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作家 | 港台海外 | 外国文学 | 青春校园 | 都市生活 | 韩 流 | 影 视 | 历史军事 | 古代文学 | 短 篇 | 读书评论 | 最新资讯
网络原创 | 言情 | 玄幻奇幻 | 科幻 | 恐怖灵异 | 仙侠修真 | 武侠 | 侦探推理 | 官场小说 | 鬼故事 | 盗墓小说 | 传记纪实 | 作家列表
  努努书坊->《平凡的世界》->正文
第三部 第五十四章

    暖洋洋的太阳照耀着都市的大街。公园里和道路旁已经处处绿意朦胧。风中飘着一团团雪白的杨絮。街心花园的第一批鲜花,也在不知不觉中竞相开放了。古城的春天稍显即逝,人们立刻就有一种身临初夏的感觉。

    街头的行人稠密起来。人们纷纷走出户外,尽情享受阳光和暖风的抚爱。那些时髦的姑娘已经过早地脱掉了外套,穿起单薄的、色彩鲜艳的毛衣线衣。到处传来春游的孩子们的歌声。城市一改冬日的灰暗,重新显出了它那多彩的风貌。

    孙少平的伤已经完全好了。雷汉义区长代表矿上来为他办出院手续。他准备过几天就返回大牙湾。

    这期间,妹妹兰香和她的男朋友仍然一直给他做工作,让他调到省城来。他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拒绝他们的好意。尽管他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心中有数,但不好当面向他们进一步解释他的想法。他们应该意识到,他和他们的处境不尽相同。不同生活处境的人应该寻找各自的归宿。大城市对妹妹和仲平也许是合适的,但他在这里未必能寻找到自己的幸福。他想等以后适当的时间用另一种方式向他们说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其实,这期间最使他伤神的倒不是兰香和仲平一再劝他来省城工作。他苦恼的是金秀对他表示的热烈感情。自从她把那封恋爱信送到他手中,他就一直苦苦思索自己该怎么办?

    秀可爱吗?非常可爱!她是那样的热情,漂亮;情感炽热而丰富,一个瞬间给予男人的东西都要比冷血女人一生给予的还要多。她使他想起了死去的晓霞。她也是大学生,有文化,有知识,有很好的专业。她无疑会是一个令男人骄傲的妻子。双方感情交流也没什么障碍,他们从小一块长大,一直以兄妹相待;这种关系如果汇入夫妻生活,那将是十分美好的。

    秀要成为他的妻子?他要成为秀的丈夫?他一时又难以转过这个弯。他一直把秀当小妹妹看待;在他眼里,她永远是个小孩子,怎么能和她一块过夫妻生活呢?想到这一点,他就感到别扭。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和秀的差异太大了。他是一个在井下干活的煤矿工人,而金秀是大学生,他怎么能和她结婚?秀在信上说她毕业后准备去他所在的矿医院当医生。他相信她能真诚地做到这一点。但他能忍心让她这样做吗?据兰香一再给他说,按金秀的学习情况,她完全可以考上研究生。他为什么要耽搁她的前程?如果因为他的关系,让秀来大牙湾煤矿,实际上等于把她毁了。他现在才记起,他曾给金波也说过这个意思。

    所有这一切考虑,不是说没勇气和一个女大学生一块生活。当年田晓霞也是大学生、记者。但秀和晓霞又不一样。晓霞在总体素质上是另一种类型的女性。虽然他和秀一块长大,但秀决不会象晓霞那样更深刻地理解他。他和秀之间总有一种隔代之感。

    怎么办?这比兰香和仲平要他来大城市工作更难以回答。他知道秀在热切地等待他的回话。给他交了那封信后,她尽管和往常一样细心而入微地照料他,但他们之间已明显地产生了一种极不好意思的成份……生活是这样令人感慨不已!

    孙少平不由想起十年前他的初恋。他想起了他爱上的第一个女人郝红梅。富有戏剧性的是,十年前的那场感情纠葛发生在他和顾养民之间;没想到十年后,他又和顾养民纠缠在一起。不同的是,十年前,郝红梅离他而去爱顾养民;而今天,金秀却要离开顾养民而爱他了!

    生活似乎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圆。

    但生活又不会以圆的形式结束。生活会一直走向前去!瞧,十年过去了,所有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就拿他们几个说吧,养民已经到上海去读研究生;而前不久他震惊地获悉,郝红梅带着前夫留下的孩子,竟然和他同村的另一个同学田润生结了婚,现在就生活在双水村。而他,当了一名干粗活的煤矿工人,现在受了伤,住了院,却被养民爱着的金秀爱上了……直到现在,他也不知如何与金秀谈这件事。他能感觉来,秀对他的爱是多么强烈!他不能用简单的三言两语来拒绝她,这样会伤害孩子……是的,孩子。他现在还认为秀是个孩子!但是,他又不能简单地响应她爱情的呼唤。如果是那样,那伤害的不仅是秀,还有他自己的心灵。

    孙少平左思右想,不知他该怎么办。

    想不出个妥当的结果,他就不能轻易对她表示什么。好在他很快就要离开省城;等离开时,说不定他能对这件事做出结论性的决定……

    区长雷汉义帮他结完手续后,他就算和医院告别了。他让区长先回去,他自己还想在省城逗留几天;他知道,他还有些“事”需要处理。

    雷汉义临走时,才迟疑着从衣袋里摸出两份矿上的文件给了他。

    孙少平一看,这两份文件都是有关他自己的。一份是通报表彰他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另一份是批评他作为班长,元旦那天让喝醉酒的工人下井,违反了规章制度,决定给他记大过一次。

    孙少平把两份文件揉成一团,塞进了自己的衣袋里。雷汉义安慰他说:“不管是表彰,还是处分,都是些球!回去只管掏咱的炭!”

    但孙少平的心情却是沉重的。这是一种永远不能互相抵消的存在,就象他五官正常的脸上那道丑陋的疤痕。他倒并不特别看重这两份让他哭笑不得的文件,而是由此伤感地想到,这正好说明了他那负重前行的生存处境。

    仲平竭力要求出院后的少平到他家去。但他谢绝了。兰香理解二哥的心情,也没有再坚持。少平随即住进了一家个体户开办的小旅店。

    他住进旅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惠英和明明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什么时候回大牙湾煤矿。

    几天之后,在少平即将离开省城的时刻,金秀和兰香相跟着来旅店找他,想陪他出去到街上转转。但少平推诿着不想去。最少在眼下,他不愿带着脸上的疤痕,和任何女性相跟着逛大街,他无法忍受陌生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他和身边两个漂亮的妹妹。说实话,对脸上的那道疤痕,尽管他显得不在乎,但内心却为此而万般痛苦,爱美之心人人有,更何况,他正当青春年华!至于他的脸倒究被毁到了何种程度,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勇气去照镜子。

    金秀见他执意不到街上去转,就提议他们三个人一块到她的宿舍去坐坐;她说她们宿舍实习的同学都没回来,就她一个人。医学院离这儿很近,少平也就同意了。金秀本来不想让兰香去,但她有口难言。

    三个人到医学院金秀的宿舍后,秀特意让少平坐到她床上休息。她让少平先一个人待一会,自己随即又拉了兰香,到外面去采买吃的——她想好好款待一下少平哥。

    兰香和金秀走后,少平一个人没事,就在秀的枕头边拿了几本医学杂志看。他在无意间发现秀床铺那头的墙上挂一面圆镜子。他犹豫了一下,过去摘下那面镜子。当镜子就要举到面前的时候,他闭住了眼睛。

    他闭着眼,举着镜子,脚步艰难地挪到了靠近房门的空地上。他久久地立着,拿镜子的那条胳膊抖得象筛糠一般。在这一刻里,孙少平不再是血性男儿,完全成了一个胆怯的懦夫!

    我看到的将会是怎样的一个我?他在心里问自己。你啊!为什么不敢正视自己的不幸呢?你不愿看见它,难道它就不存在吗?你连看见它的勇气都鼓不起来,你又怎样带着它回到人们中间去生活?可笑。你这可笑的驼鸟政策!

    他睁开了眼睛。呀!他看见,那道可怕的伤疤从额头的发楞起斜劈过右眼角,一直拉过颧骨直至脸颊,活象调皮孩子在公厕墙上写了一句骂人话后所划下的惊叹号!

    他猛地把那面镜子摔在水泥地板上;一声爆响,镜子的碎片四处飞溅。接着,他一下伏在金秀的床铺上,埋住脸痛哭起来……

    他听见了敲门声——是秀和兰香回来了。

    他爬起来,用秀的毛巾揩去了脸上的泪痕。接着,匆忙地拿起扫帚,把满地的碎镜片扫到门后。在手捉住门锁柄的时候,他停留片刻,以便自己镇静下来——尽管他知道这是徒劳的。

    在门打开的一刹那间,他看见两个妹妹都怀里抱着一堆吃的东西,脸色苍白地愣住看他。她们显然感到这屋里曾发生了什么事。其实,他自己的神态就说明了这一点。

    不过,她们很快说笑着走过来了。以后,她们一直装着没有看见门背后的那一堆碎镜片。

    两个女孩子象演戏一样,大声说笑着,甚至有点咋咋唬唬,在桌子上铺开了块干净的白布,然后把那些罐头、啤酒、果子露、牛肉、面包等等吃的东西都摆好,让他坐到“上席”上,并且开玩笑称他“革命老前辈”……吃过东西后,少平没让她们送他,自己一个人来到大街上。

    啊,最为严重的时刻也许已经过去了!

    现在,他行走在这人流如潮的大街上,不管有多少含义复杂的目光在他脸上扫射,他也坦然如常。不知为什么,他甚至感到自己的情绪渐渐亢奋起来。

    他在个体户的小摊上买了一副黑镜,随即就戴起来——部份地遮掩了脸上那道疤痕。接着,他又到商店买了一件铁灰色风雨衣穿在身上。这打扮加上脸上那道疤,奇特地使他具有了另一种男子汉的魅力——这正是他想象中自己的“新”形象。在下午剩下的最后一点时光里,他还到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其中他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些原材料对人类未来的影响》。

    当天晚上,他静静地坐在小旅店的房间里,分别给妹妹、仲平和金秀写了两封信。在给兰香和仲平的信中,他向他们“阐述”了他为什么现在不想来大城市工作的想法。他说他也许一辈子可能和煤炭打交道。在给金秀的一封很长的信中,他主要向她表明为什么他不能和她结合的理由。他祝愿亲爱的金秀妹妹和顾养民或别的一个男人幸福地生活……第二天,孙少平提着自己的东西,在火车站发出了那两封信,就一个人悄然离开了省城。

    中午时分,他回到了久别的大牙湾煤矿。

    他在矿部前下了车,抬头望了望高耸的选煤楼、雄传的矸石山和黑油油的煤堆,眼里忍不住涌满了泪水。温暖的季风吹过了绿黄相间的山野;蓝天上,是太阳永恒的微笑。

    他依稀听见一支用口哨吹出的充满活力的歌在耳边回响。这是赞美青春和生命的歌。

    他上了二级平台,沿着铁路线急速地向东走去。他远远地看见,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铛的小狗,正向他飞奔而来……

    准备:1982年—1985年

    第一稿:1987年秋天—冬天

    第二稿:1988年春天—夏天

    [全书完]

上一页 《平凡的世界》 下一页
line
  书坊首页 努努书坊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