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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正准备穿上鞋子离去,叶梅桂突然打开房门,小皮又冲出来。

  这次我只是蹲下来,双手不必再护住脖子。

  “小皮想跟你说再见。”

  “嗯。”我摸摸小皮的头:“小皮乖,叔叔明天就搬进来了。”

  “喂,小子。你占我便宜吗?”

  “没有啊。”

  “我只是小皮的姐姐,你竟然说你是牠叔叔?”

  虽然有些无力,但我还是改口:“小皮乖,哥哥明天就搬进来了。”

  我站起身,小皮也顺势站起,又将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

  “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小皮这么喜欢你?”

  叶梅桂先看了看小皮,再看了看我。

  可能是她视线移动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变化,因此看我的眼神中,还残存着看小皮时的温柔。

  甚至带点玫瑰刚盛开时的娇媚。

  从进来这间屋子后,叶梅桂的眼神虽谈不上凶,却有些冷。

  即使微笑时,也是如此。

  她的眼睛很干,不像有些女孩的眼睛水水的,可从眼神中荡漾出热情。

  她的眼神像是一口干枯的深井,往井中望去,只知道很深很深,却不知道井底藏了些什么。

  有个朋友曾告诉我,一个人身上有没有故事,从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

  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温度,或深度。

  似乎只有在看着小皮时,叶梅桂才像是绽放的夜玫瑰。

  我还没看过叶梅桂像玫瑰般的眼神,所以她问完话后,我发楞了几秒。

  不过才几秒钟的时间,却足以让她的眼神降低为原来的温度。

  “小子,发什么呆?回答呀。”

  “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养过狗的关系吧。”

  “是吗?那你现在呢?”

  “现在没了。我养过的两只狗,都死于车祸。”

  我说完后,又蹲下身摸摸小皮的头。

  “你会伤心吗?”我们沉默了一会,叶梅桂又开口问。

  “别问这种妳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有点生气,同样是养狗的人,应该会知道狗对我们而言,像是亲人。

  亲人离去,怎会不伤心?

  “对不起。”她说。

  她一道歉,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也不知该如何接腔,气氛有些尴尬。

  没想到她也蹲了下来,左手轻抚着小皮身上的毛,很轻很柔。

  眼神也是。

  “你知道吗?我以前并不喜欢狗。”

  “那妳为什么会养小皮?”

  “牠原本是只流浪狗,在巷口的便利商店附近徘徊。”

  她举起小皮的前脚,让小皮舔了舔她的右脸颊,然后再抱住牠。

  “我去买东西时,牠总是跟着我。后来我就把牠带回来了。”

  叶梅桂显然很高兴,一直逗弄着小皮。

  我猜测叶梅桂决定要带回小皮时,心里应该会有一番转折。

  由于是初次见面,我不想问太多。

  也许她跟我一样,只是因为寂寞。

  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

  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

  但未必不寂寞。

  “听过一句话吗?”我穿好鞋子,站起身说。

  “什么话?”叶梅桂也站起身。

  “爱情像条狗,追不到也赶不走。”

  “很无聊的一句话。”

  “我以为这句话很有趣。”

  “有趣?小子,你的幽默感有待加强。”

  “妳还是坚持叫我小子吗?”

  “不然要叫你什么?”

  “我姓柯,叫柯志宏。”

  “哦?你不姓蔡?”

  “我为什么要姓蔡?”

  “我总觉得,你应该要姓蔡。”

  “其实也没差,因为柯跟蔡,是同一姓氏。”

  “真的吗?为什么?”

  “如果我告诉妳由来,那就是历史小说,而不是爱情小说了。”

  “你说什么?”

  “喔,没事。总之柯蔡是一家。”

  “那我以后就叫你柯志宏好了。”

  “谢谢妳。那我走了,明天见。”

  叶梅桂又蹲下身,抓起小皮的右前脚,左右挥动。

  “小皮,跟哥哥说再见。”

  “哈哈哈。”她的动作和说话的语气很逗,于是我笑了起来。

  “笑什么?”她仰起头,瞪着我。

  “没事。只是觉得妳的动作和语气很可爱。”

  “我不喜欢被人嘲笑,知道吗?”

  她的语气和眼神,都很认真。

  “我不会的。相信我,我真的只是觉得可爱而已。”

  “嗯。”

  叶梅桂和小皮,同时仰头看着即将离去的我,她们的眼神好像。

  “妳是因为小皮的眼神,才决定带牠回家的吧?”

  “嗯。我看到牠独自穿越马路向我走来,我突然觉得牠跟我很像。”

  她迟疑了一下,接着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很夸张?”

  “不会的。”我笑一笑:“别忘了,我养过狗,我知道狗会跟主人很像,尤其是眼神。”

  “谢谢你。明天什么时候搬来?”

  “傍晚吧。”

  “那明天见。”

  “明天见。”

  叶梅桂抱起小皮,转身走向自己房间。

  小皮的下巴抵住她的左肩,从她的身后,看着我。

  进房门前,她再转身跟我挥挥手。

  她们果然拥有同样的眼神。

  “夜玫瑰”〈2。3〉Byjht。我躲到所有光线都不容易照射到的角落里,坐着喘息。

  用夸张的呼气与擦汗动作,提供自己不跳下一支舞的理由。

  也可以顺便避开旁人狐疑的眼光。

  因为,有时这种眼光会带点同情。

  除了围成一圈所跳的舞以外,一旦碰到这种需要邀请舞伴的舞,我总是像个吸血鬼,寻找黑暗的庇护。

  躲久了便成了习惯,不再觉得躲避是种躲避。

  “学弟,怎么不去邀请舞伴?下一支舞快开始了。”

  背后传来不太陌生的声音,我有点吃惊地回头。

  白色的灯光照在她的右脸,背光的左脸显得黑暗。

  虽然她的脸看起来像黑白郎君,但我仍一眼认出她是谁。

  “学姐,我……我不太敢邀女孩子跳舞。”

  “别不好意思。”

  她伸出左手拉起我的右手,走向广场中心:“这支舞是华尔兹旋律,很轻松也很好跳。我们一起跳吧。”

  音乐响起:“IwasdancingwithmydarlingtotheTennesseeWaltz……”

  “夜玫瑰”〈3。1〉Byjht。我的东西并不多,除了衣物外,只有一台计算机。

  原本想自己一个人慢慢搬,大概分两次就可搬完。

  但朋友坚持开车帮我载,可能是因为他听说我的室友是个女子的关系。

  搬离朋友的住处前,我还向他爷爷上了两炷香,感谢照顾。

  我抱着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准备搭电梯上楼时,电梯门口又贴了张字条:“电梯已故障,请您多原谅。何不走楼梯,身体更健康。”

  昨天电梯故障时,字条上只写16个字,没想到今天却变成五言绝句。

  我欲哭无泪,只好抱着沉重的主机,一步一步向上爬。

  终于爬到七楼,我先轻放下主机,喘了一阵子的气,擦去满脸的汗水。

  然后打开门,再抱起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同时走进。

  小皮看到我们,狂吠了几声后,突然向我朋友冲过来。

  我双手一软,立刻抛下手上的计算机主机,蹲下身抱住小皮,安抚牠:“小皮乖,这是哥哥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不见得是朋友。”叶梅桂坐在沙发上,淡淡地说。

  “哥哥的朋友,总该是朋友了吧?”小皮仍在我怀中低吼。

  “那可不一定。李建成的朋友,可能会要了李世民的命。”

  她仍然坐在客厅中间三张沙发的中间,看着电视,简短回答我。

  “原来这只狗叫小皮喔。小皮好漂亮、好可爱喔……”

  朋友蹲下身,试着用手抚摸小皮的头。小皮却回应更尖锐的吠声。

  “甜言蜜语对小皮没用的。”叶梅桂转过头,看着我们。

  “那怎么样才有用?”朋友问。

  “催眠。”

  “催眠?”

  “嗯。你得先自我催眠,让你相信自己是只母狗。”

  “这……”朋友转头看看我,显然不敢置信。

  “总比催眠小皮让牠相信自己是女人,要简单得多。”

  叶梅桂的语气,依旧平淡。

  我们只好先将东西放在七C门口,再下楼搬第二趟。

  剩下的东西不多,我一个人搬就够了。

  一起下楼后,朋友倚着车喘气,仰头看着我住的大厦。

  “你住七C?”朋友问。

  “是啊。”

  “七C听起来不好,跟台语去死的音很像。”

  “别胡说八道。”

  “而且你搬进来的第一天,竟然还碰上电梯故障。这是大凶之兆喔。”

  朋友低头沈思了一会:“我回去问我爷爷一下。”

  “怎么问?”

  “叫他托梦给我啊。”

  “是吗?他会托梦吗?”

  “会啊。昨晚他就托梦给我,叫我帮你搬东西。”

  “真的假的?你不是因为知道我室友是女生的关系?”

  “拜托,我是那种人吗?”

  “你是啊。”

  “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他上了车,摇下车窗:“对了。我爷爷说,他跟你有缘,会一直照顾你的。”

  说完后,他发动引擎。

  “这句话是生前说的?还是死后?”我很紧张。

  “死后。”他摇起车窗,开车走人。

  “不要啊……”我跑了几步,但车子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

  我怀着惊魂未定的心,一步一步爬上楼。

  打开门进了七C,叶梅桂还在客厅看电视。

  而阳台上躺着我刚刚匆忙之间抛下的计算机主机,已经摔出一个缺口。

  小皮正手嘴并用,从主机的缺口中,咬出一块IC板。

  “唉呀!”我慌忙地想从小皮嘴中,抢救那块IC板,跟牠拉锯着。

  “怎么回事?”正在客厅看电视的叶梅桂,转头看着我们,然后说:“小皮!不可以!”

  她立刻起身,跑到阳台,从小皮嘴里,轻易取下那块IC板。

  “小皮,这是不能吃的。来,姐姐看看,嘴巴有没有受伤?”

  “喂!你怎么把这东西放在这里?”叶梅桂看着我,有些埋怨。

  “我刚刚只是……”

  “你看看,这东西很尖锐,小皮会受伤的。”她指着手里的IC板。

  “可是……”

  “以后别再这么粗心了。”

  她又仔细检查一次小皮的口腔,然后呼出一口气,说:“幸好小皮没受伤。”

  “但是计算机却坏了啊。”

  “哦?那很重要吗?你不像是个小气的人呀。”

  她把IC板还给我,然后又坐回沙发,继续看电视。

  我有点无奈,搬起计算机主机,把IC板咬在嘴里,进了我的房间。

  我先清扫一下房间,在整理衣橱时,发现几件女用衣物。

  “这些是妳的吗?”我拿着那些衣物,走到客厅,问叶梅桂。

  “不是。”她看了一眼:“是我朋友的,她以前住那个房间。”

  “那她为什么搬走呢?”

  “因为她不喜欢狗,受不了小皮。”

  “喔。”

  她的反应简单而直接,我却不敢再问。

  虽然我以为,既然是朋友,似乎没有必要为了一只狗而搬走。

  “当初带小皮回来时,我朋友就很不高兴。”

  没想到叶梅桂反而继续说:“后来小皮老是喜欢乱咬她的东西,而且总是挑贵的东西咬。”

  “挑贵的?”

  “嗯。便宜的鞋子和衣服,小皮不屑咬。牠只咬名牌的衣服鞋子。”

  “哇,小皮很厉害喔,这是一种天赋啊。以后可以用牠来判断东西是否为名牌,这样就不必担心买到仿冒品了。”

  我啧啧赞叹了几声:“小皮一定具有名犬的血统。”

  “呵呵……”叶梅桂突然笑了起来:“你的反应跟我一样,我也是跟我朋友这样说。”

  “然后呢?”

  “没什么然后。总之,我们吵了几次,她一气之下,就搬走了。”

  叶梅桂的语气,又归于平淡。

  然后向小皮招了招手,小皮乖乖地走到她脚边,坐下。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过份?”我们同时沉默了一会,叶梅桂问我。

  “过份?怎么说?”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认识好多年了,却为了小皮而翻脸。”

  “也许是沟通不良吧。”

  “你的意思是,我很难沟通?”她眼睛一亮,好像刚出鞘的剑。

  “不是这个意思。”我急忙摇了摇手:“我只是觉得,可能妳们之间在沟通时有些误会而已。”

  “哪有什么误会?我都说了,我会好好管教牠,不让牠再乱咬东西。”

  她摸了摸小皮的头,看着牠的眼睛:“小皮只是淘气而已,又不坏,为什么非得要赶牠走呢?”

  或许是我也养过狗的关系,我能体会叶梅桂的心情。

  很多人养狗,是因为寂寞。可是养了狗之后,有时却会更寂寞。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寂寞而养狗,那么你便会习惯与狗沟通。

  渐渐地,你反而不习惯跟人沟通了。

  我突然很想安慰她,因为我总觉得,她是个寂寞的人。

  可是我也认为,她一定不喜欢被安慰的感觉。

  因为如果一个人很容易被安慰,那他就不容易寂寞了。

  所以我没再多说什么,走到她左前方的沙发,坐下。

  把视线慢慢转移到电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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