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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

  一路尘沙滚滚,有着四个轮子的大木箱,乒乒乓乓,跳跃着向前冲,速度还真不慢。司机仿佛生来是钢筋铁骨,不怕五官四肢震散了。他知道的,搭这趟商营长途汽车的乘客,根本就没有打算来享受铺沥青的高级路面和软软厚厚的塑胶椅垫,他只要握紧驾驶盘,不让车子跳出一个坑接着一个坑的路基以下,按时到达站头,就算很对得起乘客了。

  进了镇甸,车子愉快地喘了一口大气,终于停了下来。乘客下了有一大半。张伯刚迟疑了一会;他已问清楚了程家是住在镇外的明德路,不知道在这里下车是不是合适?但转念一想,镇里镇外,反正差不了多远,不如下来走走,一面舒散筋骨,一面可以问问路。因此,他也提了旅行包钻出车箱。

  就近向站上的职员打听明德路。

  “那得往回走。”站上的职员回身指点,“出了镇有个水塔,朝东,一直下去。”

  前面那一段话全对,未出镇就看到巍然高耸的自来水塔,转过水塔也有条横路,往东走去,荒荒凉凉,田陌相连,不像个住家的地方,他不由得踌躇了。

  就在这时,有个十四五岁的女孩,越过他的身旁,半低着头,检着边上的路,用细碎轻倩的步伐,很快地向前走去。

  那女孩穿着雪白的上衣,黑布裙子,一头刚盖过耳根的黑发,微微摇晃着,两只手放在前面,不知道捧着什么东西。

  “小妹妹!”伯刚深怕错过了问路的机会,大声地在后面叫着,同时拔脚追去,势子太猛,直冲到女孩身边才收住。

  那女孩转身面对着他。胸前抱着一叠书,长长的睫毛中掩映着大大的黑眼珠,像微微受惊了似的;那有着很好看的线条的鼻翅,轻轻搧了几下,一面用她细白纤长的手指,在鼻子下面一抹,很快地又把手放下,以略带畏缩的眼神逼视着他。

  “小姐,我想请……”他忽然警觉,一定是他自己身上浓重的汗臭,薰了这个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的女孩,这样想着,便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一种自惭形秽之感和唐突了不相识的人所引起的歉意,混和在一起,让他嗫嚅着说不出话来了。

  女孩眼中的警戒,突然消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气,低下头去,挑出来一本书,随手一翻,拿出两张压得非常平展的十元钞票,说:“没有关系的,人跟人应该互相帮忙。不过我只有二十块钱。”

  伯刚一愕,随即明白了。在这时,他倒真愿自己是个求乞告帮的流浪汉,好有资格来接受这好心的女孩的布施。

  “谢谢你!”他尽可能在他粗陋的脸上堆足了温柔的笑容,“我是想请问一下,明德路在什么地方?”

  “啊!”女孩很窘地把钞票夹回她的书中,“喏,你看!”她很仔细地指示着,“那面不是有一大片树林?树林后面就是明德路。你可以一直往前走,过了桥从左面一条小路穿过去,那样近得多。”

  伯刚向她深深道谢。那素雅苗条得像棵水仙似的背影,很快地消失在另一条岔路上。

  他照她的话走去,顺顺当当地找到了明德路,门牌数到三十五号,叩门一问,却不是他要找的程星初家。

  “程家搬了,”房东说,“搬在前面那条至公路六十八号。

  很好找的。”

  真的很好找。新编的竹篱笆,围着一个小小的院落,篱笆上一扇绿色板门,门上有“程星初”的名牌。他认得是星初自己写的,那一笔漂亮的赵字,功夫越发深了。

  这期望了十年的一刻,即将到来,而他反而畏缩了。十年在深山胼手胝足的生活,使他忘了以前的生活习惯;那时在赴晚宴以前,总得先上理发店刮去唇上的“黄昏的阴影”。

  这些回忆,直到半小时以前,才从那美丽的女孩那里找回来;

  现在,一身汗臭,满头尘沙,这副狼狈的样子,怎么好见人呢?

  正当他感到进退失据时,院子里突然有女人的声音发问:

  “找谁?”

  他吓了一跳。那声音入耳陌生,传达到脑子里便很熟悉了;但仍有些令人难以相信的。

  “是我!”他怯怯地回答。

  绿色的板门“呀”地一声开了。门内门外,四目相对,一片可怕的沉默。

  “是你!”门内的人,终于迸出来这两个字。

  “想不到是我吧?瑾清!”

  “真想不到。”瑾清说,“星初找了你好几年。”

  这话意味着他不是不受欢迎的访客,对他的情绪有缓和的作用。于是笑笑说:“你跟星初都好吧?我也是最近才打听到你的地址。”

  “请进,请进。”瑾清一面关门,一面抢着去接他的旅行包。

  她似乎还是那个样子,至少款待客人是如此,亲切而周到,倒茶拿烟忙个不休。好容易坐定下来,才能谈一谈彼此别后的情况。

  “你现在用这个名字?”

  她指着旅行包上所写的“张伯刚”三个字问。

  “是的。”

  “连姓都改掉了。”她笑着说。

  “从十年前到台湾那天起,我就下定决心,‘以前种种臂如昨日死’,所以才把姓都改掉。”

  “我们只知道你‘改’出来了,不晓得你也到了台湾。这几年在哪里?”

  “砍木头。”他伸出长满了茧子的双手给她看。

  “真想不到你会在林场里工作。很苦吧?”

  “过惯了也无所谓,我一年都不下一次山。”

  “那真成了隐士了。可是,怎么又下山了呢?”她笑笑说,“红尘里还有什么你放不下心的?”

  他的心猛然一跳,毫无意义地报之以微笑。他就是为这句话而来的,而且带来了深思熟虑之后所下的破釜沉舟的决心;唯其如此,他在没有摸透她跟星初的真意以前,不敢随便表示态度,因此,推托着说:“放不下心的,就只是几个老朋友,特别是想看看你们夫妇。”

  “谢谢!”她一欠身答说。但他从她眼里看出来,她并不相信他的话。

  然后,瑾清开始谈星初和她的生活。他非常注意地倾听着。可是谈不了几句,电铃响了,瑾清飞快地去开门。剩下伯刚一个人在客厅,捏着满手心的汗,等着看看来的是谁?

  在半晕眩的状态中,他听见银铃样的声音在叫:“妈!”

  “有客人在里面!”是瑾清的声音。

  窗外人影闪过,一瞥之间,他已看得清清楚楚,穿着白衫黑裙的,正是他向她问过路的,那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的女孩。

  “小芬!”瑾清神色凛然地说,“来见见张伯伯!”

  “张伯伯!”小芬羞窘地鞠了一个躬,赶紧闪身躲入另一个房间。瑾清狐疑地闪烁着她的眼珠,结果也跟着小芬进去了。

  这是一个来得太快的高xdx潮,就像超音速的喷射机从低空划过,还来不及作心理上的准备,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雷轰电掣般震撼心灵的记忆。

  即使是这点记忆,在他也还一时抓不住。“张伯伯”三个字,不住在他耳边嗡嗡作响,但他脑子慢慢清楚了,开始能够注意那母女俩的动态。

  他听见断断续续,似乎喘着气说不成句的急促的低声细语,夹杂着一阵阵小声娇笑。他知道的,小芬一定迫不及待地把刚才因问路而发生的那一幕趣剧,在说给瑾清听。

  果然,当瑾清重新回到客厅时,笑着向他说:“小芬要我跟你说声‘对不起’,刚才把你看错了。”

  这一说倒让他有些发窘,只好自我嘲笑地说:“不怪小芬,我这副样子,连我自己看着都不顺眼。”

  瑾清不再答话,又把小芬叫进房间里去。不一会她手里捏着一把钞票,匆匆忙忙到后面拿了一只竹篮,朝外面走去。

  他的视线一直追踪着小芬,直到她出门,他才发现瑾清正以监视的眼光看着他。

  “十四岁的孩子,长得这么高!”他既欢喜又感叹地说。

  “十五了!”瑾清的声音冷冷地,像是纠正他的错误。

  他想了一会,“真的,”他很惭愧地说,“该是十五。”

  “你连她的岁数都记不清楚!可真是把她给忘掉了。”

  “没有,没有!”他非常着急地分辩,仿佛让人拿住了短处;也像受了冤屈似的。

  瑾清宽容地微笑着。这笑容在他看来不怀好意。于是他就不肯再谈小芬了;他有耐心等到有利的时机来谈——已经等了许多年,不争在此一刻。他对自己说。

  天闷热得很,主客相对默然,更似密云不雨;心中的低气压,酝酿成满头的汗。

  “挹芬有消息吗?”瑾清冒出来这么一句。

  他有些生气,问这句不像是待客之道。但对这方面的应战,他是有把握的;如果她的问句是挑战,或者有意的虐待。

  “我从没有打听过她的消息。”他平静地说。

  “这多年了,你还恨她?”

  “就是恨,也已经过去了。”

  “想想也真是,”瑾清以一种评论当天所发生的新闻的语气说,“谁也想不到挹芬会变心。当初谁不说你们是标准夫妇,真是形影不离。她对你的那份体贴,连我们女人看了都羡慕……。”

  “那很简单,”他不愿她再说下去,极其冷静而准确地找到她语气中的空隙,楔入她的话,“如果我现在能够每年换新汽车,相信可以找到比她更体贴的太太。”

  “那也不能一概而论。”

  “当然,”他很机警地,“如果你以为我这话侮辱了女性,我愿意道歉。事实上我也说得过分了,至少你绝不会是那种人。”

  “算了,不必替我戴高帽子。不过老实说,假使我走到那一步,我绝不能像挹芬那么有决断;什么可以不要,孩子不能不要!”

  他想用比她更庄严、更决断、更响亮的声音说:“对!我也是这么想,孩子不能不要!”但是,他也十分清楚,在瑾清和她丈夫面前,他只有乞怜之一途,任何主张权利的话,都是不可原谅的愚蠢。

  因此,他含蓄地点点头。同时很快地把话题岔了开去,问说:“星初快下班了吧?”

  “嗯。”瑾清说,“我让小芬去告诉他了,要他早点回来。”

  “他还是那么潇洒?”

  “什么潇洒?”瑾清抱怨着说,“除了小芬,没有他关心的事。不信你回头问问他,连猪肉多少钱一斤,他都不知道。”

  “如果是我换了他,我也用不着关心。”

  瑾清得意而又辛酸地笑了。

  “我带你看看小芬的屋子。”她站起来说。

  那间在客厅后面的小小的屋子,显然在小芬心目中,有着皇宫一样的庄严,不管是一本书或者一只茶杯,仿佛是钉死在那儿,永远不可以改变位置的。伯刚站在门口踌躇着,不知道是不是该跨进一步,踏到那像雨后的青石板一样的水泥地上去?

  “进来啊!”瑾清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只有在一个收藏家偶然高兴,出示其密藏的古玩时,才看得到那样的眼神。

  “喔。”他终于艰难地进了屋子,用他那长满了茧子的手,轻轻地摸着小芬的书桌。

  “这孩子有洁癖。”瑾清忽然收敛了笑容,“照从前的说法,那可不是福相。”

  他来不及回答,视线就让一个黑色的匣子吸住了。他曾有过三个这样的匣子,不过尺寸要大些;其中有一个曾花了他六百美金。以后当然的不知流到什么地方去了。

  不知怎么,看到眼前这一个,他比重新得到自己所失去的,还有更多的喜悦。毫不迟疑地走了过去,熟练地打开匣盖——那是一具小提琴——他轻轻地扣着琴弦,琤琮两响,叩开了他的记忆之门。

  那一连串有着欢乐和耻辱的日子,电光般闪过他的脑际,如梦似幻,都已不属于他的了。但是封闭记忆之门,眼前却有可把握的真实,于是他关上琴匣,满足地看着瑾清。

  “我没有想到小芬也喜欢这个。”他说,“你们待他真好,让人感激万分。”

  “那是我自己愿意的,”瑾清板起脸说,“我从来就没有希望别人来说我待小芬好,更用不着别人来感激。”

  “血浓于水,你话太过分了。瑾清!”他冷静地回答。

  “也许是的。”她的话只是礼貌上的让步,“不过你总知道,一个人为了防卫自己,伸出去的拳头总是比较要重一点。”

  伯刚咬着嘴唇,以最大的克制力量使自己保持沉默。

  就在这时,电铃响了。回来的是小芬,左手一篮菜,右手倒提着一只鸡,气喘吁吁地先把这些送回厨房里去,然后走出来向瑾清说:“爸爸说,手里有件要紧公事,得办完了才回来,请妈陪陪张伯伯。又说——。”她看着伯刚,似乎有所顾忌似的,不敢说下去。

  “还说什么?”瑾清催问着。

  “爸爸问我是哪位张伯伯?我说我没有见过;爸爸好像想不起来似的。”

  “当然啦,十几年不见的老朋友,你爸爸一时想得起来?

  这也不管他了,你先到厨房里,把菜洗出来!”

  瑾清把小芬支使到厨房里去,自己却陪伯刚坐着。知道自己正处在被监视的地位,所以说话非常小心。

  主客两人聊闲天聊得很起劲,而心里却有着相同的愿望,希望星初早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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