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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B栋11楼》->正文
第一章(上)

    第一章

    1

    阿居是个男孩子,很不象话的男孩子。

    阿居姓水,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姓,他的全名叫作水泮居,一个活像建商广告的名字。

    阿居说,他爸爸知道他妈妈怀了他的时候,就为了取他的名字而烦恼了共二百八十天,一种超级严重的首胎妄想症,让他爸爸在那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刚好瘦了二十八公斤。

    还好,水爸爸当年胖得有点不象话。

    水爸爸是个国中老师,一脸文人至圣的模样,稍带福态的身躯,让他看起来有点像神仙。他写得一手好书法,左邻右舍在年节期间都会请他挥毫几张。

    水妈妈是个文盲,国小只念了半个学期,注音符号没知道几个,但是却有着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日文能力,也烧得一手很赞的菜。

    当她看见自己的老公为了孩子的名字日渐消瘦,她很干脆地说了一句话,也因为那句话,脾气特好的水爸爸第一次跟水妈妈吵架。

    水妈妈说,我怀他二百八十天,你瘦了二十八公斤,那就叫他水二八啊!

    「水二八?听起来有点像某一个战役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是这么响应阿居的。

    阿居的名字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这样当了无名国民近半年。

    那半年里,水爸爸水妈妈是这样叫阿居的:「水水水水水水水……」

    后来,也就是阿居出生后约半年,水爸爸在水妈妈怀孕期间因为教师荒,自愿请调到南部的请调书核准了,他们家从宜兰搬到高雄,住在左营的莲池潭附近。

    「我爸说,搬到高雄的第一天晚上,我盯着莲池潭看了好久好久,终于让他知道我该取什么名字了。」

    阿居说,水姓源自浙江,在清朝的时候最多,水爸爸的爷爷以前是清朝的某地方小官,水爸爸对这事儿有着不知做何解释的某种情结,所以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浙江去看看。

    遗憾的是,水妈妈在阿居高三的时候过世了,水爸爸受了很大的打击,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几个月后,水爸爸也走了。

    水家搬到高雄的时候,刚好住在我家隔壁,我跟阿居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国中。后来,我家搬到较靠近市区的地方,阿居送给我一颗石头,上面是他用书法写的字,他说,水爸爸每天都跟他一起写两个小时的书法,这是他第一个书法作品,送给他最好的朋友。

    前面说过,他是个很不象话的男孩子,他的不象话,是你们永远都无法预测的。

    他用书法,在石头上写了三个字,三个英文字———「Wishyouwell」。

    在大学联考的前一天,阿居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找我,电话里他的声音是低沉的,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当他骑着脚踏车在我家楼下出现的时候,他的表情是痛苦的,他说他要找人聊聊天,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

    我以为他会流泪,但他说水妈妈不准他哭。

    水妈妈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突然被挖走了肺,她的过世,让阿居开始天天呼吸困难。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是大一新生,且同住在一间宿舍里,一连好几天,阿居都没有来上课。

    一天晚上,阿居从高雄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我,电话里的声音是低沉的,我第二次听到他这样,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回到台北之后,他找我聊天,在学校宿舍外面的草坪上。原来,不见他人的这几天,阿居一直待在高雄处理水爸爸的后事。

    水爸爸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又突然被挖走了肝。

    「为什么被挖走的不是心?」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因为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会如心已死一般地痛苦。「因为爸爸走之前,叫我要留着一颗善良的心,善心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

    那晚,阿居哭得很惨,像是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哭尽,还预约了下辈子的一样。

    真的,阿居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子,我可以打包票,这辈子我的生命中将不会再有人比他更善良。

    水爸爸走后,阿居开始自食其力,直到今年我们将升大三,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打工。

    麦当劳、加油站、7-11、送报生……这些工作让他可以不愁自己的学费,但却必须愁生活费。

    但他的善良,却宁可让自己三餐泡面,他也要每个月到孤儿院去当义工,买礼物送小朋友。

    有时约他一起去逛街,目的是要知道他喜欢什么,在能力范围内可以送给他,但他却时常自掏腰包,花一百元买一条残障人士在卖的青箭口香糖。有一次,我跟他走在西门町,他第一次开口向我借钱,投了一百元到那个趴在地上、缺了手脚的乞讨者的小盆子里。

    「借钱做善事,就没有意义了。」我拿出一百元给他,嚷嚷着说。

    「但是你想想,钱我还有得借,我也有双手双脚去赚,但是他呢?」

    我跟阿居常聊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常告诉他,身无分文没关系,因为梦想是最大的财富。

    「我想在阳明山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说。

    「我想去洛杉矶陪着湖人队东征西战,看完整季的NBA球赛。」我说。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国,我想在他们的无限速道路上狂飙法拉利。」我说。

    「我想有一个对我来说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无条件给她。」还是我说。

    阿居只是听,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梦想。

    直到那天晚上,阿居重拾他已经荒废了好几年的毛笔,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写下了那一句话,我才知道,一个人的梦想,原来跟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所以那些我说出来的、我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我想回浙江,带着我的爸爸妈妈。」

    这是阿居,我的好朋友。

    (2)

    ※原来一个人的梦想,与他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

    凡是认识阿居的人,一定都会对他口中常提到的三个人印象深刻,即使没见过,也会充满好奇,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能和这些传说中的人物见上一面,甚至认识一场。

    阿居常在其它的朋友面前说,「你一定要认识他,对你一生受用不尽」,当他讲完这三个人的某些事迹之后。

    第一个是我,我本身没什么好说的,认识我也没什么受用不尽的,所以就跳过去吧。

    第二个是他的初恋情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全名,包括我在内也一样,所有听过他提起的人都只知道她的小名。对阿居来说,她的小名比她的全名还要神圣,还要高不可攀。曾经我对阿居严刑逼供过她的名字,呵痒弹耳朵藤条打脚底板等等招式都试过,他就是不说。

    阿居的初恋情人叫作彧子。每次阿居讲到她,总会拿出纸笔向人解释。「不要乱念,这个字不念『或』,这个字跟『玉』同音,跟我一起念一遍,彧———子。」

    然后在场的人就会跟着他一起「彧———子」。

    他跟彧子的故事有好几段,每一段都让人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段,在阿居讲完故事的同时,也逼出了我的眼泪,我这辈子第一次听故事听到哭,就是阿居的杰作。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不再叫她彧子,改叫她水彧姑娘,虽然我也没见过她。

    会叫水彧姑娘,顾名思义是替她冠了阿居的姓,阿居起先是反对的,因为他觉得这称呼不经女孩子同意等于是吃豆腐,但后来在他拿我没辄的情形下,听着听着也习惯了。

    水彧姑娘跟阿居其实并没有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原因,阿居总是以一句「缘分造弄」带过。从阿居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缘分是被冤枉的,就算真是缘分让这两个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我想阿居一定是允许缘分这么做的人。

    阿居的朋友都看过水彧姑娘,但都只是他皮夹里那张照片。照片里的阿居跟水彧姑娘两个人像是刚认识的朋友一样,分站在照片的两边,中间是一棵树,两人身后一片茵红色,像是某种植物的花瓣散了一地。

    水彧姑娘长得好漂亮,细眉凤眼,像深山的清晨里,一涧清流潺潺地滑过白色的溪石的景色一样,让人不禁驻足细赏。

    阿居说,现在除了用照片来思念她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方法再见到她。我问阿居为什么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摇摇头,然后说,「找得到的话,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水彧姑娘并没有多说什么,阿居知道他们即将分开,所以送了一颗石头给她,上面只写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远都不要忘记他。

    而水彧姑娘给了阿居一封信,但严格说起来,只是一张写了两行字的纸。

    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这是北宋李之仪的〈卜算子〉,原文应该是: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首词是阿居告诉水彧姑娘的,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天晚上。

    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来告诉你们。

    我跟阿居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从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每当我看到阿居在书桌前看着她的照片时,我就替他觉得惋惜,或许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这一生中的唯一吧!

    讲完了水彧姑娘,接下来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韦,三个字写起来很好看,虽然不是什么少见的名字,但是这个「韦」姓替这名字加了好几分。

    「请不要把我的姓念成『伟』音,正确的读音是二声,谢谢。」

    他非常介意别人把韦字念成三声。

    皓廷是我大一时的室友,是个课业全能、体育满分的大男生。通常这种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说里才会出现,但当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篮的时候,我差点跪下来当场拜他当师傅,只见他拿着球往我走过来,一脸很不好意思地说:「别惊讶,这个篮球场因为曾经地层下陷的关系,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实只有两百九十五公分。」

    一个身高一八四,体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课又好,体育又棒,讲话又温柔,那他到底有什么缺点?

    其实没什么缺点,除了有点小孤僻,不太喜欢说话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边幅的性情。

    他永远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参加迎新派对,或者是同学的生日餐会时,一定要穿着华丽,就算没有华丽的衣服至少也得仪容整齐。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裤凉鞋的打扮,参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裤加一双夹指扁拖鞋就到钱柜唱歌了。

    「你没有比较像样的打扮吗?」有一次在去钱柜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问他。

    他说:「有啊,我打篮球的时候一定会很认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台北护理学院联谊的时候,他本来是背心、七分裤、灰色袜子外加一双凉鞋就准备要出发了。他这一身打扮连不是非常重视门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临出发前二十分钟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装潢」过。

    这次装潢的成果不错,只是皓廷的运气差了点,抽到他钥匙的女孩是个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两个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离,让这个女孩坐在皓廷的机车后座看起来像只小无尾熊。小无尾熊其实长得很可爱,而且是可爱到不行的那一种。我说的是那个女孩子,而不是木栅动物园里那几只。

    小无尾熊有个跟她可爱的长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华。

    她很喜欢脑筋好,又会运动的男生,而且重点是她梦想嫁给一个律师,因为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造雨人」,是叙述一名刚接触法律工作的年轻律师卢比.拜洛接下了一个连知名律师都不愿意碰的老妇人委托的保险诉讼案,另外又与一名饱受丈夫虐待的年轻女子坠入情网的故事。

    小无尾熊说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卢比.拜洛,她觉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医学系的、机械电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约的联谊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直到我们系上约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虽然都是法律系的学生,但我们一点都不觉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里去。

    她很喜欢皓廷,而且爱到几乎要嫁给他的地步。

    但他们在一起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睿华就决定离开皓廷。因为在睿华生日那天,耶诞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号,睿华一个人在宿舍门口等皓廷来接她,从中午到晚上。

    「他爱篮球胜过任何东西,为了篮球,他赔上命也觉得不打紧。」

    睿华在电话里伤心地说着,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电话到宿舍里来。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让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个小时。」

    皓廷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上抱着篮球,在只有摄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里,滴着汗,也低着头说着。

    你说他不在乎睿华吗?

    我想不尽然,因为他连十七次,五十九个小时都记得很清楚,只是他无法摆脱对篮球的热爱罢了。

    (3)

    ※生命中,每一个曾经出现的人对我们来说都意义深远,只是怕你没发现。

    那个时候,我们才大一。

    大一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尴尬的名词。我们不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因为高中时期的日子才刚过去,太多的青春印象与时间留下的味道都是朱笔黑墨染云宣的深刻,所以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实习者,实习着所谓的大学生活。

    一间寝室住四个人,除了阿居、皓廷跟我之外,还有一个哲学系的老同学。

    为什么会称呼他为老同学?因为他大我们四岁,服完兵役又当了一年的业务员之后,才决定奋发向上考大学。

    老同学的名字叫作孙亚勋,是屏东林边人。他说他是家中的长孙,爷爷奶奶很高兴,坚持要替他取名字,两个老人家还跑到附近的国小去请教校长,问一个小孩子该取什么样的名字才能为孙家带来蓬勃之气,结果他这辈子第一个名字,叫作「孙满堂」,笑翻了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

    后来陆陆续续,孙家一直有小婴儿诞生,有点惊人的是,亚勋的三舅妈一口气替孙家生了三胞胎,孙爷爷孙奶奶见情况不对,赶紧去把「孙满堂」这个名字改掉,在亚勋用了「满堂」这个名字五年多之后。但有些事情邪门得紧,在亚勋改名字之后,他的小舅妈很不幸地流产了。

    亚勋退伍之后,一个人到台中卖起了车子,当时景气不算差,亚勋也存了一笔钱。有一天,亚勋认识了一位补习班职员,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在走进他的公司没多久,就订下了一部新车,而且相当潇洒地要亚勋在交办事项结束、牌照领完之后,把车开到补习班去交给她。

    「她真是帅呆了!第一眼就深深地吸引住我。」亚勋说这句话时,眼中闪着光芒。

    就因为这样,亚勋天天骑着他的伟士牌,故意到她公司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饭。后来更是很干脆地辞掉业务工作,到她的补习班去补习。

    「她跟我打赌,如果我可以考上国立大学,她就愿意开始跟我约会。」亚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还是闪着光芒。「所以,我可以考上这里,是她给我的动力。」

    「那你跟她有开始约会吗?」

    「有,我们交往了三个多礼拜。」

    「三个多礼拜?!」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同时惊呼,这样的时间真是短得让人惊讶。

    「后来我才知道,她一点都不喜欢我,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寂寞。」

    我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我不明白因为寂寞而跟另一个人恋爱的感觉到底像什么。

    我很用心地在揣摩,如果我是因为寂寞而去跟一个女孩子相处,那大概就像我的家教学生一样吧。

    我的家教学生是个功课很好的女孩子,因为父母亲都忙于工作,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所以请我去陪她做功课。而她才高一。

    她叫做周妤萍,通常我都叫她妤萍。她不太会跟我说话,课业上也没什么问题。

    虽然偶尔会拿个题目来问我,但总是在我讲解不到一半的时候,她就会说一声「我会了」,然后又埋首在她的题目中。

    如果我因为寂寞而恋爱,那大概就像妤萍因为一个人在家太无聊,所以请我陪伴她一样吧。

    时间辗转,一个学期就快要过去了。

    我们之间最快陷入爱情里的皓廷,在学期结束前的几个礼拜失去了睿华。

    那一阵子,皓廷总是最晚回到寝室的人,却也是最早离开的。

    亚勋知道皓廷为什么难过,几次想跟皓廷聊聊天,但皓廷总是对他笑一笑,说了声谢谢,就背起背包、带着篮球,很快地离开我们的视线。

    一间寝室四个人,皓廷的低迷情绪看在我们眼里,就像是受在背上的伤一样,平时不会看见它,但只要一个不小心碰到,会让你全身上下都很不对劲。

    睿华离开皓廷后,皓廷整个人都变了。篮球对皓廷来说,已经从喜爱变成了依赖,而且这样的依赖很深很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必须听着妈妈的心跳声才得以平静一样。

    我们看着皓廷桌上那本《暗夜哭声》从上个星期一摆到这个星期三,看着他的刑法总则翻开第四十二页,到过了一星期之后还是在第四十二页,看到他床上的棉被就可以知道他有没有回来睡觉,看着他一下课就不见人影,餐厅里也不曾出现过他的身影,亚勋、阿居跟我都全然无计可施,只能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憔悴。

    想找到皓廷其实并不难,只要你到篮球场去就可以看见他。

    他把所有的体力都用在球场上,三对三的斗牛赛,他可以不断地赢球,从日正当中到夕阳西斜,篮球不曾离开过他的手上。

    系队的学长来到寝室好几次,要请他加入系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想去」。校队的学长也来到班上好几次,要他加入校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没兴趣」。

    阿居问我,是什么样的依赖让皓廷可以为了篮球废寝忘食?

    我不了解爱情,也不曾为了什么而废寝忘食,所以我只能摇摇头地回答阿居。

    亚勋说,让皓廷废寝忘食的不是篮球,而是睿华。

    这句话让我跟阿居有了一点头绪,我们跑到台北护理学院去找睿华,把皓廷的情形一字不漏地告诉她。

    「本来我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个爱运动的男孩子,但后来我想清楚了,我爱的,是一个爱运动,但是更爱我的男孩子。」睿华很认真地说着,眼神中有形容不出的坚定。

    「一点情面都不留吗?」阿居急着问她。

    「感情事谈的是相爱,不是留着情面,却又带着伤害。」

    「我觉得,皓廷很爱妳,他并没有犯下什么滔天大错,只是放不开对篮球的热爱而已。」我说着,却感觉到语气中掺着一丝颤抖。

    「哪天他放不开的,是对我的热爱的时候再说吧。」

    面对这一次「庭外和解」的失败,我跟阿居都很丧气。

    阿居说他不懂,如果真的相爱,为什么不能多一些包容,却只想到要分开?对于阿居的问题,我有着同样深的疑惑。

    我一直以为,两个人相爱,爱屋及乌这件事会自然地成立。或许我们都为睿华考虑得太少,而皓廷的难过我们又看得太多,所以一旦无法跳脱出来看,这件事就没办法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4)

    有一天,我们在念完了隔天要小考的民法总则,而亚勋则拚命地研究着他哲学系必修的Logic时,回头看了一下皓廷的位置,深夜一点四十几分,他还是没有回来。

    我们决定到篮球场去找他,不管如何、不管他领情与否,我们都要跟他谈一谈。

    完全没有灯光的篮球场,传来阵阵的篮球拍打声,一个敏捷快速却显得孤单的身影,在这座寂静的城市中,有着不知如何形容的对比。

    「我们今天去见了睿华,跟她聊了一个下午。」

    阿居跟我站在球场旁边,他的这句话引起了皓廷的注意。原本任我们怎么叫,也只是简单嗨个两句的皓廷,终于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找她做什么?」

    「救你。」我看着皓廷,故意冷冷地说着。

    「救我?」

    「对,我们不能再看着你继续这样下去。」

    「我没怎么样,上课照上,从没翘过一堂课,我正常得很。」

    「是吗?明天考什么你知道吗?」

    「……唔……」皓廷没有说话,他走了几步路,把地上的球捡了起来。「她……好吗?」

    「我们不知道她到底好不好,但很明显的,没有你这么糟。」

    「是吗?那就好,至少她比我快乐。」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的难过?我们不能帮什么,至少我们可以听。」阿居拉住皓廷的手,激动地说着。静了几分钟,我们三个人没有人再说话,深夜里的篮球场好安静,我彷佛可以听见皓廷心中正在翻涌的痛苦。

    终于,他瘫软了下来,跌坐在球场中央。

    像是累了好久好久没有休息的人一样,他痛苦的疲惫在颤抖中宣泄,他软弱的坚强在泪水中崩溃。

    「我好想她……」皓廷哭着说。

    泪水在球场中央炸开,滚烫地诉说着再也掩饰不住的悲哀。

    ※有缘分牵手,就别轻易放手。

    事情好像就这样过去了吧,皓廷与睿华之间的事。

    我跟阿居虽然身为局外人,但我们都有一种不知道结局为何的感觉,却又好象早就已经出现结局了,只是我们还在等待着期待中的结局。像一滴晶莹的水珠,我们都看见它掉到平静的湖面上了,却没有惹起涟漪片片一般;像一碗泡好的面,我们都知道打开盖子之后会怎么样,但其实并没有看见碗里冒出裹着香味的白烟。

    所以,期末考结束了,寒假来临了,农历年的脚步也慢慢地接近了。

    可能是千禧年的关系吧,那一年台湾每一个角落都像是换了装扮一样,就拿首善之都来说吧,台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变化,但走在路上会发现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画面:仁爱路上的安全岛步道干净了很多,几条重要干道路旁的行道树也都经过了修剪,捷运站里的广告招牌也不一样了,就连一些公车站牌都不知不觉地换上了新的。

    皓廷似乎渐渐走出失去睿华的阴霾,我跟阿居都替他感到高兴。

    一九九九年的寒假,我们算是最晚离开学校宿舍的学生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本来不习惯台北这种繁华炫目生活的我们,竟然选择了在台北度过农历除夕。

    为了这一点,父母亲都不太谅解我们的任性。当然,阿居除外,因为水爸爸跟水妈妈已经不在了。皓廷的老家在云林,一个充满了纯朴气味的地方。

    除夕这样的时节,通常都是所有家族成员回家吃团圆饭的时候。当皓廷一通电话打回家,告诉他的爸妈他将会留在台北过除夕的消息,所有的亲朋好友轮流劝说他。

    他的大姨婆带了十大箱的柳丁,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不给他吃。他的三舅公在自己的果园里采了一整车的橘子,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没他的份。他的小表妹才五岁,抓起电话就哭,喊着「皓廷哥哥回来好不好?带我去抓蝴蝶」。他的爸妈很严肃地要他马上回家,多晚都没关系。他的外婆使出亲情战术,说外婆很想你,回来看看外婆好吗?

    皓廷彻底地输了,在电话这一端拚命点着头说好。他挂了电话,耸肩无奈地对着我们说:「兄弟,我对不起你们。」

    「怎么啦?拗不过亲情攻势,被击溃啦?」阿居笑着说,但笑容里掺了一丝羡慕。

    「是啊,所有的防守都没用,尤其是小表妹跟外婆的声音。她们不需要说什么,只要一出声,我有再大的决心也没用。」

    「我们陪你去搭车吧。明天就是除夕了,今天人一定很多。」我拍拍皓廷的肩膀,示意着他这一趟一定会很辛苦。

    「没关系的,必须挤车回家,才有过年的味道。」

    我们两台机车,从新生南路出发,左转忠孝东路,皓廷要搭火车回到云林,再从云林转车回到他的家乡古坑。在路上,皓廷很有精神地介绍着他的老家,他说古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不管你是台北人还是高雄人,是宜兰人还是台东人,只要你到过古坑,你就会觉得那是你的家乡。

    「整个村子就像一个大家庭,今天你家没有煮中饭,你可以到隔壁家去吃。」

    我不知道皓廷在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但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与骄傲。

    「我想,你们要把我的份一起玩掉了。」皓廷要进剪票口之前,回头对着我们说。

    「那有什么问题!我跟子学什么不会,玩倒是不需要别人教。」阿居很得意地说着。

    「到家打个电话给我们吧,不管多晚都没关系,反正我跟阿居是打算不睡了。」

    「好,你们好好玩,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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