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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正文 第十章

所属书籍: 胭脂

    叶世球今日比往日更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相视半晌,他说:“陶陶今晚去见她父亲。”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显地,陶陶信任他,自从他赞助陶陶竞选之后,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从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国,何必去见他?”我问。

    “之俊,你头脑真简单,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后她用得到他们呢,现在联络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闻见响尾蛇。

    “是的,用。”

    “人与人之间可否不提这个字?”

    “能,小朋友们每人夹十块钱齐齐买鸡翼去烧烤可以不提这个用字。”

    “原来陶陶得你的真传。”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会陪陶陶去见他们?”

    “义不容辞。”

    我松口气。

    “喜见杨之俊终于放开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与他父亲长得相像,倘若叶成秋不是同母亲有那种关系,我的反应是否相反?

    那简直是一定的。

    客观地看,叶成秋年纪又不很大,风度才华不在话下,他不算最富有,但是舍得花,钱用在刀口上,他舒服,跟他的人也舒服。

    性情好、风趣、智慧。即使再过十年,他还是个理想的男人,打着灯笼没处找。

    在我心目中,男人如果没有一点像叶成秋,就不值得多看一眼。

    但是自小我没有从长辈以外的角度去看过他,他是像神明一般的人物,我一点亵渎的念头都没有,把他当一个普通人看待,已是大大的不敬。

    我的脑筋生锈,转不过来。

    跟一个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爱上了他。

    不,我没有学乖,我心仍然向往不切实际、愚蠢且浪漫的爱情生活。

    我也爱叶成秋,但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世球在这时拍拍我的肩膀,“之俊,你又堕入你那隐秘的小天地里去了。”

    他离开我的房间。

    我没有时间再自思自想,投入工作。

    陶陶与英氏吃完饭,上来看我。

    她穿着成套的丝绒紧身上衣,窄裙,绿宝大耳坠配衣服颜色,七厘米高细跟鞋子,头发盘成二十年代那种辫子髻。

    我没想到她会打扮得这么隆重。

    也好,让老乡开开眼界。

    她的化妆极浓,但年轻的皮肤吸紧面粉,只觉油光水滑,如剥壳鸡蛋,看在我眼中,但觉心旷神怡。

    我说:“像颗明星。”

    “我确是明星。”她说。

    “说了些什么?”我问。

    “他们很客气,有罗伦斯在,场面总是热闹的。”

    “英太太话很多吧。”

    陶陶微笑,“是,直到罗伦斯告诉她,他在美国出生,并且在加州核桃溪有一大块地皮,一直不知用来盖什么好。”

    我很感激世球。

    “他……怎么样?”我说。

    “一直说不信我是陶陶。他以为我还是小女孩,他知道我有十八岁,但没有联想到我会是这个样子。”

    我点点头。

    “妈妈,你有没有发觉,我现在叫杨桃,如果跟他的姓,便是樱桃。”她笑。

    我倒是一呆。

    她伸出腿,踢掉鞋子,把耳环除下,解下头发,拿我的面霜下妆。

    “还说些什么?”

    “他那双眼睛一直红,又仿佛有痰卡在喉咙,一言难尽的样子,相当的婆妈,但看得出他不是坏人,我婉拒他的好意,因为罗伦斯说,将来到世界任何一个城市去住都不成问题,他会帮我。”

    罗伦斯这,罗伦斯那。

    “他将会在本市住一年,我答应有空去看他。”

    就这样,就这样解决我十多年来之难题。

    她取我的睡衣换上,不知自什么地方翻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已经有一段长时期没看见她这么用功,她一边翻阅,一边兴奋地同我说:“妈妈,你可知道圆明三园的来历?”

    嘎?

    “玄烨——这便是康熙,鹿鼎记中小桂子的好友小玄子,”她解释,“玄烨最初把明代的清华园改建为畅春园,其后在畅春园北修了一座圆明园给还未登位的胤祯,到了胤祯(雍正)登位之后,便把圆明园扩建,索性把家搬到园中,每年御驾驻园达十个月之久,因此,圆明园一开头便是一个‘朝廷’,不是闲来到此一游的花园。”

    她把资料朗读出来,我一时不解其意;不过听得津津有味。

    “……即以小说《红楼梦》的故事而论,大观园并不是专供游玩而建造的,兴建的原因是为了接待皇妃元春回家省亲,因此整个布局就以满足举行欢迎和庆祝仪式的需要而展开,南京清江宁织造府的旧园‘商园’有人说就是大观园的模式。”

    “噫,好有趣,请读下去。”

    “毁于英国人与法国人的圆明三园显然就是一座园林式的皇宫,所谓三园是指圆明园、长春园与绩春园,成倒‘品’字形组合在一起,该园始于康熙,兴于雍正,盛于乾隆。”

    “这本书是哪里借来的?”

    “据说圆明园中有四十景,但并不是四十组不同的建筑群,有趣的问题在于如何将众多不同风格和功能的元素和谐地组织在一起,园中有园,区之中有局。”

    唔。

    “妈妈,你听听这四十个景的名称多美妙,正门叫出入贤良门、殿叫正大光明殿、花园叫深柳读书处,还有一处地方叫坦坦荡荡,抽象一点的有天宇空明、山高水长,多稼如云、映水兰香、上下天光、菇古通今、澡身浴德……我想破脑袋都不知是些什么景处。”

    我笑,“那自然。”忽然我灵光一现,“这本书是叶世球借给你的。”

    “是呀。”

    “他怎么会对圆明园发生那么大的兴趣?”

    “因为罗伦斯说圆明三园是一个存在于十八世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真正的花园城市。十九世纪英国人有过建立花园城市之梦想,但他们只不过是纸上谈兵。”

    “那又怎样。”

    “他将建议复修圆明园。”

    “我不相信!”

    “他已搜集了成千上万有关圆明三园的资料。”

    “这是一项一百年的工程。”

    “不,罗伦斯说,约十六年够了。”

    我起了疑心。

    我问:“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

    陶陶不响。

    山雨欲来风满楼。

    过很久,她说:“罗伦斯叫我跟着他。”

    “他,叫你跟着他?”我站起来。

    “是。”

    “多久?十六年?”

    “当然不是。”

    吓!我不相信双耳,叶世球像足他老子。

    竟叫陶陶随他去办事,好让他身边有个人,旅途中不愁寂寞。

    我不答应他就来问陶陶。

    我问:“他向你求婚?”

    “没有。”

    “你打算与他同居?”

    “妈妈,镇静些,我们只是朋友。”

    “朋友?”

    “是,就像乔其奥及许宗华一样,我同罗伦斯是朋友。”

    “呵是,纯洁的朋友。”

    “妈妈,你不需要这样讽刺。”

    我像斗败的公鸡,颓然倒在沙发上。

    我问:“你已决定了?”

    “是。”

    “往后的日子,绝不后悔?”

    “我不认为事态会严重得要后悔的地步。”

    说得也对,现在是什么时代,更大的恐惧都会来临,说不定哪一日陶陶会因剧情所需,做一个为艺术牺牲的玉女明星。

    “你的三套新戏呢?”

    “来回走着拍,总会有空档。”

    “你爱叶世球吗?”

    她点点头。

    我心中略为好过一点。

    “他也爱你?”

    陶陶又点点头。

    我不服气,“他懂什么叫爱?”

    陶陶嗤一声笑出来,“他一直说你看不起他。”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

    “罗伦斯是个很好很好的人,”陶陶一本正经告诉我,“他真的关心我。”

    我忍不住问:“这是几时开始的事?”

    “记得吗,一日开派对,我在这里第一次碰到罗伦斯。”

    我记得。

    “后来他约会你?”

    “不是,我有事去找他,我需要一个成熟的朋友。”

    我叹口气,这是欠缺父爱的后遗症。

    陶陶拉起我的手,“你不动气?”

    我?我只有出的气都没进的气了。

    我说:“罗伦斯著名有爱无类,女人只要有身份证,都可以排队。”

    “每个人都有缺点。”陶陶微笑。

    陶陶已不能回头,她并不打算做一个平凡幸福的普通女人,她抱定主意投奔名气海,无论在感情及事业上,都要求充满刺激。

    她选择错误?并不见得,每一种生活方式都需要付出代价。

    我接受事实。

    “罗伦斯说,他怕你会追杀他。”

    老实说,陶陶同他走,我放心过她同乔其奥。

    也许母亲也这么想吧,也许母亲也认为我跟叶成秋并不太坏。

    母亲与女儿的想法往往有很大的距离。

    “妈妈,你看上去很不开心。”

    “陶陶,我一直都是这样子。”

    “我希望你振作起来。”

    “去睡吧。”

    她打个呵欠,进房间去。

    叶世球,如果你令她伤心,我誓死取你首级。

    我替她收拾桌面的杂物,一副耳环沉甸甸地,看仔细了,镶工珍贵无比,竟是真货,怕不是叶世球进贡给她的。

    大概对她动了真感情,但愿浪子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

    第二日我若无其事同世球开了一上午的会。

    他约我午饭,我推掉,给他看自备的三文治。

    他取过一半吃起来。

    我知道他有话说。

    “之俊。”

    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

    “之俊,陶陶跟你说过?”

    “说了。”

    “WELL?”他很盼望地整个人往我倾来。

    “你就是为了玩,玩玩玩玩玩,这个城市每件玩意被你玩到残,又到别的地方去玩更新鲜的。”

    “之俊,我这个人一直给你这种印象,也是我的错,我不怪你。”他仍然笑嘻嘻。

    “陶陶只有十八岁,摧残儿童。”

    “她是一个很成熟的女孩子。”

    “也还是只有十八岁。”

    “感情也分年龄界限?之俊,你冬烘、头巾气、猥琐、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

    他瞪着我,我瞪着他。

    “说完了?”我问他。

    他叹口气,“我与陶陶都不想你不高兴。”

    “你不觉得滑稽?追一个女人追到一半忽然跑去追她的女儿?”

    他不敢搭嘴。

    “你会娶陶陶吗?”

    他转过头去。

    “还不是玩!”

    “将来也许会。”

    “也许会。”我学着他的口气,“也许不会,世事还有第三个可能?陶陶咎由自取,不过叶世球,你良心可要放当中。”

    他晃着头笑:“之俊,你口气似足八十岁老娘。”

    “你几时再上去?”

    “下星期。陶陶有没有把我的计划告诉你?”

    “我知道,”我刺他,“你想拿诺贝尔建筑奖。”

    “那设计妙不妙?”他兴奋地问。

    我不予置评。

    “之俊,我们在西湖租了一间房子,设备非常齐全。之俊,秋季,可以泛舟采菱角,你难道不向往?”

    我摇摇头,也难怪陶陶与他这么融洽,他们两人的心态一模一样。

    我说:“你们去吧,去探讨美丽新世界。”

    “谢谢你,之俊。”

    世球拉起我的手,亲吻了一下。

    他双眼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在这一刹那,我相信他爱陶陶。

    陶陶不比我,她心上没有枷锁,她可不在乎此人是否同她母亲有过不寻常关系。

    这一代才是真正自由的新女性。

    我吃完剩余那一半的三文治,与助手商讨下一次会议的事项。

    内地来了四位见习建筑师,暂驻华之杰,不支薪水,但求吸收。

    我们谈论室内装修,他们也来旁听,态度非常谦逊,人非常精灵,客气得不像话,称呼中那个你字是带着心的您:“打扰您了”、“叫您抽空”、“请问您”等等,令我这个落伍的人听着很舒服。

    会议完毕已经华灯初上。

    这个时候,中年女人的面色最难看,累了一天,粉都补不上去,等到回家,洗把脸,冲个浴,血液流通,又还好些。

    我背着手袋,在走廊等电梯,靠在冰房的瓷砖墙上,瞌着眼。

    “之俊。”

    是英念智,他找上来了。

    因为结已解开,我就没那么讨厌他。

    他今日看上去也比往日略为讨好,挂着微笑,他到底也是个有学问的人,懂得进退。

    “上哪里去?”他问。

    “去探望家父。”

    “有时间喝杯咖啡?”

    我点点头。

    他很觉安慰。

    进了电梯,他说:“陶陶同你小时候一个样子。”

    我苍凉地笑了。说真的也是,都被比大我们许多的男人所吸引。

    “真没想到她那么好看,”他侧头想一想,很向往,“整个人像一颗发光的宝石。”

    我说:“那日她浓妆,平时也不过是个小女孩。”

    “之俊,多谢你为我养育这么可爱的女儿。”

    我立刻说:“这个女儿,不是为你养育的。”

    他沉默一会儿,“之俊,我又说错话,对不起。”

    我与他步出电梯。

    他叹口气,“要你原谅我,也毕竟难一点。”

    “不,我从未责怪过你,又何须原谅你?”说我古老,他比我更纠缠不清。

    他也发觉这一点,尴尬地把手插入口袋中,“我笨,之俊,你别见怪。”他很怕得罪我。

    我们找间好的咖啡厅坐下来。

    隔壁台子坐着个女青年,牛仔裤大球衣,一只布袋挂在椅背上,相貌很平凡,声音很洪亮,正在教育她对面的小男生,那男的大约刚送完文件下班,一杯咖啡已喝干,很疲倦地看着女友,听她训导。

    她正在说:“到了那边……”

    我吓一跳,连忙向英某投过去一眼角色,表示要换位子。

    他这次倒很机灵,跟我到另一角落去。

    这次比较好,邻座是一个金发洋人与一混血女郎,那女孩美得像朵玫瑰花,两人情意绵绵的在喝白酒,看着很舒服。

    女青年的声音仍传过来,不过低许多。我与英氏还不知如何开口,她已说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但她不肯定烈士为何牺牲,问那后生,“是打日本人?是不是?是不是?”那男孩被她震呆,不知如何回答。

    我想叫过去,是打慈禧,小姐。

    原以为这种夸张的文艺愤怒青年已经过时消失,谁知还有孤本。

    “……会不会好一点?”英念智不知说了什么。”

    “嗯?”我看着他。

    “把过去的不快说出来,会不会好过一点?”

    “什么不快?”我反问。

    “我都不知你怎么千辛万苦才把陶陶带大。”

    我微笑,“看过苦情戏没有?卖肉养孤儿,陶陶就是那样大的。”

    他很吃惊,“之俊,你怎么可以拿自身来开这种玩笑?”

    我耸耸肩。

    “我落伍了,之俊。”他不安地说。

    英念智不安地说:“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新潮作风。”

    “我算新?陶陶认为我古老石山。”

    “陶陶的确站在时代的尖端。”他亦承认,“我都没见过似她那样的女孩,只有在时装书里看过那种打扮。”

    我们这一代女人所向往的,在她那一代,终于都得到了。

    “那位叶世球,是她的男朋友?”

    “是。”

    “听说是著名的花花公子?”

    “是。”

    “你不担心?”

    “不。”我说,“年轻女孩子,喜欢挑战,她们最怕生活沉闷。”

    “看得出你们感情很好。”

    “我们相爱至深。”

    “之俊,我的妻子……”他似有点歉意。

    “她不错,”我说,“她以你为重,她崇拜你,这是很难得的。”

    他沉默,惯性地旋转茶杯。

    “之俊,我欠你那么多……”

    “得了得了,事过境迁,提来作甚?”

    他再三地说:“说出来会好一点。”

    “不,说出来并不会好一点。”

    怎么搞的,这老土一定要与我上演半生缘。

    “我不相信你都忘了。”

    “你想知道什么?”我真佩服自己的耐性。

    他又说不上来,只得长长叹一口气,从他的表情我可以看得出,他终于明白过来,许多金光灿烂的记忆,都禁不起岁月的考验,褪至灰白。

    他同时也知道,我并不恨他,我们之间,已成陌路,无话可说。

    愤怒女青年还在发表伟论:“我希望可以月入万五元,这样子开销才不成问题……”

    全间咖啡厅都听到她的宏愿。

    我说:“走吧。”

    他付了账。

    握过手道再见,他还想说文艺腔,我连忙拍他的肩膀,叫他休息。

    我把车开到父亲那里去。

    他精神不错,与儿子下棋,每子必悔,赢了骂,输了也骂,难得的是,父子同样投入,两个弟弟红着脖子同他吵,见到我,强我做公正人。

    他忘记了我对于棋艺一窍不通。

    我在那里喝了碗莲藕章鱼汤,觉得很甘香。这样的汤,打死母亲她也不会喝。

    你不能说我们不坚毅,在疾病死亡阴影的笼罩下,仍然苦中作乐。

    那边父亲一叠声叫我过去。

    继母向两个儿子使个眼色,他们乖觉地躲开。

    我蹲在父亲的身边,听他吩咐。

    他问我:“陶陶怎么许久不来?”

    “她那么疯,哪有停下来的一刻。”

    “之俊,我是不行的了。”语调异常平静。

    我喉头干涸。

    “棺材本我倒还有,不必担心。”

    我借故问:“吃了药没有?”

    “还有些东西留给你。”

    我立刻说:“我不要。”

    “你到底是杨家的女儿,怎么不要?”

    “给弟弟。”

    他不响。

    “爸,如果你真为我好,就把东西留给弟弟。”

    “你不要?你已经足够,不需要我?”

    “不是,只是他们比我更需要。答应我。”

    他默默想很久,终于点头。

    我嘘出一口气,心中放下大块石头。

    这间住宅能有多大,不管他们回避在什么地方,我相信每句话都会传入他们的耳朵。

    我有点支持不住,与活着的人谈他死后遗产分配问题,实在太过分,何况这人是我的父亲。

    “我累了。”他说。

    我告辞。

    弟弟们一直送我到楼下,虽然不说什么,也看得出心中是很感激的。

    夜凉如水,我拉拉衣襟。每年等我想起要置秋装的时候,铺子都大减价了。

    陶陶跟世球北上,我装作看不见。

    报上新闻登得很大,图文并茂,是陶陶穿着牛仔裤球鞋步出罗伦斯时摄得的,图片说明绘形绘声,陶陶在数个月间变成都市传奇女性。

    英教授不知有没有后悔认回这个女儿,他满以为陶陶是个等他救济的小可怜吧,三餐不继,住在本市著名的木屋区中,生病要住公立医院排队,含着眼泪渴望父爱……

    放下报纸我笑出声来。

    我已把绘图室看作第二个家。什么事都在这里做,当下折好报纸,便喝手中之红茶。

    自内地来见习的小钱进来问我借工具,顺便闲聊几句。

    他感觉到工作的压力惊人,要学的实在太多,最难受的是寂寞。他结婚才一年,孩子出生没多久就被派下来,颇受了点相思之苦。

    他形容得很好:“晚上回去,整个人像是空的,很想家人。”

    孩子是女儿,因为只能生一个,颇为遗憾。

    我不以为然地说:“此刻男孩与女孩还有什么分别?不比从前,怕女儿自小嫁到外姓人家去,轻易不得见面,被人虐死也不知道。现在女孩子也什么都做,又记得家里,我本人喜欢女儿。”

    他冲口而出:“但儿子总是姓钱,女儿嫁出去,就不一样。”

    我瞪着他:“你的姓氏那么要紧吗?”

    他有点不好意思。

    “你看我们这里,当权的都是女人。”

    “是,真的,”小钱说,“这里女性地位真的高。”

    我教育他:“越是文明的社会,女人地位越高,你要好好地疼爱女儿。”

    “是是。”他唯唯诺诺。

    我笑出来。

    小钱借了软件讪讪地走了。

    电话铃响,我接过:“杨之俊。”

    “杨小姐,我代表钟斯黄乌顿公司。”对方说。

    我一呆,这间公司是著名的猎头手,专替大机构拉角,挖掘行政专门人材。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那边的声音极富魅力,“小姓高,希望杨小姐拨冗与我们谈谈公事。”

    “公事?”

    “是,我们受客人委托,指明要杨小姐帮忙。”

    “可否先透露一二?”

    “可以,我们了解你此刻为华之杰进行一项工程,约莫明年年中才可完工,但刚巧与我委托人的时间配合,所以要预早谈合同。”

    我的心狂跃。

    来了,这一刻终于来临,苦干多年,终于获得赏识,我不知如何回答,万分感慨,鼻子竟发酸。

    高先生急急地说:“杨小姐下星期一有没有空?”

    “有。”

    “上午十时或下午三时,随杨小姐选。”

    “上午我来贵公司面谈。”

    “到时见。”高先生爽快地挂了电话。

    我轻轻放下话筒,欢呼一声,忽然间热泪夺眶而出,心中充满说不出的快意:成功了成功了。

    对我这种小人物来说,这便是山之峰,天之尖。

    我伏在绘图桌上,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自己。这是我事业的第一步,我终于获得开步走的资格,道路无论有多少荆棘,终会走得通。

    我一边开心一边饮泣,一边觉得自己傻气。

    “之俊。”

    我连忙擦干眼泪,转过身子。

    叶成秋站在门外,脸色微愠。我站起来,“什么事,叶伯伯,工作上有问题?”

    他坐下来,看着我。

    我还未见过他动气,非常不安。

    他问:“新发基来挖你角?”

    “谁?”我瞠目。

    “之俊,对我你可以坦白。”

    “是新发基?我不知道,我刚收的电话,他们叫我星期一去谈话。”

    “你去不去?”

    “去呀!”

    “之俊,你要工程,我这里有的是,你何必起二心?”他恼我。

    “咦,我只是一枚微不足道的小钉子。”

    “我用的人,全部都是英才。”

    “每个人都知道我是黄马褂。”

    “瞎说,只有你才这么想。”

    “那么多设计人才都有大学文凭,你一登报真可以随便挑。”

    “你是走定了?”

    我不明他为何无端发作,“人家还没决定要请我呢。”

    “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

    “有没有我有什么不同?”

    “当新发基一切条件与华之杰相同,而他们多了一个你的时候,有没有你就发生作用。”

    我说:“这种机会是很微的。”

    “微?那他们为什么要拉你过去?”

    我不禁飘飘然。

    “做生意,只怕万一,不怕一万,我不准你走。”

    “叶伯伯,你不是要退休要去加国?”我问,“这里的事,何必还这么劳心?”

    “我今天可没退休,之俊,无论新发基给你什么条件,回来同我商量。”

    “你不退休了?”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

    才五十多岁,正当盛年,退个鬼休。即使去到外国,怕他还是得打出更大的局面来。

    他说:“你陪我走,我就退休。”

    我也摊开来说:“我怎么同你走?世球与陶陶已结伴北游,他俩有什么发展,我同你就是亲家,叶伯伯,世球未来的丈母娘怎么又可能是他的继母?他们的孩子叫你祖父,叫我外婆,这个局面又怎么收拾?”

    叶成秋不响。

    “现在连叫我母亲陪你走都不可能了。”

    他说:“任性的人往往最占便宜的,这次世球占了上风。”

    “叶伯伯,请让我们维持目前的关系,直到永远。”

    “世球与陶陶是不会结婚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做事那么神化。”

    “你此刻是为陶陶牺牲?”

    “不,但既然陶陶与世球已经到这种地步,我们就得适可而止。”

    “乘机而止。”叶成秋说。

    可以那样说,是陶陶替我解了围。

    我安乐地看着叶成秋,胸有成竹,咪咪嘴笑。

    他诧异地说:“之俊,你不同了。”

    “我不同?”

    “是,你变得深思熟虑,懂得利用机会。”

    “呵,成精了。”我称赞自己。

    叶成秋一边点头一边说:“好,好,我可以放心。”

    我笑出来。

    我了无牵挂,真正开始享受生活。

    星期一,我如约去到钟斯黄乌顿。

    高先生是个英俊小生,对我如公主般看待,拉椅子,递香烟,无微不至,但看得出做起生意来,也必然如叶世球精明入骨。

    我并没有准备对白,我打算实是求事,我说:“是新发基公司是不是?”

    高先生一呆,“消息传得好快。”

    我说:“是我目前的老板同我说的。”

    高先生急说:“他不肯放人?”

    “我与叶先生没有合同。”

    高点点头,“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们听说杨小姐与华之杰有特殊关系。”

    我微笑。

    是,他儿子追求我女儿。

    “所以当我们的委托人指明要杨小姐帮忙,我们认为这件事不容易办到。”

    “你们的条件好吗?”我问道。

    “愿与杨小姐谈一谈。”高先生说。

    “请说。”

    他忍不住,“杨小姐名不虚传。”

    “名?”我愕然,“我有什么名?”

    “都说杨小姐做事爽朗,说一是一,说二是二。”

    “这算优点?这是华之杰一贯作风。”

    他很佩服,“久闻华之杰猛将如云。”

    我竟与高君谈得超过一小时。

    没来之前我已决心跳槽。我要证明自己,做不来至多重作冯妇,再去替客人找金色瓷盆。

    他们的条件很好,公司十分礼待于我,最难应付的不外是新的人事关系,我的信条是凡事不与人争,尽其本分做好工作。

    使我惊异的是工程不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而是在美国三藩市。

    这不由我不想起经济日报上的一段文字,作者说,中国人已买下多伦多,现在要买温哥华,已买下三藩市,此刻想收购洛杉矶,更看中纽约市皇后区,要大展鸿图。叶成秋自然也早已有这个打算。

    世球回国发展,他父亲要把叶氏企业移往西方扬名,留在本市的人才,也许会成为最重要的环节。

    我渐渐看通这一层关系。

    这张合同我是签订了。

    离开钟斯黄乌顿尚未到午饭时分,我觉得天气特别爽,阳光特别好,我今日特别年轻,心情开朗。

    我一个电话,把母亲叫出来吃中饭。

    她很疙瘩地叫我到嘉蒂斯订台子。

    一坐下来便同我说:“看到没有,左边是霍家两个媳妇,右边是郭家姐妹。”

    “是不是这样就不用叫菜了?”我笑问。

    她瞅我一眼,“你最近心情大好。”

    “是的。”

    “你叶伯伯很生气。”

    我迅速分析她这句话。气——气什么?两个可能性:一、为我拒绝他。二、为我往新发基。一已过时,他不可能气那么久,故此为二的成数比较高。

    从这句话我有新发现,母亲与他又开始说话了。

    我笑问:“他约会你?”

    母亲支吾,“我们吃过一顿饭,还不是谈你。”

    “我怎么了?”

    “华之杰大把工程在外国,做生不如做熟。”

    “我就是要做生。”

    “他气。”

    “他看不开。”

    “你是他栽培的。”

    “我总会报答他。”

    “他说,你是不是不齿于他,要避开他。”

    “绝不。”

    “那一家也不过是酒店,你已做过,难道不腻?”

    “他叫你做说客?”

    “他不是那样的人。”

    “他又对你诉苦了?”我很替母亲宽慰。

    “是呀,”母亲嘲弄地说,“他现在比以前更苦,他向人求婚,居然被拒,苦也苦煞脱,没有苦水,他来找我这个老朋友作啥?”

    我忍不住笑,一切恢复旧观。

    她犹疑一刻,“你父亲如何?”

    “不行了,”我有一丝苍凉,“数日子,在这段时间内,我会尽量陪他。”

    母亲说:“他把一切委诸命运,其实操纵他命运的,是他的性格。”

    “可是他仍是我父亲。”

    气氛有点僵。

    母亲努力改变话题:“陶陶昨日挂电话回来,我同她说,新戏后天开拍,催她回来,你猜她在什么地方?”

    “火焰山。”

    “别开玩笑。她在威海卫,真是,连我们没去过的地方,她都去了。”

    “她很年轻,胆子大,志向远,这个时候不飞,就永远飞不起来了。”我说。

    “以前你也尝试过要把她缚住。”母亲说。

    我尴尬地笑。

    “你有没有想过归宿的问题?”

    “我的归宿,便是健康与才干。你还不明白?妈妈,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我慷慨陈词。

    母亲说:“哗,我还没听过比这更激昂的讲词,你打算到哪一家妇女会去发表演说?”

    “这是真的,我只有三十五岁,将来的日子长着呢。”

    “啊,‘只有’三十五岁,以前我老听你说你‘已经’三十五岁。”

    我厚着面皮说:“嗳,我现在的看法变了。”

    “很好很好。”

    我们吃完饭就走了。

    妈妈羡慕郭大小姐嘴上那只粉红色的胭脂。为了讨好她,为了做人苦多乐少,为了纵容自己,我说:“马上替你去买。”

    我们在门口分手,她打道回府,我去百货公司的化妆品部。

    我把唇膏与腮红一只只研究,摆满玻璃柜台。

    “杨小姐。”

    我转过身子。

    哎呀,是关太太,不,孙灵芝小姐。

    我有点心虚,怕她会记仇,这个小地方,谁不知道谁的事。

    但一眼看过去,只见她身光颈靓,容光焕发,穿戴合时,大白天都套着大钻戒,起码三卡拉,耀眼生花,她的皮肤比以前更白皙,眼睛更闪亮。

    看样子她正得意,一个人,际遇好的时候,气量自然扩大,想来不会与我计较,我可以放心。

    我连忙活泼地用手遮一遮眼,打趣地说:“这么大的一个灯泡,照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来。”

    孙小姐被我恭维得一点芥蒂也不存。

    孙小姐打我一下,“好不好?”

    “托福,过得去。你呢?”

    “我结婚了,在夏威夷落籍。”

    “恭喜恭喜。”这是由衷的。

    “我刚才在嘉蒂斯已经看见你,你同朋友在一起。”

    “那是家母。”

    “这么年轻,”她诧异,“这么漂亮。”她展开笑容,“令千金也是个美女。”

    终归纳入正题。

    我笑,“只有我夹在当中,不三不四。”

    “杨小姐,你根本不打扮,来,我帮你挑一只好的颜色。”她取起柜台上的盒子。

    我小心应付。

    “我没想到杨陶是你的女儿,”她闲闲地说,“她同叶世球走?”

    我笑着耍太极,“报上是这么说,孩子大了,我也只得装聋作哑。”

    “世球最喜欢在选美会中挑女朋友。”在这一刹那,她有无限依依,声线都柔和起来,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尚卢高达之名句。

    对,记得她是檀香山皇后。

    “这只颜色好。”她下了结论。

    我一看,是种极浅的桃子红,搽在脸上,可能无迹可寻,但看上去一定十分娇柔。

    孙灵芝说:“我买一盒。”

    我说:“我要三盒。”

    “三盒?”她扬起一道眉。

    “我上有母亲,下有女儿。”我微笑。

    “呵是。”孙小姐恍然大悟。

    售货员替我把粉盒子包好,我接过,与孙灵芝道别。

    我走出店铺,阳光如碎金般揉入我眼中。

    我忽然发觉,女人,不论什么年纪、什么身份、什么环境、什么性情、什么命运、什么遭遇,生在一千年前,或是一千年后,都少不了这盒胭脂。

    噫,胭脂是女人的灵魂呢。

    我愉快地伸出手,挡住阳光,向前走。

努努书坊 > 胭脂 > 正文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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