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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外室遇上原配

    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不止是吴三桂,还有吕布与董卓。

    红颜的概念,总是和“祸水”或者“薄命”相联的。前者如玉环、貂婵,后者如西施、昭君。

    人们喜欢用花容月貌来形容美女,杨妃与貂婵,则更胜一筹,要“羞花”、“闭月”——这样的美,难怪祸水,不枉薄命。

    说杨贵妃是祸水应该不冤。她媚惑玄宗、荒废朝政,致使安史乱起、民不聊生,自己也落了个缢死马嵬坡的悲剧收场,既是祸水,也实薄命——祸国殃民的祸,薄幸绝情的薄。

    貂婵的惹祸与薄情则出于主动。她周旋在王允、吕布、董卓、曹操之间,翻云覆雨、借刀杀人,将三十六计逐条演绎,大概可以算是中国间谍事业的最早创始人,而且是多重间谍,一出三国版的“无间道”。

    所以同样是红颜,玉环的羞花自有一种人间的味道,貂婵的闭月,却显得冷艳肃杀。

    西施也是间谍身份,却因为只有夫差一个目标,便远不如貂婵精彩。

    到了昭君,虽然和亲有功,但只是一种顺水推舟的选择、随波逐流的命运,列入四美其实颇为勉强。她真正的成就,在于绘画与音乐——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为她的美名起了很好的宣传作用,而毛延寿的冤杀也是炒作的好噱头,因为爆了内幕。

    再有一个优势,就是她在四个人中,是惟一的原配夫人。

    ——《流芳百世》第一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画像

    当外室参见原配,是该分庭抗礼,还是奉茶叙座?

    看着玉米的妻,一瞬间不知多少念头从脑中闪过,如电光石火——她可是打上门来?她要求我以后永远不再见玉米么?如果她提出来,我可有资格拒绝?

    然而她却只是问:“这是您店里的衣裳吗?”

    她提起一只巨大的纸袋,里面是三套我亲手绘制的真丝衣裙,如假包换的“香云纱”出品。

    “衣服有问题吗?”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局促地笑着,嗫嚅道:“没……没有没有,不是不是,你检查一下,这些衣服,我一次都没穿过的,都是全新的。”

    我不必检查。我说过,真丝衣裳一下水就会走样,那袋中的衣裙显而易见是连包装都没有拆过的,但是,为什么?它们经我的手交给玉米,由玉米送给他的夫人,如今她再将这些衣裙送回,说她没有穿过,她是要羞辱我的作品,从而来羞辱我吗?

    我看着她。该来的总会来,事到临头,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也只得引颈就戮。

    “这些衣裳都是新的,标牌都没有取下过,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退货?”

    “啊?”这问题太出乎我的意料,脑子竟不能打弯。

    她急急解释:“我是知道规矩的,打折收回也行。”

    “但是,小姐,”轮到我结巴,“为什么?”

    “我姓金,叫我小金就行。”她更加羞涩,“你看,这些衣裳都几千块一件,可是我根本没有机会穿,所以……你打个九折收回来,哪怕八折也行,然后再卖给别人,不算亏吧?我在报上看过你们这家店的报道,生意挺好吧?你看你这样一件衣裳,要卖到几千块,真是暴利是不是?”

    “是的是的。”我笑容可掬。不,是“掬”也“掬”不住,已经忍笑忍到肚子痛,恨不得躲回里间去暴笑一顿。天啊,玉米的夫人不仅是没气质、没品位,竟然连礼貌和修养也谈不上,简直丢足面子,叫我笑掉下巴。就这么一位夫人,他还如珠如宝,视若拱璧,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往家里给她买香云纱的衣裳。他轻视那些不顾体面在露天喷泉下戏水的女子,却可以忍受这样一个言语莽撞不知深浅的太太,这才叫各花入各眼呢。

    这样一转念,我便笑不出来了。再聪明灵透又怎么样呢?若是没有一个男人把我捧在手心里,就仍是可怜的。是的,眼前这个平庸的女人神采品位样样不如我,可是她是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原配,凭这一点她就可以把我踩在脚底下任意践踏。两分钟以前我不是还在担心她是打上门来要我难堪的吗,我又有什么资格嘲笑她?

    她仍在艰难地解释:“我也不是说这衣服不好,真丝的,挺漂亮的,还是手工画,不过一件衣服几千块,也太贵了……其实也不是为了钱,我衣柜里有太多衣裳,根本穿不过来,白放着太可惜了,所以……”

    “我明白了。”我不忍心再看她为难,或者说,我不忍心再看到玉米的夫人在我面前失礼,“您看这样可以吗?这些是已经售出的作品,收回来不大合适,但是我可以给您打五折。”

    “五折?”她有些不明白,“五折收回?是不是有点儿……”

    “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说,我可以退回原价的一半,当作你是用半价在我这里买的。这样你可以拿回一半钱,同时仍然可以拥有这些衣裳,但是如果您仍然觉得不想要,那么我可以全价收回……”

    “不必了,已经很麻烦了,那就这样好了。”她明显地沾沾自喜,而且很知己地问,“其实就算打了五折,你也还是赚的吧?不算吃亏是不是?”

    她已经一再地犯忌,我却再也没有了嘲笑她的心情,只得苦笑着唯诺:“不亏,只要你喜欢就好。”

    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卖给玉米的时候,就打过折扣的。这几件衣裳,几乎等于送给她。

    同玉米的这段情感,原来送出的还不仅是身体与灵魂。

    香如的童话男友柏如桐来了。

    我听过他的名字上万次,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远不如想像中英俊完美——印象里骑竹马弄青梅的“郎”应该是憨真而帅气的,有阳光般的笑脸和闪亮的大眼睛。

    然而柏如桐并非如此。他也算顺眼,长得细巧白净,典型的南方孩子。只是,他太像个孩子了,对香如有着出乎意料的依恋,表达的方式却是没完没了的提出要求和建议,并且坚持用嘟嘟囔囔的方式来表达意见,即使在我们为了欢迎他到来而盛装出席的西餐桌上也不例外。

    香奈尔在我耳边悄悄说:“难道香如没有告诉过他,当众咬耳朵是不礼貌的行为么?”

    我笑:“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我是女人。”念儿理直气壮,“而且香如是记者,向来对社交礼仪高度在意。”

    后来我们知道,当时他们是在争执睡觉大事,的确不便旁听。

    饭后,香如送柏如桐去招待所,我和念儿等在客厅里决定和她好好谈一谈,表明立场。诚如念儿形容,香如一向对社交礼仪“高度在意”,但这次不止“在意”,简直“刻意”,未免矫枉过正。

    “你不必那样做的。”我开诚布公,“这反而会使我们不安。”

    “哪样做?”香如糊涂。

    “你不必为了顾忌我们的感受,把男朋友送到招待所去。”念儿说得更明白些,“他可以住在这儿。”

    “是吗?那可真要谢谢二位。”香如笑,“那么,你们谁把房间让出来呢?”

    “什么?”我看看念儿,她瞠目,我结舌。

    香如收起笑容,说:“不开玩笑,我想你们误会了——我和如桐,没有同居。”

    “你们谈恋爱快十年了,居然没有……”念儿做一个昏厥的表情,“你不会告诉我说,你还是个处女吧?”

    “我的确是。”香如苦笑,“也许你们不信……”

    “我信。”我举起手。

    我信,香如说什么我都信,因她没有必要撒谎,即使这个消息真的令我很震惊。

    念儿低头想了一想,也不得不点头说:“我也相信。但是——WHY?他阳萎?你性冷淡?你们……”

    “STOP!STOP!STOP!”香如举手投降,“他没毛病,我也很正常。我们只是保守一些,不算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吧?为什么你一定要认为发生关系才是正常的?我们相爱,可是还没结婚,维持婚前纯情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退到十年前也许。”念儿耸肩,嗤之以鼻,“恋爱却不肯享受性爱,不是有毛病,就是假道学,反正不是生理上就是心理上,你们两个总有一个有病就对了。”

    “拜托不要这么武断,OK?”我和稀泥,然而自己也好奇,忍不住学着念儿的口吻问香如,“你们反正已经决定了要白头偕老,是不是?你早晚是他的人,那么——WHY?”

    香如先是笑,接着笑容一点点儿收敛,表情严肃地说:“我们的家乡是个小县城,虽然将来我们一定会在一起,可是现在暂时还做不到。我大概不会回去了,他一时还出不来,总之离真正在一起还有一段时间要等。如桐一直担心我会变,所以我跟他约定:如果我现在就跟他在一起了,那么在我们分开的日子里,我就无法让他相信我一直守身如玉,但是如果我们可以等待,直到真正能够长相厮守的时候才交付彼此,那么我就可以用自己的身体向他证明,我对他,始终如一。”香如的眼神渐渐迷离,蒙上一层泪光,“我真的很爱如桐,我爱他胜过我自己的生命,我愿意用生命来维护这段爱情的完美。我不愿意让他有一丝一毫的怀疑,不能让我们的婚姻冒任何的险,蒙上任何阴影。为了他,我要保留这个身子直到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天。我相信,今天我们坚持得越辛苦,将来团聚的时候,我们的快乐就会越完美。”

    我和念儿都沉默了。

    “守身如玉”、“始终如一”,无须讳言,这些词在今天这个时代听来,的确有些太古老了,古老得比香云纱的故事更像是一个传奇。

    “那么,柏如桐肯吗?”

    “这就是我们今天争论的主题。”香如无奈地叹气,“他说千里迢迢地来看我,却仍然聚少离多,真是等得不耐烦了。刚才在招待所里,他很冲动……”

    香如的脸红了,我和念儿挤着眼窃笑,却又不禁艳羡——多么完美的爱情,多么坚贞的操守。如果我的生命可以重来,也许我也愿意,这样清澈地爱一次。

    我看看念儿,她的眼中明显掠过迷茫和苍凉,在她烟视媚行的手势底下,也一样有着对于纯洁爱情的向往吧?

    谁没有过纯洁的初恋呢?

    大学时,我也曾经做过某人小鸽子般的乖巧女友,也曾有过天长地久白头偕老的约定,说的时候,是真的相信彼此会一生一世在一起的。手牵手地去校外小食街闲逛,偶尔四目交投便会心一笑。他随手买枝玫瑰插在我背包袋上已经让我心神荡漾,又激动又害怕地在附近民房区租了单元房过起小日子来,仿佛度蜜月。有时招待同学来“家”里坐坐,哪怕只是做一盘蛋炒饭,端出来时也像献宝,依偎在他身边,一如娇羞顺从的小妻子……

    然而毕业的钟声响了,仿佛黄粱梦醒,棒打鸳鸯,一对对许尽海誓山盟的生死恋人此时都“恋爱只是同窗鸟,分配来时各自飞”了。我以为自己不会,我以为我们不同,我以为我们是会有将来的,并且一心一意地为这将来谋划——他说在另外一个城市有更好的发展机会,要自己先过去,稳定下来后再安排我。我信,我等,我给他写一封一封的情书,打一个一个的长途,把所有的工资都用来买礼物,甚至开始着手设计自己的婚纱礼服。

    然而我痴痴地等了半年,他终于安顿下来,却给我寄来了一张他与那单位领导千金的结婚照……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实早在我们还没有分开的时候,在毕业前夕他为找接收单位四处投机的时候,已经与那位领导千金有了暧昧。我气不过,打了长途问他,为什么要骗我?我不恨他变心,毕竟世事无常,谁也不能绝对控制自己的心猿意马,但我不原谅他为什么要脚踏两只船,明明已经移情别恋却还与我软语温存。他回答说,是因为不想伤害我,以为这样一种方式可以让我更容易接受。

    他的话没说完我就吐了。不为醉酒,非干悲秋,那是一种从心理到生理的呕吐,搜心刮肝,连绿色的胆汁也吐了出来,仿佛要吐尽四年的记忆,吐尽自己无价值的爱与付出……

    我翻了个身,不愿再想。

    都是香如的故事令我震撼,不由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重新翻出,而我是早已决定要把它们彻底埋葬了的。现在却不禁会设想:假如当初只是一场爱恋,没有同居,没有身体的给予,我的不洁感,会不会轻一些?至少,不会留下这个呕吐的后遗症。

    作者的话:我的作品还没连载完,谢谢你的阅读,请继续关注更多精彩内容。

    是香如的清纯和忠贞令我相形见绌,令我照见了自己的愚蠢与轻率——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要与别的女人分享同一个男人的爱情?大学时还可以归罪于那男生的始乱终弃,这一次呢?玉米可是在认识我之前已经做了别人的丈夫,别的孩子的父亲。我们根本没有恋爱的机会,不仅是我没有求取爱情的理由与立场,实在他也没有许诺爱情的资格与身份呀。

    玉米再来电话约见面的时候,我拒绝了。其实心里明明是盼望的,可是话到口边,却偏偏变成了“对不起我正在盘货”。他识趣地挂断,彬彬有礼地说改天。

    改天是哪天呢?我懊悔地恨不得咬自己的舌头,可是自尊又不允许自己拿起电话来打给他。

    对自己生气,跟自己作对,这是我可以为自己保留一点点尊严的最后做法。

    然而心是这样的难受哦,仿佛有一百只小猫在抓挠、撕咬,它们焦虑地叫着,说要出来——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思念、委屈、安全感、急于证明的爱,还有欲望。

    欲望,是的,我的身体和我的心同样地需要玉米——玉米式的吻、玉米式的拥抱、玉米式的触摸与亲热。我不仅是爱上了他,且已经习惯了他,视他为生命的一部分,适应他所有的冷淡与距离,以及他的不肯承担与处处留情。

    本以为时间可以让热情冷却,可是一个星期过去,我的思念却只有愈久弥炽。而这狠心的人,竟再也没有给我电话。他放弃我了么?在我下定放弃他的决心之前,他已经先采取放弃我的行动了么?

    怎么会是这样?原以为自己的放弃是伟大而悲壮的,会令他如失至宝,再三求情,而我将含着眼泪拒绝。现在看来,他比我更不在乎分手。也许早在上次见面时,他已经觉察出我的心事了,他那么敏感,怎么会不知道我所谓的“正在盘货”是一种婉转的拒绝。他当然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人,既然我已经决定拉开距离,他便决不会纠缠的。

    这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人,不是莽撞的毛头小伙子,不是与苏香如痴缠的小男友柏如桐,他是玉米——一个成功商人,一个有妇之夫,一个公司的领导者,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他视情场如商场,非常识进退,当然明白该在什么时候放手。

    我怎么可能奢望他会痴情地面对我的有意疏远而溯洄从之、不懈追求呢?

    这时候却又患得患失起来,舍不得就这样结束。然而,一段感情若是可以如此举重若轻,又价值何在?

    我恍然若失,闷闷不乐。

    而另一边,却是苏香如与她的初恋男友柏如桐心心相印的完美爱情在如火如荼又冰雪纯洁地激情上演。他们天天约会,几乎逛遍全城。香如只拿到三天假期,到了第四天,她正常上班,而如桐天天捧了玫瑰花在报社楼下等。如果香如开夜工,他就送茶点上去,乖乖坐在一旁苦读香如的旧稿,视八卦新闻如圣经。

    时间原来是一个势利的家伙,它竟然可以在同一个空间里分成全然对立的两种嘴脸——我陷在思念和犹疑里度日如年,而香如,却一再抱怨时光飞逝。

    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柏如桐离开的前夕,香如彻夜不归。

    我和念儿挤眉弄眼,大有松一口气之感。

    “圣女终于下凡了,咱们是不是该开香槟庆祝啊?”念儿笑得邪邪的,“你说,他们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是在宽衣解带呢,还是翻江倒海了?说不定,已经唱到二进宫了。”

    我失笑,这恶毒的丫头还真是刻薄。然而当她递过来一杯自调的鸡尾酒时,我却毫不推让地接过来一饮而尽,心里有种隐隐的窃喜——真是单纯为了香如有喜而开心吗?或是因为她终于和我们一样了?

    这世界上没有对哪有错,没有是哪有非,没有光明哪来黑暗,没有坚贞又何谈放纵。我自比香奈尔,以为已经够纯情、够正常,然而香如的恋爱,却叫我知道爱情有另外一种版本,灵与肉可以分开。

    我真是羡慕那样的相爱,可是为什么,寻寻觅觅了这么久,我却始终遇不到?

    那天晚上,我和香奈尔谈到很晚,喝得很醉。

    她说:“很小的时候,我在一部电影里看过一句话:人,是没得抉择的。我不懂,也不信,我想当然有得选,比如我选择跳舞,就是因为我喜欢舞蹈,这不就是一种抉择吗?可是后来才明白了,不是我选择了舞蹈,而是舞蹈选择了我。它选择了我,却偏偏又不给我跳主角的机会,我想领舞,我有得选吗?人,是没得抉择的。”

    她哭了,那晶莹的泪光,盖过了布尔卡旋转的顶灯。我在那泪光中彻底地原谅了她,只为,我也同样地无法选择。

    遇到玉米,爱上玉米,开始一段不名誉没前途的爱情,这不是我的选择,是宿命。不是我找上门去认识他的,不是我可以左右爱与不爱的,当我在想着可不可以不爱他的时候,我已经跌入爱的陷阱。

    遇上他爱上他,是缘也是孽,是爱也是劫。没得抉择。

    那夜,我与念儿醉倒在沙发上,和衣而眠。

    醒来时,她的CUCII套装和我的丝绸衬衫都皱成一团,狼狈得不成样子。

    是香如开门的声音惊醒了我们。她站在客厅中央惊讶地张大嘴巴:“我错过了什么?”

    念儿顾不得梳妆,一跃而起,拉住香如按在沙发上即时逼供:“该我们问你才对,把昨晚的好戏如实招来!”

    “你们说什么呀?”香如又可爱地脸红起来。

    脸红,这也是如今的都市女子失传了的绝色美态吧?

    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连我也不由得急切,附和着念儿怂恿:“说吧说吧,初夜的感觉如何?”

    香如越发脸红,嗫嚅着:“如果我说昨晚什么也没发生,你们会不会不信?”

    “什么、也、没、发生?”念儿大叫,把自己的耳朵扯向香如的方向,“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表达不清?”

    然而我已经明白了,和往常一样,我相信香如所说的。只要是她说的,我都信。我知道她就是这种人。我觉得释然,又觉得失落。

    香如,终究还是那个我所熟知的香如。然而,她为什么一定要做苏香如,而不可以平凡一点儿呢?

    与一个圣女同居,滋味并不好受。

    “昨晚,如桐正式向我求婚。我们已经决定了,明年的今天,不论情况怎么样,我们都会结婚。就算他在这儿仍然找不到工作,也宁可先辞了职,过来这边再说。以前他老是说这样就成了吃软饭了,不过现在他已经想通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在一起,而城市更适合我的发展,他决定先迁就我。”香如满脸绯红,发出异样的光彩,她是真的在爱着,她是真的开心,“他是今天早晨的火车,他不愿意和我分离,我也舍不得他,所以昨天晚上,我们都舍不得睡,讲了一夜的话。他抱着我,我们一分钟都不肯分开,直到今天在火车站分手……”

    香如流泪了,为了分别,短暂的分别。

    但那不是悲伤的眼泪,她是快乐的。即使在流泪的时候,她仍然幸福地享受着她纯美的爱情。

    我回头与念儿对视,她的眼中,也一样有泪光闪烁,然而泪光深处,却是一片荒芜。

    我知道,她和我,是一样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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