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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终于还是记不起什么时候第一次听到“爱”这个字,只记得最初听见它,会脸红心跳,不安到四处张望。

    我还能记得那些为追寻爱情所做的荒唐事。真的,我还清楚的记得,我跟室友央求了许久,把那个喜欢的男孩的头像从一大群陌生人的合影里剪了下来。

    而我最终还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它掉落了。就像日子里的兜兜转转,本来想记住的,后来发现原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只是,我依然怀念那些有激情等待、寻找、成全爱的时光。

    那是一段奇怪的旅程。

    或许正是应和了某首歌流行的时期,或是某种花盛放的季节。旅程结束,能想起的就只剩那首歌里很熟悉的某个音阶,或者某种花的香味。

    其他的,都变得模糊异常。

    从前,我很担心自己的自以为是。感觉不是体温计,没有明确标识。告诉自己:没事,以后就好了;

    以后,看的眼花缭乱,听的扑朔迷离,完全迷失了方向。告诉自己:没事,过段时间就好了;

    过段时间……

    再过段时间……

    后来,以为一切尽在掌握,却发现事与愿违。越想看清楚的,越难看透。越想走近的,离的越远。

    原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自己在骗自己。

    我们都是胆小的人。可是,偏巧我们又都喜欢让自己经历悲惨——寒冷深夜的思念蔓延;急速行走的陌生穿梭;还是,毅然决然的委屈再见。

    光天化日之下,我们俨然变得壮烈。

    我们又是极健忘的人。我们常常在为别人的故事唏嘘感叹之后,又重演着相似的故事,义无反顾。

    翻箱倒柜,我们终于找了许多借口,让自己理所应当地错过幸福。

    认同小意的一句话:我小心翼翼地缩在自己的角落里,渴望着新鲜空气,却又担心受凉。

    爱情原本就是一场受凉。

    和小意最初的相识,我还没有见过她。那时我退学不久,正在瞎混期间,在一个诗人朋友那里发现了小意的一本书,就是最初的那本《蓝指甲》。一看之下,放不了手,我用了两个小时坐在朋友家的沙发上看完了那本书。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印象,但她文字里的忧郁和惆怅却一直萦绕在我心头。

    后来我见到了她,在一个饭局上,我这才把眼前的女子和那本书联系在一起。她身材苗条,眼睛很黑很亮,并且温柔、安详。那是一个中年人居多的聚会,我想小意和我一样应该是不耐烦的吧。在吃饭过程中,她主动提出要和我出去散散步。一出门,我便脱下了外衣,只穿着黑色的内衣。小意笑了,她说你也觉得局促吧?我说是的。我们在风中抽烟、蹲在路边。我想小意也想活得更快乐更潇洒些。

    后来我经常在午夜见到她上MSN,她的照片长发飘飘,眼神迷离,我能感觉到她的痛苦。把这些都写出来吧小意,文字能让你释放。

    一、未见

    2000年的时候,小意在她的首部小说《蓝指甲》的开头里,写到坐在大学里的情景。那时候,她在上海做她的白领,一家外企的翻译。那时的我,倒是真的坐在校园里。校园里有很多人在谈论她的这本小说。

    但我并没有读她的那部小说。

    2001年的时候,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交谈甚欢,因此最终约了见面吃饭。我们约在南京鼓楼的麦当劳,我点了四对鸡翅,说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不知道怎么提到的,他忽然说,我的前女朋友,就是那个写《蓝指甲》的小意。

    我有点诧异,似乎不能把两样东西联系在一起,因此只是表示已经听到,随即把八个鸡翅全吃光了。

    后来才想,原来冥冥之中,我们不停的在擦肩而过。而且没有声音,仿佛两种气流。

    但是那时候我就已经见过她,是照片。她长头发,脸庞极其干净,推着辆自行车,侧着身,背后是隐约的树影。阳光浅浅的打在脸上。仿佛是八十年代书香门第的小知识女性,温柔沉静。

    二、别离成全相聚

    我们究竟是如何才得以接近的,并且最终可以勉为其难的互相温暖?

    2002年底。我从北京回南京之后,在酒吧流连度日。有一次跟南京的一群作家喝茶,男人的阵容里,有个女人,倚着墙,散着长长的纠结的发,坐在角落里,吸烟吸得非常猛。

    他们介绍说,这个抑郁少言的女人就是小意。我非常惊诧,总觉得她跟照片上根本不是同一个人,而是剥了肉剥了骨之后的一个游魂。

    那时的她,已经辞了上海的工作,专心致志的游荡。

    喝过一次茶,吃过一次烧鸡公。到了2003年初,我的男朋友带着别的女孩去和小意及她的男友吃饭。我知道后,并没有责问他为什么那样对我,反而问,当时小意说什么了吗?他说,小意什么都没有说。

    2003年5月份,上海的一家报社希望我去,同时小意也接到邀请。我们频繁的碰面,讨论是不是应该扔下南京,去上海。

    有一天,小意陪我去商场买棉被,挑了一床粉红色,拎着往回走,去了一个小店,她问我,我的脸色是不是很难看?有人说我像吸过毒……说完她自己笑,明明只是吸烟而已嘛。我给她挑了件粉红色的衣服,劝她穿点艳丽的颜色,最后我买了两件衣服,而她只是吸烟,一脸厌倦的神色。

    那时候我们的男人都已经离开,我们拎着粉红的棉被走在南京绿油油的树下面,一起决定留在这个经常抛弃我们让我们厌倦的城市。

    与男人别离,使我们相聚。这与其他任何两个女人的相聚并无不同。

    三、你那残缺的生活

    我开始热爱上与她谈话的时光。

    她瘦弱、失眠、憔悴,因此显得眼睛格外明亮。

    她经常不说话,有时又说个不停,中间用极其茫然的眼光看你。

    作为一个文字表达能力极强的人,她不放过任何缝隙,一遍又一遍的将她厌恶或者钟爱的场景复述,仿佛是对待自己小说中的某个场景。那些突兀的、残酷的,充满痛感的情节,似乎成为她的嗜好。

    我看她的第一本书,其实是她的第三本书,《眼儿媚》。发现她将生活中的嗜好在小说中已经表露无疑。两个女孩子的残酷青春,仿佛翻书的时候,手上都会沾染血迹。

    那时她似乎已经把自己抛于正常生活之外,状态极不稳定。有一天她问我,你有没有杀死自己的冲动?那时她的抑郁症已经很严重。她不停地问生与死的意义,在问这些的时候她脸色平静,仿佛是在探究学生时期的功课。

    非典闹得最凶的时候,我们不知疲倦,天天走在南京的各种街道上,皱着眉头讨论各种问题,筋疲力尽。

    尽管每天都走很长的路,她仍然彻夜无法入睡,情绪一天天败落下去,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决定去上海工作一段时间散心,因为头一天她去买碟,竟然发现对营业员开口讲话时有极大的障碍,低着头翻货架上的碟片,几乎眼泪都要流下来,仍然无法开口问人家,她需要的碟究竟摆放在哪里。

    然后,在上海,她把办公室的照片从网上传来,写一些时尚的稿子,仿佛是真的决心换种方式生活,但是,这次工作,也只维持了三个月,以她再次证明自己不适应集体生活而告终。

    四、你究竟想多顽强?

    2003年秋天,小意回到南京。重新见面时,她跟我说,我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

    这次,陪她回来的是一个已婚男人。她觉得自己对这段关系没有要求,因此不会失望。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小意再次平静的成为单身一人。

    有个朋友说,其实小意是最充满希望,最顽强的一个人。虽然她一直不停的跌倒,却一直仍然在寻找。她像个孩子一样毫无顾忌的把自己的伤口裸露出来给自己看,却还是决心往前面奔跑。

    我们总是嘲笑她,是个愚蠢的聪明人,总在最后才忽然发现事情的真相。在被辜负、被伤害之后,她的茫然和无辜让人哭笑不得,但是却不能惹人怜爱,因为她总是摆出一副坚强和粗糙的样子,仿佛一切的卑劣都是合理的,都是可以承受的。

    把世界放到最低,或许就是想获得一点点的惊喜。

    有一次,吃宵夜的时候,她穿了一双前男友给她买的鞋,但是一直磨脚。她说不如送给你,你先把你的鞋子借我。那天她穿着我的鞋子回家,而我穿着她的鞋子回家。

    脱下了就舒适了。失去的男人跟一双磨脚的鞋子并无不同,穿着是折磨,放在心里是折腾。

    五、孩子,孩子

    她开始拿着照相机到处拍。而且越拍越好。除了失眠依旧,似乎其他问题都在慢慢得到解决。痛感的事情开始被她说出趣味。心情愉快的时候,她甚至是俏皮的。她付了首期的房子拿到了手,有阵子她经常独自坐着公交车去看她自己的房子。

    有了家,就仿佛光着身子的蜗牛有了个壳。

    小时候父母丢了钱,叫她和姐姐出门反省,她和姐姐走出家门,茫然地坐在高高的木头堆上,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走。或许从那时候开始,她就希望自己可以有个壳。

    曾经有一次,她写了篇帖子,提到关于孩子的疑问,究竟有没有权力让孩子来面对这个危险的世界。而我们究竟如何跟他们相依为命。那场讨论非常激烈,小意一直坚持,如果自己的心态不够成熟,无法用平等而理性的态度对待孩子,就根本没有资格生孩子。

    到了2003年底,画家皮尚跟她提到了沈阳的儿童村,那里的孩子都因为妈妈受不了家庭暴力杀夫而成了事实上的孤儿,作为一个对童年的感情饥饿有着深刻印记的人,她深更半夜在网上给所有的朋友发邮件,激动地说她一定要去那里看看。

    她去了一趟沈阳,拍了很多的照片,写了几万字。

    她开始不只关心自己,跟着自己的伤口成长,变得更加宽容和宽广。一个女人的成熟,应该是从这里开始,她不再只沉溺于自己狭小的情感世界,对于自身的感受不再偏执……她的肤色好了很多,甚至比原来胖了一点点。

    六、结婚去吧

    或许可以结婚。

    关于结婚这回事,现在被提上日程,似乎有点滑稽。如果仔细探究,似乎有多少次和婚姻狭路相逢,最终还是转身而去。从18岁开始,结婚慢慢从无数可能变成几乎没有可能……

    每个男人都是一条歧路。

    刚开始是以为会跟那个男人过一辈子,结果他不过是完成了一次诱惑行动。后来她开始主动离开男人,还为此付给那男人一些钱。有一次她差点结婚,后来两个人互相仇恨到不能见面。再后来,当别人谈到婚事的时候就变成一个笑话。

    但是她是想结婚的。这年头还想结婚的人一定有着不屈不挠的美德以及天真。2003春天我们在中山陵不停走路的时候,我向她开玩笑说,你不如征婚。既然还没有办法遇到,那就找了试试看。

    她说,征婚,在报纸上发啊?怎么写我的工作啊,自由写作人?想想也是,她的职业是有难度的,不免被人好奇一把,那么与其这样,不如把征婚放在书上好了。我们大家都觉得这主意好。否则,她天天关在家里,怎么可能把自己嫁出去呢?

    前几天,我看到她的自拍照,穿了件红色的衣服,非常好看。我跟她说,你穿粉色真的挺好看,等这个春天来了,天气暖了,我们去买鲜艳的衣服穿。

    她说好。此时,距离我们拎着被子逛街已经接近一年。隔了几天,她写个帖子,题目是,艾伦,钥匙在窗台上,不要吸毒,结婚吧。这是艾伦·金斯堡的妈妈临终时对儿子说的话。艾伦没有听,或许她应该听。

    她又说,大爱无言。因为相信爱的纯净,所以越发沉默,因为不可说,一说就错。

    我经常希望,她忽然有一天早晨起来,当然她是不到下午不肯离开床的……但是我总在想,或许哪天,她早晨起来忽然想穿起粉红的衫子,不再想着走来走去,而是忽然决定做个嫁娘。

    亲爱的,我们结婚的钥匙在花盆底下。花盆底下的钥匙,像是侦探小说的道具。以前你总觉得这应该是个谋杀案的开端……但是谁知道呢?一不小心,侦探故事就写成了爱情小说。

    七就要爱了吗

    于是,亲爱的她写了如下文字:

    小意,中国籍女人一个,二十八岁,守法公民,除了写作、翻译外别无谋生技能。

    在迷茫的城市里,活出性情来,活出自由来,必须付出的代价,都得一个接一个地付出。

    于是,如今,音乐、电影、文字、行走就是我的生活。一天天地深陷下去,不能自拔。

    我的生命就是一段音乐,一场电影,一本小说。有男人敲出过音符,走过场景,但至今无人驻足。

    深爱黄玫瑰,有人说,它意味着绝情。深爱香水百合,有人说,它意味着如果爱,就要说。

    即使如此,不言爱,不敢相信,也做不到依赖,就这样活过生命的前半段。

    我只是需要一个,让我信任的男人。

    喜欢单眼皮的男人。

    喜欢面容有些冷淡的男人。

    喜欢偶尔有点脆弱的男人。

    喜欢穿休闲装的男人。

    喜欢穿绒绒的毛衣的男人。

    喜欢话少的男人。

    喜欢独立的男人。

    不喜欢听真话的不要,想要被崇拜的不要。

    结婚就是找终身佣人的不要,大男人主义管头管脚的不要。

    处心积虑心计太多的不要,小心眼的不要,虚伪的不要,吝啬的不要,虚荣心强的不要。

    大脑钙化不接受新生事物的不要,没完没了闹桃色新闻的不要。

    艺术家不要,奸商不要,热衷于办公室政治的不要……

    我希望她终能得到幸福,因为她值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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