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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第二百八十六章:蜗婚(286)【12月14号第一更】

  之放最后说的那一句:麦乐,跟着走——如同空谷回荡一般在我耳边回荡,如果我没有听错,如果之放没有说错,他的意思是,他选择了麦乐,他的手在那一瞬间紧握着麦乐的手,十指相扣,他牵着她的手,他的手臂在为她排去万千险阻,他独当一面,多像曾经牵着我的手,说要带我离开所有的不幸。

  如同一束明媚的阳光直射而下。

  仿佛有了错觉,那个牵着麦乐的手的男子,不是之放,只是我眼花,又或者,是另一个近似之放的男子。

  周围的喧闹在我听来,是安静的,是一场没有分贝的战争,身边有不同的面孔和我擦过涌过,他们争先恐后举着相机要拍下这宝贵的镜头,也有相机对着我茫然无措的面孔,拍什么,是要拍我多么的悲剧吗?我睁大着眼,却看不清太多的人。

  拒我眼里只有那一双扣在一起的手,耳边回荡的也就是那一句麦乐你跟我走。

  如同置身在废墟里一样,尘烟扬起,我只有我。

  之放推着身前的记者,他倨傲的脸上闪过一丝愤怒和不屑,那样子是在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多么矫情,麦乐紧跟在后面,惊惶不定的眼里还夹杂着眼泪,像个孩童一样跟着之放,厚厚的嘴唇在扭头看向我的那一秒,露出了一丝胜利的微笑。

  趄她觉得他赢了,但我并没有和她争的意思,我自知我敌不过她的嗓音和娇艳,我只是在做最后的努力,想给杨小放一个爸爸,我错了吗?如果我不该出现在这里不该提出那样的问题,那我该怎么做,我不是圣女,不是西施,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季素,如同中国这片土地上万千普通女人一样,我敏感多疑,但是善意仁厚。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接二连三,真的要怀疑社会了,难怪有人说女人挑男人挑到最后是越来越差劲。

  温安年至少还是和我度过了相安无事的七年,可是之放,仅仅才一年,才一年就变了另一副模样。

  我咬着嘴唇,贤芝拨开人群走到我身边,赤着一只脚踩在地上,她口干舌燥的,抱着我的肩膀,她冲着杨之放和麦乐的背影在破口大骂,骂的是些什么,我都听不清楚,我感觉到贤芝的愤怒和无奈,她除了帮我破口大骂她什么也做不了。

  她不能帮我把杨之放夺回来,也不能帮我阻止他们手拉着手离开。

  除了骂几句谴责几句,还能做什么。

  我只好,站在那里,任由眼泪往下落,要紧嘴唇直至淡淡的血腥涌入嘴里,我闭上了眼,显些晕厥。

  贤芝抱着我在沙发上坐着,她掐着我的人中,其实我还有知觉,我只是累了累了,我想躺下来,贤芝哭着摇着我说:“素素——你不能有事,你要坚强点,杨之放——你个混蛋,你还要不要季素活了。”

  之放,你还爱我吗?

  不爱了,你连一个解释都不愿意给我,牵着她的手,留给我你们手牵手的背影。

  你和她,是要共患难同生死吗?如同去年的我们一样吗?

  你很喜欢,陪一个女人患难吗?

  我靠在贤芝的大腿上,听着贤芝悲号大哭,我抬起手擦着贤芝脸上的泪,静静地说:“别哭——还没死,还有口气,我还有你们,够了,我知足了,死也知足了。”

  此生无憾,爱过,为爱痴狂,为爱战斗到底,有你们一直在我身边,亲爱的贤芝,亲爱的妈妈,亲爱的弟弟,还有我的宝贝儿子。

  我靠在贤芝的腿上,心死了一般凄凉。

  我再也不会这么奋不顾身去爱一个人了,哪怕是你,杨之放。

  此后的我,将变得更坚强更独立,不依附任何男人,不会往任何男人身上寄托更多的感情依靠,我认清楚一个事实,一个女人,只有更爱自己,更独立更美好,才会有男人把你视作珍宝。

  也许之放眼里,我不够美好呢。

  那个厚嘴唇大嘴巴的麦乐,有着原生态的女低音,又磁性又性.感,我算什么,老母鸡打鸣吗?

  贤芝双手拭去我脸上的泪说:“去他们的狗男女,不得善终,男人都是这样见一个爱一个,当初还装得和柳下惠一样,不过是个色宝,这个麦乐有什么好,长得和舒淇一样,哪点好——狗男女。”

  狗男女,这三个字,多无耻,用在之放和麦乐的身上,似乎不对劲。

  该换作是野鸳鸯。

  野鸳鸯,也是鸳鸯,一对鸳鸯,还是成双成对。

  记者的唏嘘和争先恐后的报道,摄影师在不停地按着快门,短短从台上到大厅门口的几十米路程,之放和麦乐才走了一半,他们要想出大门,是肯定要路过我的身边的。

  我眯着眼,眼泪止住。

  我不哭了,我麻木了。

  都十几分钟了,再疼我的白细胞也止住了我的伤口了。

  就这样静静地望着他们,身边有好事的记者在尖叫着说:“那个叫季素的女人昏死过去了——”

  我哪有昏死,我只是累了虚脱了崩溃了要躺下了。

  还没有到死那么严重。

  PS:写这一章,心里很难过,我并没有想过要塑造一个完美的女主,她有很多不完美的地方,甚至可以说自找苦吃,但是她善意宽厚坚强独立。希望她会好起来,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季素这样的女子,愿幸福。

  第二百八十七章:蜗婚(287)【12月14号第二更】

  我坐起身子,夺过身边一个记者手里的麦克风,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一句生平说过最矫情最韩剧的话:

  ——杨之放,麦乐,你们要幸福。

  你们要幸福。

  和我无关的幸福。

  拒我把麦克风还给记者,我靠在沙发上,看见之放想穿越人群走到我身边来,却没有走过来,他看着我,想告诉我什么,想说什么,喃喃地,又低下头,压低了棒球帽檐。

  终究是回不到过去了,我的手低低地垂了下来,落在沙发的边缘上,我看着我蓝色的牛仔裤,上面薄薄的旧,还有孩子喝的奶水落在上面一圈圈白色的痕迹,怎么会这样的无力了。

  我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我太鲁莽了,把他们推得更近更亲切的距离了。

  趄他们快要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扭过了头侧着身子,面朝沙发靠背,我什么都可以假装看不见的不是吗?

  之放,我可以假装看不见此刻你的神情,那样你的模样在我的心里将是一直都那么的美好下去。

  没有能苏醒的机率该多好,一直沉醉下去,失去知觉,麻木,然后忘记一切的一切,就好像我们从来从来都未曾谋面,未曾相识相爱相许,你自是那倨傲英俊才气夺人的才子,我仍是那蜗居在一平米和前夫小三大作战的怨妇。

  不曾有过交集,哪来我如今成倍而曾的伤害。

  我万万没有想到,接下来会发生这样的一幕,我看着人群忽然炸开了锅,原本围簇成一团的记者们都嗡地散开了,怎么会这么好,都散开了,不是推都推不开的吗?

  所有的人都跳着跑开来,贤芝站起来看着发生了什么状况,还没有等贤芝转头告诉我,我已经闻到了刺鼻的汽油味,天啊,汽油,怎么会有这么浓烈的汽油味,我腾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人群都惊慌状散开,原来拥堵的记者都尖叫着站到一边,之放和麦乐的身上全是的。

  他们被泼了汽油!

  太可怕了,我寻找着是谁干的,我看向大厅靠门的一侧,是手拿着一个红色汽油桶的——程朗。

  他的左手拿着汽油桶,油桶的开口朝下,还在往地上滴着汽油,他的右手上,是一个金色的打火机。

  千钧一发,如果程朗按一下打火机,那么之放和麦乐就会瞬间燃烧变成烧烤,谁也将救不了他们。

  之放的棒球帽上还在往下滴着汽油,他的手原握着麦乐,麦乐惊吓地刷开了他的手,大叫着在原地蹦跳,疯了一般脱去自己身上的衣服,像是一个小丑一般,脱得只剩下内衣然后要跑。

  “不许动——你敢再动一下,我的食指就要动打火机,不信你试试!”程朗阴翳的声音说。

  “啊——不要啊,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害我!”麦乐张着大嘴,大口呼吸,脸上还有气油,她怕死的样子还真丑陋,脱去了外衣只剩下内衣,她傲人的上围暴露无遗,她此刻都不顾及羞耻了。

  刚才还惊吓着的媒体纷纷打开了镜头,突兀的现场,这些记者疯狂拍摄,忘记了汽油和打火机存在的危险。

  之放站着一动不动,只是看着程朗,两个男人都是一米八七的个头,对峙着,像两头受伤的雄狮。

  “你一向冷静处事,你是商人,你怎么变成了发狂的样子!”之放一点也不怕自己说错话会刺激到程朗。

  “天哪,季素你看,程朗是不是疯了,他这是要为你报仇吗?”贤芝捂着嘴,发着感叹。

  “杨之放!你记不记得我对你说过,你要是对不起季素,我不会放过你。你还是男人吗?”程朗将油桶重重地摔在地上,砰的一声,吓得麦乐跳得老高。

  “程朗,你还是我的好兄弟吗!为了个女人,你朝好兄弟泼汽油,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你在犯罪!”之放也咄咄逼人。

  “我犯罪?我不怕,我第一次这么有勇气,我告诉你,我以前不是怯弱,而是我太重你们这些朋友的情意,我总对我自己说稳重稳重,到头来,她还是受伤,还是不幸福。我爱季素,我爱到可以把她拱手与你只要你好好待她,可是你怎么做的?”程朗斥责着之放,阴沉的眸子泛着冷冷的光。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看到了从未看到的程朗的一面,他这样子的偏激和愤怒,他这样的不计后果不理智。

  我心都要疼碎了。

  不是心疼别人,是心疼程朗。

  我不想看到程朗这样为我做傻事,一旦火点燃,毁灭的不止是之放和麦乐,还有无辜的程朗,他一直默默为我付出,我不能看着这两个男人因为我自相残杀,这算是什么,这等于是在杀了我。

  “程朗,我求求你,别这样,好不好?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不想我受到伤害,可你这样做,我以后的灵魂都不会安心,因为你这样做会杀死我最最在乎的两个男人,你懂吗?我要你好好的,我要你平安无事,我不希望你被牵累进来被警方逮捕,至于别的人,我不在乎——可是你不能,你不能有任何事。”我捂着胸口哀求着程朗。

  PS:还有一章就今日的更新完毕,让我们每个人都要相信,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王子的爱情,哪怕你是一无所有的季素,也请坚强独立美好,也要相信会有王子来守护你。这就是这本书,所有的创作目的。

  第二百八十八章:蜗婚(288)【12月14号第三更】

  程朗看着我,认真而深情地说:“我怎么舍得让你难过,我怎么舍得。我喜欢你喜欢了好多年,我把你当作我的生命,而你并不知道,你身边换了两个男人,都没有轮到我,我也不奢望做你的丈夫,我只是你的守护神,我不允许你被伤害到,我说过我要保护你的,谁伤到了你,就是我的仇敌。”

  程朗说完,转头看向了之放,淡淡地说:“早就警告过你,我们曾是好兄弟,那时你明知我喜欢季素,你去了丽江,你追求季素,我没说错吧,我并没有怨怪过你,我想我们是兄弟,季素是我心爱的女人,只要你好好给季素幸福,我怎么会不答应不祝福你呢?可你做出这种事,你别怪我绝情。”

  记者有的竟被感动了,忘记了这是多危险的境地,有的落下了眼泪,都在说程朗是多么痴情的男人啊,太大男人太勇敢了,可以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做出任何事。

  “我从未想过和你抢季素,爱情是公平的,季素选择谁是她的决定,不是我夺人所爱,你这样泼汽油,你以为能做得了什么吗,能挽回的了什么吗?程朗,你简直不像我平日里认识的好朋友了,你也太不淡定了,为个女人,你真的是要豁出去了吗?你就那么爱她吗?连为她杀人放火的事你都可以做吗——”之放丝毫不把程朗手中的打火机放在眼里,似乎把生死度外了。

  拒程朗为了我,连杀人放火都可以做。

  我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几个男人可以为了一个女人去做杀人放火的事,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不受伤害。

  莫名其妙鼻子一酸,不是该担心着之放的安危吗,倒变成了对程朗的内疚和亏欠了。

  趄“为了保护心爱的女人,杀人放火,算得了什么!”程朗说着,举起了手中的打火机,清俊的脸孔上,有低低的愤恨。

  “等一等——这件事,和麦乐无关,是我主动和麦乐在一起的,男人之间的事,可以用武力解决,但不要伤及女人,你放了麦乐,之后你想怎么做,随你。”之放把麦乐挡在了身后。

  这一幕让我想起了古老的村庄里偷情的男女会被捉住实施火刑烧死,这样子的之放,多像是在拿生命护着背后的麦乐。

  程朗在为我杀人放火,那么之放是在为了麦乐拯救生命。

  这一刻,谁是真的爱我,谁是真的爱麦乐似乎是一目了然。

  “好——她可以走了。”程朗稍稍摆了摆手,命令麦乐可以走。

  麦乐如获大释一样抓起地上的衣服就逃,想起衣服上有汽油,又将衣服扔在了地上,落荒而逃的模样,她可不想和之放在一起活活被火烧死。

  之放,我为你悲哀,你心心念念要维护的麦乐,根本都没想到要与你同生共死。

  周围有人恍悟过来开始拨打110和120,我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我必须要让程朗在警方来之前离开或者放弃点火的念头,我不能害得他坐牢。

  也不能,让之放受伤。

  难怪活动现场中途没有看到程朗,原来他是准备汽油去了,一路上他一句话都不说,沉默不语,他心里是早有打算了。

  我心里难过地不能呼吸,我弯下了身子,蹲了一下,贤芝扶起了我,我推开了贤芝,走到了之放的身边,我捡起点上麦乐扔在的衣服,披在了身上,又把脸上抹得都是汽油。

  真的是汽油,难闻极了,刺得我眼睛都疼。

  “季素,你疯了啊,太危险了,你回来啊。”贤芝要冲过来拉我,被几个记者好心给拉住了。

  我站在之放的身边,看着之放一眼,说:“我站在这里,不是要和你一起烧死,我只是,不想他为我错下去。”我扭过头,不再看之放,我对他伤透了心。

  我静静地正视着程朗说:“如果早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抉择,程朗,我告诉你,当初我一定选择你,你为了我,可以默默做那些我看不到的付出,也可以惊天动地杀人放火一般轰动,我知道你是护着我,可是你这样,无疑在我本受伤的心里捅伤一刀,你要让我心疼致死吗?你们都是我最在乎的人,我不愿看到你们任何一方有灾难,如果不能避免这场浩劫,那么请让我一同,同归于尽,免我伤,免我惊,免我心疼。”

  “季素,不要啊——你回来啊,你还有孩子,你还有家人,你不能这样不管不顾,程朗啊,你放过他们吧,放过杨之放,他是混蛋,可是季素是无辜的,杀人放火是要坐牢的,你不是向来最理智的吗,你清醒一下啊你!”贤芝哭叫着,生怕程朗看到我和之放站在一起肩并肩的一幕受刺激点火。

  其实我是在心里下了赌注,我赌程朗不会点火,他那么在乎我害怕我受伤,他怎么会忍心亲手伤害我,我这么做,不是全部为了护着之放,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怕程朗为此付出代价,他还有锦绣的前程,不能做出过激的事情。

  但如果程朗真的点着了火,那我也不会怪他,一场火,也许我和之放的恩爱和恩怨都要化作灰烬。

  “季素,你走开——我说过,这是男人之间的事情,我对你说过的话许下的承诺我从来没忘记一句,我叫你在家等我!现在,请你走,所有的责任,我一个人承担,还有程朗,你也不需要动手了,我们是好兄弟,如果你想杀了我,我替你来完成。”之放说着,伸出双臂扯下我身上的汽油衣服,把我推向了贤芝的身边。

  第二百八十九章:蜗婚(289)【12月15号更新4000字】

  “贤芝,把季素拖走,越远越好——”之放说道,俊逸的脸上写着告别二字。

  我被贤芝牢牢锁在了怀里,贤芝拖着我往大厅外走,我清楚地看到之放从自己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明晃晃的打火机。

  我努力从贤芝的怀里要挣脱,我不能让之放这么做,他不能——如果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那么我宁愿放弃所有,回到最初的一无所有,不要任何人受到伤害,包括程朗,包括之放。

  “不要——贤芝你放开我,我要阻止之放,他不能有事,不能。”我被贤芝和几个记者牢牢的拖出了大厅,我听到外面的警车在呼啸而来,我精神如同濒临暴乱一般疯狂,我不管不顾,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求——只求他们俩都好都平安。

  居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挣脱了控制着我的三个人,我疯了一样奔向大厅的门,撞在了门上,门被我撞开,我看着之放正举起了打火机,他闭上了双眸,一脸的痛楚,难道是我,伤害了他的心吗?

  “不要——”我扑了上去,没有去想将来,我只想夺过那个打火机,之放,你不能有事。

  程朗扔掉了手中的打火机,也冲上来阻止,他也许是真的冷静了下来。

  榷我扑在之放的身上,我从他的手上抢夺到了打火机,我推开了之放,推开了程朗,就那么一秒,程朗身上的衣服和我身上的衣服摩擦起了静电火花,瞬间哗的一声,我脚底的汽油疯了一般燃烧,我站在那里,脚底开始着火,烧灼,我看着叫喊着急着掉出了眼泪的之放,还有疯狂脱去西装扑火的程朗,周围乱遭的脚步,我闻到了我衣服烧焦的气味,我头顶上头发嗞嗞燃烧的糊味。

  我们都忘记了,这个干燥的天,衣服之间摩擦产生的静电是足以让这些汽油瞬间燃烧的。

  好在,之放被我推开了,他身上也有汽油,他不能冲向我,不能。

  不要,在看到你们为我受伤。

  皮肤被刺痛着,由脚下开始最痛,那种痛,是滚烫而炙热的,撕心裂肺,每一寸皮肤都要在火里被烧灼炸开来。

  我想,完蛋了,那些爱来爱去,将以这场火告终。

  那些淡定的记者,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忘记拍摄照片,依旧有闪光灯在闪烁,拍摄记录下我死亡的过程是吗?他们真的很敬业,多悲凉,连死,都这么壮观和热烈。

  程朗的西装在我的身上用力拍打着,程朗,你不想我死的,对吗?可是,我真的支撑不下去了,我也不想的,这大概是命吧。我站不住了。

  我在烈火中,痛哭失声,失去知觉。

  请你们,帮我拉住之放,请你们把他带走。

  在倒地之前的那一瞬间,我看到有人从大厅右侧餐桌上扯下一块大的塑料薄膜一次性桌布包裹着之放,像是包茧一样包裹住了之放,是怕再次发生静电火花燃烧吧,强制脱之放的衣服也是脱不下来的,之放被七八个人抬了出去,我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呼喊着什么,也许是我的名字,也许是对不起。谢谢你们帮我带走之放,我不希望他受伤。

  我记得最后一刻看到的之放的眼神,黑眸明灭间,他是爱我的。

  之放,那一秒,我看清楚,我坚信,你是爱我的。

  死又何憾?

  如果你问我,被火烧是什么感觉,我想,用皮开肉绽四字可以形容,明知地上都是汽油不能倒下去,可是原谅我,程朗,我要倒下去了,季素将不再是那个坚强独立美好的女子,我也不再美好如初了。

  看到你们都在为我落泪和救我,我很感激,只是宁愿你们一年后,都淡忘掉我。

  一切,是不是可以结束了。

  如果就这样世界静止,火光继续烧灼,而你们都好,我一点也不疼了。

  之放,程朗,愿你们都好,我自己,其实真的不重要,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不为自己而活。

  妈妈,我对不起你,也许你将要白发人送黑发人,还要替我带我的孩子。

  贤芝从大厅里往内冲,她咧着嘴巴大哭的样子,多难看,这个傻贤芝,不是说了,我还没有死,别为我哭泣吗?

  累了,我连挣扎都没有,我倒在了地上,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火,是被扑灭了,还是依旧在烧灼,我都感受不到了。

  死亡,就是这样的麻木吧。

  我的脑子里,如同回放一般回忆着那些从小到大的片段,难怪有人说人死之前此生所有的经历都会如电影般回放。

  我的记忆里,依旧有温安年,我和温安年最最恩爱的那些年,他待我,其实一直都不错,只是后来变了,慢慢地变了,他厌倦了我给他的生活,他不再温润。

  还有之放,他第一次出现在飞往丽江的客机上,他坐在最后一排听着我唱歌微笑,他的白衬衣和棒球帽。

  来不及了,来不及等你娶我,来不及听你解释,甚至都来不及好好说一句话。

  周围时而寂静死气沉沉,时而尖叫吵闹哭泣。

  很烦呢,很吵也很累,我想要休息了,再见了,我的爱人。

  如果这场火注定是要烧一个人,那么我选择在这场火里让自己永生。

  死即是生,不再有猜忌,不再有怀疑,不再有伤害和哭泣。

  会微笑离开你们。

  从此以后,生生世世都不会再有一个叫季素的女子,为爱痴狂,但——不得善终。

  那些火光,跳跃着,我感觉不到痛,只是温暖,你们哭着扑向我叫喊着我的名字,是我最温暖的时刻。

  之放,当火苗从我身上燃起的那一刻,我看见了,你的眼泪,你那么悲痛,我心里得到了答案,真的得到了,你是爱我的,即使你没有解释,我也得到了。只是如果我死了,你会愿意告诉我你的苦衷吗?也许我听不到了。

  之放,我爱你,我爱你,我们的故事并不算美丽,却如此的难以忘记。

  程朗,谢谢你,多谢你,如果当初我们勇敢地在一起,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结局。

  只是遗憾,我还没有亲手把我的孩子抚养长大,他没有爸爸,也要没有妈妈,他会多可怜。

  只是难过,难过我还没有写好遗书,安排好一切,拥抱告别。

  再见,那个一直想做坚强独立美好女子的季素,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却没有办到。

  我向我自己的身躯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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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四月一日,天气晴朗。

  摘自季素日记:

  我以为我死了,火烧得我全身痛,我以为我再也醒不过来,但三天后,我醒来了,在医院里,我看见病床边坐着的都是我想见的人。

  妈妈,孩子,季飒,贤芝,程朗,独独没有看见之放。

  我这个样子,他也许再也不会来看我了。

  我努力睁大眼睛,病房里,都是白色,白色的窗帘,白色的柜子,白色的床单。

  身边的人都是眼睛红肿的,哭了很久,傻啊,不是说了,哪怕是我死了,都不要为我哭,我将得不到安宁。

  好想说话,可我多害怕我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将会是:“之放,你在哪里,你们有没有看见他?”

  我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眼泪滚落,咸咸地,我以为我的脸会烧灼得不成样子,眼泪落上去,一定会很疼,但是没有,好像我的脸,并没有受伤。

  老天,还是够眷怜我,没有毁去我的面容。

  程朗的双手被包扎着,他的手一定是在扑火的时候受了伤。

  贤芝告诉我,今天是愚人节。

  季飒告诉我,杨之放,死了。

  我又低喃着问贤芝,让她重复一遍,今天是几号。

  四月一号,愚人节。

  “愚人节,你们哄我呢。”

  我明明看见,明明是清楚的看见之放被七八个人抬走了,我的脸都没有烧伤,我都没有被烧死,之放怎么会死呢。

  一定是之放怕我被烧成五花肉丑八怪,不敢来见我,所以他们就串通起来欺骗我,说之放死了,叫我死了这条心,是吗?

  我绝对,不会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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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芝每天早上,都会给我换药,拿那种细细薄薄的类似冰棍木柄的东西在我腿上轻轻擦拭,将上面的脓水擦掉,疼呢,极疼。擦掉脓水和血水之后,刚上了药膏,很快又渗出来了血水,贤芝就这样来来回回的给我上药,医生嘱咐千万不能感染伤口,否则别说腿有疤,会连腿甚至连命都保不住。

  妈妈带着孩子还有季飒住在酒店里,经常来来回回地跑医院和酒店,抱着孩子,季飒也辞去了工作,我心里好难过,知道吗?我宁愿我死了,牵累了他们。

  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成为包袱,连累身边亲密的人。

  “季素,你要看电视吗?我开电视给你看。”贤芝说着打开了电视,她一定是怕我痛的忍不住,想分散我的注意力。

  打开电视,我想的第一件事,是要寻找之放或者麦乐的消息。

  可是,没有任何讯息。

  关掉了电视,贤芝上着药,怕我疼,轻轻地朝伤面上吹着气,灼烈的伤口,稍稍缓解了疼痛,那些伤口,好像仍是在被火找着一样火辣辣的疼。

  贤芝说:“程朗被带进警察局了,昨天是被警察送来换手上伤口的药,他找到你的病房,疯了一样咆哮着要来看你,看过你之后,见你伤势不是很严重,他才放心地跟着警察走了。下午也许会有警察要来做笔录,如果你还可以说话,那就接受做笔录。”

  “不了,贤芝,你告诉那些警察,一切因我而起,与程朗无关,我自作自受,请他们不要把责任都放在程朗的身上,他没错,我一点也不怪他,我也不会追究程朗任何责任。”我淡淡地说,看着窗户上洁白的窗帘。

  疼,双腿烧伤的最厉害,身上也有点状的灼伤,伤得不是很重,贤芝说,是程朗救了我,是程朗拼了命救我。

  “之放呢,你们别骗我说他死了,我知道,他怕我烧得很惨,对吧?他走了,是吗?”我问贤芝。

  贤芝点点头,忍住眼泪哽咽着说:“他走了,回葡萄牙了,他没有受伤,只是不知如何面对你。”

  PS:我保证,结局是美好的,过程有些虐,只是小高.潮,大家请放心。会给每一个人好的结局。只是写了一个轰烈的爱情,希望你们别为季素难过。感谢送红包的亲,多谢你们,我会好好陪你们一起完结这个故事。

  第二百九十章:蜗婚(290)【12月15号更新2000字】

  “那季飒为什么说之放死了,为什么要骗我,贤芝,你不会骗我的,对吧?”我看着贤芝,问,捕捉着她的神情,不愿错过一丝可能。

  “我怎么会骗你呢,季飒只是说气话,他觉得是之放和麦乐的恋情造成了这样的局面,所以才说他死了,你别多想了。”贤芝立即解释说。

  我就猜到只季飒故意说气话,他一定是恨之放和麦乐的事。

  其实,我都知道了答案,之放是爱我的。

  居“那就好,他没事就好,哪怕他去了葡萄牙再也不会来,都没关系呢。”我看着贤芝低头给我上药,我看见贤芝低着头在偷偷抹泪。

  傻贤芝,我都看到了,别哭,别哭了,再这样,我也要哭了。

  很神奇是不是,我居然只受了这么一点轻度烧伤,我还以为我会死呢,我记得我晕倒后,有个人扑向了我,程朗的手伤成了那个样子,一定是程朗拿着干粉灭火器救我的。

  榷希望程朗没事,能快点出来,不要吃官司。

  “素丫,你怎么那么傻呢你,你真不要命了吗,值得吗,那样奋不顾身去维护一个男人,你若真有什么事,阿姨和孩子一老一幼可怎么办。”

  贤芝擦完了我腿上的药,又掀起我的上衣,腰上还有浅浅的灼伤。

  “没事,你看我多棒,那么大的火,我只是伤了两条腿,皮可真厚呢,唉呀,可惜我的长发了,都烧没了,幸好眉毛还在,你哪天出去给我买顶假发回来,我还要漂漂亮亮的呢,免得宝宝看我光头都认不出来我了。”我照着镜子打趣着说。

  这个时候,我仍然有心思调节一下病房的气氛。

  镜子里的我,颧骨上有轻微的伤,医生说是轻微伤口,用最好的治烧伤药,会没有伤疤的。

  现在的医学发展可真快呢。

  没有疤痕就好,以后还要找对象呢,哈哈,对不对呢,我说着,眼泪都笑落了下来。

  这种治烧伤的药很贵,一支药膏就要好几百块钱,一支药膏就只能擦一天,有时换的勤的话,伤口渗出的血水太多,一天还要擦上两支药膏,伤口上泛着腥味,双腿红肿血糊糊的一片,肿的小腿比大腿还粗,幸好这天不是夏天,否则该吸引多少苍蝇来呢。

  我让贤芝一次性少擦点药,每天少换几次药。

  贤芝说:“放心吧你,不愁没药擦,程朗给医院上的钱够你没事擦这药擦着玩也能擦一辈子的了。”

  程朗对我,是真的好,经历这场大火,我看到他不顾一切去救我,拿着西装扑打这我身上的火,他一点也不顾脚下的那些汽油随时会把他吞没。

  我曾以为之放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男子,可现在我想,还是程朗,他默默地做出了轰动的事,为我要杀人放火,虽然最后烧伤的是我,可他奋不顾己地救我,是不是很伟大呢。

  不计较生死,生死度外,那一场火里,我看到了程朗高大的模样。

  也许不是程朗,我真的就挂了呢。

  是不是真的要考虑一下和程朗在一起了呢,经历了这场生与死的考验,老天让我活下来,我想我更要珍惜眼前人。

  谁是真心对我,一目了然。

  之放回了葡萄牙,回到他最初的国度。

  这样也好,我和之放,缘起缘灭,都是劫数,也许他走了,他也会更好,我们还是不适合在一起,似乎命里相生又相克。

  我按时服药上药,怕伤口感染,贤芝很有耐心地照顾我,半夜都起来给我换药,她又瘦了好多,她一瘦,最先缩水的就是胸围。

  贤芝就是属于那种一瘦就瘦胸围,一胖就胖腰围的,所以她很在意她的瘦,但她为了我,真的是连身材都不顾了。

  我很内疚,让她休息,可是晚上想方便,还是要摇醒贤芝,因为我的腿,根本都动不了,虽然好了很多,可还是肿得和柱子一样,比大腿还粗。

  贤芝说她为了我可以连脸都不要,何况是胸围。

  胸围没有了还可以去隆,姐妹是最重要的。

  此生,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我很听话了,我等待着程朗的消息,贤芝说案子还没有立案,我的观点也是警方采取对程朗立案与否的采信点。

  我想,这次是因我而起,受伤的也是我,也没有殃及无辜,如果可以,希望大事化小,毕竟程朗不能入狱,那样我的良心会不安,况且着火也不是程朗用打火机点着的,是我自己的衣服静电起的火花。

  那样怪,就怪那件衣服吧,也怪这干燥的季节。

  我安心在医院里养伤,我自己对着镜子给自己颧骨上上药,我可不能破相,有点疼,但可以忍住,我还要给宝宝一个漂亮的妈妈。

  偶尔我也会哼着几首歌,虽然还是经常想念之放,想念他在我耳边哼唱着歌,梦里还是会梦到他戴着帽子白衬衣双手插在口袋里倚靠在一棵合欢树下远远地望着我笑。

  那笑靥,依旧明媚俊朗。

  我没有想到,有一个人,会来看我。

  ——温安年。

  那天的下午,阳光特别好,贤芝为我拉开了窗帘,阳光斜斜地照射了进来,我眯着眼睛,伤口刚上完药,很舒服很清凉,贤芝去给我取药了。

  病房的门响了几声,我以为是贤芝,喊了一声进来。

  进来的,却是温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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