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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故事的人 第三章
作者: 丽萨·温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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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子,你干什么哪,这么大动静?”艾拉在坡上怒吼,拖着水桶迅速移动,“赶紧给我闭嘴!这声音要是在林子里传开了,十公里以内的人都能听出我们在哪儿。不然你以为这大冷天的我干吗不生火啊。”

    兰德稍往后缩,看着他在一个矿村上买来的口簧琴,说是矿村,其实也不过是依山而建的两间房子。他和艾拉在外游历的三周时间里,看到许多人吹奏这种乐器,使他对山民本土音乐产生了极大兴趣。

    “再这么下去,你会把我们俩都害死的。”艾拉将木桶挂在圈骡子的绳索附近。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在赶路途中,让骡子和马自己去找水喝。可这天晚上,艾拉一直急着赶路,压根没有休息一下。

    “他们现在肯定已经散了。”愧疚感犹如锋利的刀片,再次割进兰德的皮肤。这事太不对劲了,简直就是大错特错。

    那个女孩。虽然当他和艾拉两人落荒而逃时,他曾经默默为她做了祷告,然而,他无疑还能做的更多,说不定他甚至可以赶回去并且……然而,具体能做些什么,他其实并不清楚,考虑到艾拉的手枪当时已经瞄准他的方向,不过他还是很想相信,如果机会允许的话,他一定会给予她更多的帮助。

    他把口簧琴拿出来,原本是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结果却根本不起作用。人的良知就像一位强大而坚定的对手,因其本性使然,专向人理性中最薄弱的环节发动进攻。这话是他的父亲或者祖父告诉他的,那是在很早以前,他们为了将福音传遍世上所有闭塞角落,前往各地进行传教途中所发生的事。作为南卡罗来纳教区主教,照管这类事情一直在他祖父的职责范畴之内。兰德经常与他们一同外出,在死神先后带走祖父与父亲之前,他已从两人身上学到了不少知识。实际上,这两位亲人的相继离世也是促使兰德决心要趁着还有条件,去体验荒野生活的部分原因。

    艾拉回到露营地中央,如果要生火的话,那儿便会是火堆所在的位置。“你给我好好听着,小子。”他凑到跟前,露出一口大黄牙,身上散发着一股烟酒混杂的难闻味道,“他们可是言出必行的,说杀就杀,说砍就砍,一点也不含糊。你要是随便掺和,他们会剥了你的皮,吊在林子里,让大家都知道,谁再敢和他们作对,就是同样的后果。”

    战栗感从兰德的肋骨底下涌出,传遍他身体的每个部位,然而尽管心怀恐惧,怒火却也因此点燃了,他说道:“一个人倘若不能坚守自己心中的正义,即便他还活着,也只不过是行尸走肉。”这句话,同样的,也是出自他的父亲,他是一个伟大的人,在战场上和生活中都展现出了神赐的勇气。

    艾拉把头往后仰,冲着夜空大笑起来,比口簧琴吹出的任一音节都更加响亮。“聪明人都会管好自己的事情,而且只去管他自己的事情,还知道要保持低调。”他把带来的袋子从骡车上拿下来,准备到溪边去取水,“总有一天,你会感谢我教过你这些道理的,年轻人。就像现在,你得感谢我在事情搞砸之前,从派格勒格·莫莉手中买来了这份面包。”他撕下一块扔给兰德,“你总不会被良知折磨得连胃口也没了吧,啊?”

    兰德接过面包,却只是坐在那里,视线望向马灯里,盯着正在燃烧的焰苗。

    “别多想了,小伙子。看你这模样,好像有谁杀了你的骡子似的。你会熬过去的,记住我这句话。这茫茫大山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这里的日子可不那么好过,只适合真正的男人,不是小男孩玩耍的地方。在这里,不论什么事情,全关乎生死。”他咬下一块面包,将剩余的部分举在空中挥舞,嘴里边嚼边接着往下说,面包渣不住地直往外飞,“再给我讲讲关于非洲那些狮子、长颈鹿还有野人的故事呗。那样应该能让你的情绪有所好转。”

    兰德没有答应他的要求。至今有两个星期了吧,他不时会给艾拉还有途中偶遇的人们讲述那里的故事,希望能让他们将目光投向全能的上帝。然而,从当前的情形看来,他的努力似乎仅仅带来了娱乐效果。这里的人同这大山一样,全固执地死守着自己那一套。

    然而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并没有完全放弃希望,接下来他应该还是会同艾拉待在一起,还有机会引导他走向信仰之路。

    而这样的成就则将证实,兰德的此趟旅程,果真便如他为赢得家人的许可和财政支持时,所做的保证那样。从技术层面而言,这次出行是一场传教之旅,一次圆满的行动。尽管他从来不相信,自己特别适合做神职工作,然而,一旦他受到充分培训,并满足合适年龄之后,大概便会接受指派成为一名专职牧师。

    这是他们家族一直传承的事业,尽管他时常刻意抵制这种念头,但想家的思绪还是笼上了他的心头,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马灯的焰苗,一时间有些心神恍惚。他的思绪已经飞回查尔斯顿,回到了拉贝尔,那坐落于南炮台的家里,眼前出现了美丽光洁的地面以及温馨惬意的壁炉。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仿佛就缩在舒适的椅子里,面前便是一炉旺火,手中捧着哈斯特老妈妈特制的热可可。他想象自己正在读一本好看的书,而不是在这山中漫长而寒冷的夜晚里煎熬,因为没有生火,他们既要忍受寒冷侵袭,还得担心森林里游荡的野兽。

    起初,他还没有发现,艾拉伸手拿了枪,而后站了起来,“谁在那边?是哪位朋友?”

    这声音引起了兰德的注意,惊得他从幻想当中回过神来。他转身站起来,意识到自己把手枪留在了马鞍袋里——考虑到艾拉先前的警告,那真是个相当愚蠢的失误。

    “不管是谁,最好现在赶紧出声。”

    艾拉刚刚放出威胁,便听到了另一把枪的咔嗒声响。

    “把枪丢到地上。”这声音从黑暗之中传来,紧接着,是一个男人的脚步声,靴子咔嚓咔嚓地踩在满地的落叶上。

    艾拉的动作变得僵硬,他慢慢垂下手枪,食指仍然扣在扳机环上。

    “松手吧,朋友。”

    兰德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颈上的脉搏顿时加速了。是布朗·崔格店里的那个男人——脸上有疤的那个?他多希望事实并非如此,然而,艾拉担心的事情似乎马上就要发生了。

    不速之客慢慢踏入马灯的照射范围,终于将面孔露了出来,他那举枪待发的姿势越发加深了兰德的恐惧。

    艾拉用手肘撑住膝盖,举起手掌挡住脸,斜着眼睛往身后瞄,试图看清背后的状况。“没必要这样干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欢迎你过来和我们一起啊。”骡夫的声音十分热诚,甚至还有几分轻松,但脸上的表情完全是另一回事。他的视线从手枪迅速移向那边的骡车,“我们绝不会惹出什么麻烦。只是停在这里过一夜。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出发前往惠斯勒山谷。我向来不管别人的闲事。”

    疤脸男走进露营地,转了一圈,在马灯左边的位置站定,这样能同时掌控他们两个人的行动。兰德颤抖着咽了口气。他的父亲曾说过许多次,他在南北战争时期遭遇类似情形的故事,然而兰德本人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

    大脑开始飞速运转,想象着自己的决定会引起的可能下场,他仿佛看见亲爱的妈妈就站在他的坟墓前,同他的几个妹妹还有祖母一起埋头痛哭,就因为他固执己见所做的错误决定,给整个家庭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伤害。此外,甚至还有更糟的情况,他家里人可能永远无法得知他的最终命运——这群男人离开之后,他就将长眠在这无人知晓的地方,任凭雨打风吹,野兽撕咬。

    “有人招呼也不打就偷摸地走了,我很好奇,他到底想去哪里,又打算去找什么人。”不速之客举起枪管,眯着眼睛瞄准艾拉。

    “被子弹打中会是什么感受?”兰德不禁开始思索,当子弹穿透他的身躯,究竟会有什么感觉?

    “我没想去找谁呀,真的。只是单纯离开这个村子罢了,仅此而已。我不是爱惹事的人,根本就不想掺和进去。”

    疤脸男咬了咬下嘴唇,若有所思地品味着脸上汗水的咸味。尽管气温很低,他还是出汗了。“我还以为,他是想去给谁提个醒呢。去告诉那女孩的爸爸要小心提防着我。没准还会带些帮手过来,趁我不备来个偷袭,直接大干一场。”

    “我说了,我根本就不想插手。”艾拉抬高嗓门,语气透着坚决或绝望,又或是两者都有,“我根本不认识她的族人。即便真的认识,我也不会随便掺和进去。那女孩是默伦琴人。照我看,他们都是些长着六根手指的魔鬼,谁知道,这地方还有多少像他们这种人。光想到这一点,我就受不了了。”

    “噢,是这样吗?”男人移动枪管,转向兰德的方向,随意晃了晃,“那这位年轻人呢?他好像还没说什么话呀。”

    “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谁也不是,就是个查尔斯顿出身的孩子,想到这山里面来看看。他没什么好说的。”艾拉向兰德使眼色,警告他不要加入他们的对话。可兰德觉得,有好多话语正在他体内翻涌,向上涌到了嘴边,不断积聚着力量,这感觉甚至压过了他猛烈的心跳和耳朵里脉搏跳动的声音。

    两人无言的互动被疤脸男看了个正着,“说不定,是你警告他要小心说话,担心他会把你出卖呢。也许,他心里有他自己的盘算呢。”

    “他真的没什么好说的。”艾拉再次抬高嗓门。

    男人又把枪指了回去,“难道他是个哑巴连话也不会说吗,嗯?”

    “我可不是哑巴。”兰德的脉搏跳得十分猛烈,他还以为,自己的声音肯定会因此而发抖,但说出来的话出乎意料地相当平稳。

    男人转过头,静静地打量了他一番,“那就好。我们准备在这待一整晚,还有好些话要问你们哪。我和几个伙计都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才能相信你们真的不会同我们作对。你不介意吧,小伙子?”

    兰德攥紧身侧的拳头,告诫自己不要冲动行事,不能做出在法制社会遭受这类威胁时所能做出的反应。“这事好像由不得我说了算吧。”

    “确实由不得你。”

    话音刚落,几个人身后跟着几匹马便陆续现身了,两个人,四匹马。马匹站定后,林子里又传来了别的声响。哗了了的铁链声、男人的怒吼声,还有女人因为吃痛而抽气的声音。

    兰德全身绷紧,挺直身板,准备慢慢站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定在了林子里头,而且全背对着他。虽然他的个头比杰普以外的其他人都要高,可他们三个人手里有枪,还有个人根本不在视线范围内,这种情况下,他成功的概率能有多大?

    他拼命思索着行动方案。也许可以一把抢过马灯?使劲将它摔碎,把燃料和焰苗溅到他们身上,从而引起恐慌转移他们的注意。或者悄悄站起身来,溜到骡车边上,取出马鞍袋里的手枪?又或者直接冲过去,抢在别人转身一枪结束他之前,把枪拿到手?

    脑海中浮现出自己躺在落叶堆上血流不止的情景,这么做只会白白浪费他的性命,而那女孩的命运不会有任何改变。

    “站在那儿别动,小子。”疤脸男仿佛觉察到了他的意图,“雷维?你还缩在林子里干吗呢?你要是敢随便动她,我就剥了你的皮把你勒死在这儿。她是我的女人。给老子找了这么多麻烦,我得在她身上烙上我的印记,就在这里,就在今晚。我也不是不想跟兄弟们分享,不过我得先让她知道,她现在的主人是谁。”

    兰德不禁想到他亲爱的妹妹露辛达,倘若是她陷入这种恐怖处境,会是怎样的情形。恐惧感使他胃里翻江倒海,酸涩的胆汁不断涌向他的喉咙。他看向艾拉,老伙计只是摇摇头,垂下目光盯着马灯,手肘仍然撑在膝盖上。完全没想要尝试拿回他的武器。

    “我抓到她了,”雷维的吼声从林子里传来,“她刚刚又想逃跑来着。还好布朗·崔格用链子把她锁上了。”雷维从树影中走出来,起初只见到阴暗中一团模糊的身影,直到他走进马灯的照射范围,才看出是个身形瘦长,还没发育完全的小伙子。他把女孩扛在了肩上。她的长发垂下来,因为马灯的映照,加上终于爬上空中引导他们找到这露营地的满月光芒,看起来就像一道蓝黑色的波浪。

    女孩被雷维随手一扔,重重地摔到了地上。她倒作一团,沉重的铁链因为撞到固定在她四肢上的铁镣而发出叮当的声响。兰德认出了这令人憎恶的东西。一个已经不复存在的时代所遗留的落后物品,至今仍能在查尔斯顿周围的马厩和地窖里看见的镣铐。

    “别再把我跟她扯上关系了,杰普。”雷维往后退开,在空中拍了拍手,试图清除残留在自己身上的痕迹,“我听见她在黑暗中不知念叨着什么,好像是在念咒语,又像是被恶魔附了身。我可不想再同她扯上任何关系了。”

    “不,你已经甩不掉了。”杰普露出满是烟渍的黄牙笑了笑,带疤的脸上现出了愉快的神情,显然感到胸有成竹,知道这群人全在他的掌控之中,“我们所有人都一样。要是她的家人真的过来报复,你们谁也不能说,自己和这事没有一点干系。”

    雷维几乎是不自觉地瞪大了双眼。女孩慢慢地从地上撑坐起来,雷维急忙退开,双手举得高高的。

    杰普仰头对着夜空大笑起来,“你怕了,兄弟?难不成她还能从地里召唤出什么来抓你吗?她已经被锁住了,什么也干不了。被铁链锁住的人是没法召唤灵魂的。而钥匙就在我这儿,在我的靴子里。她是抓不到你的。不过她肯定有这个想法,对吧?小子,别盯着那双眼睛看,当心她取了你的性命。”

    杰普又笑了,看到女孩把头往后一甩,将浓密的长发甩到脑后。她一只眼睛淤青,肿得闭了起来,嘴唇有些开裂,唇边的血迹已经干掉,结成痂开始慢慢脱落。但兰德知道,即便如此,她还是美得不可方物。几乎有些超凡脱俗,没受伤的那只眼眸十分明亮,银蓝色的眼珠映衬着深色的睫毛,深色的长发如同这山谷中幽深的夜影一般。

    她仿佛是这大山的化身,最终变幻成了人形,她的皮肤光滑,和落叶一样都是黄褐色的。一时间,他开始怀疑,他们先前关于她的那些说法到底是不是真的。兰德本能般,伸手摸向了口袋里的黄金十字架——它曾在他的父亲和祖父去往各地传教的途中,帮助他们渡过了许多难关。他隔着布料抚摸它,决定忘掉杰普那帮人所说的话。这可怜的女孩是由上帝,而非这森林所创造的。尽管她对全能的上帝一无所知,上帝却对她了若指掌。

    “不管怎么样,你必须想办法阻止这件事情。”他瞬间打定了主意,他知道,这么做才是正确并且正常的。今天晚上,他绝不能让他们得偿所愿。原因相当简单,他无法忍受这种事情,也无法容忍自己袖手旁观,任由这种事情发生。

    直接动武显然是不可行的。他寡不敌众,而且也没有武器。他必须想想别的办法,而且要快。趁着他们的注意力暂时都放在了选择由谁望风的空当,他偷摸地把十字架从自己口袋里摸了出来。兰德摊开手掌,细细打量手中的珍宝,在查普林家族第一代祖先抵达查尔斯顿港来到新世界之前,它便一直作为传家之宝,在他们家族世代留传。过去几周时间里,它沉甸甸地躺在他的口袋里,与他一起跨越了漫漫征途,并不停提醒着他这样一个事实:关于此次旅途的真正原因,他并没有悉数如实相告。

    “这东西可保不住你。别再胡思乱想了。”艾拉压低声音说道。声音引起了杰普的注意,兰德急忙再次握紧手中的十字架。

    杰普回到马灯旁边,目光看向那个女孩,又移回兰德身上,“她一直在看你,傻小子。她看着你的样子,好像认得你是谁似的。你是这女孩族人的朋友吗?”

    兰德壮起胆子看了她一眼。没错,她确实在看着他,手里还攥着个什么挂件——一个小小的方形吊坠盒,用骨头或是象牙雕成的。它由一条皮绳串着,上面还有几颗雕花佩珠和一些闪亮的贝壳,正挂在那女孩的脖子上。一团蓝色的东西悬在她的拇指上方,虽然他无法百分百确定,但它看起来同偶尔会在查尔斯顿海岸发现的海玻璃十分相像。

    “我根本不认识这女孩。”在他的身体里,因恐惧而产生的寒意冷却了愤怒所激发的火焰,使他刚刚打定的主意又开始动摇了。

    “她看起来好像真的认识他!”在马灯照不到的地方,有个人这样喊话,“好像是在盼着他能有所行动。”

    “我不认识这个女孩。”兰德坚决地说。

    杰普眯着眼睛看他,又走到女孩面前,一把抓起她的头发,狠狠往后一拉,逼着她用没受伤的眼睛看着他,“他也是你们的人,对不对?”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兰德的声音十分急切,甚至透着点绝望,但他还是暗暗告诫自己,不要轻举妄动,现在还不能起身。

    树林里不知什么地方,突然传来了猫头鹰的叫声。兰德想到了三次否认自己是耶稣门徒的彼得①。

    杰普松开女孩,抬起鞋底推了她一下,女孩再次倒在地上,缩成一团。兰德没朝她那边再看一眼。那群人开始在他身边扎营,并在艾拉违心的邀请下,享用着骡车里的食物。兰德一直耐心等待,等着他们吃饱喝足,在刚点燃的篝火烘烤下,逐渐变得心满意足,而后慢慢放松警惕,然后,他才会正式将计划付诸行动。

    “她又在看你了,小子。”杰普终于说话了,兰德知道,时机现在已经成熟。再不会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杰普站起身,再次朝女孩走去,“而且你也在朝她这边张望。或许你确实不认识她的族人。或许,你只是在等待时机,打算要来偷袭我。是这样吗,臭小子?”

    兰德意外地被他激怒了,作为一个经常居高临下睥睨同代人的男孩,回击的话几乎已经蹦到了他的嘴边上。然而,他只是不自然地笑了笑,把那些话都憋了回去,“我要买下这个女孩。”

    他话说得太快,显得有点冲动,有点不太确定。他用力攥紧十字架,稳住自己的心神。这可不是小男孩玩的游戏,这是男人之间的博弈,一场关乎生死的博弈。

    杰普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一对贪婪的小眼睛,没有流露出半点内心的波澜。如果除开种种邪恶念头,这男人脑子里还有什么别的思绪的话,那只能够说,他一定隐藏得相当之深。

    其他人围坐在营地周围,醉醺醺地转头看过来。女孩也只是静静看着,没有其他动作。兰德心想,没准,她根本就不会说英语。有好些住在山里的人都只会他们自己的语言,比如切罗基语、卡托巴语、法语、苏格兰语。

    “完好无损的。”兰德又补充一句。

    “她对他施了巫术,肯定是这样的!”一个男人结结巴巴地说,吐字全部含糊不清,“她手里一直抓着那个东西,而且他还看过她的眼睛。小子,你可真傻。早就告诉过你了,绝对不能去看默伦琴人的眼睛。她现在已经对你施下咒语了。”

    兰德慢慢站起身,挺直腰板,看着只比自己高一丁点的杰普,“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被她迷惑。而且,我也一点不惧怕,不论她是什么身份。我是个基督徒,我压根就不相信这种事情。”

    杰普眨了眨眼睛,竭力使自己保持冷静,这是兰德头一次,在他脸上看见了一丝忧虑,“你是个传教士,小子?”

    兰德摊开手展示出掌心的十字架,“正在准备阶段。”这句话,准确来说,也不全是假话,他默默祈愿,唯恐此时便是他留在人世的最后时刻,“这是我祖父传给我的,我们家族好几代祖先,在前往蒙昧之地传播福音时,都会把它带在身边。”

    杰普惊讶地退后了一步,“我没有把她卖出去的打算,至少现在不卖。”他又喝了一大口艾拉的麦芽酒,用手背擦了擦嘴角,而后伸长手臂,把酒罐朝兰德这边递过来。当这个动作遭到拒绝之后,杰普又把手伸向了他的十字架,似乎有意把它拿过去,结果却在半道上收了手,只是说道:“不过呢,说不定,我或许会对你从轻处置,小伙子。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让你多长点教训。也可以……不这么做。”

    “杰普,你可不能随便杀传教士啊,”有人出言警告他,“很可能就是因为他,那女孩的巫术才没对我们生效。”

    这时艾拉小心地站起身来,酒精已经麻木了那群人的理智,使他们胡言乱语起来,他决定抓住这个绝佳的机会。“他确实是个坚定的传教士。自从我把他带出墨菲以来,他就一直说个不停。你们要是真把他杀了,四面八方的妖魔鬼怪都会立即出来显灵的。这就是那女孩总盯着他看的原因。她害怕他所拥有的这种能力。”

    “是这样吗?”杰普张开嘴,露出大黄牙,笑了笑,接着将目光转向艾拉,“既然如此,那我只好对你下手了。”

    “你不要伤害他。”兰德听见了脉搏的跳动声,如同乞丐在屋外敲门乞讨一般,咚咚直响,然而,他的思维十分敏锐而且精确。他意识到,局势已经开始慢慢逆转。他人生中头一次,明确感受到了,善恶之间的力量对比。

    杰普歪歪扭扭地退了三大步,朝女孩走过去。她拼命地往后缩,想爬远一些不被他够到,可他还是得手了,一把扯住她的棕色羊毛裙和长头发,将她从地上拽了起来,衣服上的纽扣被扯掉了,连边缝都脱了线。

    “你什么也不是。”杰普压低嗓音说道,直接将女孩往前一扔。因为被锁链拽住,直接脸朝下摔到了兰德脚边。

    他忍住了出手帮忙的冲动。他们仿佛正在进行一场高明的纸牌对决。他不能冒险亮出自己的底牌。

    女孩从地上爬起,跪坐在原地,两手捧住挂在脖子上的雕花护身符,嘴里开始念念有词,说的都是他从没听过,也压根听不懂的语言。

    “她被恶魔上身了!”其他人急忙往后退,一直躲到了骡车后面。

    “快让她恢复正常。”杰普命令道,他两脚叉开以保持平衡,指指那女孩,又指了指兰德,“马上把恶魔从她身上赶走。我还没在她身上烙上我的印记哪,她还有些留下来的价值。”“快点啊,小伙子。”艾拉也指挥道。他是否真的相信这类事情真有可能,如今已经很难分辨,然而那也无关紧要了。

    兰德装模作样地做出正在考虑他们的请求,思考应该进行哪些步骤的样子。女孩喃喃自语的声音越发响亮了,这种语言听来十分奇怪,夹杂了大量喉音,从某种层面而言,几乎称得上有些耳熟,然而他无法分辨是因为什么。

    篝火突然闪了一下,传来了爆裂的声响。兰德和杰普都猛地把头转了过去。

    兰德突然感到有些怪异,一时间甚至开始怀疑,内心的信仰似乎出现了动摇。他迅速摆脱这个念头,集中注意力,仔细分辨她那赞美诗般的呓语。“我需要去拿我的马鞍袋,里面放着我的《圣经》。”他转身面向骡车,刚准备迈步过去,便被杰普拿枪指了过来。

    “哈克,把他的书拿过来。”

    “我才不要碰它!”

    “那就把整个包都拿过来!”杰普喝了口威士忌,对着骡车那边开了一枪,子弹射得尘土飞溅,把骡子吓得窜来窜去。布丁使劲拉扯引绳,拼命想把拴住自己的这棵树给拉倒。

    “现在就动手!”杰普喝令,将手枪对准那个女孩,“我要看到她马上恢复正常。”

    骡车那边,雷维被迫成为送包的人选。兰德等得十分心焦,默默数着他踏出的每个步子,直到那个包安全地送到了他的手里。手枪此时就在包里,可接下来该怎么办?他的枪法虽然又准又快,可杰普的武器已经握在了他的手上。

    他首先把《圣经》取了出来,这个棕色的皮革装订本还是父亲亲手交给他的。它曾在众多教堂讲道台上出现,是他们家族世代相传的宝物。他翻开书页,想起自己小时候站在空无一人的教堂圣坛,装作正在布道讲经的情景。他那时的表现便已经很有说服力了。

    他摊开手掌,将《圣经》平放上去,任由夜里的微风轻轻拂动书页,他意识到,杰普、他手下那帮人、雷维,甚至那个女孩,似乎都因为这个场面而暂时愣住了。

    他所需要的,正是这片刻工夫。

    没等杰普反应过来,兰德已经掏出手枪,指着他,瞄准好了。杰普迷蒙的醉眼在枪口处与他视线相交,这才慢慢醒悟过来。

    艾拉立马把枪拿到了手上,其他人则还在四处摸索着武器。“那边的,别吵了。从现在开始,应该得换成我们说了算了,对吧?我骡车上的那些货物,你们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至于那个女孩,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只想要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你们大可以把那女孩一块儿带走。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我们就此分道扬镳,一切都一笔勾销,怎么样?”

    兰德绕到马灯另一边,往后退了几步,将所有人的动静尽收眼底,也包括艾拉在内。“我们这就离开这里,”他大声宣告,“而且,还会把这个女孩也一块儿带走。”

    我最终打电话给洁米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三十分了。在那之前,我将书稿那三章内容反复看了不下六遍,还搜索了故事标题、角色名称以及其他关键词组,试图找出相关的出版信息,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这份书稿,根据目前所知的情况,应该从来未曾出版。确定这一前提之后,我仿佛化身成了密码破译员,仔仔细细地查看起来,试图破解其中奥秘,理解它的真正意义。为什么我总觉得,在这层表象底下,似乎潜藏着什么内容,一个我尚未察觉的事实——为什么这份书稿会令我着迷至此呢?在此之前,我从未做过任何与阿巴拉契亚山有牵扯的选题。实际上,即便有经纪人主动过来找我,我也会有意回绝那些选题。那些故事过于真实,过于贴近我一心想要埋葬的过去。

    可这个故事一把掐住了我的咽喉。我急切的想要弄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我唯一能找的,也只有洁米了。真正的死党可以在周五晚上九点半钟,在你无法说清缘由的情况下召之即来,如果她碰巧还很聪明,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刚把洁米迎进门内,“星期五”便从它的椅子上跳下来,一下子冲到了门口。这个小霸王对来访者通常没有好脸色。对于我,也几乎是勉勉强强地才容忍和我同住一个屋檐。

    洁米撇着嘴,朝它吼了回去:“‘星期五’,你知道吗?我其实完全是个动物爱好者,只不过,你这家伙实在是太招人恨了。我说,你要不要去做做心理治疗呀。”她解开时髦的围巾,扔在她那件设计师外套的一旁,里面穿一条小黑裙,蹬着款式夸张的小细跟高跟鞋。不用说,她刚才肯定是和室友在外面玩儿。

    “这鞋真好看,我能偶尔借来穿穿吗?”

    “当然可以,你什么时候也跟我们一块儿出去玩嘛。好像一个布莱恩就把你彻底毁了似的。要知道,虽然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个大笨蛋,可这并不代表,你遇到的每个男人都是窝囊废呀。”她两手叉在腰间,把头歪向一侧,“所以呢,你打电话给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大事?”

    我拿起那个信封,此时已经完全还原成我最初发现它那时的状态。我想让洁米充分掌握所有情况,“你看这个。我今早一到办公室,就看见它躺在我桌上。”

    “你之所以把我叫来,就是为了这份投稿?不是吧?”

    “这不是什么投稿。我是说,它并不是寄到我的收稿箱或者文件堆里的东西。我刚才说的是,我今天早上,在我办公桌的角上,发现了这个东西。完全是平白无故的。”

    洁米摇摇晃晃地单脚站在那里,首先解开一只鞋扣,而后换脚,去解另一只鞋扣,终于把两只鞋都踢下来丢在了门边。

    “哎哟,我的脚指头。”

    她穿过房间朝厨房走去,绕过已经躺回专用睡椅上的“星期五”,来到冰箱面前,开始搜刮里面的外带食物,然后从里面端出一碗蛋花汤,“这个还能吃吗,会不会食物中毒呀?”

    “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应该不会。”

    “谢谢,那我就安心了。”她自己打开微波炉,晃着汤勺在一旁等候,“那什么,蔚达出版社新推出的邮递服务太过马虎,你想说的就是这个?”

    “不是。这东西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了。据我猜测,它原本应该属于那个废稿堆。”

    微波炉的提示音正好给我这句话画上了句点,但洁米根本没有伸手去按按钮,“你偷拿了废稿堆里的东西?就是那个,你根本不应该去碰,而且谁也不能乱碰的废稿堆?”

    “不是。你仔细听我说。我说的是,它一夜之间突然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了。”

    这下子,汤和微波炉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洁米抛下它们,走出厨房,伸手便要来拿书稿。我就知道她会这样。

    “你把它留下来了?你真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害臊。”她接过信封,从里面拿出书稿,顺势坐到了椅子上。

    到她看完所有内容时,她已经弓背伏在桌面,两脚压在身下,将随意垂落的金发全别到了耳朵后头。她坐在那里,盯着最后一页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放回了书稿堆里。她要喝的汤已经凉了,尽管我已备好勺子并端到了她的手边。

    “嗯……”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如果还有更多内容就好了。我过去就很喜欢这种感觉,我是说,在我还在文学部工作的时候。”多年前,洁米突然出其不意地,转职去了杂志社,是托了她一个熟人的关系,“要是放在那个时候,我肯定会主动要求剩余的书稿内容。故事节奏不错,表达手法也很出色。小说一开篇,我就觉得自己仿佛就和那女孩一起躲在木屋底下。现在,我很想知道,他们究竟有没有逃脱那群坏蛋的追捕。”

    她把书稿翻转过来,盯着那张浅蓝色的标题页,又随便往后翻了几页,“不过,感觉相当业余。要不然,有谁会在封面上头直接手绘?而且还是彩色封面?内行人有谁会这么做吗?但凡参加过一次图书馆写作小组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点。这可怜的人恐怕还住在山洞里吧,大概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如此外行的表现。我很好奇,是什么人最先打开的这个信封,当时又做出了怎样的处置。这上面既没有作家名字,也没有投稿信……”

    “我也很想知道,可是我又不能直接开口去问人。”洁米兴奋的样子也激发了我的热情,“我也觉得,这书稿是出自外行之手,尤其是整个封面的设计,虽然故事的写作水平相当不赖。不过,有个声音一直困扰着我,不知什么地方令我感到有些熟悉……好像我本该知道作者会是谁。但怎么可能呢?它的历史比我当上编辑的时间可要长多了。”我把桌上的信封转过去,伸手一指,“邮戳上面有日期,其他内容太过模糊,已经看不太清了。”

    洁米拿起信封,凑到自己面前,“好像是北卡罗来纳州。你这有放大镜之类的东西吗?”

    “没有。等等,等我一分钟,说不定还真有。”

    我急忙穿过客厅,绕到隔出卧室区域的柳条屏风后面。角落处完全被黑暗所笼罩着,可自从我搬进这间公寓以来,那个带绕线木手柄,绘有朴实枫叶图像的圆柱形盒子,就一直没有挪过地方。我打开盒盖,把所有东西都倒在床上。

    “我针线包里头有一个。”

    “你竟然有针线包?你知道怎么用吗?”

    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大骗子。我童年的大半时间是在缝缝补补中度过的。“嗯,我知道。”

    “所以这么些年里,我那些折边或者缝补的活,其实根本用不着花钱送到干洗店去,只要拿过来交给你就行了?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

    “这东西我都好多年没打开过了。”不过那个古董放大镜仍然待在我之前藏好的地方,自从薇尔达同意我从她位于蜂蜜溪的家中将它拿回来开始。那天,我干完她家农场的活,准备偷偷将它装进包里去,结果却被她抓了个正着。镜框十分华美,搭配采用银丝工艺并镶有各色宝石的手柄。这么漂亮的宝物,竟然和丢弃的坚果、螺栓还有花园标牌一起,随意地扔在窗台上,实在令人觉得可惜。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没准她根本不会发现它已经不在了。

    “你只要开口就好,珍妮·贝丝·吉布斯。没必要把自己弄成小偷,答应我?你拿着它吧……记住,不论我们曾经犯过多少过错,从现在开始改邪归正总是不会晚的。不要让过去的经历影响你未来的选择。”

    我一边回想着这段记忆,一边把放大镜递给洁米,她马上凑到信封跟前,试图从邮戳中寻找蛛丝马迹,并晃动手肘叫我让开不要碍事,“站开点儿……等等……你正好把光挡住了。可恶。我看不……再等一……你这有……手电筒或者小台灯吗?”

    我拿起手机,打开一个软件,“手电筒。”

    “聪明。”我们同时凑了过去,像两个爱丽丝正好奇地打量兔子洞似的。

    “试试把手电放到信封里面。有时候透过光线,可以看见残留在纸上的笔迹。我好像在哪本小说里看到过。”

    “那是上个月‘典当之星’①里的内容,小傻瓜。我们当时一起看的,你不记得了?”洁米提醒我。

    “啊……也许是的。”我向来无法抗拒关于各种未被发现以及重新发现的古董的电视节目。在我的遗愿清单里,其中有一项就是环游世界寻找失落的宝藏。

    洁米小心地撑开信封口,我把手机滑了进去。

    “看到什么了吗?”她的视力肯定比我好多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半个瞎子了,直到一位老师发现我视力有问题,帮我在狮子会②集市买了个二手眼镜。我在几年前做了视力矫正手术,视力才终于接近了正常水平。

    “E……什么,”洁米沉思道,“是两个字。说不定是EmeraldIsle(翡翠岛)?那地方就在北卡罗来纳州。我小时候去过几次,和家人过去度假。它就位于外滩群岛的南部。咦,不对,是三个字,而且也不是E,那是个L,Look什么,后面是什么。第二个词的首字母是G……最后一个词是O……或者也可能是个G。”

    “LookingGlassGap(镜面谷)。”

    “这你都猜得出?”洁米往后一靠,又恢复原来的姿势,“不过,这地方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它也在海滩附近吗?也许我曾去过那里。”

    “不,它不在海边,是在山上。”我能猜出这几个字的唯一原因在于,那地方就位于我家乡附近。我们高中的橄榄球队在镜面谷比赛过。虽然我从没看过任何一场,可只要是在镜面谷比赛,我当时都非常想去,因为……

    这想法来得太过突然,我猛地夺过信封,接口处都有点撕开了。“天哪!噢,天哪,不会吧,不可能是……”种种线索如同顺着窗玻璃往下流去的雨水一般,逐渐相交,汇集,而后加速向下流去,这关联是如此明显,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直到此时方才发现。我拿起书稿,重新翻转过来,开始一页页地快速浏览,并不时留心某些段落,找寻隐藏其中的证据。

    “怎么了?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洁米使劲挥动双手,“你究竟在惊叹些什么?”

    “星期五”在房间那头咆哮起来,抗议自己的美梦被我们打断了。

    “把我的电脑拿来。就在我的公文包里,哦,不,就在这里。”我太过着急,忘了自己已经把它从公文包里拿了出来,忘了自己已经用了一个晚上,试图解开《守护故事的人》的秘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原来答案一直就在我眼皮底下。

    而且离我的故乡近得可怕。

    我打开网页,按回退键浏览上面列出的书名,而后仔细看向一份试读样章。

    洁米跟着挪到了我身后的位置,“你准备什么时候把话说清楚呀,难道还要让我继续猜下去?你打开顶峰出版社的网页做什么,又为什么在看《时空过客》的页面?难不成,你觉得这份书稿和外星人绑架之类的有关系?还是说,你的挑书品味突然变了?”

    我点了点显示屏,“我觉得写出这份书稿的人就是他,埃文·哈尔。”媒体信息一栏那里登有作者的照片,如今看来大概已有些历史了。埃文·哈尔已经有十年没出新书。自从《时空过客》系列一夜爆红之后,他就彻底沉寂了,那套书衍生出了相关的一系列电影,许多疯狂书迷甚至愿意相信蓝岭山脉里真的藏有外星人留下的时空穿梭门。

    这是《时空过客》系列第一本书封面上的照片,他一脸沉思地望着镜头,深色头发搭在额前,一双深蓝色的眼睛,看起来相当紧张。他当时只有十八九岁,年纪轻轻就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实际上,这也是出版社当时主推的卖点之一。听起来就很有吸引力——默默无闻的工程学学生空降文坛,初次写作便一鸣惊人!

    他在青少年中间掀起了一股科幻幻想狂潮,到处都是他的崇拜者,也包括我在内。我十三岁那年,曾把《时空过客》系列的第一本书从学校图书馆偷了回来,藏在祖父母家门前下游处的旧式冷藏间里。从那里取出挂在里面的肉类和装罐蔬菜一直都是我的任务。偷拿这本书,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叛逆行为。阅读这本书,不仅是为了抗议,也是我当时生活的唯一寄托——能够逃离残酷现实的唯一出口。母亲不久前在夜里突然消失,和她一起离开的,还有父亲、祖父母以及我们几个孩子之间那薄如蝉翼的保护膜。以往母亲所担负的重任,一下子落到了我的身上。一旦出现任何裂痕,便要立马伸展、拉扯、重新黏合,如此反反复复。

    “埃文·哈尔?”洁米的声音突然升高了,“啊,不会吧。”

    “真的,你听我说。”我把书稿掉转头,推到电脑旁边的位置,“你看这里的用词。还有他常用的表达方式。每个作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偏好。还有这个邮戳——镜面谷,那里正是《时空过客》系列故事发生的地点,是他出生的地方。”

    洁米深吸一口气,“啊,我知道那个地方。几年前,我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介绍以电影作品为设计灵感的时装——你记不记得,我还接受《视觉》杂志邀请,参加了他们举办的小型时装秀。那篇文章中就介绍了《时空过客》,以及那些,呃,痴迷其中的狂热粉丝。他们会穿上不同年代的服装,到镜面湖去进行朝圣。有的人甚至还会带上古代的武器和钱币,到山里四处游荡,寻找隐藏其中的时空门。就我而言,我在调查相关信息时,着实有一点被吓到了。”她用审视的目光看了看那份书稿,“可是,这又不是科幻小说,不像埃文·哈尔会写的风格。”“如果说,他过去曾经写过呢?他是因为《时空过客》突然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根据他的个人经历,他在那之前从未有过写作经历。《时空过客》那套书的灵感也是他在物理课堂上突然想到的。可是,如果这些只是书商在推广新书时,为了给作家增加神秘气息,而刻意塑造出来的呢?‘准太空工程师脑子发热,一举写出畅销书籍’,这种说法相当吸引眼球,然而实际上,他很可能在那之前已经有过写作和投稿的经历。”

    洁米用手指敲击桌面,认真思索起来,“嗯……那倒是挺有意思的。当时的轰动盛况令许多人大赚了一笔。可以肯定的是,他后来突然宣布封笔,绝对让好多人的希望落了空。那简直是出版商最害怕的一场噩梦。”

    我再次看回书稿,翻了翻其中几页,又对着显示屏上埃文·哈尔的相片研究了一番。“如果这是真的,肯定会让《时空过客》的出版商大跌眼镜的。”

    “还有他的书迷。要是他们发现,埃文·哈尔并不是什么天赋异禀的天才科幻作家,只是又一个志在打造畅销作品的平凡作家,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房间那头,听到垃圾车经过外面街道传来的声响,“星期五”突然叫唤起来,把洁米和我都吓了一跳,像被当场抓了个现形的小偷似的,我们面面相觑,大笑起来。

    “你打算怎么处理它?”我重新趴回电脑面前,洁米也跟着凑了过来,“照眼下这个情形,你既不能在周一上班时向全公司公然宣告,也没办法打电话去向作者求证。埃文·哈尔从不搭理他的书迷、记者、编辑或者其他任何人——经过那次电影时尚活动,我已经见识过了。自从他宣布封笔并向他的出版商提出诉讼以来,他就一直与世隔绝地住在那座山上。即便这份书稿真的出自他的手笔,也会受到出版合同中任择条款的限制。你根本就没法把它买下来。这么一来,你准备怎么办呢?”

    我还没有想出什么满意的答案,也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如何发展,然而,这种感觉令我回想起了我和汤姆·布兰登被困在雪山里的那个夜晚。这件事情绝对非同小可。

    “我还不太确定,不过,首先我得知道,他如今人在哪里,又是什么人在帮他处理相关事务。”

    上瘾带来的最大问题在于,当你意识到自己上瘾时,便已经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了。追查埃文·哈尔简直就像是在找寻“幽灵”。他和原先的出版商早已没了来往,跟经纪人之间也已多年没有联系。推出《时空过客》电影的公司极尽可能地将原版的九本小说翻拍成了一系列电影——基于小说内容的其实只有最开始那几部——到现在,连系列电影也已经走向终结。根据他的业务经理所说,埃文·哈尔如今仍然居住在镜面谷那座山上,而且拒绝接触任何与出版相关的商业策划或业务来往。

    就连洁米都觉得我实在太傻,还在继续深入追查,“你是不是昏头了?”在我因为处处碰壁冲她连发四天牢骚之后,她终于爆发了,“你这才刚进蔚达出版社,这样做实在太冒险了。”

    我知道她说的有道理,可这个故事总萦绕在我心头,我整个人都变得魂不守舍的。这周一的例会上,我完全没法集中精神。视线一直在会议室里四处打量,默默思索着:“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守护故事的人》?把它放到我桌上的究竟是这当中的哪一个?”

    是否已有人解开了其中奥秘?

    是否还有人对其后续内容感到好奇?

    “算了吧,亲爱的,”洁米在周二加班结束后,和我一起朝地铁站走去的路上警告我说,“这可是我,发自内心的一条忠告。我可还指望着你呢,希望你能在蔚达出版社多赚一点,这样万一杂志社彻底玩完,我还能过来找你接济接济。”

    “哦,是哦。”我当然不是不肯帮助洁米,只不过,我现在连自己的房租都还没凑齐。不仅如此,我周二收到的邮件里,还有一个折了角的,寄信地址来自北卡罗来纳州图瓦什小镇的信封,里面有一张语气欢快的便条,和几张第一天上学的纪念照。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封请求资金支援的信应该用不了多久便会送达。

    我竭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件事情,否则,我就只想爬到床上永远不要起来。

    考虑到我当前的经济状况,再来一笔额外支出就会成为最后一根致命稻草。照这个道理,我本该在工作时格外谨慎才是,可我还是决定了,要将书稿带回蔚达出版社去,而且不是为了把它悄悄放回废稿堆里。我着迷这件事,起码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它几乎可以将妹妹的便条和那些开学照从我的脑海中驱赶出去。几乎可以。

    星期三清晨,我早早换好衣服出门上班。米琪大清早就到了公司,正在仔细研究她的《战后新娘》选题。我得趁着办公室没人的时候去找她谈一谈。

    我经过会议室和废稿堆,转弯走进她的办公室里,此时此刻,我的注意力全集中于一件事情,那就是《守护故事的人》以及我对这个故事的执念。

    我踏进米琪的领地时,她正在忙于桌上的工作。她的办公室看起来就像《疯狂囤积者》剧集里的场景。仿佛每一个角落都已被校对好的书稿、封面设计、成书、内文打样、宣传策略、策划案以及各种样式的稿件所填满——包边的、螺旋装订的,以及用胶带、夹子和皮筋固定起来的——几乎什么样的都有,只除了牛皮胶带,说不定也只是因为被压在了底下,暂时没有看见。唯一可以通行的,就只剩下从门口到办公椅,以及从办公椅到同样堆满书稿的书柜之间的通道了。

    因为没有坐的地方,我只好就站在那里。

    我掌心出了好多汗,手中的文件夹好像蒙上了一层薄的晨雾一般。

    米琪起初没有抬头看我,“有事吗?”语气很有礼貌,但透着点不耐烦。

    “我想请你就某个选题给我提点建议。”

    “哦?”她仍在继续浏览显示器上的内容。我一直等到她停下来看着我,才接着说了下去。“有个东西突然在我桌上凭空出现了。”我正准备将违禁物品拿出来时,脸上一下子没了血色,感觉稍微有点头晕。耳旁又响起了洁米的告诫声:“如果你丢了这份工作,书里的那些角色可没办法救你哦。而且,你恐怕再也找不到像蔚达出版社这样的好公司了。”我要怎样才能把事情解释清楚?怎样才能把事情挑明,而不让人觉得我精神出了问题?

    内心的执迷渐渐翻涌而来,一浪高过一浪。

    米琪眯缝着眼睛,视线向下搜寻,终于锁定了出现在我手中的信封。是我看错了吗,她脸上闪过一丝我好像在哪儿见过的神情?

    “米琪,我发誓,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我那天清早过去,它就躺在了我的办公桌上,可邮戳日期显示是在二十年前。我觉得,它应该是来自……”

    她抬起一只手,掌心朝外,拦住我的话头,“等等,别再多说了。准确一点,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它的?”

    “我拿到它已经有几天了。我趁机做了点小调查。”

    “为什么?”她换了个姿势,越过镜框斜眼看我,突然变得有些疏远,“难道公司派给你的活还不够多吗?”

    “我想跟进这个选题。”

    她接连眨了好几次眼睛,看上去很吃惊,说道:“你说什么?你应该知道它原本属于哪里,不是吗?在这间公司,没有什么东西会有二十年历史,而且一直好好地躺在信封里,除非它是来自……”

    “废稿堆,没错,这我知道。”

    米琪急忙望向我身后的门,看了看依然笼罩在清晨静穆氛围下的办公室。她的手紧张地抽动了一下,然后摘下眼镜,开始敲打办公椅的扶手,嗒、嗒、嗒、嗒、嗒、嗒、嗒。

    “我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忠告:把它放回去,不要再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做不到。”我不假思索地说,上司猛地把头往后仰去,仿佛我冲她使了一记隐形的左勾拳。我继续说道,“把它放回去,我做不到。我已经迷上它了。而且,我大概已经弄清楚了,写这份书稿的人是谁。能否请您先看……”

    “不能。停下来。别动。住手。无论那到底是什么,我不需要,也不想继续听下去了。”她停下来,认真组织语言,我的心都悬到了嗓子眼里,“听我说,简,我不是在命令你应该怎么做。蔚达出版社向来不推崇独裁。我要说的只有一点,不论你如何选择,所有风险都得由你自己承担。我对这事毫不知情,你并没问过我的意见,而且,我也不想看你藏在文件夹里的那个东西。”她的语气缓和下来,似乎更加偏向了同情,“我能理解你被某个选题迷住的感受——那种感觉,甚至已到了盲目的程度。但我还是要建议你,一定要仔细想清楚,这么做究竟是否值得。”

    她凝神片刻,好像在思考着真相到底是什么,然后才再次说回正题:“你这是在孤注一掷,简,而且,我甚至不太确定,你究竟在争取些什么。不过呢,如果说还有谁会对这份书稿有所了解的话,应该就是乔治·蔚达了;如果说还有谁能够解答你的疑问的话,大概也非他莫属了。不过,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你一定要好好考虑清楚。我很期待你能在这里大展拳脚,当你有能力开发新选题之后。我非常感激你为《战后新娘》选题所做的投入。在这次例会上,你的发言可以称得上是恰到好处的。乔治·蔚达很喜欢你,相信我,他很少会对新人那样亲切。不过,你也知道废稿堆的规矩。至于乔治·蔚达会不会相信这东西真的是突然出现在你桌上,我可就不清楚了。眼下,我自己也正被手头上这个选题弄得焦头烂额的,不过……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你这才刚加入我们团队没几天,为什么硬要公然无视这里的规矩呢。看你的聪明劲,不像是会做这种傻事的人啊。”

    我松开手,任由信封重新落回文件夹里,米琪的话语落在我身上,如火一般灼得生疼。她已将视线重新看回电脑,示意我应该带上我的秘密,从她的办公室里退出去了。

    “谢谢你听我说了这么多,米琪。”我一方面觉得,她是对的,你知道她说的有道理。可另一方面,我又因为她没有直接否定我的想法而感到欣喜——她只是明确地告诉我,必须自己承担后果,“我会再考虑考虑的。”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这么做的。我见过有人一夜之间,就从公司里消失了。虽然并不多见,但这种情况确实发生过。忠诚、诚实、合作——这些全刻在蔚达出版社的商标上。不过呢,乔治·蔚达也相当看重自己的直觉。但问题是,在这件事情上,他会将它归于哪一类呢?我会这么说,倒不是因为我很清楚这件事情……我真的一点也不了解。你明白吗?”

    “嗯,明白了。”

    “要是你真的打算深究下去,最好趁着守门人不在的时候去找乔治·蔚达。”她所说的“守门人”,当然指的是霍莉丝。

    “谢谢你,米琪。”

    “用不着谢我,”她低声说,“别忘了,这也有可能就是害你惹火上身的那个引子。”

    飞机遭遇动荡气流而开始颠簸,我被晃醒过来,听见机长正在通报剩余的飞行时间。我迷迷糊糊地眨了眨眼睛,确信自己听到了“星期五”的咆哮声和嗅鼻声,然而扩音系统里的声音却提醒着我,我此时已距离纽约的家有千里之遥。我不太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飞机上,不过这一点似乎并不重要,我现在只想能再多睡上一会儿……

    我闭上眼睛,恍然间触到了一段朦胧的记忆。大概是因为飞行过程中的响动,令我回想起了自己坐在嘎吱作响的雷德福来尔拖车上,从崎岖山路上滑下去的经历。意识开始往前推移,回到了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过去。我又看到了那辆锈迹斑斑的红色小拖车上,我们姐弟四个一起挤在里头,瘦成皮包骨的四肢和光脚丫全抻到了外边。

    我们笑了一路,叫了一路。玛拉·黛安尖利的嗓音越喊越高,棕色的长发不时飞到乔伊圆圆的小脸蛋上。突然,拖车撞上一块岩石,猛地改变了方向,大家全摔落下来,滚落在地上。有人被割伤了,有人擦破了皮,有人流血了,还有人在哭号。妈妈从拖车式房子里跑出来,把裙摆撩起来打了个结,露出平常从不外现的,一双修长而匀称的美腿。平时这样做是不被允许的。

    飞机遇到对流气流再次开始颠簸,我的脑袋也跟着甩动起来,瞬间恢复了清醒。我紧贴椅背坐好,再次沉浸到回忆中。

    记忆里玛拉·黛安站起来,伸出一根手指指过来,一只手紧紧抓着膝盖。乔伊如同软塌塌的布娃娃,躺在水沟里头,像被烫到的小猫一样大声号哭,不过他圆滚滚的身上连一点刮擦也没有。

    “都是你的错!是你出的主意!”玛拉·黛安的声音僵硬而又尖利,如同终日叫个不停,似山林不得清静的灶巢鸟的叫声。“告密鸟”——我们一般是这样称呼它们的,因为它们总会发出“tee-cher,tee-cher”①的叫声。我讨厌这种声音——不论是灶巢鸟的,还是玛拉·黛安的声音——很少会有例外的时候。玛拉·黛安和我是死对头,不管干什么,都一定会争执不休。我们姐弟四个人,年龄上正好是两岁为一隔,为了争取个人空间,相互排斥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不过尤以玛拉·黛安和我争得最为严重。

    拖车撞翻之后,我最担心的就是乔伊。他比较特别,是个男孩子,而且从我记事以来,照顾家里最小的孩子就一直是我的责任。我的母亲也是直到最近,才开始重新关注我们。

    妈妈经过摔伤膝盖的玛拉·黛安面前,径直跑到了乔伊身边。科拉尔·瑞贝卡面部朝下倒在地上,只能看见一头浓密的白金色鬈发,她那不寻常的名字便是因此而得来的。她连哼都没哼一下,明明只有三岁半,却能平静地翻过身,坐起来,开始检查身上的伤口。她不喜欢别人将注意力放到她身上。然而这是个大难题,她那特殊的发色使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注目。

    “这全都怪你!”玛拉·黛安又喊了一遍,急着指出应该为此受到责罚的人选。

    “这不是任何人的过错。”妈妈把约瑟夫·约翰①从水沟里抱起,前前后后地检查完毕,这才转身面向我们,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乔伊身上什么伤痕也没有。他飞出去撞上地面之前,并没有碰到什么障碍物,而且他体重比较轻,根据空气动力学原理,比我们其他人都更为轻巧。

    空气动力学原理这个词,是我上周在图瓦什小学三年级的课堂上刚刚学到的。我们当时正在学习阿波罗登月计划。我怎么也不敢相信,竟有人在我出生许多年以前,就早已踏上了月球表面。站在北卡罗来纳州的高山上,月亮看起来明明很小很小。

    “走吧,赶紧回家洗洗干净。大家都平安无事吧。”妈妈把乔伊抱起,伸手去牵玛拉·黛安,眼神柔和而令人安心。过了这么多年,我几乎已经忘记了——她是那么温柔,对不好的事情总是只字不提,好让爸爸能安心去干草地干活、去山林里狩猎,或者去别的地方打工……或者任何适合男人干的工作。在莱恩山丘圣徒兄弟会里,教堂执事的儿子可不是随便干什么都行的。不知为什么,我总会因为祖父拥有这一特殊地位,而感到莫名的骄傲。

    同样,我也会因为母亲的美貌,她那浓密的黑发和明亮的双眸而感到骄傲。她的美貌已在私下里传开了,尽管这一类对话内容是受到限制的,因为他们觉得,美貌只是女人用来诱使男人走向罪恶的手段。正如我妈妈曾经诱惑了我的爸爸。他娶了一个兄弟会成员以外的女人为妻,人们对此都颇有意见,至于执事一职,想必也不会落到他身上了。直到妈妈后来加入教会,他们的结合才勉强被人们所接纳,但有一件事情一直十分明确:这段婚姻始终都是不洁的,正如她本人一样。

    起落架撞击地面,将记忆撕成碎片,卷入飞机尾流中,消失不见,根本来不及让我略加回味。关于母亲的回忆实在太少,我试图回顾这些年的往事,却像在看着被人胡乱剪破的肖像一般,既感到沮丧,又有些心烦。

    为什么生下六个孩子的母亲,会突然间不辞而别,从此再无音信?这问题太难回答,我一直都找不到答案。我在许多年前便已宣布放弃,不再寻找她的踪迹,或者试图理解她的决定。我两眼干涩,慢慢聚焦起来。飞机向着登机口滑行的时候,我又听到了“星期五”的低吼声。什么东西在我脚边动了动,接着传来一声犬吠,惊得我立马笔直地坐了起来。我低头一看,竟然真是“星期五”,它就在座椅底下,挤在一个软面的宠物旅行包里。因为原本安排好的寄养计划突然落空,这个包还是我临出发之前迫不得已向洁米的妈妈借来的。

    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下子涌上心头——我和乔治·蔚达商谈过后,他对埃文·哈尔便是书稿作者的说法还有所怀疑,但是,他显然对这个选题很感兴趣。他从我手上拿走了书稿,以便回头仔细查看。第二天一早,霍莉丝便帮我订了出行机票,同一天傍晚,我就像在执行某种时光旅行任务似的,回到我原本不愿再踏足的地方——蓝岭山脉,那个坐拥着壮美连绵的山脉,飘散着熟悉的声音和气味,同时也掩藏着无尽痛楚的地方。

    过去这二十四小时里,我学会了两件事情:第一,一旦乔治·蔚达打定主意,他会不遗余力地努力达成目的。他想知道,埃文·哈尔是否真是书稿作者,如果是真的,他一定要将它收入囊中。第二,小型犬可以装进宠物旅行包提到飞机上,只要可以塞进座椅底下。“没关系的,我妈妈经常这么干,”洁米一口咬定,“你只管带上它吧,我甚至可以帮你把我妈的宠物旅行袋拿过来。”这是她为了减轻罪恶感所做的补偿,因为同楼层的孩子突然有事无法照看“星期五”,我本想请洁米帮我这个忙,结果却被她拒绝了。洁米的姐姐刚刚定下婚期,她们计划要在这个周末选购婚纱。

    于是,不管是好是坏,“星期五”和我一同踏上了这趟遥远的旅程。类似于某种,不大可靠的伙伴吧。“星期五”简直兴奋极了。

    我听到一个可疑的声音,接着很快发现,“星期五”做了一件相当欠考虑的事情,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可以说是不可宽恕的。

    “真恶心!”坐我前面的小女孩发出了抗议,“妈妈,那味道又来了!”

    女孩的妈妈透过座椅间的缝隙投来一个厌恶的眼神,然后马上站起来,只等着舱门打开,好以最快的速度奔逃出去。

    我窘得不行,从脖子到耳朵一路都是通红的。

    “你给这小家伙吃了些什么呀?”靠走道座位上那位三十来岁的男士开玩笑地做出痛苦的表情。我睡着之前,曾和他闲聊过几句。他现在要前往基蒂霍克,和高中时便认识的女友举办一场海滩婚礼。真是一个美妙的故事。

    “抱歉,‘星期五’平常很少出远门。”

    “我能明白这是为什么。”他调侃道,帮忙挡住了走道上的人群,好让我把‘星期五’的旅行袋从底下拖出来。

    “星期五”低吼着,散发出一股相当难闻的气味,这下连旁边的孩子也有些不满了,“赶快让我离开这里!”

    等着吧,我一定要把每件事情都详详细细地全告诉洁米。她把带小狗一块儿坐飞机说得那么轻松,仿佛对宠物和它的主人而言,就像一次愉快的大冒险。然而,只要事关“星期五”,就没有什么事会是轻松的。

    我邻座的人突然碰了碰我的胳膊,善意地提醒道:“嘿,别忘了你的公文包。”

    我看过去,吓了一跳,急忙一把抓起,挎到肩上。今天到目前为止,我的脑子简直就是一团乱麻。公文包里放着两样东西,一个是《守护故事的人》的稿件,另一样则是科拉尔·瑞贝卡寄来的第二封信。里面将不会再是开学照片和友好问候。我仍然没有鼓足勇气将它拆开,只好塞进公文包里一起带了过来。

    我匆忙走下飞机,总觉得那封信沉甸甸的。妹妹并不知道,我刚刚踏上了距离家乡只有几小时路程的土地上。我还不太确定,是否要告诉她这个消息。闭口不提,来去随意显然还是要轻松得多。

    我仔细思索着这种可能性,把“星期五”和其他行李拖下登机桥,来到了机场通道里。

    夏洛特国际机场的航站楼和十年前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感觉小了一些。当年我从这里飞去纽约的时候,觉得这地方相当大。那是我从克莱姆森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天,是我第一次坐飞机,也是我第一次进机场。

    薇尔达匆忙嘱咐了我许多事情,这才让她的儿子理查德提起我的大旅行袋——里面装着我的全部家当——递给站在路边的我。我心里怕得要命,表面上却装得好像冬天的清晨一般十分平静。虽然克莱姆森也是在外地,可纽约简直像是宇宙的另一边似的。我很想跑回薇尔达家那位于蜂蜜溪旁的大房子里。那里是我的藏身之所,我的栖身之处。

    可我知道她肯定不会答应。我在克莱姆森上学的三年时间里,她只带我回过家里一次——时间刚好足够参加完我弟弟的葬礼,不过,那也差不多快到我的忍耐极限了。乔伊才只有十三岁,本不应该自己独自驾驶货车,可他这样做了,然后便彻底离开了。我的祖母硬要说,如果我当时能在家里看着他,这种事情就根本不会发生。

    在那之后,薇尔达便认定,离家在外反而对我更好一些,而这一点显然是毋庸置疑的。我大学毕了业,准备去纽约读研,并在那边找了一份出版社的实习工作,对于这些,我的家人一概不关心。他们甚至连再见也没同我说一声,只有薇尔达站在机场路边,看着我远去的背影,哭得下巴颤抖不停。

    直到现在,我几乎还能看见,她就站在那里,理查德挨在她身边,有些笨拙地挥动他那只完好的手臂,直到我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门后。我突然间觉得,他们此时似乎就在外边,等着迎接我的归来。

    不过,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理查德大概也已经去世了吧。”我拖着“星期五”朝机场租车区走去,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个念头。理查德从那时候起,便一直在与健康问题做斗争。我去往纽约还不到六个月,薇尔达便过世了,不晓得她的房子、花园还有果园后来都变成什么样了。大概都已经归到别的什么人名下了吧。

    我走到租车柜台前,将霍莉丝交给我的文件递给里边的办事员,这才终于体会到了真实感。“哦,你这是要去镜面谷呀,”他拉长话尾,挑了挑眉,“你准备到露营区去吗?你的行李好像不怎么多呀。你把服装都放在哪儿了?”

    “这个嘛,就在我身上呀。”我懵懂的表情把他给逗笑了。

    “这么说,你只是过来报道有关‘武士周’的新闻的?”他一边发表结论,一边满意地点点头。

    “武士……什么?”

    他动作夸张地两手趴在柜台上,“我起初就觉得你不像,不过有些时候,也确实说不太准。好多人都是全家出动到这儿来玩——爸爸、妈妈,还有小朋友们。有时候,他们直接在机场就把服装全穿戴好;有时候,则要到镜面湖以后才开始换装。不过通常来说,我都能认出《时空过客》的狂热爱好者。现在正是集体露营的‘武士周’。他们会在春秋两季分别举办一次——一场盛大的狂欢庆典。只不过,他们其中有一部分人甚至相信,自己已经不再需要回家的机票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因此,你听我说,如果你到这儿来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度假,那你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换到别的地方去——像毗斯迦山或者高地什么的。顺便问一下,你要不要考虑升级,换成辆四轮驱动车?每年这段时间的天气和路况都挺让人捉摸不透的。”他朝着空中摆了摆手,暗指那些很远很远的无名山路。

    我感觉自己脸上的笑容开始慢慢消失。我竟然正好碰上了大规模的露营周?这次的旅行安排全是霍莉丝预订的。她之前确实提到过,这边的酒店已经全部客满,她帮我订下的是镜面湖小镇上最后一间小木屋。她当时肯定是费尽了心思——镜面谷现在一片混乱,挤满了《时空过客》的狂热爱好者。

    这简直是接近埃文·哈尔的最差时机。他肯定会待在小镇外边的家庭住宅里,整日深居简出,避开那些乘着旅游巴士抵达他家前门的大堆人群,许多死忠读者都想能亲眼看上他一眼,看看一手开创了这个科幻世界的男人。我曾在他的书迷的博客里看到过几张那样的照片。

    “噢,天哪。这下可不好了。”我此行能够有所收获的概率大概约等于零了。早知如此,在乔治·蔚达决定派我出差之前,我应该考虑得更加清楚才对。我应该要求他给我一两周时间,把相关情况研究透彻,再拿出一个最佳行动方案来。可我又担心,他会改变主意,或者我自己会改变主意。如果继续拖延下去,我们当中必然会有人从冲动当中清醒过来。

    “我以为狂欢聚是在春天。”我已经开始慌了。这次出行我可是身负重任的。难道我只能就这么回到乔治·蔚达面前,告诉他自己一无所获?

    “‘狂欢周’确实是在春天。‘武士周’则是在秋天举行,从十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四开始,年年都是如此。”办事员表示。

    包里的书稿好像突然变成了一头舞动的河马,一下一下地压在我的肩头。

    “哦,是吗?行,好吧。”想办法,快想办法,快点想想办法。我把机场通道上下打量了一番,看到一位十八世纪的海盗,正从他的旅行箱里取出斗篷和长筒靴,穿戴到自己身上。更远一点的某个地方,看着像是亚伯拉罕·林肯和玛丽·托德模样的两个人,手挽着挽手,走出了机场门。

    “你真的不需要了解一下我们的合作酒店吗?要不要再看看其他地方?”办事员突然皱起鼻子,嗅了嗅,“这什么味道?”

    “星期五”此时缩在行李旁边,再一次昭示了自己的存在感。

    “我不知道。”此刻我只想问,那个能变出南瓜马车和玻璃鞋的仙女跑到哪儿去了,眼下正是需要她的时候呀!我希望她能把“星期五”变成那种有教养的仆人什么的。“我就要之前预订好的那辆车吧,我得赶紧出发了,这样还能在天黑之前赶到那里。”

    他把文件递还给我,说道:“那就祝你好运了。愿你在镜面谷玩得开心。”

    我突然惊醒,猛地深吸一口气,眨眨眼睛,恍惚认出了手工凿制的木屋房椽,这才记起自己如今身在何处,又是为何而来。

    我已有好些年没被这个窒息噩梦所折磨了。然而此时,梦中的场景仍然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仿佛影院灯光打开之后仍在继续播放的电影。

    梦里面,我们姐弟六人,站在镜面湖岸边依次排开。空气中弥漫着松树、刺槐花、野生金缕梅和烧木柴的味道。玛拉·黛安、科拉尔·瑞贝卡、埃维·克里丝汀还有我,都把裙摆拢起来,在两腿之间打个结,塞进了腰间,若是放在平时在家,我们是绝不敢这样做的。乔伊也把裤腿卷得高高的,还有莉莉·克拉瑞特,在她出生之前,有两个宝宝先后因为早产死去而被埋到了果园里,她穿着爸爸的一件旧T恤,这长度对她而言就相当于一条裙子。

    我们正在那里学习如何游泳,然而,即便是在梦里,我仍然十分清楚,那个场景只是我想象的产物,并不是真正的记忆。我很早便知道怎么游泳。在蜂蜜溪的下游,有许多僻静而清澈的小水塘,以及经瀑布长年冲刷而形成的大水池。玛拉·黛安和我自从长大一些,能趁妈妈和弟弟妹妹睡觉时从家里偷溜出来之后,便时常跑去那些地方玩耍。

    然而我梦里出现的,却是镜面湖,而不是蜂蜜溪那一带的某个水塘。镜面湖那清凉而宽广的湖面清澈而又平静,好似一面坚硬无瑕的镜子,倒映出天空的影象,一只鹰隼正在空中盘旋。镜面谷就在湖的对面,远远的,禁止靠近。然而我早已打定主意,要直接游到湖对面去,看看我在书中读到过的那个地方。那里有一扇神奇的时空门,可以带你远离纷杂的现实世界,投入守护者温暖的怀抱。纳撒尼尔,他是守护者,也是时空过客,和我见过的任何男人都不一样。他对凡人安娜的爱,那种温和、惊心动魄以致无可救药的情感,是我内心深处一直所向往的。

    “爸爸肯定会打你的。”玛拉·黛安拉长腔调,她说得有点结巴,整句话听起来就像是缓慢而又黏稠的糖浆,“你肯定会被狠狠地揍一顿的,‘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①。”

    “这不过就是水而已啊。”我踏进湖里,清凉的水面在我双脚周围泛起波纹。

    “你想要自找麻烦,我才懒得管你,”玛拉·黛安冲我大声吼道,“你这个有罪的人!”

    我越游越远,直到妹妹的声音再也追不上我。爸爸也追不上我。没有人能够追上我。我转身仰卧在水面,目光望向无垠的天空,看到上空盘旋的鹰隼,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自在。我终于自由了。

    这时候,突然有股力量将我往下拉扯,使劲往水底下拖去。我能看见天空,却不能自在呼吸;我拼命呼叫,却喊不出声音;我伸出手挣扎,却够不到什么牢靠的东西。

    我呆呆地盯着头顶的木椽,等待心跳慢慢恢复平静。意识在过去与现在之间来回穿梭,整理着各种记忆的碎片。

    我从十三岁开始,便开始负责洗衣服、看管小孩和帮忙上菜。那时候,我们已经从路边的小拖车房子搬出来,住进了祖父母家里,方便莫茂·莲娜帮手照看我们。母亲消失没几个月后,祖父便去了天堂,祖母房子里的空间是足够的,只是她的心里总也容不下我们。在她看来,身为妈妈的孩子,我们也是不洁的,是些无用的累赘。

    梦里,我的兄弟姐妹总会和我一同出现,玛拉·黛安则总会因为我的叛逆举动而大声责骂。而我总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我会选择离开他们,将他们五个全都抛在身后。而每当我刚刚尝到一点自由的甜头时,便会有股力量抓住我,将我往下拉。接着我从空中跌落,或是沉入水里,又或者埋进地底,眼看着泥土如同电影场景中的流沙一般封住我的头顶,虽然这种场面我只在学校里偶尔看到过,我们家里是没有电视的。

    每一次梦境最终都会以某种可怕、痛苦而且确凿的死亡告终。正如他们平常警告我们,如果胆敢背离莱恩山丘的生活方式,必将遭受到的那种后果。

    我苦恼的是,自己竟然又做了这个梦,而且,直到现在,我依然会被这个噩梦吓到惊醒。我抛开被子,站起身来,借着朦胧的晨光,四处查看这间木屋。这房子空间并不大。肯定是过去什么时候专门建来给钓鱼的人临时居住的。屋里顶多不超过三十平方英尺。屋顶尖尖的,顶头有个睡觉用的小阁楼,只能踩着松木楼梯爬上去。

    昨晚抵达这里之后,我在泥泞车道尽头的信箱里找到了大门钥匙,直接倒在楼下的折叠沙发上,甚至没有费心将它拉开,就这么睡着了。我有点担心拉开以后垫子底下的卫生状况。这沙发相当古老,是早期美式风格的金棕色方格印花,看样子好像招待过许多过来钓鱼的人。不过,这地方的景色倒是美得令人难以置信。越过松林间隙,能看见闪闪发光的湖面,同昨天夜里月光映照在湖面的情景一样,非常迷人。镜面湖果真如埃文·哈尔书中所描述的一样美丽和神秘。尽管这地方距离我小时候生长的农场不到一小时车程,然而除了透过他书中的文字,我还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我十几岁的时候,曾在脑海中想象过好多回,可是,只要提出想到这儿来的请求,也就意味着承认自己读过《时空过客》,而这必然会迅速招致某种惩罚。恐怕就连薇尔达·卡尔普也不会认可我这项新喜好,虽然她一直鼓励我应该多读读她书房里的众多经典名著。

    木屋外边,我租来的那辆小车看起来十分邋遢。光是开过那条泥泞的车道,本质上就已经相当冒险了。根据路面情形判断,已经有好一阵子没人来过这里。屋里的家具过于陈旧,简直不像是间出租房,阁楼旁边那道房檐上有个固定灯座,但灯泡早已烧坏了。昨天夜里,我是借助堆在金属管里的鹿角造型的落地灯所发出的微弱光芒,才总算弄清楚了基本方位。

    清晨时分的光照十分充足,太阳慢慢爬上湖对面的群山上空,发出粉色和琥珀色的光线。小镇位于山谷底部,能受到太阳直射的时间十分有限,总感觉像是笼罩着雾蒙蒙的暗影似的,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各种恐怖故事,比如幽灵鬼怪什么,还有切罗基族传说中的女巫,会把小孩引到幽僻之处并吃掉他们肝脏的鬼婆。镜面湖果真名副其实,仿佛埃文·哈尔塑造的外星人——时空过客真有可能会把时空门藏在这种地方,通过时空门,他们能够扭曲时间与空间的结构,借此与暗黑一族展开殊死搏斗。无论湖里面藏着什么,大概都会被树林、天空以及仿佛挂着银色缎带般水帘的岩石峭壁的倒影所掩盖吧。

    木屋墙上挂着好几幅画,展现了这湖边不同时节的别样景致——冬日被积雪覆盖的湖岸与树林,春天盛开的朵朵山茱萸和紫荆花,秋天染上不同颜色的树叶。我凑到其中一幅画面前,朝窗外看了看,又重新看回画布。完全是相同的视野。这些画都是在这屋里完成的。画作的质量很高,称得上是艺术品。

    画家的名字署在底边的角落里,在一把被丢弃的耙子旁,混杂在褐色和深红色的树叶里——H.哈尔。

    难不成会是埃文·哈尔的什么亲戚?我的运气真有这么好吗?

    现在还不好说。哈尔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少见的姓氏。不过,也有可能真的存在什么关联……“星期五”醒过来,打打哈欠,伸伸懒腰,趴在它新相中的椅子上,看着我在屋里四处翻腾,寻找木屋主人的联络方式,盼着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霍莉丝并没告诉我任何具体信息。“有人吗?”一个遥远的声音透过窗户传了过来,我既被它吓了一跳,又突然觉得有些恍惚。在这种偏远林区,在靠近别人家里之前,必须首先远远地大喊几声,确定自己的到来是受到欢迎的。如果不按规矩行事,可能会有子弹朝你这边发射过来,或者更为糟糕,直接发射到你的身上。在这里,大麻地混杂在玉米地中间,冰毒制造窝点数目不断增加,而私制威士忌和草莓白兰地仍然是自尊和贸易的象征,人们选择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肯定是有一定原因的。为了守护某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星期五”突然高度警觉起来,我穿过前门走到屋外,身上仍穿着运动服,头发随意抓成一团扎在头顶。有个男人从湖边朝这里走来。他戴一顶破烂的棕色宽檐帽,整张脸除了下巴上那点黑白相间、又长又乱的胡须,几乎全被帽子的阴影给遮住了。他从晨雾当中走来,身后带着潮湿的雾气,仿佛刚刚才从湖里面走出来。

    我站在门廊处,脚上只穿了长袜,身上披了件单薄的外套,瑟瑟发抖地等着他过来。他走上阶梯,没有直视我的眼睛,似乎是在用眼角余光观察着我。这种表现在这片区域并不怎么稀奇,但薇尔达·卡尔普小姐曾经坚决地要求我改掉这种毛病。

    “把背挺直,”她大声说道,“不要总觉得自己有愧于人,珍妮·贝丝·吉布斯。成熟的女性必须要学会自信满满地面对这个世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她就永远只是个小女孩。记住了,你在说话的时候,也一定要直视对方的眼睛。”

    男人站上门廊,与我隔了几步的距离,似乎因为我而有些迟疑。“星期五”走到我们中间的位置,拱起后背,发出低沉的吼声,胖胖的身躯跟着晃动起来。

    “‘星期五’,安静。”显然,它完全不把我的话放在眼里。

    “木屋里头的一切都还好吗?你还需要什么别的东西吗?”

    我过一会儿才听明白。他说的是蓝岭山区特有的老方言,混杂着许多只有本地人才懂的地方表达方式。

    “嗯,都挺好的。我在信箱里找到了钥匙,不用担心。让您费心了。”说完,我才注意到,我句尾带了点鼻音,还稍微拖长了声音,露出了一点本地口音。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脸上皮肤黝黑,长着一对灰蓝色眼睛和浓黑的眉毛。我突然想到之前读到的,关于默伦琴人的描述。没准他就是其中之一呢?我认识的人当中有谁是默伦琴人吗?根据我掌握的资料,他们当中绝大部分已被迫西迁,一直到了田纳西州。不过也有一部分人留了下来,他们隐瞒了祖先的血统,将其作为家族机密封存起来,声称自己是法国移民克利奥尔人或西班牙移民的后裔。毫无疑问,默伦琴人的血统肯定深藏在北卡罗来纳州西部的山区里,早在1654年,第一批欧洲探索家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现了住在木屋村庄里的奇怪蓝眼人。

    “有人吩咐我过来看看你。”同他的话语相比,他说话的语调似乎更能说明问题。他显然不大情愿过来看我,“哈尔夫人要忙着照看店里,镇上突然来了好多狂热的粉丝。”他又朝我这边看了一眼,比上次停留得稍微久了一点,明显是带着审视的态度。他是在判断,我是否也是其中之一。

    “我也没想到自己竟然赶上了这么忙的时候。你刚刚是说,她在镇上有家店是吗?我想当面感谢她能把木屋租给我住。我感觉,这屋子平常好像并不怎么外租吧。”

    那个画家的签名仍然萦绕在我脑海里,H·哈尔。倒也不失为一个很好的起点。

    “没错。她平常是不怎么外租。”

    “这么说,是你在帮她照料这间屋子?”

    “她吩咐什么我就去做什么。多数情况下,都是些园艺活,帮忙照料秘密生长点之类的。”我点点头,明白他所说的秘密生长点代表什么意思。我的外祖母也知道——那是她的母亲和外祖母指给她看的,藏在森林里的重要地点。这些隐蔽位置会长出人参、冬青、黑升麻以及其他草药。这些草药可以食用、交易、售卖或治疗病痛。即使是现在,人参依然能够充当山中流通的货币,为了防止被人偷摘,优良的人参生长地周围全是戒备森严——受到猎枪、捕人机以及猎犬的层层保护。

    外祖母从没告诉过任何人,她的秘密宝藏究竟藏在哪里。作为家里的长女,在我结婚并组建了自己的家庭后,这个秘密按道理应该会传授给我。然而现在,那些秘密生长点大概都归玛拉·黛安所有了吧。或许她会采集一些野菜,在交易日拿到镇上去,用以物易物的方式,换取她家庭所需的物品。在莱恩山丘和图瓦什周边,实物交易比起冷冰冰的现金交易反而要更为普遍。

    我再次深刻地意识到,这地方与纽约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简直像是世界的两极,或者压根就不在同一个世界。在纽约,你绝不会提出用一把沾满泥土的菜根来支付账单。而在图瓦什,这完全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能否请你告诉我,哪家店是哈尔夫人开的呢?”

    他似乎有点勉强,但最终还是开口了:“就是镇上那间药店,叫作山叶堂。”

    “谢谢,我一定会去拜访的。”

    他转身走下门廊,“星期五”立马向前踏出一步,嗅着他裤腿处留下的味道。我弯下腰,把它抱了起来,他突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我,“你还需要什么别的东西吗?”

    “对了,灯泡,如果你有空的话。不过其实也不是特别紧急,就看你什么时候方便吧。”

    “我还会过来的,大概会在上午的时候。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就过来看看。”

    “那时候我可能已经出门了。需要我把钥匙留在信箱吗?我要到镇上去办点事情。”

    “哈尔夫人和我说过。”他拿出一把钥匙,示意自己身上有备用的。

    “哦,她都说了些什么?”我完全没料到事情竟然会是这样。为了说服木屋主人把房子租给我,霍莉丝究竟是怎么说的,又向她透露了多少内容?

    “她说你也是个写东西的。她说她现在都不和你们这类人打交道,因为以前被惹恼过太多回了。”

    我的脉搏顿时加速起来。没想到,秘密竟然就这么泄露了——而且还不只泄露这么简单,这件事简直已经在埃文·哈尔的家乡传开了。

    我别无选择,只能勇往直前了,向他坦白道:“我到这儿来的目的,同《时空过客》或者‘武士周’之类的事情都没有关系,我向你保证。我只想和埃文·哈尔见上一面,大概十分钟就行。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和他商谈,只要他能明白我的来意,相信他应该不会拒绝和我会面。你知道怎样才能联系到他吗?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打我的电……”

    “他从来不和外人说话。”不待我出言挽留,他已经下了门廊,径直朝湖边的小船走去,“你最好还是不要想了。”

    “能不能请你转告他,我现在就住在这里,我唯一的目的,就是想和他交谈几分钟?”我冲着湖边大喊,在这样的清晨时分,似乎有些太大声了,“他可以直接打木屋的电话联系我。当然前提是,这屋里的电话目前还能打通。这电话还能用吗?”

    那人没有回话,爬到船里,解开缆绳,就这么走了。起先是他的身子,接着是脑袋和肩膀,渐渐地隐没到了晨雾当中,直到整个人都彻底看不见了。

    我刚把“星期五”放下,它就叫嚷着穿过院子直冲向岸边,消失在了晨雾之中。

    看守人就这么随便离开,我心里越发没底了。不过,我至少还是收获了一点有用的信息。显然,他和埃文·哈尔是认识的,而且,哈尔夫人或多或少知道我到这儿来的原因,但她依然决定将木屋租用给我。这绝对是一个好兆头。

    “‘星期五’?”我低声召唤它,声音飘散在清晨潮湿的空气里,却完全没有任何回应,“‘星期五’,你在哪儿?”

    还是一样,没有回应,我突然感到莫名有些不安。对于小型宠物而言,这样的林子可以变得十分危险。即便是在距离这种小镇子仅有几公里的地方,也会有山猫和黑熊溜到院子附近,寻找容易得手的猎物。好比我小时候,图瓦什就曾因为黑熊出没而提前中断了假期。谁也无法预料,一只生长在城市里的小宠物,会在这片林子遇到什么样的麻烦。“星期五”印象里最具野性的地方,大概就是被栅栏围住的那半英亩大的遛狗公园吧。

    “‘星——期——五’!”我抬高音量呼喊,同时又意识到,虽然因为树木遮挡而无法看见,但在听力可及的范围之内,其实还有别的木屋。昨晚过来的路上,我注意到了附近有灯光和其他车道。

    “星期五”依然没有现身,我换上网球鞋,出发朝湖边走去,雾气弥漫在我膝盖高度的地方,伴随着我前进的脚步散开又聚拢,就这样我踏着雾气来到了沿湖岸一带生长的灯心草旁。眼前一座锈迹斑驳的船坞和一艘红色的旧独木舟在夜色薄雾中若隐若现。

    “‘星期五’”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恐怖电影里的女主角,正一步一步地走向某种灾难,我再一次呼唤:“‘星期五’,你在这儿吗?”

    说不定它已经绕回木屋去了。

    “‘星期五’?”

    突然之间它出现在我眼前,耳朵耷拉着,夹着尾巴朝我狂奔而来,眼睛瞪得又大又圆,看样子十分恐惧。它后面的芦苇杆弯下来旋转起来,似乎有一场微型龙卷风正在逐步逼近。一只黑灰相间、气势凶猛的东西正紧跟在它身后。会是什么呢?熊?山猫?狗?鹿?

    结果是一只发育完全的加拿大鹅。它从草丛间冲出来,扑腾着翅膀,开始发动凶猛攻势。“星期五”跑到我身边的最后关头掉转了方向,大鹅紧随其后,我还来不及出手阻拦,它们便又在我左右互相追赶起来。玩起了某种奇怪的追逐游戏,在林子里进进出出,围着车转来转去。我驱赶大鹅,大鹅啄咬“星期五”,“星期五”不停怒吼咆哮。我一会儿去拦这个,一会儿又挡那个,不时挥舞双臂大声叫喊:“嘿,站住!走开!快走开!‘星期五’,到这儿来!等等,停下!等下,走,‘星期五’,停下!哎唷!”

    终于,我一把抱起再次跑到我身边的“星期五”,像抱橄榄球似的,朝木屋飞奔而去,那只大鹅还在我们身后,拍打着翅膀要来啄我的衣服。我迈出一大步,直接跨上门廊,将它甩在身后,然后冲进屋里,猛地关上门,终于得以全身而退,只是自尊方面受到了不小伤害。“星期五”挣脱下来,激动地冲着大门吼叫起来,大鹅被隔在外边,不停地啄着前门,我仰起头,大笑起来。我已经好多年没像这样被大鹅追赶了。我拿出手机,拍下屋里的“星期五”,又走到窗前,给外面的大鹅也拍了一张,然后一并发给洁米,同时附带了一条信息:大鹅来袭,幸免于难。

    洁米回给我一个笑脸,埋怨我昨晚没有给她报平安。我们就这么来来回回地发着信息,“星期五”仍然坚守在门边,我则开始为出行做起了准备,我迅速把自己收拾干净,穿上黑色牛仔裤,搭配一件宽松的黄色上衣,这样既简单休闲,又不会显得过于随便。若是今天就有机会谈公事的话,这身装扮也足以应付。最后我套上黑色长筒靴,全部整装完毕后,站在镜子前进行自我检视。很好,都是基础款,看起来比较低调。

    这身装扮应该能够很好地融入这小镇周围的氛围吧。

    “好了,‘星期五’,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呢?”我站在那儿看着它,认真思索起来。在纽约的时候,它常常连续好几个小时独自待在公寓里。除了偶尔出门散步,它并不需要,也不想要,甚至是不喜欢有人陪着。

    可在这里呢?它已经试过用爪子扒着门跑出去了。如果我不在的时候,它把这地方弄得一团乱怎么办?除此之外,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留给它当早餐的。

    “好吧,听好了,”我拿起牵狗绳朝它晃了晃,“我可以将你一起带出去,不过你可不能胡闹。绝对不行。听清楚没有?”

    “星期五”抬起下巴,露出夹在几层肥肉里的颈圈,意外地相当配合。也许它是害怕那只大鹅还会回来,也有可能,它只是盼着能够外出探险。具体如何,其实我也说不好。

    “不准在租来的车里排便,不准威吓陌生人,也不准攻击其他狗。我们得努力融入周围的环境。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单纯的游客。听懂了吗?”

    “星期五”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不过,当我们坐上车,沿着颠簸的车道驶上主路,朝着镇上的方向开出去不久后,我就意识到了,在这一周时间里,我们能够融入镜面谷的概率根本就等于零——这可不是个低调的地方。在离镇上还有好一段距离的时候,我们已经路过了一位开高尔夫球车的南部联盟军服士兵,挥手和一位骑马的山民打了招呼,还远远看见一位同《勇敢的心》里的梅尔·吉布森极为相像的男人。他穿一条苏格兰短裙,正在那里指挥车流。车子在他面前排着长队,等着继续往下行驶,抵达前往镜面谷途中的那片低洼地带上临时搭建的露营区。

    这就是著名的“武士周”露营地,是一场将成人变装舞会、文艺复兴节、跳蚤市场以及乡村集市全部结合在一起的狂欢聚会。营地上布满了各种年代的帐篷、马拉拖车、汽车、房车和野营车,甚至还延续到了树林里。营区中央,靠近类似武士竞技场的地方,摆着许多露天商铺,各类商品从电影纪念品到心灵读物,从炸虾到鲜榨柠檬汁,简直是应有尽有。

    我很想到里面去看看。毕竟,现在时间还很早,镇上的商店很可能还没开门。再说了,由一位穿苏格兰短裙的男士担任管理员的停车场,怎么能够这么轻易错过呢。别的不说,哪怕是从小说的标准来看,也是很值得花费笔墨展开描写一番的。我有一种感觉,这次的探险恐怕会比汤姆·布兰登的那次经历还要精彩。

    随着车子慢慢朝队伍前头靠近,这个想法也变得越发吸引人了。到了决定性的分叉路口,我不由自主地拐下主路,交出三美元停车费,在手上盖了个印章,并询问“勇敢的心”是否能给他拍张照。他人很好,还特意摆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姿势。

    我把照片发给洁米,并附上一句说明:我们到了!

    她不能亲眼见识这个营区,实在是有点可惜。这地方拥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甚至可以说,十分令人着迷。“星期五”似乎也深有同感。它立刻直起身体,爪子贴在窗户上观察外面的情形,外面飘来了炸热狗、烧火鸡腿和炸洋葱的香味,让它垂涎三尺。我从没见过它如此坦率地表露出对某个事物的热情。当我看到《饥饿游戏》的发烧友和穿维多利亚式连衣裙的女士一起闲逛的场景时,不由得咯咯笑了起来,连“星期五”也跟着兴高采烈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没看明白,‘星期五’。我现在觉得,我们不是在游览镜面谷,简直就像是穿越了某个‘时空门’。”“星期五”低吼着表示同意,我很庆幸先前没把它留在木屋里。要是它错过了这些,那就太遗憾了。我望着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隐约觉得我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可能需要某种认证或着一些支援。但具体会是怎样,目前我还无法确定。

    “那些是L.A.R.P.装备。我们那边也有在卖一些真材实料的,嗯,如果你是真的想穿越时空门的话。”这个装扮成森林精灵的小女孩简直无所不知。她看起来顶多十三岁,还站在童年的尾巴上,站在摊位后边张罗的样子,好像单纯在玩角色扮演游戏。她顶着一头蓬乱不已的褐色头发,看起来好像一周都没好好梳过,一双灰绿色的眼睛,将我吸引到她的摊位前。“你在做什么?!”“星期五”突然扑到我腿上,害得我朝旁边趔趄了几步。它伸出小爪子扒着我的靴子,样子神似一只蜘蛛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手上那根一英尺长,裹着面糊的炸热狗。这根烟熏香肠几乎违背了我去年编辑的《健康食生活》那本书里所提倡的每条原则。“‘星期五’,别乱动!”我甩开它,又撇下一截热狗,扔到地上,让它老实下来。

    “L.A.R.P.是什么?”

    女孩知道自己碰上了一个菜鸟——这种人往往不太可能真正买下商品,叹了口气,说道:“L.A.R.P,意思就是,实况角色扮演游戏!”

    “实况——角色——扮演——游戏。”我在脑海中细细品味,设法将这几个词同我付费进来之后所见的种种有趣而又古怪的情景匹配起来。大多数情况是阖家欢的场面,看起来十分温馨——有一家人母亲、外祖母和小孙女们穿着她们共同设计的服装,有一对二十岁左右的情侣打算在营区结婚,还有一些着装随意的父亲们,大概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脸上露出困惑的神情,紧紧地跟在他们青春期的女儿身后,他们的女儿却对四周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和爸爸的梦幻之旅。”我不禁喃喃自语,对这种经历产生了羡慕之情。

    我来到了售货专区,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全都被陈列在房车和旅行拖车前,一个扮作精灵的小姑娘照看着这个摊位。还有几个年纪更小的孩子在她那张台子后面跳来跳去——一个扮作公主的小女孩,一个穿着某种古代战袍和紧身裤的小男生,还有一个刚学会走路的仙女小宝宝,她的翅膀有点脏了,是用彩色连裤袜套在衣架上面做成的。各式各样的翅膀,就挂在旁边的货架上。

    “买两对的话,我可以给你打个折。你一对,你的小狗一对,怎么样?我们也有卖小狗翅膀的,”女孩单手叉在腰上说,“当你进入这个营区之后,你要做的就是把自己塑造成某个人物角色,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当然,我指的是,当你在玩L.A.R.P.的时候。”

    一只大型布鲁泰克猎熊犬突然挡在小宝宝面前。“星期五”吠叫起来,想方设法地往桌子底下爬,将皮带、我的胳膊还有手里的玉米热狗全往它那边扯。小精灵姑娘停下来救出了自己的小妹妹,而“星期五”则与那条猎犬展开了食物争夺战。它们围住了地上那截热狗,对于食物,“星期五”显然是不肯让步。

    “它的态度简直是太了不起了。它一点都没有身为吉娃娃的自觉,对吧?”小店长这样说道,“看它的体型,它应该也不是第一次吃炸热狗了。”

    “它新陈代谢比较慢,而且骨架也挺大的。”我松开它的皮带,只要有吃的在,“星期五”就绝不会乱跑,“那么,判断某样东西能否通过时空门的基准又是什么呢?”我现在有点后悔,没有花时间重温《时空过客》书中的细节,只是比对了小说中的几小节内容,然后在网上看了一些电影片段。

    小女孩叹了一口气,比起角色游戏扮演爱好者,她此时更像一个早熟的青春期少女,说道:“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某样东西的任一部分与时代背景不相符,它就无法通过‘时空门’。比方说,枪械就可能是个大问题,有时甚至连古董枪也是如此,因为它们可能是用现代零件重新组装的。关于这个问题,《时空过客》系列的第三本书《暗黑族的诅咒》里好像提到过?为此,我爸爸把所有零件都拿来彻底检查过了。不过,L.A.R.P.的装备又不一样了。因为只是为了展示,年代什么的都无关紧要,只要看上去没错就行。像这种就肯定无法通过时空门,不过呢,到这里来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想着穿越时空。很多人就是过来体验几天的,你说是吧?”

    “嗯,可以理解。”其实并没有,“那么,你是否曾经穿越过时空门呢?”这可怜的孩子,难道抚养她长大的人真的相信时空穿越装置就藏在蓝岭山脉里?

    她转动眼珠看了我一眼,显然我们当中有个人完全被误导了。

    “倒是没有,不过,如果你想尝试一下,我可以给你打个八……七……七五折吧,只要是这服装摊位上的东西都可以。这可是开张特惠。仅限今天早上。等我爸爸起床以后,我可就做不了主了。”小宝宝这时走了过来,嘴里咬着一个土块,做姐姐的急忙停下来帮她拍掉,“阿莉,你不能再这样了,别总是抓起什么都往嘴里塞。贝卡,你怎么不好好看着她啊!”

    我突然心弦一动,记起自己小的时候,简直和这小姑娘一个样。我还不满十岁时,就开始帮着父亲张罗易货市场上的摊位。虽然我们没有仙女装什么的,然而就像她家一样,各种手工做的、地里种的,或者能拿出手的东西,我们什么都卖。采用碎钢手工制成的小刀是我们家的招牌产品。

    “我其实只是随便看看而已。”说完我便愧疚起来,好像仅仅出于好意,我都应该买个L.A.R.P.装备或是公主帽什么的。妹妹的孩子应该会喜欢这些装扮的。但实际上,我仍然没有拆开科拉尔·瑞贝卡的那封信,更没有决定是否要告诉她们自己就在附近。

    现在,看到这个年纪不超过十三岁却要帮着父母照看弟弟妹妹的小姑娘,我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没有准备好去面对自己的妹妹们。这个小姑娘与我非亲非故,我已经忍不住同情她了。要是看到我的妹妹们为拮据生活发愁的神情,我肯定会难过得受不了的。

    这时候,有一家子人——明显是从北边某处郊区过来的——刚好来到了展示仙女翅膀的货架前,我便趁此机会赶紧溜走了。我已经在营区里头闲逛得够久了,镇上的店铺应该已经开门了吧。幸运的话,我一会儿就能见到哈尔夫人。我默默祈祷,期望能够有所收获,可是我又觉得,既然至今为止一直在屡屡碰壁,联系上埃文·哈尔恐怕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

    不过,结果证明,找到山叶堂倒并不费事。药店距离营区只有一小段车程,就在镇中心拐角处那栋两层老建筑里,顶上巨大的大理石上刻着“E.B.哈尔1860”几个字。

    “爱德华·巴塞洛缪·哈尔”,我脑中关于《时空过客》的知识储备里就存着这个名字。据说,真正的E.B.哈尔在为他年轻的新娘修建完这栋建筑后,便离开家乡前去参加南北战争,之后就不知去向了。不过,在最忠实的书迷之间,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埃文·哈尔实际上已有二百多岁,并且就是他的祖先——E.B.哈尔本人。一个经时空门来到镜面谷,却被永远滞留在这个空间的时空旅行者。

    我仔细打量拐角处花岗石板上的名字,感觉虚构与现实在此处碰撞交汇。这地方仿佛就是埃文·哈尔书中会出现的场景。整栋建筑采用坚固石块搭建而成,墙面的浮雕装饰相当华丽。一对巨大的怪兽状滴水嘴守护在上方雕花大理石壁角左右。显然,哈尔家族世代以来都是有钱人家,然而,这里却只挂出了一个五十年代复古风格的小招牌灯,标示着这栋建筑如今的用途。招牌上显示着“山叶堂”几个大字,底下一排小字则写着:处方服务、草药、天然药物、卡片和礼物。

    药店的窗户上头,用粉笔写着本土手工艺品、手工香皂、手工蜡烛的字眼,字体十分可爱,每个字最后一笔末端都会画上小圆圈,是十几岁的少年在情书上落款时常用的风格。

    我把车停在周围阴凉处,留“星期五”在车上睡觉,消化它早餐吃的那根炸热狗。

    进门一看,店里已经来了好些客人。其中约有一半身穿古代服饰,另一半则和我一样,打扮得比较日常。同样,从面前的观景窗望出去,外面的行人也是什么装扮的都有,使得沐浴在灿烂阳光下的街道看起来就像有些奇怪的狄更斯圣诞村①里的场景。

    我在店里漫无目的的闲逛,挑了几块香皂和其他能放进行李箱里的小物件,是这家店里售卖的手工制品。在取药的柜台旁边,还有一些本地人常用的小包草药。种类涵盖人参、檫木根、山胡椒、矮桦、樟脑草、薄荷、金缕梅、野樱皮、黄根草等。毫无疑问,在“武士周”期间,除了要来镇上工作的人,本地人都像躲瘟疫一样,避免在这个时候来到镇上。正在前方柜台工作的年轻姑娘显然就是本地人,她在向游客介绍游览事宜时,都是用“谷里”指代镜面谷这个地方。负责药店收银工作的那位女士少说也已年过七旬,她说话的语调很好听,夹带着一点英式口音。

    店里的药剂师将一个处方药瓶挂到窗外说道:“阿莫西林的处方配好了,哈尔夫人。”

    “交给我吧,海伦太姑婆。”取药柜台后边那张桌子跟前的小女孩自告奋勇。她看上去十岁、十一岁的样子,长得和埃文·哈尔那张照片有些相像。都是深色头发,蓝色眼睛,橄榄色的皮肤。难道是他女儿?他有孩子吗?他那位电影明星夫人多年前便已离他而去,结束了那段十分短暂的婚姻。《时空过客》的粉丝都对她极为反感,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我走到柜台旁边,等哈尔夫人送走上一位客人,才上前自我介绍,并告诉她:“我就是租住在小木屋里的那个人。”

    “哦,那个记者,”她答道,“你好,我是海伦·哈尔,很高兴见到你。”她的笑意加深,圆润的脸颊上现出了一道道皱痕。她看上去非常质朴,是那种经常在外劳作的女人,仿佛挂在前排货架上那些五颜六色的园艺帽,她都亲自一一使用过。那个小女孩和她不同,她皮肤白皙,脸上长着雀斑。

    “准确地说是编辑,”我纠正道,“我来自纽约的蔚达出版社。”

    她戴一副七彩粗框眼镜,花白的眉毛深锁起来。她稍仰起头,困惑地看着我,“是吗,我记得租下木屋的女士好像和我嫂嫂说过,你是要到这儿来写一篇报道,好像是关于镜面湖什么的。不过老实说,租房中介也不该再叫人打电话给维尔莉特了。她近来身体状况不太好。”说完耸耸肩,拿起柜台上的一支笔丢进一旁的杯子里,“也许维尔莉特确实提到过编辑这回事。都怪这些没用的无线电话,反正我是什么也听不清。人上了年纪都会这样,听也听不清,看也看不见,连胸部都会下垂。心脏不够强壮的人根本承受不了这种打击。”

    “海伦太姑婆!”小女孩瞪大眼睛尖声抗议,“别说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立马就喜欢上了海伦·哈尔。“木屋的位置特别好,我今早就欣赏到了十分美妙的景色。”

    “到了夏天你还可以在那里游泳呢。”小女孩凑近来,准备加入我们的谈话,“还有独木舟也很好玩。虽然坐上去以后就会有点漏水,不过我和克莱夫大叔①有天划出去玩了,结果并没有沉下去。那边有只鹅,名叫‘霍雷肖’,就住在棚子底下。它喜欢吃面包,你有的话可以给它喂点。它能把靠近的蛇都赶走,不过它有点——”

    “行了,汉娜,”海伦用眼神警告她,“快去把自然作业做完,你爸爸就要过来接你了。”

    “好吧。”她叹了口气,翻了个白眼,重新坐回作业本面前。

    海伦用担心并且略带忧伤的眼神看了她一眼,这才转过头来对我说:“克莱夫,也就是维尔莉特的堂兄弟,负责照看那个地方。他今早有没有过去,问你是否需要什么东西?那间木屋有好一段时间没有外租了。我们向来只租给地产中介推荐的可靠人选。我们家族管理它已经许多年了,不想把它租给那种派对狂人,乌泱乌泱地在院子里停上二十辆野营车。”

    “没有派对,我保证。只有我和我的狗,它叫作‘星期五’,希望你不会介意。它从不随地大小便,也不会乱咬东西。本来我也没打算带它过来,唉,这事说来话长了。总之,它是安全无害的,虽然它确实和‘霍雷肖’之间发生了一点小冲突。另外,没错,今早的确有人过来问过我的情况。”虽然他看到我并不怎么高兴的样子,“木屋里头一切都好,只是有几个灯泡坏了。他说过他会把它们换掉。”

    “那就好。你有开辆四轮驱动的车来的吧?下坡的那条路可是挺难走的。”

    “老实说,并不是,不过我还是成功抵达了。”

    她担心地看了我一眼,“要是下起大雨,你就把车停在信箱旁边,自己走着下去吧,为了安全起见。”

    “谢谢提醒,我会记住的。没准我在的这段时间根本不会下雨呢。”

    她淘气地笑了笑,说道:“那你肯定没打算在这里长待吧。”我明白她在笑什么。这地方湿气很重,水分几乎要从空气中渗出来了,“你不是作家真有点可惜了。那间木屋是个写作的好地方。埃文以前偶尔会去那里工作。”

    希望之门似乎突然之间打开了。

    “这么说,你是来度假的?”哈尔夫人仍在揣摩我的来意。显然,她的嫂嫂并没从霍莉丝那里得知多少详情。

    “我是来出差的。”我回答。

    她往后一缩,下巴和脖子全挤到一堆,“你挑的这个时间可真够奇怪的。”

    我摸索着说明此行来意的最佳方式。这位女士能安排我和埃文·哈尔在一个房间共处五分钟吗?或者说,她会愿意做此尝试吗?“实话告诉你,我也是被赶鸭子上架的。一周以前,有一份书稿,突然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里面只有一部分内容——最开始的三章。我飞到这儿来,就是为了找到故事的后续。”

    “哦?这么说,那位作家就在这里?”她此时望向我的眼神,就像一头小心谨慎的野鹿,正在判断着是要进入开阔的旷野,还是要迅速返回树林。

    “我希望如此。根据邮戳判断,稿件就是从这个地方寄出去的。”

    “那位作家叫什么名字?没准我能帮上忙,给你指指方向,要个电话号码什么的。这镇上的人我几乎全认识。自从1953年,我和一名水手相爱并搬回内陆以来,就一直住在这里。”我迟疑了一下,斟酌着即将说出的话语。揭露真相的时刻,马上就要到了,我只有这一次机会,于是我说:“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寄来的稿件里没有发现任何身份信息,也许以前曾经有过,不过现在已经丢失了。”

    “而你却不远万里飞到这里,要找出那位作家来?这恐怕,不怎么合乎常理吧……”药店的前窗映射在她的镜片上,模糊了她那双眯在一起的眼睛,却无法掩饰她变化的姿势,明显是在往后缩。

    “这个故事很特别,”我把话挑明了,“实际上,我怀疑写出这个故事的人可能会是埃文·哈尔。”是我想多了吗?我怎么觉得,尽管我已经尽量压低声音,可一提起这个名字,整个药店的人似乎全看了过来?

    坐在桌前的那个小女孩也将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海伦花了好一会儿工夫,让她把注意力放回作业上去。我怀疑,这其实是她的缓兵之计。

    她转过头来,脸上换了一副同情的面具,“我想,你恐怕要白费工夫了。不可能会是他的。很遗憾,虽然埃文那么才华横溢,可是他自从《时空过客》的官司结束以来,就再没写过什么东西,而且说真的,我怀疑他以后也不会写了。”

    如果现在不说,恐怕就再没机会了。至少,她还没有把我给轰出去,“那份书稿已经有二十年历史了。”

    她进一步拉远了与我之间的距离,有些结巴地说道:“哦,那就有意思了。”她皱着眉头满是怀疑地打量我,视线集中到我的手上,然后在我的包带周围游走。我意识到,她是在看我进到“武士周”营区时盖在手上的那枚印章。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急忙辩解道,“的确,我十几岁的时候也读过几本他的书,但是,这件事和《时空过客》一点关系也没有。那份书稿应该是写在那个系列之前的。”糟糕,她的态度开始变了,而且变得很快。丰富的谈判经验让我练就了预判成败的本事。她一改笑脸相迎的样子,两只手臂交叉抱在胸前。她已经认定,我就是那种跟踪狂,或者是疯子之类的危险人物。“我只是……听我说,我其实是顶着风险到这儿来的,可有些故事,我一读到,就知道它需要被更多人看到。我真的……”有客人走过来排到我的身后,我已经没有时间了,“书名叫作《守护故事的人》,讲述的是1890年左右,两个年轻人被困山林时所发生的故事。兰德还有萨拉。”我脱口而出,“这些你有什么印象吗?”

    她嘴唇微张,而后撅了起来,有某种情绪在她脸上一闪即逝。难道她听到了什么熟悉的内容?“我什么也不知道。”她双手抱得更紧了,在胸前结成一面密不透风的屏障,“还有,拜托你不要像那群笨蛋一样,想方设法地偷溜进埃文家里找他。我的嫂子,也就是他的祖母,身体状况不好。镇上的治安官昨天又过来了,抓走了几个翻到围墙里寻找时空门的家伙。埃文只想自己一个人好好待着。他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受侵害。”

    我开始感到绝望。事态迅速分崩离析,根本来不及让我设法补救,“我不是过来给他找麻烦的。我发誓,请先听我——”

    “我还有别的客人。”她越过我看向排在我身后的人,“好了,埃尔米拉,你的药方在我这里。”我仿佛看见自己的前程从悬崖顶上直坠而下的画面。如果我两手空空地回到蔚达出版社,会不会因为盲目挥棒而惨遭出局呢?我还能保住这份工作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今后又要如何才能重建信誉?这会儿工夫,关于这件离谱差事的消息肯定已经传开了。那些新同事大概会觉得,乔治·蔚达和我都疯了吧。

    然而除此之外,我心里还有一层更深的失落感。在此之前,我一直不容许自己相信,我可能无法得偿所愿,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兰德和萨拉的后续故事。内心突然遭遇沉痛一击——仿佛有人正在我眼前垂垂死去,我却毫无办法阻止这一定局。

    “谢谢你和我说了这么多。”我站到一边,去拿柜台上买好的东西。原本在做作业的女孩目不转睛地看着这边,因为急转直下的谈话氛围而感到大为震惊。我想,海伦·哈尔恐怕很少会像这样催促客人离开。

    “噢,我不着急,”排在我身后的女士说道,“你可以把她叫回来,海伦。”

    “我们已经说完了,埃尔米拉。”海伦断然地说。

    我抬头一看,发现埃尔米拉正狐疑地打量着我。我还没意识到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六年级的英语课堂,看见她扭过头来,坚定地抿紧嘴角,手拿粉笔在黑板上她的名字旁晃来晃去。

    “彭伯西老师?”她一点也没变样。或许是比从前老了些许,但她看起来简直和我记忆中一模一样。我十二岁那年,她发现我是因为眼睛看不清,所以才不爱看书。我的家里人对此不管不顾,最后还是她带我去做了视力检查,并帮我从狮子会拿到了一副眼镜。

    她的思维还像从前一样敏捷,“咦,这不是珍妮·贝丝·吉布斯嘛。天哪,好孩子,看看你。我有好些年没有听到你的音信了。你现在过得好吗,亲爱的?”她张开怀抱迎接我,片刻之间,我就走出惨遭拒绝的状况,转而投入饱含爱意的怀抱里。我永远不会忘记彭伯西老师为我所做的一切,不会忘记她如何挺身站到父亲面前,威胁他说,如果他觉得我不需要戴的那副眼镜出现了任何问题,她就会把这一情况上报给儿童服务机构。

    “我挺好(good)的。”她身上还是散发着那股熟悉的味道——调味粉、旧衣服还有猫的味道。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

    “应该说你很好(well)。”她纠正道。

    “是的,非常好(well),谢谢。”这是她从前教我们的。在图瓦什小学六年级的英语课堂上教授礼仪规范。天晓得,我们班上有些人确实需要学习。

    “这才对嘛。”称赞声如仙尘一般落在我身上,就像当初一样。在遇见薇尔达·卡尔普之前,彭伯西老师就是我的精神支柱。她是我见过第一个敢教训我父亲的人。

    她将我推到取药柜台一侧,两只冰凉瘦削的手捧着我的脸庞,说道:“好孩子,快告诉我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你应该知道薇尔达·卡尔普几年前已经去世了吧?她是多么为你感到骄傲啊。她的儿子也过世了,不过才刚走没多久。所有人都以为他活不长久,他与病魔抗争了这么多年,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我知道薇尔达的事,不过,理查德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了。”羞愧感爬上我的心头。我没有回来参加薇尔达的葬礼。当时我没有钱,也根本没办法赶回来,不过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事实上,我想装作她什么事也没有,还一直住在蜂蜜溪旁的大房子里,只要没看到她躺在棺木里的样子,我就可以继续假装下去。我不想再次领受孤身一人在这世上的感觉。

    “你现在在做什么呢?是什么风把你吹回来的呀?”

    “我在纽约的蔚达出版社做编辑,”我察觉到海伦·哈尔和汉娜都在柜台后面留意我们的对话,“我到这儿来,是想打听一份书稿的消息。”

    彭伯西老师倒抽一口气,“哦,天哪,这工作肯定很有意思!多好呀,我真为你感到骄傲。你从小就很聪明,又那么努力。我知道你肯定会有大出息。”

    “谢谢你,彭伯西老师。我想我应该从没告诉过你,但是……”眼睛感到一阵刺痛,我强忍着没让泪水流下,“你改变了我的人生,改变了我们许多人的人生。”

    她眨眨眼,神秘地笑笑说:“嗯,我知道,亲爱的。好的老师都能看出来,用不着谁来告诉她。”

    她又抱了我一次,然后松开怀抱,表情变得凝重起来,说道:“我还以为,你是为了你父亲才回来的。”她明显十分担心,而我知道,因为我了解彭伯西老师,她所担心的并不是我的父亲,而是家庭重担可能带给我的负累。她非常清楚我们家那穷困扭曲的状况,“那场意外似乎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

    “意外?”话已经说出口,我才后知后觉,我的疑惑彻底暴露我和家人之间的关系。显然,我并不知道父亲出过意外,更不知道情况还挺严重。

    彭伯西老师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起来,说道:“是他的胳膊,就是差点被割草机割掉的那只。”

    她这是不想让我难堪。毫无疑问,她已经看出来了,我完全是一头雾水,进一步解释道:“我女儿在图瓦什小学教书。你妹妹的一个女儿就在她的班上。听起来,他没有因为感染死在医院里,可以说是相当幸运了。你们家为此吃了不少苦头,而他那只胳膊也花了好长时间才痊愈。因为他既不听医生安排,也不配合医院的治疗。”从她的语气中可以听出她对我父亲的看法。

    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场面变得尴尬起来,我们俩都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说些什么。负罪感如同娴熟而嗜杀的猎手,迅速向我发起进攻。毫无疑问,这就是科拉尔·瑞贝卡给我寄来第二封信的原因。整个家庭都挣扎在破产的边缘——这个人向那个人借一点,那个人又去别的人那里拿一点——这种不寻常的依赖关系仿佛重心不稳的纸牌城堡,只等哪天突然刮起大风,便会轰隆隆应声倒塌。

    “不说这些了。”彭伯西老师得体地结束这个话题,然后抓住我的上臂抬起,像要把我支成稻草人似的,“见到你实在是太高兴了,珍妮·贝丝,祝贺你取得这样的成就。这让老师我深感安慰,真是这样的。虽然我们总是对学生的未来抱持希望,然而很多时候,我们也不知道事情究竟会怎样。”

    我突然意识到,许多年以前,当彭伯西老师挺身直面我父亲时,她倾注在我身上的心力要远远超出我的想象。那时的她并非出于什么特定理由,仅因为心地善良,便认定我是值得珍视的。

    我的眼眶又湿了,感激地说道:“谢谢你,彭伯西老师,这对我非常重要。”

    “叫我埃尔米拉吧。你如今长大了,已经够格了。”

    “这我可叫不出口。”我又抱了她一下,两人都笑了,随后,她便上前到取药柜台那里去了。我再次注意到不远处的海伦·哈尔和汉娜。不知道她们对这整段对话有什么想法。我和汉娜彼此对望一眼,开始朝前面的柜台走去。我笑了笑,试图打消她的疑虑。

    正当我准备转过拐角去摆放贺卡的货架上看看时,海伦·哈尔把我叫住了,说道:“我试试看能怎么办吧。如果有希望的话,我就打电话给你。我应该能在租房文件上找到你的电话号码。”她仍然拿着彭伯西老师的那张药方,手指边沿着柜台边缘谨慎地滑动边说:“不过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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