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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人儿 正文 无奈

所属书籍: 可人儿

    哥比我大两岁,但往往看上去,倒像是我的弟弟。我一直比他老成持重。他太爱玩,太没正经,太时髦。

    女朋友太多。

    妈妈常笑道:“真不晓得之骥到什么地方去找来这么多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像美女展览会似的。”

    最奇怪的是,她们都听他的话。

    之骥做人没有遗憾,他性格开朗,天天到父亲公司去兜个圈子,陪父亲的业主打球吃饭,然后晚上找个漂亮的女友,开部铮亮的车子,找个好地方吃饭,就是这样。

    母亲有一阵子很担心,怕之骥会一直这样下去,“以后怎样办呢7”她问。

    以后还不是照这么办,舞照跳,饭照吃,不知多少男人一直玩,玩得成精,直到八十岁寿终正寝,我微笑地安慰母亲:“什么事也没有,别害怕。”

    “他要是像你就好了。”妈妈说。

    “现在好。”我不加思索的说,“不然家里多闷。”

    这是真的,家庭成员性格越有异越好。

    在之骥眼中,我才是一个怪人:不会享受,不懂得追求女孩,平常连话都不多一句。

    不过我们是相爱的。

    “跟爹学做生意多好,你竟跑去教一份书。”

    我不以为然,只是微笑。做生意是很难的,非得天文地理吃喝玩乐无所不通来讨好雇主,还要有精密头脑,更要懂得那一行,机会稍现即逝,如果把握不紧,原形毕露……

    我性格不近。

    而哥也并不是人材,他太爱玩,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

    爹无疑是其中佼佼者,加上三分运气,他在商场上也颇有名气,他也很为此骄傲,时常说:“近年来第一等能干的人是商人,第二等是科学家,第三等轮到政治家。”

    咱们家有很多名言。

    像大哥,就老说我:“之骏竟跑去做学校讲师,真不可思议,坐在土人当中赚花生米那么一点薪水。"

    很令人受不了。

    说多了母亲心志颇为动摇:“之骏,如果没有更好的工作,爹的公司总是收容你的。"但爹公司有那么多专业人才,我顶多获得一份陪吃饭的工作。同陌生人打交道拍肩膀,那简直是痛苦的,我并不懂得。

    之骥又爱问我有女友没有。

    “没有。”我说,“女孩子连看都不要看我。”

    “你得打扮打扮。”

    我擦擦鼻子,忍不住笑,怎么搞的,要我们打扮?不是女孩子才扮得花枝招展来吸引异性注意力?

    “笑什么?之骥晓我以大义,“动物中都是雄性的毛色最美。”

    “但,但人是万物之灵呀。”

    “同你根本说不通。”之骥不悦,“我替你介绍女孩子,你借我的衣服穿好了。”

    两人穿起类似的衣裳,像一个模子里倒出来似的,母亲看着笑眯眯。

    之骥叫我去把头发也理他那样子。

    我骇笑,我才不要,再时髦下去都要变成流行歌星了。

    这样兴致勃勃出去,却很少有收获,因为女孩子们眼尖,很快看出我是次货。

    我也不介意。那些女孩子不合我胃口。

    之骥最能干的是令人无法知道他爱的到底是谁。

    “都爱,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可爱,是上主最伟大的创造,各人有各人的好处,说都说不出来。”他眉飞色舞。

    风度是有的,从来没有哪个女孩子恨死他,他处理得很好,也没有争风喝醋的事发生过。他并不阔绰,但很豪爽,大礼他送不起,但一些零零碎碎的首饰他是不小器的。

    最主要是他有一套软功:什么人爱吃什么零嘴,看哪类电影,喝咖啡放几块糖,他都一清二楚,在适当时候使将出来,无往不利。

    女人仿佛是很简单的动物,受他催眠。

    这样的人,忽然宣布要结婚,家人是很受震惊的。

    昨天晚上他公布了这个消息。

    我不信他。

    他磨着妈妈要看她的珠宝,想挑戒指。

    看样子很认真。

    妈妈不肯,“你先把那女孩儿带回来我瞧瞧。”

    “我周末就带她来。”之骥说,“你让我看有什么像样的礼物。”

    “我自然会给见面礼。”

    之骥笑,“那我才放心。”

    饭后我们吵着要知道那女孩的细节。

    之骥一一说出来:“十九岁,家中独生女儿。”

    “哗,”我说,“这么小,人家会以为他是你女儿,你还得等她大学毕业。”

    母亲笑说:“别打断他,让他说下去。”

    之骥说:“念大学?念大学来干嘛?好好的女孩子,都是在那种地方学坏的,男男女女挤在一起吸毒品,大被同眠,什么做不出来?”

    我点点头:“原来这是你给大学教育的新定义;”

    “我不准她念大学。”

    我又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咱们回复到原始时期,家里快多个童养媳。”

    这次连父亲也不帮之骥,“你真想清楚了?”

    “再清楚没有了,包管你们一见她就喜欢,真似一朵莲花般。”

    父母俩半信半疑。

    周末那女孩子来了。

    真的很美,真的似一朵花。年轻,娇嫩,漂亮,大眼睛的小鹿。

    可惜实在太小了,尚未成形,整个人如一张白纸般,纯洁绝对纯洁,但却也是如白纸般乏味,看久之后,怕闷得慌。

    她什么都不懂,正是需要人呵护,连茶杯都得放在她手中,我不行,我会怕累。

    爹爹暗暗摇头。

    那女孩子怯怯的什么也不大说,躲在大哥身后,一下子就告辞了。

    她一出门,妈妈就说:“好是好女孩,只是太小了。”

    “是心理问题,我知道有许多十九岁的女孩子已似人精,”我说,“不知为什么这一位似不吃人间烟火。”

    “骥儿到什么地方找来这个孩子?还说要结婚呢。”

    匪夷所思,小说中人物跑到现实生活来特别可怕。

    我觉得不便发表太多的意见,因为这个女孩子将来可能成为我的大嫂。

    我说:“不过她长得这么美,这个年头,无名美女已经不多,五官略为整齐的,都想到电视台或歌坛去出风头。她又乖,一只小绵羊模样,似乎我们应当为之骥庆幸。”

    母亲听了这番话,仔细想想,觉得很有道理,点点头,略为放心。

    之骥也只能娶这样的女孩子,他在外头久了,有经验的女子哪肯同他结婚,又都知道他并没有什么钱。

    小女孩才哄得转,婚后生儿育女,他的能力不够,还有父亲呢,急什么,那女孩不会吃苦。

    呵,之骥要结婚了。

    “婚后是否还同我们住?”母亲问。

    他说:“当然,不然住哪里?”他怎么搬得出去,也不想为开门七件琐事来烦。

    父母亲很满意,有供必定有求,他们两家都好。

    母亲咕哝:“之骏也住进来,就热闹了。”

    我笑。

    母亲讪讪说:“我去瞧瞧,有什么首饰适用,得拿去重镶。”

    我回宿舍。

    没想到之骥会来找我。

    整个宿舍的女讲师纷纷向他投去注意的神色,颇惊他为天人,之骥外型哄死人。

    我说:“你怎么来瞧我?”

    “不可以吗?”他笑,“来看看你那些仙人掌长得怎么样。”

    “不,之骥,你是不会那样做的,你一定有事求我。”

    他坐下来,面孔上出现一种尴尬的神色来。

    我很纳罕,怎么会?他一向理直气壮,做事很少犹疑。今日是为什么?

    “之骏,我想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再度疑惑,他有何事求我?我与他在生活上成两个极端,根本完全没有关

    系,他有什么事要我帮忙?

    “是我做得到的事吗7”

    “你绝对做得到。”他略略松弛。

    “代你去考试?”我取笑他。

    “不。”

    “那么请说。”

    他犹疑很久。我们兄弟俩生平第一次在这种处境下相对。

    我心中疑团越来越大,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

    他终于开始:“之骏,我在外头,有一个女朋友。”

    我放下心来,原来是风流债耳。

    但我的心即时又吊起来,“可是在外头生了孩子?”

    “没有!别胡说。”

    我吁出一口气。

    之骥忽然说:“这年头,还有谁肯为男人生孩子?如果她有了孩子,我马上同她结婚。”

    “她是谁?”我问。

    “一个女人。”

    “我未曾想象过她会是一个男人。”我笑。

    “之骏,我要你去见她。”他拉紧我的手。

    我问:“为什么?你应自己去告诉她,你要结婚。我相信她不会心碎而死。”

    “她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

    “你不逼她,她不会厉害。”

    他啼笑皆非,“之骏,你知道个屁!你连女朋友都没有,你不知女人可怕。”

    “再可怕也是你甩她,她还没有你可怕。”

    之骥不出声。

    过一会儿他说:“这件事你可以帮我。”

    “好,我帮你去派帖子给她,只有一个?比我想象中好。”

    “只有她一个已经够头痛了。”

    啊叫我去见一个三头六臂的女人。

    他自口袋里摸出两件东西,其中一样是一条门匙,另一样是一只钻戒。

    “这是干嘛?”我问。

    “两样都交给她。”

    “门匙我明白,但戒指?”

    “赔偿。”

    “算了,如果她真如你说的那么厉害,这不能满足她,如果她没有你说得那么可怕,你可以把它留下来讨新欢的欢心。”

    “之骏,你倒是个厉害脚色。”他白我一眼。

    我取起戒指,一粒并不大的钻石,是旧刻,并不光亮,但镶工古朴精致,不可多得。

    “去年我们到欧洲,在翡冷翠一片珠宝店看见它,当时没立定主意买。”

    于是他最近特地去买了它,想藉此叫旧情人心软,不跟他为难。

    “你到底爱谁?”

    “我?”之骥笑,“我最爱我自己。”

    “那当然是,但两个人比较起来,你爱谁?”

    “蓉蓉比较适合做妻子。”蓉蓉是那小女孩子。

    我很诧异,“那小女孩怎么持家?”

    “主持大局有母亲,我们家需要一个可塑性强,听话、标致的媳妇,你认为不是?”

    “另外那个女子,她叫什么名字?”

    “七弟。”

    “什么?”

    “她母亲直生了六个女孩,到她是第七。”

    “她多大年纪?现在还有人生这么多?”

    “比你大一两岁,约三十了。”

    “你与她走了多久?”

    “之骏,我只是叫你把两样东西送给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说,“恕我好奇过度,只是我们,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骥像是被刺伤了心,“之骏,我每晚都回家睡觉,我可没有同人同居。”

    他仿佛打算与我吵架,以怒气来掩饰真感情。哪一种感情?是怀念还是那一点点悲哀?

    我不打算再问下去,就快连兄弟都没得做了。

    “早上九时至五时她都不会在家,你替我买四打玫瑰,连同请帖以及这两件东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锁开启大门即可。”

    “不用见她?”我撮起一道眉。

    “见她干嘛?”他朝我瞪眼。

    这倒容易。“好,”我说,“明天我就去。”

    既然这么容易,他自己为何不去?

    我不好意思再问。一场兄弟,连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话了。

    他留下一个地址,走了。

    有几个女同事随即来探听:“那是谁?”

    我说:“那是个女人见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么远躲那么远。

    第二天我照他给的地址找上门去。

    我并且照他所说,买了大束玫瑰,把整个身躯遮掉一半。

    我先按铃,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过了足足廿分钟,才用门匙开进去。

    地方是好地方。

    公寓大而宽敞,家具不多,但很舒服,有露台,看得见海。

    果然没有人。

    我看到一只大瓶子,把花插进去,加水,放茶几上。

    然后把戒指、帖子、门匙全放花瓶脚下,我打算离去。

    但因为太阳好,而露台那么宽大,我忍不住在那里站一会儿。

    待我转头时,看见一穿毛巾浴袍的女子站在客厅中央,正注视我。

    她显然已经站在那里良久,并且不是自外边回来,换句话说,之骥的情报完全错误,屋主人根本一直在家,她可能在浴间,听不见门铃。

    我的情形比一个贼被当场抓住略好一点。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

    她头上也包一条大浴巾,大概是刚洗完头。

    我喜欢在家洗头的女人,她们比较懂得生活。

    有些男人不喜女人坐麻将台子,我则不喜女人坐剃头店。

    她有一张时下流行的时髦长方形面孔,一双好眼睛,因为大而圆,所以很神气,也可以说有点凶。

    她是谁?七弟?再明显没有。

    但不似大哥口中那个厉害的、要缠住他的女人。

    厉害的女人不是这样子的,厉害的女人,看到男人,会得媚眼如丝,浑身酥倒,不管有没有发展性,先把他嗲倒了再说。

    我觉得我们两人中必须有人开口。

    我说:“我是之骏。”

    她点点头,“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兄弟,像得不能再像。”

    声音很平静,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也没问我是怎么来的。

    “我去换件衣裳。”她说。

    我自己找张沙发坐下。

    半晌她出来,毛巾已经除下,穿一套极浅色湖水绿上身兼长裤,看上去十分舒服,像是吃着一客薄荷冰淇淋。

    她吁出一口气,“这是什么,白玫瑰?好好。”

    她也坐下来,忽然看到那只戒指,怔住,放在手指上,没有戴上,转来转去,半晌,也不言语,很久很久,忽然把指环向我抛掷过来。

    我一抄手接住,冷不防她这一招。

    “还给他。”

    我觉得她应当收下,何必蝎蝎蜇蜇。

    但我不是她,当事人才知道感受,像我们,针不刺到肉,怎么知道痛。

    我把戒指套在尾指上,无聊而做作地伸出手,像一般女人欣赏钻石般看着,为了解嘲,不知为之骥还是为我自己。

    七弟微笑。

    “你比你弟弟好。”她说。

    “弟弟?不,他是我哥哥。”

    “哥哥?之骥是你哥哥?”她欲语还休,大约是觉得不适合在这时候对之骥置评。

    在这种时候还有什么好话说得出来,倒不是纯为风度,而是说了亦没有用,我是之骥的弟弟,我永远得站在他那一边。

    七弟很聪明,她也许有多话的时候,但多的话永远是无关重要的话。

    我觉得我很了解她,比之骥更为明白她,以及有交通。

    但我还有什么理由久留?我的任务已经完毕。

    我站起来,她便起身送客。

    她头发湿漉漉地束在脑后,露出精致的额角。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女人。我不明白之骥择偶的条件,为什么是她,而不是她?有什么标准?花多眼乱,一瞬间拣错可怎么办。

    但他的女人都很突出。

    注定的,之蹬注定要走桃花运,生命中充满爱情。

    我叹息一声。

    “再见。”我说。

    她点点头,合上门。

    我没有立刻走。在她门外逗留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之骥也在此留恋过。

    站了约十分钟,只得离开。

    我喜欢这女人。

    但之骥不这么想,他怕她,并且担心。

    晚上他来不及的亲自跑了来打听。

    “戒指不肯收。”我还给他。

    “诅咒!”他说,“我有得麻烦。”

    “之骥,我看不会有什么事的,她是一个很合理的女子。”

    “你懂什么!”

    “之骥,我还没与你算帐,你明知她在家,为什么不说?”

    “我实在是怕她。”

    “她没有什么可怕呀。”

    “她是那种极阴毒,极工心计,微笑着把你身上肉一口口咬下来的人。”

    我不悦,“人家一句坏话都不说你,你身为男人却说人家坏话。”

    “将来你会知道。”之骥仍然那么紧张。

    “将来,她与我们还有什么将来?”我失笑。

    “我怕她会在我婚宴中出现。”

    “你放心,她才不会。”

    “你怎么知道?”

    我看向窗外,我不但知道,我可以保证。

    “我还是旅行结婚算了。”

    他要带那小女孩到什么地方去?什么地方都不要紧,反正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愉快的。

    难怪之骥说得这般兴致勃勃。

    我说:“她是个标致的女郎。”

    “……”之骥正在说到蜜月,听见我做如此评论,立刻斩钉截铁的说:“当然,我的妻子,必须是个绝色。”

    我微笑,“我不是说她。”

    “说谁?”他诧异。

    “七弟!”我说。

    “别再提她好不好?”他一脸不高兴。

    我开始有种感觉,被抛弃的是之骥,不是七弟。

    是了,像得很。是之骥给我的一种印象,是他先下手为强,但我发觉真实的故事不是这样的,渐渐水落石出,之骥表现得太在乎。

    “他们说只有没有信心的男人才会娶小女孩子。”我向他挤挤眼睛。

    “这个孩子,”他的手指直指到我鼻子面前来,“将是你大嫂。”

    我哈哈笑。

    他将我书台上的笔记全数扫在地下,谁也不懂他干嘛生气。

    第二日我出城去办事,做到下午,有点累,到快餐店去喝杯牛奶打气。

    你猜看到谁?

    七弟。

    她坐在一角,狂喝可乐,两手捧一只鱼柳包大嚼,双颊鼓涨,吃相如一个小孩。身边放着公事包,身上一套那种很贵的、会得绉的西装裙。头发干了,仍束在脑后。

    我不明白为什么之骥要把她说成一个厉害的女人。

    我立刻取着我的牛奶杯子过去。

    她见到我,让出半边座位。

    把食物吞下肚子后她说:“有时候可乐真可救贱命。”

    我看看表:“下班了?”

    “下班?开玩笑,我还有一档会要赶,此刻才四点半,到六点半今日工作或许可算结束。”

    我摇摇头。“太辛苦。”

    “别乱讲,吾爱吾工,吾爱吾忙。”

    口不对心。不然又怎么办,诉苦给陌生人听乎?

    “在什么地方?我送你。”

    她双眼看看天花板,“楼上,廿五楼。”她擦擦嘴。

    接着自手袋中模出嘴唇膏,说声对不起,便略略补一补妆。她有性感的嘴巴。十多廿年前流行过银粉红唇膏,她便有天生该擦这种唇膏的嘴唇。

    我注视着她。有的女人会因男人的目光而搔首弄姿。

    她丝毫没有发觉,把手袋扣好,挽起公事包,

    “好,再见。”真是大方磊落的女子。

    “再见。”我说。

    我在附近逛了很久书店,又到会堂去看书展,看着时间差不多,再到那处去等她。

    她在六时三刻出来,笑容很疲乏,犹自与同事打着哈哈。

    见到我,一呆。

    我近上去,她的化妆掉得很厉害,坦白的说,这大概是她一天中最难看的时候,女人化不化妆都各有其风味,最惨便是脂粉剥落似断垣败壁之时。

    我禁不住调皮的向她挤挤眼。

    她的同事知趣的让开。

    她并不介意我看到她此刻这个疲倦憔悴的样子,讶异的问:“又是之骥叫你来的?”

    “不,我自己衷诚来约你吃晚饭。”

    “我吃不动,回家做个三文治算数。”

    “胡说,吃得不好,明天如何起来打仗?一定要正正式式的吃个五道菜的大餐。”

    “之骏,我真累得慌。”她还要推我。

    我说:“都是高跟皮鞋累的事。”我若无其事挽起她的手,把她绑架到附近的法国饭店去。

    她一直不出声,由得我指挥如意。

    半打生蚝过后,她的面色开始有些光彩。我递香烟给她,帮她点起,又叫侍者添上白酒,七弟的嘴角透出笑意,并不是快乐的笑,而是礼貌上表示接受我殷勤的笑。

    “这些时候,你一直在这区?”她问。

    我点点头,补充一句;“好不容易遇见你,想同你聚聚。”

    “同情我?”她忽然问。

    我反问:“有什么好同情的?丢掉个把男朋友便想博取同情,你别妄想。”

    “同你在一起很舒服。”她说。

    “谢谢你。”我说。

    她的精神渐渐松弛。说累并不是推搪,她不住的更换姿势,使脊骨舒服一些,我很不忍,在饭后坚持送她回家。

    她没有推辞。在我车上,靠着椅背睡着了。

    真要命,再美的美人也丢尽面子。在魔咒下睡一百年是浪漫的另外一件事,为生活累倒在这里可真是倒霉,谁有怜香惜玉之心?

    我轻轻把她推醒,她一脸茫然回到现实世界上来,抄起公事包便下车,忘记说再见。

    太忙了,她并没有与我诉衷情。也没有告诉我,之骤与她如何结识,如何分手。

    第二日用车的时候,我希望在小小空间闻到一缕香氛,但是没有。七弟大概没有闲情洒香水。言情小说中的女角与现实生活中的职业女性是有点出入的。

    在这一刻开始,我不敢再嘲笑在水门汀森林中故意制造浪漫气息的女人,做作管做作,她们对美化环境有贡献。

    七弟太实在了。之骥的作风与她相异,他需要一个无所事事、专陪他吃饭跳舞闲聊的女人,似一只依人小鸟,将来结了婚,当他自外回来,为他拿拖鞋斟香片。

    以之骥的条件,这样的家居情趣尚可办得到。为什么没有人申诉一下现代男人的痛苦?在从前,物价较便宜的时候,任何一个小男人也可以享受温暖的家庭生活,现在这些都被剥夺,这笔帐是一定要算在社会上的。

    除非婚后同父母一起住,否则就得两夫妻自力更生。

    谈何容易。

    所以有些男人从没考虑过一个温柔洁白一无所知的女朋友。

    我在这方面并不工心计,我只知道我遇上七弟。

    几次三番的约她,都被她推掉。当然是故意回避,不想与之骥写了完结篇,又与之骏开始,我了解,我所不了解的,只是自己:为什么要缠住她?

    那日在她家的露台转头,并没有惊艳,但心中很异样的酸软一下,莫非就在这个时候,种子萌芽?

    星期三下午没课,是我七日内空闲的日子。我往往到城中来逛,故意溜达至她的办公室,故意在适当的时间碰见她。

    她见到我老是错愕,因为,她说:我长得非常像之骥。

    “又请我吃饭?”她同我很熟络的样子。

    我怔怔的看住她,微微地笑,一副在恋爱的表情,真要命。我知道自己,整个书生模样,再伶俐的时候都带三分傻气,发起楞来,像现在,更是笨得没法挡。

    再粗心的人也会疑心。七弟并不鲁莽,她只是忙。

    我们站在电梯口对着互望。

    下班要急着回家的人群粗心地推开我们。

    我不得不开口:“跟我走吧。”

    她脚步虽然上来,但嘴里喃喃说:“跟你走?万万不可。”

    我为她落伍的顾忌而发出笑声,她也露出笑意。

    天上下着毛毛雨,一地泥泞,她早已把白皮鞋穿出来,鞋头立刻沾一层污垢。

    我问:“怎么是之骥先看见你?”

    她先是不出声,过一会她说:“你何用惋惜?之骥看见我之前,也已有许多人看见我。”声音淡淡的。

    这话里自暴自弃的成份太重,我觉得心痛。

    “你们两个,”她说,“钉起人来透不过气,一下子冷却,要找起来,影子都不见。”

    “不可将之骥与我相提并论。”我别转面孔。

    “对不起,看得你是纯洁的,听说你是教书先生?”她笑问。

    我说:“别再游戏人间了,明人跟前何必再打暗话。”

    我把她拉进车子里去。

    车子蜿蜒的驶上山顶,浓雾中我找到避车处,将车子停泊在该处,开了雾灯。

    我微笑说:“这是情侣接吻拥抱的好地方。”

    七弟看着山腰滚滚的白雾,“真可怕,上不到天,下不到地,像半天吊。”

    我把面孔枕在驾驶盘上,莞尔。这么不够诗情画意的女人,我是怎么爱上她的?

    她讶异的转过头来看我,“你打算与我谈情说爱?”

    “不要再硬着心肠。”我说。

    “你认为我应给你机会?你认为你有机可乘?”

    “不要驾起铁丝网好不好,”我有点忧郁,

    “也许这世界上尚有真正没有企图的人。”

    我们两人在车中坐了很久很久,两个人的呼吸都可以听得见,嘿嘿息息,像两只小动物。

    过很久都没人说话,随后有警察提着电简来照,此刻的制服人员很斯文,只嘱我们把车子开走,并没有来不及地推荐我们去更好的地方开谈判。

    “送我回家,”七弟说,“我要好好与你谈一谈。”

    我胸中像是被人大力揪紧,得到或是得不到,一下子便可揭晓,什么胃口都没有了。

    到家她拆开头发,洗下脸,斟杯酒,很外国作风的问我:“你到底要什么?”皱着眉头,像是被骚扰般。

    但我看穿她的心,她同我一样害怕,表面上的沉着只是装出来的。

    “为什么不顺其自然?”我问,“何必寻找答案?如果不讨厌我,便接受我。”

    “你这个书呆子,”她恨恨的说,“偏偏趁这种恼人的天气来烦我。”

    “别昧良心,我是个很懂得生活的男人,与我在一起,你会得到乐趣。”

    “之骏,我曾是你大哥的女人。”

    我沉默,这真是令人尴尬的,连我都找不到开脱的藉口。家人知道了,确是不妙,然而要爱得彻底起来,一切都不必顾忌,此刻似乎言之过早,所以两个人都戚戚然。

    她拍拍我的手,“我们做朋友是可以的,”停一停,“走是无论如何不行。”

    我颓然,没有得到。

    “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类型。”她苦口婆心的说。

    女人都爱虐待她们的男人,对她们好的男人,她们都视之若傻瓜。

    我的心泫然欲涕。

    她同之骥之间,到底,还剩下些什么呢,应该啥东西也没有了。

    她果然问:“之骥的婚事快了吧?”

    “上次听说他陪女方出去买寒衣,大概为着度蜜月,他们要去的地方可能还在下雪。”

    “他们快乐吗?”七弟问。

    “我不知道。那女孩子那么年轻……我没有问。”

    七弟微笑,“他们会不会有代沟?”

    我说:“谁知道,也许那小女孩喜欢听日本流行曲,口口声声阿那打哗,不知之骥怎么想。”说着是非不禁大笑起来,有谁不是幸灾乐祸的呢!

    七弟微笑,她面孔上露出很顽皮的样子来。“他从什么地方结识到这个小女孩子?”

    “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我奇问。

    七弟摇摇头。

    也许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

    回到家吃饭,母亲给我看装修好的新房。

    整间房是浅蓝色的,花俏得很幼稚,连枕头套子都有裙边。

    母亲耸耸肩,“那女孩子才十九岁半。”

    “这么说来,大哥不能同她在外国结婚。”我惊说,“她还不能自己签字。”

    “所以呀,”母亲皱皱眉头,觉得很烦,“这个小女孩子,搭上是容易,将来有什么事,脱开就难了,弄得不好给人家告一状。”

    “妈妈别太悲观。”

    “我看你大哥像是有悔意。在本市结婚,对方又不想偷偷摸摸,天天去同他们开会,夜夜开到清晨才回来,那家人很厉害,像是要拟一张合同逼咱们签下去。其实分明是欺侮我们,这种女孩子跟小阿飞泡,做父母的还不是眼开眼闭。”

    “妈,也许他们不舍得女儿。”

    “没有的事。”母亲很不开心,“我都不知之骥搞什么。”

    “待我来问他。”

    那天晚上,我问之骥,“你究竟在搞什么?”

    他说:“我不过是想结婚。”非常颓丧。

    “你可爱她?”我问。

    “这么麻烦,谁会想到有这么烦?”

    “如果爱她,是无所谓的。”

    他用手捧着头,不出声,苦笑。

    “婚姻不是儿戏,该结就结,不结就拉倒。”

    “可以拉倒?”他吓一跳。

    “怎么不可以,负心的人一向可以逍遥法外。”我说,你放心,警方一向不管这种事。”

    “但是——”

    “之骥,何必开始一段没有成功的婚姻?”我推开手,“不是你兄弟,不敢这么说,是你的兄弟,不爱你也犯不着这样说。之骥,你别拖垮人家女孩子一生。”

    他站在窗前发呆。

    “结婚后还要做人哪。”我提醒他,“婚后不必生活,娶谁都不要紧。”

    他强笑,“你越来越似个老太婆,口气跟母亲简直是一个印子印出来的。”

    我微笑,“可是,”我说,“你难道不算幸福?你有我这么一个好弟弟。”

    他大力握住我的手。他也应当知道,弟兄之间不必有情,前辈子跟今辈子的名分是两竹竿的事,一些兄弟好比陌路。

    我同之骥却是友爱。

    尽管如此,世上许多事,除了自己,简直无人可以卸下担子,一切苦难要亲自担当,咬紧牙关过。

    早上洗下脸来,有种感觉,面盆中的水一定苦若黄连,一张脸色若玄檀,像苦情戏中被冤枉的人,日子是一天一天熬过去的。

    昨夜梦回,听到一声声汽笛声,回南天在浓雾中的船只摸不清前途因此悲号,在回音中特别的绝望动人,徘徊不去,像我的心。

    我在朦胧中落下泪来。

    我在恋爱,这是一定的,我为得不到所爱的人烦恼。

    我同我自己说:这算是第几号挫折?将来还有更大的磨难要来呢!但是我已经崩溃,脆弱可怜的我,还如何面对疾病死亡战争。

    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也就活下来了。劫后余生,总有死不去的人,是运气?是意志力?是因为他们比别人麻木?事情总有过去的一日。

    是几时发生的事?我细细追查,也抓不到端倪。短短数次见面,已经心不由己,我好比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当事人往往是最糊涂的一个。等到事情发觉,已经太迟。

    我还有那么多的日常工作要处理,心中苦恼的时候,看见公司中的小厮与女孩子打情骂俏,无牵无挂无求,心中羡意顿生,巴不得以身替之。

    做人至要紧是快乐,是哪一种的快乐根本不要紧。

    我认为我的眉梢眼角似一个怨妇。

    七弟偏偏还要来惹我——

    “我升职了,回请你,出来吃顿饭。”

    我当然立刻答应下来,双眼不觉地润湿。

    我的天,何需有这样强烈的反应,我的理智这样告诉我,但我的感性却不那么想。

    赴约时一点也没有乐趣,因为不知下一次什么时候才见到她。

    待真正见了面,又高兴起来,这种一霎时阴、一霎时阳的心情,是很典型的,堕入爱河的人十之八九经历过,我是认了命了。

    七弟今日精神很好,人逢喜事三分爽,如今的女性,价值观念与男人越来越接近,升了职自然要庆祝,这个位置一定是她盼望良久,用血汗泪换回来的。

    当然她不会把过程向任何人和盘托出,成功就算了,连她自己也不再会有时间想及过去。

    “来,喝一杯。”她那双眼睛是会笑的。

    我问:“为什么单找我出来?”

    “快乐不可过分招摇,会引人妒忌,吃亏的还是自己,只好找个与我成功没有直接关系的朋友。”

    太懂事了。

    一下子喝完一瓶酒,又再一瓶,这种饭桌酒是喝不醉的,我也不与她分辩。她身上衣服永远太薄,冷死贪潇湘,这句粤语便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也很倦了,用手托着头,面孔上的粉全部到了掌心中,她掌心中还有什么东西?

    她可怀念之骤?

    只字不提,真是女中豪杰。但是为什么她的嘴角笑,而眼睛从来不笑?每个人都有他的心事。

    她吁出一口气。

    我付过帐,她一叠声道谢。忽然趁着酒意握住我的手。“之骏,如果你不是这么年轻,不是这么纯洁,我倒是很希望有一个家。飘泊这么多年,不论碰到什么,后果自负,我也很厌倦,有时候半夜听着收音机,辗转反侧,会得流泪,之骏,没想到我会这么傻气吧。”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旁。

    看上去,我们太像一对情侣,我的心发酸,五脏六腑缓缓绞动,全部变了位置,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但是我与你没有共同点,不能相处,之骏,你明白吗?”她双眼润湿。

    我鼻子犹如被人击中一拳,发酸发痛,泪水直流。

    她给我纸手巾,我成叠地掩在面孔上。

    这就是现代的十八相送了。但我连女方的罗帕都得不到一块,因为女人已不再用不合卫生的手绢。

    但人们的感情还是划一的冲动与不稳定,我不只为自己悲哀,也为全人类悲哀。

    我与她离开餐馆,在街上被冷风一吹,她忽然呕吐起来,我搀扶住她,她吐得很厉害,秽物沾在身上,刚才吃的菜全部报销。

    她一时间喘不过气来,面孔呛得通红。

    我用手帕替她揩眼泪,也无暇到停车场去取车子,叫部街车就走。

    她躺在我肩膀上,尚紧闭眼睛,两瓶白酒而已,空肚子就醉得那样。

    我用外衣遮着她,怕她着凉。

    多年前,我听过一个故事。那时何莉莉还没有嫁赵世光。她喝醉,吐得赵一身,他不但不生气,还亲自开车送她回家,用一只手驾驶,另一只手被她枕住睡,动也不敢动,压得麻痹。

    后来莉莉说:“见他对我那么好……”

    真是温馨的故事。恋爱中男女很少有这么甜蜜的回忆。多数事想起来都是恨。

    以前喝醉的都是男人。

    现在……真是男女平等了。

    到她公寓,我把她送上去,她还是不行。我在她手袋里掏出锁匙开门,扶着她在沙发上躺下。又在浴间取过毛巾垫在她头下,浅灰色的丝绒沙发可禁不住折腾。

    她隔些时候又吐几口,没想到一只胃可以装那么多东西。看着她那么辛苦,真不好过。

    何必呢,上下班还不够折磨吗?何苦还要使肉体受苦。也许身子苦楚,可以把思想自精神方面转移过来。

    我看看自己,不禁苦笑,一身新西装皱得似咸菜,索性脱了外衣。

    到天快亮的时候,七弟总算睡了。

    我也在地上打了个吨。

    天亮时她在沙发上呻吟,我给她喝水。她颇为蓬头垢面,奇怪我老在这种不正确的时候看到她,所以我爱她,也不是因为她美。

    她醒转,也不道歉,亦不道谢,一切尽在不言中,匆匆打点,打算上班。

    从浴间出来,她又变为一个标致女郎,只不过面色奇差,扑一点粉也许看不出来。

    不打算告假,一定是有重要的会议要去参加。我也是,倦得金星乱冒,但是有两节课要上,没人替。呵,没人替。

    她抓起衣裳,我们出门。

    清晨的太阳使我睁不开眼睛来。

    我与七弟分手。她已完全刚强起来,心不在焉,大概是要急急回公司准备开工。

    我戚然与她道别。

    昨夜之事,她会不会记得?她又会记得多久?

    我只想有人记得我。

    随着便听到大哥与小女孩蓉蓉分手的消息。

    他去纽约开三天会,她便无法忍受寂寞,与小男朋友听音乐会,据说散场时手拉手,传到大哥耳中,发觉不对劲,便上她家开谈判。

    妈妈说人家女方家长保证绝无此事,还不肯放过之骥呢!后来是蓉蓉本人出来说不要再跟之骥走,才了却此事。

    之骥大声说:“嫌我老,没朝气,听见过没有?她喜欢什么?露营、远足,到欧洲要参加旅行团,我真受不了。”

    好是好女孩子,只是思想上与中年人有距离。

    我说:“你要分手,人家同你分手,如愿以偿,细节不必多提。”

    他静默。

    送出去的首饰、衣服以及其它礼物,自然收不回来。

    谁也不敢追究。

    之骥总得过他应得的甜头吧。十九岁的女孩子,虽然没有资格投票,但却可以做很多事。

    最失望的是母亲,金钱上的损失不要去说它,都已经在计算要生几个孩子了,忽然之间到手的媳妇儿又飞掉,难过得不得了。

    家里受了这样的挫折,自然人人闷闷不乐,闹得人仰马翻,啥人还笑得出来。只在饭桌听见父亲说:“儿戏,儿戏。”

    母亲问我要不要搬进“新房”去住,我忙不迭摇头摆脑。

    怎么住?千万不要嫁祸于我。

    “那怎么办?”母亲彷惶的说。

    我很镇静。这件事迟早要过去的,事过情迁,一家子又会安顿下来,我才不担心。

    我同自己说,只要身体健康,又有正常收入,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的面孔,但为什么我一点欢容都没有?

    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四肢活动力强,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但为什么我心戚戚?

    事不关己的人瞧着我这副多情种子样,会得嘲笑我不会做人。女人嘛,多得是。做人嘛,要拿得起放得下。还有,切记要看得开,什么都不要担心。

    这种道理谁不懂,谁不会说。

    针刺到肉,忽然发痛,就变成镜中的我那模样。

    不过受伤深浅也视人而定,我是太会得难过了,之骥,他就没事,略为憔悴一、二日,自然而然又恢复过来。我还在犹疑该不该把胡须刮一刮,他已经一身光鲜的出去了。

    他穿本季最新式的阔领子西装。我的天,阔领子又回来了?我茫然。叫我何去何从,真想伏在桌子上哭,为自己的迟钝为自己的落伍而好好的、痛快的洒下眼泪。

    之骥又找到了春天,对他来说,所有的约会都带来明媚的阳光,新面孔新人事,于是他又雀跃了,在桃红柳绿间漫步。

    橡皮为心肌的人,幸运的人。

    我这个运气较差的人在宿舍中,搔破头皮。

    一直没见到七弟,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手,插在之骥的臂弯中。

    是的。

    之骥。

    之骥的臂弯。

    破镜重圆了呢。

    我看见这种情形,脑子里轰一声响,七窍完全封闭,一句话也说不出,嘴唇如铁皮一般,再也不能够自由开合。

    我不住的同自己说:“没有这么严重,这个女子,我认识才不过数月,况且一直知道她是之骥的情人。”

    我的自制力不够。自小我不是个懂得控制情绪的人,七情六欲都在面孔上,叫人看得一清二楚。之骥比我麻木,没有敏感度,但看上去却较为镇定。

    呆半晌我终于过去,说一声:“好吗?”在这一刹那,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知无觉的植物人。

    我垂下眼,谁知七弟放下之骚的手,过来站在我身边。

    她说:“我有话同之骏说。”

    之骥恍然说:“啊,是,你们是见过的。”他走开去。

    七弟仰起头,“怎么,生气?生我气?”她微笑问,“笑我没出息2”

    我不出声,过半晌我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叫我再往前一直走,寻找更绿、更广的草原?算了,我根本是一匹劣马。”

    她讽讪着自己,忽然伸个懒腰,看上去仿佛大功告成的样子,实则上一双眼睛把她的心事和盘托出,显示着深切的悲哀、无奈以及委屈。

    我的声音更轻,“为什么?”

    “为生活。”

    我摇摇头。

    “为了惰性。”

    我再次摇头。

    她出力地寻找答案,终于讲实话:“我爱他。”

    “他?”

    “看他多么英俊潇洒,会得玩,具生活情趣,风流体贴,有什么不好?之骥是个最乐观最直接的人。”

    “他并不爱你,他甚至不懂得你。”

    “我并不想得那么远。”她拒绝知道。

    我想她是知道的,还有什么人能比她自己更清楚。

    她微笑,嘴角有说不出的苦涩,“我们快要结婚了。”

    “七弟,这是终身大事,你不可能累成这样,我不相信你找不到更好的,我——”

    之骥过来,“什么事?之骏,你不是跟你未来大嫂在起争执吧。”

    我把半截话吞到肚子里去,像是咽下一大口粗盐,不知怎地,双眼红了,也知道实在不像个样子,别转身就走。

    背后听见之骥讶异地说:“这之骏可是怎么样了?平常是极得体的一个人,人人都喜欢的。”

    我心灰意冷的回宿舍,打算一辈子住在这幢近郊的灰房子内,永不涉足外边的世界。

    那夜喝水一失手,把一只用了十多年的瓷杯打破,拾起它的时候,心痛欲裂。碰巧有人经过,很随便的置评:“不要紧,现在有种从胶水,什么东西都可以在十秒钟内补好。”

    是吗,只要十秒钟?多么好。什么东西都能够补?

    我抬头,面孔上带着愚蠢惨痛的询问。

    那穿三个骨牛仔裤的女孩子爱娇的耸耸肩,“什么都可,除去破碎的心。”

    她摧毁我的希望,挥挥衣袖而去。

    我与杯子的碎片一起坐在地上良久没动。

    等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决定参加之骥的婚礼。

    婚后他们与爹妈同住。

    家里得一乱字。乱得不可开交。闹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把新房内装修完全拆掉,摆新的家具,据说是黑白灰三色,是之骥的主张。

    母亲同我说:“我真困惑,不知道这一个是不是真命天子。”

    我更困惑,房间嫌小,因此把我的储物室都打通了,还是觉得不够大。

    父亲问要不要在楼上租一层,照样可以天天派人上去收拾煮食。而婚礼迫近。

    七弟像个没事人似,照样上下班,面孔上露出一派“当然我什么都不必管,不然何必嫁人”神色,而之骥是个天字第一号闲人,他最喜欢做这种琐碎的事,他们俩真是天生一对。

    我问七弟:“一切都准备好了?”

    “是,婚后就享福,”她淡淡说,“什么事都有公婆照顾,除了上班以外,我只用管吃喝睡。”

    我不响。她也该休息了。

    “你呢?”她问。

    “我在向新加坡大学申请教席。”

    她一呆。

    我双眼看着远处,“听说那是个好地方,人情味很浓,斗争没那么激烈,又是华人社会,适合我。”

    “为着避开我,划不来,”她逼近说。

    “对旁人来说,很少有划得来的事,”我礼貌的答,“在旁人来说,一切等于一加一那么简单,你不该嫁之骥,我也不该逃避他乡。”

    她完全明白,这么聪明的女子,有什么是不知道的。

    她走开了。

    太阳落在我身上,我比什么都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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