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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4:群鸦的盛宴 正文 第十二章 海怪之女

    大厅里人声嘈杂,挤满了醉酒的哈尔洛家族成员,所有亲戚统统到场。每位头领都将自己的旗帜挂在手下人坐的长凳后面。太少了,阿莎·葛雷乔伊一边从楼台上俯视,心里一边想,迄今为止,还是太少了。长凳有四分之三是空的。

    黑风号抵达时,“处女”科尔便如此评价。他数了数她舅舅城堡下停泊的长船,抿紧嘴巴。“他们没来,”他说,“或者说来的人不够。”他讲的是实话,但阿莎不能附和,因为那样或许会被船员们听见。她不怀疑他们的忠诚,但假若从事一项必败无疑的事业,即便是铁岛人,也会犹豫彷徨的。

    难道我的朋友真这么少?她看到波特利家的银鱼旗、斯通垂家的石树、沃马克家的黑鱼怪、密瑞家的绳圈,其余都是哈尔洛家的镰刀。博蒙德的镰刀置于浅蓝底色之上,何索的镰刀在圆圈里,“骑士”的镰刀与其母系家族华丽的孔雀纹章构成四分格,“银发”西格弗里德在斜分底面上放了两把交错的镰刀。只有哈尔洛头领将银色镰刀直接置于暗黑底色上,这面旗帜从黎明之纪元飘扬至今:这是罗德利克的旗帜,他人称“读书人”,乃十塔城领主,哈尔洛岛头领,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她最亲的舅舅。

    此刻,罗德利克头领的高背椅空空的。椅子上方有两把交叉的巨型银镰刀,大得连巨人也难以挥舞,可舅舅早已离开,阿莎对此并不惊讶。毕竟,宴会已告结束,搁板桌上只剩骨头和油腻的盘子。大家都在喝酒,而她舅舅罗德利克从不与吵闹的醉汉为伍。

    她转向“三颗牙”,一位极其年迈的老妇人,刚开始当管家那会儿叫“十二颗牙”。“我舅舅泡在书堆里?”

    “是啊,还能上哪儿去呢?”那妇人如此年迈,以至于修士曾说,她一定给老妪当过保姆。当时的铁群岛仍能容忍七神信仰,罗德利克头领便在十塔城蓄养修士,这并非为了救赎灵魂,而是为了帮他抄书。“他泡在书堆里,波特利也在。”

    波特利的旗帜就挂在大厅,那是淡绿底面上的成群银鱼,然而阿莎在港口没看到“快鳍号”。“听说我叔叔‘鸦眼’淹死了老沙纹·波特利。”

    “这位是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头领。”

    特里斯掌握了大权。沙纹的长子赫伦出事了?我很快就能找出答案,但无论如何,这次会面一定很尴尬。她多少年没见到特里斯·波特利……不,不要多想。“我母亲呢?”

    “还在床上,”“三颗牙”说,“寡妇塔里。”

    是啊,还能在哪儿?寡妇塔得名于她姨母,这是关妮丝夫人服丧之处,她挚爱的丈夫在巴隆·葛雷乔伊第十次反叛期间战死于仙女岛。“等悲伤成为过去,我就会离开,”她告诉弟弟的话众人皆知,“不过十塔城照权利应属于我,因为我比你大七岁。”自那以后,已有许多年,寡妇却仍留在此处伤心,时不时还会唠叨城堡应该是她的。如今罗德利克大人的屋檐下又多出一个半疯的寡妇妹妹,阿莎寻思,难怪他要在书本中寻求慰藉。

    说实话,大家很难相信脆弱多病的亚拉妮丝夫人竟比巴隆大王活得长,她父亲平素在人前人后都显得是那样坚定强壮。阿莎出海打仗时心情沉重,害怕母亲在她回来之前死去,不料殒命的反而是父亲。淹神爱开残忍的玩笑,不过,最残忍的难道不是人吗?一阵突如其来的风暴和一条断裂的索桥要了巴隆。葛雷乔伊的命。至少他们对外如此宣布。

    阿莎上次见到母亲是去北方攻击深林堡途中,停下来在十塔城装水。亚拉妮丝·哈尔洛从来没有歌手们青睐的那种美,但她女儿喜爱她那张坚强刚烈的脸庞,喜爱她眼中的笑意。然而上次造访时,她发现亚拉妮丝夫人坐在临窗坐椅上,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海面。这是我母亲还是她的鬼魂?她记得自己亲吻母亲脸颊时这么想。

    母亲的皮肤像羊皮纸一样薄,长头发已褪色成花白,虽然昂首的姿态中仍有些许残存的骄傲,但她的眼睛阴暗朦胧,问起席恩时,嘴巴不住颤抖。“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问。席恩十岁时被当做人质送去临冬城,亚拉妮丝夫人似乎认定他一直停留在十岁大。“席恩来不了,”阿莎只能告诉她,“父亲派他沿磐石海岸劫掠。”亚拉妮丝夫人无言以对,只是缓缓点头,然而明显能看出来,女儿的话伤她有多深。

    而今我要把席恩的死讯带给她,将又一把匕首插入她心口。那儿早已插着两把刀,一把叫罗德利克,一把叫马伦,它们无数次地在夜里残酷翻搅。我明天去看她吧,阿莎对自己发誓。前来十塔城的旅途漫长而疲惫,她现在无法面对母亲。

    “我得跟罗德利克头领谈谈,”她吩咐“三颗牙”,“等我的船员给黑风号卸完货,替我照料他们。对了,船上的俘虏也要有暖床和热餐。”

    “厨房有凉牛肉。一只大石头罐子里还有芥末,旧镇货。”想到芥末,老妇人露出了笑容,一颗长长的褐色牙齿从嘴巴里冒出来。

    “那不行。渡海十分辛苦,我要他们肚子里填点热东西。”阿莎用一只大拇指勾住腰间的镶钉皮带。“替葛洛佛夫人和孩子们准备柴火和毛毯。把他们安排在塔楼房间,不准关进地牢。那婴儿生病了。”

    “婴儿经常生病,然后多半要死,大人们只会瞎难过。我去问问老爷,该把这帮狼仔安排在哪儿。”

    她用拇指和食指使劲捏住老妇人的鼻子。“你照我的话做。要是婴儿死了,我保证,你会比谁都难过。”“三颗牙”尖叫着答应服从,阿莎才放开她,去找舅舅。

    再度行走于熟悉的厅堂,感觉真好,对阿莎而言,十塔城就像家,比派克岛更亲切。初次见到它时,她曾想,这哪里是一座城,分明是十座城堡挤在一起。她记得自己气喘吁吁地奔上奔下,沿着城墙走道和封闭的廊桥追逐,记得在长石码头边钓鱼,记得日日夜夜迷失在舅舅丰富的藏书中。舅舅的祖父的祖父建筑了这座城,它乃是群屿中最崭新的家堡。当年席奥默·哈尔洛头领失去了三个襁褓中的儿子,便归咎于积水的地窖、潮湿的岩石以及侵入古老哈尔洛厅各个角落的硝石。十塔城更通风,更舒适,位置也更佳……可惜席奥默头领毕竟生性善变——对此他的每个老婆都能作证。他有六个风格迥异的老婆,正如他修的十座塔各不相同。

    藏书塔在十座塔楼中最为粗壮,呈八角形,由经过切割的大石块筑成。楼梯建在厚厚的墙壁之内,阿莎迅速登上第五十层,来到舅舅读书的房间。其实他在哪里都会读书。无论在厕所,在“海歌号”的甲板上,甚至接受觐见时,罗德利克头领都是手不释卷。阿莎经常看见他坐在银镰刀下的高背椅上一边读书,一边听取请愿,宣布裁断……每当侍卫队长去带下一个求见者时,他便能多看一会儿书。

    此刻,他正伏在靠窗的桌边,被羊皮纸卷轴所包围——这些卷轴或许来自于末日浩劫降临前的瓦雷利亚——周围还躺着几卷皮革封面、铜铁搭扣的沉重典籍,而跟人的手臂一般粗一般长的蜂蜡蜡烛插在精美的铁烛台里,在座位两侧燃烧。罗德利克头领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也不丑。他的头发是褐色,眼睛也一样,他喜欢将胡子修得短而整洁,那胡子已变成了灰色。总而言之,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对白纸黑字的偏爱之外毫无特点,然而对大多数铁民而言,读书是怪癖,不是男子汉该干的事情。

    “阿舅,”她关上身后的门,“什么书这么重要,让你丢下客人们不管?”

    “马尔温博士的《失落的书籍》。”他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仔细打量外甥女。“何索给我从旧镇捎来一本。他想要我娶他女儿。”罗德利克头领用长指甲敲敲书面。“看见没?马尔温声称找到《征兆与预示》的三页残篇,那是末日浩劫降临瓦雷利亚之前由伊娜尔·坦格利安的童贞女儿亲笔记录的各类幻象。嗯,兰妮知道你来了吗?”

    “我还没去见她。”兰妮是他对她母亲的昵称,只有“读书人”会如此称呼。“让她多休息休息吧。”阿莎将一叠书从凳子上移开,自己坐到上面。“‘三颗牙’又掉了两颗牙齿。你是不是该改叫她‘一颗牙’?”

    “我根本不叫她。那女人让我发毛。几点了?”罗德利克头领瞥向窗外月光照耀的海面。“天黑了,这么快?我还没注意到。嗯,你迟到了,我们等了你几天。”

    “风向不利,我还有俘虏要操心——罗贝特·葛洛佛的妻子和孩子,最小的仍在吃奶,而渡海途中,葛洛佛夫人的奶水枯竭了。我别无选择,只好让黑风号停靠在磐石海岸,派人去找奶妈。结果他们找来一头山羊。那小女孩的状况不太好。村里有没奶妈?深林堡在我的计划中很重要。”

    “你的计划必须更改。你来得太迟了。”

    “是啊,太迟了,而且我好饿。”她将长腿在桌子底下伸展开,一边翻动手边的一本书,那是某修士记叙的“残酷”梅葛镇压“穷人集会”之战。“噢,也很渴。来杯爽口的麦酒吧,阿舅。”

    罗德利克头领努了努嘴。“你知道我不允许在图书馆里饮食。这对于书——”

    “——是有害的。”阿莎哈哈大笑。

    她舅舅皱起眉头。“你就喜欢挑衅我。”

    “噢,别那么委屈啦,你早知道,我对谁都是这样子。好,不说我,你最近怎样?”

    他耸耸肩。“还好。眼睛越来越不行了。我已差人去密尔弄副眼镜,以助阅读。”

    “我姨母呢?”

    罗德利克头领叹口气,“她仍然比我大七岁,仍然相信十塔城属于她。关妮丝什么都健忘,唯独这件事忘不了。她还在为丈夫哀悼,跟他死的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她已记不清楚他的名字。”

    “她也许从头到尾都不晓得他的名字。”阿莎“砰”的一声合上修士的书。“我爸是被谋杀的吗?”

    “你母亲相信是。”

    有时候,她宁愿亲手把他杀了,她心想。“那我阿舅相信什么?”

    “索桥断了,巴隆坠落身亡。当风暴来临时,派克城的桥并不稳固。”罗德利克耸耸肩。“至少我们知道的是这样。你母亲收到温达米尔学士送来的鸟儿。”

    阿莎抽出匕首,清理指甲下的污垢。“鸦眼走了三年,刚好在我父亲死的那天回来。”

    “准确地讲,是第二十天。巴隆逝世时,宁静号仍在海上,至少他们如此宣称。虽然如此,我也觉得攸伦回来得太……及时了,可以这么说吧……”

    “我可不会这么说。”阿莎将匕首尖插入桌面。“我的船呢,阿舅?我数了数,城下仅停泊着第四十十艘长船,远远不足以把鸦眼从父亲的王位上赶走。”

    “我发出了召唤,以你的名义,为了我对你和你母亲的爱。哈尔洛家族已经到齐,外加斯通垂家族和沃马克家族,以及密瑞家族的一部分……”

    “统统来自哈尔洛岛……七大岛屿中的一座。大厅里,只有一面波特利的旗帜来自派克岛。盐崖岛呢?橡岛呢?两个威克岛呢?这些船在哪里?”

    “贝勒·布莱克泰斯从黑潮岛赶来找我谈过,随后又立刻扬帆离开。”罗德利克头领合上《失落的书籍》。“他现在到了老威克岛。”

    “老威克岛?”阿莎本来担心他们全去了派克岛,向鸦眼臣服。“为什么?”

    “我以为你已经听说了。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

    阿莎仰头大笑,“淹神一定是把刺棘鱼塞进了伊伦叔叔的屁眼里。选王会?他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湿发自从被淹之后就没开过玩笑。僧侣们都响应他的号召,其中包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三淹人’塔勒……甚至老灰鸥也离开了居住的礁石,在哈尔洛岛上到处宣讲选王会。我们说话这会儿,船长们正往老威克岛聚集呢。”

    阿莎十分惊讶,“鸦眼竟同意参与这出圣洁的闹剧,企图经由选举来巩固地位?”

    “鸦眼的打算我可不晓得。他曾传我去派克岛投诚效忠,之后就没消息了。”

    选王会。这是件新鲜事……更确切地说,是非常古老的事。“维克塔利昂叔叔呢?他认为湿发的主意如何?”

    “他们给维克塔利昂带去了你父亲的死讯,也带去了选王会的消息。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知道。”

    选王会好歹比开战强。“我想我该亲吻湿发的臭脚丫,帮他把趾缝里的海藻舔干净。”阿莎拔下匕首,收回入鞘。“妈的,好个刺激的选王会!”

    “老威克岛上的选王会,”罗德利克确认,“但我祈祷别太刺激。我查了海瑞格的《铁岛史》。上一次海盐王和磐岩王们在选王会碰面时,橡岛的乌伦派斧手大开杀戒,娜伽的肋骨被鲜血染红。在那黑暗的一天后,葛雷艾恩家族未经选举便统治了一千年,直到安达尔人到来。”

    “你把海瑞格的书借给我,阿舅。”到达老威克岛之前,她得尽可能了解选王会的一切。

    “你就在这里看,这本书太老太脆弱。”他皱起眉头打量她,“罗德尼博士曾写道,时光就像轮子,人的本性不会改变,从前发生过的必然会再度发生。看到鸦眼,我不能不联想到这番话。在我这双老耳朵听来,攸伦·葛雷乔伊跟乌伦·葛雷艾恩实在太像。我不去老威克岛。你也别去。”

    阿莎微微一笑,“错过选王会……这是多久以来的第十次啊,阿舅?”

    “四千年,假如相信海瑞格的话,按德内斯坦学士在《提问集》中的说法,这个时间得减半。无论如何,去老威克岛没有意义,梦想称王乃是我们血统中的疯狂。你父亲第十次起事时我就告诉过他,现在我也要告诫你。我们需要土地,不需要王冠。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泰温·兰尼斯特正在争夺铁王座,这是千载难逢的扩张机会。选择其中一方,用舰队助其胜利,我们就可获得大片领地的赐封。”

    “等我坐上父亲的海石之位,也许会考虑考虑。”阿莎道。

    她舅舅叹口气。“我的话你不爱听,阿莎,但我必须坦白,你是选不上的。没有女性统治过铁民。你瞧,关妮丝确实长我七岁,但我们的父亲去世后,十塔城由我继承。你也一样。你是巴隆的女儿,不是他的儿子。况且你有三个叔叔。”

    “还有舅舅。”

    “三个海怪家族的叔叔。我不在内。”

    “对我来说不一样。十塔城由我亲爱的阿舅掌管,我便拥有哈尔洛岛。”哈尔洛岛并非铁群岛中最大的岛,却最富有、人口最稠密,而且罗德利克头领的实力不容小觑。哈尔洛岛由哈尔洛家族一家称雄,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虽在岛上拥有有大量土地,麾下更养了许多出名的船长和勇士,但其中最勇猛者也得在镰刀旗下折腰。肯宁和密瑞两家曾是哈尔洛的劲敌,然而很久之前已被制伏,成为属臣。

    “我的亲戚们对我效忠,一旦开战,我能动用他们的军队与船只。但在选王会上……”罗德利克头领摇摇头,“在娜伽的骨骸底下,每位船长都是平等的。有人会呼喊你的名字,对此我并不怀疑,但那呼声不会太响亮。而当维克塔利昂或鸦眼的呼声响起时,有些现在在我大厅里喝酒的人也会加入。我再说一遍,不要驶入这场风暴。你的抗争毫无希望。”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毫无希望?毕竟,我的顺位在先,理当成为巴隆的继承人。”

    “你还是个任性的孩子。想想你可怜的母亲吧,兰妮只剩下你了。如有必要,我会将黑风号付之一炬,把你留下。”

    “什么,你让我游到老威克岛去?”

    “游过浩瀚冰冷的汪洋大海,为一顶你留不住的王冠。孩子,你父亲的勇气多于理智,古道曾适用于铁群岛,因为当时我们是诸多小王国之一。可惜伊耿的征服终结了割据局面,巴隆为何视而不见呢?古道已随着‘黑心’赫伦和他的儿子们一起消亡了。”

    “这我明白。”阿莎爱着父亲,但她不会自欺欺人。巴隆在某些方面确实盲目又轻率。他很勇敢,但不是个好领袖。“你的意思是,咱们得生生世世当铁王座的奴仆喽?听着,如果右舷有礁石,左舷有风暴,睿智的船长会转向第三十条路。”

    “告诉我,第三十条路在哪儿?”

    “我会告诉你……在我的女王会上。阿舅,你怎么会有不去参加的念头呢?这将成为历史,活的历史……”

    “我更喜欢死的历史。死的历史用墨水书写,活的历史则用鲜血。”

    “难道你想懦弱地老死在病床上吗?”

    “还能怎样?只要先读饱了书。”罗德利克头领走到窗边。“你没询问你的母亲大人。”

    我害怕。“她怎么样?”

    “她的身体好起来了,或许会比我们活得都久——假如你执意要干这件蠢事,这是显而易见的结果。啊,她比刚来时吃得多,也常常能睡一整晚。”

    “很好。”亚拉妮丝夫人在派克岛的最后几年不仅一直失眠,而且晚上会在各个大厅中夜游,拿着蜡烛寻找儿子们。“马伦?”她会尖叫着呼唤,“罗德利克,你在哪儿?席恩,我的宝贝,来妈妈这儿。”阿莎多次在清晨看着学士从母亲脚跟里拔出木刺,因为她光着脚穿过摇摇晃晃的木板桥走去海中塔。“明天早晨我就去看她。”

    “她会问起席恩。”

    临冬城亲王。“你怎么告诉她的?”

    “少之又少。没讲什么。”他犹豫了一下。“你肯定他死了?”

    “我什么也不肯定。”

    “你有没有找到尸体?”

    “我们找到许多尸体的碎片。狼群先到……四条腿的那种,而它们似乎不怎么尊重两条腿的同胞。被害者的骨头撒了一地,而且被咬开舔食骨髓。我承认,很难搞清楚发生了什么。好像是北方人内讧。”

    “乌鸦抢夺腐肉,为死者的眼睛互相厮杀。”罗德利克头领望向海面,注视着波浪中闪烁的月光。“我们本来有一个国王,然后是五个。现在只有乌鸦,吵吵闹闹地争夺这具名叫维斯特洛的尸体。”他关上窗。“别去老威克岛,阿莎,待在母亲身边。我担心她没多少日子了。”

    阿莎在椅子里挪了挪,“母亲抚养我长大,教我要勇敢。我若不去,有生之年就会老想着,如果去了会是什么样。”

    “若是去了,你或许根本不存在什么‘有生之年’,连想的机会都没了。”

    “那也比下半辈子整天抱怨海石之位的权利照规矩应属于我要强。我不是关妮丝。”

    这让他怔了一下。“阿莎,我那两个高大的儿子在仙女岛喂了螃蟹。我不大可能再婚。你若留下,我就指定你为十塔城继承人。满足吧。”

    “十塔城?”真的吗?“你的亲属是不会喜欢的。‘骑士’、老西格弗里德、‘驼背’何索……”

    “他们有自己的土地和居城。”

    那是没错。潮湿腐朽的哈尔洛厅给了“银发”老西格弗里德·哈尔洛;“驼背”何索·哈尔洛的居城是闪光塔,位于西岸的悬崖上。“骑士”赫拉斯·哈尔洛爵士坐镇灰园堡;“蓝衣”博蒙德在赫利丹岭上统治。“博蒙德有三个儿子,‘银发’西格弗里德有诸多孙子,而何索有野心,”阿莎说,“他们都想继承你,甚至包括西格弗里德本人。那家伙满心希望长命百岁。”

    “‘骑士’将继我之后成为哈尔洛岛头领,”舅舅宣布,“条件是在灰园堡发号施令。你以十塔城的名义向他效忠,赫拉斯爵士便会保护你。”

    “我自己保护自己。阿舅,我是海怪,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她站起身。“我要父亲的王位,不要你的交椅。哈,你那些镰刀看起来挺危险,也许会有一把掉下来割掉我的脑袋。不,我要海石之位。”

    “你不过是又一只乌鸦,尖叫着争夺腐肉的乌鸦。”罗德利克坐回桌子后面。“你走吧。我要继续拜读马尔温博士的著作。”

    “要是有新发现,记得讲给我听。”舅舅就是舅舅,从来不会变。不管他嘴上说什么,他都会去老威克岛。

    她的船员们已在大厅里用饭。阿莎必须加入他们,把老威克岛会议的性质和意义讲清楚。不用怀疑,她的人会坚定地追随她,但她还得争取其他人:哈尔洛家族的亲戚,沃马克家和斯通垂家……第十步,要把能利用的资源统统争取过来。她在深林堡的胜利为她做了最好的注脚,她的手下会大肆炫耀——黑风号的船员素来对于女船长的事迹抱有一种奇妙的骄傲。其中半数人像爱女儿一样爱她,另一半人则想分开她的双腿,但两类人都甘愿为她而死。我也愿意为他们而死,她边想边推开楼梯底部的门,踱进月光照洒的庭院。

    “阿莎?”一个黑影从水井后面走出来。

    她的手立即伸向匕首……直到月光将黑影转化为一个穿海豹皮斗篷的男子。又一个鬼魂。“特里斯。我在大厅没见到你。”

    “我想看看你。”

    “看我的哪一部分呢,嘻嘻?”她咧嘴笑道。“好吧,我就在这儿,我长大了。请随便看。”

    “你成了女人,”他靠过来,“而且很美。”

    跟上次见面时相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魁梧多了,但仍拥有记忆中那杂乱的头发和海豹般率真的大眼睛。一双温柔的眼睛,真的。然而这是可怜的特里斯蒂芬的不幸,身为铁民,他过于温柔了。不过,现在他的脸出落得标致,她心想。特里斯在孩童时代饱受粉刺困扰,阿莎也是;也许就是这点将他俩拉到了一起。

    “你父亲的事我很难过。”她告诉他。

    “我也为你的父亲悲哀。”

    为什么?阿莎差点问出来。小时候,正是巴隆把他送出派克岛,给贝勒·布莱克泰斯当养子。“你当真是波特利头领了?”

    “至少名义上是。赫伦死在卡林湾,他被沼泽魔鬼用毒箭射死。然而,我这个头领目前一无所有。我父亲拒绝承认鸦眼的王位,鸦眼便淹死了他,并迫使我的叔叔们宣誓效忠。在那之后,他又将我父亲一半的土地给了铁林城,因为温奇头领第十个向他屈膝,尊他为王。”

    温奇家族在派克岛上势力强盛,但阿莎不愿流露出沮丧。“温奇没有你父亲的勇气。”

    “你叔叔收买了他,”特里斯道,“宁静号回来时,货舱中装满了财宝:镀金盘子,珍珠,鸡蛋那么大的绿宝石、红宝石和蓝宝石,一袋袋没人提得动的钱币……鸦眼利用一切机会贿赂收买。我叔叔吉蒙德如今自称为波特利头领,在你叔叔庇护下统治君王港。”

    “别担心,照权利,你才是波特利头领,”她向他保证,“我坐上海石之位后,立即归还你父亲的土地。”

    “只要你喜欢。其实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噢,月光下的你真可爱,阿莎。如今你成年了,但在我记忆中,你仍是那个骨瘦如柴、一脸粉刺的小女孩。”

    干吗老提起粉刺?“我也记得。”但不像你那么喜欢。艾德·史塔克带走她母亲唯一在世的儿子作为人质之后,她母亲迫不及待地收养了五个男孩,一同到派克城中生活。特里斯的年龄跟阿莎最近。他不是她亲吻的第十个男孩,却是他头一个解开她上衣衣带,用汗津津的手触摸她萌芽的乳房。

    要是当年的他胆子够大,我会让他触摸更多。她的初潮出现在战争期间,唤醒了欲望,而在那之前,阿莎对鱼水之欢已很好奇。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跟我又年龄相仿,也乐意尝试,仅此而已……外加经血的刺激。当时,她称之为爱,直到特里斯开始谈论要她给他生孩子;至少一打儿子,噢,还要些女儿。“我不要一打儿子,”她惊骇地通知他,“我要去冒险。”不久之后,魁伦学士发现他们在一起,于是年轻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被送往黑潮岛。

    “我给你写过信,”他说,“但约瑟兰学士不愿发出去。有回,我给一个桨手一枚银鹿币,他所在的商船要去君王港,他承诺会把我的信交到你手上。”

    “你的桨手把你耍了,他将你的信扔进了海里。”

    “我正担心如此。他们同样没给过我你的信。”

    我一封也没写过。事实上,特里斯被送走,她松了一口气。他的摸索已令她厌烦起来。然而这不是他喜欢听的话。“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你会来支持我吗?”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可……布莱克泰斯头领说选王会是场危险的把戏。他认为你叔叔会袭击大家,把所有人杀光,像乌伦那样。”

    他没疯狂到那种地步。“他没那实力。”

    “你不了解,他正在派克岛上纠集人马。橡岛的奥克伍家族带给他第二十艘长船,‘长脸’琼恩·密瑞带去十二艘,‘左手’卢卡斯·考德也支持他。还有‘半血霍尔’赫伦、‘红桨手’、‘杂种’克梅特·派克、‘自由民’罗德利克、‘褐牙’托沃德……”

    “都是无足轻重之辈。”阿莎了解他们每一个,“盐妾所生,奴工的子孙后代。哼,考德家族……你知道他们的箴言吗?”

    “不屑鄙视,”特里斯念道,“但假如被他们抓住,你就跟落在龙王手中一样凄惨。还有更糟的呢,鸦眼从东方带回了怪兽……哦,还有巫师。”

    “阿叔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阿莎说,“我父亲为此多次跟他争吵。让他的巫师见鬼去吧,你忘了么?我们有湿发,有淹神。够了,在我的女王会上,我究竟能不能得到你的支持,特里斯?”

    “我会全力支持你。我是你的人,永远永远。阿莎,我要跟你结婚。你母亲已经同意了。”

    她抑制住一声呻吟。你应该先来问我……尽管我的回答你一点也不会喜欢。

    “我不是次子了,”他续道,“正如你说的,我已是合法的波特利头领。而你——”

    “我的身份将在老威克岛决定。特里斯,我们并非互相摸索探求的小孩子了。你以为自己想娶我,其实不然。”

    “我确实想,真的想,你是我所有的梦想。阿莎,我以娜伽的骨头的名义发誓,我没碰过其他女人。”

    “那就去碰吧,一个……两个,十个,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告诉你,我碰过的男人数都数不清。有的用唇,有的用斧。”她在十六岁时将贞操给了里斯商船上某位英俊的金发水手。此人只懂六个通用语词汇,“干”是其中一个——她想听的就是这个词。后来,阿莎学会了去找森林女巫,泡制月茶,好让肚子不鼓起来。

    波特利眨眨眼,仿佛不理解她的话。“你……我以为你会等。为什么……”他揉揉嘴巴。“阿莎,你是被逼的吗?”

    “哼,我逼着他撕开上衣。你不会想娶我的,相信我吧。你是个可爱的男孩,一直如此,但我不是个可爱的女孩。假如我们结婚,你很快就会恨我。”

    “不,决不。阿莎,我为你心痛。”

    她听够了。病态的母亲,被害的父亲,一帮强横的叔叔,足以让任何女人应接不暇;她不需要再多一条害相思病的小狗。“找个妓女,特里斯。她会治愈你的心痛。”

    “我永远无法……”特里斯蒂芬摇摇头。“你和我注定要在一起,阿莎。我一直认为你将成为我的妻子,成为我儿子的母亲。”他抓住她的胳膊。

    眨眼工夫,她的匕首已抵住他喉咙。“放开我,否则你活不到生儿子。快。”等他松手,她放低刀子。“你想要女人,很好。今晚我会丢一个到你床上。假装她是我吧,要是那样能让你高兴的话。但不要再冒昧地碰我。我是你的女王,不是你老婆。记住。”阿莎将匕首回鞘,留下特里斯呆立原地,一大滴血从他脖子上缓缓地流淌下来,在苍白的月光中呈现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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