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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入林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爱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里边的衬衫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舰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这地区他已经多年没有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步了。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采。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下斜坡,然后突然停步。

    那是三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洞,地板上挖几个洞,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一顶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抬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领上,脸孔惨白而惟淬,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弄你下来走,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那个孩子嗓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喃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想弄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死了,僵直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个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该区一件稀有的事。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很显怀疑: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正看见那个孩子也在看他。

    “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说,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洞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道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践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间:“你的脚怎样啦?”“一点感觉也没有。”

    “脱下鞋子,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轻轻揉搓,让脚恢复一些知觉。”

    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你叫什么名字?”“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个交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出没的地区,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

    “一位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那个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戈登挥挥枪,“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来不像是因为喜欢而用枪,枪是他懂得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然而,在这荒山野地,这个时刻里,枪不具有任何意义,它不具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他脱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话,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应该坚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是比汉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身体健壮是如何占优势。

    汉森比戈登大一倍,可是,到目前为止,每天做晨间的散步,他走一早晨的里数,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说句实话,汉森并不担心戈登的手枪;令他心烦的是,领这孩子下山,摆脱他,再回来的时间,那可是很关键的数小时,就没有时间狩猎那只公鹿了。再要看到一头像那样大的公鹿,会等到何年何月!

    目前,在他眼中,那只公鹿比任何其他东西都重要。他叹口气,也许那笔钱可以弥补这一天整个的损失。

    猛然,戈登放了一枪,子弹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跳了起来,“你走得太快了,老头!”

    本来就气恼他破坏计划,如今又来这一招,汉森火了,他转身站住,说:“小子,你再向我开一枪的话,我就把那只枪塞进你喉咙。

    我让你留住枪,是因为我不喜欢从你手上取走。听见了吗?”

    戈登想说什么,一看到汉森的脸色,只动了动嘴唇,什么也没说。他挥了挥枪,表示继续前进。

    汉森心想,看来我必须缴下他的手枪;否则,一旦到他认为可以不必依靠我的时候,他就会开枪。他慢下步子,离开原来的路,绕到木屋的上面。

    现在,雪开始认真地下了,他心里一阵揪痛,这一来,今年是猎不到那头公鹿了。

    他领那孩子走了大约一小时,一颗倒地的树呈现在他眼前。

    他踢掉一些雪,将来福枪倚在树干上,示意戈登坐下来休息。

    “为什么要停下来?”戈登用枪对着他。

    “老经验了,”汉森说,“走五十分钟,休息十分钟。你要走长路的话,那样就比较轻松。”

    戈登不可能知道,其实木屋只在十分钟的路程外。

    “你疯了!”戈登尖叫,“这么冷的天,我的脚都已僵了,又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来,”汉森很冷静,“我手伸进里面的衬衫的时候,不要紧张。我里面有两个三明治,不是枪。”

    汉森扔一份三明治给他,戈登一手接祝

    “你说有两个,我两个都要。”

    汉森微笑着,扔给他第二个三明治,然后掏出热水瓶,“你最好连这个也拿去。”

    “你相当慷慨嘛,老头。”戈登撕开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费的,你要付钱,应该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头。那笔钱我费好大力,怎么会轻易给你?”

    “哼,虽然那样,你还是会给我的。要活命,那还是低价钱呢。

    你们咋夜怎么上了那辆老爷车呢?”

    “逃出那个镇后,在一个弯道处找到一个冷僻的地方,然后爬上一棵树,逗留在那儿,希望可以阻住一辆车;但是、好久才过来一辆车,差点碾死我。估计他们会去报警,所以我们抓着手电筒,逃入林子,想找个屋子过一夜。就这样。”

    汉森笑了,“你以为你们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们是多么幸运!这高山上没有人居住,我想你们是误打误撞,撞上那辆破汽车。”戈登喝完了茶。

    “也是好事。斐克中弹了,快见上帝时,开始下雪,手电筒的电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干柴,生个火。下一件事我所知道的,就是你来了。”汉森摇了摇头。

    “你知道你应该冻死,不是吗?你刚刚用完一个人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运气。”

    “少说废话,”戈登摆了摆手,“走吧!”汉森纹丝不动。

    “不付款之前我绝不走!”戈登打开了手枪的保护盖。

    汉森举起了左手,“戈登,你玩过扑克牌没有?我握牌坐着,你才要掀牌,你想谁会赢?你开枪杀我,然后你在山中到处转,一直转到死亡;也许你的运气不错,能找到一条路,或一间房子。可是你那双糟糕的双脚呢,我估计顶多再能走数小时,然后你就成了一个真正该做截肢手术的患者了。另一方面呢,我可以领你到处转,一直到你冷得撑不住,两腿坏得向我讨饶,求我背你。等到那时候,我可以大大方方地取走钱,一走了之。我是宁愿你现在把钱交给我。那样我们两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双腿和生命不值八千元吗?”

    “假如我给你钱,你能多快领我下山?,汉森耸耸肩,撒谎道:“也许一小时吧。”

    戈登开枪打到汉森头顶上方的树枝上,震得雪花散落。

    “我愿意再跟你走一小时,到那时如果我们还没下山的话,我就杀死你。假如你现在不走的话,我就在这儿杀你。因为我估计,我距你要带我去的地方,只有一小时路程。”

    汉森叹口气,伸手去取来福枪,他觉得自己逼这孩子已经逼迫够了。

    戈登虽然吃了食物,喝了热茶,但仍在半僵冻中,而且靠那双不灵活的脚磨磨蹭蹭地跟着跑,很可能已无忍耐力了。

    他领戈登下了山坡,来到一道有辙迹的石砌矮墙,那条有辙迹的路像隧道一样,穿过树林。石墙只有膝盖高,但是墙那边的路面却很低。

    这对汉森并无问题,他可以越过矮墙,轻松地跳下去。而肌肉寒冷,两脚冻僵的戈登则不那么轻松了;但,也无他途。

    “下面会好走一些。”汉森告诉他。“我们走哪一边?”

    汉森摇了摇头:“告诉你,没有钱,我只能领你到此地。”

    戈登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团团飘落的雪花和树林,把他孤立在一块几平方米的世界里,矮墙和路继续延向看不见的地方,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告诉你,哪个方向是通向文明世界,哪个方向是通向死亡地带。

    汉森刷去石墙上的雪花,坐了下来。“你准不准备谈生意?”

    戈登眯起了双眼、“我准备宰你,你这贪心的老农夫!我可不让你任我在此地死亡,以便你独吞那笔钱。我现在应该宰掉你,自己冒险!”

    “在你开枪之前,记住,如果你选错方向,你就死了。等你认为选错时,要再回头可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确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证,能持续多久。然后,州警来了,你就满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辆车,而我就有车。”

    戈登全身发抖,一言不发。

    “现在我要拿钱,”汉森语气锐利他说,“假如你到头弄得没有脚,或者死亡,钱对你何益?小子,你已经没有牌发了。你是叫牌?还是收牌认输?”

    戈登再看看路的左右。

    “这么说来,我是该收牌认输了,老农夫,”他慢慢他说,“你们诚实的公民都是一丘之貉,你们愿意用偷来的钱,但没有胆量出去抢。但当你碰上像我这样持枪而枪不管用的人的时候,你的手就伸出来了。”

    他解开大衣,扔一包厚厚的褐色纸包给汉森。“你以为万一我给逮到时,我不会告诉警方,我把钱交给了你?”

    “没有关系,他们不会相信你,我会说,你必定是在林中遗失,”汉森用手试试钱包,“这儿没有八千元。”但他并不失望,那数目打开始就是太高了。

    “是没有,也许只有两千元。那家店的经理想诈保险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会是开玩笑吧?戈登,才两千元?”

    那孩子摊开双手,“六千元的大钞,有好大一捆,老头,你看见我的大衣有哪儿鼓出来的没有?我全给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来引火。想不想抱怨?”

    汉森大笑,“因为它能使你活命,所以那可能是廉价。”说着,把钱包塞进夹克里面。

    “小子,你已经胜利了,已经给你自己多买了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或者不论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惹麻烦,犯法。只要你付款请我带你出去,那么,把枪拿开,你不需它。”

    他看到戈登把枪放进口袋,然后自己转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这孩子在打什么主意,他仍留着那把枪,等到明白路的方向时,再阻拦他,要回钱,把汉森留在山上。那孩子骗不了人,但是如果认为汉森可以骗的话,那么,他大错特错。

    “决定下来吧!”他不耐烦地大叫。

    戈登坐在墙上,两腿慢慢地挪过去,然后踌躇起来。

    对一位冻得半僵,双腿麻木无知觉的人来说,这一跳可不容易。当他落地时,准会受伤。他臀部离开墙头,落到陡峭的土堆,滑进雪中,失去重心,双腿在身下弯曲。

    当他平伏地面时,发觉汉森的膝盖顶在他的背部。汉森从他的口袋取出手枪,然后拉他站起来,指他上路。

    五分钟后,戈登就在汉森的木屋里烤火。

    半小时后,四个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尸首,而戈登裹在毛毯里,乘坐州警警车上医院。汉森驾自己的车跟随在后头。

    戈登扭身回头看,他见到汉森,想起他说过,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以拇指,指一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知道,你们必须逮住后面的那老头,他收受赃款,逼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说,“我知道钱在汉森那儿,送你到医院后,他和我有得谈哩。”

    “他要做什么,分给你一份?”

    “你那样说会挨揍的,”州警一脸严肃,“虽然钱是汉森的,不过,他会把钱交出来的。”“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他的,昨夜你枪的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样做只是还给他钱而已。”

    “那么,他必定是个笨蛋。他说假如我不把钱给他的话,他就任我留在那儿,一直到死亡。”

    州警笑了,“就我了解汉森的老谋深算,我不怀疑,他会让你相信还有十里路可以跋涉,才肯推你进木屋。那也是为什么这一带玩扑克牌的人,来玩之前,一定要和他限定一个界限。你从不会知道他握的是什么牌。从那部老爷车到汉森的木屋,你们花费多长时间?”“大约一小时。”

    “那正是我所推测的。从;日汽车到木屋,有好一段路。汉森带你抄捷径,那使你省却许多路程,使你的双脚稍稍难过几天,而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记起,当他们很快到木屋时自己如何的诅骂汉森,心中又不免怀疑,为何老家伙不采取容易的方法,索性缴下他的枪,然后拿钱。

    在他们后面另一部汽车里的汉森,轻轻地吹着口哨。他的狩猎计划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甭想了。

    不过,当那孩子手中仍握着枪,而自己居然能说服他给钱,正像一场龙争虎斗的牌戏一样,他桌面上有一张黑桃A和一张老民没有什么好牌可撑,而对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这一点,心中很开心,多年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想到店里的经理,口哨突然停住了!八千美金!

    那个过高水准生活的人,并没有因为通货膨胀而受影响。多年来,汉森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可是会计师到现在还抓不到他贪污的真凭实据。当店铺被抢时,他看出一个混水摸鱼的方法,将保险箱的六千美金,纳入私囊。

    假如任何人逮到戈登——汉森除外——那么,对失踪的六千美金,只有经理的话来对付戈登的辩白和别人的猜测。

    当他们把孩子送到医院,他和州警就要去逮捕店铺经理。

    这回他没有法子窃改账册。

    汉森加快了速度,心中后悔失去猎那头大牡鹿的机会。

    不过,也许经理所挪藏的钱是他的补偿,他的亲自出马,弥补了不能在壁炉上挂鹿头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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