整天想嫁给他,恨不得找什么借口跟王赓离婚!”

    “就是这样,又怎么呢?”娘点穿了志摩的名字,小曼反而胆大了,“徐志摩是土匪还是蟊贼?我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论到这里,小曼不禁触动衷肠,声泪俱下了。

    “志摩这孩子么,确实不错,我也是喜欢的,许多方面是胜过了王赓,”父亲叹一口气,语调软和下来了,“可是,木已成舟,又何苦自寻烦恼,弄得全家难堪呢。”

    舅父、姨母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有的说,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是在国外自作主张,他父亲至今还没有承认呢;有的说,王赓是不会同意离婚的,脾气发起来,只怕会拔枪要了志摩的命;有的说,徐志摩靠写文章译书赚钱,真娶了小曼,怕还供养不起呢……

    每句话都像刺样刺痛着小曼的心,她气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突然,一个十岁模样的小女孩从小曼娘背后转出,快步跑到小曼跟前,抱住了她。“姑姑,姑姑,我怕,我怕!”

    这是自幼生活在小曼身边的堂侄女宗麟,小曼很疼爱她。

    “别怕,麟儿,”小曼摸着她的头,“他们吃不掉姑姑。”

    “吃掉你?瞧你那副张牙舞爪的模样,长辈都恐怕要给你吃掉了呢。”小曼娘说。

    “娘,你要我怎么样?”

    “我要你一礼拜内去上海。”

    “不去呢?”

    “不去也得去。”她很响地拍了一下拍子。

    “那我就死给你看。”小曼一字一顿地说。

    客厅里静默了一会。大家都被小曼的话吓住了。

    还是娘先开腔:“好的,要死大家一起死!你们去拿绳子和刀来,我们陆家的人全陪她一起死,我们成全她!”

    “我去死!”小曼放开群儿的手,转身就朝门外跑。宗麟紧紧抓住她的旗袍不放,小曼用力一挣,旗袍撕破了,宗麟跌倒在地上,小曼不顾一切地直往屋外冲。

    “放开她,放开她,让她去死,我不要再看见她!”

    小曼也不知哪来的气力和胆量,拼命向暗处奔去,她没有目的不辨方向地在大街小巷乱跑,衣服是破的,头发是散的;她真想找一个僻静所在去上吊,一死百了,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烦了。

    可是,就这样与志摩永诀了?如果志摩并未变心,他一旦知道自己的死讯,那又会发生怎样的惨景?她不忍想下去了……

    “你怕死吗?你怕活吗?活比死难得多!”志摩在她耳畔说道。

    是啊,现在,自己怕的不是死,却是活。活的确比死难得多。

    再怎么难,也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至少等志摩回来,与他诀别再死。

    她发现前面亮着灯的地方是邮政总局,不知不觉走了进去。

    一个窗口开着:通夜办理电报业务。她打了个电报给志摩:“你如果还想见我一面,请速回。”

    走出邮政局,小曼头一晕,腿一软,“咕步”一声摔倒在地,什么也不知道了……

    小曼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了两三天。

    母亲看见女儿这个模样,心也软了,急忙请来医生,同时写信给王赓,告诉他小曼病了,等稍愈后再议赴沪日期。家人悉心护理调养小曼,再也不提南下的事。

    小曼倒有了暂时的清静,但是她清楚,这只是短暂的平静,更大的风浪还在后面。

    她强打精神,坐到书桌前,打开日记本,写下这个本子上的最后一篇:

    摩!我今天与你永诀了。我开始写这本日记的时候,

    本预备从暗室走到光明,从忧愁里变出欢乐,一直地往前

    走,永远地写下去,将来到了你我的天下时,我们还可以合

    写你我的快乐,到头发白了拿出来看,当故事讲,多美满的

    理想!现在完了,一切全完了,我的前程又叫乌云盖住,黑

    暗暗的不见一点星光。

    我这时候的。心真是碎得一片片地往下落呢!落一片痛

    一阵,痛得我连笔都快拿不住了。我好怨!我怨命,我不怨

    别人。自从有了知觉,我从没有得过片刻的欢乐,这几年来

    一直是忧优闷闷地过日子,只有你我相识后,你教会了我什

    么叫爱情,可恼现在连那片刻的幸福都也没福再享受了。

    好了,一切不谈了,我今后也不再写什么日记,也不再提笔

    了。

    你我的一段情缘,只好到此为止了,此后我的行止你也

    不要问,也不要打听,你只要记住那随着别人走的是一个没

    有灵魂的人。我的灵魂还是跟着你的,你也不要灰心,不要

    骂我无情,你只来回地拿我的处境想一想,你就一定会同情

    我的,你也一定可以想象我现在心头的苦也许更比你重三

    分呢!

    摩,我要停笔了,我不能再写下去了;虽然我恨不得永

    远地写下去,因为我一拿笔就好像有你在边儿上似的……

    我只有权力地加速往前跑;走最近的路程最快的路程往老

    家去吧,我觉得一个人要毁灭自己是极容易办得到的。我

    本来早存此念了;一直到见着你才放弃。现在又回到从前

    一般的境地去了。

    我走了……不过——你不要难过,只要记住,走的不是

    我,我还是日夜地在你心边呢!我只走一个人,一颗热腾的

    心还留在此地等着你,等着你回来将它带去呢!

    (二十四)

    志摩又回到伦敦。

    在剑桥小住,与英国文化界朋友欢聚畅谈。思厚之专程从达廷顿在赶来相唔。

    就在这时,志摩收到小曼七月十四日夜在邮政总局拍出的催归电报。在意大利时,胡适曾来一电,说小曼病重,住入协和医院。

    志摩忧心如焚,接连打回两个电报。胡又来电报,说平安无事,弄得志摩坐卧不宁。现在接到小曼自己的电报,他不禁胡思乱想起来,怎么也没法再在欧洲呆下去了。他打了个电报向泰戈尔道歉,即刻准备动身回国了。

    回国前有两个愿望必须实现:重唔罗素,拜识哈代。

    在车厢里闷了几个钟点,总算到了康华尔。志摩刚刚步出潘让市火车站就看到了罗素:他站在一辆破旧的汽车前拼命向志摩挥手。草帽是破得开了花的,上装就像狄更斯描述大卫·高柏菲尔从伦敦逃出去在半路上遇到的那家旧货铺里买来的;领带扭曲、短小,像一根稻草似地荡在胸前,皮鞋,厚、大、破。嘴里叼着一只紫酱色的烟斗,很难分清他的肤色比这烟斗是深一些还是浅一些。

    一双眼睛敏锐、光亮——也就是凭着这双眼睛,志摩才没有把他当做一个乡巴佬而认出他是两年多不见的、法朗士称之为“英语世界里最伟大的一个智者”的哲学家贝特兰·罗素。

    这辆破车开得很慢很慢,巅簸得却是够呛。罗素住在潘让市外九英里沿海设无线电台处的一个小村落。沿途除了峥嵘的红岩和汹涌的波涛,就是一大片荒凉的草地,草地里踱行着好几只庞大的牧牛。它们看见汽车过来,抬起头吼叫几声,又低下头去吃草了。

    在车上,志摩简扼地对罗素说了自己这两年的生活状况,罗素认真地听着,没有作声,一口一口地吸着烟斗。

    “这就是我的家。”他拿出嘴里的烟斗朝前面指了指。

    一所浅灰色方形的三层楼房,有矮墙围着。

    一个赤脚披着浴巾的女人,笑吟吟地倚在门上。她的皮肤晒得比罗素还要黑。她就是《哈哀贝希亚》一书的作者、罗素的夫人布莱克女士。

    “这是我们的一对小宝贝。他叫约翰,有个中国名字叫金铃——贝特兰最喜欢你们中国的宝塔,尤其是檐角上的铃挡,在风中摇荡,会发出好听的声音——今年四岁;小姑娘叫凯弟,还不满三岁。”罗素夫人一进屋就将他们的儿子和女儿介绍给志摩。

    小男孩和小姑娘都走上前来与志摩握手。摩志想起,他在英国读书时,正值这个男孩满月;他还特地在剑桥搞了庆祝活动,代罗素发了红蛋。凯弟笑着退回到妈妈身边,约翰拉住志摩的手说:

    “我知道你从哪儿来,乘什么样的火车。”

    “金铃,先让徐先生休息一下,以后再谈你的火车路线,好吗?”

    志摩在罗素家歇宿。晚餐后,志摩呷着咖啡,听罗素谈话。罗素的睿智的语言就像中国元宵节放的焰火,眩目的神奇,不可思议地在半空里迸射,一胎孕一胎的”令他讶异,令他欣喜。志摩最爱听的是罗素对教育孩子的见解。不知怎地,彼得死后,从那一刻起,志摩对一切有关孩子的问题分外感兴趣,觉得有意义。

    罗素说,他搬迁到英国最南端这个荒僻的地方来住,一则是为

    了静心写书,二则,更重要的,是为了照管两个小孩子的德育。

    每天早上早饭以后,保姆领着约翰和凯弟到屋子后面的草地上玩耍,骑木马、弄玩具熊,看花、奔路;这时候,罗素夫妇尽可能停下工作来参与他们的游戏。志摩在这两天里,也加入了这个行列。

    罗素抓住儿子的一双小手,将他提起来,一高一低地打旋,嘴里还唱着古老的儿歌:“我们到桑园里去,我们到桑园里去。”儿子咯咯地笑个不停。

    三岁的凯弟蹒跚地跑了过来。“我要骑马,我要骑马!”

    于是,爸爸成了马头,妈妈做马尾巴,两个孩子夹在中间做马身子,得得儿跑,得得儿跑,绕着草地。志摩和保姆在旁挥手吆喝着,跑啊跑,罗素喘气了,脚下一绊,乘势倒了下去。马,身首分离了,四个人滚在草地上,搂做一团。

    志摩看着这一幅欢乐的图景,一股热流从心头升起又弥漫全身,然面在这股热流中又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罗素及其夫人对儿女教育的高度重视和真知灼见,使志摩感慨无穷。他为现时中国多数儿童受着家长的封建、迷信、无知的溺爱与管柬遂至长成“蟠蟠老成,尸居余气;翩翩少年,弱不禁风”的样子而感到悲哀。他想到,教育,是有造就品格的力量的,而学龄前的教育对于养成健全的品格尤为重要;这也是革命的涵义之一种——革除人类已成乃至防范末成的劣根性,指望实现一个合理群体生活的将来……

    (二十五)

    一个晴和的下午。三点稍过,志摩站在道赛司德的托马斯·哈代亲手建造的如今已上了年纪的房屋前,拉响了门铃。

    一阵狗叫声后,裹着白纱头巾的年轻女仆开门探出头来,见是个陌生人,开口便说:“哈代先生从不见客。”

    志摩赶紧递上狄更生的亲笔信,她进去了一会,出来说:“哈代先生愿意见你。”

    志摩站在客厅里看着墙上雪莱的画像。过了好久,哈代推门进来了。

    一个刚过五尺的秃顶矮老头,穿着短裤便衣。志摩还未开口,他一把拉住志摩坐下。“坐,坐。”接着就用急促而断续的语调与干涩而苍老的口音连珠似地问道:“你是从剑桥来的?”“狄更生是你的朋友?”“他好?”“你译我的诗?”“你也写诗?”“你们中国诗用韵不用?”

    他们谈诗。诗,将两个人心里的情愫、性灵像蚕丝一样抽出来交织在一起,成了闪光的语言。

    志摩一面说话一面注视着哈代这张耐人寻味的脸;它的上半部,秃秃的闪光的前额,半圈短发,看了觉得有趣,正如一个孩子的头,使人感觉一种天真的意味;但愈往下愈丑陋,愈使人觉得难受。他那皱纹驳杂的脸使人想起一切古老的岩石,经过雷电的轰击,风雷的侵凌,霜露的剥蚀,苔藓的沾染,虫鸟的雕蛀,时间与空间的变幻,都在这上面遗留着痕迹……

    这张脸上有着这位伟大诗人、小说家深沉的悲现主义的全部印记。

    哈代发现志摩在注意他的脸,他霍地站了起来。“你喜欢我的这首诗吗?”他用纯粹的苏格兰语朗诵起他的《倦旅》来:

    我的面前是平原,

    平原上是路。

    看,多辽阔的田野,

    多遥远的路!

    经过了一个山头,

    又来一个,路

    爬前去,想再没有

    山头来拦路?

    经过了第二个,啊!

    又是一个,路

    还得要向前方爬——

    细的白的路?

    再爬青天不准许,

    又拦不住,路

    又从山背转下去。

    看,永远是路!

    哈代闭上嘴,紧紧盯住志摩看。志摩刚想说话,他突然转了话题:“你们的文字是怎么一回事?难极了,不是?为什么你们不丢了它,改用英文或法文?”

    要我们丢掉几千年沿用、演变、日臻完美的文字!这话吓住了志摩,也伤了他的民族自尊心。他不管什么哈代不哈代了。

    志摩激烈地反驳他的意见。两人辩论了许久,最后,老哈代在年轻的中国诗人面前不好不承认自己的说法是荒谬的。

    这时,哈代的爱犬,梅雪又出来了,它咻咻地爬在志摩身上乱抓乱挠。哈代见志摩那无可奈何的样子,就站起来呼开狗。说,到园里去走去吧。志摩懂得这是送客的意思。

    他们一起走出门绕到屋子的左侧去看花。梅雪摇着尾巴汪汪而随。

    “尊敬的哈代先生,我远道而来,您可以给我一点小纪念品吗?”

    哈代回头看到志摩头颈上挂着的照相机,赶紧向旁边躲开,双手乱摇,口里急急地说:“我不爱照相,有一次来了个美国记者给我添了不少麻烦,从此我不让人照相,而且——我也不给你写什么字。”他突然大声地加上一句。

    他加快了脚步,弯弓着背,双腿外拐,一摆一摆地走着,似乎害怕志摩要强迫他做什么事。

    “来,到这儿来!这儿有花,我采两朵花给你做纪念,好不好?”他地下身去在花坛里来了一朵红的一朵白的石竹花送给志摩。“你插在衣襟上吧。你现在赶六点钟的车刚好,原谅我不陪你了,再会,再会,来,来,梅雪,梅雪……”老人扬扬手,转过身子径自进门去了。

    志摩擎着两朵花呆呆地站在园子里——老哈代连一杯茶也没有请他喝”。

    五个小时后,志摩站在哀脱刹脱教堂的门前思索着。那个头秃秃的背弯弯的腿屈屈的怪老头,就是哈代吗?

    边上是自己的影子。

    启程回国前夕,志摩借了一辆自行车,沿着三年前每日必经的那条道路飞快地踏着,赶往沙士顿。

    车轮在细砂路上发出“沙沙”的磨擦声。

    车轮的磨擦声唤起了志摩沉睡在记忆里的全部意识、情绪、感觉……他又是剑桥的学生了。岁月、人事带给他的忧烦、苦恼、颓丧全都扔到车轮后面,与灰尘一起消失了。

    车子在老约翰的小店前停下。

    “一包纸烟。”志摩故意把头低着。

    老约翰正在算帐,听见叫声,随手摸了一包香烟放到玻璃柜上。

    “有没有我的紫色的信啊?”

    老约翰抬起头,愣了一会,他的眼睛发亮了。“啊——徐先生!”他赶紧走出店外伸出双臂抱住志摩,“你又回来了!我不是在做梦吧。”

    约翰头发全白了,皱纹多得布满了整个的脸,只有眼睛还是那样的慈祥,闪烁着幽默的光泽。

    “这次,我来欧洲旅行,明天就要动身回国了,不来一次沙士顿,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心里感到空虚。我说什么也要来看一看,我忘不了我的老约翰,这儿的地方,这儿的人!”

    “是啊,你们东方人最讲情义。说到缺少点什么,我这里——”他点点自己的心口,眼中已喻着泪花,“才缺少点什么。你走了,我一直惦记着你。以前我每天早晨看见你骑车过去,黄昏时又骑车回来,不管买不买烟,取不取信,你总要停下来和我聊几句。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像你这样和善、漂亮、有吸引力的年轻人。你仿佛是我寂寞晚年里的一盏明灯……”

    志摩感动了。“过几年我再来,一定在沙士顿住一阵子。”

    “过几年,”老人忧伤地摇摇头,“老约翰也已经不在了——”

    “史密斯先生和太太好吗?”志摩赶紧将话岔开。

    “感谢上帝,史密斯太太还是那么迷人;史密斯先生像我一样,也衰老了,他的小号声,一天比一天低沉了。”

    “我去看看他们。约翰先生,你保重!”志摩推起车子离开老约翰的店。

    “你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一定会和我一样高兴!感谢上帝啊!”

    拐了弯,那座有着大露台的灰色屋子就出现在志摩的面前了。

    志摩在这所屋子周围转了几圈,一种回忆勾起的依恋,使他心跳加速了。过了一会,他才推开门,径直走了进去。

    史密斯太太听见门口有响动,拿着一个平底锅子,伸头探脑地走了出来。她一看见志摩,一下子倒退几步,把手举到嘴边,铁锅砰然坠地,过了一会,她猛然扑上前去,噙着满眶热泪,用尽全身力气紧紧抱住志摩,尖声喊叫:“史密斯!史密斯!快来啊,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还以为太太把滚油泼洒在身上,或者是厨房失火了,立刻像一个仗义行侠的武士似地手执水壶冲了出来,一见到志摩,他情不自禁地扔掉水壶,抢着上来与他抱吻。史密斯先生的板烟味,史密斯太太的香水味,都留在志摩的两颊上。

    志摩在这里吃了午饭,他重新品尝到了史密斯太太的美味的烤仔鸡、奶油蘑菇汤,当然不忘奉上一连串热烈的赞语,直把史密斯太太乐得手舞足蹈,大声呼唤:“可爱的孩子,我的宝贝!”

    他们问起幼仪,志摩讲了她的近况,只是没提小彼得的事。

    史密斯太太拉住志摩说:“你们走后,那几间房子就不出租了。

    我和史密斯先生断定:再也不会有你们这样好的房客了!你什么时候再到英国来,随时来住。它永远是你的英国家。”

    史密斯先生笔直地站着,尽量让身躯挺得像皇家仪仗队员那样的英武;他的太太每说一句,他就赶紧添上:“是的,真是这样!”最后,他略带腼腆地问:“你……是不是很想再听一曲我的小号?”

    史密斯太太连忙说:“亲爱的,今天别吹,求求你!”

    “如果徐先生很想听一听呢?”史密斯先生侧着头,万分踌躇,“你说呢,徐先生?”

    志摩笑笑,不便谢绝。

    史密斯先生要去拿他那金光灿灿的喇叭了。

    史密斯太太一把拉住他。“今天别吹了。你一吹,那个学校的学生们就又要到操场上去集合了。”

    “这倒也是的,”史密斯先生万分惋惜、万分歉疚地对志摩说,“我只好剥夺你这千载难逢的权利了。”

    “徐先生不会介意的,是吗?”史密斯太太说。

    志摩笑着说:“虽然极为遗憾,但为了小学生们不受干扰,只好放弃这次享受的机会了。”

    志摩深深感到人间真情的可贵,他仿佛读了一首最动人的诗,受着极大的美感的震动。他留恋着每一分钟。最后,不得不依依不舍地与老夫妇告别。

    两位老人站在台阶上频频挥手,史密斯太太撩起裙幅擦着眼泪。

    自行车踏出没多远,志摩忽然听见了史密斯先生的小号声,情越地响在空中。他忍不住拨转车把,绕回到望得见露台的地方,只见史密斯先生庄严地引颈吹奏着,风吹乱了他的白发,他屹立不动,活像是人类正直、善良的化身。志摩的热泪又流下来了。

    (二十六)

    一路风尘,志摩回到北京。

    但是,他只是在朋友的聚会上见过小曼两次,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还是靠胡适的帮助,才安排他俩在偏僻的陶然亭单独见了一次面。

    西风吹枯了花朵,吹黄了树叶,也吹瘦了鸟雀。

    陶然亭几乎没有游人,荒凉一片。

    志摩和小曼两人坐在一条石凳上。

    “亏你会信听这种鬼话,我,徐志摩,在巴黎和一个胖女人同居!我不怪造谣的人,我怪你,你太不了解我,太不信任我了。我去欧洲总共四个多月,就写给你一百多封信,每一封信都按照西方人的习惯用蓝信纸,表示情爱。在欧洲,我胃口一直不好,到哪儿都心不在焉,连幼仪都笑我说:‘你到欧洲来只带来一双腿,嘴和心都留在北京了!’你竟然还会怀疑我对你不忠诚,真太使我生气了,小曼。”

    “你我相隔万里,我见不到你的人,听不到你的声音,人家又说得活灵活现,叫我拿什么来证实它是假的?何况,巴黎又是那么个孟浪的地方。你生气,我才生气呢。”小曼噘起嘴,两只手将一条志摩从欧洲带给她的漂亮的绸帕绞来统去。

    “好,算了,我们两人都不要生气。好不容易见次面哪来这么多的气。再说,你嫉妒,说明你确实爱我,嫉妒愈深爱得愈深。如果你听到我同别的女人同居,一笑了之,那才糟呢,你说是吗?”

    “贫嘴。”小曼“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刚才听你叙说你和你娘大吵的情况,真痛快,我的小龙终于站起来了,敢于同娘,同礼教的代表顶嘴了。”

    “你别幸灾乐祸。人家差一点上吊。”

    “你不会去死的。我不在你身边,我们还没有吻别,你怎么能一个人去死呢,要死也得让我先死,你看见我死了……”

    “够啦,够啦,别死啊死的,说点别的好不好?”小曼拿起手帕去捂他的嘴。

    志摩将小曼的手握在手里:“那我们就讲生。生比死更复杂。

    死路只有一条,生路却是无数条地摆在我们面前,看我们怎样去走。曼,你现在就站在十字路口,看你选择了。一边是苟且无聊的偷生,一边是认真严肃的生活;一边是势利肮脏的社会,一边是高尚光荣的恋爱;一边是封建专制的家庭,一边是海阔天空的人生;一边是你的种种坏习性,五大姑七大姨,杂类朋友,一边是我与你的理想,诗与爱的圣洁生活。”

    “不是我不懂选择,不愿选择,实在是我没有这个力量。”

    “你从我这儿得到的力量还少吗?从我们的朋友那里得到的勉励还少吗?现在我回到了你的身边,你该勇敢果断起来了。”

    “嗯,我一定选择,快快投入你的怀抱。”小曼倒入了志摩的怀里。

    “有你在我的身边,哪怕几秒钟,我心头的忧愁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曼,你得抽空给我写一点,不论多少,抱着你的思想与抱着你温柔的身体,同样是我这辈子无上的快乐。”他温柔地抚理着她的秀发。

    “我写不好嘛。”

    “对了,我忘记告诉你,前几天我把你写的东西给适之看了,他说:‘小曼的文笔已经有了散文大家徐志摩的神韵了,了不起,真了不起!”’

    “不行,你将我写的东西随便给人看,以后不写了,不写了。”

    “适之,你也把他当外人?”

    “适之也不行,我是写给你一个人看的,万一传出去,教我羞不羞?”

    “好,以后任何人都不给看,我一个人欣赏。”

    “还是不写。”她“咯咯“地笑个不停。

    “你真玲珑,你真活泼,你真像一条小龙。眉!”

    “你叫我什么?”她霍地坐了起来,皱着眉说。

    “我叫你眉,这是我新给你取的名字。就是你现在皱起来的那个‘眉’,喜欢吗?”

    “眉,”她似乎在细细地品味,“我喜欢。黛玉不是叫颦儿么。”

    “我回来看了你的日记,很感动。我也要为你写一部,准备取名:《爱眉小札》。我买了一只玲球坚实的小箱,专门放你我的信扎,算是我们定情的一个纪念,等我们结婚时,放在礼堂中央。”

    “别臭美了,摩。你看我这件新做的蓝布旗袍好看吗?”小曼将旗袍拉拉挺,叫志摩看。

    “好看。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你穿上蓝布旗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殊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得不可名状的欢喜。

    朴素是美的最高境界。你穿着华丽时当然也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感觉得出的,素服时的你,有我独到的领略。”

    “我整年穿蓝布旗袍,那些钻戒首饰都用不着了?”她调皮地眨眨眼。

    “关于这个,我再和你谈几句。说真的,我不喜欢你过于看重物质,不希望你随意花钱,无意中养成想什么非要得到什么不可的习性;我将来决不会怎样赚大钱的。即使有机会我也不干。因为我觉得奢侈的生活不是高尚的生活。论精神我主张贵族主义,谈物质我主张平民主义。我希望不要因为这个问题拉开我们间的距离。”

    “有这么严重吗?”

    “有。爱,在俭朴的生活中,是有真生命的,像一朵朝露浸着的小草花;在奢华的生活中,即使有爱,不够纯粹,不够自然,像是热屋子里烘出来的花,一半天就衰萎了。”

    小曼想说什么,看到志摩那认真的样子,她改口了。“一切都听你的,你爱我怎样,我就怎样。你是我的上帝,我是你手中的泥团,随你塑造。”

    “我的好小龙,真好。”

    他们拥抱,长吻。四个多月分离中的种种磨难苦痛,连同陶然亭,一起消失了;希望和信心又回到他们的心中,他们感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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