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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上午舞台布景师傅夏里在瓦尼什达酒家的啤酒桌上接受我丈夫为舞台布景工。下午我丈夫便随剧院去罗乌演出。我徒劳地劝他什么也别干,别去上班,宁可专心致志于写作,我来养活他,这都白说。大概我丈夫还没有成熟到甘于孤身一人,有勇气每天自己面对自己,自己跟自己说话,每天不去上班而写稿子,也就是一个人呆着写自己的这程度。我知道,我丈夫非常害怕镜子,害怕一面普普通通的镜子。他喜欢照照自己,可是从来照不久,只是大略一晃而过,因为自己被自己吓着了。他最害怕的是,我们在电影院里,或去某处串门,当他朝镜子里一瞅,总是吓一大跳,好久都不说话,要相当大一会儿才从他在镜子里看到的情景中清醒过来。他对他自己的想像比实际上要漂亮得多。当他梳理他已经稀稀落落的头发时,他简直吓得发愣;当他从梳子或刷子上取下他梳理时掉下来的头发时,他苦笑着谈到自己,说他在读大学的时候,有过一头浓密的头发,说要倒上发油才能梳得通,说他的头发很不听话,栗色的,总有几束波浪式鬈发耷拉在额头上,在阳光下发出白马鬃似的光芒。当我丈夫看着他那两条腿时他也要吓一跳,每个人都可能会注意到他有一双罗圈腿,这双罗圈腿对他这个男子汉来说其实很合适,可是他却吓一跳,有时在走路的时候还使劲让两个膝盖并拢一些,但这一来他的步子就不是他的了。每当他决心弄直他的腿时,他走起路来就总像个瘸子。夏天每当他晒黑了,他便喜欢不穿衬衫,光着膀子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美滋滋地为他那身肌肉而感到骄傲。

    不错,他的确有一副漂亮的二头肌。他很爱摸摸它们,也爱让别人摸摸。至于游泳,只要看到哪儿有水,赶上好天气,他便立即钻进水里,穿条内衬裤也不在乎,但泳必须游,主要是齐腰站在水里,像小孩一样两手捧着水往头上浇,任它往下流,然后再浇、再浇……他在院子里总放着满满一罐水,只有在情绪特别不好的时候他才不这样做,可是除此之外,譬如刮脸时,他总是跑到外面去,总是从罐子里、有时从脸盆里久久地将水浇到头上、脸上、脖子上,用水洗手指头,然后回家来,趴在栏杆上一直到完全干了为止。他写作的时候,每隔半小时就跑到院子里去洗脸。要是出太阳,他便爬到板棚屋顶上去,那儿放了把锯短了腿的椅子,椅子上放着打字机,随身带上一桶水,仍旧是每隔一会儿便双手浸在水里洗得哗啦响,将水甩到脸上。当我们一道出去散步,比方说只要走到河堤上,那我预先就知道,他在琢磨着下水,然后便慢慢地沿着一级级台阶走到河边,弯下身子,久久地将水洗到脸上;遇上我们沿着走过的所有鱼池、水渠和小溪,他都得去打湿他的脸、洗一洗手,仿佛总要让他的脸尝尝这水的味道才舒服。每当我们到布拉格附近去郊游,天气稍微好一点儿,他总要抽点时间出来脱了鞋子,将两只脚伸出水里,伸到浅水里,两眼望着他自己那双脚,总仿佛初次见到。

    然后洗脚,一直洗到膝盖那儿,将腿伸得直直的,等着它晾干。我丈夫还对什么感到得意来着?对他的小腿肚子和大腿!他喜欢抚摸它们,要是晒黑了,他就特别喜欢将一条腿伸到前面坐着,从底下抱着大腿。他得意的是,尽管他有双罗圈腿,但肌肉发达;虽然不能算特别漂亮,但也算得上漂亮。他是这么说的,不是开玩笑,而真是这么想的。我说声“喏,哟——”耸了耸肩膀,意思是说,面对这么一双漂亮的脚毫无办法。除此之外他在任何地方都一照镜子便吓一跳。从来不想往镜子里瞅一眼,但是到头来又似乎觉得他的脸有所好转,并不是像他最近一次照镜子时被吓一跳的那么坏,于是他便胆怯地、慢慢地,开头只是轻描淡写地,然后又是认真盯着地看上自己一眼,可每次总是自己吓自己一跳。他是怎么想自己的呢?既然到头来反正他的样子总不会越来越更好,只是越来越更糟,头发越掉越少,皱纹爬上额头和围在嘴巴周围,且越来越深,每过一年也总是越来越多,那他对自己的脸能有怎样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呢?他对他写作的感觉,到头来大概也跟他照镜子一样。他的写作如同一种短暂的爱情,好像只是在通道里的一次短暂的约会。

    他写作起来,仿佛鬼使神差、急急忙忙以便尽快写完。他喜欢在屋顶上晒着太阳写作,因为光线强得炫目,他从来看不见打字机上的字样,只是一个劲儿地按着打字键盘,像盲人钢琴家弹琴似的,用十个指头敲打着打字机,在很短的间隙中掰开绊住了的键杆,就这么一直打着、打着。我知道得很清楚,他畏惧这写作,他不相信自己,怀疑自己所写的,正像他害怕照镜子一样。同样,当他写完了,认为已经写够了,当他拿着打好的几页纸从院子里回来,他从来都不再看它们一眼,被他自己写出的这几页纸吓着了,就像他照镜子一样。我如今呆在这里,早就知道,如果我提议由我来养活他,每天给他一百克朗,因为我们的小费多得我自己还能留下一百克朗给自己和做家用。我知道得很清楚,他不会拒绝,但他又必须拒绝,因为他必须向自己证实他对别人所说的。他喜欢给别人出主意:该如何写作,该如何画画,该如何不要去管那生活,因为每一门艺术都是婊子,她根本不问艺术家为什么不能写或画,可是艺术却无情地问你干出了些什么画了些什么,至于你是不是有家、是不是有画室,一概不管,说是没时间……

    我丈夫对这些人说,艺术这东西最棒的一点是并非谁都非去干它不可,它必须是一种奉献的美德、奉献者的给予,就像尼采所写的……于是他上午在瓦尼什达酒家签了工作合同,下午便到罗乌参加演出去了,后半夜容光焕发、兴致勃勃地回到家里把我叫醒,我又得听他唠叨这一天的经历:轮胎如何被扎了个洞,没有备用轮胎,我丈夫不得不一直到水泵那儿去找人修补轮胎。那里不但帮他们修补了内胎,还把它塞进了外胎。他主要还讲述了晚上舞台布景工们给予他的那份荣誉:当他们布好了《桥上景色》那不用更换的景之后,便坐车回了布拉格,把我丈夫一个人撂在那里。他突然非常想写作,想得都号叫起来。舞台布景师傅夏里在离开之前,把他带到幕后拉幕布的地方,一切都固定在一根绳子上面,师傅让他摸摸那根降幕的绳子说:“等这场《桥上景色》演到下半场时你才能拽这根绳。等那女孩绝望地喊着‘艾迪!艾迪!’你就拽这根绳,随后你将呆在一片漆黑之中。你拉住那根绳子别动,一直到你摸到那根反向而行升幕的绳子。那根绳是专门将遮着电话亭的幕布往上拉的。那时电话亭一亮灯,艾迪跑了进去,警察局那儿一开枪,两个意大利人就遭殃,等到这电话亭熄了灯,你再将幕降下,让它遮住这电话亭,让幕布又恢复到最初那状态。

    然后你再轻轻地、在黑暗中将绳索绕在升降器上免得再掉下来,懂吗?”我丈夫满腔热情地在黑夜里给我讲述着。他是第一次出差回来,兴奋得没法入睡,这布景工作使他这般激动。接着他向我叙述说,该到喊“艾迪!艾迪!”的时刻时,他一个人站在拉幕绳那里,他一生中从来没经历过这种时刻,时候一到,他便拽绳,一根管拉幕,一根管降幕,好不容易才摸准。五秒钟之后,舞台上电话亭的灯光果然亮了,艾迪果然跑了进去,向警察局报告说他房子里来了两个黑户口的意大利人。后来艾迪重又从电话亭里跑出来,亭子里的灯光熄灭,我那满头大汗的丈夫又将幕布降下。因为是第一次干这活儿,他将绳子拽得紧紧的,生怕幕布会出什么问题,他宁可一直拽着那两根绳子,因为夏里师傅对他说了,这是他的第一项任务,说夏里师傅相信他能完成好,于是他就这么拽着拉幕绳一直到演出结束。我丈夫就这样成了一名舞台布景工。他早上有空,有时甚至白天一天都有空,但他总要等到演出结束,把布景材料搬走,把第二天上午要排新戏的舞台准备好了才回家。

    于是我丈夫便游移在剧院里,在舞台布景工们吃小吃、用午餐和晚餐的饭馆里。他们在那儿喝啤酒,夏里给他们讲授什么叫舞台美学和伦理学。我丈夫常常要到深夜才回来,有时隔一两天才回来,因为到马利扬疗养地演出去了。每次回来都忧伤地对我说,恰恰在打字机离他一百公里以外的时候他就最想写作。可是当我丈夫有空闲时,他却不写作而是提着个采购包到利本尼各处去转悠。我在烤鸡小吃部上班,他却有的是空闲时间,可他宁可同那些布景工上小饭馆拼命喝啤酒。他使劲让自己比别人喝得更多,不是因为他特别爱喝,而是想争个第一,至少在喝啤酒上争个第一,在这里他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布景工。

    巴夏喝的啤酒比我丈夫还要多,但那小子巴夏有他的缘由,家里有些不和。我丈夫便在我疲惫不堪地从班上回来前那一会儿开始写作。等我一进门,他便装做刚才这一会儿他写得最顺手,说我这么快便回来了,他只好结束写作,也真的立即停止打字。

    因为我已受够了他这一套,他的有关我在家他就没法写作的托词实在让我受不了!他说他其实跟我在一起时、在排演的时候、在演出期间给他派了任务时、外出演出时他最想写作了,对他老生常谈的这一套借口,我也总是以重复一句话来堵住他这一套:“别再来这一套了!我来养活你吧!”每次我丈夫都装做没听见的样子。我一对他说这句话,他便装成没听见的样子。我大笑着望着他,让他承受我这目光,而他总是垂下眼睑,沉默着,一个晚上都不说话,恰像刚刚照了一会儿镜子似的。我用多年重复这句话来逼他,让他能经受住这目光,承受住这句话的内容……

    “别来这一套了,我来养活你!”我用这句话来加强我自身,我在镜子里瞅一眼我自己:这个女服务员、厨房出纳员,然而又是一个由我丈夫扶着站立起来的光明磊落的女孩。可是我丈夫却因我提议养活他而害怕了。他吓了一跳,认为我可能说对了,他没能力做到独自一人写出他之所谈以及给别人出的主意……快到中午的时候科拉什和希夏尔先生两位诗人来到宫殿旅馆的烤鸡小吃部。我看到,他们因为见到我而感到高兴,甚至还有点儿兴奋,就像其他诗人那样因为是我的熟人而感觉不错。我将他们安排在窗子旁坐下,好让他们能够欣赏生动的英特希科街景。他们一人要了半只烤鸡,还要了点苦艾酒来开胃,也给我要了一小杯。

    于是我便招待别的顾客去丁。我感觉得到,我丈夫的这两位朋友的眼睛一直在关注着我,我尽量做得自然一些。我借机要去备餐室找些玻璃杯而在那儿对着镜子好好整理一下面妆,用手指蘸了点儿口水抹一下眉毛,拽拽衬衫,整理一下围裙和白色发箍,拿了几个玻璃杯便又走进餐厅。就像我所盼望的,两位诗人已经在用眼睛等待着我,用他们赞赏的目光在拥抱我。科拉什先生穿得像去参加并非别人而是他自己的婚礼÷样,坐下来之前还是先拽一拽熨出的裤子挺缝线免得弄皱,他穿着一条灰裤子、一件有小方格花纹的化纤毛料西服上装,衬衫上打一条蓝条子领带,胸兜里插了块白手绢。而希夏尔先生却穿得恰恰相反,粗灯芯绒裤,短外套也是灯芯绒的。他们两人都在吸烟,注视着我。我站在他们桌旁,微笑着。但我上班时从来不坐着,即使我的两条腿疼得要命也不坐,就像斯克希万涅克教给我的那样。科拉什先生低声对我说:“我的上帝,让他放弃那剧院的工作吧!我的上帝!他的岁月在消逝!艾丽什卡太太,他有这个天分,有条件给我们的散文干出点什么来J让他呆在家里写作吧J”我说:“这也是我要说的话。可是他被那剧院迷住了。他不是让我看他写了十么,而是根本就不写,热衷于在戏中演个不说话的小角色,也在《恶鹿》一戏中演个伐木工;还穿上少年侍卫的服装参加《奥赛罗》一剧的演出。这太可怕了,他们喝得醉醺醺的,同时手里还拿着帝王议事厅里的威尼斯共和国的徽号旗,旗杆有三米长,他和巴夏那个酒鬼喝醉了,正当贵族元老们在议事,奥赛罗和苔丝德蒙娜走进来……我那位丈夫已经连同那徽号旗三次倒下,把个议事厅搅得乱七八糟。他还踉踉跄跄打饱嗝儿,弄得议事的贵族们神经紧张。”我一个劲儿地抱怨着。

    希夏尔先生抽着烟,将烟灰弹在我的白围裙上,兴奋地喊了一声:“这可真是太奇妙啦!”我接着说;“我倒是想养活他,可是他害怕写。恐怕在家里呆不住。”波列克领班走过来,用肘子轻轻地碰我一下。我知道了,便面带微笑走向刚来的顾客那张桌子。他们每人要了一整只烤鸡,我惊讶地重复一遍:“一整只?”他们坚持说,每人一只,而且要最大的。我转身走了。女厨从烤炉里取出烤好的小鸡,切成两半放在碟子上,我将一块餐巾盖在手上,飞速将烤鸡送到两位诗人面前。科拉什先生表情严肃,甚至有点儿生气。他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冲着利本尼那个方向,我丈夫正在那儿的剧院里准备排练,或者为晚上的演出准备舞台的地方。我说:“我担心,他知道自己在写作方面冒不了尖,可他又很想出人头地,当世界冠军,所以在舞台布景工人中称老大,在酒馆里这样酗酒。你们以为他喜欢那啤酒味儿?不是!为了争个喝得最多者的名誉,瓦尼什达先生向我告状说的。现在还算好了些,在《恶鹿》首次公演之前他简直给我丢尽了脸!舞台布景工们上午就已经在酗酒了。瓦尼什达先生只是随便问问《恶鹿》是什么内容?我丈夫忙说:有个叫拉多的很了不起。说阿列什·波特霍斯基先生根据他的故事写了一个很棒的剧本,由管乐伴奏,开台一句就是‘拉多先生真了不起……’这时瓦尼什达先生往大托盘里倒了十大杯酒,准备递给客人们,如今正端着这装满了一杯杯酒的盘子站在那儿,我丈夫抓着他的胳膊肘热情地讲解着:猎人罗兹霍先生随着台下乐池里的管乐声走到台口,幕布仍然垂着。罗兹霍先生对着这前面的乐队喊道:‘欢迎诸位来看我们演出,这儿是从林子里跑下来的猎物,那就送给诸位吧!’幕布升起,啪的一声,我丈夫站起来,对着整个酒馆喊道:‘这里躺着一只死鹿!’说着便仰天倒下,撞着了端着十大杯酒的瓦尼什达先生。整个酒馆都喊叫起来,他们上午就已经醉得差不多了。瓦尼什达先生被撞得仰天躺着,我丈夫躺在他身上。喏,糟透了!”我对着科拉什先生抱怨着。布夏尔先生却在说:“真是太奇妙了!”接着他们便津津有味地吃起烤鸡来。我给他们每人端来一碗水、一块餐巾洗手用,还有一瓶皮尔森啤酒,然后便去招待那两位要整只烤鸡的顾客。那两人简直有点等不急了。当我将热乎乎的烤鸡送到他们桌上时,他们急急忙忙地撕扯着、狼吞虎咽地吃着这鸡肉。我趁自己还记得清楚,便又回到两位诗人的桌旁,接着抱怨说:“我丈夫在《克列麦尔大钟楼》里演了一个穿皮大衣的小人物,大家都得穿着皮大衣演戏,但都要到演出前才穿上。

    我丈夫倒好,在家里就穿上了皮大衣,下午就穿上了,就这么穿着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演《奥赛罗》时,他整个夏天便穿着那少年侍卫的服装,不仅在家里穿着,上饭馆时也穿着。那样子太难看了!一双罗圈腿,喝得醉醺醺的,脸拉得老长,如今还像个妓女似的头上顶着一脑袋浅颜色的假发,那假发大.得跟一顶羊皮帽子似的。,他下午就化上妆、抹上了脸蛋,那样子太难看了。他在《三名火枪手》中又演了一个什么会飞的小丑,也是上午就穿上那身衣服不肯脱下来,甚至恨不得穿着那身衣服回家,给我在利本尼丢脸。有一次他的胳膊脱骱了,你们以为他就病休了?没有的事!像足球运动员那样让人家做了个封闭,接着演。演出《克列麦尔大钟楼》时他总穿着皮大衣,剧院里很热,他不管是换景搬家具、道具都穿着它,弄得满身大汗淋漓,在这剧演出时他撑着那面大红旗,甚至连旗带人倒下了,摔在囚犯们身上,我丈夫则晕倒在那面红旗下面。他们还得想法让他苏醒过来,因为他发着烧。”我一边说一边用餐巾擦拭掉在桌上的碎渣儿,拿起胡椒小罐、牙签瓶儿,把诗人们这张桌子擦得干干净净。希夏尔先生过一会儿就感叹一句:“真是太奇妙了!”可是科拉什先生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等他认真地洗过手,擦干之后说:“艾丽什卡太太,他多大岁数了?您转告他,问他多大岁数了!在这种年龄,四十七岁了,在外面却连一本书也没有。一大批作家在他这年龄都已经死掉了!您转告他,让徽号旗盖住了贵族议事厅虽然美,让红旗压在他身上,他晕了过去这虽然壮观,在酒馆里跟顾客们神侃《恶鹿》的故事,大吼一声:‘啪!这里有只死鹿!’这当然过瘾,但这一切把写作都耽误了!您转告他,更好地表达自己意思的人,才是最优秀的人。

    告诉他,这一切等他写出来之后才开始更动人……”又进来两位黑人顾客,就是那两个错把洗手水当饮用水喝了的人,他们龇着牙对着我笑,还吓唬我说那一次他们就知道那碗水是干什么用的。诗人们站起身来,付了钱。希夏尔先生已经抽完烟,他把烟灰弹在黑人桌子上时,嘴巴还在说着:“真是太奇妙了!”掏出他那把梳头发的小梳子,梳理了一下他那剪成刺猬式的短发。科拉什先生扣上他的西服上衣,这是诗人汉志让给他的。他跟我握手时,又叮嘱我说:“艾丽什卡太太,这全在您啦!我说呀,您就自己拿主意行事吧!把您的十八般武艺都使出来!可主要的是,要加点压力!”他拿着我的手,我感觉到他少了一个指头,在他当木匠的时候失去的那个指头,诗人为此而感到骄傲,他也不隐瞒这一点,像个受了老师夸奖的小男孩一样地笑了。我并没有夸奖诗人,可是他的表情那么谦虚,仿佛有人老在夸奖他。我真希望我的丈夫也能像科拉什先生那样会穿衣服,也能像科拉什先生那样将白手绢搁在上衣胸兜里,也能像科拉什先生那样对自己有一种自豪感。

    他为之感到骄傲的不是他自己这个人,而是作为诗人,深深融合在他内心的这个诗人,这个诗人在科拉什先生的整个外貌上、包括服装在内的整个人物从老远就光芒四射。就像我第一次在利本尼街上遇见沃拉吉米尔先生那样,人们老远就能看到朝他们走来的那个人有一头漂亮的鬈发,个子高大得跟美国篮球运动员一样,他有一个卵形的漂亮脑袋,像理发师装饰打扮了一番的美国孩子的脑袋一样,他那个鹰鼻子微微有点儿歪;而我丈夫就像街上任何一个随随便便的普通人,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一个布拉格的穷光蛋。我一边招待顾客,一边在想着科拉什先生这件小方格花纹的化纤毛料上衣,想起了我只见过一面的汉志先生,他也有一件跟科拉什先生同样的西服上衣。汉志先生戴了副度数很深的眼镜,也跟我丈夫一样只是业余写作而已。他是在一个生产摩托车的工厂里上班,往车座里塞铁丝、做摩托车座椅的。他下到摩托车厂来,也跟我从原来拥有十几间房子和别墅、夏日消暑住宅、司机、厨娘齐全的家庭跌落到餐馆厨房一样。不过去年他已经死了。

    死的时候个子干瘦得躺在一副小孩棺材里,就像弗朗采·斯沃波达这位英俊的足球运动员一样,他生前梳着分头,是斯拉维亚队的足球队员,连出去踢球时,箱子里还要放一套晚礼服,可是到他死的时候却只有三十五公斤重,但他踢中锋的时候曾有八十九公斤重。汉志跟这中锋一样是个美男子,他还当过两百米赛跑的共和国冠军。诗人汉志既是参赛运动员又是诗人。他写了《盛事》,第一次地用诗写了八位女市长在皇家草坪上的比赛。我下班回来,心里还在想着科拉什先生从汉志先生那里得来的那件小方格图案的化纤毛料上装,想着他蓝条子领带和胸兜里的白手绢,心想,我丈夫大概也该这么打扮。我掰着手指关节,一琢磨,不行!我丈夫那套服装,黑灯芯绒、那套打扫烟囱的人的服装,他那套劳动服对他更合适、更好。我丈夫几乎总是能摸着我的心思。

    这个晚上,当他们冒雨将布景、道具送到那犹太教堂,又将明天要上演的喜剧道具取出来,半夜回到家里时,他把我叫醒说:“小伙子们说汉志在第一共和国和保护国时期住过有六个房间的房子,说他继父做南方水果的批发生意,汉志在他继父那里工作,当小伙子们到汉志那里串门时,所看到的真是大开眼界。整个整个一面墙都是亮堂堂的玻璃,仿佛一家里面有几百瓶名酒的大酒吧。可主要是在那面玻璃墙上有一架可以支起和放下的留声机。汉志属于那种纨绔子弟,可又不是那种不懂装懂冒充内行的人。他参加过比赛,获得过两百米赛跑冠军,人家称他花花公子,说他跟他母亲有什么关系,结果就像在希腊悲剧里一样得到了报应,说他每当想与哪个女孩有点什么关系时总是没法勃起,结果弄得很难堪。他曾是科拉什先生和‘42’社团中美术家们的朋友,他虽然是两百米赛跑的全国冠军,可是于那事儿却不灵……保护国期间之后,他又去到意大利找他的布拉戈福特公司的人,以便跟在波洛尼亚他过去的老搭档合作做生意,他的贸易伙伴分给他三百万里拉去做有息贷款,说在那个战争年月还能长出点钱来。不过汉志不能把钱带出国,于是他便买了二十套衣服、二十件小方格的男上装、几打领带和鞋子,又大摆宴席,还用飞机从威尼斯运来些最漂亮的女郎,汉志就这样挥霍掉了所有的钱,可他自己连跟一个美女也发生不了什么关系,都因从小落下来的那病。他回来的时候,便到处分送他那些上装,科拉什得了一件,卡米尔·霍达克得了一件。后来便到了一九四八年,布拉戈福特公司国有化,汉志从家里搬出来,继父去世、母亲也去世,玻璃墙房子连同留声机都已卖掉,汉志从此再也没有像他以前不参加比赛时去当教练。于是就像你一样从拥有几百瓶各种牌子的酒的玻璃墙房子一直跌到一个小小的车间当一名辅助工,帮助安装摩托车座,将弹簧装进座子里,还没等他的《盛事》出版便崩溃死去了。”我丈夫给我讲了这些,他坐在床上,两眼望着他那双脚。我坐起来,抚摸着他的脸,试着抚摸他,他总是闪开,将头转到后面去。他害怕我用手摸他,但反而将他的脸钻进我的手掌里,就这么呆着,并不是因为觉得这样舒服,而是他需要人的西,不过他压根儿就是一个害怕跟人触碰的人。好多人有些怪习惯,跟人说话时总要扶着对方的肩膀,用眼睛抚摸对方,或是拍拍人家的背,这些,我丈夫都忍受不了。

    他能忍受许多东西,可这方面对他来说就像十足的瘟疫;连我除了与他有房事时,平常也不能碰他一下,否则他就像挨碰伤了一样地立即闪开;更有甚者,就像一碰就变成了残废,直到好长一会儿才能恢复过来。要是有人拍拍他的背、或者扶着他的肩膀,我丈夫就垂下眼睛、红着脸,转过身去、闪开、跑掉;要是连这也帮不了他的忙,他就会很不友好地骂起来。每一个触碰他的人他都想法摆脱掉。同样,他也不乐意跟任何人握手,也不喜欢向任何人做自我介绍,不肯伸出手去,因为他忍受不了握手。要是一个月碰上这么一回,我丈夫会因为这一不慎而号叫着摇动着手,然后打发那些爱握手的善良人去握手,自己却在反复查看自己那些被人们友好地紧握过的指头,然后将自己的双手藏起来。当有人主动伸过手来要跟他握时,他便谨慎地伸过手去说他的手有毛病……彼此介绍对他来说简直是受罪。他立即对每个人说,猫狗也都不互相做介绍,说它们只是彼此望一眼,只在眼里掂一掂对方的分量。今天夜里,他将脸埋在我的手掌里。我对他俯下身子说:“那个汉志在四十岁时去世了。你早已过了四十,可你还老是在磨磨蹭蹭编写你的那些盛事,难道就不值得冒一下险写出一二十本关于你那些故事的小书来?你还在等什么?等着跟汉志一样下场?趁现在还有时间,你快明白过来吧!开始学着坐下来,就像你在上班似的,趁你还有兴趣你就写吧,别等到你已经没兴趣写而逼着自己写的那个时候,你将在家里踏踏实实地坐下来,我像赌赛马一样赌上了你!我的上帝,你要明白,我的老兄!最终你将成为那最拔尖的!开始为你的世界冠军的目标冲刺吧!继续写下去,写下汉志停下来没写下去的那些盛事……”我丈夫从舞台布景师傅那里得到指令,让他跟他们小组到犹太小教堂去清除破烂,让他们去把圣坛、神龛、供桌之类的东西砸掉,因为那里已经没有多少地方来堆放被淘汰下来的喜剧道具了。我丈夫便满腔热情地投入了这一工作,这是他爱干的活儿。他尽量砸了个痛快,他还买了些淘汰下来的喜剧道具搬回家来,我们院子里便堆满了这些道具、木条木板。我丈夫拿着斧子将它们一顿劈,让它们完全失去原来的面貌和作用,变成劈柴放在板棚里给大炉子生火用。这些木柴燃起来很旺,我丈夫常说起这些木条木板原来是什么景框、道具,如此这般地又一次回味这些喜剧这些道具,又一次地过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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