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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郑妥娘是落籍的秦淮名妓,尽管她的装疯卖傻,使很多的寻芳客受不了她的锋利言词,对她缺乏兴趣。

  但是,仰慕她的姿色和才华,宁受其嘻笑辱骂,而不惜一掷千金,志在一亲芳泽者,仍大有人在。

  对于这些慕名而来的“雅士”,郑妥娘是无法拒绝的,只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妓女与寻芳客之间,就是“卖”与“买”的关系。

  也许一个是虚情假意,一个是自我陶醉,于是完成了“交易”。

  以郑妥娘来说,她是秦淮名妓中的佼佼者,可以有权选择寻芳客,但除非是实在看不顺眼,难以忍受的人外,她仍然无法拒人于千里之外。

  毕竟,她是落了籍的妓女,大爷只要舍得花银子,就得陪大爷寻乐子。

  这些年来,郑妥娘接触过为数不少,各种不同年龄、身份的寻芳客,以她的肉体供人取乐、发泄,换取对方口袋里白花花的银子。

  即使,心里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也得强颜欢笑,付出她的青春与自尊,满足花钱的大爷们的需要。

  当然,为了“职业道德”,她必须奉献一切,却永远保留了情感。

  常言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这话虽不公平,却是事实,一个出卖灵魂与肉体的妓女,怎么可能对每个寻芳客付出情感?至少郑妥娘就从未付出过。

  她对这方面,是抱着逆来顺受的态度,(几乎所有的妓女都如此),已经是麻木了。每次当寻芳客拥她入房,带着几分醉意,向她动手动脚时,她不会有丝毫的感觉,更不会冲动,即使对方在她赤裸的肉体上发泄,也无动于衷。而几乎是每一次,她都把眼泪往肚里流,双目紧闭,任对方为所欲为。

  所以,常有跟她有过肌肤之亲的寻芳客,在一起谈起时,就会说她毫无女人味、冷感、不解风情,下次再也不敢领教了。

  可是,今天晚上却不同,当朝宗向她提出,要求她展露赤裸的胴体时,使她微微地感到了颤栗。

  而当朝宗以竹笛吹起一曲金缕农时,她就毫不犹豫,不知不觉间随着笛声,翩然起舞,一时兴之所至,在轻吟歌词及曼妙舞影中,一袭轻纱被挥开飘落了。

  接着,一片红色的胸衣又应手即落,飘飞开去,露出了那迷人的、晶莹的、洁白无暇如玉似的裸体。

  就在侯朝宗忘其所以,停止了吹笛,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时,她也情不自禁的投进了朝宗的怀抱中。

  这是郑妥娘从未有过的冲动。

  记得当年,外地一位土财主来逛秦淮,一眼便看中了妥娘,出了一千两银子为她点大蜡烛。

  当夜,那位中年财主要为她宽衣解带时,她硬是被吓得哭了起来,最后还是在连哄带骗下,非要吹灭一对龙凤花烛,在黑暗中才肯上床,钻进被窝里才把衣服脱了。即使后来阅人已多,司空见惯,对寻芳客要求欣赏她的裸体已不足为奇,但仍然坚持“可望而不可及”,只许在灯下观赏,不可动手。

  若要真个销魂,必然要吹了灯才上床,否则,她就会当真的翻了脸,任你是天王老子,她也不在乎!

  此刻她却是情不自禁,向朝宗投怀送抱,双手紧紧地勾住他的脖子,激动地道:“侯相公,抱紧我,亲我……”

  侯朝宗有些愕然,但毫不迟疑,就势将她搂紧,吻上了她的朱唇。

  四片唇相交,紧紧密合在一起,一股热流,从彼此的舌尖上,传送到对方体内,狂炽地燃烧起来。

  热吻中,朝宗突然将她轻轻推起道:“妥娘!我不能这样对你。”

  妥娘微微一怔,惊诧道:“为什么?”

  侯朝宗道:“我原来只希望,能欣赏到你最美的体态,与愿已足。可是……”

  妥娘嫣然笑道:“现在你已不能满足了?”

  侯朝宗激动地道:“是的!此情此景,只要是个男人,那怕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也会无法克制的!”

  郑妥娘笑问道:“为什么要强自克制?”

  朝宗反而惊诧道:“妥娘!你不怕我对你……”

  妥娘未加思索道:“如果我对你有所顾忌,会约你今夜来相见,会一丝不挂的投入你怀里吗?”

  朝宗喜出望外地道:“你的意思……”

  妥娘道:“不用管我的意思,照你自己的意思做好了。是火,我让它尽量燃烧,是洪水,就让它奔流吧!”

  这番话,也赤裸裸地表明了她的心态,如果朝宗再不明白,他就是天下第一个不解风情的大傻瓜了!

  朝宗不禁振奋道:“妥娘!恕我要放肆了。”

  妥娘妩媚地笑道:“今夜一别,不知相见何日,让我们彼此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不必有任何顾忌,尽情地疯狂吧!”

  侯朝宗正中下怀,再度紧紧地拥吻着妥娘,同时,情不自禁地以手轻抚着她的裸背。妥娘的肌肤细腻而柔滑,手抚其背,感觉无比的舒适。但这不够疯狂,朝宗的手滑向了她的织腰,盈盈一握,逐渐移向前方,那是她微微隆起的小腹。

  一阵轻抚,朝宗的手指,伸入了小腹正中凹入的肚脐,轻轻揉动着。妥娘不胜其痒,全身微微地起了颤抖,不自觉地扭动起来。

  朝宗意犹未足,他的手开始由下而上,移至她那丰满而挺实的双峰间,爱不忍释地轻抚着。

  当他以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捏那新剥鸡头肉时,妥娘顿时全身一震,双臂紧紧地搂住了朝宗的脖子,轻吐香舌,娇躯扭动得更厉害了。

  这是她从未有过的现象!

  曾经有过比朝宗更疯狂的寻芳客,向她遍体狂吻,使她除了感觉受辱和厌恶外,没有丝毫的冲动。

  但此刻却完全不同,她惊异地发现,也是第一次领悟到,被人爱抚,竟然也是一种无比的享受。

  朝宗也感觉出来她的冲动,突然轻轻地扳起她的娇躯,低头去吻她的酥胸。妥娘更为冲动了,双臂齐张,紧紧地抱住了朝宗的头,使他整个的脸,埋进了她那挺实的双峰间……。

  突然,衣袖被人轻轻一扯,使朝宗从甜美的回忆中惊醒,回头一看,竟是兴儿来到了身后。

  朝宗不禁悻然问道:“什么事?”

  兴儿上前一步,轻声地道:“公子,那夜去搜捕逃犯的公差,也在这条船上呢!”

  朝宗听得一怔,惊诧道:“哦!方才我怎么没有发现?”

  兴儿道:“他换了一身平民的装扮,坐在角落里,但还是被我认了出来。”

  侯朝宗不免有些紧张起来,唯恐那夜掩护红姑,藏身在他房内,若被公差查出,那就惹上麻烦了。

  但继而一想,红姑早已离开南京,无凭无据,怕那公差则甚,何必作贼心虚。况且那夜窝藏红姑,连兴儿也不知道。

  于是,他装作若无其事,置之一笑道:“你这小鬼,真是大惊小怪,这条船谁都能搭乘,人家搭上这船,不过是凑巧跟咱们同船罢了,又不是跟踪咱们!”

  兴儿眉头一皱道:“可是,这未免太巧了吧?”

  朝宗道:“无巧不成书,你又不是逃犯,怕个什么劲儿!”

  兴儿忙陪笑道:“说的也是,咱们又没犯罪,有什么好耽心的。不过,说真的,公子!

  那夜……”

  朝宗轻斥道:“少废话!快回舱里去,让我在这里清静一下!”

  兴儿不敢再多话真,只好恭应一声,转身回到船舱里去。

  朝宗的思绪被他打断,颇觉扫兴。等兴儿下了船舱,他又继续陷入了昨夜那令人难忘的回忆里。

  涉足风月的男人都明白,在那种地方是买不到爱情的,充其量只能从对方的甜言蜜语、虚情假意中,获得一时的发泄与满足。

  除此之外,又能希望得到什么呢?

  但寻芳客的目的,就是找寻刺激,否则,秦淮河畔从六朝时代就留下的金粉盛迹,那会留存至今,甚至尤胜往昔。

  朝宗可算是最幸运的,他不但获得了香君的芳心,自愿奉献出她那宝贵的初夜,更获得妥娘这红粉知己的真情。

  这是可以感觉出来的,绝不同于窑姐儿与寻芳客的交易,更非男欢女爱的偷情可比。他们是出于彼此的真情流露,而除此之外,似乎没有更适当的表达方式。

  香君是如此,妥娘更是如此。

  尽管香君尚是清倌人,但只是待价而沽,迟早仍然免不了那一“劫”。

  妥娘则是随时候教,只要大爷舍得花银子,谁都可能成为她的入幕之宾。换句话说,她们所奉献的身体,并非“无价之宝”。

  然而,她们所付出的不仅是身体,而是全部的真情,这却是金钱买不到的,因此格外难能可贵。

  对侯朝宗而言,他在感受上有所不同,香君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蓓蕾,妥娘则是盛开的花朵,一朵带刺的玫瑰。

  侯朝宗毕竟是个甫满二十二,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纵然他无意把郑妥娘当作发泄情欲的对象,却也不能对怀里这赤裸裸,成熟而充满魅力的胴体无动于衷。

  尤其当郑妥娘轻嘤着,自心灵深处发出那种近乎饥渴的嘶喊:“侯相公,现在我整个的身心都交给了你,一切都抛开,只要把我当作一个女人,一个真正的女人!”的时候,朝宗已经无法再克制了,他失去了平时文质彬彬的风度,形同疯狂地,向她遍体一阵阵的狂吻。

  妥娘长久抑制的热情,突然间奔放出来,如同狂炽燃烧的烈火,决堤的洪流,一发不可收拾。

  她毫无保留地,疯狂地,献出了她的一切。

  疯狂!疯狂!疯狂!……

  当一阵狂风暴雨之后,一切归趋于平静时,整个的屋子里,只有轻微而急促的阵阵喘息烛光摇曳的灯影中,朝宗和妥娘交颈而卧,赤裸裸地躺在床上,彼此默默地凝视着对方他们已不需要说任何的话,心有灵犀一点通,彷佛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许久,许久,才听郑妥娘无限感慨地道:“今夜,我才真正享受了人生!”

  朝宗原就握着她的手,闻言似有感触,紧握了她一下道:“妥娘,你给我的太多了,远超出我的期望和要求!”

  妥娘目光迷离地望着他道:“是吗?不过我已是残花败柳,纵然给你再多,也不及香君给你的珍贵。”

  侯朝宗道:“不!你跟香君是截然不同的……”

  妥娘笑了笑道:“我懂你的意思,香君只是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而我却是个真正的女人,对吗?”

  朝宗毫不讳言地道:“也可以这么说,但更重要的是,我对香君有一份感激和亏欠,形成一种心理上的负担,使我无时不想着如何回报她,而你却如同是施舍,没有任何一种的要求。”

  妥娘微微摇头道:“不!我不是施舍!”

  朝宗却道:“也许我的措词不太恰当,但事实是如此,像我向你提出要求,脱光全身让我欣赏,心术就多少有些不正。因为我们是朋友,我可以用其他任何方式,表达我对你的仰慕,不必非欣赏你赤裸裸的身体,但我无法不向你要求,只因你使我产生了这种欲望和冲动!”

  这番话,无异是对妥娘一种赞美,至少在朝宗的心目中,并未把她看做“郑疯子”,而是一个能引起他欲望和冲动的女人。

  妥娘露出了会心地一笑。

  朝宗接着又说道:“当然,我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只要能跟你接近,都会有这种欲望和冲动的。我更相信,向你提出这种要求的人,绝不止我一个,也许你会恼羞成怒,断然拒绝,也许在相当的代价下,你会勉为其难同意。但你对我没有要求任何代价,甚至远超出我的期望,这不是施舍吗?”

  但妥娘仍然微微摇头笑道:“我不认为这是施舍,你方才说过,我们是朋友,如果一个人,把朋友认为最欣赏的东西,譬如古玩墨宝之类的东西,拿出来共享那份满足的喜悦,怎能算是一种施舍?至少我没有过这个想法。”

  朝宗诧然道:“哦!那你是怎么样的想法呢?”

  郑妥娘沉吟了一下,才道:“举个例子来说吧!诚如你方才所说的,能跟我接近的男人,都可能有这种欲望与冲动,要求我展露身体,只要对方不是恶劣得令人讨厌,我既然干的是这一行,就顾不得自尊和羞耻,反正老娘又不是黄花闺女,怕什么,大不了脱个精光,爱怎么看就怎么看,又少不了一块肉。可是,对你突然提出这个要求,倒使我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就像我自己酿的酒,连自己都不觉得是佳酿,突然有个好朋友对我说,你酿的酒风味绝佳,我真想能品尝一下,试问,我能不赶快把酒拿出来吗?”

  侯朝宗笑道:“这个比喻对极了,只是你这主人太慷慨好客,不但是把酒让我品尝,而且任我开怀畅饮。”

  妥娘妩媚地一笑,随即把被他握的手移至了自己的胸口道:“独饮不如共醉,我也没有亏待自己啊!”

  话虽露骨,出自妥娘之口,却表现出她豪放的个性,绝无矫揉做作之态。侯朝宗霍地撑身而起,振奋地道:“好一个独饮不如共醉,一醉解千愁,今夜就让咱们大醉一场吧!”

  妥娘笑问道:“此时此刻,侯公子何愁之有?”

  朝宗轻叹道:“离愁啊!明日一别,不知何时再能见卿……”

  妥娘突被一阵感伤袭上心头,不禁热泪盈眶,凄然欲泣。

  朝宗这时已扑向她酥胸,并未察觉,她的泪水已从眼角流了出来。

  他再度疯狂起来……

  这一夜

  他们彼此都获得了从未有过的满足。

  朝宗直到此刻,仍然回味无穷。

  但是妥娘最后的两句话:“我们仍然是朋友,永远是最好的朋友!”分明已告诉他,以后再见时,绝不可能再发生今夜的情形。

  因为她不忍心、也不愿横刀夺爱,去伤害痴情的香君小妹妹!

  侯朝宗凝视着江面,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怅惘,不禁自问道:“昨夜跟妥娘一夕销魂,岂不辜负了香君?”

  正感愧疚,忽听兴儿在身后叫道:“公子!这位公爷要见您。”

  侯朝宗一回身,只见兴儿带着洪瑞,已来至船头。

  洪瑞双手一拱道:“侯公子,真巧,想不到咱们搭了同一条船。”

  这话已表明,他不是跟踪朝宗主仆二人的。

  朝宗如释重负,洒然笑道:“同舟共济,需要有五百年的缘份啊!”

  洪瑞哈哈一笑,走上前道:“说得好!说得好!方才要不是这位小哥儿,一直盯着我看,我一时还不知道侯公子也在船上呢!”

  朝宗故意问道:“兄台大概已抓到那女逃犯,准备回京去交差了吧?”

  洪瑞坦然摇头道:“如果抓到她,就得请官兵随护,由旱路押回京城了,那能如此逍遥自在啊!”

  朝宗故作诧异道:“兄台放弃追捕了?”

  洪瑞苦笑道:“那我如何回去交差?不过,无论她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将她捕获归案。”

  朝宗言不由衷道:“兄台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确实令人敬佩!”

  洪瑞又强自地一笑,道:“侯公子过奖了,实不相瞒,在下这也可算是假公济私,公报私仇。”

  朝宗怔了一怔,道:“哦!此话怎讲?”

  洪瑞轻叹道:“在下一家曾受东厂之害,落得家破人亡,使在下愤而……”他一时的激动,几乎脱口说出沦为独行盗,幸而即时把话止住了。

  略一停顿,他又接下去道:“那女逃犯兄妹二人,乃是东厂爪牙之后,其父曾谋刺前皇未逞,犯了灭门之罪,他们获悉其父当场遭乱箭射死,即连夜逃出了京城。这些年来,又勾结山贼到处打家劫舍,所以于公于私,在下都绝不放过她!”

  兴儿正待插嘴,却被朝宗以眼色制止。

  洪瑞并未察觉,又道:“据在下看,她此来南京,很可能是要找什么人相助,营救她那已落网的兄长……”

  侯朝宗暗自一惊,力持镇定地道:“先皇驾崩,新帝即位后,不是曾经天下大赦吗?”

  洪瑞道:“朝有明令,谋刺当朝天子者,罪当灭门,格杀无赦!”

  朝宗不禁暗为红姑叫苦,即使父亲仗义挺身而出,愿意为当年纪侠之事作证,恐怕翻案的希望亦很渺茫,主要是魏忠贤已死,死无对证了!”

  洪瑞见他若有所思,忽问道:“侯公子,你可认得一个叫阮大-的?”

  突如其来的一问,使朝宗微微一怔,轻描淡写地道:“只能算是点头之交,兄台为何动问?”

  洪瑞道:“那夜在下追捕那女逃犯,到了三山街就失去了踪影,以致冒昧的惊扰了侯公子,后来在附近一带,挨家挨户的搜索,也毫无所获。在下突然想到,她来南京很可能就是要找阮大-,于是,立即赶往库司坊阮家,在附近守了一夜,结果判断错误,她根本就没去过。”

  朝宗好奇地道:“此事跟阮大胡子有何关系?”

  洪瑞正色道:“据在下所知,当年魏忠贤得势时,阮大-曾是魏党的重要份子之一,对纪侠谋刺先皇未逞,当场被乱箭射杀,魏忠贤请旨抄斩纪家满门之事,他必然知道。那女逃犯的兄长入京被捕,妄图劫狱未逞,逃出京城后就直奔南京,很可能是想找阮大-,查明当年之事的真相,设想营救其兄。”

  朝宗明知故问道:“她怎会未去找阮大胡子?”

  洪瑞判断道:“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去时发现情况不对,知道咱们在守株待兔,把她给吓跑了。一是在下判断错误,很可能她来南京要找的不是阮大-,而是另有其人。”

  朝宗不动声色道:“哦?除了阮大-,尚有何人知道当年之事的真相?”

  洪瑞似笑非笑地道:“在下已查出一些眉目,不久即可见到分晓。”

  说时,眼光向朝宗一瞥,似在观察他的反应。

  侯朝宗有些儿局促不安了。

  他听出洪瑞的口气,所谓查出一些眉目,极可能就是风闻当年通知那对兄妹逃命的人,即是户部尚书侯恂府中的武术教练程海山。

  此事虽不一定跟侯府有关,但程海山是侯府中的人,却是铁一般的事实。既然如此,洪瑞是否为了跟踪朝宗,特地也搭上了这条船?

  侯朝宗有些作贼心虚的感觉,但仍神色自若地道:“当年家父在朝为官,那时我尚年幼无知,从未听他老人家提及此事。”

  洪瑞相当聪明,见套不出什么话来,突然话题一转,道:“南京真是个好地方,不愧是六朝京都,侯公子怎不在此等候发榜,就急急离去!”

  朝宗表示无奈道:“我原是打算发榜再说,可是日前突接家书,家祖母病了,盼孙心切,所以要我即刻赶同归德,家祖母已高龄八十,风烛残年,是否来得及见最后一面,尚不得而知……”

  洪瑞诧异地道:“侯公子既要赶时间,走旱路快马加鞭,岂不是比搭船逆江而上更为快些?”

  不料朝宗尚未答话,兴儿已脱口而出,道:“不成啊!咱们来南京时走的就是旱路,途中遇上了……”

  朝宗急急连施眼色。

  兴儿心知说溜了嘴,忙把话止住了。

  洪瑞却追问道:“小哥儿,你们在途中遇上了劫匪?”

  兴儿倒也机灵,随机应变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是一批山贼而已,被我家公子打跑了。”

  洪瑞转向朝宗道:“哦?侯公子也会武功?”

  朝宗淡然地道:“谈不上武功,只是以前跟家中护院练着玩的,略通一些些的皮毛而已。”

  洪瑞奉承道:“想不到侯公子是文武双全,失敬!失敬!”

  朝宗谦逊道:“所幸咱们遇上的只是一批小毛贼,如果遇上了大股的劫匪,只怕连命都保不住了。”

  洪瑞又把话题绕了回来道:“这话倒不假,那女逃犯兄妹,就是在安徽境内落草为寇,到处打家劫舍。侯公子由归德取道南下,安徽是必经之途,没有遇上他们可真算是万幸了啊!”

  朝宗置之一笑,未再答话。

  这时船已过了捷雾,风浪渐大,船身开始摇晃起来。

  洪瑞倒也知趣,见朝宗不愿绕着“女逃犯”打转,也就适可而止了,不再继续地追问下去。

  兴儿说道:“公子,江上风浪大,回舱里去吧。”

  朝宗微微地点点头,与兴儿及洪瑞,一起回进船舱。

  洪瑞仍然回到角落里坐下,双手交叉抱在胸前,迳自打起盹来了。

  朝宗与兴儿也回到原来的座位,主仆二人均保持着沉默。

  倒是另一角落里,一上船就呼呼大睡的两个皮货商,经船身一摇晃,反而酒意渐醒,坐直了身子。

  一个揉揉眼睛,茫然问道:“这会儿到哪里啦?”

  另一个把两肩一耸道:“我也在睡,怎么会知道。”

  先开口的那个笑了笑道:“昨夜我实在是喝得太多了,连今晨是怎么上船的,都一点也不记得。”

  另一个也笑道:“老胡!不是我说你,见了酒就像没命儿似的,幸好我有先见之明,事先关照了那个老鸨子,否则咱们现在还躺在聚茵楼呢!”

  侯朝宗听得微微一怔,心想:聚茵楼不是郑妥娘那里吗?

  被称为老胡的道:“真可惜,咱们是慕名去看那个郑疯子的,偏偏她伤了脚,不能见客,否则,我一定要跟她拚一拚,不信她的酒量真如传说,能够千杯不醉!”

  另一个揶揄道:“你就省省吧,还没拚你就先醉了。如果她真跟你拚,你不醉个三天三夜才怪!”

  老胡不服道:“你真信她是海量?”

  另一个笑了笑道:“我倒不是慕她的酒量之名去的,而是听说这个郑疯子,疯起来真够劲,尤其是作风之大胆,令人咋舌。据说有一次,她跟一桌酒量都不错的客人拚酒,连打几个通关,居然面不改色。后来大概实在喝得太多了,有了几分的醉意,但仍不服输,强迫那夜作东的主人用大碗喝三大碗,主人知道喝不下,又不便当众甘拜下风,就故意激她,如果她敢即席把全身脱光,他就再加三大碗。结果,你猜怎么着,她居然就当真脱了个一丝不挂!”

  他的话声极大,尤其说的又是有趣的事,顿时吸引了全舱人的注意力,个个都听得津津有味。

  侯朝宗心里却不是滋味!

  因为那个人说的正是郑妥娘,他知道妥娘的豪放大胆,近乎玩世不恭,经常装疯卖傻,才被人起了个“郑疯子”的外号。

  尤其是酒后心情不佳,更会借酒装疯,趁机毫无顾忌,对在座的寻芳客任意的嘻笑辱骂但是,朝宗相信,她绝不会当众脱个精光,必然是有人要恶意中伤,故意捏造出的谣言,至少是夸大其词。

  这时老胡急切地问道:“后来怎么样?”

  另一个道:“她敢当众脱光,做主人的那能不喝,可是,刚喝完一大碗,就已经趴下,醉到老家去了。”

  全舱一阵轰笑。

  侯朝宗听了按捺不住,霍地站起身,走向那人面前道:“这位兄台说的相当精-,不过,请问是亲眼目睹,还是以讹传讹?”

  那人向朝宗打量一眼,反问道:“阁下问这个干吗?”

  朝宗冷冷地道:“若是兄台在场目睹,确有其事,自然另当别论,如果是道闻途说,最好留点口德,不可以讹传讹,拿人家姑娘随意糟蹋。”

  那人眼皮一翻,状至不屑道:“这算糟蹋?那娘们不过是个人尽可夫的婊子,只要大爷肯花银子,不要说脱光全身,还得陪大爷上床睡觉呢!”

  侯朝宗怒从心起,突将他当胸一把抓住,提了起来,怒声道:“你敢侮辱她!”

  那人不甘示弱道:“关你什么事?她是你老婆,还是你……”

  话犹未了,朝宗已一掌挥了过去,掴了他一个结结实实的耳光。

  老胡勃然大怒,喝道:“你这小子,竟敢动手打人!”

  喝声中,人已霍地跳起,挥拳就向朝宗打去。

  朝宗一把推开那人,出手如电,翻腕搭上老胡的右腕,用力一带,同时闪身让开。顿使老胡身不由主,向旁冲跌开去。

  他们一动手,舱内顿呈一片惊乱,纷纷起身避开,以免遭到了池鱼之殃。被朝宗掌掴的那个人,正好冲跌向兴儿,被兴儿拦腰一抱,两个人一起翻倒地上,扭成了一团。

  老胡刚刚爬起,却被洪瑞出其不意上前,突施擒拿手法,将他手臂反扭至背后。

  洪瑞手劲奇大,顿使老胡痛得直叫起来:“哎哟哟!我的胳臂要断啦!……”

  可是,洪瑞手下并不留情,反而将他手臂往上一提,沉声地道:“在下正打算如此!”

  老胡只是一个生意人,仗着此行赚了不少白花花的银子,财大气粗,才敢盛气凌人,不可一世。

  此刻,他心知遇上了练家子,那还敢逞强,连声求饶道:“大爷手下留情,有话好说!

  有话好说!……”

  洪瑞冷哼一声,道:“好!你向这个公子磕三个响头赔罪,我就饶了你!”

  众目睽睽之下,向人磕头赔罪,这实在是件丢脸的糗事。

  老胡不禁愁眉苦脸,面有难色道:“这……”

  洪瑞威逼道:“你不在乎断条胳臂?”

  朝宗原不想欺人太甚,但想到妥娘遭人背后侮辱,也就不加劝阻了。

  老胡无可奈何,只好淡然地道:“好好好,我向这位公子磕头赔罪就是……”

  洪瑞放了手,猛向前一推,老胡向前一个踉舱,正好跪跌在朝宗面前,干脆就连磕了三个响头。

  那边尚扭成一团的兴儿,被洪瑞赶了过去,将那人后领一把抓住,拖了起来,声色俱厉道:“你也得照做!”

  朝宗过意不去,道:“算啦!他已挨了我一耳光。”

  洪瑞愤声道:“这种人仗着有几个臭钱,就神气活现的,今天非好好的煞煞他们的气焰不可。”

  朝宗见他执意甚坚,不便再加劝阻。

  老胡垂头丧气道:“老魏!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已经磕了三个响头赔罪,祸是你惹出来的,你也就认了吧!”

  洪瑞一听他姓魏,不由地怒道:“原来你跟魏忠贤同宗,那就没这么便宜了,三个响头之外,还要掌自己的嘴!”

  兴儿在一旁幸灾乐祸地道:“对对对!这家伙嘴里不干不净,是要掌嘴。”

  姓魏的自知祸从口出,无奈之下,只得向朝宗磕了三个响头,又自掴了两个耳光,才算平息一场争纷。

  他们再也不敢嚣张,回到角落里坐下,沉默起来了。

  经过一阵的惊乱,其他乘客也各自同座,纷纷交头接耳,窃窃私议,似在猜测朝宗等三人的身份。

  朝宗心里明白,洪瑞挺身而出,是在故意跟他套交情,明知此人别有用心,也不得不虚与委蛇道:“多谢兄台了。”

  洪瑞笑笑道:“那里话,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侯朝宗也没有多说话,各自回到了座位坐下。

  船舱只有一丈七八尺宽,不足三丈长,两旁各有一长条木板,紧靠舱壁,供乘客们坐成两排。

  当中加了一条长木板凳,以备乘客多时坐用,因为中途尚有人搭船。

  此行乘客只有二三十人,中间的长木凳空着,放置了一些行囊,方才几个人一动手,有些行囊已被撞倒,此刻正有三两个乘客把它扶正。

  经过一番打斗,船舱里变得安静了,再也没有人敢视若无人地高谈阔论着,以免祸从口出。

  通常中午是不靠码头的,乘客只好以自备的干粮充饥。

  傍晚时分,船到了仪征,靠了码头,让乘客上岸,各自找客栈休息及晚餐。船家提醒大家道:“各位天亮前一定得回来,日出就开船,过了时可是不等候的!”

  这是行船的规矩,日行夜宿,常常搭船的人都知道,但是,照例的船家必须要再提醒一下。

  两个皮货商最后离船,带了行囊上了岸。

  船家好心好意地道:“二位只需要把贵重的物品带在身边,行囊留在船上好了,咱们有人看着,丢不了的。”

  老胡却把眼皮一翻,愤声道:“哼!这条船简直是贼船,谁搭上了就倒楣,咱们宁愿走旱路!”

  船家无言以对,只好报以苦笑。

  仪征是大站,十分繁华热闹。

  两个皮货商一进城,就找车马铺,打算雇车改走陆路,不料尚未走近,已遥见朝宗主仆,正在跟车铺老板讨价还价。

  他们也要弃船走陆路?

  老胡不禁诧异道:“怪事,他们也不想搭船了?”

  姓魏地道:“那正好,他们不搭咱们搭,免得多花-枉钱!”

  两个人一商量,决定先找家客栈住下,再见机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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