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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清之人情小说

  第二十四篇清之人情小说

  乾隆中(一七六五年顷),有小说曰《石头记》者忽出于北京,历五六年而盛行,然皆写本,以数十金鬻于庙市。其本止八十回,开篇即叙本书之由来,谓女娲补天,独留一石未用,石甚自悼叹,俄见一僧一道,以为“形体到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然后好携你到隆盛昌明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去安身乐业”。于是袖之而去。

  不知更历几劫,有空空道人见此大石,上镌文词,从石之请,钞以问世。道人亦“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戚蓼生所序八十回本之第一回)

  本文所叙事则在石头城(非即金陵)之贾府,为宁国荣国二公后。宁公长孙曰敷,早死;次敬袭爵,而性好道,又让爵于子珍,弃家学仙;珍遂纵恣,有子蓉,娶秦可卿。荣公长孙曰赦,子琏,娶王熙凤;次曰政;女曰敏,适林海,中年而亡,仅遗一女曰黛玉。贾政娶于王,生子珠,早卒;次生女曰元春,后选为妃;次复得子,则衔玉而生,玉又有字,因名宝玉,人皆以为“来历不小”,而政母史太君尤钟爱之。

  宝玉既七八岁,聪明绝人,然性爱女子,常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人于是又以为将来且为“色鬼”;贾政亦不甚爱惜,驭之极严,盖缘“不知道这人来历。

  ……若非多读书识字,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者,不能知也”(戚本第二回贾雨村云)。而贾氏实亦“闺阁中历历有人”,主从之外,姻连亦众,如黛玉宝钗,皆来寄寓,史湘云亦时至,尼妙玉则习静于后园。右即贾氏谱大要,用虚线者其姻连,著×者夫妇,著G者在“金陵十二钗”之数者也。

  事即始于林夫人(贾敏)之死,黛玉失恃,又善病,遂来依外家,时与宝玉同年,为十一岁。已而王夫人女弟所生女亦至,即薛宝钗,较长一年,颇极端丽。宝玉纯朴,并爱二人无偏心,宝钗浑然不觉,而黛玉稍恚。一日,宝玉倦卧秦可卿室,遽梦入太虚境,遇警幻仙,阅《金陵十二钗正册》及《副册》,有图有诗,然不解。警幻命奏新制《红楼梦》十二支,其末阕为《飞鸟各投林》,词有云: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戚本第五回)

  然宝玉又不解,更历他梦而寤。迨元春被选为妃,荣公府愈贵盛,及其归省,则辟大观园以宴之,情亲毕至,极天伦之乐。宝玉亦渐长,于外昵秦钟蒋玉函,归则周旋于姊妹中表以及侍儿如袭人晴雯平儿紫鹃辈之间,昵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

  这日,宝玉因见湘云渐愈,然后去看黛玉。正值黛玉才歇午觉,宝玉不敢惊动。因紫鹃正在回廊上手里做针线,便上来问他,“昨日夜里咳嗽的可好些?”紫鹃道,“好些了。”(宝玉道,“阿弥陀佛,宁可好了罢。”紫鹃笑道,“你也念起佛来,真是新闻。”)宝玉笑道,“所谓‘病笃乱投医’了。”一面说,一面见他穿着弹墨绫子薄绵袄,外面只穿着青缎子夹背心,宝玉便伸手向他身上抹了一抹,说,“穿的这样单薄,还在风口里坐着。春风才至,时气最不好。你再病了,越发难了。”紫鹃便说道,“从此咱们只可说话,别动手动脚的。一年大二年小的,叫人看着不尊重;又打着那起混账行子们背地里说你。你总不留心,还只管合小时一般行为,如何使得?姑娘常常吩咐我们,不叫合你说笑。你近来瞧他,远着你,还恐远不及呢。”说着,便起身,携了针线,进别房去了。

  宝玉见了这般景况,心中忽觉浇了一盆冷水一般,只看着竹子发了回呆。因祝妈正来挖笋修竿,便忙忙走了出来,一时魂魄失守,心无所知,随便坐在一块石上出神,不觉滴下泪来。直呆了五六顿饭工夫,千思万想,总不知如何是好。偶值雪雁从王夫人房中取了人参来,从此经过,……便走过来,蹲下笑道,“你在这里作什么呢?”

  宝玉忽见了雪雁,便说道,“你又作什么来招我?你难道不是女儿?他既防嫌,总不许你们理我,你又来寻我,倘被人看见,岂不又生口舌?你快家去罢。”雪雁听了,只当他又受了黛玉的委屈,只得回至房中,黛玉未醒,将人参交与紫鹃。……雪雁道,“姑娘还没醒呢,是谁给了宝玉气受?坐在那里哭呢。”……紫鹃听说,忙放下针线,……一直来寻宝玉。走到宝玉跟前,含笑说道,“我不过说了两句话,为的是大家好。你就赌气,跑了这风地里来哭,作出病来唬我。”宝玉忙笑道,“谁赌气了?我因为听你说的有理,我想你们既这样说,自然别人也是这样说,将来渐渐的都不理我了。我所以想着自己伤心。”

  ……(戚本第五十七回,括弧中句据程本补。)

  然荣公府虽煊赫,而“生齿日繁,事务日盛,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其日用排场,又不能将就省俭”,故“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第二回)颓运方至,变故渐多;宝玉在繁华丰厚中,且亦屡与“无常”觌面,先有可卿自经;秦钟夭逝;自又中父妾厌胜之术,几死;继以金钏投井;尤二姐吞金;而所爱之侍儿晴雯又被遣,随殁。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

  ……他便带了两个小丫头到一石后,也不怎么样,只问他二人道,“自我去了,你袭人姐姐可打发人瞧晴雯姐姐去了不曾?”这一个答道,“打发宋妈妈瞧去了。”宝玉道,“回来说什么?”小丫头道,“回来说晴雯姐姐直着脖子叫了一夜,今儿早起就闭了眼,住了口,人事不知,也出不得一声儿了,只有倒气的分儿了。”宝玉忙问道,“一夜叫的是谁?”小丫头子道,(“一夜叫的是娘。”宝玉拭泪道,“还叫谁?”小丫头说,)“没有听见叫别人。”

  宝玉道,“你糊涂,想必没听真。”(……因又想:)“虽然临终未见,如今且去灵前一拜,也算尽这五六年的情肠。”

  ……遂一径出园,往前日之处来,意为停柩在内。谁知他哥嫂见他一嚈气,便回了进去,希图得几两发送例银。

  王夫人闻知,便赏了十两银子;又命“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他哥嫂听了这话,一面就雇了人来入殓,抬往城外化人厂去了。……宝玉走来扑了个空,……自立了半天,别没法儿,只得翻身进入园中,待回自房,甚觉无趣,因乃顺路来找黛玉,偏他不在房中。……又到蘅芜院中,只见寂静无人。……

  仍往潇湘馆来,偏黛玉尚未回来。……正在不知所以之际,忽见王夫人的丫头进来找他,说,“老爷回来了,找你呢。又得了好题目来了,快走快走!”宝玉听了,只得跟了出来。……彼时贾政正与众幕友谈论寻秋之胜;又说,“临散时忽然谈及一事,最是千古佳谈,‘风流俊逸忠义慷慨’八字皆备。到是个好题目,大家都要作一首挽词。”众人听了,都忙请教是何等妙题。贾政乃说,“近日有一位恒王,出镇青州。这恒王最喜女色,且公余好武,因选了许多美女,日习武事。……其姬中有一姓林行四者,姿色既冠,且武艺更精,皆呼为林四娘,恒王最得意,遂超拔林四娘统辖诸姬,又呼为姽婳将军。”

  众清客都称“妙极神奇!竟以‘姽婳’下加‘将军’二字,更觉妩媚风流,真绝世奇文!想这恒王也是第一风流人物了。”……(戚本第七十八回,括弧中句据程本补。)

  《石头记》结局,虽早隐现于宝玉幻梦中,而八十回仅露“悲音”,殊难必其究竟。比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乃有百二十回之排印本出,改名《红楼梦》,字句亦时有不同,程伟元序其前云,“……然原本目录百二十卷,……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

  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钞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友人盖谓高鹗〔1〕,亦有序,末题“乾隆辛亥冬至后一日”,先于程序者一年。

  后四十回虽数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惟结末又稍振。宝玉先失其通灵玉,状类失神。会贾政将赴外任,欲于宝玉娶妇后始就道,以黛玉羸弱,乃迎宝钗。姻事由王熙凤谋画,运行甚密,而卒为黛玉所知,咯血,病日甚,至宝玉成婚之日遂卒。宝玉知将婚,自以为必黛玉,欣然临席,比见新妇为宝钗,乃悲叹复病。时元妃先薨;贾赦以“交通外官倚势凌弱”革职查抄,累及荣府;史太君又寻亡;妙玉则遭盗劫,不知所终;王熙凤既失势,亦郁郁死。宝玉病亦加,一日垂绝,忽有一僧持玉来,遂苏,见僧复气绝,历噩梦而觉;乃忽改行,发愤欲振家声,次年应乡试,以第七名中式。宝钗亦有孕,而宝玉忽亡去。贾政既葬母于金陵,将归京师,雪夜泊舟毗陵驿,见一人光头赤足,披大红猩猩毡斗篷,向之下拜,审视知为宝玉。方欲就语,忽来一僧一道,挟以俱去,且不知何人作歌,云“归大荒”,追之无有,“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而已。“后人见了这本传奇,亦曾题过四句,为作者缘起之言更进一竿云:‘说到酸辛事,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第一百二十回)

  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如开篇所说:

  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

  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钞去,恐世人不爱看呢。”

  石头笑曰,“我师何太痴也!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反到新鲜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至若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且环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说。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哄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戚本第一回)

  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今汰去悠谬不足辩,如谓是刺和珅(《谭瀛室笔记》)藏谶纬(《寄蜗残赘》)明易象(《金玉缘》评语)〔2〕之类,而著其世所广传者于下:

  一,纳兰成德〔3〕家事说自来信此者甚多。陈康祺〔4〕(《燕下乡脞录》五)记姜宸英〔5〕典康熙己卯顺天乡试获咎事,因及其师徐时栋〔6〕(号柳泉)之说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御所奉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先生:‘妙’为‘少女’,‘姜’亦妇人之美称;‘如玉’‘如英’,义可通假。……”侍御谓明珠之子成德,后改名性德,字容若。张维屏〔7〕(《诗人征略》)

  云,“贾宝玉盖即容若也;《红楼梦》所云,乃其髫龄时事。”

  俞樾(《小浮梅闲话》)亦谓其“中举人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然其他事迹,乃皆不符;胡适作《红楼梦考证》〔8〕(《文存》三),已历正其失。最有力者,一为姜宸英有《祭纳兰成德文》,相契之深,非妙玉于宝玉可比;一为成德死时年三十一,时明珠方贵盛也。

  二,清世祖与董鄂妃〔9〕故事说王梦阮沈瓶庵〔10〕合著之《红楼梦索隐》为此说。其提要有云,“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

  ……”而又指董鄂妃为即秦淮旧妓嫁为冒襄妾之董小宛〔11〕,清兵下江南,掠以北,有宠于清世祖,封贵妃,已而夭逝;世祖哀痛,乃遁迹五台山为僧云。孟森作《董小宛考》(《心史丛刊》三集)〔12〕,则历摘此说之谬,最有力者为小宛生于明天启甲子,若以顺治七年入宫,已二十八岁矣,而其时清世祖方十四岁。

  三,康熙朝政治状态说此说即发端于徐时栋,而大备于蔡元培之《石头记索隐》〔13〕。开卷即云,“《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于是比拟引申,以求其合,以“红”为影“朱”字;以“石头”为指金陵;以“贾”为斥伪朝;以“金陵十二钗”为拟清初江南之名士:如林黛玉影朱彝尊,王熙凤影余国柱,史湘云影陈维崧,宝钗妙玉则从徐说,旁征博引,用力甚勤。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说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为汉军,而《石头记》实其自叙也。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嘉庆初,袁枚(《随园诗话》二)已云,“康熙中,曹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末二语盖夸,余亦有小误(如以楝为练,以孙为子),但已明言雪芹之书,所记者其闻见矣。而世间信者特少,王国维〔14〕(《静庵文集》)且诘难此类,以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也,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

  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

  雪芹名霑,字芹溪,一字芹圃,正白旗汉军。祖寅〔15〕,字子清,号楝亭,康熙中为江宁织造。清世祖南巡时,五次以织造署为行宫,后四次皆寅在任。然颇嗜风雅,尝刻古书十余种,为时所称;亦能文,所著有《楝亭诗钞》五卷《词钞》一卷(《四库书目》),传奇二种(《在园杂志》)。寅子,即雪芹父,亦为江宁织造,故雪芹生于南京。时盖康熙末。雍正六年,卸任,雪芹亦归北京,时约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居西郊,啜饘粥,但犹傲兀,时复纵酒赋诗,而作《石头记》盖亦此际。乾隆二十七年,子殇,雪芹伤感成疾,至除夕,卒,年四十余(一七一九?——一七六三)。其《石头记》尚未就,今所传者止八十回(详见《胡适文选》)。

  言后四十回为高鹗作者,俞樾(《小浮梅闲话》)云,“《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然鹗所作序,仅言“友人程子小泉过子,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辛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尚不背于名教,……遂襄其役。”盖不欲明言己出,而寮友则颇有知之者。鹗即字兰墅,镶黄旗汉军,乾隆戊申举人,乙卯进士,旋入翰林,官侍读,又尝为嘉庆辛酉顺天乡试同考官。其补《红楼梦》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

  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

  续《红楼梦》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鹗。俞平伯〔16〕从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旧评中抉剔,知先有续书三十回,似叙贾氏子孙流散,宝玉贫寒不堪,“悬崖撒手”,终于为僧;然其详不可考(《红楼梦辨》下有专论)。或谓“戴君诚夫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与今本不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蒋瑞藻《小说考证》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

  此又一本,盖亦续书。二书所补,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怀,然长夜无晨,则与前书之伏线亦不背。

  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17〕等。大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仍录彼语,以结此篇: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女子?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是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束笔阁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俚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照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戚本第一回)

  ※※※

  〔1〕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别署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人。曾官内阁中书、翰林院侍读。撰有《高兰墅集》、《月小山房遗稿》。清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诗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今传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其后四十回一般认为系高鹗所续。

  〔2〕刺和珅和珅,清满洲正红旗人,姓钮祜禄氏,字致斋,官至大学士。《谭瀛室笔记》云:“和珅秉政时,内宠甚多,自妻以下,内嬖如夫人者二十四人,即《红楼梦》所指正副十二钗是也。”藏谶纬,汪堃《寄蜗残赘》卷九载:“曾闻一旗下友人云:‘《红楼梦》为谶纬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引”,并谓曹雪芹因撰《红楼梦》,其后代遭“灭族之祸,实基于此。”明易象,《增评补象全图金玉缘》卷首载张新之《石头记读法》云:“《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故谨履霜之戒。一部《石头记》,(演)一渐字。”

  〔3〕纳兰成德(1655—1685)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清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长子,曾任一等侍卫。撰有《饮水词》、《通志堂集》等。

  〔4〕陈康祺字钧堂,清鄞县(今属浙江)人,官至郎中。所撰《燕下乡脞录》,十六卷。

  〔5〕姜宸英(1628—1699)字西溟,号湛园,清慈溪(今属浙江)人。康熙己卯年(1699)为顺天乡试考官,因科场舞弊案牵连,死于狱中。撰有《湛园未定稿》、《西溟文钞》等。

  〔6〕徐时栋(1814—1873)字定宇,号柳泉,清鄞县(今属浙江)人。曾任内阁中书,撰有《柳泉诗文集》等。下引徐说涉及的明珠(1635—1708),姓纳兰,清满洲正黄旗人。康熙年间任刑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高澹人(1644—1703),名士奇,号江村,清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曾任礼部侍郎。撰有《清吟堂全集》、《天禄识余》等。

  〔7〕张维屏(1780—1859)字南山,清番禺(今属广东)人,官至江西南康知府。撰有《松心诗集、文集》等。《诗人征略》,即《国朝诗人征略》,一编六十卷,二编六十四卷。引文见二编卷九。

  〔8〕胡适(1891—1962)字适之,安徽绩溪人。他的《红楼梦考证》作于一九二一年,对《红楼梦》作者、版本进行了考证。

  〔9〕清世祖即顺治皇帝福临(1638—1661)。董鄂妃,世祖之妃,内大臣鄂硕之女。有些索隐派红学家认为董鄂妃即是董小宛。

  〔10〕王梦阮未详。沈瓶庵,中华书局编辑,曾编《中华小说界》杂志。王、沈合撰的《红楼梦索隐》,一九一六年附刊于中华书局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卷首有他们写的《红楼梦索隐提要》。

  〔11〕冒襄(1611—1693)字辟疆,号巢民,清初如皋(今属江苏)人。明末副贡,入清隐居不仕,撰有《巢民诗集、文集》。董小宛(1624—1651),名白,原为秦淮名妓,后为冒襄宠妾。

  〔12〕孟森(1868—1937)字莼荪,笔名心史,江苏武进人。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所撰《心史丛刊》,共三集,多为有关明清史的考证文章。

  〔13〕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号孑民,浙江绍兴人。曾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北京大学校长。他在所撰《石头记索隐》中,以林黛玉为绛珠仙子,“珠”、“朱”谐音;以林黛玉所住潇湘馆比附朱彝尊的号“竹垞”,故认为林黛玉影射朱彝尊。以“王”即“柱”字偏旁之省;“國”俗作“国”,熙凤之夫曰“琏”,即二“王”字相连也,故认为王熙凤即影射余国柱。以陈维崧字其年、号迦陵,与史湘云所佩“麒麟”音近,故认为史湘云即影射陈维崧。

  〔14〕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撰有《宋元戏曲史》、《观堂集林》等。引文见《静安文集·红楼梦评论》。

  〔15〕曹寅(1658—1712)曾官通政使,苏州、江宁织造。主持刊刻《全唐诗》、《佩文韵府》。所撰传奇二种为《虎口余生》、《续琵琶记》。下文“清世祖”应作“清圣祖”。

  〔16〕俞平伯名铭衡,浙江德清人。所著《红楼梦辨》,一九二三年出版(后经修订,改名《红楼梦研究》,一九五二年出版)。

  〔17〕《后红楼梦》逍遥子撰,三十回,乾嘉间刊本。《续红楼梦》,同名者有二种:一为秦子忱撰,三十卷,嘉庆四年抱瓮轩刊本;

  一为题“海圃主人手制”,四十回,嘉庆间刊本。《红楼复梦》,题“红香阁小和山樵南阳氏编辑”,一百回,嘉庆十年金谷园刊本。《红楼梦补》,归锄子撰,四十八回,嘉庆二十四年藤花榭刊本。《红楼幻梦》,花月痴人撰,二十四回,道光二十三年疏影斋刊本。《红楼圆梦》,梦梦先生撰,三十一回,嘉庆十九年红蔷阁写刻本。《增补红楼》,嫏嬛山樵撰,三十二回,道光四年刊本。《鬼红楼》,即秦子忱《续红楼梦》;据《忏玉楼丛书提要》载:“是书作于《后红楼梦》之后,人以其说鬼也,戏呼为《鬼红楼》。”《红楼梦影》,云槎外史(一名西湖散人)撰,二十四回,光绪三年北京聚珍堂活字刊本。《红楼后梦》、《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再梦》,未见。(以上据一粟《红楼梦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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