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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盛开(停尸房的哭声) 第三章
作者: 千寻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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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秦川分手后,我没有回殡仪馆,而是去了梓园。明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我想再去看看。还是一样的抄小道,一样的站在围墙外久久凝望,没有言语,无法表达,七年了,我都是这么看着这座庄园,里面的一草一木都见证了我的悲伤、我的恨、我的痛,七年生不如死,七年人不人鬼不鬼,让我认定要义无反顾地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哪怕前方是悬崖峭壁,哪怕走下去是地狱,我也决不会放弃!我只是暂时离开的,要在一个全新的地方积蓄能量,因为我已经被发现,在我还没有积蓄足够的能量前,我不能被发现!等着吧,我会回来的,总有一天,我会要你们偿还这一切!

    起风了。已经是秋天,林荫道上铺满落叶,走在上面沙沙地响,我的长发在风中翻飞,丝巾也随风飘扬,脸还是蒙着的,心却没有被蒙住,我的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透亮,尽管前面看不到方向。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能哭,可是为什么,泪水还是在不经意间沾湿了我的丝巾,路在前面延伸,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到了七年前的那个傍晚,一个心碎的母亲牵着她的小女儿,焦急地去寻找另一个女儿,她边走边喊,孩子,我的好孩子,千万别害怕,无论发生什么,妈妈都在你的身边,永远都在你的身边……

    妈妈,我可怜的妈妈,您在哪啊,如果您看得见我,请给我力量吧,您的女儿现在就走在七年前的那条路上,一样的心碎绝望,一样的渺茫,您可别忘了您说过的话,无论发生什么,您都在女儿的身旁!

    我直直地看着前方,脚步凌乱,难以抑制的悲伤。

    突然,视线里走进一个人,是个男人,穿着米色风衣,系着方格围巾,步履潇洒地从如画的秋色中朝我走来,暮色苍茫,他就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不可能是他!刹那间我被钉住了般动弹不得,怎么能够在这遇到他,绝不可以!但是我不能跑,也没有力量跑,无处可逃,活生生地被他的目光捕捉。

    我看到了他,毫无疑问,他也看到了我,停住了脚步,满脸惊讶。距离不过十米。我在发抖,绝对在发抖,感觉天地万物都在旋转。

    “你是谁?你怎么在这?怎么进来的?”他走近我几步,目光扫视着我的脸,一连串地问道。

    我没有回答,看着他,脑子飞快地冷静下来,快跑,快跑,可是我动不了,脚像被粘住了似的一步也动不了。

    他离我更近了,我几乎可以闻到他身上好闻的味道,神秘悠远,拨动着我的心弦。“小姐,我没有见过你,你怎么会进来的?”他看着我问,样子很温柔。

    我后退几步。

    “但是我觉得你很眼熟,可以认识你吗?”他居然笑了,满脸喜悦。

    没有选择了!我飞也似的从他身边跑开,没命地跑开,等他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跑远了。“小姐,请留步……”他在后面喊。

    我没理他,不顾一切地狂奔。

    “小姐,站住,我没有恶意的……”他的声音离我有点远了。

    三朱道枫(1)

    他就是这起事件的被谋杀者(当然,他自己肯定不知道)。他首先是个绅士,非常富有,他的富有源于他的父辈。据说早在民国初年,他的曾祖父就是个大豪绅,是以贩卖军火起家的,也就是发的国难财。但他的祖父却是个聪明人,很爱国,解放战争时期曾资助和解救过地下党,所以解放后除了部分财产被充公外,仍保留了大部分家业。而他祖父最明智的选择莫过于“文革”前,将家眷和财产全部转移到国外,从而躲过了一场空前绝后的浩劫。“文革”结束后,一直到八十年代末,他们家才渐渐将产业发展到国内,凭借雄厚的资本,很快东山再起,占据了很多领域的重要位置。他们这家人好像天生就具备经商的本领,生意越做越大,钱也越赚越多,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朱道枫作为这家人的次孙,却完全没有继承父辈们经商的天赋,出生在国外,从小喜欢艺术,大学后更迷上了旅游,一个人背着画夹周游世界,今天在维也纳、明天在巴黎,看歌剧、听音乐,逍遥自在得连他的家人也常常抓不到他的踪迹,所以别人一个大学只读四年,他却读了近八年才勉强毕业。毕业后名义上是在国外帮父亲打理生意,其实他把生意都交给家族几个嫡亲在做,自己仍然在外面逍遥快活。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随心所欲的事,大学毕业后两年,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突然病逝,几年后弟弟也在一次飞机失事中遇难,仿佛是一夜之间,家族的重担落在了他身上,他想推卸都不可能了。掌管家族生意后,他还是世界各地跑,却再也没了从前的逍遥自在,他疲惫不堪,却又无计可施,所以他经常跟朋友们抱怨说,大概是以前玩得太狠了,现在遭了报应。好在他生性淡泊,赚多赚少并不在意,而且掌管生意几年后他也摸出了一些门道,不遗余力地提拔新人,培养自己的亲信,这样就相应地腾出了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他又快活起来,到处结交朋友,他的朋友遍布世界。他也有家有室有太太,却很少待在家里,除了蜜月期,他待在家里的时间加起来好像没有超过一个月。或者说,他根本搞不清哪里是自己的家,旧金山,纽约,巴黎,东京,香港,哪里都有房子,每处房子都有女人在等着他。可是他经常犯糊涂,把女友们的生日搞混,有时候清晨醒来,明明身在东京,却以为在香港。他拥有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于是上帝剥夺了他的爱,给他有名无实的婚姻,除了婚前的那次绝恋,他没有再恋爱过,或者说没有女人被他爱过。爱他的女人还是很多的,他坦言对不住很多红颜知己(这话好像有个功夫巨星也说过)。真是报应。他又经常这么跟朋友们抱怨。

    “威廉,人不能太贪心,你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朋友们总是这么告诫他。威廉是他的英文名。

    他当然也知道他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他想要的东西,可是外表的风光无法掩饰他内心的寂寞,他很寂寞,朋友甚多,知己甚少,女人甚多,能爱的甚少。很多时候,他会望着家里金碧辉煌的天花板,拥着床上女人娇媚的身体不知所措,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疲倦,好像这种疲倦是与生俱来的,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却身不由己。

    他变得忧郁起来,周围越来越令人窒息的嘈杂开始让他惧怕,于是果断地将自己封闭起来,不再满世界地飞,不再呼朋唤友,不再处处留情,不再疲于奔命地去应付各种他不愿意甚至是令他讨厌的人和事,他变得沉默寡言,对什么都漠不关心,除了应付生意上的事,一般情况下他都深居简出。偶尔也会几个特别知心的朋友,或去看看画展,听听音乐会什么的,但他很少再往人多的地方凑了,就像闭门修行一样,浮躁的心渐渐静下来。这个时候,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真正的自由并非身体的,而是心灵的自由。心自由了,哪怕身处浮华的宴会、灯红酒绿的娱乐城,也会感受别人感受不到的清静自在,看人看事也格外的清晰明智。

    他在世界各地拥有很多房产,可是有一个地方是他最喜欢的,停留的时间也最长。这个地方就是梓园。不仅仅因为这里是祖居,太太住在这里,需要他照顾,而是因为这个庄园是他的家人过去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他已故的哥哥和弟弟,都是在这个庄园出生的,这里留下了他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他的父亲也很喜欢这里,庄园是由他父亲一手建成,到现在已经有三十多年了,不过最初的规模并没有这么大,后来父亲越来越喜欢这里,就将附近的土地都买了下来,将庄园不断扩建,为了家人不被打扰,就连通往庄园的一条林荫道也买下了来。这里四处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又封闭又清静,对于以低调着称的父亲来说,再适合不过了。

    朱道枫年轻时并不喜欢这儿,嫌这里静得像座庙,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慢慢地也就体会到父亲喜欢这里的原因。只是父亲已经不住在这里,多年前出国后到现在一次也没回来过,朱道枫不知道原因,也不想知道。他很了解父亲,做事从来不留余地,想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没有人勉强得了他,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毫无疑问,他继承了父亲的这种个性,也包括头脑和智慧。但继承最多的却是母亲出众的外表,母亲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当然必须是个美人,朱家的夫人怎么能不美丽呢,只是父亲年轻时跟过去的朱道枫一样,****成性,第一个太太也就是朱道枫已故哥哥的母亲只和父亲生活了四年就离开了他,第二个太太生下朱道枫后不久也离开,看破红尘,现在在香港的一家寺庙里吃斋念佛。朱道枫是由父亲的第三个太太带大的,他已故的弟弟就是这个太太所生,可是好景不长,朱道枫八岁的时候,父亲又看上了一个绝色佳人,是个舞蹈演员,貌可倾城,为了得到那个佳人,父亲差一点又抛弃现有的太太。而这个太太实在是深明大义,为了满足父亲她竟默许父亲将那个佳人带回家,虽然没有名分,却是实际上的小老婆,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也还算平静,可是好景也不长,后来不知道又出了什么事,那个父亲最爱的佳人竟独自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据说佳人离开时已身怀六甲,父亲动用了一切力量也没有找到她,也就是那次的事后,父亲突然变得清心寡欲了,没有再找过别的女人,也没有再和太太生活在一起,带着小儿子孤独地生活在这座庄园很多年。直到有一天,父亲碰到了一个跟那个失踪的佳人非常相像的女人,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弄到手,带到国外到现在也没有回来。

    这些事朱道枫并不是很清楚,也没有兴趣去探听,像他们这种家庭,没有些风流孽债是不可能的,他很宽容父亲,同样父亲也很宽容他,过去无论他怎么疯玩,父亲从不责骂他,也不勉强他打理家族生意,父亲只说,早晚你会收心的,我不急。果然,现在他已经收心了,主动承担了家族守业的责任,他们不需要创业了。创业阶段已经在父辈们手里完成,他只需守好业,不让家族落败下去就可以了。

    现在的朱道枫,三十五岁,身体健康,什么都不缺,什么也都有,享受生活排在第一,工作排在第二,兴致好时出国散散心,疲倦时就待在梓园里;高兴时陪太太说说话,不高兴时可以几个月半年不理她;心血来潮时到外面会会女人,意兴阑珊时关在书里看书作画;思念某个人时会在深夜一个人喝酒弹琴;暂时忘却思念的时候会邀请几个要好的朋友来家里坐坐……

    他生活很有规律,品酒但不酗酒,烟也抽一点,抽得不凶。公司离庄园有点远,他每天只去半天,安排好要紧的事务,见见重要客户,签签合同,剩下的时间他就坐车回来了,有时候是司机开车,有时候是他自己开。司机开车的时候,他从不直接进梓园,而是在路口就下车,自己走着进去。因为他很喜欢那条林荫道,据说他的名字也跟这条道有关系,母亲生他的时候老是梦见这条道,生的时候又是秋天,路边的枫树都黄了,于是就给他起名叫道枫。

    故事就从这条林荫道开始了……

    那天他从公司回梓园,在路口又下了车。已经是初夏了,林荫道一片郁郁葱葱,走在里面微风拂面,很舒服。他双手插在裤袋,不紧不慢地走着,又点了支烟,优雅地吐着烟雾,什么都没想,好像什么又都在想。难道一直就这么走下去吗?没有方向,没有尽头,想停止,又找不到借口。他很清楚自己在等着什么,又不甚明白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一次偶遇?一个回眸?一个远去的背影?

    林荫道的一个拐弯处有一个不是很起眼的缺口。他停住了。几年前,一个黑衣蒙面女子就是消失在这个缺口,拨开草丛,还依稀可辨一条窄窄的小径掩映在其中,小径一直延伸进前面的密林,他试着走过去,密林过去是一个池塘,绕过池塘再穿过一条小道就到了林荫道的路口。显然,是那个女子发现这条通往梓园的捷径的。可是自从那次后,她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条捷径很快就被荒草掩盖。几年过去了,每次经过这里,他总要驻足观望,期待奇迹再次发生。今天他又站在这里,抽着烟,想着那个惊慌的背影,无所适从。他一直记得和那女子面对面碰见时的情景,她一身黑衣,一头青丝,风吹动着她的刘海,露出白得惊人的饱满的额头,可脸是被一条紫色纱巾蒙着的,衬出纱巾上方的那双眼睛格外的犀利明亮。老天,他游走大半个世界,见过的美女也不少了,中国的外国的,性感的古典的,清纯的成熟的,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可从没见过有人长着那样一双撼人心魄的眼睛,深邃空灵,仿佛是茫茫宇宙最远的一颗星辰,让你可以看到她的光芒,却无法触及。多少次,他在梦里想努力地去看清那双眼睛,却总也看不清,一走近她,她就消失,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他是多么期待能和那双眼睛在现实中重逢,哪怕再让他多看一眼也好啊!现在他长久地滞留梓园,其实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希望能再见到那个女子,虽然希望渺茫,但总不愿意放弃这份希望。

    回到梓园,一进门,就看见沈牧文端坐在客厅里等候他。“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半天了,”牧文站起身,满脸不高兴,“别忘了我可是来给你送画的……”

    “画呢?”他一句道歉也没有,只问他的画。前阵子他把辛苦完成的一幅画送到牧文的画廊里裱画框。牧文是他多年的老朋友了,在瑞士认识的,本身也是个商人,却也很喜欢画,自己干脆还开了个画廊,两人兴趣相投,很快就成为至交。相熟这么多年,两人说话也随便,牧文经常来梓园,来去自由,就跟自己家里一样。

    “你看你,只问你的画。”牧文抱怨道。脸上却洋溢着笑容。他戴着副眼镜,一身书卷气,很斯文,根本就不像个商人。这一点跟朱道枫很相似。

    “我当然要问我的画,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幅画花了我三年时间。”朱道枫脱去外衣,一个佣人连忙接过去,另一个佣人已经端上茶水了。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又问了句,“画在哪?”

    “在那儿呢。”牧文指了指壁炉那边。

    朱道枫喝口茶,走过去,仔细端详起那幅画来。

    “嗯,不错,裱得很好。”他很满意。

    “那是,谁不知道你的要求高啊,我可是盯着手下人做的。”牧文说。

    那是一幅人物肖像,画中是一个年轻女子,雾一样的眼睛,忧郁地注视着前方,她一只手按着头,可能是不让风吹乱她的秀发,一只手提着黑色裙角,身后的背景是一条长长的铺满落叶的林荫道……

    “画得还真不错,色彩很到位,”牧文也走过来欣赏道,“不过三年画这么一幅画,我真是搞不懂你。”

    “我也搞不懂,怎么就对她这么难忘,你说她还会出现吗?”

    “我又不是上帝,我怎么知道。”

    “我有种预感,牧文,”朱道枫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幅画说,“我今后的人生可能跟这个女子有关……”

    “别胡扯,你还不知道她是谁呢。”牧文不以为然。

    “我是不知道她是谁,或者说,我不能确定她是谁……”

    “什么意思?难道你有线索了?”

    “我也不清楚,”他摇头说,“我就是怀疑,她是不是那个孩子……”

    “哪个孩子?”

    “你不知道,十年前有个孩子爬进园子,被狼狗咬伤了,整张脸都被咬得面目全非,还好发现及时,捡回了条命……我去医院看过两次,她当时昏迷不醒,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后来我出了趟国,回来时那个孩子已经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那你怎么就认定她就是那个孩子呢?”牧文表示不解。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感觉,”他皱着眉头,好像在回忆,“当时那孩子满脸是血,我抱起她的时候,她正好看着我,那眼神……没法形容,就是很难忘,虽然那孩子还小,但眼睛的轮廓跟这个女子如出一辙……”

    牧文笑了起来,看着他,还是直摇头。“你真是太感性,都可以去当作家了……”

    “你不是我,当然没有这种感觉,还记不记得几年前园子里开party,有人从书房阳台上跳下去的事?当时我就怀疑是那个孩子……”

    “先生,可以开饭了。”管家这个时候走了过来。

    “就在这吃饭吧,辛苦你了,帮我裱画。”他总算说了句客气话。

    “辛苦倒是不辛苦,就是我很为你担心,三年了,你陷在这画里出不来,以前你是陷在对心慈的回忆里出不来,后来好久没见你提起她,我以为你走出来了,没想到你是从一个深渊里爬出来,又跌进另一个深渊……”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他叹着气,笑了起来。

    晚饭后,两人又说了会话,牧文才懒洋洋地起身告辞。

    送走牧文,他径直进了书房。打开抽屉,从一个笔记本里拿出一张已经泛黄的纸,上面写着字迹不同的两段话,头一段是他自己写的:心慈,心慈,你会想起我吗,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我将你遗忘,我活得好艰难,遗忘对我来说根本不可能,而思念又像魔鬼在吞噬着我的心……

    后一段不是他的笔迹,从字体看显然是经过专业书法训练的,非常隽秀,感觉是个女人写的:不是魔鬼在吞噬你的心,而是你本身就是魔鬼,你想遗忘对方是不可能的,因为被你遗忘的人不允许你把她遗忘;你活得艰难也是应该的,因为还有人比你活得更艰难,或者,那不是个人,是鬼,是你把她变成了鬼,她现在就藏在你心里,别想赶走她,终有一天她会出现在你身旁!

    变成了鬼?藏在我心里?他端详着这段话,百思不得其解,却似乎又有些认同。这几年他心里不正是有个影子挥之不去吗?这个人不就是她说的“鬼”吗?是我把她变成鬼的?而他一直想确定的是,写这段话的人跟林荫道上的蒙面女子是不是一个人,感觉应该是,可又找不到确切的共同点。心里藏着个“鬼”,说得还真有点那个意思。

    “先生,先生……”

    有人在外面敲门。

    “谁?”

    “是我。”管家的声音。

    “什么事?”

    “太太又在发脾气,您过去看看吧。”

    “又怎么了?”

    “我们也不知道。”管家说。

    他恼火地打开门,叫起来,“不知道,不知道,你们什么都不知道,那我要你们在这干什么,养着你们享福吗?”

    管家躬着身子低着头不敢出声。

    他气冲冲地穿过走道奔下楼。太太住在后面一栋。他还没进去,隔老远就听到里面传来她的咆哮声。还有摔东西的声音。他站到门口,突然又不想进去了,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还要去看她发威,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他转身又往回走。管家连忙又跟了过去。“先生……”管家在后面喊。

    “我不去看她,看她又解决得了什么问题!”他快步走着,甩了一下手。

    “可是……”

    “让她砸吧,把这房子拆了都没关系!”

    回到前面的房子,走进客厅,他一屁股坐到沙发上,点根烟,狠狠地抽了一口。

    “这可怎么得了,太太最近情绪特别反常。”管家也进来了,站到他身边。

    “什么反常,她不一直是这样吗?”他大口大口地吐着烟,好像要把心里恶气吐出来一样。

    “是啊,已经被太太赶了四个保姆走了,”管家低着头,“服侍您的小玫马上也要回老家嫁人了,这里的人手都不够了,所以……我想请示先生,是不是再雇几个人进来。”

    “雇人这种事不需要通过我,你自己看着办吧。”

    “还有,先生……”

    “我累了!有事明天再说!”

    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头也不回地上了楼。进了卧室,他疲惫不堪地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又是空空的没有着落了。

    这场婚姻究竟是谁的错呢?

    不是谁的错,而是一种惩罚,老天在惩罚他。难道不是吗,现在的他应有尽有,唯独没有美好的婚姻,老天什么都给了他,唯独不给他爱情。他躺在床上在想,如果没有那场车祸,和他结婚的就是心慈而不是碧君。他的确是带着责任和她结婚的,但也没想过她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她心理的残疾比她身体的残疾更叫人难以接近。难道这辈子就这么跟她过下去吗?虽然有名无实,可她毕竟是他的妻子,他做不到像他的父亲一样随便抛弃一个女人。他已经受到惩罚了,不想再遭天谴。

    这场婚姻源于十年前那场可怕的车祸。

    心慈和碧君是闺中密友,她们的父母也都是世交,当时两人刚刚从香港大学毕业,碧君将要和家人一起移民加拿大,走之前特意来内地看望即将走入结婚礼堂的心慈。心慈的未婚夫就是朱道枫。他们是在香港认识的,朱道枫去看望皈依佛门的母亲,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刚刚读大二的心慈,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难分难舍。好不容易挨到毕业,心慈不假思索地就答应了朱道枫的求婚,她等这一天实在是等得太心急了。朱道枫也是。

    婚礼就定在春节的前几天,心慈随父母来到内地,双方家人见面商讨结婚事宜。心慈很喜欢梓园,一进去就流连忘返,天天缠着朱道枫带她到庄园后面的林间散步。庄园后面是一座小山,上面种满桃树,因为正是冬天,桃花还没开,心慈总是问同样的问题,桃花怎么还没有开啊,还要等多久啊?那天她又问,朱道枫就笑着说,“你这么急干吗,到要开的时候自然会开嘛。”

    “我就是等不及啊!”心慈挽着他的手,小鸟依人般撒娇道,“我怕我还没等到桃花开,你就变心了。”

    “胡说!你都戴上订婚戒指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这怎么知道,谁不知道你认识我之前很花心啊。”

    “小傻瓜,那是认识你之前嘛,现在我就在你身边,我的现在和未来都是属于你的。”朱道枫拥住她,在她额头轻轻一吻。

    “威廉,”心慈双手缠住他的脖子,直直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种患得患失的感觉,我很怕失去你,我是爱你的,知道吗?”

    他顺势搂着她的纤腰,深情地看着她说:“当然知道,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了,心慈,我承认过去我荒唐过,我也曾经以为自己无药可救了,是你挽救了我……”

    “别这么说,傻瓜,我们两个就像是宇宙中两颗孤独旅行的星球,不知道旅行了多少亿年才相遇,我们不存在谁挽救谁,我们只是用彼此的光芒照耀着对方,从此我们不再是行星了,是恒星,相依相存,只要宇宙还存在,我对你的爱就不会消失……”

    “傻瓜,宇宙是无穷无尽的,也是永恒存在的,”他将她紧紧揽入怀中,仿佛真是拥着一颗遥远的投奔他而来的星球,“所以我们两个永远都会在一起,即使有一个先离开这世上,他也一定会用他爱的光芒照耀着另一个人……”

    她笑了起来,调皮地说,“你比我还会说啊,感觉我们在说莎士比亚的台词……”

    “哈哈……”他也笑,看着怀中的女友,情不自禁地吻住了她。

    两人从后山回来的时候,还没进屋,一个女孩就从里面冲出来惊喜地抱住了心慈。“碧君!”心慈也抱住她,两人兴奋得又蹦又跳。

    “你怎么才来啊,我等你好多天了,”心慈激动地说,“我还准备要你做我的伴娘呢。”

    “那没问题,你的伴娘我不做谁做?”碧君说。

    朱道枫在香港就见过碧君,三个人还在一起吃过饭,他很有风度地招呼碧君,带她参观梓园,盛情地款待未婚妻远道而来的密友。碧君目瞪口呆,当她参观完富丽堂皇的梓园后变得沉默了,她自小生长在香港,跟心慈一样,父母都是中产阶级,也见过一些有钱人,却没想到在内地还有如此奢华的富豪。当初心慈把男友介绍给她认识时,她还不以为然,在她看来,内地经济滞后,思想保守,她一度很为美丽的心慈找了个内地人而感到不解,但跟朱道枫接触几次后,她改变了看法,游遍世界的朱道枫风度翩翩,幽默有智慧,见多识广,言谈举止非常有教养,一下就让她刮目相看。但她还是认为朱道枫顶多也就是个内地暴发户的儿子,再富有跟香港的有钱人比起来那是没得比的,尽管年轻英俊的朱道枫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暴发户,他高贵得像个王子呢。可是当碧君亲临梓园后,她被彻底折服了,晚上关上门跟心慈说闺房话时,她由衷地说:“心慈,你真有福气,找了个这么有实力又这么爱你的未婚夫。”

    “你也会找到的。”心慈满脸幸福。

    “我可就没你这么好的运气了,虽然我们的家境差不多,可你比我漂亮,又有气质……”碧君明显的有些懊丧。

    “别这么说,缘分未到嘛。”心慈安慰她。

    “缘分?”碧君冷笑,自嘲地说,“等缘分降临我身上时,我都人老珠黄了,心慈,我很服你知道吗,在香港时你对那些富家公子理都不理,我以为你不喜欢有钱人,原来你有更大的目标……”

    心慈一听这话有点不高兴了:“你怎么这么说呢,我跟威廉认识时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有钱没钱,我爱他,深深地爱上了他,就算他是个一无所有的普通职员,我也会跟着他的,我是和他在美国订婚后才跟他回的内地,才知道他是有一些钱……”

    “是吗?也许吧。”碧君的脸上暗淡下来,不再说话了。心里却在想,如果他没钱,你会跟着他?鬼才相信。

    但是第二天,她很快又忘掉了昨晚的不愉快,跟心慈兴高采烈地逛市区、购物、尝美食。朱道枫是全程陪伴,当了一天专职司机。市区最大的购物广场和最豪华的酒店都是朱家开的,只要是碧君看中的东西,根本就不需要付款,记在朱道枫的账上就可以了。这让碧君又是好一阵心潮起伏,在朱家开的那家酒店用晚餐时,她看着甜蜜的心慈不无醋意地说:“这下好了,心慈,你以前老嫌百货公司的东西贵,现在你想要什么都不必在乎它贵了,不用你付钱呢。”

    “是吗?”心慈笑了起来,心无城府地说,“可我现在很少逛百货公司,跟威廉回来这么久一次也没逛过,今天也是陪着你才出来的……”

    碧君当即面红耳赤,下不了台。朱道枫很会察言观色,连忙打圆场,“她的意思是,她现在沉浸在爱河中,无暇顾及购物,而且什么商品都比不上她的未婚夫好看……”

    “讨厌,脸皮真厚!”心慈捶了他一拳。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气氛这才得以缓和。可是第二天,心慈试婚纱,碧君看着美若天仙的心慈从楼梯上走下来时,再次受到打击。老天,那个天使一样的女子就是心慈?她美得不带一点杂质,简直不是人间所有!婚纱是从法国运过来的,出自名师之手,复古式,头纱是纯****,一直披到脚下,裙子的领口和袖口都镶满珍珠,裙摆好大,蓬蓬的,有点宫廷装的味道。心慈穿上就像个欧洲公主,清纯古典高贵!碧君看得目瞪口呆,朱道枫也看得目瞪口呆。

    “好美,心慈你好美!”

    朱道枫眼睛都湿润了,他走过去,拥住心爱的女人,感动得无法言语。曾经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遇到自己的真爱,女友换了一拨又一拨,还弄得自己疲惫不堪,落了个花花公子的名声。其实他内心是很纯情的,虽然出身富贵之家,可从小就跟同环境中的孩子不一样,喜欢艺术,崇尚自然,成年后即使再浪荡不羁,内心始终保留着一块净土,期待着能有一个纯洁美好的女子来占领这块净土。后来认识了心慈,从认识她的那一刻开始,他心中所有的位置都被占据,包括那块净土。他心甘情愿,无怨无悔,甚至是感激不尽,感谢老天在他的有生之年让他品尝到爱情最纯美的幸福。

    他也是个固执的人,固执得不可理喻,一旦认定一件事或否定一件事,谁也别想改变他的坚持。爱情也是如此。不轻易爱上一个人,一旦爱上就死而后已。碰上心慈之前,他也曾爱过,初恋****是他的家庭教师,比他大几岁,教他中文,他爱那个女子很多年,如果不是家人刻意拆散,他现在可能还在爱着她。后来他的女友很多都比他大,中文流利,会写文章,他的父亲就警告他说,你这个样子早晚会把自己毁了,你太固执。可是他的固执恰恰就是继承于父亲,父亲为了寻找那个离家出走的佳人花了三十年时间,更加固执得可怕。所以他得到心慈后格外地珍惜,到哪儿都带着,生怕有一天丢了再也找不回来,因为他自知没有父亲的毅力为一个女人可以寻找三十年,他怕活不到三十年就会在思念中孤独地死去。有时候他也知道自己的个性很危险,因为这个世界充满不确定,你确定的东西,上帝不会给你确定,随时都会从你手里夺走,然后呢,你就伸长脖子去寻找吧,一直寻到坟墓里。可是没有办法,个性是与生俱来的,他对上帝的安排无能为力,也对自己的固执无能为力,只能在自己认定的路上走下去,如果上帝非要在他手里夺走什么,最好先把他的命带走。

    婚礼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请柬也发了,酒席也订了,连蜜月的机票都订了。婚礼只差两天了,心慈要碧君陪她去珠宝店选婚宴的首饰,婚礼上的首饰朱道枫已经给她准备了,是一条从伦敦拍卖会上以天价拍来的蓝宝石项链,据说价值连城。婚礼的当晚要举行舞会,礼服准备了几件,项链只一条肯定不够,得多准备几款。朱道枫那天要去公司处理事务,一早就出去了,他打电话要司机开车送她们去珠宝店,还跟心慈约好用午餐的地方,等他忙完公司的事就去餐厅跟她们会合。

    一切跟平常没什么两样。没有任何征兆。

    心慈和碧君是坐一辆宝蓝色轿车出门的,事故就发生在林荫道路口附近,当时两人还在车里热烈地讨论首饰的款式、服装的搭配、发型……突然,从对面驶过来的一辆大巴车猝不及防地朝她们的车子猛撞过来,一声巨响,世界在翻转,什么都面目全非了。

    轿车司机和大巴车司机当场死亡,车内两个受重伤的女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朱道枫赶到医院的时候,碧君刚刚被推出手术室,医生说腰椎断了,可能一辈子都站不起来了。“另一个呢?”他一把抓住医生的衣领,两眼通红,“她怎么样了,怎么样了?”

    “我们在尽力……”医生抖抖地说。

    可是半个小时后,医生还是这句话,语气却变了:“我们……已经尽力了……”

    “什么,你说什么?”朱道枫脸色煞白。

    “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医生重复说,“她伤得太重,导致大量内出血,脾、肺全部破裂,你……你去见她最后一面吧……”

    心慈,我的心慈,怎么会这样,不是说好了永远相依相伴的吗,你怎么可以自己先走了?宇宙这么大,你又去哪里旅行,连个招呼也不打!宇宙这么大,你迷路了怎么办?宇宙这么大,你叫我上哪去找?可怜的朱道枫一生都没有走过这么长的路,心慈就躺在手术台上,他从门外走到手术台边仿佛花了半生的时间,比父亲寻找佳人的三十年还漫长。她静静地躺在那里,浑身是血,手垂下来,耀眼的订婚戒指沾满鲜血。他走到她的身边时,她还没有断气,可是已经不能说话了,无力地睁着眼睛,无力地看着他。

    “心慈……”他抱起她,吻着她的脸,也已经说不出话了。

    她肯定是想说什么的,一直看着他,目光散落在他身上,温柔地抚摸他的脸,最后嘴角动了动,感觉很疲倦了般,轻轻闭上了眼。她那么美,像睡着了一样的,躺在鲜花铺就的水晶棺里时,更像是睡着了,她穿着婚纱,戴着婚戒,脖子上也挂着那条价值连城的蓝宝石项链,就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等待着心爱的人吻醒她。可是没用,朱道枫吻了她千遍万遍,整夜地呼唤,她始终没有醒过来。

    她的墓,就在梓园后山的桃林中。她一直想看桃花盛开,终于看到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黑暗的地底下,花谢花飞,想必她已经闻到了花香吧。朱道枫的卧室正对着后山,远远的,虽看不到她的墓,但是他每晚都会站在窗前看,望眼欲穿,却看不到她;他也仰望星空,漫天繁星,他在心底责怪她,连个记号都不留,谁知道哪颗是她呢?

    七年。他没有走出来。他的固执再次让他尝到了什么是生无可恋。他开始疯狂地收藏女人,只要长得像她的,哪怕只有一点点像,他都占为己有。没有人可以拦得了他,也没有人劝得了他,连他的太太碧君也无能为力。

    碧君是在心慈去世后的第二年嫁给他的,车祸后她一直坐在轮椅上,跟父母移民加拿大后生活得很不幸福,朱道枫去看了她两次,就把她接到了身边。但并没有娶她的念头,他只是觉得照顾她是理所当然,就像他觉得某个女人长得像心慈他就要弄到身边是理所当然一样。他把她照顾得很好,可以说是百依百顺,除了****,他都尽力地满足她。有一次她提出要去夏威夷度假,那阵他刚好有空就答应了,可是她拒绝带保姆去,他虽然犹豫也同意了,到了酒店,她要他帮着脱衣服洗澡,他无可奈何也只好同意。虽然身有残疾,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又还年轻,光着身子,他要说没反应当然是假的。他们****了,在浴缸里做的,感觉很不好,至少他感觉不好,索然无味,草草收场。他觉得对她的身体没****,主要是因为她没有吸引力,相貌平平,既不性感也不动人,既不温柔也无内涵,他身边的哪个女人不是如花似玉柔情似水,她没有一处吸引他的地方。所以他不能接受她,跟她身体残疾并无关系。

    可是她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他碰了她的身体,他就是她的了,必须属于她!为此两人闹得很不愉快,白天在沙滩享受日光浴,她看他,他却看别的女人,甚至跟那些女人搭讪****,她发脾气又没道理,晚上回到房间,她脱光衣服睡在他身边,他无动于衷,有几次好不容易满足要求,他又是应付了事。而他也确实是在应付,每次做完都懊丧不已,后悔答应带她出来度假,可是又没办法拒绝得太露骨,毕竟她是个女孩,有自尊心的。反正只有这一次,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了,他这么安慰自己。谁知人算不如天算,度假回来后,碧君怀孕了!他简直快疯掉,却又无计可施,碧君在他面前泪水涟涟的,哭着说要把孩子生下来,即使他不爱她,也要把孩子生下来。而朱家人知道后,每个人都劝他留下碧君和孩子,因为朱家人丁单薄,添子抱孙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没有选择,没有退路,他只好和碧君举行婚礼,但婚前他就把话讲得很明白,他说不要奢望我会对你忠诚,我娶你的原因你自己也知道,所以别干涉我,能给的我都会给你,包括名分,不能给的你也要不到,比如爱情。碧君虽然委屈,但也答应了,只要结了婚,他就属于她。她就是这么认为的。

    这一点在试婚纱的时候就暴露出来了,她对那件从香港订做的婚纱极为不满意,把婚纱摔到他面前说:“你根本就不在乎我,心慈的婚纱是从法国订做的,为什么我的只能到香港做?”

    没办法,只好临时又从法国运来一件婚纱。可是她还不满意,嫌婚礼太低调了,客人太少,又对他发脾气,“你和她的婚礼可以那么铺张奢华,为什么我跟你的婚礼这么冷清,我又不是二婚!”

    他本来要发火,看在她肚子里孩子的分上,忍了。

    谁知她还是咄咄逼人,又怪蜜月选的地方不好,叫嚣道:“你跟她度蜜月可以去欧洲旅行,为什么我跟你的蜜月你选在泰国,我没看过人妖吗?”

    “够了!你还想要什么?”他再也忍无可忍,指着她说,“你有什么可以跟她比的,你没有一样可以跟她比,不仅是容貌……我已经给了你名分,别想再要求什么,我什么都不会再给你,如果你觉得不满意,不想要这个名分了,我随时满足你!”

    碧君哑口无言,这才知道她惹恼了这个男人,不敢吭声了。但是为时已晚,她已经留给他十分恶劣的印象,无论她之后如何弥补挽回,他都不理睬了,蜜月还没过完就借口公司有急事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终日以泪洗面,最终导致流产。他知道后只打了个电话安慰了几句,还是见不到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变得歇斯底里,明知道丈夫在外面逍遥快活,却无能为力,如果她是个正常的女人,哪怕跟他吵架也好呀,可是他连吵架的机会也不给她了,即使回来顶多看她一眼,宁愿跟那些朋友通宵达旦地喝酒聊天也不陪她。于是她选择自杀,试了一次,更加绝望了,他居然对她说,如果你想死,随时都可以,因为我才真的生不如死,但愿你死在我前面,如果死在我后面恐怕没人会给你葬个好地方。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她失败了,虽然住在豪华的庄园,锦衣玉食,成群的人在身边伺候,却如同住进了坟墓,活不了,又死不掉,她没疯,周围的人就已经把她当做疯子了。

    “朱道枫,我来世变鬼也不放过你!”她曾这么对他说。

    “你已经是个鬼了,你以为你还是人吗?”他满不在乎,冷冷地回击道,“是你自己把自己变成鬼的。”

    “其实我才是个鬼啊,白天体面风光,说笑聊天,到了晚上,站到窗边看着后山,我就觉得我真是活得像个鬼,一个孤独的鬼,明知道销声匿迹的爱情再也回不来,却放弃做人的机会,死守着那座坟舍不得离开……”这是朱道枫在日记里写的一段话。他有写日记的习惯。

    “但愿我死在这个女人后面,这样我才可以自主地将自己葬在后山,否则我怕自己尸骨无存。”他在日记里叹息道。

    “如果你死了,想举行一个什么样的葬礼?”

    这天晚上他约了牧文在一间酒吧喝酒,喝得有点多。以前他不酗酒的,最近不知为什么,心情很不好,一是碧君格外的吵,二是精神状态异常低迷,对女人也没什么兴趣,只能借助酒精让自己短暂地麻痹。

    “你没事吧,怎么好端端地说这种话?”牧文听他说什么葬礼大为诧异,“我还没活够呢,谁会想到死啊,你也是,看上去挺正常的,怎么脑子跟个精神病患者似的。”

    “我觉得我就是个精神病患者,跟另一个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整个梓园就是个精神病院……”他自嘲地说。

    “她又闹了?那你就躲啊,你以前不是挺能跑的吗?”

    “我不能跑,怕错过,我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那个人离我越来越近了。”

    “哪个人?”

    “那个孩子,或者说,那个蒙面的女子……”

    “又来了,真受不了你!”

    “是真的,我仿佛已经闻到了她的气息,听到了她的脚步,感觉她就在黑暗中注视着我,那双眼睛比海还深……”

    “你最近没看恐怖片吧,我怎么听着这么阴森啊?”

    “她看得到我,我却看不到她,你说这算什么?”

    “行了,别越说越来劲,”牧文打断他,岔开话题,“我看你得去找善平瞧瞧了,他刚从日本学习回来……”

    “我找他干什么?”

    “你难道不觉得你就是心理有问题吗?得好好看看……”

    “胡扯!”

    “对了,大侠也回来了,今儿给我打电话,约我们明天去王府茶楼聚聚。”

    “是吗,那好啊,我们六君子是好久没聚在一起了。”

    “六君子”指的就是声名远扬的“茶话六君子”,最先提出这个称谓的是牧文。他们六个人,朱道枫、牧文、善平、哲明、东波、吴昊是多年的老友,经常聚在一起喝茶聊天,聊起天来可谓是通宵达旦天昏地暗,时间长了牧文就提议干脆六个人统一名号,就叫“茶话六君子”,马上得到大家的认同,从此这六个君子干什么都在一起,只要有空,或碰上谁的生日,谁有了喜事,谁有了难处就会呼啦啦一起上哲明的茶楼(王府茶楼就是他的),有时候也在牧文的画廊,或在朱道枫的梓园。

    朱道枫虽然交游甚广,但在这座城里真正来往得密切的还就这几个君子,相交多年了,知根知底,处得像兄弟。而兄弟最大好处就是,喝醉了的时候不会担心露宿街头,会有人送你回家。毫无疑问,朱道枫这次又喝得烂醉,又是牧文送他回梓园,这活他经常干,轻车熟路。把车开进去,按几声喇叭,里面自然会有人跑出来把醉得胡言乱语的朱道枫抬下车,又抬进楼上的卧室。

    “沈先生,您辛苦了。”跟往常一样,管家很恭敬地送牧文到门口。

    “真是交友不慎,认识他后我简直就成了搬运工,下次叫我出去,我得叫上善平和哲明……”牧文直摇头,苦笑着上了自己的车。

    可是被搬上楼的朱道枫躺在床上没多久又清醒了些,不知道自己喝的是水还是酒,怎么越醉越清醒,牧文的车子驶离梓园时的发动声他全听得到,酒精的麻痹作用是越来越小了。他从床上爬起来,又站到窗户边遥望后山,今晚的夜空格外璀璨,漫天繁星,哪一颗才是心慈呢,这个问题他已经问过无数遍,没有人告诉他答案。

    他必须让自己麻痹,否则心里的疼痛会让他彻夜不眠。他不由分说就下楼到餐厅的吧台又拿了瓶酒,也没上楼,踉跄着脚步往后山去了,一边喝一边唤着心慈的名字。

    心慈的墓掩映在后山桃林中,很气派,整个地面和墓身都是汉白玉砌成,两边各有一个哭泣的天使雕像,中间是高大的欧式拱门,墓碑上刻着:爱妻任心慈之墓。虽然没有举行婚礼,但朱道枫是以丈夫的名义下葬心慈的,为这碧君还经常跟他闹,活人争不过,她连死人也要争,这个女人是越来越精神错乱了。

    因为墓的两边亮着长明灯,即使是晚上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墓碑上心慈美丽的容颜,朱道枫抚摸着冰冷的碑石上永恒的照片,泪水无声地流淌下来,他真后悔当初建这墓时怎么不给自己留张活动的门,这样他就可以随时进去躺在心慈的身边,陪伴她度过这漫漫长夜。她孤独,他更孤独。

    他靠着墓碑坐在冰冷的地板上,望着天上闪烁的星辰,一口接一口地灌酒,真希望天上的心慈能下凡来,哪怕只是在他身边短暂停留,看他一眼,他就是醉死在这也心甘情愿。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酒真的喝多了,他昏昏欲睡,神思迷离起来,似睡非睡间,他好像听到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踏着石阶一步步向他靠近,他立即变得激动,心慈来了吗?她真的来了吗?

    朱道枫努力睁开眼睛,老天,真的有个人站在他面前!是个女人,长发,月光自她头顶的夜空照下来,在她的头上肩上洒下一片银辉,因为背着光,她穿的又是黑色的衣裙,蒙着白色的丝巾,看不清脸,但那双眼睛……

    他的酒立即醒了大半,那双眼睛,林荫道上的眼睛!是梦吗?可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背部的酸痛,这是长久地靠着墓碑的缘故,他看着那双眼睛,比深邃的夜空还浩瀚,目光如鬼魅,利剑般穿透他的胸膛,直中他的心。

    “你……你是谁?”

    他****着问,不是因为恐惧,而是酒精没有麻痹他的大脑,却麻痹了他的四肢,让他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动也不能动。

    “我是你命里的。”

    她冷冷地回答。还在走近他,黑色高跟鞋踏在石阶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寂静的墓地显得格外惊心。她的影子被月光拉得很长,正好投在他身上。他偏了偏身子,想将她看得更清楚些,可还是不行,长明灯的光线从她背后投过来反而让她的身影更黑暗,他问她:“我命里的,什么意思?”

    “就是你心里的鬼啊,你忘了吗,我就是那个鬼……”

    他当然没忘,挣扎着想爬起来,“你……来了?”

    “是的,我来了!”她点点头,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皓月当空,感觉她像个月光幽灵,一身的寒气,目光落在他身上让他顿觉置身雪地般阴冷刺骨,她身上的寒气何以这么重,冷得他发抖,他全身都在抖……

    “可以让我看看你的脸吗?”

    “不能。”

    “你……你到底是谁?”

    “你不记得了吗?”她蹲下来,伸出手,苍白纤细的手指轻轻划过他的脸颊,他又是一阵颤抖,她到底是人还是鬼,是人怎么会有这么冰冷的温度,“可我一直记着你,记着你的脸……挺好看的脸,怎么长着魔鬼一样的心,我想掏出你的心……”

    说着眼神一变,目光如刀子直割向他的喉咙,她好像真恨不得自己的目光就是刀子,即刻割断他的喉咙。

    “我一直在等你。”他丝毫感觉不到她的杀气,或者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忽略了她的杀气,看着她,深深地看着她。

    “我也在等你。”她回答。

    “可我还是不知道你是谁……”

    “你命里的人。”

    “你来找我干什么?”

    “杀了你!”

    说着她把手伸向了他的脖子……

    “先生,先生,您在哪?”远处突然传来管家的声音,不止她一个人,几只手电筒的光芒直射过来。他刚应了声“我在这”,脖子上那只冰冷的手突然就不见了,四周空空荡荡,哪里有什么黑衣女子,除了墓前哭泣的天使雕像,什么都没有。他被管家和另外一个叫老张的园丁扶起来的时候还在四顾张望,“人呢,刚才的那个人呢?”

    “什么人啊?”管家也在张望。

    “就刚才站我旁边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女孩子,”朱道枫比画着,“还蒙着面纱。”

    “先生,您是喝多了吧,哪来的人,我什么也没看见。”管家断然否认。

    “是啊,我也没看见。”老张也说。

    朱道枫还想解释,管家不由分说就架着他走,唠叨着:“先生,这么晚了您还在喝酒,要不是老爷打电话过来找你,我还不知道您上这来了,这是晚上,什么脏东西都有,您以后可千万不要这个时候出来了。”

    “她……不是脏东西。”朱道枫口齿不清地想辩解。

    “我白天就想跟您说的,最近园子里不太清静,老有些不干净的东西在晃,好几个人都看到了,您要不出来怎么会看到呢?”

    管家和老张很快就把醉得神志不清的朱道枫扶回了房间,安顿他睡下,管家焦虑地对老张说,“这怎么得了,本来园子里太清静就让人发寒,现在又闹鬼,你说谁还愿意待在这,已经有两个丫头都说要走了……”

    “不会真的有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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