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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场子里现在是法官的声音。声音有五六十岁,从增生了小节或息肉的喉咙里出来,出得不容易,听得也不容易,但他听出那声带增生的嗓音里有一丝慈爱。原来法官在问他,被告是不是有什么要说,现在是他说话的时候。

    他能说什么?从头说起?哪里是头?二零零九年秋天?

    他从实验中学转到二中的高二(1)班。大概在第二个礼拜,他就发现自己的视线有了个固定靶心,就是班主任丁老师。丁老师三十六岁,乌发披肩,眼大脸小,课堂上说话总是由慢到快,越来越快,最激动的时候,又停住了,突然抓住了自己的毛病,不好意思地笑一下。他认定自己喜欢上丁老师是十月下旬的一个清晨,小区的流浪猫把他闹醒了。从古至今,多少个少年为成年女性神魂颠倒过?就在那天清晨,他惊讶地发现,自从进入了丁老师的班级,自己居然没去街机厅打游戏!几个星期来,他常在校园网站上寻找丁佳心老师的信息。网上有不少对丁老师的评价和形容,其中一条说:“有了烦心的事,谁也不想讲,只想跟丁老师讲。丁老师比你自己还了解你。”还有一条说:“有时候觉得跟丁老师交心,就是跟自己谈心,谈着谈着就懂得自己了。”一个人居然八卦说:“有谁知道丁老师到底为什么离婚吗?”好几个人攻击他(她):“关你屁事!”“八卦精!”“因为她嫁错了人,明白了吧,Stupid(笨)!”“打听这个,动机不CJ(纯洁)了吧?”“BT(变态)!”……还发现了一条报道式的文字:“童鞋们,有一次在琵琶街口看到丁老师和一个男的吵架,男的非要塞给丁什么东西,丁用力抽手,东西被打落在地,包装散开,里面东西滚了一地,等两人都走了之后,本人上前一看,原来地上滚的全是邵店板栗。看来可爱的丁老师发起脾气来也挺……”此人不往下说了,另一个人接着八卦一句:“也挺夜叉的,是不是?”“据说此人就是丁老师错嫁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子?”“马马虎虎……”“据说丁老师嫁错人之前是个美女?”一个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张小照片,是从一张合影中裁下来的,解说为:“刚分配到二中的丁佳心老师,二十三岁,迷死你吧?”

    那张小照片他从来没见过。丁老师的微博里有几张照片,但从没出现过这一张。影像不太清晰,但从轮廓看是个乳臭未干的丁老师,蓬松的短发下一张瘦小的脸,两只大眼相距颇开,略小的鼻子和嘴却离得很近,看上去有种猫科动物的好奇和警觉。而现在她依然小脸一张,依然让人想到猫的五官排列,但那时候简直就是令人担忧是否能成活的小猫仔。这么一个孩子王,十三年来不知怎么招架一班一班的学生。他把照片下载到自己手机上。夜晚变成了深夜,他躺在床上打量着手机上小小的丁老师,这样的丁老师完全可以是自己的女朋友。可他突然又想到,他绝对舍不得用三十六岁的丁老师去换二十三岁的丁老师,她消耗的青春都在那些一笑就欢游的鱼尾纹里,都在她吃过感情苦果的嘴角,不经意间便显出苦的回味。他可不愿意丁老师再回到二十三岁,他宁可要这个三十六岁熟透的丁老师。这个丁老师是他的心儿。心儿是他的心上人。

    他不承认那是一场三角恋。心儿是不容分享,不容肆虐的。当他发现居然有人肆虐她时,他便起了杀心。

    他起杀心是在二零一一年四月,迷上丁老师一年零五个月之后。当时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四罐百威啤酒。他坐在厨房吧台的高凳子上,斜对面的电视机播放着《动物世界》,耳朵里插着iPod耳机,一个个自然界的血腥场面被泽旺多吉的歌声解说,而血淋淋的物竞天择景象又被他捧着的《英语高考模拟试卷汇编》图解——

    What'stheauthor'sattitudetowardtheadviceof“followingyourpassion”?(对于“跟着你的激情走”作者是以下哪一种态度?)

    A.Ambiguous(模棱两可)B.Supportive(赞成)

    C.Cautious(谨慎)D.Disapproving(不赞成)

    ……

    图解和诠释都是错位。他在笔记本上写出词汇:“邵天一,你死去吧!让你出血!让你去死!带上刀,到他家……假如他不同意stopharassingher(停止纠缠她),就杀了他……刀要事先磨一下,以防到时拖泥带水,让他反手就讨厌了,他个头高出八厘米!下刀时鼓足勇气和力气,要猝不及防,稳准狠,决不给他反击余地……他家隔壁邻居有条大狗,跟他很好,可以带一根火腿肠,把狗的嘴堵住……记住,不能留下指纹……”

    父亲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几乎不认识这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是谁。

    父亲讲的话他也听不懂。现在对于这些中年人的话,他不愿听懂就可以不懂。他们早就被这代人的语言系统淘汰了。

    父亲一脸教训,拿起吧台上的空啤酒罐,从他视野里消失了。他发现自己胳膊压在笔记本上,纸张被压得微湿,小臂也沁出冷汗。他撕下那张记录了谋杀心电图的纸,然后撕碎,团了个纸团,扔进不远的垃圾桶。

    不过是一场纸上厮杀。纸上厮杀并不能完全释放他的杀气。所以……

    他最终是稳准狠地出击了,刀也很给力。高大的对手倒在了他的刀下才使那股杀气有所消退。灰色水泥地面一点渗透功能都没有,高大的对手抽动着,每次抽动就推出一个红色的潮汐,红色潮水不断上涨,迅速向他淹没而来,眼看要淹没他的鞋。他迅速后退,最后毫无退路了,看着红色的潮水漫过鞋底。不可能不湿鞋的差事。银发恶魔提着剑,踩着血迹从如山的尸体上跨越。他跨越到一个桌子前,用刀尖撬开那把老式的笨拙的锁,再用衣襟包住手指,拉开抽屉,把所有内容倾倒出来,户口本、失效的工作证、老病历卡、X光片……当时他无暇去想,这些垃圾也要防盗?谁会去盗窃别人的X光胸片?全是破烂,包括锁住破烂的锁。后来他回忆起来,那抽屉里有一件东西是极有价值的:邵天一的出生证,上面是初生儿摁下的血脚印。他也是在回忆时才明白自己把那个穷困潦倒的家翻得底朝天的动机:制造抢劫凶杀的假现场。那把刀可真好用啊,轻而易举就撬开了所有的锁……

    他离开现场的时候没人注意他。隔壁的新星小区在迎接下班、放学归来的人,而这里没什么人下班却也跟着骚动:从菜场捡了便宜菜回来的人,收了小生意回来的人,打牌下棋暂时散伙的人……人太多了,每个门户里进出着端盆的、捧筐的、骂老婆的、咒孩子的、吆喝老人的,没人顾上注意一个少年鬼祟地从邵家离开,鞋底的边沿还沾有一线血——他用邵家某成员的洗脸毛巾擦过鞋底,以为擦净了,但到了外面,天光比室内光线好很多,他发现还是把邵天一的血带了出来。

    那时天快黑了,他看见某家的窗台上晾晒着一双洗刷过的布鞋,一顺手就抄入怀里。同样没人注意他。他往更深的黄昏中走去,在马路边脱下沾血的鞋,换上那双圆口布鞋,鞋又大又松,黑布鞋面旧得发白,鞋膛内的衬布已经完全烂没了,简直就是制鞋业的文物。要是平常有人逼他穿这双鞋,他就死给他看;宁可赤脚也不穿这种丑毙了的鞋。原来这个居民点的人还在穿三四十年代到六七十年代的鞋。这个居民点可以整个搬进博物馆,作为人类进化的一个停滞点来展览。

    他想把自己作案的凶器和鞋子一块儿,埋在河底淤泥里。四月底的天气,河水已经转暖,淤泥却仍然冰冷扎手。挖泥很难,但没关系,他有一把好刀。每憋一口气潜水,只能挖四五下;刚挖出一个一尺左右深的洞,河水很快将浮动的泥沙填进去。他听见哪里在“哒哒哒”地响,良久才明白,原来自己的上下牙可以发出如此清脆的磕碰声。母亲打牌的声音。一嘴牙成了一副袖珍麻将,寒冷和恐惧给它们洗牌。他开始恐惧了吗?就在他试图埋藏罪证的时候,被杀害的少年的脸出现了,黑暗的河面是罪人的脑海和记忆,一波一波推出的都是那双大睁的眼睛。从来没人告诉他,瞳孔散开后的眼睛是那样的,有一丝惊诧,剩下的就是与世无争,或者也可以说,死者在最后一刹那惊诧自己的与世无争,似乎突然就想开了,所谓撒手人寰,就是这样的一双眼睛吧?撒手的太多了,太多人间认为要死死抓住不放的,包括情,包括爱。

    就在他挖掘河泥一次次失败的时候,被他杀害的死者渐渐变回来,变成了叫邵天一的男孩,和他同年同月生,比他小十几天。他杀害了自己的同学?!谁说的?!喂,醒醒!从此再也没有了那个叫邵天一的十八岁男孩了?这件事真的发生了?!

    他终于把鞋子埋在浅浅的淤泥坑里,河面亮起来,斜斜的一道月光照过来。他感觉自己是地球上的第一个人,又是最后一个。

    他穿上放在河边的衣服,听见远处“刷刷”的声响。他远远不是地球上的最后一个人。高速公路上像以往每一天那样奔跑着车辆,车里坐着离犯罪很远的人。他开始羡慕那些人,或许其中一辆车可以把他从这里载走。然后,一辆辆陌生的车把他越载越远,最终到了一个被人们称为天涯海角的地方,在那里他是地球上的第一个人,也是最后一个人。他可以掰下一根肋骨,做成夏娃,不,做成丁佳心。

    所以他是不能走的,他的生命是在此地抛下锚的,是拴在心儿身上的。离开心儿,生命就是一副皮囊。他变成刽子手,就是为了保全自己抛锚的港湾,保全它的宁静和美丽,它的唯一性,它的不受肆虐和分享。

    思绪自己变奏着,跳跃着,伴他回到诞生他的城市。他回到了空荡荡的家,父母仍然以儿子的幸福为名义在外忙碌。

    他想给心儿发一条短信,刚拿出手机,就发现心儿的若干条短信已经在等他。第一条短信说:“邵天一出事了!我正在往他家赶。”

    出事了?不是死,是出事了……也许邵天一没有被杀死?也许他以为他死了,因为他并不懂什么叫做死,没见识过死,以为那样血流满地、两眼散光就是死。他感到一丝侥幸,假如他谋杀失手,让邵天一幸存下来,一切都可以重来。他突然不想杀他了。他的气消了,模拟游戏可以从头玩起。

    他躺倒在自己床上,满心都在爬蚂蚁。假如心儿再给他发一条短信,一定是告诉他邵受了伤,但经过抢救会脱险的。

    第二条短信来了。它说:“天哪,天一被抢劫的歹徒杀害了!”

    所有在神经上忙忙叨叨爬行的蚂蚁一下死光。记忆把那双散光的眼睛推近,再推近,推成了大特写。它们那么淡然,那它们干吗睁得那么大?是因为灵魂要从那里出去吗?灵魂出去之后,什么也就都看淡了。常常骂人没有灵魂,原来灵魂是什么都要的,要情,要爱,要考高分上名校,要成功买房买车娶漂亮老婆。全是灵魂的过错。灵魂走了他多恬淡啊!从未见过那么无欲则刚的眼睛,就因为看着自己的灵魂走了,那个令他什么都想要的灵魂,令他想要私家轿车要不成就撒谎的灵魂。灵魂一走,全散开了,全洒脱了。那眼睛里还有什么?有一种拒绝:我拒绝任何诱惑。什么还能诱惑他?情也好,爱也好,状元榜眼探花也好,都统统去他妈的。那种拒绝是把世界关在了门外:我不存在,世界也就不存在了。

    心儿的第三条短信说:“警方告诉我,他们怀疑作案者是他们住宅区的熟人。因为天一母亲很少出门,所以家里总是有人,今天例外,出门陪天一父亲看病……”

    他看着那一条条短信,感觉很奇怪,就像得知一条闻所未闻的消息一样。他好像活在别人的躯壳里,借别人的眼睛来看这一条条消息,似乎他会跟所有人一样步步跟进警方的调查,看到案情每时每刻的新发展,剥茧抽丝到最后,看到赤裸裸的真相,那时他将和所有人一块儿咏叹:原来是这样!太可惜了!天一那孩子要满十八了,是个很好的孩子,马上要参加高考了,他的志向是考入北京上海的名校呢!

    他想回一条短信,手指几次抬起,又放下。没有谱子的演奏,手指不知该去哪里。过了一会儿,班长杨晴也发来一条短信:“天一死了,这可能是真的吗?”

    也许这是群发的。

    他回复说:“什么?!怎么死的?!”

    他真的可以分裂为二,那一半的自己跟其他人一样局外,一样震惊。班里的同学都知道杨晴对邵天一的钟情,邵天一也并不明白拒绝她。他想杨晴现在一定在哭。杨晴这个女干部大概只有哭的时候才会完全像个女的。平常她不是个女的,只是个女干部。虽然她不难看,但她是个天生的女干部,在娘胎里就是个胎儿干部,一路成长上去,就是一系列的女干部。这话是谁说的?是邵天一说的。要是杨晴不那么女干部气十足,她赢得邵天一还是有希望的,那么邵天一活下去,考上大学,再活完一生也都是有希望的,大有希望。偏偏就是大家都没希望了。要是邵天一跟杨晴成了小两口,不再纠缠心儿,那个歹徒不就饶他一命了吗?

    “天一到底怎么死的?”他短信问杨晴。

    杨晴在晚上十一点回复他说:“警察说,下午五点到六点之间,歹徒闯进了天一家,杀死了他。简直是噩梦!”

    所有同学都在用手机短信交流消息,学了文言文的他们在此刻都在“呜呼哀哉”!

    一夜间四十四个同学的邮件和短信飞短流长,奔走相告,都不相信邵天一真的死了。连杀死邵天一的他都不相信,那么健壮高大好端端一个小伙子,会那么轻易被杀害。

    直到第二天上学,看见邵天一座位上的空缺,看见杨晴和丁老师红肿的眼睛,大家才认下了事实。座位不完全是空的,上面放着邵天一的一套校服,是他交给学校缝纫组去加长裤腿和衣摆的。桌面更不空,一束花插在一个茶缸里。二中这天的操场上,校旗下了半旗。早操队列里少了高三(1)班的学生,班主任丁老师带领他们在教室为邵天一布置灵堂。

    警察是中午来到学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把他们请进了教师会议室。先是班主任丁老师被叫进会议室,十分钟左右出来,再把班里同学挨个叫进去。还没进去的同学问出来的人,警察都问些什么,无非是——

    “最后一次看到邵天一同学是几点几分?”

    “邵天一同学最近有没有任何异常表现?”

    “最近邵天一在班里、在学校里跟谁发生过冲突吗?”

    全班同学成了传送带上的货物,十分钟进去一个,十分钟又进去一个。询问是从邵天一座位的前一排开始的,轮到他已经是一个小时后。

    他被叫进会议室是下午四点十分。太阳在被污染的大气层后面竟然血红血红的。一进去就见两个警察坐在会议桌两边,一个三十多岁,一个四十多岁,都是此地男人的黑黄脸,年轻的那个有点娘娘腔。走近了,他看见年岁大的那个警察下巴上的胡子很难看,像插得乱七八糟的秧田。他不喜欢拔胡子的中年男人。拔胡子就像挖鼻孔抠脚丫一样是闲出来的毛病,贱毛病。中年警察开口了,他差点错过他的问题。

    “你和邵天一同学的关系怎么样?”

    肯定是前面进来的同学主动提供了情报。

    “还好。”他听到自己回答。

    “还好?”警察们相互看一眼。年轻警察埋下头开始写笔录,中年警察把录音笔向桌子边挪一下。“‘还好’是什么意思?”

    他不作声。警察们耐不住了,正要再问,他说:“昨天我跟他差点打起来。他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他。”

    “为什么打?”

    “因为他差点把我从桌上掀下去。”

    警察和录音机都等着他进一步展开话题。

    “我过生日,买了一箱啤酒请同学喝,他不知哪儿来的邪火,搁在平常就过去了,我不会跟他计较的,喝了点酒,我就反应比较夸张。就这样。”

    中年警察问:“平常你们俩交流得多不多?”

    “不多。”

    “为什么?”

    “人跟人不是都能合得来。我跟他合不来,他也跟我合不来。”

    “你还跟谁合不来?”

    他想了想,说道:“反正我就是跟那种整天一本正经的人合不来。”

    “什么叫一本正经?”

    “……就说穿衣服吧。学校每周五准许自由着装,自己想穿什么就穿什么,除了短裤汗衫迷你裙之类的衣服,其他都可以穿。一到周五他就穿西装,我叫他乡镇企业家,第一次他跟我发狠,就因为那句话。其实我们男生开玩笑比那过火的有的是。”

    他心里跟自己说,好了,别再多说了,言多必失,但他控制不住。

    “其实我们也没有什么实质的矛盾,我知道他学习好,本质也挺好的,就是有点虚荣。谁又没点虚荣呢?”

    中年警察叫他举例,说明邵的虚荣。他已经后悔自己说多了,可是又不能不举例。

    “他说他家有私家车,其实他是特困生,他爸早就下岗了。”

    警察抬起脸,准确说是把黑眼珠从白眼珠上翻起,目光就这样定在他脸上。突如其来地,他关了录音笔,对他说:“好了,你可以回教室了。”

    他走出会议室,腿都软了。警察清楚他和邵的一切情况。两人的不合全班有目共睹,个别人怀疑他俩冲突升级是因为班主任丁老师。这会不会让警察的思路从抢劫凶杀案上另辟蹊径?接下去的一个星期,他每天夜里都在想,今晚是不是他在自己床上睡的最后一觉,要么被抓进警察局,搬到拘留所去睡,要么他连夜逃走,从此风餐露宿,也从此逃过了高考。但四天过去,他还睡在自己的进口席梦思床上。

    周五那天,他在学校门口看见那个苗条的长发女孩。她总是一身乳白色风衣,一条鲜红的丝绸围巾从脖子直围到眼睛下面。校园网上说这个女孩叫石竹,三年前也是二中的学生。石竹在班里学习成绩中流,但她的中流保持得很吃力,想升为上流就基本不可能。但她是个不甘中流的女孩,喜欢世界上所有的好东西,好衣服好鞋子好皮包,包括好大学。高考的第三场考试她被监考带出了考场。石竹作弊的耳机也是好东西,仅一颗珍珠那么小,藏在耳朵眼里再用头发盖一盖,监考一点都看不见,差点让她混进好大学。丑闻爆出之后石竹精神失常了。两年后她出现在二中门口,水里刚捞出来一样干净,浑身素白,但谁也猜不出她为什么总是用手捂住鼻子和嘴。过了一阵,一条丝巾代替了她的双手,她成了某个穿越剧里的半蒙面的神秘女角。他发现石竹跟上来,他回过头,见她两只露在外的眼睛弯了弯,那被丝巾切掉一半的笑容似乎在说:放心,我没有告密。

    见到女疯子的第二天,学校又来了警察。这次来的是不同的警察,都有着重案组的剽悍和冷血,眉宇间浮动着浓重的疑云。他们来到刚刚下了语文课的高三(1)班教室外,拦住了班主任丁老师,又喊上杨晴,带着她俩到楼下去了。学生们从楼上看,丁老师的背影像以往任何时刻那样从容。他也跻身在同学们当中,想着:现在逃还来得及吗?

    下晚自习之后,他发现重案组一个英俊的警察还晃悠在楼下。他给心儿发了条短信:“我晚上去你家,有重要的事告诉你。Love.”

    心儿回复说:“我正和叮咚在父母家。一会送叮咚回校。出什么事了吗?”

    他只说:“一定要等着我。”

    同学们都离开了,他几乎是最后一个下楼的。刚走出楼门,英俊年轻的重案组警察拦住他,说要问他几句话。警察伸出手,跟他握了握,自我介绍姓“常”。常警察单刀直入地开始询问。

    第一句:“你在邵天一被谋杀的前三周一直在书包里放着刀?”

    第二句:“在邵天一被杀的头一天晚上你在家里写过什么吗?”

    第三句:“你那天应该去医院看你祖父的,你爸还让你买成人纸尿布。你为什么没有去?”

    他针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刀早就被扔了。丁老师不让带,就扔了。”

    针对第二个问题,他说:“我那天晚上喝了啤酒,喝得迷迷糊糊,作业写了一半,后来的事记不清了。”

    接下去一个回答是:“我爷爷得过中风,半身不遂,老住院,又不是什么新鲜事,我想把作业做完再去。再说医院小卖部里有的是纸尿布,干吗要我在超市买了送过去?”

    “那你爸爸为什么让你在超市买?”常警察问。

    他耸耸肩。常警察还瞪眼等着呢,耸耸肩不是他等的回答。

    “他和我妈老嫌医院小卖部的东西贵,一包纸尿布比超市贵好几毛钱。所以尽量不在那儿买东西。”

    “你们家那么有钱,还怕贵?”常警察问。他说到“有钱”二字时腔调有点怪,好像调侃,又好像有点诋毁。

    “他们想不开啊,老说挣钱不容易,存钱更不容易。”

    常警察静下来。他够对答如流了吧?回答得句句合逻辑吧?可以放他走了吧?警察果然说:“谢谢你啊。你可以回家了。这就是例行询问。以后需要你帮助的时候,希望你继续合作。”

    “那是应该的。”

    总算都通过了。学校门口静了,晚自习的学生都走光了,住校的也都该睡了。出了校门他就向右拐,去心儿家。但身后一声呼叫:“刘畅同学!”

    谁?!

    回过头一看,还是那个常警察。这么一小会儿工夫,新的一次合作又要开始了?他瞪着常警察从后面赶上来。

    “我开车送你回家吧。”

    “谢谢。路不远,我习惯自己回家了。”

    “这么晚了,还是送你吧。听说你们下礼拜一就要高考了,帮你节省体力。”

    “谢谢!”

    “怎么这么客气啊?”常警察的腔调有些古怪。好像说,别装模作样了,什么事你都干得出来,嘴上君子免了吧。

    常警察开的是公家的车,就是说,营救或逮人或追逃犯,他都开它,只不过此刻警笛是哑的。

    他在车上给心儿发了短信,说今天不能去她家了,有事给耽误了。

    车到他家楼下,常警察停下车。他又道了一声谢,准备拉开门,常警察叫住他。

    “等一等。”

    他心里咯噔一下,他的直觉很好,事情转折了。等他从车门方向转过身,车里的灯亮了,常警察在警服口袋里掏什么。纸张的窸窣停止后,他看见面前是一张被撕碎又拼兑上的笔记本纸。

    “这是你写的吗?”

    否认是愚蠢的。他让自己不要慌,动作要真切。他尽可能真切地把常警察手里的纸接过来,朝上面的字迹瞪着眼。醉汉就是这样瞪着镜子里的人,辨认那是不是自己。

    “是你写的吗?”

    他放慢动作的动机是要拖延时间,拖延到想好怎么回答。可是他拖延了那么长时间还是没有想好如何回答。这就是个没法回答的题目。死题。怎么答都是死。警察们已经到他家里去过,搜查过。可是父母怎么没有告诉他?也许他们串通了他家的保洁女工,让她把厨房的垃圾桶拿出去给他们翻拣。也许他们埋伏在小区的垃圾站旁边,保洁女工倒出的垃圾都要经过他们检查。也许……

    “你认出你的字迹来了?”

    他慢慢地、懵懂地点点头。懵懂的表情有点过。那张纸撕得够碎,拼接得有技巧、有耐心,还有对怀疑的大方向肯定。他们早就怀疑他了。在他躺在席梦思床上想着逃还是不逃的时候,想着一天天侥幸相加就是真正的侥幸时,在他还来得及逃的时候,或者在他还来得及自首的时候,警察们就在拼七巧板了,同时怀疑的箭头已经准准地指向他。不过是让他多睡几天高档席梦思罢了。

    “那天我喝醉了……”

    常警察绝对相信他的话,眼神都能看出他的信赖。他一面点头,一面将纸张拿回去。怕他再撕一次,那又要麻烦他们再做一次七巧板游戏。

    “行了,你可以回家了,”常警察说,“不要胡思乱想,你还年轻,相信你干不出那么残忍的事来。”

    他心里又来一个忽悠,假如说早先忽悠到高处,悬吊在空气里,现在忽悠下来,回到心窝里了。

    但他躺在床上觉得不会那么简单,逻辑不太正确。假如说警察把全班四十四个同学家的垃圾桶都海检一遍,偶然发现他家的垃圾桶扔着一堆撕烂的笔记本纸,又是无意中发现了“杀”字,才拼起七巧板来,那他们怎么可能一上来就怀疑到高三(1)班呢?连怀疑到二中都没有任何理由。假如怀疑到二中学生,怎么也应该在全部排除了邵家那个贫民窟所有邻居之后。不,怎么也该在排除全市的农民工、打工仔、绝大部分居民之后,才该轮到二中学生成为怀疑对象。那么就是说,警察的怀疑对象中最初就有他,因此他们才直奔他家的垃圾桶。也许他们已经进入过他家,警察进出谁家比风还不留痕迹。

    他必须跟一个人交底,讨论他下一步该怎么办。这个人只能是他的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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