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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听笨金鱼唱歌》->正文
第一章

    1

    我很爱沁婷,很爱很爱。

    三年前,我在麦当劳打工,她是我的同事。

    本来,我跟她不会有什么交集,因为我是打烊班的工读生,我只负责收尾,店内的清洁及进货搬运的工作,而她是晚班的工读生,我上班的时候,是她下班的时间。

    那个夏天,台北很像夏威夷,一个让人向往的地方及一种让人感觉舒畅的天气。

    因为夏威夷只在午夜下雨。

    她很善良的想帮打烊班的忙,但其实原因是因为她在等她的男朋友来载她。

    于是她牺牲了自己下班的时间,在货运车上帮忙卸货。

    在此之前,我只见过她几面,连擦身而过都难的情况下,更别说有机会跟她说话。

    但如果跟她说话的机会是必须要用脖子扭伤以及摔破眼镜来换的话,那我宁愿不要。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鸡块这么重,你的脖子还好吧……」她第一句对我说的话。

    「没关系,没关系,麻烦妳帮我捡一下眼镜。」我第一句对她说的话。

    「你的眼镜在哪?」她跳下货运车。

    「呃……在妳的脚下。」我指着她的右脚。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眼镜在这……」她第二次向我说对不起。

    「没关系,没关系,麻烦妳离我远一点。」

    过没几天,我在打烊班的工作结束后,亲眼看见她的男朋友在停车的巷子里甩了她一巴掌,注定了我跟她之间的缘份。

    三年后的今天,我毕业了,她将升大四。

    跟她在一起将近三年的时间,其实,我是非常非常快乐的。因为她很少对我说「NO」。

    或许是一种大男人主义的观念作祟,也或许是习惯了她不拒绝。

    所以在我下定决心要考研究所的那一天,我跟她立了一个大男人主义的约定。

    「从今天开始到我放榜那一天,我没有多余的心力照顾妳,如果妳感觉到冷落或是忽略,请妳务必体谅。」

    她一贯的回答「好」字。

    我有绝对的信心考上研究所,天知道我有多努力。

    每天回到住处,我跟沁婷聊不到两句话,我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天快亮,直到她睡到不醒人事,我才会在她脸上轻轻的一吻,说句「亲爱的,对不起」,然后才带着疲累入睡。

    这样的生活过了十个多月。

    雨声是我的好朋友,跟我同窗四年,几乎天天都要看到他那张欺骗女孩子的脸,天天都要替他打电话,写mail推掉他不喜欢的女孩子的邀约,也时常要帮他整理上课的重点,有时候还得帮他送便当到宿舍,只因为他时常睡到下午一两点。

    我们一起报考了三所大学的物理研究所,但我几乎没见过他在念书,身为好朋友的我时常劝进提醒,但他总是回我一句:

    「为了不让你一个人孤单,我是去陪你考试的。」

    或许「天塌下来,干卿何事?」的个性是让他一直保持心情愉悦的主要原因吧,因为他连期中,期末考都可以放教授鸽子,因为他不小心睡到自然醒,后来还怪罪学校宿舍为什么不盖在教学大楼旁边?

    直到他遇见了商学院的她,他的生活终于比较像人一点。

    「阿哲,阿哲,快开门。」一天,清晨六点,他猛按我的门铃,还带来早点。

    「她叫做富贵。」

    「什么富贵?」我还在刚入睡的精神状态中徘徊。

    「她啊,她叫做王富贵。」

    「她……?」

    「对啊,可爱漂亮清纯迷人的商学院之花,她叫王富贵。」

    「喔……那……怎样?」

    「今天我要跟她约会,她叫王富贵。」

    「喔……恭喜。」

    「本少爷心情好,特地替你送早点来,慰劳你考研究所认真念书的辛劳。」

    「喔……谢谢……」

    「今天我要跟她约会,她叫王富贵。」

    「好,我知道,我知道她叫王富贵。」

    「不,你搞错重点了,重点不是她叫王富贵,重点是我要跟她约会。」

    「喔,然后呢?」

    「约会需要钱。」

    「!!」

    这个重点威力十足,让我马上醒了过来,睡意全消。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的名字。

    「王富贵这个名字值两仟。」

    在我掏出一仟块钱给雨声的时候,他说了这么一句没人性的话。

    「那夏雨声这个名字值多少?」

    「夏雨声这个名字不值钱,但夏雨声这个人在下个月会还你两仟。」

    五月了,一个既期待又兴奋的五月,我终于考完了所有的研究所考试,而在今天即将放榜。

    我知道自己的实力,清大物研所的录取名单上一定有「李元哲」三个字。

    近十个多月我对沁婷的冷落与忽略,我深深的了解这全是我的不对,我必须弥补她,我必须把这十个多月以来摆在物理上的注意力以及爱意,全部还给我深爱的沁婷。

    我买了一大束沁婷最喜欢的向日葵,也订了凯悦饭店的欧式自助餐的座位,也买了一大堆烟火,准备跟沁婷好好的庆祝一番。

    我很爱沁婷,很爱很爱。

    「我们分手吧,阿哲。」

    我很爱沁婷,很爱很爱。

    (2)

    我抱着一大束向日葵,站在门口,看着她东折西捡的收拾着行李。

    「你没听清楚吗?那我再说一次,我、们、分、手、吧!李元哲先生!」

    李元哲「先生」?!「先生」?!

    这两个字应该是在市调公司打电话询问「贵府正在收看哪一个节目?」

    那种见外、客气、陌生到不行的关系上才会出现的字眼吧?

    「为……为……什么?」

    勉强挤出这句话的我,靠在门边发抖,向日葵变得好重好重。

    「我受够了!」

    「受……?沁婷,我知道过去准备考试的这一大段时间,我真的对妳有很多很多的忽略,现在已经考完了,我们可以重新来过,我保证我一定会弥补妳的。」

    「无关忽略的事,我发现我们异常的不适合,而且我已经受够你了!」

    「异常的不适合?沁婷,妳这形容词有点怪,妳应该说非常不适合彼此才比较顺一点。」

    她听完这句话,立刻摔破手上正在装袋的相框。

    「李元哲!你就是这样,你连说话都有规律,你任何事情都有原则跟规矩,所有的事情一成不变的进行,我真的受不了了!为什么就不能用「异常」来形容不适合呢?我偏要用异常来形容!我跟你异─────常─────的─────不─────适─────合!」

    好好好……我错了,我错了,我改,我改,妳先别这么激动,有什么话我们坐下来说,今天放榜,我考上了,我带着妳最喜欢的向日葵回来送妳,还订了饭店要一起去庆祝庆祝。」

    「考上了?你自己看看你的计算机。」

    屏幕上斗大的几个字「录取名单」,上面并没有我的名字。

    「我已经尽了当你女朋友最后的义务,听清楚,是义务,我陪了你走过了这一段准备应考的日子,现在我义务已尽,我要走了。」

    「等等……妳是因为我没考上……所以……」

    「你怎么还是不懂啊?我已经无法忍受你一丝不茍的条理。」

    说着,她走向旁边的书架,拿出我最喜欢的那一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书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装饰的,为什么不能有折痕?折一角当书签多方便啊!你看!」

    她随意翻了一页,折了一个大大的角。然后她走向书架旁边的小桌子,拿起她的玻璃杯,打开了在一旁的矿泉水。

    「为什么水只能倒八分满?我偏偏喜欢满出来。」

    水滴到地上往地势较低的方向流去。

    她又走到我的书桌旁,拿起了原本摆在书桌左上角的我的手机架。

    「为什么手机架一定要摆在左边?我就偏要摆中间、摆右边、摆上面、摆地上!!」

    手机架就这么随着她的右手摆中间、摆右边、摆上面、摆地上。

    然后她走到我旁边,很熟练的从她左后方口袋拿出我送给她的手机。

    「为什么手机一定要用NOKIA?我偏要换成MOTOROLAV66!!」

    8250被她丢在沙发上,她从右后方口袋拿出了一支V66.

    然后,她指着电风扇,发火似的骂着。

    「谁说吹电风扇才有环保概念?那冷气是发明出来干嘛的?」

    她把电风扇关了又开,开了又关。

    「我甚至受够了你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不要吃泡面时,你已经平整的拆开筷子,不要你先一步挑出我讨厌的葱……,你的仔细,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她的音量在拉高。

    「生命为什么要这么规律?这个地方,整齐清洁简单朴素的让我有压力!」

    她似乎控制不住她的气愤。

    「可是,妳本来觉得这样很不错的……不是……吗?」

    「不,我发现我需要的是多采多姿,而不是一成不变。」

    她没说再见,甩上了门,离开。

    我听着她从来不穿的高跟鞋脚步声像打钉子一样敲击在每一个楼梯阶上,我听着她几乎快拿不动的行李在地上拖行的声音,我听着她不停碎碎念的走出公寓的一楼门口。

    我听着她曾经爱我的声音渐渐唱出离开我的无情。

    向日葵死得很快。

    那天晚上,沁婷回来找我,她说她还是适合跟我在一起生活的方式,她永远都不会再离开我。

    我们深深的相拥,哭泣,在没有冷气只有电风扇的房间里。

    然后,有人猛按那该死的门铃。

    相拥而泣顿的画面顿时被一道阳光取代。

    「我来拿我最喜欢的画。」

    她顺手丢了一个东西给我,是我打给她的我住处的钥匙。

    「那钥匙我不需要了。」

    她走到客厅那面大墙,拿走了当初我们最喜欢,两人各出一半的钱买的画。

    「那是「我们」最喜欢的画。」

    她似乎没听见,又转身走向柜子,我知道她要去拿当初我们在夜市里一起捞的两条金鱼。

    「这是我的金鱼。」她说。

    我走向鱼缸,把刚刚她丢给我的钥匙放到鱼缸里。

    「这是「我们」的金鱼。」我说。

    她看了看鱼缸里的钥匙,又看了看我。

    「我不要了。」

    说完,她扛着画,甩头就走,没有再回头。

    我捞起鱼缸里的钥匙,拿了面纸擦干。

    我拧了一条抹布,把她刚刚没脱鞋子踩进客厅里的鞋印给擦干。

    我拿了老虎钳,把她当初为了挂画而钉在墙上且钉歪了一边的钉子给拔下。我把鱼缸里的水换了一次。

    我坐在沙发上,一层一层的痛苦像晒伤的皮肤一样红皱。

    努力了十个多月的研究所考试落榜,心爱的女朋友在同一天跟我说分手,所有曾经相爱的回忆全部被带走,能拆的拆,不能拆的摔,能分的分,不能分的丢。

    这是倒霉的话,我倒霉彻底了。

    我很想哭,但是我像阿妹一样哭不出来。

    「至少,我还有鱼……」

    我看着鱼缸,它们两个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样的悠游着。

    相拥而泣是一场梦,刺眼的阳光才是真的。

    *我想和妳在刺眼的阳光下相拥而泣,但或许已经没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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