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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朱门》->正文

    杜家人离开的时候,茶馆外面围了一大群人。祖仁很不舒服。他到过国外,也见过比说书更好的娱乐节目。他是纯粹陪太太来的。这里没有通风设备,空气很坏,不加罩的灯,刺痛了他的眼睛。他走出来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这才感到好过些。二月的夜里空气冷冷的。祖仁把车开到门口,让女士们上车。几个乞儿围着他们讨钱。祖仁有点生气。原则上他不赞成向人伸手要钱的乞丐。“别对他们施舍。上车吧,咱们离开这儿。”

    香华扣上皮包,坐到前座上,感觉很气馁。柔安和春梅坐在后座。祖仁砰地关上车门,走到另一边,坐在他的位置。围观的人们还站在那儿,目瞪口呆地望着这辆派克大型名车黑亮又精致的车身。祖仁打开前车灯,按着汽车喇叭。喇叭不是嘟嘟响,而是发出“梭、多、来、咪”四个音符的旋律。引擎先是咳了一会儿,然后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他的汽车又作怪了。他猛然一踩油门,车子晃向旁观的人群,几个小叫花儿都吓得跑开了。

    “哦,老天爷。”香华差点叫出来了。

    “咱们真不该到这个鬼地方。”

    “你这样会撞死人的。”

    “我从来没出过事。”

    祖仁面带怒容。他觉得跟一个紧张兮兮的女人争执,根本于事无补。前车灯摸索着街道,照亮了几条直直的窄巷,他们开到大街上了。大部分的店铺都打烊了。黑暗中没有人说话,只听到引擎的哼哼声。祖仁停车点了一根烟,香华一言不发地偏头看着他。

    “我看不出那有什么好看,既不是唱戏又不是演戏。故事嘛,更多是枯燥乏味。”他说。

    “除了你,大家都爱听。”香华说。

    “我实在是被迷住了,不管她说什么故事,我都百听不厌。”柔安说。

    对祖仁来说,要他喜欢这个他已经回到的都市,一直都是个挑战。他到美国留学,专攻“企业管理”,简言之,他对身边那股懒散、不求效率的调调儿感到很不耐烦。他已经尽全力帮助这里走进现代了。全西安只有他的办事处有一组橄榄绿的铁柜,存放档案的夹子和一张会回转的椅子。不过烦恼也开始了,他必须训练土里土气的职员去习惯使用档案卡。把卡片弄得有系统之后,他这才发现在中国字中竟然没有索引制度,没有一个可以操作现有的资料。他咒骂《康熙字典》,他在这本字典里找不到“为”和“包”这两个字。“为”是猴子的象形字。他又怎么知道这个字的语源呢?“肯”字好像是“月”部。结果他是在“肉”部找到这个字,因为这个字的原意是“著骨肉”。他自觉中国文字应该废除。职员们把他的档案夹弄得一团糟,继续回去做他们旧式的记录本子。

    当他想起在纽约大学修会计、大众传播和推广销售等课程,不禁失望得喃喃诉怨。由于没有铺设铁路,他那三岔驿大湖里的咸鱼仍利用驮车、马车和舢板对外运销,他的血液中流着一种杜家人遗传的神秘天性。如果他发觉自己不适应西安,处处格格不入,那么他要西安来适应他。他要开发道路,所以他着手经营水泥工厂。最近他体重大增,仿佛有无穷的精力可用似的。他本来就不想来听大鼓嘛。其实也不是失望,那就跟他原来所想象的差不多——原始,不经修饰,几乎可说是半开化的玩意儿。

    他叹了一口气说:“你们真该看看纽约露西剧院,那灯光、布景和舞群。一分钟都不用等,连一秒钟都算得好好的。”

    一谈到美国,他总是很热烈。只有这时候他才有诚意和信心。

    车子里没有人答腔,他不说了。真是对牛弹琴嘛!他觉得好孤寂。

    香华没有反应,是因为刚才被弄得很气馁,再说,她多次听丈夫热烈地谈及美国。她没去过那里,根本接不上嘴。只有听的分儿。每次他因西安的某件事而作呕的时候,她心里都作了准备。平常柔安会问他一些美国情形,不过,她现在心不在焉。她正在想李飞,以及他说的缘分,尤其他说命运是位愚弄大师。车子转了好几个弯,在他们家大门停了下来。祖仁让柔安和春梅下了车,然后继续驶回自己的家。

    春梅和柔安下了车,她顺道经过传达室看看一切是否正常,然后和门房笑笑道晚安。

    门房老王年约五十岁,跟着杜家已经三十年了。他看了看天色说:“梅姐,你们回来得挺早的嘛。”

    “是啊,你现在可以锁上大门了。可别忘了西院的边门哦!”

    “不会的,梅姐。”

    老王眼看着“梅姐”十七岁那年进杜家当小丫头,又眼看她爬上有权势的地位,能干得可以独当一面了。她常常帮他的小忙,替他掩饰一些过失,他感激她,愿意在她手下干活儿。例如前一天晚上他忘记锁上边门。春梅发现了就直接来告诉他,没有向老爷报告。

    她和柔安走进第一个院子,唐妈正独坐在那儿等柔安回来。春梅向她们道了声晚安,就走进老爷和太太住的第二个院子。

    她先进房去看两个孩子,九岁的祖恩和七岁的祖赐睡得正熟呢。她摘下珠宝首饰、脱下晚礼服,换上棉袍,走进厨房看看佣人有没有依照她交代的,十点钟的时候把药汤端给老爷喝。

    杜范林正在太太的房里说着话。春梅进来,向床边走去,问道:“婆婆,您需要些什么?我去泡杯茶来。”

    “不用了,现在既然你回来了,你们两个可以走了,想睡了。”彩云说。

    春梅的礼貌太周全了,彩云真是一点法子也没有。

    春梅年轻有活力,她的脚步从早忙到晚没休息,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留心处理,她已经成为这幢屋子里发号施令的灵魂人物了。虽然没进过学堂,可是她记得哪些日子该去收租,哪些日子该付款结账。很多地方她像是当家的少奶奶,只不过她还和老爷同榻而眠罢了。她懂得如何应付老爷,怀柔太太,赢得年轻一辈的好感。家里的佣人都怕她,因为没人能瞒得过她,又因为她为人公正,不摆架子,他们也尊敬她。她很愿意亲自当家,而且避免责骂佣人,所以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相反地,太太觉得越来越有必要对佣人严厉,来维护自己的权势。如此一来,佣人们对春梅比对大太太更有好感。春梅的地位很“暧昧”,这不是她本身的错。她对这点也有些不高兴,不过她真的应付得很好。

    ***

    春梅的出头不单靠她本身的条件,也要归功于杜范林狡猾老练的特质。地方上仍公开流传前市长并未纳妾的虚言。如此一来,我们对书中混淆称谓更感困惑,读者一定也很好奇吧!

    春梅到杜家那年,只有十七岁。她不但有令人侧目的身材,而且比其他女孩子有头脑。十八岁时她愈发标致艳丽。杜范林关心着公共道德,但却禁不住被这个聪明、貌美的少女给迷住了。他送给她大批的礼物,要她来侍候他,避开那些对他尊敬的众人的眼光,他向她求爱。

    在帝制时代,丫头如果替老爷生了孩子,自然就会被纳做偏房。但是杜范林一向是公共道德的拥护者。身为现代先进的市长大人,他曾经对纳妾制度加以抨击哩。现在他不能公开地纳妾,可是他也不想不认自己的亲生骨肉呀。他暗想,要是他从未公开发表反对纳妾的言论该有多好。祖恩一出生落地,他匆匆把春梅许配给园丁,领养了孩子以继承亡故长子的香烟。结果孩子的辈分降了一级,不过他不得不替长子的香火问题设想。于是他要孩子喊他爷爷。他一向想拥有做祖父的地位和尊严。那时他已经四十八岁了。如果祖正还活在世上,娶了一房媳妇,这时候杜范林是早就该当爷爷了。他把春梅安置在他卧室隔壁的后室里,就当做孩子的保姆。园丁一点也不喜欢这样。可是杜范林替自己免去了一场绯闻,立他的孩子为嫡嗣,而且也使自己升了一辈。

    过了两年,祖赐跟着出世了,纸包不住火。他给园丁三百大洋,叫他自己另娶妻室。园丁一脚踢开了他的施舍,辞职不干了。“真是不识好歹的家伙,他哪儿还找得到三百块钱?”

    妙的是,杜范林每天听到孩子一再地喊他“爷爷”,竟想使自己相信他真是这两个儿子的爷爷。这么一来全乱了,春梅的两个儿子只得叫亲哥哥祖仁“叔叔”,叫柔安“姑姑”。

    杜市长非但不受困扰,而且还引以为乐。一连串“姑姑”、“叔叔”、“爷爷”,把这个事实上只包括父子两代的家庭弄得像是三代同堂似的。

    “我弟弟打牌都自创规矩。”有一次柔安的爹对她说。

    杜范林利用杜恒大夫的名义替儿子命名,也正是显示他的一种天赋。四个儿子的名字第一个都是“祖”字,指的是杜恒大夫。祖正(祖父的正直)、祖仁(祖父的仁慈)、祖恩(祖父的恩惠)、祖赐(祖父的赐予)。

    谈到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其实两个都是他自己的‘恩赐’。他生的、他种的,他自己去享有。”柔安她爹说。

    春梅是女佣,不过不管你怎么称呼她,她总是个女人。古老传统里,她会被收做偏房,不行穿裙子,只能穿旧长裤。问题二十世纪是二十年代的现代女性突然换下短衣长裙,改穿旗袍了。没有任何传统规定姨太太不能穿旗袍。有一回,春梅开玩笑地说,她很想做一件旗袍穿穿。当时正流行穿旗袍,况且穿上旗袍显得好高雅。杜范林喜欢这个主意,大表赞成。杜太太仍然着短衣长裙。样式稍稍地改变一下——就像军人制服上加一条杠似的——这对杜太太来说,地位上充满了极大的影响。春梅不但变得更漂亮、更时髦,而且也使得正室和半妾半婢的姨太太之间的利益混淆不清了。太太稍稍失势,春梅的权势却很明显地升高了。

    刚开始那几年,“祖父的恩惠”(祖恩)和“祖父的赐予”(祖赐)还小的时候,春梅却站在餐桌旁边、服侍老爷太太吃饭。一天春梅为太太裁着衣裳。杜太太为了杜范林到春梅屋里睡觉的次数比进她的房间还多而生气。她喃喃地发着牢骚。那天早上春梅做的每件事都不对劲。她忘记把毛巾换掉,把茶壶放下时,又溅了一桌子的水。她只好去换另外一个茶壶。一切就绪之后,太太又发觉开水还不热、温温的。

    “你这小巫婆、丫头、狐狸精,如果你心不甘情不愿,那就不要做好了。你简直忘了自己的出身。当初要不是我收留你,现在你还不知在哪里呢!穷人家的丫头片子!你这个狐狸精盯着男人不放、勾走男人的魂、凭你淫荡的……”太太说。“彩云”是太太的名字(女人的名字常常把人骗住了)。其他话实在不宜记下来。

    春梅忍下一切的侮辱,向她赔不是。现在太太正瞪着她看,使她手里的剪刀不觉抖了起来。“多彩的云霞”气炸了。“你这个白痴、笨蛋,前世注定的万代仇家!”

    她拿下春梅手里的剪刀,不断地戳刺她的手臂。那夜春梅伏在床上大哭,她再也受不了了。她求杜范林让她带着两个儿子搬出去住。

    第二天午饭,春梅站在她两个稚儿身后,虽然臂上缠着绷带,仍然以女佣身份侍候大家吃饭。

    “春梅,坐下来。”老爷说。

    春梅吃惊地张大眼睛。

    “春梅,这是我的命令。你是我孙子的娘。从今天起,你和祖恩、祖赐坐在一起。”

    春梅胆战心惊地坐下来。彩云的眼睛在冒火,她知道这是丈夫在间接责备她的所作所为。

    妻和妾之间的另一条界线又抹消了。在老爷嘴中,她是“祖恩的娘”。在太太眼里,她还是“春梅”。祖仁和柔安喊她“梅姐”。在两个孩子心目中,她是他们的“阿姆”,这在方言中意思是“娘”。要是老爷过世了,还非得要上海律师工会或者一流大学里的法学院才能判决春梅究竟算不算杜家合法的一份子。因为她既没迎娶入门,也不姓杜。

    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大家好在见惯不怪,接受了这个事实,您就甭去想这么多啦。春梅的伤心复原了,而且过了几年,连手臂上的疤也几乎看不出来了。

    女人不知不觉中深受男人的宠爱,就如浪潮的升涨和森林的蔓延一样,细微而不易察觉。春天一到,森林就更接近田野。香华入杜家门之后,春梅不但开始搽胭脂、抹面霜,甚至头发也剪短、烫卷,像是个时髦的女人,当然这一切都博得杜范林的热烈激赏。他觉得十分

    得意。社会禁止他宠爱别的女人,他内心感受到一股反抗的胜利喜悦和报复快感。

    彩云看着这一切事情的发生。为了报复,她故意雇用一个年轻漂亮的丫头。这个新丫头没做很久。春梅察觉了一切,没让她待下去。

    香华第一次到杜家,有点看不惯这种情形。她是个受过大学教育的新时代女性,何况又出身上海的世家,家里的佣人都很有分寸,而现在要她和一个女佣同桌,她觉得是一大侮辱。尤其,香华说话又直言无讳。能够安抚香华,把她争取到自己这条线上,才真正地现出春梅的本事。她跟着孩子们叫香华“二婶”。她坚持要谦逊得像个女佣似的侍候香华。香华一吃完饭,她敏锐的眼睛第一个注意到,立刻起身替她添饭。香华刚到西安的时候,春梅抽空陪她逛街买东西,把最好的商店介绍给她,总是微笑地喊她“二婶”,并且替她拿大包小包的东西。

    ***

    那天晚饭时,春梅由父子二人的谈话和柔安被激怒的表情中,感觉出三岔驿谷地一定发生了严重的事情,引起家人的争吵。她一声不响地听着,因为她对三岔驿一无所知;杜范林也不愿意和她商量。第二天她来找柔安谈这件事。

    “老头子收到你爹关于三岔驿水闸的来信,我搞不懂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爹和你叔叔这么一来一往地写信。”

    柔安向她解释,又说她爹叫她在放春假时上三岔驿一趟。

    “我已经将近一年没见到我爹了,不过他也曾在信上告诉我这件事。你也知道,祖仁打从美国回来后,就筑了那道水闸。回人住在湖的西北谷地里,那块谷地都靠湖水流下来灌溉。水闸一建好,河流的水位就降低了。我爹说,回人田里缺水闸灾荒,谷地里的居民都很反感,怨恨不已呢!”

    “我懂了,当然,二叔建水闸是怕鱼群流入河里去。你还记得吧?他住在家里的时候,我们听他兴奋地说过这件事。他认为这是个了不起的计划哩!”春梅说。

    “没筑水闸之前,鱼量还是有很多,根本用不着去截断回人谷地水源。我觉得这么做真刻薄、恶劣、自私。我爹给我的信中说到,水闸会引起很多纠纷。”

    春梅试图了解情况:“我想,剥夺邻居的水源实在与我们的家风不合。”

    “叔叔怎么说?”

    “他说你爹疯了,他自己知道他该怎么做。”

    “我听过爹告诉我一些新疆回变的故事。他这么担心,一定有他的理由。你想象不出来那边的情况。大湖以北全都是回人区。那边已经发生过流血事件了。

    柔安告诉春梅,她常常听她爹说起当年爷爷如何替三岔驿免除一场暴动叛变的经过。那边一向呈现一个不易处理、易爆发的状况。往往会引发民族间战争和残杀。她也听过很多有关左宗棠把三岔驿产业送给北家先人的好听故事。

    柔安的曾祖父是一八六四年至一八七八年间追随左宗棠镇压“回变”的一员部将。大夫杜恒就是从他的手中继承了官职和三岔驿的产业。那时甘肃的回人侵犯西北两省,甚至攻入西安。整个新疆都在闹叛乱,由突厥名将雅库布贝格所领导的。

    左宗棠是伟大的军事家,也是了不起的政治家。他是第一位成功地将汉人带入新疆的人。当部队向哈密沙漠西行推进时,他命令士兵种植树木,并且在沙漠边缘开垦了不少田地,作为他们的安全基地和粮食来源。为了传入养蚕事业,他叫士兵的眷属们利用腋窝及胸部挟带蚕卵。据说有些蚕卵在他们未到达新疆时,已经孵化了。士兵还带了柳树苗和弓箭、油布伞去。直到今天,新疆境内通往哈密的路旁的杨柳,还叫做“左公柳”呢。那是个伟大的成就。“回乱”弭平后,柔安的曾祖父得到甘肃南部大夫的荣衔,三岔驿的大湖封给他当私人产业。他死后,儿子杜恒继承他的官职、头衔和那片大湖产业。

    虽然左宗棠是个行政人才,但是对土著却毫不留情。他认为千年以来,西北边疆上的突厥、龟兹、准噶尔、多萨克、鞑靼等十二种族产生的周期性大屠杀和宗教暴动问题,惟一解决的方法,只有建立汉人殖民地,强迫蛮人改变宗教,以及接受汉人的生活方式。他杀回僧、毁寺庙。当武力镇压了叛乱后,许多部落被夷平,回人也被征服了,但是都怀恨在心,怨恨不已,所以他一死,叛乱又开始了。

    ***

    三岔驿和西北的其他地方一样,南部的岷山稀稀疏疏地住了些西藏人,盖有一些城堡喇嘛庙,北部在洮河上游的肥沃谷地里住了一支突厥的部落,他们是为了贸易和农业才流散到北边来的。杜恒手下的汉军本来也是动辄以征服者的姿态对付回人。但是,当剥削土著、残杀回人的事件传到他耳朵里,他对手下一概严厉处分。钓鱼就是个问题。回人为了生活,想在湖里钓鱼,杜恒任他们自由地到他的湖里钓鱼。尽管这湖是他私人财产。他没有什么惊人之举,但是他凭着公正待人,终于赢得回人的好感。

    一八九五年西宁发生回变,回人为了报复左宗棠手下对回人施加的酷行,而对汉人进行大肆屠杀。回教徒凶性大发,眼望着就要导致毁灭了。据说,无辜牺牲的汉人和回人共高达二十万人之多!叛变眼看就要伸向甘肃南部了。杜恒把回僧“阿亨”叫到他的办公所,把整个局势告诉他之后,带着冷静的表情直直地看着他。回僧微笑着,杜恒拍拍他的背,表示友谊,两个人什么话也没说,整个三岔驿就免掉了一场恐怖的屠杀,而其他地方却无一幸免。

    春梅深受感动。“我不懂是什么促使二叔这么敏感、紧张、活跃,他眼中含着冷酷的眼神,脸上的肌肉也总是绷得紧紧的。”

    “你也这么觉得?我觉得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倒是很满意。他一定是从美国学到了那种紧张、活跃的态度。他吃饭好快,好像把吃饭也当做成例行公事似的。当然叔叔很高兴他帮着扩展咸鱼生意。”

    ***

    祖仁和香华住在东区的一幢屋子。身为杜恒的孙子,不陪父母在老宅里,在他父亲的眼里实在是不忠、不孝的行为,但是他们也有充分的理由。那幢房子有个紧挨着邻居的小花园,但是这座现代化的花园有白色的粉墙和绿色的百叶窗。最正当的理由就是房子里有个瓷浴缸,浴室里的白瓷砖一直铺到半墙上。祖仁装了个淋浴喷头,幻想自己又回到美国。他总是使劲地擦洗身子。他一丝不挂的身子不很好看,而且他总是溅了一地的水,香华常常被吓着。她不懂,既然有个浴缸,为什么男人连洗澡也不肯安静坐下来。

    那天晚上从茶楼回来,香华走进她的房间,脱下衣服,觉得刚才玩得很愉快,又认为今晚的气氛被破坏了。这有点像口渴时,当你正喝着一杯水,却有人抢走了茶杯。你喝了水,但是没全喝、没喝过瘾。祖仁很会赚钱。回国之后,他就接下他爹的生意,凭着远见和他所谓“进取的策略”扩展生意。他眼见着新纪元的来临。中国将会有更多的道路和新的建筑物。这些都需要水泥。他发展得很顺利,很快地就成为西安的杰出青年才俊之一。

    祖仁夫妇分房而睡。他走向冰箱,找他那瓶进口的“白马”威士忌。他太太不喝酒。她的舞姿很棒,但是他们已经很久没跳舞了。全西安市连一家高档的舞厅也没有;再加上很少有跳舞的机会。

    冰箱常发生故障。停电或嗡嗡作响。一旦他放弃了,却又恢复原状。有时电线短路,西安竟没有一个人会修理。装船运回上海去修理又太贵了。今晚冰块总结不起来。所幸晚上凉快,他可以不加冰块。他喜欢在上床之前喝一杯威士忌苏打。他觉得自己好高贵,牺牲一切回到这里为故乡和祖国效命。不加冰块的威士忌!

    “我能进来吗?”他敲敲妻子的房门。他拥有受西方教育人士的所有礼貌。地道的中国丈夫会直接走进去。他总是在太太上车前替她开车门,在街上他也走正确的一边。这是一种习惯,不过似乎没啥差别。香华并不觉得他真正尊重女性。开车门让妻子先上并不表示温柔,那种女人内心所渴望的温柔。香华发现!一个男人在国外留学多年,接受了全套的现代教育,然而他对女人的个性仍然不会有所改观。我们无权要求一个纽约大学的毕业生自动变成一个理想丈夫,穿西装、打领带很自然地会使男人脱离乡下人的粗里粗气。不过香华和许多时髦的人一样,总是对西方教育及出国旅游的好处抱着一种莫名、夸张的观念。

    “你去睡吧。我累了。”香华在卧房隔着门说。

    “我只是想在上床之前和你谈谈,达令。”这句话是中文,“达令”却是英语。香华的英语会话还马马虎虎过得去。这个字眼怎么啦?它还是那个英语字眼。当祖仁追求她的时候,这个呢称听起来那么温柔、那么美妙——简直涨满了女人的心房;而现在,同样的字眼却变得发霉而枯燥,像走了调的音乐似的。

    “你去睡吧。”香华一向对他很直率。说起话来像是结婚两三年的夫妻似的。

    祖仁转身走开,觉得比往常更寂寞。

    她已经脱下了衣服,放下结髻的长发。因为消瘦,肩胛骨很明显地突出。她的双颊很特别地晕着——并不是她抹上的厚厚胭脂,而充满了温馨。她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孔。婚姻对她而言,像是在吃烘了一半的面包似的,一头是松软的,另一边却是生粗的。她对自己的华服和首饰相当自傲。总是对着首饰仔细看个半天,才锁起来,衣服也是小心谨慎地挂在衣橱里。然后她换上饰着软毛的拖鞋,滑入丝被里。她的睡床镶有闪亮的铜柱。她熄灯后,看见丈夫卧室的门下透出一道白光。

    那道细细的光线令她无法入睡。她还在为茶楼的枪声感到紧张呢,她听到丈夫在隔壁房里不停地踱着步,自己格格地笑了出来。“活该,要是他在茶楼行为不这么粗野,我会放他进来的。”

    丈夫是否仍像从前那样爱着她呢?他似乎少不了她、需要她,而且让她过得舒适。但是任凭他娶哪个女子做合法的妻子,他都会需要她,让她过得很舒适。对祖仁而言,他学的是经济,虽然不懂得情调,不过却是个很好、很规矩的丈夫,和值得尊敬的公民。他们刚结识不久,她就发现自己嫁了一个相当乏味的男人,似乎他的脑袋只朝一个方向发展。他看不出妻子强烈感受的事情。他一心要建立个好家庭,他所谓的好家庭就是住一栋房子,让太太穿美丽的衣裳,客人来的时候做些像样的佳肴。然而他自己却从未在意美味的菜肴。连汤里是否有火腿味,他都吃不出来。这些他根本就不在乎。人的神经就像是底片,有些底片感光好,能捕捉一切色调、音调的细微差别。有些则粗劣简陋。他胃口很好,精力充沛。但是他就是无法欣赏遏云那轻快的旋律和美妙的音色。他听到的只是表达意思的噪声。那个唱大鼓的名伶说的某些话,都是华丽、冗长,故意虚张声势的废话——他感到很不耐烦,他向来对文学敬而远之,甚至还有些害怕。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太太打开皮包,把钱施舍给那些在街头发抖的乞儿。他说过他不赞成乞讨,这会助长人们偷懒怠惰。大寒夜里,往往会有乞丐冻死在路旁。

    扎稳根基、受人敬重,这是他私底下的理想。干净、进步和水泥则是他理想中的中国。“中国需要的是水泥,嘿,美国的水泥地都是那么的干净,躺在水泥地上都不会弄脏衣服哩。”他曾向太太说过一千遍。

    她是在上海认识他的。那时候他刚从美国回来,带着那股受了西式教育的年轻人吸引力。香华已经从学校毕业两年了。虽然他的皮肤粗黑,但是体格倒是蛮健壮,加上衣着完美华挺。从任何一方面看来,他都具有清醒、能干、庄重、严肃、肯上进青年的神采。他为自己吹嘘,而且大谈美国,香华被冲昏了头,嫁给喝过洋水的人是时髦的举动,也是现代社会的上流阶层。香华觉得这个男人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们在上海快乐地度过了两个月,几乎每两天就到一些闪亮豪华、五光十色的夜总会跳舞。他们和朋友聚聚,到苏州、杭州、无锡旅行,最后才把他们的小家庭安顿在古都西安。

    结了婚,女人会发现两个心灵。首先是丈夫的,深藏大男人心里的想法和秘密野心都暴露无遗,不需要像在社交场合中掩盖和隐藏;人类性格里的限制、弱点、偏见、自我主义,以及无知都显露出来了。她通常也会发现她自己的心灵,找到自我,找到自己的命运,以及活下去的目标。第二个发现则要从孩子出生开始。香华已经发现了丈夫的灵魂和个性,却还没有找到她自己的。

    她来到西安就迷失自己了——奇异、陌生的西安——在这里,李白、杜甫、杨贵妃曾经住过;在这里,汉武帝建过都,远征突厥;在这里,发生过多少战役,改朝换代,宫殿连烧数月,皇帝的陵墓惨遭掠夺。祖仁没帮上她什么忙。她听说城外有唐朝和汉朝的废墟——“唐宫”和“汉镇”,但是她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丈夫把那里说得一文不值:“没啥好看的,不过是些土丘和村落罢了。”她在大学读过《景教碑》,一千多年前,由远来中国的景教基督徒建立的石碑,就竖在西安城外的一座庙里。她甚至也没见过《景教碑》。其实她丈夫根

    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块碑存在。他老是强辩说,他所学的只限于经济嘛!

    今晚蓝如水会提到在唐代来西安的基督徒、突厥人和波斯人。蓝如水还跟她站到“波斯关”——唐代波斯人住的特别区。当他说话时,他的热诚感染到她。他说,有一天他和他的朋友救出了六块古代雕刻的画板,那些画板被一个穷人家当做踏板铺在院子里,每天踩来踩去。每个画板上都雕了一个女人的全身像,显然是波斯女人。画里的女人穿着外衣,戴着帽子,脚上穿的是跷起的小鞋。“真不可思议,看起来好像是波斯帽。那几块石板一定是八世纪左右的遗物。”蓝如水说。就在这时候,她丈夫走到她身后,轻轻拍她的肩说:“走吧?咱们回家!”他根本没有考虑到要坐下来,等他们把话说完。他天生就不会替别人着想,即使没有醉兵的出现。假如他坐下来等,他也不会对蓝如水的话感兴趣。

    香华看着门缝下的光线,她在床上翻了个身,终于带着那种尝过半生不熟的面包的感觉睡着了。

    如果有个甜甜的小宝宝躺在她身边,对她咕噜咕噜地撒娇,她就不会感到空虚了。惟有婴儿的小手能解开心结,打开女性潜能的水闸。没有人解开香华的心结,医生说祖仁不能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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