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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我,睡了,81个人的沙发》->正文
chapter2 迷惘

  我很想回家,却有一种不知道家在哪里的感觉。我跟自己说,我不是出来寻找一个答案的吗?

  离开伦敦的前一天晚上,Hedy带我去参加一个很特别的party。那是星期天晚上,街道空空的,我们的公车在一条暗路边停了下来,四周都是破旧的老公寓。我们循着地址,来到一栋铁灰色的大楼前面,大门脏脏旧旧的,染着铁锈的红,沿着楼梯爬上去,还要用手机的荧幕亮光照路才不会踏空。越往上走,越觉得自己好像置身在电影《恶灵古堡》的场景中,脚上踏到那些湿湿黏黏的东西,其实是血,而下一秒,怪物就会一脸狰狞地冲到你面前,刷的一声把你的头砍掉。

  我们来到一扇厚重的大门前,黑色的,摸上去像是泡绵的隔音材质。

  手才靠近,就可以感觉到室内那震动的频率,推开门,隆隆的音乐声像海水一样瞬间填满整个耳膜。室内像是一个建到一半的工地,100坪左右,没有任何隔间,地上铺满木板,竖立着一条条钢筋。

  已经有好多人在里面,拿着啤酒聊天或随着音乐声摇头晃脑。角落摆了一个寄放包包的柜台和一个卖啤酒的小摊子,地上放着工地用的照明灯,气氛好极了。

  Hedy告诉我今晚party的主题是涂鸦比赛,之前已经有好多街头涂鸦画家一路比下来,今晚是最后剩下来的四强争霸战。不一会儿已经有工作人员抬着巨大的画板出来定位,人群缓缓朝画板聚拢,4位画家走出来,鞠躬开场。

  我们会来观赛,主要是因为其中一个参赛的画家是Hedy的朋友。他是一个留着小平头的法国帅哥,画起画来架势十足,一举一动都像模特儿比赛会场。看起来赏心悦目。刚开始我的焦点都放在他身上,可是因为整个画画过程拖得很长,我于是好奇地晃到另一边观察战况,没想到不看还好,一看就被其中一个穿着滑稽吊带背心、长得不怎么样的参赛者给整个吸引住了。

  这个留着卷毛头发、络腮胡、身材有些五短的画家画画时,那专注的模样,好像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自己和那幅画,其他所有的人事物都消失了。他的脸贴画贴得很近,像被某种强烈的欲望吸引着,他的画笔牢牢粘在画布上,好像那张画正透过画笔把他的灵魂一点一滴吸收过去。我站在一边,静静地看,总觉得只要等这幅画一完成,他就会昏死过去。

  Hedy的朋友有明星架势,一举一动都充满迷人的戏剧张力,这个男人却是个艺术家。艺术家的能量与热情,可以透过空气撼动旁人的心,我站在原地,再也走不开了,直到比赛结束,这个男人果然拿下第一名。

  在欧洲还不到一个星期,我对所谓艺术、所谓美,已经产生了好多怀疑。

  我站在当代艺术馆里,看着那些扭曲的装置艺术,或像是拿几桶油漆往墙上乱泼的画作,总是充满不耐,我还是宁愿去Harrows百货公司里面看看那些价值连城的家具,水晶做的手把,钻石穿成的门帘,至少我还会哇地张开我的嘴,不可思议地数着标价上有几个零。离开台湾,看到越多的艺术,越不知道艺术,或艺术家的标准在哪里。艺术难道就是跟其他人不一样,就是恶搞吗?但是那天晚上,当我看着这个男人在作画的时候,我突然明白,绝对的美丽或绝对的丑陋其实并不能真正撼动我们,所谓艺术,其实是一种人们对自己华丽又痛苦的偏执,而感动,就在于全心全意追寻自己心中理想画面的那一刻。

  离开伦敦,我来到巴黎,寄居在另一个学摄影的朋友家里。筱涵是北艺大美术系毕业的,毕业后她在巴黎苦读了快两年的语言学校,才终于申请到她心目中理想的艺术大学摄影系。

  法国和英国最大的不同,除了他们不承认台湾大学学历(无论如何都要从大学读起,不能直接申请念硕士),法国人对外国人的法语能力更是不作任何妥协。筱涵说她第一年去面试学校,还来不及把作品集拿出来,就因为法语不够流利而被轰出去。

  对于恶名昭彰的巴黎,我停留的那个星期,却觉得十分亲切。走在路上,路人都很乐意说英语,也很乐意为我解惑,后来去意大利,意大利友人对我这番说辞简直嗤之以鼻,坚持我一定在做梦或者我去的地方根本不是巴黎。

  记得多年以前,遇过一个在英国牛津念书的学姐,那时学姐看着我的脸,就说我这种脸在国外会比较吃香。所谓吃香,不是因为我长得好看,而是因为我有一张圆圆的、爱笑的脸,问问题的时候,总是仰着头,像个孩子一样充满期待,让人不由自主放下戒备。

  我当然知道女孩子在欧洲较受礼遇,单独旅行更是容易引人同情,不过如果你很有礼貌、一脸诚恳地微笑,其实就连不会说英语的法国老太太,也会愿意努力比手画脚来帮助你。

  除了路人都愿意跟我说英语,我在巴黎地铁更遇到一件连道地巴黎人都啧啧称奇的幸运小故事。

  那天我跟筱涵约了一起吃晚餐,原本算准时间,逛完美术馆就要去搭地铁,没想到碰上地铁罢工,只好气急败坏地随着一群巴黎人改搭火车。

  巴黎的地铁站已经够破烂,火车站却更像鬼屋,旧得不可思议。也许是因为地铁罢工,火车站里挤满了人,气氛焦躁混乱。好不容易挤上火车,我像一条小沙丁鱼被卡在人群当中,早就耳闻欧洲小偷猖獗,心中非常不安,所以我一手紧抓放了相机的后背包,另一手则塞在放了钱包的外套口袋里。

  火车到站,门一开,前面的人都急忙下车,站在我前面的老兄却不动如山,我怕下不了车,着急地用手肘轻轻推了他一下,他老兄却还是动也不动,我情急之下只好抽出放在口袋里的那只手拍他肩膀,拍他第一下他不动,拍他第二下的时候他终于动了,但也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到我的口袋一松,伸手一掏,钱包果然不见了!当时我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停止流动了,那个钱包里的现金不多,只有大约60欧元吧,可是我唯一的那张提款卡在里面,接下来的旅程,都得要靠那张卡提钱才能继续下去!

  我料定那个不动如山的男人就是凶手,火速追下车,在车门口将他那把抓住。

  "Youstealmywallet!Youstealmywallet!Giveitback!"我失控地狂吼着英语,也不管那个男人是否听得懂,我的两只手已经发狂地往他外套口袋和背包掏。那个男人一脸莫名其妙,瞪着我说法语,我不管他继续掏,很快地他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气呼呼地把外套口袋翻开,又把背包整个打开丢在地上。我看到他这个举动都快哭出来了,他敢这么做,钱包肯定已经不在他身上了,说不定早就传到某个同伙手上。就在我的眼泪要涌出眼眶的那一刻,旁边突然出现两个壮硕男子狠狠地把一个瘦子飞撞到角落的墙上,一个咖啡色物体呈抛物线从角落弹出来,方方正正地落在我的脚前,我眼睛一亮,那不正是我失而复得的钱包吗!我激动地把钱包捡起来,紧紧抱在怀中,下一秒那个瘦子已经被其中一个壮汉反手抓起来,另一个壮汉则走到我面前,比手画脚地跟我说法语。

  我吓坏了,整个人都在发抖,心想巴黎怎么这么乱,为了一个小钱包,黑道竟要当街内讧,所以该不会是偷我钱包的人来了壮汉的地盘,而现在壮汉要讨回他的"财物"?我犹豫着60欧元不是大问题,问题是我可不可以把我钱包里的提款卡拿出来再把钱包给他?或是直接把现金抽出来给他,毕竟这个钱包跟我很久有感情了??

  壮汉比手画脚了半天,我也眉头皱了半天,就是不肯把钱包交出来。

  一个脚步蹒跚的老人走过来,用很破的英文跟我说:"他们是好人,是警察,你跟他们走,不要害怕。"

  我抬头看了壮汉一眼,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壮汉1.8米左右,全身肌肉,古铜色皮肤,穿着牛仔裤和白色汗衫,手臂上一大片刺青,还打了眉环,除了不会讲英文,他根本就一张标准好莱坞混混脸。

  我又犹豫了一下,才决定跟他们走。混混似的警察带我搭手扶梯上楼,来到类似台湾的捷运大厅,他走到一面巨大的白墙前面,打开墙上一个小小的开关,输入密码,白墙突然像是电影《不可能的任务》一样,翻开变成一道门,里面俨然是一个巨大的办公室,人们来来往往地忙碌着。

  等到作笔录的时候,他们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会说英文的警察向我解释,那两个混混其实是便衣刑警,专门打扮成一般旅客混在地铁或是火车上抓小偷,他们早就盯上了那个瘦子,终于在他对我出手的时候人赃俱获。

  透过单面玻璃窗,我看到那个瘦子被铐在椅子上,一脸垂头丧气。他跟我想象中的小偷或坏人不同,我想象中的小偷应该是黑人或是拉丁美洲人,看起来很奸险,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小偷会是个法国人,而且白白净净的,像个大学教授。

  刑警跟我说这个小偷被抓到的时候身上有6000欧元的现金,想必都是今天的收获,没想到他最后却因为偷一个里面只有60欧元的钱包被捕,说来也真是讽刺。

  刚到警局的时候我拜托警察让我打电话给筱涵,等作完笔录以后筱涵已经赶到,她一进来就惊讶地跟我说那扇门好酷,等警察拿笔录离开以后,筱涵笑着说:"刚才我一进来,那些警察以为我不会说法语,就开心地跟彼图说:警察细心地叮咛我以后要小心保管钱包,还开心地和我合影。

  此说:'哇,又来了一个中国娃娃,好可爱喔,拜托你等一下要多问一会儿,不要这么快让她们走了!'"

  离去的时候,筱涵故意用法文说了一段又长又臭的感谢词,那些警察看她居然会说法语,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全都尴尬地笑了。

  虽然只在巴黎住了一个星期,我却已经深深喜欢上这个城市。巴黎的男人和女人特别美,他们不像英国人那样刻意打扮,却韵味十足,一举手,一投足,都像在演王家卫的电影,淡淡的哀愁,淡淡的意境。我在巴黎发现人的美丽不只是外表,更是从内里散发出来的气质,那种魅力,才是最让人喘不过气的。

  我喜欢巴黎的巧克力,喜欢巴黎街道上弥漫的面包香气,喜欢有点梦幻的地铁出口,喜欢一欧元一瓶的葡萄酒,喜欢闪闪发亮的巴黎铁塔,喜欢拉法叶百货公司的梦幻橱窗,要不是我不会说这里的语言,我找不到理由不留在此地。

  图说:12月的巴黎-5℃,这次我第一次看到埃菲尔铁塔,铁塔旁弥漫着厚厚一层雾气,我虽然冷得手脚发痛,但眼看光线从雾气中缓缓扩散开来的那种美,我还是又叫又跳地从背包里掏出相机。

  不过就在我要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一个如此巨大的国际都市,居然连一间24小时营业的餐饮店都没有,我知道欧洲注重生活品质,不像亚洲那样喜欢超时工作,但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有些诧异。

  话说旅途漫漫,金钱有限,除了到处死皮赖脸地住朋友家,交通费也是我精打细算的项目之一。欧洲廉价航空因为价钱低得离谱闻名,一张巴黎飞米兰的机票可以只要10欧元,相当台币500块钱,比巴士或火车都便宜许多。不过廉价航空便宜归便宜,限制也相当多,例如托运行李要加价,手提行李也不能超过10公斤等,搭飞机的时间更多是一大清早或者将近午夜,所以前往机场或离开机场的交通也相对变得困难。除此之外,机场位置也因为省钱移往郊区,乘客只能在特定地点搭乘专门接驳车(需购票)方能抵达。

  我买的廉价航空是早上6点从巴黎飞米兰,所以照理说我早上5点就应该出现在机场的checkin柜台。原本我的计划是前一天晚上就去机场待着,反正四五个小时很好打发,没想到前一天下午当我背着行李抵达接驳车车站时,立刻听到一群背包客在苦恼地讨论一个大问题。原来那个郊外的小机场晚上11点就会关闭,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让我们这些搭早班飞机的人栖身,大家唯一能做的,只有明天凌晨4点再回到这个地方搭车。

  凌晨4点?我要怎么样才能在凌晨3点从筱涵家一路穿过整个巴黎市中心而不被奸杀或抢劫?既然要省钱,当然不能搭计程车,我花了一个晚上在巴黎市区奔波,寻找从筱涵家一路到接驳车车站的夜间巴士,虽然不是很难,却要换两趟公车,而且独自在颇为荒凉的街上走一段路。

  一般女孩子为了安全此时应该都会决定搭计程车,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倔犟,总觉得都已经买了廉价航空最后竟然要花40欧元坐计程车去搭接驳车很不"背包客",所以我摊开地图,开始查直达接驳站的公车会经过市中心那些地方,其中包括最热门的香榭大道和几个商场。我一一去逛,想找个24小时的麦当劳躲在里面,等到凌晨3点再去搭公车,这样既然是人来人往的大街,就不用紧张地一个人走过暗巷。可是我走遍全巴黎,居然找不到一间24小时的速食店,就连香榭大道上的麦当劳,也是凌晨两点就打烊。

  无奈到不行,我只好硬着头皮,凌晨3点离开筱涵家。才一下楼我就有些后悔了,筱涵家楼下平时是个热闹的市集,此刻却半个人都没有。街灯昏暗,地上满是玻璃碎片,远方一个醉汉摇摇晃晃地在大街上嚷嚷。我咬着牙加快脚步,一脸凶狠地走到公车站,停下脚步以后才发觉四周一个人也没有,远方那些平时看起来很浪漫的老建筑到了夜里都变得妖异诡谲,所幸公车很快就来了。

  我必须在市中心的一个广场换车,那个地方白天有点像台湾的西门町,充满流行元素,筱涵特别提醒我那里到了晚上会很乱,要我自己多留心。

  我一边走,一边提醒自己要从容不迫,不要像个搞不清楚东南西北的外地人。

  因为夜深,整个广场看起来跟白天很不一样,突然间我找不到要搭车的公车站牌,一群看起来像嗑药的男子摇头晃脑地从我身边走过,差点撞到我。

  我紧张极了,急忙随便走到一个公车站牌下,假装和大家一起等车。虽然是凌晨3点,公车站牌下却很多人,我站在那儿,一边休息,一边打量周围的建筑,试图回想起白天时记下的路线。夜风有点凉,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把烟点燃,抽了一口以后整个人稍微平静下来,也觉得自己看起来不再那么单纯,那么好欺负了。

  抽完烟,我找到搭车的站牌,抵达接驳车车站那里时,天还没亮,四周静悄悄的,售票口的铁窗也还没打开。我看到铁棚角落下几个鼓鼓的睡袋,露出年轻男孩的睡容,他们的行李也是一小包,刚好枕在头下,折腾了一个晚上的我,突然笑了。

  在意大利的那一个月,是我在欧洲度过的最灰暗的一段时光。即使现在的我可以立刻说出一连串关于意大利的美好事物,像好吃的冰淇淋,香醇的咖啡,或让人叹为观止的艺术作品,但是那段记忆,总因为沮丧,蒙图说:意大利冰淇淋口味众多,每一种都有其特别的风味,让人难以比较,最让我喜欢也最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图中绿色的开心果口味冰淇淋,没到意大利,实在不敢相信开心果也能被拿来做冰淇淋。

  在米兰的那阵子我常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躲在电脑后面看电影,才旅行不到一个月,我已经开始觉得疲倦,疲倦到我想快点打包回家。每天逛美术馆、看教堂的日子,一开始觉得新鲜极了,到后来只觉得头昏眼花。

  每间教堂都长得差不多,那些名画看了就忘,花那么多机票钱来欧洲,每天睁开眼睛就被高额的生活费逼得喘不过气来,眼看之前辛苦工作赚来的钱随着买两杯咖啡或几张门票被快速消耗,我惶恐地警告自己逛美术馆时一定要看久一点才值票价,到头来却累得头皮发麻,我在日记本里痛苦地写着:玩是一件好空虚的事情。

  就在同一时刻,我收到e-mail,两个好友刚被心中理想的公司录取,另外两个大学死党也顺利申请上国立研究所,我坐在电脑这端,忍不住替她们开心,却又有一种自己很没用,只会游手好闲的感觉。

  跨年夜那天晚上我跟意大利朋友去参加一个跨年houseparty,意大利人表面上很热情,但你可以感觉到一层很难打进去的小圈圈。我不会说意大利文,他们也懒得说英语,我很快就变成透明人,无聊地在偌大的豪宅里闲晃。

  我经过书房时看到书房的门半掩着,几个男孩聚集在里面,我好奇地走进去,看到他们把香烟拆开,刮了一点黑色的东西放进烟丝再把香烟重新卷起来,我问他们在干吗,他们说他们在做"hashish"。

  我知道他们在做毒品,以前在美国打工的时候也因为要尝试marijuana而学会抽烟,我问他们等一下我可不可以尝试看看,他们说没问题。

  加了Hashish的烟和普通香烟抽起来差不多,但一抽进去只感觉整个人变得很沉重,好像被石化一样,连指尖都抬不起来了,我并没有大家流传的那种很high或很放松的感觉,只觉得整个人都变得缓慢,一直不停往下沉。因为在屋里抽烟怕影响别人,所以我们站在阳台上抽,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太沉重,就要穿破阳台的木头地板,直直往地心掉下去。

  party进行到一半我突然开始觉得不舒服,嗜睡、肚子绞痛,我不顾形象地缩进衣帽间的角落里,躺在大家的大衣和皮包上,抱着肚子,冒着冷汗睡着了,梦里所有我担心过的事情都被无限放大,我焦虑着,忽醒忽睡。

  第二天,当大家都在迎接新的一年开始时,我却像个重感冒的人一样躺在床上,失去所有力气,无法进食,不停地上吐下泻,血液里面好像有很多毒素,而我的身体正努力把它们清扫出去。

  新年隔天我离开米兰,独自搭夜车前往罗马,抵达罗马时天正微微放亮,车窗上的雨水把风景扯得一片模糊,这场倾盆大雨连下了一个星期,导致我记忆中的罗马永远都是湿答答的。

  找到青年旅社时,我的雪靴已经湿透了,10个脚指头泡在里面,皱成一团。我拿钥匙打开房门,里头空荡荡地排了10张单人床,天花板上那唯一的黄色小灯泡,像盏瘦弱的烛火。

  为了省钱搭夜车,却因为怕被扒所以整夜不敢睡,走进房间里的我累得连眼皮都睁不开了,甩掉湿答答的靴子,我把自己裹进被单里,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房间里一片黑暗,暖气似乎被关掉了,窗外的罗马依旧下着雨。

  我环视周围那些床位,每张都是空的,我这才意识到我是这间10人房里唯一的住客。这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付了1/10的钱,却不用忍受别人打呼或吵闹什么的。但是,我坐在那里,坐在那片黑暗和寂静里,整个人突然被一种不可思议的寂寞感包围,我很想哭,我很想回家,却有一种不知道家在哪里的感觉。我跟自己说,我不是出来寻找一个答案的吗?

  如果现在就回去了,那我当初离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知道我很想躲回家里去,我知道我很想天一亮就去买回家的机票,可是在我找到答案以前,我不允许自己这样做。

  我把脸埋进棉被,大哭起来。

  第二天,罗马仍下着雨,我只有一双鞋,所以只好硬着头皮穿那双湿透的雪靴出门。那天是意大利冬季大减价的第一天,整个罗马城的人都疯了,放眼望去,街道被人群挤得水泄不通,所有的商店张灯结彩,大排长龙。

  我经过一间鞋店,看上一双真皮的长筒靴,靴子穿起来很好看,打折后要65欧元。我犹豫了好久,长时间旅行让我不打算花钱买奢华的东西,可是脚上那双湿透了的雪靴让我难受极了,脱脱穿穿5遍,试走了将近100米,也真亏销售小姐有耐性,我终于掏出钱来。

  穿上新的皮靴,我的心情好了一点,终于不那么狼狈。我随着人潮在大街上游荡,看到GUCCI门口挤得水泄不通,我好奇地停下来询问,路人说GUCCI今天大特价,不买可惜。虽然我对GUCCI不甚了解,但想起一个大学死党特别迷,反正闲着没事,不如排个队进去看看,要是真的很便宜就买回去给死党当礼物。

  排了半个小时,终于被一身劲装的保安放进GUCCI,才走进店里只觉得这家店东西怎么那么少,零零落落的,一大堆人在柜台结账,还有一大堆人在门外等着,我纳闷着,东西都快被买完了,那等一下进来的人要买什么?

  我在GUCCI里慢慢张望,随手拿起一个皮包差点被价钱吓死,一个小小的手提包居然要台币两万多块,还敢说下杀?我像触电一样把那个包包放回原位,心想还是送朋友皮夹就好。

  一楼小姐亲切地告诉我皮夹只剩二楼有,我晃上二楼,差点被战况吓傻。

  一楼的GUCCI虽然荒凉(没有东西)至少优雅,二楼的GUCCI怎么像菜市场一样,只见大家虽没有抢来抢去,但好几个贵妇手上都挂了十来个包包,还试图想要再多挂几个。

  我问二楼小姐皮夹在哪,她不耐烦地从抽屉里拿出5个丢在桌上,她说这是最后5个了,一个100欧元。我皱着眉头把那5个皮夹拿起来,心想这丑东西凭什么要台币5000块,就在我还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旁边几个女人已经跑过来问我买不买,不买她们要了。我紧张地把5个皮夹全抓在手上,跟她们说我要考虑一下,就在她们虎视眈眈的过程中我突然觉得有点荒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跟这些女人争这几个又贵又丑的钱包,我把钱包放下,下楼推门而去。一身劲装的保安看我两手空空地离开似乎有些诧异,排在外面的人群也紧张地询问是不是东西都已经卖完了。

  反正也买不起,我腻了挤来挤去的血拼人潮,想起之前网路上有人说罗马有一间超恐怖的人骨教堂ChiesadiSantaMariadellaConcezione,胆子小的人绝对别去,想着想着我的心就痒了起来。

  人骨教堂坐落在罗马城的闹区,外观很普通,小小的,就像你稍不注意马上会错过的那种小景点,完全不能跟伦敦圣彼得大教堂或是巴黎圣母院拼比。不过后来它所带给我的震撼程度,却完完全全打败了我见过的任何一间教堂。

  话说当我在教堂里面闲晃,纳闷为何找不到人骨的时候,教堂右下角的一个小门,默默冒出几个脸色惨白的观光客。我走上前询问,才知道所谓人骨,全被装潢在教堂右下角的一个小通道里。付了柜台一欧元乐捐费后,我踏入那个阴森森的通道。

  通道很小,屋顶不高,走进去有一种走入墓穴的感觉。灯光昏暗的天花板上粘着细小的牙齿和不知道哪个部位的人骨,细心排列成花环和树木的形状,给人一种特别诡异的感觉。我朝里走,总共有5间小堂,每间小堂各有特色,分别由人体不同部位的骨头搭成祭坛荣耀上帝,最让我毛骨悚然的那间小堂,堆了满满一墙的骷髅头,光是站在那里,就可以感觉到那种压迫感,那种同时被数千个空洞眼眶盯着看的压迫感。

  据说这段小小的通道里总共容纳了4000具遗骸,全由过去在教堂里侍奉的神父捐献。我离开人骨教堂时,刚好看到一个胖神父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梯,往教堂走去,望着他圆滚滚的背影,走两下停一下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那种恐怖的感觉突然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滑稽的感觉。

  回到青年旅社时,房里多了两个和我年纪相仿的中国女孩。我兴奋得和她们分享恐怖的人骨教堂,她们听得津津有味,却遗憾地说因为下周开学,她们得搭明天一早的飞机回美国。一问之下,才知道她们是今年刚考上博士班的学生,趁着开学前的空当来欧洲旅行。两个女孩在美国念的是化学和高分子,听她们说起研究主题,只觉得专业很艰深。她们问我打算旅行多久,我说我打算旅行一整年,她们听了又惊讶又羡慕,问我旅行完了以后有什么打算,我说我还不知道,目前就走一步算一步吧,她们有些不可思议地喔了一声,就没再说什么了。我们换了个话题,继续聊一些别的东西,不多久,大家就各自盥洗入睡了。

  夜里,当大家都睡着的时候,我却怎么也无法入睡。我瞪着窗外稀里哗啦的大雨,越想越自卑,我突然明白,我讨厌的不是意大利,我讨厌的是我自己。

  从踏进某个人家的那一刻起,这个城市对我而言就不再只是一个观光景点,随着一段又一段写满悲伤与快乐的故事,我逐渐触摸到这个城市的节奏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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