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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拷问

    《艺品周报》登出了这次红帆会所展示假画的全过程。于博彦的话,也被齐有为经过录音整理以后原汁原味地登了出来,一时间古玩街的人们奔走相告:打眼是可以起诉的!以前总是吃个哑巴亏,对外好面子不敢讲,为什么不讲?不仅要讲,还要对簿公堂!

    对于博彦的话最为关切和上心的是魏雨缪。他心里有鬼。他立马往实验中学跑了一趟,找于博彦询问:“你说可以对簿公堂,你有什么依据?”

    于博彦拿出一本《民法解读》说:“这本书里面讲得很清楚,你要不信我就领你找个律师问问。”

    魏雨缪忧心忡忡地说:“对,最好找个律师!”

    于博彦便给校长打了个电话,说有点急事出去一趟。回头就领着魏雨缪走出校园,然后打车来到一家叫“彼岸”的律师事务所。一个叫李文周的律师接待了他们,李文周认识于博彦,一见面就亲亲热热地拥抱,把个魏雨缪冷落在一旁。接着,李文周问:“怎么,还是探讨‘打眼、捡漏、法律’三者之间的关系吗?”

    于博彦把魏雨缪推到李文周面前说:“我这位朋友初入古玩行,对这些问题还懵懵懂懂,麻烦你给他讲一下。我没有你那么深的法律知识,否则就不往你这儿跑了。”

    “好吧。”李文周递给魏雨缪一支烟,魏雨缪赶紧掏出打火机给两个人都点上。三个人都落座以后,李文周说:“‘打眼’与‘捡漏’是收藏界的两句行话。‘打眼’意为被打了‘眼’,是指收藏时被某些假象蒙住了眼睛,将赝品或次品当作真品或珍品。有时将真品看成赝品也称为打眼,但是一般情况下,打眼的意思多指前者。‘捡漏’指收藏者以较低的价格得到了价值较高的‘宝贝’。捡漏和打眼是收藏中的一对孪生兄弟,一方捡到漏的同时,另一方事实上是被打了眼的,因为他‘有眼不识金镶玉’,让别人拣到了便宜。通常‘打眼’和‘捡漏’主要是针对买者而言的,通过使诈使别人打了眼的出卖行为一般不被称为‘捡漏’。人们通常不会将‘打眼’和‘捡漏’与法律联系起来。其实‘打眼’和‘捡漏’这两种现象在民法和合同法上都能找到对应的规定。当代收藏中许多‘打眼’的现象是一方故意使诈的结果,可以归为民事欺诈范畴。而‘捡漏’现象也多属于民法上的重大误解问题。所谓欺诈,是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此时于博彦插了一句:“老魏你记住,是《民法通则》试行意见的第68条。”

    魏雨缪急忙点头。

    李文周继续道:“欺诈通常必须是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善意的谎言’不构成欺诈。我国的民法通则将‘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合同法中则将‘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不实意思订立的合同’规定为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由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也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说到这里,魏雨缪使劲回忆着他与沈月娟签订协议的全过程。难道说,还可以变更或撤销协议吗?

    李文周继续说:“《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则撤销。可见,无论是因欺诈而被‘打眼’的一方,还是因‘捡漏’而处于‘重大误解’的一方,事实上都是可以凭借上述法律规定来为自己讨个公道和挽回损失的。我感兴趣的不是‘打眼’与‘捡漏’现象能否在法律上找到相关的规定,也不在于法律有何规定,而在于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为什么收藏现实中,因欺诈而被‘打眼’的一方或者因‘捡漏’处于‘重大误解’的一方都很少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除了在拍卖会上买到所谓‘赝品’的收藏者偶尔起诉拍卖人外,我们几乎收集不到在民间交易或古玩市场交易中因‘打眼’或‘捡漏’而引发的诉讼案例。通过‘捡漏’淘到宝的买家常常会将自己的光荣历史到处宣扬,而被打了眼的卖家虽扼腕追悔,但却不会反悔。即便是因受欺诈而打了眼的收藏者也绝对不会声张,而是自认技不如人。‘打眼’现在已经被公认为是收藏者的必经程序了。我不想简单地将这种现象的原因归结为‘法律意识的谈薄’。现实中当然存在着法律意识低下的收藏者,可是法律意识较强、社会阅历丰富、学历层次较高的收藏者也大有人在呀。我们在分析社会问题时,往往会将一些现象的原因归结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希望通过加强‘普法’提高公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这种想当然的结论有时候可能是错误的。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在人们不选择法律的情况下,法律的作用就无法自行发挥出来。但是人都是理性的,如果社会成员大多愿意‘放弃法律’可能提供的救济,那他们的选择一定是有道理的。收藏中的‘打眼’与‘捡漏’现象就属于这种特例。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于博彦再一次插话说:“在‘打眼’和‘捡漏’问题上让古玩行的人们拿起法律武器,我估计是个漫长过程。因为一些‘习惯成自然’的思想意识在人们的头脑里根深蒂固。不过,只要不断加大对法律观念的宣传力度,总会有结果的。锯动就有末嘛!”

    魏雨缪直听得心惊肉跳!他此时此刻真希望蓝海古玩行的人们动作慢些,思想观念转变得慢些,直到把田黄石事件淡化、忘记以后再转变观念最好!

    只听李文周继续说:“毫无疑问,古玩行的人实际全是经济人。不论是经营者还是收藏者,都包含了经济利益,因为古玩字画这东西本身具有经济价值,这是大家想回避也回避不了的,而且,也没必要回避。而‘经济人’是经济学中关于人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假定。这种理论认为,人都有自利的倾向,人总是想方设法去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自古以来,关于人性的认识,就一直有两派的争论,即性善论和性恶论。中国的儒家基本上坚持‘性善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但是儒家也承认后天的环境会对人性造成影响,所以又说‘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即善良的本性彼此都很接近,后来因为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不同,差异就越来越大。如果不及早接受良好的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随环境的影响而改变。西方经济学则基本上持‘性恶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道: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他们的自利的打算,出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认为人的活动都带有自利的目的。正所谓‘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关于人的自利本性,我国古代思想家也早有认识,《管子》中就有这样的描述:‘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之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已把追求经济利益视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法家也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都有趋利避害的倾向,国家应当用‘奖惩’方式来规范和引导人的行为,因此主张‘法治’。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并不是一件坏事情,经济学认为正是由于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因为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这便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而且,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或者一个人的行为有些自私,就认为这个人是个坏人。人自私自利的本性不是区分好人和坏人的唯一标准。卖棺材的总盼着死人,而卖雨伞的总盼着天下雨,这是人的本性的体现。我们不能因为讨厌死人,就说卖棺材的都心地邪恶;也不能认为我们希望下雨,就认为卖雨伞的都心地善良。为此,我建议蓝海古玩行尽快成立收藏家协会,协会里面聘请法律顾问,对一些问题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甄别良莠,坚决阻止各种坑人害人的现象,尽量把不该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于博彦开玩笑说:“好啊,我鼎立推荐你来收藏家协会任顾问!现在已经有人操持和筹划成立收藏家协会事宜了。”

    李文周哈哈大笑,说:“惺惺相惜,惺惺相惜,我也希望你做收藏家协会会长,因为相比之下你的法律意识是比较强的!”

    此时魏雨缪就插不上话了。李文周从容不迫,侃侃而谈,条分缕析,引经据典,循循善诱,步步为营,直把严肃的法律问题讲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魏雨缪全听明白了。他的脸色一红一白,变幻不定。内心里七上八下,懊恼极了。毫无疑问,自己也是被欺诈的“打眼”者,但自己反过来又欺诈了别人。你尽管可以不承认你欺诈了别人,但事实就是事实,马齿苋因为买了自己的田黄石跳楼了,这就是事实。眼下马齿苋躺在医院里,是死是活根本没有保证。即使自己不是始作俑者,也应该算是扩大事态的起哄驾秧子的为虎作伥者,能够逃脱得了良心的谴责吗?

    他没敢告诉李文周,他卖给马齿苋一块假田黄石以后,导致了马齿苋跳楼。他不敢说。如果他说了,李文周立马就会给他定性、定刑,他连“彼岸”律师事务所这个门都没法出,没脸出。如果说,魏雨缪与张先令不同,他还算有良心的人,他现在的负疚就是明证。那么,下一步他应该怎么办?他不能不问自己。要不要勇敢地站出来,在马家驹面前说出实话?可是,如果说了实话,人命关天的责任自己负得起吗?对此,他不能不做个掂量。

    怕什么有什么。话说马家驹从罗伊嘴里知道了坑害老爸的竟是看上去菩萨心肠的魏雨缪,这事真让他活活气死。回头他就找魏雨缪去了。

    而魏雨缪跟着于博彦从“彼岸”律师事务所回来以后就藏起来了。起初他是负疚,但接下来就变成了害怕。他特别害怕马家驹一旦知道了事情原委会找他算账,找他要人。单纯要钱还会有个数目,如果要人,多少算是合适?人是无价之宝,要多少也不为过。那么,自己的日子还过吗?首先家里老婆那一关就过不去。如果再被马家驹起诉到法院推上被告席,那他就彻底完了!所以,魏雨缪负疚了一阵子以后就找个管吃管睡的洗浴中心躲起来了。他要好好想想对策。而对店里,便推说感冒发烧了。

    此时马家驹来到他的店里找他,伙计说,魏老板病了。马家驹便说,我手里有个元青花盘子,你问他要不要。说完,马家驹就拉开半拉夹克衫拉锁,露出怀里青花盘子的一部分。伙计看得真切,确实是个青花瓷盘,至于是不是元青花,那就不好说了。

    不过,2005年一个元青花“鬼谷子下山”图罐在英国伦敦拍到2?26个亿人民币这件事,古玩街所有的人全都振聋发聩耳熟能详。伙计也概莫能外,提起元青花没有不眼前一亮的。他见马家驹果真有个青花瓷盘,就给魏雨缪打了手机。谁知魏雨缪说,咱小门小户,没有那么多资金,你让马家驹把元青花盘子匀给别人吧!

    马家驹无奈,把青花瓷盘还给了宁海伦,然后便与宁海伦商量对策。起初宁海伦对马家驹急急可可找魏雨缪不以为然,感觉现在找不到,他终归会露面的,难道他的店不开了?业务不做了?古玩行“打眼”、“捡漏”家常便饭,谁让你老爸这个眼打得这么邪乎,所以就赔得多呗。马家驹已经急得火烧眉毛,怎么能无止境地等下去呢?他对宁海伦讲了实话:“老爸马齿苋不是一般的脑中风,而是因为买假田黄石过分懊恼万念俱灰跳楼摔成了植物人!”

    “怎么会!”

    “难道我拿我老爸跟你开玩笑吗?”

    天!古玩行传来传去的故事,人们“你可别跳楼啊”的笑谈竟然在蓝海以悲剧的形式真真切切地发生了?宁海伦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看着马家驹。

    马家驹说:“千真万确,事情就是这样。还是魏雨缪发现的。老爸从楼上跳下来的时候,魏雨缪的汽车正停在楼下,老爸就摔在他的汽车顶上,否则,一下子也就摔死了。”

    “太恐怖了,太恐怖了!”

    “海伦,你是我目前最好的朋友,我只对你一个人说了实情,你千万不要给我散布出去,否则,我们爷俩都没法在蓝海生存了!”

    “我不会说出去,绝对不会。”

    既然如此,魏雨缪便罪责难逃。宁海伦说:“报警吧,让警察帮着找魏雨缪!”

    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马家驹便请宁海伦陪同,到就近的派出所去了。

    接下来,就是公安部门对全市公共场所进行拉网式大清查。这倒不是人家专门为了马家驹的问题而搞拉网,而是最近蓝海有人倒腾毒品,非常猖獗,公安系统借着扫荡毒贩子顺便也“扫荡”一下魏雨缪。再接下来,事情就没有悬念了——魏雨缪被警察从洗浴中心的床上抓到了派出所。待见到马家驹以后,魏雨缪吓得脸色惨白,一个劲说:“家驹啊,不是我躲你,是因为我确实感冒发烧了,就在洗浴中心桑拿室蒸了两天,就想发发汗的。”

    马家驹当着警察问道:“你是不是为了谋取暴利故意把假田黄石卖给我爸的?你把过程说出来,让我也明白明白。如果事出有因,我也不难为你,如果你不能自圆其说,对不起,我就要把你送上法庭。”

    马家驹当然不知道,魏雨缪已经在“彼岸”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和自己真被推上法庭的可能性。所以,他对马家驹的话深信不疑。不能再藏着掖着了,有什么就合盘托出什么,然后是打是罚等待马家驹发落就是。于是,魏雨缪说出了他买田黄石的整个过程。

    “哦?北京潘家园还有个沈月娟?而且,还有证书、鉴定书?”

    “没错,我也是看到证书齐全才下决心买那块田黄石的。”

    “你能不能跟我去一趟北京潘家园?”

    “没问题,没问题。”

    “你不是感冒发烧吗?要不要先打两针或者输点液?”

    “不用不用,已经好了,已经好了。”

    经过请示警察以后,魏雨缪就跟着马家驹走出派出所,买火车票前往北京了。

    然而,偌大的潘家园,整日里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在茫茫人海里寻找沈月娟,往哪儿找去?沈月娟的摊位早就换人了。不得已,马家驹只能故伎重演,拉着魏雨缪到潘家园派出所报警了。魏雨缪掏出随身携带的沈月娟的家庭住址交给警察,警察便立即从电脑里调出那个地址的家庭户口,结果,户口里面根本没有沈月娟这个人。警察对马家驹摊开两手。

    两个人不得不走出派出所,马家驹问魏雨缪:“你手里还有沈月娟的其他信息吗?”

    “有她的手机号。”

    “真号假号?你给她打过吗?”

    “没有,我怕她多心,好像我贪恋女色一样。”

    “哪儿对哪儿啊,你小心谨慎得忒不是地方了!”

    魏雨缪按照沈月娟留下的手机号打了过去。谁知,还真通了!魏雨缪转了转眼珠,对沈月娟说:“小沈吗?我是蓝海买田黄石的魏雨缪。你最近好吗?”

    站在一边的马家驹恨恨地瞪了魏雨缪一眼,暗想你直来直去不就得了,问些无关痛痒的话不是瞎耽误工夫?

    只听魏雨缪继续说:“小沈啊,上次那块田黄石被我卖了个好价,真得好好谢谢你!”

    身边的马家驹心里那个气啊,他恨不得踢魏雨缪一脚!

    只听魏雨缪又说:“小沈啊,我想找你再淘换一块,咱们见一面谈谈好不好?”

    但说完这话,魏雨缪的脸色就变了,变得非常难看:“别介,小沈,小沈,小沈——”

    魏雨缪合上手机,也像警察那样对马家驹摊开两手。

    马家驹问:“怎么,沈月娟不肯见面?”

    “没错,但凡有点心眼的还敢露面吗?她没换手机号就算是傻的了。”

    马家驹立即拉着魏雨缪再次来到潘家园派出所,把沈月娟的手机号告诉给警察,把沈月娟不敢见面的情况也说了。

    警察摇摇脑袋,说:“买手机的时候应该登记身份证号码,但,如果是假身份证呢,那就什么都查不出来。”

    但警察还是给电话局打了电话,询问那个手机号的主人是不是沈月娟。等了半天,结果出来了,顺理成章,人家说,那个手机号的主人不是沈月娟。

    警察说:“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不是警察不作为,而是对这种情况防不胜防。最后警察给马家驹和魏雨缪出主意,让他们继续继续和沈月娟通话,争取用语言感化沈月娟,以求得最终见面。

    也只能如此了,因为马家驹和魏雨缪都想不出别的招法。于是,魏雨缪便再次把电话打了过去。难得的是,这次沈月娟又接了。魏雨缪还是对她说,想见一面。沈月娟沉吟了一会儿,说,“非见不可那就见,不过我手里现在没有田黄石,倒是有元青花。”然后说了一个见面地址。

    合上手机,魏雨缪问马家驹:“沈月娟同意见面了,还给了一个地址,咱去不去?”

    马家驹想了想说:“去。但咱们应该先跟派出所打个招呼,让警方包抄。”

    “调动警方不是容易的事,咱们现在手里并没有沈月娟犯罪作案的证据。而且,万一沈月娟狡兔三窟,让警方扑个空,以后咱们再找警方只怕人家也不愿意出面了。”

    “好吧,那咱们就闯一次,是凶是吉听天由命——该冲锋在前的时候,你可不能褪套!眼下的这一切全是你惹得!”

    “我不褪套,我不褪套,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难道那沈月娟还能弄出妖蛾子来吗?一个女人家,谅她没这个能量也没这个胆儿!”

    “那可不一定!你能想象得到因为你买卖假田黄石导致有人跳楼吗?现如今不可预知的事情太多了!”

    魏雨缪感觉马家驹是个乌鸦嘴,一事当前怎么光说不吉利的话呀?怎奈马家驹的老爸确实跳了楼,自己怎么挡得住马家驹张口闭口就“跳楼”呢?

    话说实验中学的校长给于博彦的妻子周子期打过电话以后,晚上睡觉的时候,周子期就在被窝里对于博彦展开攻势了。

    “今天是周末,你想不想做?”

    “想。”

    “那好,我问你,有个漂亮女人总去学校找你是怎么回事?”

    “找我的人多了,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

    “最漂亮的那一个!”

    于博彦沉默了。他一沉默,他摸着周子期身体的手,就被周子期拂开了。

    周子期确实是个丑女。唯其如此,她对于博彦背着她接触美女是不能容忍的。于博彦是个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都很强的男人,怎么会找了一个丑女呢?

    于博彦读硕士的那一年,历史系硕士班共有三十个学生,他们上课的时候被集中在一个教室里,屋里正好有三十把椅子。问题就是这么开始的。于博彦的时间每天都安排得非常紧,包括凌晨读书、洗漱、吃早点的时间都被自己安排得可丁可卯的。所以,每次去教室听课的时候都是踩着点儿。但,你不提前来,挡不住别人会提前来。就有人提前来拖地、擦黑板、擦桌椅做好事的,当然也有来预习的。因为于博彦不能提前来教室做好事,班主任表扬的名单里自然就没有他。而且,每次他进教室以后,只有第一排的一个边座给他甩着,其他座位早被别人占了。久而久之,这个边座就变为他的“专座”。他曾经想不明白,这个座位是非常有利于听课的座位,怎么会没人占呢?有一次,坐在身边的女同学周子期找他借钢笔,他蓦然间就弄明白了:周子期太丑了,周子期几乎奇丑无比。班里的同学都躲着她。

    有这么恐怖吗?于博彦偏要和周子期套近乎。他生了逆反心理。只要一下课,于博彦就和周子期说啊说,像亲密无间的老朋友。于是,慢慢地彼此熟知了,熟知到连彼此家里都有什么人,什么生活习惯,收入多寡都一清二楚。于是,于博彦老爸向他催要那五十万的时候,于博彦就对周子期张嘴了。怎么回事呢?于博彦找家里要了五十万资助宁海伦的老父亲,名义是买下宁海伦店里的那些东西,其实,于博彦心里明镜似的,那五十万其实就是借给宁海伦的父亲治病用,说是卖掉那些东西就还,可那些东西都不是热门抢手货,是说卖就卖得了的吗?但这话于博彦不敢跟自己的家里讲,因为,家里如果知道他想把钱借给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是说下大天也不会给他这五十万的。于博彦的父亲也是古玩圈的人,而且擅长篆刻,手里是有钱的,但有钱也不会支持于博彦干这种事。于是,于博彦只对父亲说暂借。那么,一段时间过去以后,怎么样呢?必然是老父亲不断打手机,催要这笔钱。

    当于博彦把这个情况告诉周子期以后,没过几天,周子期就很慷慨地递给于博彦一个银行卡,说:“这里面有五十万,你拿去用吧。几时能还几时还,不急。”

    于博彦知道周子期家里生活宽裕,便接受了。他拆东墙补西墙,把这笔钱寄给老父亲了。回过头来,周子期就邀请于博彦去她家里看看。于博彦是外地人,而周子期就是蓝海人。去一趟就去一趟吧,五十万巨资都借给你了,你连这个面子都不赏吗?

    周子期的家里也是二百多平米的跃层式,一看就是境况不错的小康人家。于博彦进了周子期家门以后,把整个屋子打量一番,然后坐下喝茶。周子期换了一身非常裸露的半透明的纱织的衣服坐在他的身边,说:“这身衣服怎么样?是不是很性感?”

    于博彦扭头看了一眼,就赶紧把头扭回来了,说:“太露了,太露了,让男人看了会有感觉的!”

    “今天我家没人,我还怕你有感觉吗?你别光看我身上,你看看我的脸!”

    刚才于博彦只看了周子期裸露的前胸,此时就扭头看了她的脸一眼,但只看了一眼就把头又扭回来了。在教室的时候,两个人别看说得热闹,于博彦真没怎么看过她。反正就是个丑,看不看又有什么呢?但现在周子期提出让他看她的脸,于博彦就不能不认真看了。然而,事情正如一位伟人说的“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于博彦一认真看周子期的脸,差点没吓一跳——却原来周子期是真丑!丑到什么程度?丑到让于博彦不敢看第二眼。他只看了一眼,就迅即将目光低垂下来。

    周子期问:“博彦,你干嘛老低着头?是你太腼腆,还是嫌我太丑?如果是因为你太腼腆,我现在就鼓励你大胆地面对一个女性,这个女性倾心于你,她可以把一切都交给你,你还怕什么?如果你是因为她太丑而不敢抬头,我就告诉你一点历史知识——丑女虽然容貌丑,却并不影响自己成才,也不影响辅佐丈夫成才——她们往往胸藏锦绣德才兼备,你看远古丑女嫫母,协助黄帝打败炎帝;战国丑女钟离春,帮助齐宣王力戒*;东汉丑女孟光,一生侍奉丈夫梁鸿,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直把佳话代代相传!你可知道诸葛亮的丑夫人黄硕?《三国志》的《诸葛亮传》没有一笔直接写到诸葛亮的夫人,但从字里行间我们却能够感觉到其夫人的贤德明智。而且在三国后期和晋代就出现了一大批野史轶闻之类的著作,诸如《襄阳记》、《襄阳耆旧传》等等,专门记载诸葛亮成婚后的大致经过。沔南名士黄承彦对诸葛亮说道:‘闻君择妇,身有丑女,黄头黑肤,而才堪相配。’根据这个记载,可以知道诸葛亮之所以选中黄承彦的女儿,是看中了她的才,而非容貌。在这个问题上,诸葛亮所作出的决定是与习惯势力和传统观念截然相反的。因为自古以来,郎才女貌的说法就已经天经地义,如果他也遵循这个原则的话,非娶一位倾国倾城的绝世佳人不可。但他以才娶妻,接受了黄承彦的丑女。而黄硕嫁到诸葛亮家以后,亲操杵臼,兼顾农桑,里里外外的粗活儿与琐事,都按部就班地处理得妥妥贴贴,诸葛亮自然是身受其惠。诸葛亮六出祁山,威震中原,发明了一种新的运输工具,叫‘木牛流马’,解决了几十万大军的粮草运输问题,又发明‘连弩’这种新式武器,出敌致胜,魏国大将张颌就死在这种武器之下。实际上这些都是他的丑媳妇教的。此外,诸葛亮五月渡沪,深入南中,七擒孟获,为避瘴气而发明的‘诸葛行军散’、‘卧龙丹’也是丑媳妇教给他的。自从刘备三顾茅庐后,诸葛亮跟着刘备出生入死,他的丑媳妇便带着幼儿诸葛瞻,守在隆中的家中静侯佳音。等到蜀汉在益州天府之国展开生聚教训之时,位居丞相夫人的黄硕还在隆中带领家人,在宅前宅后植桑八百株,以倡导蚕丝的生产。对此诸葛亮在《前出师表》中说得是那样一往情深!怎么样,你听了这么多丑女的故事,在我面前还抬不起头吗?”

    于博彦突然感到羞愧难当。敢情这周子期丑虽真丑,却也真是出口成章,胸藏锦绣!在他一个班的女同学里面,还没有一个才学这么好的!于博彦眼珠子转了一下:自己面对丑女不爱看,别人不是也不爱看吗?找这样的女人做老婆不是走到天边自己都能放心睡大觉吗?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有一弊便有一利。他是个办事果断的人,当即下了决心,娶!就娶这个丑女!于是,他问周子期:“你会做饭吗?”

    周子期回答:“当然,我从小学开始就在家里做饭炒菜,我爸我妈都爱吃我做的饭菜。”

    “那好,你如果愿意给,现在我就想要你。”

    “我愿意。”

    于博彦抱起周子期,走进卧室。

    颠鸾倒凤之中,周子期问于博彦:“你会永远爱我吗?”

    “会。”

    “为什么?”

    “美女在人老珠黄的时候就不美了,而你永远不会有这个变化,如果变,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你真是巧嘴儿!”周子期心里熨贴极了。

    时隔不久,他们就结婚了。父亲母亲没想到周子期会这么顺利地嫁出去,他们以为周子期弄不好会老在家里的。高兴之余,老两口就主动买了房子走了,把二百多平米的大房子留给了于博彦和周子期。硕士研究生毕业以后,于博彦继续读博,周子期进了一家杂志社做编辑。那是家里花了四十万给她买的一个缺额。其实,这家杂志社根本没有缺额。因为是事业单位,大家就都往里挤。社长是周子期父亲的老朋友,这样对周子期的父亲说:“子期来了以后每月工资两千,奖金是活的,有效益就有奖金,反之就没有。女同志四十五‘内退’,六十正式退休。”

    周子期父亲一想,合着他给杂志社的四十万正是周子期在杂志社工作二十年的工资!妈那X,大饼卷手指头——自吃自!但他还是下决心让周子期进了这家杂志社。因为他们家里不缺钱。就算周子期没有工资,他们也养得起她。但有正式工作尤其又是事业单位,让外人听起来面子好看。

    周子期不爱古玩。起初,她对于博彦在屋里摆满坛坛罐罐也不说什么,只是做卫生的时候麻烦点,让于博彦去干就是。但于博彦天天晚上下班回来要捧着这些坛坛罐罐,看啊看,翻来覆去地看。说是研究。于是,大量的干家务活的时间都被挤没了。于是,周子期就犯急。犯急也没用,于博彦不想动的时候,你就算开口骂街,他也还是不动。久而久之,家里的很多地方尘土老厚,屋里也摆得不像过的。二百多平米的房子不会乱到哪儿去吧?错,于博彦和周子期的家里就相当乱,乱到什么程度?乱到周子期想找什么衣服、鞋子、纱巾之类,根本找不到!反过来,于博彦想找自己的哪个坛坛罐罐,却信手拈来。他只为自己方便,根本不管周子期。

    “结婚的时候你信誓旦旦爱我一辈子,就是这个爱法吗?”

    周子期忍无可忍的时候,就这么质问于博彦。而此时的于博彦就一言不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这就让周子期更加来气,最后发展到她狠狠心摔了于博彦的一个青花瓷瓶。谁知摔的这个瓷瓶是于博彦的心头肉,于是,于博彦立马就急了,他抖着手大喊大叫道:“你发什么疯?那个瓷瓶是清康熙年间的观音尊,是我花了十五万淘换来的!你这一摔十五万就没了!”

    “以后我还要继续摔!把你摔成穷光蛋!让你想淘换也没钱淘换!”

    气得于博彦揪住自己的头发蹲在地上,“哎呦喂,哎呦喂”一个劲叹息,最后发誓,一年不理这个泼妇!然而,周子期很会来事,她心里深爱于博彦。只要于博彦不乱搞女人,就算天天摆弄古玩不干家务,她也不会和于博彦闹离婚,而会千方百计与于博彦把关系搞得更胶着。那次于博彦翻脸以后,周子期就弄来伟哥下到于博彦的饭里。于博彦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惯了,根本不知道饭里加了东西,结果吃完就来事了。晚上他烦躁不安,十分不爽,而周子期早早洗漱以后就去卧室了。当他一进卧室,见周子期又穿上了那身裸露的纱衣,便控制不住抱住了周子期,两个人立即颠鸾倒凤,于是,他心里的记恨便烟消云散。

    但实验中学的校长给周子期打电话,让她看住于博彦,不要让于博彦与其他女人来往,尤其注意那些长相出众的漂亮女人。如此一来,周子期心里就敲起小鼓了。真是怕什么有什么。这简直就是她的软肋!普天下哪个男人不爱美女?她对陈老总的《七古?手莫伸》中的一句话记忆犹新:“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尤饥渴!”陈老总说出了男人们的真实心理。现在于博彦终于露出庐山真面了,让周子期似乎明白一个道理:于博彦潜心古玩是因为懒得看自己!他心里其实并不爱自己!

    晚上,在被窝里,于博彦想摸周子期的身体,被她拂开了。她暗想,如果于博彦真的爱自己,就会求自己满足他。但那天晚上于博彦没有求他。而是从床上爬起来又摆弄他的瓷瓶去了。周子期哭了。她感觉,于博彦真的不爱自己!如果说,美女都是自信的,骄傲的;那么,丑女就都是自卑的,不自信的,因而也是更加敏感的。她们特别在乎自己的丈夫对自己的热度。一丝一毫的差异她们都能感觉出来。她不能总干那种往饭里掺伟哥的事,强扭的瓜不甜,一个女人如果只是依靠性生活牵住男人,也太可悲了不是?周子期在内心深处,对他们的婚姻产生了动摇。她想再用一段时间考验于博彦,看看他是不是真的移情别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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