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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下册)》->正文
第二十二章 步步进逼

    第一节赵高来访

    再说李斯,他引狼入室的苦心,终于收到了应有的效果。廷议之上,他占尽上风,狠煞了赵高的气焰。以此为契机,李斯决定乘胜追击,铲除赵高,重新将胡亥和国政掌控在自己手里。

    朝廷群臣,与赵高为敌的不在少数,他们之所以引而不发,就是在等待一个登高一呼之人。李斯这一出头,正遂了他们的心愿,自然纷纷响应。

    一个反赵高联盟正在悄然形成。

    然而,李斯尚未来得及向赵高发难,赵高却主动送上门来,这倒多少出乎李斯的意料之外。

    赵高前来拜访丞相府,李斯虽然心中暗恨,却也不能不予以接待。两人坐定,李斯没好气地道,“赵君屈尊造访,李某何其有幸。”

    赵高笑道,“今盗贼连败,势不久长,臣特来为丞相贺。”

    李斯哼了一声,道,“令贼势猖獗如此,未知谁人之过也。赵君知之乎?”

    面对李斯的话中带话,赵高面不改色,只作未曾听见,道,“臣有一事,愿与丞相私下相商。”

    李斯挥一挥手,屏退左右。左右既退,赵高却又一时间沉默无话,李斯也不催促,只是独自饮酒,自得其乐。

    赵高舔了舔嘴唇,道,“臣也欲饮一觞,可乎?”

    李斯冷笑道,“赵君贵为郎中令,主事禁中,尚欠一觞酒乎?”

    赵高讨了个无趣,却也不觉尴尬,笑道,“谚云,一人不饮酒。丞相独酌,便是在喝闷酒了。难道丞相有什么心事不成?”

    李斯横了赵高一眼,道,“赵君为何明知故问?”

    赵高忽然叹道,“臣何尝不知,丞相府深不可测,我有命进来,未必有命出去。”

    李斯的确正在动就地解决赵高的念头。既然赵高送上门来,那也不用客气,就在丞相府内要了他的性命,既简单,又省事,何乐而不为呢。李斯虽被赵高说中心事,却也并不故作掩饰,他举杯的右手依然沉稳,他饮酒的姿态依然坚定。

    赵高观察了一会李斯,再道,“臣自知不为丞相所喜,丞相如欲加罪,臣也别无怨言。只是丞相想必听过,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丞相杀赵高虽易,想全身而退却难。”

    话说到这份上,两人都已是退无可退,只能摊牌。

    李斯冷笑道,“赵君怨结上下,敌满朝野。我若欲除赵君,未知赵君身后,谁人可为赵君复仇?”

    赵高神色不变,道,“臣不才,自度不如丞相远甚,每惧见杀于丞相,终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是以不敢不自谋,以保薄命。”

    而赵高接下来的一句话,声音虽轻,却有如晴天霹雳,饶是向来镇定的李斯,也不由得大惊失色,手忽一松,酒杯摔落于地。

    总有一些惊慌,让人猝不及防,尤其是在那个苍老的晚上。

    第二节帝国守望者

    赵高的这句话,只有轻描淡写的八个字,“先帝遗诏,如今安在?”

    嬴政的遗诏,不是明明已经焚烧了吗?而且是当着李斯、胡亥和赵高三人的面。此时赵高突然来此一问,以李斯的睿智和敏感,怎不吓得一激灵!

    赵高如此一问,并非设问,而是反问,其意不言自明,那就是真正的遗诏并未毁去,而是还好端端地保存在他赵高的手里。

    赵高看着李斯的失态,心中满是快意,道,“赵某还留有这一手,丞相大概没有想到吧。沙丘之时,皇帝印玺皆在我手,伪造一份先帝遗诏,殊非难事。火中所焚者,实乃伪诏也。不过丞相也须怪我不得,赵某为了自保,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变出不意,李斯好半晌才缓过劲来,无力地说道,“即便你有遗诏,那又怎样?”

    赵高笑道,“如果丞相和赵高易地相处,眼看性命不保,丞相又将如何决断?”

    李斯大惊道,“莫非你胆敢将先帝遗诏公诸天下?”

    赵高道,“死在临头,赵某也顾不得许多。”

    李斯忽然大笑,道,“你将先帝遗诏公诸天下,有几人能信?假使有人相信,又有何能为?你别忘了,胡亥继位乃是木已成舟,即使有先帝遗诏在,群臣也只能将错就错,继续拥戴胡亥为皇帝。况且,拜你所赐,先帝十八位公子,死得就只剩下胡亥一人。如果废除胡亥,又有谁有资格取代胡亥继位?”

    赵高道,“丞相难道忘了,先帝之子虽皆已亡故,先帝之弟子婴尚在。我之所以独留子婴不杀,非与子婴有旧,正为今日之用也。一旦先帝遗诏到了子婴手上,后果将会怎样,相信不用赵高来提醒丞相。”

    子婴作为嬴政之弟,乃是帝国宗室的领袖,其实力和威望不容小视。如果嬴政遗诏真的到了他的手上,可以想见,他是绝不会忍气吞声、将错就错的。从国家利益出发,子婴完全有责任声讨李斯和赵高背叛嬴政背叛帝国的罪孽。从个人私心出发,一旦确认胡亥的帝位得来不道,从而废除胡亥,那么皇帝之位就将非子婴莫属。因此,只要嬴政的遗诏到了子婴手上,那么,一场血战将势在必然。而且可以预见的是,由于嬴政遗诏的存在,也将使子婴处于完全正义的一方,成为人心所向。而胡亥和李斯等人则变成阴谋分子和野心家,沦为众叛亲离的少数派。两相对比,血战未发,胜负已分。

    李斯大骇,道,“沙丘之谋倘若泄漏,你我将一损俱损,谁也别想全身而退。你可要想想清楚。”

    赵高阴笑道,“何用多想!自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嬴政的遗诏,赵高本来是打算留着以威胁胡亥的。至于李斯嘛,年岁已高,来日无多,等他自然老死就行了。然而,来自李斯的攻势如此猛烈,逼得赵高不得不提前出招,搬出嬴政的遗诏来,先救命要紧。

    目前的局势已演变成一场再简单不过的赌局,赌的就是大小——双方胆子的大小。

    不得不说,赵高选择了一个恰当的发难时机。眼下,帝国正忙于对付日益猖獗的叛乱,如果再因为嬴政的遗诏而来上一场内讧,是为双斧伐柴,本就风雨飘摇的帝国大厦,怕是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前面李斯曾经借助叛乱,达到了逼迫胡亥临朝的目的。如今赵高异曲同工,也是挟贼而自重,借叛乱来威慑李斯。

    李斯作为帝国的缔造者,为帝国贡献了毕生的智慧和心血,又怎能坐视帝国的崩溃毁灭?还有嬴政对他的嘱托,他的子孙福祉,身后之名,思想财富,这些都是他无法卸除的包袱。他只是一个沧桑的老人,怀抱着他的江山,守望着他的子民。

    赵高显然就没有此类顾忌,他甚至任何顾忌都没有。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和地位,他不惜全面战争、同归于尽。

    如果将帝国比作一艘行将沉没的巨舰,舰长胡亥早已甩手不管,大副李斯则还在尽他所能,以挽救这艘巨舰,躲避狂风巨浪,绕开礁石险滩,避免沉没的命运。然而,同在一条船上的赵高,非但不帮一手,反而可着劲地在后面凿着船,一边凿,一边还得意地仰天高呼: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

    是的,赵高就是这样的人,损人害己,而且还乐在其中,恨得你牙痒痒的,却也拿他没有办法。

    赵高难道就不怕死吗?回答是,赵高也许真的不怕死。

    第三节死亡本能

    弗洛伊德虽然从未关注过太监这一特定人群,不过我们可以借用他的理论,对太监这一群体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

    弗洛伊德后期思想认为,人有两种本能,一是爱的本能(或为性本能),二是死亡本能。前者是建设性的,后者是破坏性的。后者破坏的目的,直白的说法是为了找死,文雅的说法则是渴望从有机物状态回到无机状态。这两种本能虽然作用相反,但却同时并存,此涨则彼消,此消则彼涨。

    出于大家可以理解的原因,赵高由于工具的丧失,其性本能已经受到了永久性的压抑,相对而言,在他身上,死亡本能便表现得格外强烈。事实上,我们也可以从赵高生平的所作所为中,感受到这一说法的真实性。赵高的行事,全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目的只有一个,毁灭,毁灭,不断的毁灭。

    另一方面,死亡恐惧,乃是阉割恐惧的发展和继续。很明显,阉割对赵高来说已是既成事实,这方面的恐惧自然不会存在。也就是说,死亡对于赵高,并无恐惧可言。死亡本能告诉他,死亡反而是最完美的归宿和解脱。

    类似的心理,不独体现在赵高一人的身上,而是几乎体现在所有太监的身上。这样的人一旦掌握权力,危险性可想而知。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的历史上,太监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起着毁坏的负面作用,整垮了一个又一个王朝。当然,如果就此展开,那将是另外一个宏大的命题,此处且点到为止。

    综上所述,这注定是一场李斯必败的赌局,因为赵高输得起,而他输不起。

    李斯沉默良久,叹道,“空口无凭,眼见为实。先帝遗诏既在君手,何不取来与吾一观?”

    李斯如是说,似乎已经是在找台阶认输了。但如果赵高因此而得意忘形,贸然应允,那可就要大大坏事了。赵高自然不会轻易中计,他赌得更狠更绝。

    赵高大笑,道,“丞相以为我是三岁小儿?我如果交出先帝遗诏,我这命还保得住吗?先帝遗诏,丞相信则有,不信则无,一切取决于丞相的一念之间。也许真的遗诏早就烧了,谁又说得准呢?”

    李斯冷声道,“我可以现在就杀了你。”

    赵高大笑道,“固所愿也。臣今日死,明日子婴就能见到先帝遗诏。”

    李斯自然也知道,赵高既然敢来,必然留有后手。说不定,赵高早已将嬴政遗诏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交付在一个安全的人手中,只要他一死,这个人就会持着遗诏,交到子婴手上。

    赵高见李斯沉默不语,也不敢逼他太急。李斯虽然输得一败涂地,但他作为胜利者,不管是从赌桌风度还是自身安全考虑,都有必要给李斯以一定的补偿。否则,输光了的赌徒,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赵高于是道,“请丞相放心,只要赵高在一日,遗诏便绝无外人可知。赵高如死,则必烧遗诏以殉,绝不敢累丞相也。”

    李斯面色略有缓和,赵高又作出一大让步,或者说是一种利益交换,道,“李由坐镇荥阳,却坚守不出,任由盗贼入函谷关,直逼咸阳。李由失职如此,得无二心乎?又或是丞相授意,别有所图乎?”

    李斯面色一变,赵高却又笑着说道,“丞相不必忧虑,此事但你知我知,无须惊动陛下。从今往后,丞相与高,戮力一心,外诛盗贼,内扶秦室,不负先帝托孤之意。丞相以为如何?”

    李斯沉默良久,挥手道,“送客。”

    赵高知道,李斯已经缴械投降,不足为患,于是心满意足地站起,拱手道,“丞相留步,赵高告辞。”

    第四节一败再败

    自从赵高拜访过后,李斯骤然间颓唐了下去。几盏浊酒,数声叹息,打发着一段又一段百无聊赖的时光。他不是被赵高击败,而是竟被赵高击溃了。他曾经的勇气,飘散在风中雨里,取而代之的,是日薄西山的深沉暮气。

    蒙受了赵高的侮辱和欺凌,李斯自然并不甘心就此服输,可一想到赵高那鱼死网破的无赖战术,他便没法不怯弱,没法不退缩。当然,关于这点,李斯是拒绝承认的。借口总是天底下最容易找到的东西,李斯同样也找到了替自己开脱的借口:我这是忍辱负重,为了帝国的前途和稳定。这不是没有勇气,相反,这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勇气,正如后世东坡兄所言: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李斯的光芒为什么突然黯淡下来,没人知道原因,李斯也无法告诉任何人原因,包括他的妻子,也包括他的儿子。而随着李斯的萧条自闭,反赵高联盟失去了主心骨,因此也就变得名存实亡。那些曾对李斯寄予厚望的同僚们,愤怒地宣泄着他们对李斯的不满和失望。可是,李斯依然固执地保持着沉默,既不解释,也不申辩。

    李斯无法向任何人诉说,他只能独自吞咽自己酿下的苦果。而这枚苦果,完全只因为他在沙丘时的一念之差。

    六月的天,小儿的脸,说变就变。咸阳的政治气候,同样如此,在短短数日之间,便接连变了两次天。先是赵高占尽优势,接着李斯成功反击,此刻则是赵高重新收回失地,再度当权。

    而在前方的战场,秦军在暂时的胜利之后,很快便陷入被动。起义军越挫越勇,越战越多,帝国频繁征调关中士卒,依然疲于应付。右丞相冯去疾和将军冯劫两人,本就不满胡亥继位以来一系列倒行逆施的朝政,如今盗贼不止,亡国在即,两人再也无法坐视,登门串联李斯,要求联名上书胡亥。

    如此正当的提议,李斯根本就无法拒绝。定国安邦,他贵为丞相,责无旁贷。只能依了二人,联名上书胡亥,道,“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戌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倘若胡亥此时能采纳李斯等人的建议,改弦更张,施惠布仁,安抚百姓,则帝国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胡亥接到上书,不知如何应答,于是问赵高之意。赵高道,阿房宫为先帝所举,安可轻废!戌漕赋税,此所以供陛下为乐也,益之尚不足,遑论减省?

    胡亥深以为然,点头不迭。赵高又道,“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国之重臣,不知为陛下谋,而只知取悦黔首,其居心不测,当下狱属吏。”

    胡亥仿佛是中了赵高的催眠术,也不经过大脑,便颁下诏书,道,“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境,作宫室以彰得意,而君等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等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无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于是逮捕冯去疾和冯劫,案责他罪。

    冯去疾和冯劫二人入狱,狱吏酷刑相加,命二人交代罪行。可怜二人赤诚为国,何曾有过不臣之心?两人相视苦笑,道,“将相乃国之柱石,岂可见辱于刀笔胥吏。”言毕,愤而自杀。

    三人上书,只有两人入狱,看起来好像是赵高对李斯网开一面。而实际上,赵高何尝不想连李斯在内一网打尽,只不过力有未逮罢了。毕竟李斯在朝中经营三十余年,根深蒂固,势大力沉,非有绝对把握,赵高也绝不敢轻举妄动。谁都想一口吃个大胖子,只是很多时候,就算有那么大的胃口,却也没有那么大的胃。

    赵高放了李斯一马,一则是要造成李斯的错觉,让李斯认为自从上次的谈判之后,两人之间已经相当于签下了某种互不侵犯条约;二则可以让群臣猜疑,为何李斯独能幸免,而冯去疾和冯劫二人却蒙冤下狱,其中莫非另有隐情?只要群臣起了猜疑之心,对李斯的形象便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三则赵高深知,铲除李斯,宜渐不宜急。

    赵高的策略就是:先削除李斯的羽翼,让李斯在朝中孤立,然后再动手不迟。所以,先杀蒙氏兄弟,再逼死冯去疾和冯劫两位老臣,都可视为是这一策略的延续。

    冯去疾和冯劫自杀不久,赵高终于将目标对准了李斯,在胡亥面前进谗言,诬告李斯有意谋反,其言道,“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旁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陛下不可不防。”

    胡亥一听大怒,便欲案治李斯。赵高道,“丞相功高天下,威震社稷,如无端下狱,恐朝野震荡,百官惶惶。陛下当缓而图之,使使者至三川,待验得李由与盗贼通结之状,再案治丞相不迟。”

    赵高再道,“为免打草惊蛇,陛下可致书于丞相,问以安乐之道,李斯蒙陛下降尊垂问,知陛下犹重之,则必不生疑心也。”

    胡亥大喜,于是修书一封,责问李斯,道,“吾闻之韩子曰:‘尧舜采椽不刮,茅茨不翦,饭土塯,啜土形,虽监门之养,不尽此之疏陋也。禹凿龙门,通大夏,决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筑锹,胫毋毛,虽臣虏之劳,不酷烈于此辛苦矣。’然则夫所贵于有天下者,岂欲苦形劳神,身处逆旅之宿,口食监门之养,手持臣虏之作哉?此不肖人之所勉也,非贤者之所务也。彼贤人之有天下也,专用天下适己而已矣,此所贵于有天下也。夫所谓贤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万民,今身且不能利,将恶能治天下哉!故吾愿肆意极欲,长享天下而无害,为之奈何?”

    李斯接书,阅读一过,只在霎那之间,他头上的白发便仿佛更白了几分。

    第五节奉命文章

    每一个失败的昏君背后,不是站着一个女人,就是站着一个太监。李斯接到胡亥之书,马上明白过来,一定是赵高在后面捣鬼。胡亥成天在后宫淫乐欢宴,秉烛夜游犹恐未足,哪里有空静下心来,给他修书问计?

    李斯深知,赵高亡他之心不死。权力斗争,历来讲究快、准、狠。本当剑拔弩张、你死我亡之时,赵高却突然通过胡亥,向他传来这样一封书信,好整以暇地要他为胡亥献计献策,其意在何为?

    赵高此举,貌似闲着,实则是闲着不闲。胡亥的来信,其实只问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作为一个皇帝,如何能够确保像目前这样,永远地逍遥快活下去?

    李斯的任务,就是必须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以他法家巨子的身份,为胡亥的行为提供思想和主义。

    在胡亥的问题当中,已经预设下了这样一个前提,那就是目前帝国的路线和政策是合理的,是要长久坚持下去的。所以,只要李斯一开口回答(回答的质量并不重要),就已经足以表明,他作为帝国的丞相,肯定了这一预设的前提,承认目前的路线和政策是正确的,无可指责的。

    而事实上,胡亥继位以来的一系列政治举措,不仅让下层百姓民怨沸腾,叛乱四起,即使是在朝廷官员当中,多数人也是对此抱有异议和抵触的,只是迫于高压,敢怒而不敢言。冯去疾和冯劫两人作了出头鸟,挺身进谏,结果被投入监狱,自杀身亡。对此,绝大部分朝廷官员都持着同情和惋惜的态度,对胡亥与赵高也是越来越失望。

    赵高逼迫李斯回答问题,正是要让他站队表态。李斯一旦回答了问题,就等于选择了和赵高同一阵线,从而站在了大部分朝廷官员的对立面。而这样的后果就是,李斯在朝中只会越来越孤立,他曾经的支持者们,也将起而不满他,反对他。

    李斯虽然能够轻易看透赵高的阴险用心,但却就是无解。他的死穴,已被赵高牢牢地捏在手里。

    除了回书之外,李斯已别无选择。

    自从当年的《谏逐客书》之后,李斯很久没再写长篇大论了。和韩非不同的是,李斯并无著书立说的嗜好,他更倾向于行而不言。

    虽说是长远不曾动笔,但李斯的文章功力并未衰退。相反,随着岁月的积淀,思想的成熟,现在的李斯,已臻人书俱老的境界。

    尽管所写乃是一篇奉命文章,而且写得心不甘情不愿,但架不住李斯的老去诗篇浑漫与,提笔未几,已是千言立就。

    第六节行督责书

    李斯此番所写,正是日后著名的《行督责书》。其文虽篇幅较长,但千古名篇,不容不敬,姑原文照录于下: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缪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

    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搏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搏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羊牧其上。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羊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揜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

    通读李斯此书,虽难逃阿胡亥意之讥,但另一方面,却也还是很好地体现了李斯的政治思想。

    所谓督责,督者,察也。察其罪,然后责之以刑罚也。督责二字,虽不是李斯所发明,但作为一个重要理论被提出,并加以全帝国范围的实践,却无法不归功(或者归过)于李斯。

    在这里,李斯无疑是受到了他师兄韩非的启发。按,督责二字最早见于《韩非子》八经篇:“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言必有报,说必责用。”可以看到,韩非是将督责二字分开使用,李斯则是将督责二字并为一体。这一区别,并非只是玩了一个简单的文字游戏,细究之下,我们可以发现,李斯的这一思想,实际上是在韩非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和创新。

    韩非曾提出一个“形名参同”的理论,督责乃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的形名参同,见于《韩非子》主道篇:“故(明君)虚静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虚则知实之情,静则知动者正。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

    比较可知,韩非的督责,讲究以静制动,后发制人。而李斯的督责,则强调主动出击,积极干涉。有趣的是,这种思想上的差异,也正是两人性格上的差异。

    话说回来,单从理论上看,李斯的督责制度本身并没有错,反而自有其积极和深刻的一面。只不过,这个制度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被一个错误的人执行,从而火上浇油,将帝国进一步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胡亥接到李斯的回书,大喜,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胡亥曰:“如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为忠臣。胡亥曰:“如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帝国的局势,从此越发水深火热。而在外人看来,这一切全因李斯的《行督责书》引起,黑锅也应该由李斯一人来背。李斯毕生辛苦积攒起来的人品和声望,一时之间跌到了谷底,而且再也看不出有反弹的迹象。

    李斯曾经庞大的势力,至此已被赵高一步步地蚕食掏空。短短一年之间,李斯失去了蒙氏兄弟,失去了冯去疾和冯劫,失去了朝廷群臣的信任和支持,现在,他又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民心。

    然而,李斯还是下不了反击的决心。他只能在夜深人静之时,步出中庭,仰望长天,暗自切齿道,假如我再年轻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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