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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归途

  天低云重,大地无垠。

  正是隆冬腊月,凛冽的北风吹拂着天地间那片浑白,如一幅席盖了天地的白色轻纱大幔在风中茫茫然鼓动。

  恍惚间,就好像一个破灭了的迷离梦境。

  关外的官道上,一马一驴自那漫天的白雪中迤逦而来,为这苍茫大地带来了几分生机。

  转眼间两骑愈行愈近,左面的青驴甚是活泼,行走间蹄扬颈展,摇头晃脑,惹得它身上的红衣女童叽叽咯咯笑个不停。右面那匹白马上端坐的白衣青年看着她那欢快的笑容,微微摇了摇头,低头看了看自己那空空如也的右臂衣袖,左手举起腰间挂着的酒壶浅浅地饮了一口,便又插在衣带上,浑然不理滴落在衣上的斑驳酒渍。他胯下的白马却也是瘦骨嶙峋,看上去和它的主人一样落魄萧然。

  “喜福哎,咱们可到了未?”女童一边逗弄着胯下青驴,一边向白衣青年问。她不过七八岁,小脸被北风吹得红扑扑,甚是可爱。

  白衣青年的眉头微皱道:“和你说了多少次了,是师父,不是甚么喜福,你一口一个喜福地叫着,不知道的,还道为师是你的下人呢。”

  “吓人?”女孩将圆圆的眼睛眨了眨,小嘴一撅,不信道,“喜福哎,欢儿这地可爱未,只会待人欢喜,何会吓人嘞?”

  白衣青年耐心地道:“明欢,为师说的下人,是指仆役家奴,这下么乃是上下之下,而非惊吓之吓。”明欢惊讶道:“喜福哎,欢儿最系爱你嘞,欢儿和喜福系相敬如宾,不敢下喜福人的。”

  白衣青年又是头痛,又是好笑:“胡闹,相敬如宾是夫妻间才可用的词句,你怎可用在为师身上?”旋即正色道,“欢儿,中原不比高丽,礼制繁杂,规矩众多,一字之差便可铸成大祸,千万记着要少说多听,江湖险恶,旁人可不像为师这般宠着你。”

  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明欢又问道:“喜福,你总系说糨糊糨糊,到底甚么系糨糊未?”“这江,是江河之江,这湖,是湖泊之湖,可不是什么糨糊。”白衣青年笑道。

  明欢拍手笑道:“欢儿晓得嘞,那就系江湖未?”说着向道边一指。

  白衣青年抬首望去,却见道边静静的一个小湖,浩然的一湖晴雪,清丽难言,宛如江南风景。

  他默默地看着,依稀间仿佛看到一个顽皮的男孩儿在初冬的雪中跳闹,一不小心,在雪中滑倒,却是一个白衣少女,轻轻将他扶起,用一块洁白的手帕,为他拭净脸上的雪水。少年愣愣地站在那里,全心全意地感受着那初雪般的温柔。

  师姐,却不知,这四年来,你可安好……

  恍惚间,白衣青年的目光落在那空空的右袖上,心头仿佛被鞭子重重抽了一下,温馨的柔情便如同那飞落掌心的雪花,转瞬间消逝无踪。唇边露出一丝苦笑,白衣青年的心中一片惘然:“云寄桑啊云寄桑,卓师姐皎洁如月,便是你手足俱全,也远配她不上。如今你已经是残破之身,又何必再存着那一丝幻想?”(注:云寄桑和卓安婕的关系详见拙著《死香煞》)

  这白衣青年正是天下第一智者公申衡门下唯一的弟子云寄桑,当年起霸山庄死香煞一案后,他便应薛昊之邀,远赴高丽,助明军抵御丰臣秀吉的扶桑大军,历经四载壬辰之战,大明高丽的联军终于在万历二十六年大破扶桑军,将十万倭寇尽数赶入大海,云寄桑却在露梁一战中浴血苦战,失去了右臂。虽说是为国赴难,慨然无憾,可年纪轻轻便成了一个断臂之人,却也难免黯然神伤。好在他在乱军中救得了这个高丽孤女崔明欢,看她在滔天战火之中对着血泊中的亲人抚尸痛哭,怜惜之下便毅然收其为徒,闲暇之余,更授以中华文字。明欢生性娇憨活泼,加上对汉文一知半解,常常闹出不少笑话,倒也为他化解了不少心中郁垒。

  大战既过,云寄桑无心于朝廷封赏,便踏上南返中原的旅途。

  “喜福哎,你倒系答话啊,那系不系江湖未?”坐在驴背上的明欢不甘心地扯着他的衣袖问道,白白的雾气从她的小嘴儿中活泼地团团腾起,显得甚是可爱。

  云寄桑醒过神来,微微一笑:“所谓江湖,只是红尘众生劳碌之地的泛称。庄子曾经在大宗师里说道: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就是说,泉水干涸了,鱼儿不得不挣扎在陆地上,它们彼此用口中的湿气来吹对方,用嘴角的水沫来滋润对方,以使彼此能生存下去,这样的情景虽然令人感动,却不如它们心中虽然没有彼此的存在,却可以自由自在地畅游在江河湖泊的大水之中……”心中不由得想起自己和卓安婕之间的种种,自己此刻的心情,不正是希望能和这位剑术卓绝,翩然不群的师姐相忘于江湖吗?

  可是……自己真的能忘得了她吗?

  “喜福哎,那些鱼儿好可怜未,不过要系它们真的互相都忘了,不系也很孤单未?”明欢眨着圆圆的双眼,憨憨地道。

  是啊……如果有朝一日自己和卓师姐真的能够相忘于江湖,自己的心是否会被孤独充塞?云寄桑默默地想。

  卓师姐呢?万丈红尘中,她是否会感到一丝的孤寂?当日自己离开师姐时,她送了自己腰间的葫芦,那小小的葫芦中,装的却是清水。

  情深当如水。

  这一句蕴意深长的话,伴随着他度过了四年漫漫的军旅生涯。每当夜不能寐。他便会摩挲这个小巧的黄色葫芦,回味起自己和卓安婕似有还无的淡淡情怀。可现在便是这如水情怀也已可望而不可及。

  “喜福哎,你说话嘞。”一边,明欢拉着他的衣袖不依道。

  云寄桑摸了摸明欢的小脑袋,看了看远方晦暗的天际:“我们还是快些赶路吧,天就要黑啦……”

  明欢嘟着小嘴,一阵急风卷着雪花吹过,她忍不住缩缩脖子。

  云寄桑笑了笑,袖子一展,将她由驴背上卷到自己身前。

  明欢的小脸顿时绽开了深雪初晴般的笑颜,她小小的身子努力地蜷伏在云寄桑的怀里,还将脸蛋用力在云寄桑胸前蹭了蹭,选了个舒服的位置,竟然就这么打起盹来。

  也不知走出了多远,云寄桑突然轻噫一声,勒住了马缰,定定地望着道边不远处的一棵老树。

  老树的枝叶已在寒冬中凋零殆尽,一只漆黑的乌鸦正萧瑟地立在料峭的枝头。树下,一个身着黑色扶桑武士服的女子,静静望着他。

  女子那漆黑的秀发拖曳至地,苍白的面孔一片死气,七窍不断溢出丝丝的血迹,嘴角带着一丝诡异的笑意。云寄桑心中猛地一跳,闭紧了双眼,待心神稍宁,再抬眼望去时,那女子已经消失不见。

  在那里的一根横枝上,却系着一根红色的丝线,丝线的尽头,是个小小的铜铃。古黄色的铜铃上,刻着一张鬼脸。

  与那些常见的狰狞鬼脸不同,这张鬼脸竟颇为清秀,却没有双眉,两眼微闭,神情似哭非哭,似怒非怒,似笑非笑,说不出的诡异。

  一阵寒风吹过,铜铃发出“叮”的一声。

  声音幽冷,绵长,有如午夜深巷中一缕缥缈的歌声。

  胯下的马儿突地昂首长嘶,不安地踏着蹄子。

  云寄桑心中一凛,轻抚马首,安慰着受惊的骏马。

  望着被风吹得摇摆的铜铃,不祥的预感从云寄桑心头升起。

  “喜福?”怀里的明欢不明所以地仰起脸。

  “没什么……”云寄桑随口说着,轻轻抖了一下缰绳,继续行去。一边策马,一边回头看了那个铜铃一眼。

  北风中,铜铃被吹得斜斜飘起,断续的铃声在风中显得那么孤单。

  又向前走了两里之地,雪中行人的足迹逐渐多了起来。十数道深深的车辙交缠在一起形成了一条蜿蜒的小路向远方延伸。云寄桑知道,他此行的目的地——平安镇,就在不远处了。一位他久违的长者,当世大儒魏省曾就隐居在那里。

  魏省曾是山西河津人士,曾经官至礼部侍郎,以负气敢言,无所顾忌闻名朝野,后终因直谏获罪而免官。他是徐阶的弟子,阳明学说的忠实信徒,常以不能见王伯安一面而为终生之憾。他也是当代公认的自王守仁之后,唯一一位阳明心学之大成者。在处世和心性上,云寄桑受他的影响极深,有些地方甚至还超过他的师父公申衡。

  “喜福,你看!”明欢突然指着前方道。

  云寄桑张目望去,却见前方的雪地中,影影绰绰几个人正聚集在几座孤坟旁,不知在做些什么。心中不由暗叹了一声,自己半年前中了扶桑大忍伊腾博昭的摧心一掌,以至身负内伤,功力大损,六灵暗识的心法已经无法施展,耳目如今甚至还不如明欢这孩子灵敏。

  不大功夫,云寄桑两人已行至那几人不远处。远远地,云寄桑已经看清了那几人的服饰,心中不由一震:是差人!

  果然,几个人都身着皂色公服,脚下是厚厚的官靴,想必都是县衙的捕快,还有一个头上插着雉翎,身配锡牌,却是一个揽民的弓兵。几个人正围着雪地间的一具尸体查看着什么。

  云寄桑的目光落在居中的那个汉子身上,这人大约三十出头的样子,身材甚是魁伟,两颊微髯,双目如电,甚是精干。大冷的天,他却没戴帽子,发髻用网巾束着,官服满是泥水,反穿着泛黄的老羊皮背心,甚是邋遢。这人也正上下打量着云寄桑和明欢,一个衙役低声道:“王头儿,您看这两人……”却被这人一抬手,挡了下面的话。

  “这位兄弟,不知从何处而来?”大汉沉声问道。

  “关外。”云寄桑简短地回答。

  虽只两个字,却让大汉面色微微一变:“关外何处?”

  云寄桑一哂:“我自有来处,却不是你问得的。”

  那捕头微微一笑,突然跨上一步,右手五指如钩,向云寄桑的左腿抓来。“大力鹰爪功?”云寄桑脸色一变,左脚虚踢那捕头的手腕,待那捕头爪势一缓,云寄桑一点马镫,人已飞身立于马鞍之上。

  “好身手!”那捕头低喝一声,腾空飞起足有两丈,在空中将腰一拧,以脚高头低之势,双爪一前一后向云寄桑袭来。

  云寄桑左脚单足立在马背上,身子猛地后仰,以左脚为中心,几乎平着身子转了半圈,躲开了对方的招式。

  他怀中的明欢这样迅猛地转了一圈后,非但不怕,反而大感兴奋,高兴得尖叫起来:“喜福!喜福!再来一次未?”

  那捕头身子盘旋,轻巧地落子地上,却未恼火,微微一笑,抬了抬手,示意放行。他放行,云寄桑却不肯走了,勒了下马缰,随口问道:“这位捕头连问也不问,就放我们过去,不怕放走了奸人么?”

  王捕头抱了抱拳:“岂敢,王某不才,却也知山东指挥使司衙门的军马不是谁都能骑的。这位兄弟想必是邢大人麾下的将士?”

  “将士不敢当,在下倒是在邢大人身边参赞过些军务。只是向来有职无衔,也算不得公门中人。”云寄桑没想到这王捕头如此精明,竟然从马匹身上猜出了自己的来历,只好微笑答道。

  王捕头微微一笑:“兄台既能以超然身份参赞军务,必定身负大才,据王某所知,邢大人身边具有如此身份的仅只数人而已。而年纪又如兄台如此年轻的更是只有一人。敢问足下可是姓云?”

  “不敢,正是云寄桑。”云寄桑却没想到自己名气有这般大,连这小小的捕头竟也有所耳闻。

  “果然是云少侠!义丰县捕头王延思见过云少侠!”王捕头显得甚是激动,深施一礼后,又大声招呼手下的差人一起过来见礼。

  云寄桑忙不迭地下马搀扶:“王捕头,寄桑年轻学浅,如何当得了如此大礼,快起来!各位请起!”

  王延思慨然道:“云少侠和瞿无劫大侠在高丽浴血奋战,屡破倭寇的英风伟业早已传遍天下,凡是在江湖上混过几天的,哪个没听过云瞿双杰的大名。没想到王某福缘不薄,今日得见真颜,真是三生有幸!”

  云寄桑这些年来身在高丽,不知这些年来大明举国上下无不心系着这支远在高丽的大明远征军,胜之则喜,败之则忧。大明将士的一举一动,更牵挂了无数大明百姓的心。壬辰之战胜利之日,朝野震动,举国欢庆,大明远征军大破扶桑军的事迹,旋风般传遍神州大地。不仅文人墨客大加歌颂,江湖中人也额手相庆。云寄桑和瞿无劫在远征军中号称大明双杰,乃数一数二的青年豪杰,王延思岂有不知之理。

  客气了一番,王延思便问道:“不知云少侠此去是……?”

  “哦,我的一位长者就住在离这不远的平安镇,再过三天就是他老人家的六十大寿,我这是去给他祝寿的。”云寄桑答道。说着,他的目光便落在了那具尸体上,“王捕头,这是……”

  王延思叹息道:“这便是让王某头痛不已的难题了……云少侠请看!”说着,快步走到那尸体身边,将那尸体一翻。

  “啊!”明欢尖叫一声,转过小脸,扑到云寄桑怀内。

  云寄桑轻轻拍着她的肩膀,温言安慰着她。也难怪明欢害怕,眼前的这具尸体临死前的表情实在太恐怖了。整个人的四肢完全扭曲着,双目高高凸出,且眼球上翻,露出的几乎全是眼白,双颊紧收,口唇大开,嘴角流涎,舌头僵直伸出。那样子就似被什么东西将生命从他的躯体中硬生生地抽了出去一般。自起霸山庄死香煞一案来,云寄桑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情形,也不由心中暗惊。

  “喜福未,欢儿好怕,咱们走,好不好嘞?”明欢一个劲儿地将小脑袋向他怀里钻着,哭哭啼啼地道。云寄桑将她搂紧了些,安慰道:“欢儿别怕,一个死人而已。你不是将来要做女侠的么?看了尸体便怕成这般,将来如何在江湖上行走?”

  “云少侠,依你看来,这人的死因如何?”王延思沉声问道。

  云寄桑翻身下马,将明欢放下,走到那尸体近前。他先翻起尸体眼皮看了看,又撬开尸体的嘴看了一阵,眉头微皱:“七窍无血,尸斑正常,舌齿无碍,双瞳清晰,不似中毒身亡。身上可验出伤痕么?”

  “仵作已经验过了,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

  “不是外伤,又不是中毒的话……”云寄桑沉思着,左手的拇指和中指不住地轻轻揉搓。这本是他思索时右手的习惯动作,自从失去右臂后,便改为左手来做了。

  “莫非是急病致死?”王延思试探着问。

  云寄桑摇了摇头:“从死者奔走的步伐上看,他奔跑的速度极快,不像是身怀重病的人。而且他四周的雪地上也没有任何挣扎过的痕迹,分明是在一瞬间毙命的。”

  “依云某看……”云寄桑声音低沉地道,“此人倒像是遇到了什么极为恐怖之事,被活生生吓死的。”

  “吓死的?”王延思顿时变色。

  “王头儿,难道是……”一个捕快忍不住低声道。

  王延思手一抬,不让他继续说下去。

  “王捕头你看,死者显然是夜间行经此地……”云寄桑指着不远处雪地上的灯笼道,“死者的灯笼落在数百丈之外,而足迹在这数百丈之内明显偏大,显然是在进行急速奔跑。其间足迹几次混乱不堪,雪地狼藉,这分明是他在心慌意乱之下,跌倒所致。试问一个人好好地走着,无缘无故地,怎地便突然急奔起来,而且心神不宁到几次跌倒?”

  “莫非是他见到了什么……”王延思双目中精光一闪。

  “不错,那定是有什么东西令他惊恐之极,乃至突然间便扔下灯笼,拼命奔跑之故。”云寄桑断然道。

  “可是,究竟是何物能令死者如此惊骇万分,雪夜急奔,几度摔倒,甚至被活生生地吓死呢?”

  “是啊,究竟是何物呢?”云寄桑轻叹道,抬头向远处望去。

  皑皑白雪弥漫天际,大地空旷如梦,只留下了寥寥几趟纷乱蜿蜒的行人足迹。几十丈外,便是一片疏林,上面似乎结了累累的冬实。

  云寄桑向那疏林方向缓步行去,脚步踩在近膝深的雪中,颇为吃力。突然,他的身形一顿,僵立在那里。那树上结的哪里是什么冬实,分明是无数个铜铃密密麻麻地用红线挂在枝丫间。

  “这是……”云寄桑深吸了一口气,凛冽的空气直入胸腔,刺激得他那本已受伤的经脉,忍不住轻轻咳了一声。

  王延思犹豫了一下,看了看两边,压低了声音道:“云少侠,你可听过鬼缠铃这三个字么?”“鬼缠铃?”云寄桑勉强抑住了咳嗽的冲动,摇了摇头,却仍旧望着那片疏林一动不动。

  脑海中,刚刚的那个小铃铛在北风中孤单地摇着。

  王延思欲言又止,沉默了一阵,终于叹道:“非是王某难以启齿,而是此事太过诡异,怕是云少侠也难以索解。这天寒地冻的,别耽误了你的行程,云少侠还是快些上路吧。”

  若是四年前的云寄桑,必定会好奇心大作,非要寻根问底弄个明白不可。可此时他历经大变,早已心灰意冷,只是点了点头,又收回目光,望了那具尸体一眼,便抱起明欢,催马去了。

  一个衙役脸色突然一变,向王延思道:“王头儿,在平安镇三天后过六十大寿的,那不就是……”

  王延思一抬手,没让他继续说下去,望着云寄桑远去的背影,这位捕头若有所思,神色变幻不定。

  云寄桑默默地望着眼前空蒙的天空,脑海中不断盘旋着那个小小的铃铛和那具可怕的尸体。突然又哑然失笑,想到:我还想它们作甚?如今我已是废人一个,功力丧失大半,连自己也照顾不好,又哪有余力管这些闲?又看看自己怀里受了惊的明欢,心中一阵爱怜,忖道:“我也不求什么了,若能将明欢抚养成人,云寄桑此生便足矣。”

  此刻,胯下的马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轻快地踏着雪花奔上了一个小小的高坡。云寄桑只觉眼前豁然开朗。一片辽阔的平原上,几缕淡淡的炊烟点缀下,一个古老的小镇卧佛般静静地在他的面前沉睡着。

  “平安镇……”云寄桑轻轻地道。

  “喜福,这叫系平安镇未?”明欢听了他的话,精神顿时一振,“镇上可有果果无?”

  云寄桑知道她口中的‘果果’指的是所有她崔大小姐可以下肚的零食,便微笑着点了点头:“有啊,老师家的炒松子可是香极了,我小的时候,常常瞒着师母偷吃呢。”

  “原来喜福和明欢系一样的未!”明欢闻言顿时高兴起来。

  “一别十余年,不知老师他老人家可还安好……”云寄桑叹道,催马向着此行的目的地奔去。

  寂寥的天空下,平安镇正静静地等待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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