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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二十章

  挑选陪审团成员,梅森和贝尔纳普花了整整五天时间。不过,到最后,负责审问克莱德的那十二个人,终于宣誓开始履行他们的职责了。而且都是这么一些人:一些古里古怪、头发花白,或是肌肤晒黑、满脸皱纹的庄稼汉,和乡下杂货铺掌柜,他们里头还有一个推销福特汽车的经纪人、一个托姆·狄克逊湖上的旅店老板、一个汉堡绸布店在布里奇伯格的推销员,以及一个常驻在草湖以北珀丹、专跑码头的保险公司推销员。而且,他们除了一人以外,全都结过婚。再说,他们除了一人以外,即使不是很讲道德,至少也是全都笃信宗教。而且,他们在履职以前早就深信不疑:克莱德犯了杀人罪。但因为他们几乎一致认为自己为人正直,不偏不倚,又都乐于在这么一个轰动的案子中出任陪审员,所以,他们深信自己对提请他们注意的事实都能公正地作出处置。

  于是,他们就全体起立,宣了誓。

  梅森马上站了起来,开口说:“陪审团的先生们。”

  克莱德和贝尔纳普、杰夫森都是两眼直瞅着他们,暗自纳闷,真不知道梅森开头这一指控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印象。因为,在这样特殊情况之下,恐怕怎么也找不到比他更有能耐、更富有魅力的检察官了。这对他来说是绝好机会了。整个美国公民的眼睛不是都在注视着他吗?他相信确是这样的。这好比某个导演突然大声喊道:“打开灯光!开拍!”

  “毫无疑问,在过去这个星期里,你们很多人有时就弄得精疲力竭、困惑不解,”梅森开始说。“因为,本案的各位律师对选出你们十二个人的那张陪审员名单持特别审慎的态度。要找出十二个人来,把这个骇人听闻的案子里所有搜集到的事实递交给他们,让他们根据法律所要求的公正立场和高明的见解来加以衡量,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我来说,我之所以采取审慎的态度,先生们,只是出于一个动机:要伸张正义。无论恶意也好,还是任何事前偏见也好,都是绝对没有的。直到今年七月九日,我本人甚至还压根儿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被告,也不知道有这么一位被害人,更不知道现在他被指控的罪行。可是,先生们,当我一开头听到,一个象被告这样的年龄,受过这样的教养,还有这样的亲友关系的人,竟然会被人指控犯下了这类性质的罪行,说真的,我不由得又是震惊,又是难于置信。可是,后来,我却不能不逐步改变了我的看法。随后,我不得不把我心里最初那些疑虑永远给打消了,并从我逐字逐句地看到的大量罪证中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我有责任代表人民提起公诉。

  “但是,不管怎么样,还是让我们先从事实说起吧。本案牵涉到两个女人。一个女人已经死了。另一个女人,”(这时,他朝克莱德坐的地方转过身来,用手指着跟克莱德坐在一起的贝尔纳普和杰夫森那边)“由于征得原告及其律师和被告一方及其辩护律师同意,在这里就不提她的尊姓大名了。因为,让她受到不必要的伤害,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事实上,原告及其律师准备提出的每一句话、每一项事实,其唯一的目的,现在我向你们声明,就是:根据我们州里的法律以及被告受到指控的罪行,使真正的正义得到伸张。真正的正义,先生们,真正的,而且又是公正的。不过,要是你们并不是根据本案证据公正地办事,作出正确的判决,那末,纽约州的人民以及卡塔拉基县的人民将会呼冤喊屈,而且还是严重的呼冤喊屈。因为,正是他们寄厚望于你们,期待你们正确说明你们对本案的论证和最终判决。”

  说到这里,梅森顿住了一会儿,接着就引人注目地转过身来,冲着克莱德,不时用右手的食指指指戳戳说:“纽约州人民的控告,”(说话时他特别加重了这个字眼,仿佛让这个字眼儿如同雷霆万钧一般发出巨响)“这个囚犯——克莱德·格里菲思犯了杀人罪。人民控告克莱德蓄谋已久,并以恶毒、残忍、欺骗的手法,杀害了罗伯达·奥尔登,然后企图让世人永远不知道罗伯达·奥尔登的尸体下落,从而逍遥法外。这个罗伯达·奥尔登,是多年来住在米米科县比尔茨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人民控告,”(这时,听了杰夫森交头接耳的悄悄话,克莱德尽可能舒坦地靠在椅背上,泰然自若地望着那个两眼正盯住他的梅森的脸)“这个克莱德·格里菲思,甚至在他犯下这一罪行以前,就阴谋策划了好几个星期,然后按照事先拟定的恶毒而又残忍的方案付诸行动。

  “纽约州的人民在告发这些事实时,将准备向你们递交每一件事实的证明。你们将了解到许许多多事实,这些事实唯一的审判人,将是你们,而不是我。”

  说到这里,他又顿住了一会儿,换了一下站立的姿势。急不可待的听众也都俯身向前簇拥着,如饥似渴地听着他所说的每一个字眼。这时,他举起一只手,富于戏剧性地把他鬈曲的头发往后一捋,继续说道:

  “先生们,我并不需要很长时间就能说清楚——而你们在听审本案时,也不需要花多少时间都能了解到:惨死在大比腾湖底下的姑娘,究竟是哪一种人。她的整个一生总共只活了二十年,”(其实,梅森心里也很清楚她今年是二十三岁,比克莱德大两岁)“凡是认识她的人,谁都没有对她的人品说过一句坏话。而且,我可以肯定地说,在本法庭上也决不会有人对她提出什么不好的证据来。大约在一年前——七月十九日她来到莱柯格斯市,想靠她自己的双手来赡养她的家庭。”(这时,整个法庭大厅都听得到罗伯达的父母、弟妹的啜泣声)“先生们,……”梅森接着详细介绍了罗伯达的一生:从她最初离开老家,跟格雷斯·玛尔住在一起,到后来,她在克拉姆湖上同克莱德相遇。由于他的缘故,她跟她的女友、还有自己的保护人牛顿夫妇都闹翻了,并且听从了克莱德要她一人单独住开的意见,就跟陌生人住在一起。梅森还讲到罗伯达怎么向她的父母隐瞒了这一令人怀疑的迁居真相,最后终于受了克莱德的骗——她从比尔茨写给他的那些信,把这件事的整个发展过程都说得很详细。这时,梅森又同样巨细不遗地讲到克莱德,和他一心向往莱柯格斯上流社会,以及对那个又有钱、又美丽的某某小姐发生了兴趣。由于这位小姐纯属天真和善良(虽说对他有些着了迷)的表示,便使他觉得自己可望高攀跟她结婚。因此,尽管这位小姐本无此意,却在他心中激起了一种情欲;而他对罗伯达的态度和感情之所以突然改变,原因也就在这里。其结果,(这事据梅森说,他一定会加以揭示)

  就是谋害罗伯达致死。

  “可是,”说到这里,他突然惹人注目地大声嚷道。“我揭发了此人所有问题,那末,此人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呢?现在他就坐在你们面前!也许,他的父母都是窝囊废,他本人就是贫民窟里的产物吧?——这样的人对于一种正当、体面的生活该有哪些价值和责任,从来都不可能会有正确的认识。那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吗?不,恰好相反。他的父亲,和莱柯格斯最著名的大型企业之一——格里菲思领子衬衫公司老板都是本家。他本人穷——是的——这是没有疑问的。不过,他并不比罗伯达更穷——可她后来穷并没有使她的人品受到什么影响。他的父母在堪萨斯城,在丹佛,而在这以前,还在芝加哥,在密执安州的大瀑布,看来都是充当虽然没有得到圣职但自愿传道、劝人信教的传教士。据我从各方面收集的情况来看,他们确实都是笃信宗教、循规蹈矩的正派人。可是眼前这个人,是他们的大儿子,本来他是应该以父母为榜样,深受鼓舞;哪知道他很早就抛弃了自己的亲人,去追求浮华的生活。后来,他到堪萨斯城一家有名的旅馆——格林-戴维逊大酒店当了一名侍应生。”

  随后,梅森进一步说明:克莱德从来就象是一块滚石——也许是由于脾气特别怪,他宁愿到处漂泊流浪。后来呢——梅森又继续介绍说,克莱德在他伯父有名的莱柯格斯工厂里担任要职,负责主管一个部门。然后,他就慢慢地进入了属于他伯父及其子女们的上流社会,他的薪水足以使他能在莱柯格斯市优美住宅区租下了一个房间,而被他杀害的那个姑娘,却住在穷街陋巷一个寒伧的房间里。

  “可是直至今日,”梅森继续说道。“为什么有人在大肆渲染,说什么这个被告年纪还很轻呢?”(说到这里,他不由得轻蔑地一笑)“他的辩护律师们以及其他一些人,在各报刊上一遍又一遍地都管被告叫小伢儿。可他并不是小伢儿呀。他是长了胡子的成年人。论社会地位和所受的教养,他呀比你们陪审员席上哪一位都要高出一筹。他哪儿都去过。在各大饭店、俱乐部,以及跟他有密切关系的莱柯格斯上流社会里,他一直跟体面、大方的,甚至杰出的知名人士应酬周旋。嘿,说实话,就在两个月以前他被捕的时候,他还是本地区引为骄傲的上流社会里时髦青年男女来此避暑的游客之一哩。要记住这一点!他的头脑是成熟了的,绝对不象是小伢儿那样还没有成熟。它是非常和谐,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

  “先生们,正如本州马上就要加以证明那样,”梅森接下去说,“克莱德刚到莱柯格斯才四个月,这个已故的姑娘就进入了由他主管的那个部门,也就是说,在被告手下打工。而在这以后只不过两个月,他就骗她从她在莱柯格斯寄住的这个可敬而又虔信宗教的人家,搬到另一个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住所,从被告的观点来看,迁入新居的最大好处,是他在这里可以行动秘密,又因地点隐蔽,不会被别人察觉,以达到他对这个姑娘早已有了的邪恶目的。

  “格里菲思公司厂里有一个厂规——正如稍后我们会给你们加以详细说明那样,这个厂规可以说明许多问题——就是说:不论哪一个高级职员,或是主管哪一个部门的负责人,绝对不准跟他手下的女工,或是在本厂打工的其他女工,在厂内或是厂外有任何来往。这种来往对那个著名大公司里的女工们,不论是在道德上,或是在名誉上,都没有什么好处,所以是绝对不许可的。这个人刚到那里不久,厂方很快就把这个厂规告诉了他。可是,请问这个厂规管住了他没有?他伯父最近对他的关照有没有管住他呢?一丁点儿都没有。从一开头起就鬼鬼祟祟!鬼鬼祟祟!诱奸!诱奸!在庄严的、高尚的婚姻关系以外,秘密地、故意地、不道德地、不合法地、被社会所谴责和不容地同她私通!

  “这就是他的目的所在,先生们!可是,他跟罗伯达·奥尔登之间有着这么一种关系,在莱柯格斯等地是不是人人都知道呢?没有一个人知道!据我了解,在这个姑娘惨死以前,甚至连有点儿知道这种关系的知情人,也是一个都没有!一个都没有!你们不妨想想看!

  “陪审团的先生们,”说到这里,梅森的话里听得出有一种几乎令人肃然起敬的语调。“罗伯达·奥尔登是真心实意地爱这个被告的。她对他倾心相爱,她给他的那种爱,乃是人类智慧和人类心灵中至高无上的奥秘,不管它坚强也好,还是软弱也好,它对羞耻——乃至于天罚——的恐惧,都可以置之度外。她是一位庄重、善良、真正富有人情味的姑娘——一个热情奔放的可爱姑娘。而且,只有宽宏大量、肯信赖人和自我牺牲的人,才能象她那样倾心相爱。而且,她就是那样爱他,因此,到了最后,如同任何一个女人能把一切都给予她心爱的男子一样,她也把一切献给了他。

  “朋友们,在我们这个世界上,这种事情已经发生过千百万次,在将来还会发生亿万次。这可并不新鲜,但也永远不会过时。

  “可是在一月份,要不然就在二月份,这位现已躺在坟墓里的姑娘,不得不来找这个被告克莱德·格里菲思,告诉他,她就要做孩子妈妈了。我们将要向你们证明:就在那时,以及在那以后,她都一直恳求他跟她一块走,娶她为妻。

  “可他有没有这样做呢?他心里想不想这样做呢?嘿,都没有!因为,到了那个时候,克莱德·格里菲思的梦想和感情,都已发生变化了!他早已发现:有了格里菲思这个姓,就可以进入莱柯格斯上流社会;原是在堪萨斯城和芝加哥微不足道的人,到了这里却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而且,格里菲思这个姓,能使他结识一些有教养、有钱财的姑娘,她们生活的环境跟罗伯达·奥尔登相比,真有天壤之别。不仅这样,他还另找了一位姑娘,这位姑娘以自己的姿色、财富和社会地位,竟让他完全坠入情网,倘跟这位小姐一比,那个厂里打工的乡下小姑娘,住在由他安排的一个怪寒伧而又诡秘的房间里,当然显得很可怜——在他看来,私通很够味儿,但结婚是不够格的。何况他说什么也不愿跟她结婚。”说到这里,他顿住了一会儿,但是马上就接下去说:

  “不过,据我调查,并没有发现那时克莱德的生活发生过丝毫变化,他对曾使他如此神魂颠倒的上流社会活动的热情,始终有增无减。相反,从一月起到七月五日止,而且到了——是的,甚至到了最后,她已被逼得走投无路,只能对他说,如果他不把她接走,跟她结婚,那她就不得不请他们周围的公众主持公道了。哪知道甚至在这个姑娘尸骨冰冷、葬身在大比腾湖底以后——他还照样参加舞会、宴会、游园会、开了汽车出游,到第十二号湖和熊湖上寻欢作乐,好象一点儿也没有想到:奥尔登小姐的惨案已在道义上引起公众极大关注,他应该对自己的言行多少收敛一下。”

  说到这里,梅森顿住了一会儿,两眼盯着贝尔纳普和杰夫森那一边。殊不知他们两人并没有乱了方寸,大惊失色,相反,只是一个劲儿微笑:先是冲他笑笑,跟着彼此相视一笑,尽管这时克莱德早被梅森义愤填膺的这些有力发言吓懵了,可是他继而一想,梅森这些话里有些地方未免太夸张,太不公道了。

  但就在克莱德这样暗自思忖时,梅森却又继续说道:“不过,那时,先生们,正如我刚才说过的,罗伯达·奥尔登态度变得非常坚决,定要格里菲思跟她结婚不可。而他呢也一口答应了。不料,正如你们从这儿所有的证据看到的,他从来就没有打算履行自己的诺言。相反,直到她有了身孕,她的一再恳求使他再也受不了。何况让她继续留在莱柯格斯,对他来说势必是一种危险,这时他就骗她先回娘家,显然还劝她置备一些必不可缺的衣服,说他到时候会上她家里去,把她接到一个比较偏远的城市,在那里,谁都不认得他们,她不妨以他妻子的身份光明正大地把孩子生下来。根据她写给他的那些信上所说(这些信我准备要出示的),他是应该在她动身去比尔茨老家后的三周以内去的。可他是不是履约上她老家去了呢?没有,他从来也没有去过。

  “到最后,只是因为他一点儿辙也没有了,他才准许她来找他——那是在七月六日,正好是在她死前两天。但不是在那以前——这一件事,且慢,以后再说!——在这同时,也就是说从六月五日到七月六日,他就让她独自一人待在米米科县比尔茨郊区那座又小、又冷冷清清的农舍里,只有一些街坊邻居来看望她,帮她添置一些衣服。即使是在那时,她还不敢公开说这些衣服是她的嫁妆。她既怀疑、又深怕这个被告会把她抛弃。于是,她每天——有时隔一天——写信给他,把她心中的惧怕告诉他,要求他用写信,或则哪怕是传口信方式肯定一下,他真的会来把她接走。

  “可是,连她这一点点要求,他是不是做到了呢?他从来没有写过一封信!从来没有!啊,从来没有,先生们,啊,从来没有呀!相反,他就只打过几次电话——这些电话是既不容易追查,也不容易让人听得很清楚的。而且,他的电话打得那么少,又是那么短,她不能不感到难过,埋怨他这时不关心体贴她。于是,到了第五周周末,她出于万般无奈,才写信对他说(说到这里,梅森从背后桌子上一堆信里头特意捡了一封,开始念道):‘我写这封信通知你,要是我在星期五中午以前,没接到你的电话或是复信,那我当晚就去莱柯格斯,让大家知道你是怎样对待我的。’先生们,上面这些话,就是这位可怜的姑娘到了最后逼不得已才写的。

  “可是,克莱德·格里菲思是不是乐意让大家都知道他是怎么样对待她的呢?当然不乐意!就在那个时候,他却想出了一个计划,让他既可以避免被揭发出来的危险,又可以把罗伯达·奥尔登的嘴永远给封住。先生们,本州将向你们证明:克莱德确实把她的嘴永远给封住了。”

  说到这里,梅森取出一幅他特地绘制的艾迪隆达克斯的地图,地图上的红线标明克莱德在罗伯达死亡之前以及死去以后的全部行踪——一直到他在大熊湖被捕的时候为止。梅森在作这样说明时,还向陪审团介绍了克莱德想得很周密的计划,比方说,他隐名埋姓,在旅店几次申报假名字,还有那两顶帽子,等等。接着,他还说明克莱德和罗伯达坐的火车,在方达和尤蒂卡之间的那段路上,以及在尤蒂卡和草湖之间的那段路上,他们并没有坐在同一节车厢里。随后,梅森郑重地说:“先生们,别忘了,他虽然事前跟罗伯达说,这是他们的结婚旅行,可是,他并不乐意让任何人知道他这是偕同他未来的新娘出门旅行——不,哪怕是在他们到达了大比腾以后,他还是不乐意让人知道。因为,他本来就无意跟她结婚,只是要寻摸到一个荒凉的地点,把他早已玩厌了的这个姑娘就地掐死。不过在那以前的一昼夜和两昼夜里,这个念头阻止他把她搂在自己怀里并一再念叨他那压根儿不想履行的诺言吗?阻止了没有?我这就把他们歇脚的两家旅店来往旅客登论薄拿出来给你们看看。他们一到这两家旅店,两人就同住在一个单间客房里,佯装反正马上要结婚。殊不知他们一住就是两昼夜,而不是一昼夜,唯一原因是他估计错了,草湖可不是那么触目荒凉。他发现草湖很热闹,原来是教友们在夏季聚会之地,便决定离开那里,到更荒凉的大比腾去。这个据说无辜而被人大大误解了的年轻人,就是这样拽住这个疲累不堪、伤心透顶的姑娘,从这儿转悠到了那儿,为了寻摸一处极端荒凉的湖上把她活活地淹死。先生们,你们看看,这是多么骇人听闻的惨象呀。而且这时,她再过四个月,就要做孩子妈妈了。“接着,他们果真来到了一个四顾茫茫、满目荒凉的湖上。他把她从那家旅店里领出来,让她登上了一条小船,送她到死路上去。(他在旅店登记时再一次用了假名字,佯称为克利福德·戈尔登夫妇)那位可怜的小姑娘还满心以为:这是在举行他所谈及的婚礼以前先去作一次短暂的小游哩。婚礼将使这次小游得到确认和合法化。得到确认并合法化!殊不知使之得到确认和合法化的,正是没顶的湖水,而决不是别的——决不是别的。而且,他还安然无恙,而又狡猾地走开了——如一头凶狼从它咬死的猎物那儿走开了一样——走向自由,走向新婚,走向富裕的物质生活,爱情的幸福,以及优越、安逸的上流社会,而她却无声无息、无名无姓地永远葬身在湖底了。“可是话又说回来,先生们,造物主的旨意,或者说是上帝的旨意,都是不可知的啊。尽管我们个人作出了种种努力,可到头来造物主总是视而不见,随心所欲地安排好了我们的命运!说真的,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在天啊!

  “当然,我知道,被告至今想必还在暗自纳闷,我怎么会知道她离开大比腾那家旅店时心里在想就要举行婚礼呢。毫无疑问,直到此刻,他一定还会聊以自慰,认为事实上我不可能真的知道这件事的。不过,要预见和预防生活中所有一切的意外和机遇,那就必须具有洞察秋毫的慧眼才行。因为,现在他正坐在这儿,万无一失地以为:他的辩护律师们总能帮助他安然摆脱这一窘境,”(克莱德一听到这些话,猛地腰板挺直,感到自己头发也在震颤了,连他藏在桌底下的双手都在微微抖索着)“可他并不知道,那个姑娘在草湖旅社房间里写过一封信给她的母亲,因为来不及寄出,就放在她外套口袋里。那件外套,一是因为那天天气热,二是因为她当然自以为要回来的,也就留在旅店里了。而这封信,此刻就在我这张桌子上。”

  克莱德一听到这里牙齿直打颤。他浑身上下,就象突然受寒那样发抖。是的,没错,她把自己那件外套留在旅社里的!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也大吃一惊,心里纳闷,真不知道这是怎样一封信。这封信要是终于破坏了他们周密策划的那套辩护方案(或是使它几乎垮台了),那可是致命伤啊!他们也只好拭目以待了。

  “可是,在这封信里,”梅森接下去说。“她说了她到那儿去是干什么的——正是去结婚的。”(这时,杰夫森和贝尔纳普,以及克莱德,全都松了一大口气——这本是在他们意料之中)“而且是在一两天以内,”梅森一面继续说,一面暗自琢磨他刚才这些话可真的把克莱德吓坏了。“可是格里菲思或是格雷厄姆,不管是来自奥尔巴尼,或是锡拉丘兹,还是来自别地的那个人,反正他心里最清楚。他知道自己是不会再回来的。他随身带着自己所有的东西上了船。从正午到傍晚,整整一个下午,他在这个满目荒凉的湖上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从岸上哪儿望去都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这一点我们会向你们证明的。到了傍黑时分,他才找到了这样的一个地点。随后,他就往南步行,穿过树林子,头上戴着一顶新草帽,手里拎着一只干干净净的手提箱,自以为是安全无虞了。克利福德·戈尔登早已不在人世了——卡尔·格雷厄姆早已不在人世了——全都给淹死了——在大比腾湖底,跟罗伯达·奥尔登在一起了。哪知道克莱德却是活着的,是自由的,而且正在启程前往第十二号湖畔,奔向他如此为之倾心喜爱的上流社会人群中去。

  “先生们,克莱德·格里菲思是先把罗伯达·奥尔登杀害之后,才把她扔入湖中。他砸过她的头和脸,那时他相信没有人看见他。殊不知正当她在大比腾湖面上临终前发出最后呼喊声时,却有一个见证人在那里。在原告一方及其律师控告结束以前,这位见证人会到这儿来,向你们申述当时的情况。”

  梅森虽然不是在场目击这一罪行的见证人,可他禁不住利用这一机会,使对方阵脚大乱。

  的确,效果如同他预料的完全一样,而且还有过之无不及。因为,直到现在为止,特别是在罗伯达那封信有如雷击似的使他深为震惊以后,克莱德竭力装出一点儿都不激动,只是无辜受辱的沉着神态,忍受着这一切,可在眼下却突然变得浑身冰凉,一下子蔫了。好一个见证人!而且要到这儿来作证!老天哪!这么说来,这个见证人,不管他是谁,躲藏在荒凉的湖岸上,看见克莱德那无意之中的一砸,听到过罗伯达的呼喊声——明明看到克莱德并没有设法去搭救她的!还看见他向湖岸边游过去,偷偷溜走——他在换衣服的时候,也许此人还在树林子里瞧着他哩。老天哪!克莱德两手紧紧抓住椅子边,他的头猛地往后一甩,仿佛受到猛击似的。因为这就意味着死——一定要把他处死不可。老天哪!现在再也没有希望了!他的头耷拉下来——看样子他好象马上就要昏厥过去似的。

  梅森的这一席揭发,先是使贝尔纳普正在做笔记的那支铅笔从手里掉落了,接着怔呆了,茫然失措,两眼直瞪着,因为要击退如此猛烈的攻击,他们手里没有什么强有力的证据——不过,他一想到此刻一定让人见到自己大惊失色,就马上恢复镇静的神态。难道说到头来还是克莱德在对他们撒谎——分明是他故意杀害了她,而且就在这个没有被他发现的见证人面前?果真是这样,也许他们就得拒绝经办这么一个毫无希望、而又不得人心的案子。

  至于杰夫森,他一开头也惊呆了,窘态毕露了。各种想法从他坚定而又不容易受震惊的脑袋里一一闪过,比如——难道说真的有一个见证人吗?——难道是克莱德撒了谎?——那末,事已定局,无可挽回了。因为,他不是向他们承认他砸过罗伯达了吗?想必这个见证人也一定看到了。这么一来,回心转意的说法也可以休矣。在这个见证人作证之后,有谁还会相信呢?

  不过,杰夫森天性好斗,而又坚强不屈,他决不让自己被检察官这一篇毁灭性的发言彻底挫败。相反,他把脸侧转过去,瞅了一眼失魂落魄,但又自嗟自怨的贝尔纳普和克莱德之后,就大发议论说:“这个我可不信。依我看,他这是在撒谎,要不然,就是在吓唬人。不管怎么说,反正我们等着瞧吧。从现在算起,轮到我们这一边说话,时间还长着呢。看看所有这些见证人吧。我们要是高兴的话,不妨一星期、一星期地反诘问他们——直到他任期期满为止。有的是充分的时间,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同时还要了解一下有关这个见证人的情况。再说,还有自杀的一说呢,或者说,实际上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事。我们不妨让克莱德发誓,说一说当时实际情况:他象僵住症似的昏迷了过去,没有胆量下这一手。这事是远在五百英尺以外,大概谁都看不到吧。”说罢,他还狞笑着。差不多就在同时,他又找补着说,但并不是要让克莱德听到:“我想,最坏的结局,也许我们还能给他捞到一个二十年徒刑,您认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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