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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 正文 大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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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诚然是个英俊的男人,五官配合得无瑕可击,长挑身材,穿着时髦而不抢眼的衣裳,三十八岁,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事业爬到最高峰,有他自己的游艇与别墅,而且未婚。

    他未婚是真正的未婚,不是外头有三个私生子的那种未婚。追求他的女人自然是多的,多至无法枚数,尽管他挑的严,十多年来也战绩不凡,数起来一连串说下去,恐怕要好几分钟,那种一夜风流的不算,有一两年交情以上的不少。

    这样的一个男人,女人还对他趋之若骛,是我所不能明白的。

    这个男人,是我们老板的最好朋友。

    我老板是一个好人,对我就不怎么样,他老喜欢调动我,别人的屁股搁在一张椅子上就是六年多,动也不必动,闭着眼睛也能把日常功夫做出来,他不会做吗?不要紧,给他能干的助手帮他。

    我呢?狗屎垃圾一脚踢,连女秘书都被他抽调出去,有什么信件自己打,报纸自己剪,专门叫我到新部门去座镇,自生自灭,也不必向他报告,总而言之,那个部门上轨道之后,我也一该被他调到别的地方去了。

    你可以美其名曰“能者多劳”。

    我很少那么想。

    我之所以没有离开,是因为他每年加给我丰厚的薪水,而且真的给我自由,只要我一星期同他述职一次,功夫虽忙,毕竟不必看人眉头眼额。

    这是我老板,生活正常,姿态正派,婚姻美满,有三子两女。

    他的最好朋友是甄自强,城中有名的花花公子。

    老甄时常来找我们老板,坐在那里据说好几个钟头都不动一动,滔滔不绝的诉苦。

    我找老板的时候见过他好几次。

    当时他的女朋友是名歌星崔露露。

    那个崔露露并非挂个虚名儿的小捞女,人家真的灌唱片,登台表演,一年赚千万以上,同老甄旗鼓相当,势均力敌。

    因此两个人相持不下,走了许久也不见结婚。

    我老板同我说:“我劝他结婚,石澳的房子装修得那么美奂美轮。”

    我心中想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我说:“我只希望有一个小帮手,如果有个女孩子帮我,我就比较走得开。”

    他朝我瞪眼,“然后空闲的时候对牢对方擦指甲油、哈哈傻笑?”

    这个王八蛋,我忍住气,“没有道理叫我死挺。”

    “小姐,不是说我要请人就可以请得到,上面还有董事局呢。”

    “请个三千元月薪的女孩子也得上董事局?”我忍声吞气,“如果你允准的话,我自己出钱请一个。”

    “听听这口气,改明儿你还告诉我你要出去自己开公司呢。”

    我拍案而起。

    他又安抚我,“今年年底……也许。”

    我心中咀咒他一千次。

    “腹诽我?”

    我长叹一声。

    这个时候那个甄公子推门进来,我瞪他一眼,这个人好不空闲,吃饱饭没事做,太可怕了。

    我站起来离开。

    老板叫住我,“你认得甄自强?”

    我淡淡的点点一头,仍然推开门走了。

    回到自己的房间,咬住铅笔头,拚老命的做稿子,预备在下次会议呈上。

    有人敲门,我说:“进来。”

    他进来,我抬头,是甄氏。

    咦,有何贵干?

    我诧异了。一脸的问号。

    他倒开门见山:“一起吃午饭?”

    “我?”我再问一次,像是没听懂。

    “是。”他微笑。

    “我走不开。”我歉意的说:“许多功夫要赶上。”

    他也像是没听懂,“可是你总得吃午饭呀。”

    “有两种吃法,”我说:“一是花两个钟头同你出去吃,一是花十分钟在办公室吃饭盒子。我决定采取第二个法子,我实在走不开,一些东西我下午两点半有用。”

    “我叫你老板放你假。”

    不再去理睬他,继续工作。

    他仿佛从来没有被拒绝过,站在那里手足无措。

    我朝他笑一笑,说声“再见”。

    他才出去了。

    我停下手来。

    那里有我形容得这么忙。

    拒绝他,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

    他请我吃晚饭我还没出去呢。午饭?他以为我是十七八岁的小毛头,哄一哄就上手,颠着屁股同他出去玩,揩到一点吃的穿的,立刻以为飞上枝头作凤凰……我早已成了精,哪里这么容易就摆得平。

    我冷笑一声。

    请我吃午饭!真是侮辱!

    有些女人为了证明自己的魅力,不惜接受挑战,同花花公子来往,我没有一样的勇气。

    我要是有这种精力,下了班我去学非洲史华哈利土语。

    请我吃饭,他把我当作什么?

    越想越气,他把我当作什么?

    我可不以为一这是一种荣幸。

    见他的鬼。

    我把头伏在打字机上许久许久。

    等再抬起头来,已是午饭时分,我叫信差去买了只饭盒子回来,埋头苦吃。

    实际上什么也吃不下,但是一味硬塞,因为还要应付下午的工作,我是一只快乐的牛,吃饱了草,挤出雪白的牛奶满足老板。

    老板推开我的房门进来。

    一开口他便说:“老甄请你,你为什么不去?”

    “我为什么要去?”

    “换环境呀,总比在这里对牢打字机吃饭盒子好。”

    我调皮的说:“又不是对牢饭盒子吃打字机,又有什么关系?”

    “老甄约你,你都不去?”老板瞪我一眼,“不知多少人求之不得呢。”

    “今天张三,明日李四,我何苦去凑这兴儿?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轮足也轮不到两次,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点缀公子哥儿的人生而活。”

    “有骨气。”老板有点儿高兴。

    “我要干功去。”我说。

    “还没有到时间。”

    “到了时间就来不及做了。”

    “看你说得像真的一样,你没来之前,人家老林还不是一样的做。”

    “你调个女职员来试试看,老林怎么同,人家是男人,要养家活儿,自然随你搓圆搓扁。”

    “好了好了,我说一句,你说十句,”老板不悦:“别持着劳苦功高。”

    真的,做不做在我。我吐吐舌头,表示知错。

    他去了。

    那日下班,老甄坐在一辆保时捷跑车里叫我,我向他点点头。

    他朝我说:“上车呀。”

    我微笑地摇摇头,“妈妈说,不要坐陌生人的车子。”

    我不想多说,一挤进人潮中,失了踪。

    这下子他可知难而退了吧。

    第二天一大早,我例牌去到公司,门口一大束康乃馨。

    我每个女孩子分一朵,“送你们一人一枝插在可乐瓶子里。”

    大家都很快活。

    到了中午,电话来了,甄公子说:“还喜欢那些花吗?”

    我说:“喜欢,每个人都喜欢。”

    “晚上有没有空?”

    “没有,我累得贼死,不想出来唱歌跳舞。”

    “你没听清楚就来不及的拒绝我,”他不悦:“我接你上游艇休息,不好吗?”

    “不好。”

    “因为你妈妈说,不要坐陌生人的游艇?”

    “不,因为我自幼晕船,无福享受这一项乐趣。”

    “拒绝?”

    “对不起。”

    “为什么?故意给我看颜色?”

    “当然不,你一生看遍了红黄蓝黑,我这里还有什么颜色?”

    “算了吧。”他摔下了电话。

    我感喟,他或许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一定是也不希奇,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女朋友?但是我实在不能凑一个热闹。

    他长得真漂亮。

    可惜选男朋友,我一向不把英俊小生放第一位。

    我的男朋友要智慧、优秀、有学问。

    人家看电影,喜欢看锦绣豪门片集中的男主角。

    我却钟意可伦布探长。

    所以甄公子不明白这一点。

    老板来问我:“是不是要吊他胃口?”

    “如果我有一个女孩子帮我做影印之类的差使,也聊胜于无。”

    “你听见我问你没有?”

    “真鄙俗,”我说:“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那你为什么拒绝他?”

    “怎么?难道我不能拒绝他?”

    “不太常见有女人拒绝他。”

    “总有第一次。”我说。

    “为什么?”

    “他不是我那杯茶。”我坦白说。

    “但他是甄公子!”老板说:“这杯茶也许值得尝一尝?”

    “我没有兴趣。”我问:“怎么?他一直同你说这件事?”

    “他遭遇滑铁卢了。”

    我笑。“他被女人宠坏了,老实说,同他做朋友一定是不错的,但愿我是个男人,身为女人,我简直不能想像我会接近他。”

    “我同他说去。”

    “谢谢。”

    隔一日老甄走了上来,坐在我对面。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做,我的脾气顿时坏起来,什么也不理,埋头做我的功夫。

    “真没想到有那么多的工夫要一个人做。”

    我不去理他。

    “我有什么不对?”

    “老兄,恃着同我老板熟,来骚扰我工作,就是不对。”

    “我不是说这个。”

    “我不管你说那个,下班再说。”

    “下班我们喝茶。”

    “不,我不会同你出去。”

    “那么来我家来。”

    “我也不会那么做,你请回吧。”

    “看,我有什么地方不对?”他吼叫。

    “没有什么不对。”我站起来关上门,“每个人都听见了,该死。但我不会同你出去,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类型的男人,而且你的态度坏得很。”

    他瞪着我,我也瞪着他。

    我补一句:“我有一个很妒忌的男朋友。”

    “胡说,你老板说你根本没有男朋友。”

    “他知道个屁。”

    “他是谁?摔掉他。”

    “一百万也不丢掉他,他是我生命之引擎。”

    甄自强站起来走出我的房间。

    其实我并没有男朋友。我只有一堆朋友,周末在一起玩,但是我没有男朋友。

    如果这样说可以为我解除一些不必要的烦恼何乐而不为?

    我很喜欢甄某,只是做男朋友,他不会是一块好材料。

    心太花了,没有啥人要求他从一而终,不过身边的人太多,也许会眼花了乱,过早老花眼。

    我保证他不会叫女伴的名字,记不了那么多,统统一概叫她们打玲……我禁不住笑出来。

    你看他这个人多有趣,还没同他走,已经那么好笑。我蛮羡慕他那些女伴。

    老板前来问我:“你不喜欢穿好的吃好的出锋头?”

    我答:“当然想。”

    “为什么心肠那么硬?”他的口气,像那种皮条客。

    “算了吧,人家不会看中我的,”我不想得罪老板,赔笑说:“外头好看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他不过见我健谈,同我开开玩笑而已。”

    老板疑惑,“就那样?”

    “嗯。”

    我摊开报纸,第一眼便在影剧版上春到他与一个当红模特儿的照片,男才女貌,百分之一百的一对,好漂亮,他穿正统的礼服西装,她穿黑色闪光的缎子长裙,化妆明艳,完全为爱而生,她的职业是表演。

    他当然应该同她们在一起,理所当然。

    而我,让我吃三文治与牛奶,坐在办公室里做我应做的工作吧,我乐天知命,愉快而平静。

    各人有各人的才能,各人有各人的际遇。

    我深觉过目前的生活,最最快活。

    我这个人顶固执的。

    将来我会遇到我的德配,一个很平凡的科学家,我们组织一个家庭,隐居在乡下,以两个人小家庭式生活为单元,生几个孩子,快活不为人知,普普通通到老。

    我不喜欢把生活像播放电视剧般的展览出来给观众看,对我来说,那是致命伤。

    每个人都得有个宗旨,照着那个宗旨走,错不到哪里去,我说过,我是一个固执的女孩子。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的宗教。

    我便是一个那样的人。

    但是甄自强仍然没有放弃,这家伙,大概是赌上了一口气,非得追我,跟我耙上了。

    我想我要同他好好解释人各有志这个问题。

    像他们那样的人,越是追不到,越是要追。

    他再见到我的时候,我请他在写字楼坐下。

    坦白的同他说:“别再送东西来了,我什么都不缺,再送来也同你退回去。算什么呢少这些衣服、鞋袜、花束、糖果……”

    “你要什么?”他问。

    我很诚恳的拍拍他的手,“老甄,我什么都不要,你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我呢?咱们做个朋友不可以吗?”

    他呆呆的看着我,像是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老甄,你对女人的态度坏透了,为什么好像一定要把她们弄到手为止?女人也可以做你的朋友呀。”

    他涨红了面孔,“我对女人,一向很好──”

    “这我相信,但是你视女人如次一等的动物。”

    “不对,女人的确需要呵护。”

    我既好气又好笑,“于是你以礼物哄着她们?这还不是对她们如孩子。”

    “但是你们见到礼物是那么开心,”他抗议,“你们那么喜欢坐漂亮的车子,穿名贵的衣服,戴闪烁的珠宝……”

    说得对,也许不能怪公子的心花,也许只能怪女人的心太虚荣。

    我说:“你又不是爱上我,你只不过从未逢敌手,你以为我同你耍手段?你错了,我才不会呢。我们做个朋友如何,不要打仗了。”

    “男人同女人不打仗?”他茫然,“做朋友?”

    “当然可以。”

    “不可以!不打仗做什么?那多旁徨。”

    “你这个人,”我摇摇头,“打惯了仗,停不下来?”

    他居然腆的笑一笑默认。

    “你认为这游戏非常的好玩?”

    他点点头。

    “不怕累?”

    他据实说:“累是有点累,但是胜利的每每是我,所以并不是大痛苦。”

    “你这人!”我诧异于他的坦白。

    “你真可爱,我居然可以同你聊天,你怎么会跟一个男人差不多?”他叫起来。

    我瞪他一眼,“谢谢你。”

    “真的不能接受我的追求?”

    “大情人,放过我吧。”

    他的作风是:宁可杀错,莫可放过。

    他叹息一声,“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对了,男女之间,如果把对方当人,而不是“男人”、“女人”,事情就会简单得多。

    “真的不能追求你?”他又问。

    “别太恭维我,我也会被宠坏,让我们维持友谊。”我伸出手要与他一握。

    他很颓丧。第一次失败吧。

    我要对他好一点。英俊,不是他的错,有钱,也不是他的错,当然你也可以说,连女人包围他,也不是他的错,但是,我不会选择他。

    虽然自小生长在一个繁华的大都会中,我维持着乡下人的本质,喜爱大自然,空阔的草地,碧蓝的海水,一间在乡间的平房,许多孩子,许多宠物……那并不需要很多钱,却要很多耐力,以及宁静的性格。

    甄自强并没有这些。

    我要的与他人有些不一样。

    他人或者喜欢夜夜笙歌,到人多的地方之类……

    我爱煮一顿丰富的晚餐给一家子吃得饱饱的。

    奇怪,自小有这种做家务的兴趣,把家收拾得整整齐齐,不辞劳苦,不喜假手佣人。

    但是一番表白后,甄自强反而更勤力来找我。

    我简直不明白他的意图。

    但是日子久了,我们相处得还好,他不再约我,老是在近下班时分顺道来我办公室一坐,聊几句。

    我问:“你为什么一直来我们写字楼?”

    “我同你老板有密切的生意往来,怎么,你不相信?”

    我笑笑,不过我们俩的确很要好。

    打球、搓牌、交际、旅游,都结伴在一起,他们传说,甚至一个人用完的女人,也派司给朋友,你说,还能更进一步的友善吗?不可能了吧?

    真是一团糟,谁敢参与他们的生活?

    “你别相信外头的传言,那些人神经不正常,以散播谣言为乐趣。”

    “我从来没有轻视过谣言,”我说:“无风不起浪,无火不见烟。”

    “嘘,所以你对我印象恶劣?”

    “那里有,”我笑,“我对你好得很哪。”

    “为你改过也不行?”他忽然问。

    他把下巴搁在我玻璃桌子上,很忧郁的神情。能令甄某这么遗憾,真是天下一大快事,但我没有快感,他还是不相信我对他的意思,这种人真是自信心过强。

    我仔仔细细的看他,真的,如果我是他,我也不会相信有女人居然会不喜欢他。

    一双眼睛明亮而灵活,鼻子挺直,唇红齿白,皮肤细洁,太阳棕,连头发都那么光亮柔顺,理着最新式的样子,比陆军装略长那种。

    上帝待他太好太好。

    我心一动,随即压抑下去。

    他真的长得好看,又有做生意的才能,而且谈吐也不俗。

    不过并不足以引诱我,我并没有努力抗拒他,只是天性使我没有接近他。

    我说:“性格是不能转移的,再说,也没有这个必要。”

    “为了你也许可以。”

    我歉意地说:“这真是着了魔的想法,千万不要为什么人改变自己,我也不会这么做,不值得,又痛苦,何必呢,终于有一日,你会遇到一个与你完全相配的人,你们的相处,将不花吹灰之力,你试想想,那多好。”

    “你对我很公平,并没有利用机会。”他说。

    “我不是那种人,”我紧张地表白。

    “我知道,你若存心吊我胃口,不会到现在,到现在太危险了,你会怕掉钩。”

    “你的生活圈子太窄,”我说:“出来走走,还有不少可爱的女孩子。”

    “我有什么机会认识她们?生活圈子不一样,如果我要她们迁就我,必需要作出牺牲,那么那也不能不回报她们,我不想那样做。”

    “说来说去,还是阶级问题,”我很同情他,而且他也不能不怕有些人会对他有不良企图。

    譬如硬说孩子是他的之类,令人难堪,这种事是会得发生的,却利卓别灵这么大的一个明星都为这种丑闻搅得险些儿身败名裂。

    我说:“你是世家,自不然有许多姨姑表妹,她们难道不可以成为你的配偶?”

    “自小一起长大,都没有新鲜感,而且有些巴不得脱离这个生活圈子,到外头自由自在去,我找谁嫁我?”

    说得那么可怜,真是的,每个人都有苦处。

    “一定有人向往富家生活。”我安慰他。

    “你呢?你向往吗?”

    “我?才不,我才不高兴上舞会剪彩,生孩子结束我的一生,我才二十七,生活刚刚开始,别讲笑话。”

    “瞧,没有企图的女孩子,不稀罕我这种生活,有企图的女孩子,我才不敢碰她们,多么糟糕。”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

    “因为做朋友最安全,互不拖欠,现在的人都总聪明绝顶,看来我也捡不到什么便宜去。”

    我说:“说也是,没想到你择偶的条件如此狭窄。”

    “还有呢,不是说我喜欢就可以,还得过我老子那一关。”

    “可是你经济是独立的。”

    “不错,可是我决不能为谁而得罪我父亲,我爱我的父亲──是的,有钱人家的父子亦可以相爱,那很出乎你意料吧。”

    我点点头,理由也很充份。

    “做我的妻子,其实不需要什么天份,只要有无限量的耐力便足够了,没想到光是这样也顶难的。”

    我忽然明白,他怎么可以跟我老板一诉苦便一个下午,如今他换了对象,找上了我。我啼笑皆非。

    我有种感觉,老甄永远不会结婚,没有这个必要负要那么大的责任,他的兄弟皆已成家立室,儿女满堂,更加使他有逍遥法外的资格。

    这次倾诉之后,我许久没有看见老甄。

    据说到欧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个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来之后,我们之间的“友谊”,总该告个段落了吧。

    在这一段时间内,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薪水也许没有那么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辞职的时候,老板大为震惊,骂我没良知之类,吵了很久,终于不了了之,扬言不肯为我写推荐信。

    后来有一日在街上看见甄自强的跑车,飞快的经过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见我,连忙停下来。

    他开了车门跳下来与我打招呼,身边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说。

    我也问候他。

    “找你出来,会不会赴约?”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我摇摇头,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见面吧。”他苦笑。

    “我们通电话吧。”我作一个手势。

    他的车停在马路中央,无法久留,只好无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岁。或许到他七十岁的时候,我会约会他,现在不,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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