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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生祸福如朝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功夫不够硬,拳头不够强,脖子缩得不够快,见风不够来得及使舵,运气不够好,那么你只会嫌死得不够快。人生祸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这种诡异的地方,究竟要怎么活怎么死常人实在难以算计,说起来叫离奇,实际上叫离谱,这就是江湖。

  当然我们说这种大道理并不是想说江湖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地方,我们想说的只是“人生祸福如朝夕”这句话有多么经典而已。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正题了——江湖上有一个外号为“人生祸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孙朝夕的人。话说“公孙”这姓可不是随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这个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细密、精于计算、为人奸诈、永远站在别人身后当老二,但其实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别人先死的那种奸人。这种人比如说公孙“策”、公孙“胜”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还有一个公孙“大娘”更加厉害,已经奸诈到无形无迹的地步,舞了一套剑器就让某些人书法大进,某些人武功大升,纷纷奉她为祖师爷,本人连名都不留就已经身居高位,乃是“公孙”世家老二传统的例外。

  公孙朝夕号称“人生祸福如朝夕”,年方二十三就已经名震江湖——他不是武功高强英雄侠义除强扶弱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那种少侠,也不是杀人放火卖淫嫖娼聚众闹事缔造邪教于盛世之中的那种少邪,也不是投胎变成某某武林盟主的儿子或者某某泰山北斗的首席大弟子的那种踩到……运的那种人,他的名气是他精心算计出来的——公孙朝夕最大的本钱是,他有一个号称江湖第一美人的朋友。

  江湖第一美人,常规来说应该是冷若冰霜貌美如花轻易不让人一亲芳泽,甚至连倩影都难见直到红颜变成鸡皮美女变成传说都没几个人见过的那种仙女。萧守红的确就是这种白衣飘飘冷艳无双倾国倾城外加武功高强的仙女,她的确行踪飘忽行侠仗义所交往的都是比“江湖第一美人”更加离奇——不,更离谱——比如说“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的那种人物,很多人都想不通为什么她会认识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奸人,但是现实就是公孙朝夕不但认识这位传说中的白衣仙女,而且他们还是很好的朋友。

  公孙朝夕最有名的就是他的《冷芳谱》——记录江湖第一美人萧守红的饮食起居、爱好习惯,包括她下几个月会在哪里出现,可能去哪里吃饭的那种记录。这《冷芳谱》不但记有萧守红的一切消息,还有她身边那些“江湖第一剑”、“江湖第一刀”、“江湖第一厨”等等人的附带消息,此书不但适合仰慕仙女的武男阅读,还适合仰慕风流侠士、英雄剑客的痴心女子观赏,更适合要找这些人寻仇或者干脆是想找这些人出名的“仇敌”研究——于是——公孙朝夕很有名。

  “冷芳谱”三个月一出,每逢开书之日,公孙朝夕所开的“金钱坊”面前就人山人海,往往半日之内数千本“冷芳谱”就能全部售空。“金钱坊”银子如山,公孙朝夕声名远扬,仙女英雄的踪迹外露——江湖时不时就会有流芳百世的狭路相逢的传说故事。所以公孙朝夕远扬的也并不全部是恶名,江湖中人还是觉得能够成为“江湖第一XXX”的朋友,即使自己变成他赚钱的筹码都不在乎。而且许多人认为公孙朝夕和许多奸商不同,必然是有他有道理的一些地方——当然,那是因为他们没看见公孙朝夕数银子的样子。

  总而言之,公孙朝夕的名言:人生祸福如朝夕,现在不攒点儿银子,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当然是在能攒的时候就攒——他不但是个奸商,还是个小气鬼。

  “金钱坊”中。

  牡丹亭下。

  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的鼻子。

  看了很久,大概已经有两炷香那么久了——终于躺在亭子里睡觉的人睁开一只眼睛,挑起眉毛,“我脸上有苍蝇?”

  看他的那个人立刻摇了摇头,还是用很希罕的眼光看着他。

  躺着的人指指自己,“我身上有银票?”

  看他的人还是摇头,过了一会儿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公孙朝夕,你什么时候这么看得开穿起这种衣服来了?”

  牡丹亭里躺在摇椅上睡觉的人穿着一身白衣,不必怀疑,就是那种衣袂飘飘质地很好往往穿在风流才子身上,如果才子受伤玉女的纤纤玉手一撕就能撕下来裹伤的那种白衣,干净整洁得如出岫之云,比棉花还要舒服,款式也很斯文。穿着那件衣服的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除了脸皮看起来好像厚了一点儿完全没有什么很英雄的疤痕之类的,其实他还是个很俊俏的年轻人,尤其是身材很好。

  “马无皮,当人的积蓄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偶然也会突然想通要好好享受一下的。”懒洋洋地躺在摇椅里一动不动就算看见了好友也绝不让座的人说。

  “这个月又收了多少钱?”被公孙朝夕叫做“马无皮”的人身高五尺,瘦得像只猴子,脸却是一张马脸。和身矮脸长的马无皮相比,公孙朝夕突然英俊潇洒了十倍,这也是公孙朝夕喜欢和马无皮在一起的原因之一。

  “不过三千黄金而已。”公孙朝夕躺在摇椅里,手里端着一只水晶杯,杯里盛着浅碧色的酒,他华衣碧酒,让马无皮瞪直了眼、弯低了腰——在昨天《冷芳谱》没卖出去之前,公孙朝夕还是一个穿着满身补丁衣服、喝酒只喝最劣质的、吃饭只吃干菜萝卜、出门绝不骑马坐轿的……铁公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马无皮只是眼睛一花这人就变成这样了?

  “人生啊,能享受的时候就要享受,谁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躺在摇椅上叹气,“人生祸福如朝夕,我只不过是突然想通了而已。”说着他喝了一口酒,喃喃自语:“十两银子一壶的酒就是不同。”

  “你小子死抠了十几年,昨天突然想通了?”马无皮哼了一声,“不是收到什么消息受到刺激,觉得自己活不长了打算在临死前享受一下?”

  “为什么说老马你是我的知己,”公孙朝夕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把自己卖了。”

  马无皮的眉毛一扬,“你把自己卖了?卖到了哪里?宜春楼?”

  “我把自己写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卖了。”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说,“以后日子不清静了。”

  “小子,你想钱想疯了吧?”马无皮“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根据我的打听,近来你小子名气渐旺,不少人对你虎视眈眈,不怀好意啊。”他说这话不虚,公孙朝夕得陪美人左右,交往的都是江湖一流人物,武功不高且家财万贯,名声远扬之后带来的麻烦就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想要他的人头,一则为美人出气,二则可以扬名,三则说不定可以拈走公孙朝夕十几万黄金的家当,何乐而不为?

  “只要赚钱我就卖。”公孙朝夕继续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只卖了半天就收到了十六张刀贴、三支暗镖、一封匿名信、半张邀战书,我突然想通了,人生祸福如朝夕,宜享乐时需享乐,否则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他喃喃自语,边说边喝酒,却是很享受的样子。

  “半张邀战书?”马无皮无聊地挑起眼皮,“你小子休叫我同情你,那个半张邀战书不会是最近很出名的那个……”他的左眼突然跳个不停,“那个‘半纸阎罗’西门杀的催命符……”

  公孙朝夕斜着眼睛看他,末了很没趣地叹了口气,“我还以为老马你很了解我。”他慢吞吞地从雪白的衣袖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夹在指间晃了晃,“正宗的西门杀半纸催命,接纸之后不出十二个时辰必死。这可是好东西啊,不少人想看一眼都看不到,如果我死了,三个月后的冷芳第四谱你务必把这东西细细地描上去,我相信各大和西门杀有仇的门派都会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家里买,可惜我已经看不到了。”言罢相当遗憾地又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马无皮一脚踩上公孙朝夕的摇椅,“这是真的?”他拿过那张半纸邀战书来看,除了被撕掉剩下一半的“战”字,什么也没有,“就是这样的破纸就让你吓得穿新衣喝好酒?从现在开始逃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我在冷芳第三谱里面写这几天都会在金钱坊,”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继续喝着好酒,“不能逃啊,做生意要讲信用。”喝完了浅碧色的一杯酒,他用雪白的袖子抹拭杯沿,抹完看了袖子两眼,满意地看见它还是白的。

  “你的萧大美人不能救你?”马无皮直翻白眼——这人如果这样死了,就是自杀——被自己卖了然后坐在家里等杀手上门然后死掉,完全不能博人同情。

  “小守红儿这几天在峨眉山,君大公子去了天山,铁刀又闭关去了,厨子也不能救我……”公孙朝夕唉声叹气,“再过八个时辰你就看不到我了,记得我风光大葬的银票就压在床铺底下,千万要给个好点儿的棺材,可怜我还没有讨老婆生儿子,可怜我还没有看到冷芳谱写的全是我公孙公子的那一天……”

  马无皮一脚勾翻了他的摇椅,公孙朝夕在摇椅翻倒的时候突然变成坐在牡丹亭石条横栏上睡觉,懒洋洋地闭着眼睛,“老马,我快要死了你竟不给我点儿享受的时光,枉费我这么多年当你是知己……”

  “那是谁?”马无皮指着牡丹亭外牡丹花丛中一个个子比他马无皮更加皮包骨头矮小畸形的人——那人老老实实犹如花匠一般修剪着牡丹,“哑画万人醒?你把万人醒藏在这里干什么?莫非——”他的手指回公孙朝夕的鼻尖上,“你想知道最近很出名的西门杀长什么样子,卖了自己的消息引他入门来杀你,你好要哑画万人醒记下他的模样。不对,西门杀不会无缘无故来杀你——”他大叫一声,“莫非请西门杀来杀你的人就是你自己?”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脸比刚才更苦十倍,眨了眨眼睛,“只要是名人我都卖,冷芳谱童叟无欺,只要有人想知道的消息我都能弄到手……”说着他突然从怀里又摸出了一只酒杯,就着手里原来的那个轻轻一撞,碰杯之后做了个借酒浇愁状,十分颓废。

  马无皮长长地倒抽一口凉气,“你还真是……玩大了……连三年连杀十八高手无一失败的西门杀都敢打主意,万一你真的死了怎么办?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他认识这个人二十多年了,差不多从穿开裆裤起就混在一起,这个人精明痞赖,奸诈狡猾,无利不欢,如果不是纯赢的赌注绝对不赌,这次吃错药了?

  “我最近心情不好。”公孙朝夕一直在叹气,“守红儿不理我,要和我吵架。”他苦脸又多苦了三分,“我想刎颈,又怕痛;想上吊,怕吊不死;想服毒,怕毒不死;想跳崖,附近没有山;想跳河,我会游泳……你说我怎么办呢?”

  马无皮无力地翻着白眼,“我来给你小子通个信,昨天君大公子的弟弟捎了信给我,说君大公子家里那两棵桃花打起来了,要他赶快从天山回来,只有你小子知道怎么联系他,家书给你。”他从怀里摸出一封信,丢在公孙朝夕身上。

  “那两棵桃花啊……”公孙朝夕喃喃自语,“一棵叫做表妹,一棵叫做师妹,真是难为君大公子竟然和两棵桃花共处了这么久,果然江湖第一剑就是高人。”懒懒地看天,“‘江湖第一杀’很快就要来了,老马,我的后事就托付给你了。”

  马无皮在他说“很快就要来了”已经转身就闪,等公孙朝夕一句话说完他已逃之夭夭连个影子都没了,不愧是公孙朝夕的知己,见风使舵和逃命的本事与公孙朝夕找死的本事一样高强。

  人生祸福如朝夕,其实经施展轻功飞快地离开金钱坊的马无皮看来,如果公孙朝夕不这样“混江湖”的话,其实他的祸福会少得多得多……至少没这么经常遇到死到临头的时候……

  峨眉山。

  江湖第一美人。

  萧守红有个很贴切的外号叫做“冷艳孤光照眼明”,源自公孙朝夕冷芳第一谱,如今已经成了江湖上耳熟能详提及萧守红必说的词语,她如今在峨嵋山上赏月,她的一言一行完全符合人们心目中最完美的仙女的典范。为何仙女会和奸商成为好友?萧守红的解释是:可以省掉很多麻烦——比如说,公孙朝夕可以找到最风雅又最便宜的客栈,可以告诉她要去峨眉山走哪条路比较近,可以得到最新的江湖动态,可以方便地传递她与其他“江湖第一XXX”之间的消息……

  当然,随之带来的麻烦似乎比好处更多。对于《冷芳谱》,萧守红的态度是:不屑一顾。江湖第一XXX们对《冷芳谱》都是一笑了之,完全不放在眼里,虽然自有《冷芳谱》后,他们遭人截击的次数多了很多,但是他们的劲敌绝对不是由《冷芳谱》而来,公孙朝夕灵通的消息和手段对他们来说比半途遇见的跳梁小丑要有意义得多。

  公孙朝夕知道自己的分量,所以才敢精打细算地做《冷芳谱》,高人太过清高就是会给奸商留下赚钱的空子。

  她手里已经有了冷芳第三谱,但她从来没看过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江湖第一剑君霜桐君大公子曾经对那本书一笑了之,她要比君霜桐更清高就要根本不看那本书。听说公孙朝夕把自己写进第三谱招到各种各样人的追杀,连半纸阎罗都招来了,心下未免有些诧异——西门杀所杀之人无一不是一流角色,怎会要杀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但作为不问世事的仙女不应该纠缠在这些小事上,她在赏月。

  月色实在很美啊,李白说“峨嵋山月半轮秋”,大概就是在这种清风明月之下独自赏月吧?她冷淡淡白素素地坐于巨石之上,等着和自己相约的人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三个时辰……

  天亮了。

  和她约好的人没有来。

  萧守红的眉头微微在颤,这是第一次有人约她然后爽约,她要冷静、冷静、处之泰然才符合她完美的形象,千万不可对未来的人起丝毫怨恨之情,更不可以生气,她应该很淡然地拍拍灰尘下山去——她也这么做了,徐徐从坐了一夜的大石头上站起来,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迈步要走的时候因为维持姿势坐到全身发麻而踉跄了一下,她立刻平息静气,运功默查方圆十丈之内是否有人。查后无人,于是举步优雅地离去,白衣飘飘犹如空谷之中的一朵素兰。

  十丈零一步之外,与她相约峨眉山赏月决斗的“凝雪剑”苏凝雪……横尸于地……浸润的黑色血迹沾了一大片干草,她在萧守红上来之前就死了。但是她的血散发的不是血腥味,而是一种淡淡的草腥味,看遍地黑褐色的血迹,她应当是受伤中毒而死。

  当日峨嵋山上无人,除了苏凝雪萧守红上去,萧守红下来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从上面下来。

  等空谷幽兰那样的萧守红在峨嵋山下自由自在地看了几天山水之后重新踏入人间——扑面而来的就是:三月三十一日,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于峨嵋山巅!

  还未等她理解是发生了什么事,四月五日——双燕阁阁主云晴死于同一种剧毒之下;四月六日,潇湘侠女梦回廊亦死;四月七日……转眼之间江湖上有名的美人死了一大片,好色之徒民怨沸腾,种种迹象都表明是她萧守红下毒杀人,每个美人死前都有接到她惯用的“清殇贴”写下的书信,连那信上的笔迹都像她的。

  刚开始的时候她以绝世仙女的姿态淡漠处之,不是她做的就不是她做的,清者自清,何必与凡夫俗子一般计较?但情况直转而下,到了五月一号的时候,被毒死的人就不止是美貌女子,瑞鹤五行掌满门四十四口被毒死,下毒之人拿走了每个被毒死之人身上的一缕头发,整件事一步一步变得阴森恐怖,再也不是淡漠处之能够解决的了,于是她不得不去找一个人:公孙朝夕。

  她以惯用来传递的黄色鸟儿发给公孙朝夕一封短信,询问事情的真相和近况究竟如何?

  收到的回答是:公孙朝夕已经死了。

  萧守红看到那几个字之后差点儿忘记仙女的种种守则,拔剑将那张纸碎尸万段,写公孙朝夕已经死了的笔迹就是公孙朝夕自己的,后面还有一句:将于五月十八在高阳山出葬,如是亲朋好友,尚记旧情就请为他洒一〗?〗土,公孙朝夕于愿足矣。

  五月十八么?她收起纸条,突然想起这个人常常说的一句话:“……有花堪折直需折……人生祸福如朝夕……长寿甘作铁公鸡……短命酒色两相宜……”

  那个小人。

  她振衣往高阳方向去。

  那个小人有时也没有那么庸俗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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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无皮自认为认识公孙朝夕二十年了,应该很了解他,但是一直到公孙朝夕已死的消息传来,他还是觉得他在做梦。

  那小子真的死了?马无皮的态度是——真的死了就好了,死得太顺利会令人起疑,万一一不小心没死绝呢?他要去公孙朝夕的坟上多踹两脚让他不能死而复活才行。

  公孙朝夕被西门杀一剑穿心而死,西门杀的画像外露,传说中神秘莫测的杀手的模样终于袒露于人前:原来西门杀是一个长得憨厚善良的年轻人,走在路上只怕十个迷路的有八个要向他问路,另外还有两个要向他借点儿赶路的盘缠。姑娘最想嫁的就是这种忠厚老实淳朴无知的小儿郎,终身有靠,当有其他也姓西门又家财万贯的男人找上门来的时候,把老公一脚踹掉也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后果——前提是他没有一个发酒疯会打老虎的弟弟。

  江湖传说:公孙朝夕之死是因为他收了御龙氏一万两黄金,御龙氏为江湖巡捕,专抓官府欲抓而不得的凶犯去领赏——西门杀曾经连杀三名四品以上朝官——但御龙氏要杀西门杀却不是为了区区官府悬赏的那一万两黄金,他是想为追杀西门杀不成死于西门杀剑下的亲弟弟报仇。公孙朝夕收了一万两黄金,以三千两请西门杀来杀自己,请万人醒画下西门杀的画像,可自己却真的被西门杀杀死了。

  聪明反被聪明误啊!刚刚买了冷芳第三谱满足了心灵的空虚的武男淑女们纷纷唏嘘,如此以后岂非没有冷芳谱可以看?日子要如何过?公孙朝夕也太自负了,以为西门杀不了他吗?西门杀号称“半纸阎罗”,从一人未杀的时候便扬言剑出夺命,不是他人之命便是自己之命,三年来无一失手,杀个公孙朝夕这样的小人不过是吹掉停在他剑锋上的一只苍蝇而已。

  ……

  高阳山上。

  黄土地上掉着一朵牡丹花,牡丹花后奇迹般的有一间不大不小的茅屋。

  今天这里不只有一朵牡丹花和一间茅屋,高阳山上最离奇古怪的是多了一把剑。

  一把叫做“屠城”的剑。

  剑的主人叫做西门杀。

  西门杀从来不吹雪也不吹血,他坐在高阳土丘上突然多出来的那间茅屋里面吹茶,腰上那柄从来不离身的“屠城”剑就搁在桌上。

  他的对面是一张很柔软的、崭新的大床,床上有一个人蒙头大睡,睡得比猪还死,雪白牡丹的被褥、雪白绣龙的衣服、雪白镶珠的鞋子,这睡着的人看来奢侈靡丽到了极点,茅屋里面除了这张大床之外只有一张椅子——就是正在喝茶的西门杀坐的那张。

  在床上睡觉的自然是自称已经死掉的公孙朝夕,他不但没有死,还没有受伤,甚至连一根头发都没掉。

  号称从不失手的西门杀坐在他床前喝茶。

  能解释的理由有两个:一、这个西门杀是假的;二、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事实是:这个西门杀是真的。

  公孙朝夕花了三千两黄金要他这“江湖第一杀手”做的事不过是要他去金钱坊串门,然后他自己负责“啊”的一声,被西门杀“杀”死了,再然后西门杀就把公孙朝夕带到这里来,他在喝茶,耐心地等着这个睡了几个时辰的人醒过来。

  他们是朋友。

  当然公孙朝夕小小地损了西门杀一把,他雇了万人醒私画了西门杀的图像,拿去卖钱,算作那三千两黄金的利息。

  公孙朝夕是叫西门杀扬言“不杀人则杀己”以至于让他刹那间扬名天下的那个奸人,西门杀也常常从公孙朝夕这里得到情报,虽然他们的关系很秘密,但他们是好朋友。

  萧守红毒杀数十人的消息近来震惊江湖,公孙朝夕诈死潜伏,西门杀一边喝茶一边想:江湖要起大变,生意快要多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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