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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在曹丞相身边(2)

    我跟孬舅一块去给曹军送兔子。孬舅担一个大挑子,我担一个小挑子,挑子两头挂满一串串正在喘息的兔子;人一走,挑子颤颤悠悠,天刚下过雨,道路湿润,空气清新,我与孬舅走得心旷神怡,所谓孬舅者,我三姥爷的二儿是也,是个怀才不遇、满腹牢骚的民间英雄。孬舅常说:

    “我生长在什么年代?我生不逢时。往前生生,我是项羽刘邦,往后生生,我是进北京坐皇上的李闯王,最不济生在民国,我也能跟随中山先生左右,可我,现在,纯粹一个延津县村民,有能耐让我到哪里使去?”

    说着说着,潸然泪下。日常生活中,孬舅便把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到畜生身上,再调皮捣蛋身材高大的骡马,他一刀下去,骡马立即毙命。赛跑也很好,能撵得把兔子累死。这两挑子张口喘息的兔子,都是被孬舅撵趴下的。我对孬舅很同情,他本来应该做大人物,现在流落民间,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狗屎里埋金子,与我们混杂在一起。于是在一篇写民国初年的文字里,我便把他写成一个英雄。只是那篇文字因“题材”限制,最英雄的英雄就是一个土匪,于是他成了那个民间土匪,特点是善于埋人:挖个与人身高胖瘦大小相等的深坑,将活人头冲下往里一放,也不埋土,拍拍屁股就走了。孬舅听说后,没有因为土匪的职位太小而生气,而是十分开心,说我到底是他外甥,懂他心思,他并不一定是在闹地位,是在闹心情,只要心里高兴,职位名分上倒在其次,这才是英雄的处事为人。从此便以那个土匪自居,与人不高兴,动不动便说:

    “再不高兴,挖个坑埋了你!”

    这,成了他的口头禅。由于是英雄,今天去给曹丞相送兔子,他很兴奋,把曹引为自己的同类。惺惺惜惺惺,一路向我打听曹的模样、声音、见人的姿态、日常的生活习惯、爱吃什么、爱喝什么、爱与什么人在一块、吃什么喝什么口轻还是口重、偏辣还是偏酸……

    好歹我在曹身边呆过几个月,问起正经政治军事大事,我一窍不通;问起这些生活习惯,我像孬舅一样兴致大发。知道的,按知道的说;不知道的,按想象中的说。我说得有兴致,孬舅听得也有兴致,不知不觉中,已走出三分之一路程。最后在曹爱不爱吃大米饭肉浇头即日本现在叫“拌饭食品”上,我与孬舅略有争议。最后孬舅问:

    “今天送兔子,曹丞相不会接见我们吧?”

    我说:

    “大概不会。送个兔子,曹丞相那么忙,如何会见?”

    孬舅有些扫兴。但挣着脖子说:

    “那也难说,前些天猪蛋去送猪肠子,曹丞相怎么接见了呢?”

    我想了想,说:

    “是呀,那次他怎么接见了呢?看来关键是曹的心情了。”

    孬舅说:

    “曹也是一阵聪明一阵胡涂,猪蛋怎么能见呢?不知猪蛋哪句话说对了茬,曹还立刻封了他个新军小头目,咱爷们都得受他的管辖,猪蛋算个他妈的什么东西!”

    说着,议论着,我与孬舅已经到了曹丞相的官邸。还无上前,把门的士兵六亲不认,一窝蜂过来,用枪杆将我们推到百米之外,说现在正遇曹丞相出巡,不能靠近。我与孬舅只好远远站着,张大眼睛看。等了半天,曹丞相果然这天要出巡。一排排的侍卫和仪仗,开始从曹门中涌出。雄壮的士兵,五颜六色的金瓜金斧金枪金幡,前边是两个大牌子:“肃静”、“回避”。队伍出了两个小时,还无出完。两个小时后,是一顶金光灿烂的八人抬大轿。曹丞相气宇轩昂地坐在上面。旁边是许多侍女捧着热毛巾、痰盂、拂尘和墨镜。因这时仍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曹没戴墨镜。曹的大轿过去,又是一排排走不完的士兵。太阳照在士兵的枪矛上,放射出整齐耀眼的光芒。街上有许多来往和专门来瞻仰看热闹的百姓,这时都在士兵们整齐宏大的“喔——”的鼻音中,伏在地上尘土里,不敢仰视。孬舅到底是孬舅,一个庸俗的延津村民,没见过大场面,马上露出农民本相,也身不由己趴倒在地,脸贴着尘土,不敢仰视。我立即知道,孬舅原来是草鸡一个,不是大鹰般的英雄。放到什么年代,他都成不了项羽刘邦。项羽看到秦始皇出巡,说彼可取而代之;孬舅口口声声怀才不遇,一遇别人出巡就吓得草鸡,平时的胆量与满怀壮志哪里去了?看来他顶大也只能当当土匪,杀杀骡马罢了,一遇到大场面,就真相毕露,还原成鼠辈原貌。等丞相队伍走完,送兔子送到曹家厨房,一个厨娘接收;回来的路上,扛着空挑子,我将这意思向孬舅说了。孬舅也羞愧不已,擦着汗说:

    “是吓毛了,是吓毛了,不是头一回见这场面吗?闹了半天,只见到一个厨娘!”

    我说:

    “你还老不服气猪蛋,我看猪蛋比你强。你来时还想让曹丞相接见,曹真接见你,你还能说出话来?人家猪蛋,却能和丞相对答如流。”

    孬舅不服气地说:

    “吓毛只有一次,下次见了曹丞相,看我不会说话!”

    经过这次送兔子,孬舅魂不守舍几天。从此老实许多。老老实实扛根梭标到打麦场上去受猪蛋的训练。只是动不动还说:

    “看我挖个坑埋了你!”

    别人听了仍害怕,我听了心里感到好笑。见人就害怕,哪里还会埋人?看来我把他写成土匪,也是主题先行,拔高他许多。一次在二姥爷家聊天,又聊到曹,我透露曹别看现在前呼后拥,初时也不过是个拾粪的,孬舅胆气才突然又增高许多,拍着大腿说:

    “他原来也不过是个拾粪的,那我怕他个球!”

    离开丞相三月,我对丞相的思念不减分毫。虽然丞相因种种原因辞退了我,但我不怪他;虽然捏搓脚换成了白石头,我相信白石头绝对理解不了丞相与丞相的脚与脚的黄水。我虽然现在生活在孬舅、猪蛋身边,但我的心不在这里。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的心随丞相而去。如果这种思念总无报应,我会痛苦万分;所幸丞相并没有忘记我。一次丞相剃头,让我村的剃头匠六指去剃。六指是右手多一个指头,搔痒痒多了一道。但曹不嫌弃他,剃完头还让他搔背上的痒,说,多一道怕什么?多一道面积大。六指剃完头回来,晚上到了我家,当着我的面,伸着第六个指头说:

    “老弟,丞相没有忘记你,让我给你说,在家好好读书,操练,晚上看看电视,美国动画片《老鼠和猫》就不错嘛!看那愚蠢而可爱的猫,不比哪一个人强啊!”

    我听后感激涕零,我爹也落了泪。丞相到底没有忘记我。我没有白跟丞相一场。

    从此一到晚上,我就收看《老鼠和猫》。看到老鼠和猫,就如同看到了丞相。可惜,《老鼠和猫》并不是每天都有,只是到了礼拜天,电视台才把它作为保留节目恩赐给我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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