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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真爱非常顽强》->正文
第四章

    人人心中一座麦迪逊之桥

    有些人是鹰,有些人是羊。

    萧伯纳说:

    人生有两件事令人遗憾:得到与得不到。

    除了男人之外,每个女人也很渴望有一次外遇。不必改变现有生活,但可以珍藏心中一生一世的“完美的偷情”。

    我读《麦迪逊之桥》,“沿着达尔文思考的逻辑路径”直触感动的核心时,竟然也热泪盈眶。看电影,看到芬西丝卡的手握紧车把手又松了下来时,更是涕泪纵横。

    得不到的最美,曾经拥有也是真爱。

    有些人天生是一只鹰,注定要流浪,要从遥远的天际下望,俯视芸芸众生,他们天生有游牧的血液,必须猎食生命中的未知。

    停滞不动,等于死亡。

    《麦迪逊之桥》中的若柏是一只鹰。他一直在寻找他心灵的食物。在芬西丝卡的眼中,他“生活在奇异的、幽灵出没的地方,沿着达尔文思考的逻辑路径,倒溯到远远的过去”。他的脑中始终鸣响着时间的无情哀泣,因而他总是四处飘泊、来去匆匆,只为寻求人生的谜。他不是在寻找解答,而是在寻找问题,用他专业摄影师鹰般犀利的眼睛寻我生命的出口。

    有些人活了一辈子,在寻找安全感,在已知的路径上移动,像芬西丝卡,直到那个男人降落在她的生命中,她才恍然大悟:啊,原来人生可以有这样的“吉光片羽”。待他离开,她依然安分地走着她已知的路径,抱着美丽的缺憾,默默死去。她像一头驯良的羊,她必须咀嚼地上的青草,她安于她的家。她是大地之母的化身,必须像个地标一样,矗立在属于她的地方。

    而他必须在不安全感中寻找,他知道,他如果只走在已知的路径上,他就看不见能让他的生命血液继续流动的东西。他必须狩猎。安全感之于他等于死亡,芬西丝卡知道。

    但是他们相爱了。

    当《麦迪逊之桥》登上全美畅销书排行榜时,有人问我,你相信这个故事吗?

    我说,这无关我相不相信。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唯美,很符合中国式的缘分——两个生活在不同环境、有不同属性、过着不同生活、向往着不同的生命情境的人相遇了。在天旋地转的那一瞬间之后,就是注定的分离。

    若柏是《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师。他不是个名人,一生并无彪炳的功业,对这个尚实际的社会来说,他是个幽灵。他带着他的三角架与摄影机看世界,他爱索马利洋流。大斧山脉、马拉加海峡。他在拍摄麦迪逊之桥时遇见一名中年女人,一个曾经美丽的中年女人。若柏用相机捕捉了麦迪逊之桥与和他相恋的女人。这个中年女人叫芬西丝卡。

    芬西丝卡是个平凡的女人,在岁月侵蚀中还存有一点赤子之心的中年女人。

    作者罗伯·丁·华勒形容这个女子在老年看自己当时照片时的景况:“照片中,最初的皱纹才刚刚爬上她的脸庞,他的相机捕捉到了这些线条……她的头发乌黑,身体饱满而温暖,恰如其分地充实着她的牛仔裤。然而她最注意的还是她的脸,那一张不顾一切和为她拍照的男人相恋的女人的脸……她还可以在她的记忆之流中,清楚地看见他。每一年,她都巨细靡遗地省视流过她心中的他的形象;她记住一切,绝不遗忘。他高瘦而结实,行动如风中之草,那么不费力地优雅着……”

    芬西丝卡是个平凡的家庭主妇,二十五岁时,她的军官丈夫将她从意大利带到美国,二十年的婚姻使她有了两个孩子和一栋乡村房子,成为一个平凡的农夫妻子,几乎已经忘掉她年轻时曾有过的艺术狂热。她带陌生人到麦迪逊之桥,并留他吃晚餐。如果她的丈夫、孩子这两天在家,她就不会有这个美丽的回忆。

    没错,《麦迪逊之桥》的故事是一个有关外遇的罗曼史。芬西丝卡和若柏一起看过草地与天空后开始谈论诗,然后他以“古老的本能”触摸她的肌肤,无论如何都无法抑制的、古老的生物性本能。啜饮白兰地和咖啡后,他尽量节制自己,在她家平安度过一夜。如果第二天她没有请他吃晚餐,没有故意穿上她的新洋装,他也许看不见属于这个中年女子的优美。在一段共舞之后,“他吻她,她回吻,长长的,柔软的,吻成一条河”。他们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做了爱。两个不同人生路径的人终于交会了。

    他们相爱。他在肉体和心灵上,都碰触到她的核心。但他像鹰行天空。豹奔草原,天明时终究要走,只留给她几张照片。他走了以后,两个人没有再联络,她只能从《国家地理杂志》上间接得知他的行踪。她的丈夫去世前,她没有企图跟他联络,他也没有。直到六十七岁那年,她收到了一封信,若柏去世了,他的遗产代理人以冷硬精确的律师文字告诉她:若柏的遗体已经火化,应若柏要求,他的骨灰要撒在让他们相识的麦迪逊之桥旁。她还收到一封信,若柏和她相识后的第十三年写的,他说,他四处飘泊,为了转移打电话给她或想去看她的冲动,他接下所有能找到的国外工作,但他仍常对自己说:“去他的,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要把芬西丝卡带走!”“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早晨,开车离开你的小径,是我生命中最困难的事。”他说。那年她六十七岁,收到了这一封信。

    在他死后,他的爱才落在她的身边,不再奔逃与漂流。芬西丝卡将他的骨灰撒在桥旁,而她在六十九岁死亡时,也要求将遗体火化,撒在同一座桥旁。他们的故事,由她的一儿一女发现。她留下一封信,告诉孩子们这个故事,她承认,那几天的短暂爱情,比她的四十多年婚姻值得眷恋。“如果不是为了你们的父亲和你们两人的缘故,我会立即随他而去,不论去哪里。他要我与他同行,但我没有答应……在四天里,他给我一生,给我一个宇宙,并且使我支离破碎的片段化为一个整体……若柏教我怎样成为一个女人,这是很少——也许没有任何女人经历过的。”

    芬西丝卡没有后悔曾经做过的选择,但灵魂离开身体之后,她选择永远的爱情。

    《麦迪逊之桥》是一个很平凡但也很感人的外遇情事,但如果没有罗伯·丁·华勒的漂亮文字,它甚至会变成一个滥情粗糙的故事。

    很少外遇的故事这么美丽。因为在外通情事中,人们只知发挥他们占有与破坏的本能。若柏与芬西丝卡,一只鹰与一头羊,我相信尊重爱人的生命路径是我们能为爱人所做的最美好的事。

    “旧梦是美好的,梦虽没有成真,但我高兴拥有这些梦。”若柏这么说。其实是作者这么说我也为这句话喝彩。

    真爱是过程,而不是目的。一个未完全或无法完成的故事,也许是一个缺憾,但也可以光华美丽。如果你有一颗包含缺憾的、美丽的心,你的心中也可以有一座永远的麦迪逊之桥。

    不说话的自由

    有时多说话不如少说话。

    丘吉尔一辈子做了无数次的演讲,其中最“脍炙人耳”的一次,就是话说得最少的那一次。在美国的某大学、某个重要的典礼上,当芸芸来宾正打算洗耳恭听这一位伟大人物的箴言时,他上台,沉默了许久,然后抬起头来:

    “永远,永远,不要放弃!”

    又是一大段时间的沉默。来宾们鸦雀无声,等待他要再说什么。他终于又开了尊口:

    “永远,永远,不要放弃!”

    这是丘吉尔一生中最著名的演讲。当然,想要以短短的字句打动人心,最重要的前提是,你必须已经是个万众瞩目的人物,你已经一言九鼎!

    这时候,多说话不如少说话。

    有时说不如不说。

    这让我想起梁武帝的故事。一个尊崇佛教的皇帝,好不容易请到了菩提达摩。他恭敬地问:“什么是圣谛第一义?”

    “不知道!”

    武帝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一个看来像得道高僧的人,竟然坦荡荡地告诉他“不知道”,他又请教了一次。

    “空,廓然无圣!”

    这是什么意思?这家伙竟敢告诉我根本没有什么神圣的教诲。梁武帝有点不高兴。第二天他请问自己最尊敬的志公禅师,志公说,唉呀,他才真是个高人!梁武帝虽然不明白意思,仍派人去追菩提达摩回来。但菩提达摩早已经乘一苇渡江,到魏国去了。

    不知道。于是开了禅宗的花,一朵最美丽最奥妙的花。

    不知道。一个最无法探测的空。正如宇宙物理学中,令科学家们最着迷的黑洞。

    有时无声胜有声。

    尔时……释迎牟尼在癨树给孤独园说法。他,不得不说法。

    他曾问弟子须菩提:“须菩提,如来曾经说过法吗?”

    须菩提恭敬回答:“就我所了解,如来所说,无有定法,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我很少看到有什么文字,比鸠摩罗什翻译《金刚经》所用的文字更美丽、优雅而简洁。

    既然法不是法,佛为什么要苦口婆心地说,说了四十九年,说到他圆寂为止,中间竟然只有三个月闭关不说话。只为芸芸众生,在他们还没有内在的眼睛和耳朵前,听不懂无声的美妙音乐,看不见日日都是天女散花。

    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金刚经》如是说。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金刚经》如是说。

    如是如是。所以有一天,当释迹牟尼在应该开口讲话时不讲话,只是拈花微笑,大家开始紧张了。大家想问:“世尊,你为什么不说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没有人敢问出口。连佛陀的大弟子、二弟子,一切资深弟子都不知如何是好,他们只将怀疑的神色藏在眼睛里。

    多么静,仿佛时间都停止了。一切无声无息,也许只有鸟儿在菩提下不甘寂寞地叽叽喳喳吧!这时候,只有一个人在微笑。

    迦叶。一个在如银河般浩瀚的佛经中,从未曾发一言的人。

    他笑了。

    只有他敢笑,而众人愕然,这个人笑什么?

    佛陀却把花传给了他。一个无声的讯息,一个神秘的音波,只有他接收到了。

    什么意思?你会问。

    不可说。不可说。正如天地之间,四时行焉,万物生焉,不可说。说了的都不是真实的,说了的都不对。

    早在菩提达摩之前,禅宗已经在迦叶的微笑、佛陀的授花典礼中,深深扎了根,种子破了壳,发了芽。不可说,不是骗你的,真的不可说。

    明明不可说,而我竟然已经说了这么多。

    为什么我要说这么多?

    像我这么一个俗人,有嘴还是会说,但有时常常觉得,说话多余,宁愿让手和脑配合的时间差缩短一点。人常常犯一个毛病,说了许多,但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或者话一到,就从嘴巴出来,让所有的话语都消失在大气层里。有的话说了制造自己的烦恼,有的话说了让别人烦恼。

    人人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并不是人人有必须听你发表言论的义务。这一点,我们很容易忘记。

    在家的妻子认为上班回来的丈夫有义务听她东家长西家短,那才叫做夫妻之间没有秘密。

    失恋的朋友在三更半夜打电话来,跟你说,他生不如死,对方如何可恶,如何辜负他的真心。

    上了计程车,司机问你几岁?二十九了,如果你诚实回答。结婚了没?没有。怎么不结婚?……好像非说不可,否则,不知道你的沉默会不会换来一个让你撞到头的紧急煞车。“选举”的时候问你,你要投给谁?若与他不符,有时候蛮惨的。所以我的一个朋友学到了乖,嘿,他只要一接收到这个问题,便反问司机:“你投哪一党?”

    “他支持谁,我就说,对对对,我跟你一样,也支持那个人……这样,平安无事,大家快乐得很!”

    我们现在人人有说话的自由,但是,到底有没有不说话的自由?

    不说话属不属于人身自由?老实说,在这个岛屿里生活的我,非常非常疑惑。

    自古以来,人们争的都是说话的自由。

    虽然进入了民主时代很久很久,但是大家好像仍然习惯做沉默的羔羊,不知道是不是从“我有话要说”的广告一炮打红了以后,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说话的权利,大家开始说话了,而且越来越品尝到说话的乐趣。能讲出一大堆大道理的人就是名人,要当民意代表开始要辩才无碍,不只是斩鸡头、处决那些倒霉又可怜的鸡就可以……然后地下电台兴起了,人人以能够Callin进入忙线为荣,广播节目的主持人尤其必须连珠炮般地说,至于内容有不有趣,好像就不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顿时成了公众人物,让大家听到你说话的感觉,也许滋味不错吧,所以值得一尝再尝?没话可说也要说?

    “这里,人的热潮是三年一轮的。不久后,你等着瞧吧!从KTV到Callin,再下来还有新的管道,等着看吧!”

    是的,我们在一个变化剧烈的流行漩涡中,我们“输人不输阵”地勇敢着。我们,芸芸众生。我说故我在也。

    不可说,又不可不说。不能以心传心的我们,到底有多少矛盾?

    有一种私人性的话语似乎不得不说。

    “有了没有?”我一位新婚的朋友说,自从她结婚后,她就饱受这样的“流弹”困扰。

    “什么时候再生个男孩子呢?”只有一个女儿的母亲在这么现代的社会里仍常常被这样问起。

    至于“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倒是百分之九十的人被问过的问题,也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问过别人的问题。这个世界的人非常怕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想跳出去的人,还真怕没人跳进来,后继无人。

    大概是在纸上已经写了太多。我一直不是个喜欢用嘴巴发表意见的人。皆不得已。

    我非常害怕开会,因为身为一个上班族,会似乎非开不可。

    梭罗曾经说过一句狂语:我平生所接到的信中,只有一两封值得它的邮资。也许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话稍做改动:我平生所开的会中,只有一两场值得它所花掉的时间。

    这句话很毒,但是不无真理。

    有一位当代心灵运动的领导者曾说,天下不必有“讨论”两个字,因为不是我告诉你,就是你告诉我,如果我们都不知道,那么,有什么好讨论的?

    我常觉得,人多口杂的会议,只是某种方式的讨价还价。

    还有很多人,专门在开会的时候没意见,是是是,会后嘴巴里说出来的意见多如恒河泥沙之数。上班族现象,一直是很有兴趣的一门社会学。

    在这个社会里,只要能呼吸,似乎就没有不讲话的自由。

    很多时候,我真的非常希望恳切回答:“不知道!”“没意见!”或者“我真的不想说”。

    但是,真的有不说话的自由吗?当人们懂得尊重别人说话的自由时,不说话的自由却被遗忘。

    话说得太多的时候,常常自觉:我知道,我疏忽了心里真正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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