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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蝴蝶梦》->正文
第13章

    六月底迈克西姆要去伦敦赴社交宴会。那是涉及本郡公务的一次宴会,只有男宾出席。他离家两天,让我独个儿留在庄园里。我很担心他这次出门会遇到什么不测事件。在我望着他的坐车在车道拐弯处消失的时候,我似乎真的感到此别将成永诀,以后再也见不着他啦。我指的自然是一场车祸,仿佛下午当我散步回来时,就会见到吓得面如土色的弗里思正在那儿等着向我禀报噩耗,说某个乡村医院的医生已经来过电话。“你一定要鼓起极大的勇气来,”他会这么说。“恐怕你得准备好承受巨大的打击。”

    接着又仿佛是弗兰克来了,我们就一起到医院去,迈克西姆已认不出我来。我就这么坐在午餐桌前,胡思乱想这一幕又一幕的情景。我想象有一大群本地人士来参加葬礼,围聚在教堂墓地的四周,我自己则倚傍着弗兰克的手臂。这一切在我看来是如此真切,以至我连餐桌上的饭菜一点也没碰.而且一直竖起耳朵,生怕错漏了电话铃声。

    下午,我坐在花园的栗子树下,膝上搁着本书,可是一个字也没读进去。我一看到罗伯特穿过草坪走来,心想一定有电话来啦,顿时感到一阵晕眩。“太太,俱乐部来电话,说是德温特先生十分钟前已到了那儿。”

    我合上书本。“谢谢你,罗伯特。他这么快就到啦。”

    “是啊,太太。一路挺顺利。”

    “他没有要我接电话。或者留下什么特别口信?”

    “没有,太太。只是说他已平安到达。电话是那儿的门房打来的。”

    “知道了,罗伯特。多谢你了。”

    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再没有晕眩欲吐的感觉。心里的疑惧豁然开释,好似横渡过海峡安然抵达彼岸一般。我顿时感到饥肠辘辘,所以一等到罗伯特回进屋子,就立刻爬过长自,溜进餐厅,从食品柜里偷了些饼干。一共六块,是巴斯一奥利弗牌的。接着我又随手拿了个苹果。真没想到会饿得这么慌。我走到林子里才开始大嚼起来,生怕在草坪上吃会被窗口的仆人瞧见,那样一来,他们会到厨师面前搬口舌,说什么刚才看见德温特夫人用饼干和水果填肚子来着,想必是不喜欢厨房里做的饭菜。厨师当然就不高兴啦,说不定还会到丹弗斯太太面前抱怨几句呢。

    想到迈克西姆已平安抵达伦敦,再加上把那几块饼于吞进了肚子,我心情极为舒畅,甚至莫名其妙地感到快活。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大有无牵无挂一身轻的味道,好比是孩提时代度周末,既不用上课,也不要预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套条旧裙子,穿双帆布鞋,跟邻屋小朋友在附近公共草地上一起玩“猎犬追野兔”的游戏。

    我当时的感觉正是这样。来曼陀丽后我还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想必是迈克西姆到伦敦而不在身边的缘故吧。

    我竟产生这种大不敬的念头,为此我颇为吃惊。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希望他离开身边。而现在却如此轻松愉快,步履轻盈,情不自禁地要像孩子那样,连蹦带跳地穿过草地,连滚带爬翻身下坡。我抹去嘴上的饼干屑,大声呼唤杰斯珀。哦,我所以有这种感觉,也许因为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吧……

    我们穿过幸福谷,朝小海湾走去。杜鹃花已经凋谢,皱曲的褐色的残花零落散在青苔地上。风信子花尚未凋零,在山谷尽头处的林子里铺下一层厚实的绒毯,花丛间还不时冒出一些卷曲嫩绿的羊齿草。答藓溢出阵阵深沉的浓香;风信子花飘散着带点苦涩的泥土味。我躺在风信子花旁的茂密草丛中,头搁在手掌上,杰斯珀守在我身边。它气喘吁吁地望着我,样子傻乎乎的,唾液沿着舌头和肥厚的下颚往下滴。林中某处枝头息着几只鸽于。四周一片恬静宁谧。我感到奇怪,为什么当你孓身独处时,同样的环境竟会显得那么可爱。这时候要是有个朋友,旧日的同窗,坐在我身旁絮叨:“喂,顺便告诉你,前几天我遇到老同学希尔达啦。你还记得她吗?就是那个打得一手好网球的同学。她已经结婚,有了两个孩子。”这该多杀风景,多无聊乏味。你就顾不上欣赏身旁的风信子花,也没法侧耳谛听头上鸽子的咕鸣。此刻我不希望有谁呆在身边,甚至迈克西姆也不例外。要是迈克西姆在这儿,我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躺着,闭目养神,嘴里还嚼着一根青草。我一定是在一旁察颜观色,留神他的眼神和表情,心中暗自揣摩,这合他的心意呢还是让他感到烦腻,还得不时忖度他在想些什么。而此刻我可以舒舒坦坦地躺着,全然不必为此操心。迈克西姆这会儿在伦敦。以后要是还有机会子身独处,那该有多美!喔,不,我是说着玩的。这种邪念岂非是对爱情的背弃?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迈克西姆是我的生命,我的一切。我从风信子花丛中站起身来,朝杰斯珀厉声吆喝。我们一块儿出了林子,沿山谷走向海滩。这时正值退潮,大海宁静而遥远。那边的海湾宛若平静如镜的浩瀚湖面。望着此刻的大海,怎能想象出它汹涌咆哮的情景,正如置身于炎夏之中岂能想象寒冬的萧瑟?周围没有一丝儿风,灿烂的阳光泻在轻轻拍岸的海水上;海水漫人礁石之中,形成一泓泓漩水洼。杰斯珀一溜烟爬上礁岩,扭头瞥了我一眼,一只耳朵往后耷拉在脑袋上。一副调皮的怪模样。

    “杰斯珀,别往那边去,”我说。

    它当然不听我的话,放开步子便往那边跑。“这个捣蛋鬼,”我说出声来,接着也纵身翻上礁岩,去追赶杰斯珀,似乎并不是我自己有意要闯到另一侧海滩去的。“唔,可不是?”我暗自嘀咕。“实在没法子。管他呢,反正迈克西姆不在身边。这总不能怪我啊!”我踩着礁石间的水洼,哼着小调向前走,退了潮的小海湾,看起来与涨潮时不一样,不再那么令人望而生畏,狭小的港湾里海水大约只有三英尺深。我想。在这平静的浅水中驾起轻舟,随波荡漾,确是够逍遥的。浮简还在老地方。上面漆着的是绿白两种颜色,这我上回可没有注意到。也许是由于那几天霪雨不止,色彩不甚清晰。海滩上阒无人影。我脚踩圆卵石,来到海湾的另一侧,爬上防波堤的石砌堤壁。杰斯珀俨然像是识途老马。跑在头里。堤壁上安着一只环,一架铁梯自上而下伸入水中。也许那皮筏就曾拴在这儿,而游人也是借这架铁梯上筏子的。浮简就在对面三十英尺的地方,上面还写着什么。我侧过身伸长脖子看上面的字:“JeReviens”。怪有趣的名字。这不像是一般的船名。不过那艘船原先也许是艘法国造的捕鱼船吧,渔船有时倒是起那种名字的,什么“平安归来”啦,“我还安在”啦,等等。“JeReviens”——“我归来”。不错,这是个挺吉祥的船名,可惜用在那条船上并不恰当,因为它一去不复返啦。

    如果越过海岬处的灯塔,在那边的海湾航行,一定是够冷的。这儿海水平静如镜,可是那边海岬处,即使在今天这样风和日丽的日子,潮水也在奔腾不息,水面卷起一层白色的碎浪。小船一旦绕过海角,驶出陆地环抱的海湾,就得听凭风浪摆布,东倒西歪。海水也许会哗哗扑上船来,在甲板上漫溢横流。手扶舵桐的驾船者也许会拭去溅在她眼睛和头发上的水花,抬头向那绷得紧紧的风帆扫一眼。不知道那艘小船漆的是什么颜色,说不定也是绿白双色,和那个浮筒一样。船身不很大,有个小船舱,弗兰克曾这么对我说过。

    杰斯珀用鼻子唤着那架铁梯子。“走吧,”我说,“我可不想跟着你转了。”我沿着港湾的堤壁走回海滩。林子边上的那座小屋显得不像上一次那么遥远,那么森然可怕。这种变化是由太阳引起的。今天,没有淅沥的雨点打在屋顶上,我顺着海滩朝小屋缓缓走去。说到底,那不过是座普通的小屋,里边又没住人,一点没什么好害怕的。不论什么地方,只要有一段时间不住人,总会显得潮湿、阴森,连新盖的平房和别墅也不例外。况且,他们还在这儿举行过月夜聚餐之类的娱乐活动。周末来客也许常上这儿来游泳遣兴,随后乘船在海面上兜风巡游。我站定身子。朝屋前那座无人照看的爬满尊麻的庭园打量了一番。得派人来清理一下。差个园丁来,不该把它丢在一边,荒芜成这般模样。我推开庭园的小门,走到屋子门前。屋门虚掩着。我清楚地记得,上回我是把门关严的。杰斯珀吠叫起来,把鼻子凑在门沿下一个劲儿嗅着。

    “别这样,杰斯珀,”我说。它还是死劲在唤个不停,把鼻子探进门框里。我推开门,朝里边张望。屋里还是像上次那样黑洞洞的。一切依然如旧。蜘蛛网依然挂在船模的索具上。不过,屋子尽头那扇通向船库贮藏室的门却开着。杰斯珀又汪汪大叫起来,贮藏室里扑通一声,是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杰斯珀狂吠着从我跨下窜入屋内,随即朝洞开着的贮藏室门猛扑过去。我跟在它后面朝里走了几步,然后犹豫不决地站在屋子中央,心儿怦怦直跳。“杰斯珀,回来,别像个傻瓜,”我说。它站在门口,仍狂怒地吠叫不停,声音近乎歇斯底里,贮藏室里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像是耗子。如果是耗子,狗一定早扑上去了。“杰斯珀,杰斯珀,过来,”我说。可是它不肯过来,我提起脚步慢慢朝贮藏室门口走去。

    “里面有人吗?”我问。

    没有回答。我弯下身,把手按在杰斯珀的颈圈上,从门边探头向里张望。有个人坐屋角里,身子靠着墙。瞧他那缩成一团的模样,似乎比我更胆颤心惊。原来是贝恩。他想把身子藏到一张船帆的后面去。“怎么回事?你想干什么?”我对他说。他傻乎乎地朝我眨巴着眼睛,嘴巴微微张开。

    “我没干什么,”他说。

    “安静下来,杰斯珀,”我一面呵责,一面用手捂住它的口勒;我解开自己的皮带,穿进颈圈将狗牵住。

    “贝恩,你想要什么?”我又问了一声,这回胆子壮了些。

    他没作声,只是用他那双白痴般的眼睛盯着我看。

    “我看你还是出去的好,”我说。“德温特先生不喜欢有人到这屋子里走动。”

    他摇摇晃晃站起身子,鬼头鬼脑地咧嘴傻笑,还用手背擦了擦鼻子。他的另一只手始终藏在背后。“贝恩,你手里拿着什么?”我说。他像孩子似地乖乖把另一只手伸给我看。他手里拿着根钓丝。“我没干什么,”他又咕哝了一遍。

    “这根钓丝是这儿的吗?”我说。

    “嗯?”他说。

    “听着,贝恩,”我说,“你想要这根钓丝,拿去得了。不过以后可别再拿了。拿人家的东西,不是诚实人干的。”

    他没吭声,光是朝我眨巴着眼睛,不安地扭动身子。

    “过来,”我口气坚决地说。他跟着我走回大房间。杰斯珀已不再吠叫,只顾嗅着贝恩的脚后跟。我不想在这屋里再呆下去,快步走出屋子,来到阳光下,贝恩拖着脚步,跟在我后面。我随手把门带上。

    “你还是回家去吧。”我对贝恩说。

    他把钓丝当宝贝似地攥在胸口。“你不会把我送到疯人院去吧?”他问。

    这时我才看到他害怕得浑身直打哆嗦。他双手颤抖,像哑巴似地用哀求的眼光死死盯着我。

    “当然不会,”我温和地说。

    “我没干什么呀,”他又说了一遍。“对谁也没有说过。我不想被人送进疯人院。”一滴眼泪顺着肮脏的腮帮子滚下。

    “好的,贝恩,”我说。“谁也不会撵你走的。不过,你以后可别再上那屋子去了。”

    我转身走开,他又追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

    “来,来,”他说。“我有样东西给你。”

    他傻笑着。他伸出手指朝我一招,随后转身向海滩走去。我跟着他走过去,看他弯下身子把礁石边的一块扁石头搬开。石块下有一小堆贝壳。他挑了一颗递给我。“这是给你的,”他说。

    “谢谢,真漂亮,”我说。

    他又咧嘴笑了,还不住地抓耳挠腮,刚才的恐惧全没了。“你长着天使一般的眼睛,”他说。

    我心里一惊,又低下头望着那颗贝壳,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是好。

    “你可不像另外一位,”他说。

    “你说的是谁?”我问。“什么另外一位?”

    他摇了摇头,目光又显得躲躲闪闪。他伸出手指,搁在鼻子上。“她个儿挺高,皮肤黑黑的,”他说。“她真让人觉得是条蛇哪。我在这儿亲眼看到过她。到了晚上她就来了。我看到她的。”停了停,目不转睛地瞅着我。我沉默不语。“有一回,我朝屋里张望,瞧见了她,”他继续说。“她冲着我发火了。她说:‘你不认识我,对吗?你从没在这儿看到过我,以后也不会再看到我。要是我以后再发现你在窗口偷看,我就差人把你送到病人院去。’她又说:‘你是不想去的,是吗?疯人院那儿待人可凶呢。’我说:‘我什么也不说,太太。’我还这样碰了碰我的帽子呢。”他拉了拉头上那顶防雨布做的水手帽。“现在她去了,是吗?”他焦急地问。

    “我不明白你说的是谁,”我慢腾腾地说。“没人会送你进疯人院的。再见吧,贝恩。”

    我转过身子,牵着杰斯珀沿海滩走上小路。可怜的家伙,谁都看得出他有些痴呆,语无伦次。谁会拿疯人院来吓唬他这样的人呢,似乎不大可能。迈克西姆说过他是个文痴,不会惹事的。弗兰克也这么说过。也许是他曾听到家里人议论过他的情况。从此这些话就一直留在他脑子里了,就像一幅丑陋的图画会始终京绕在孩子的记忆里那样。在个人好恶的问题上,他的智力也同孩子一样,他会无缘无故的喜欢某个人,今天和你好得什么似的,可明天又会拉长脸生你的气。他对我友好,无非是因为我说他可以把那根钓丝留着。到了明天再碰见他,说不定他就忘掉我是谁了。拿白痴的话当真,岂不荒唐可笑。我扭头又朝海湾瞥了一眼。那儿已开始涨潮,海水慢慢地在港口防坡堤周围激起漩涡。贝恩已翻过礁石走了。海滩上又空无人影。我从黑黝黝的树丛缺口处刚好看到小屋顶上的石砌烟囱。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拔腿逃跑。我牵着扣在杰斯珀颈圈上的皮带,气喘吁吁地沿着陡峭的小径,穿过林于,头也不回地往前奔跑。哪怕是把世界上所有的珍宝都给我,我也不愿再回那小屋或海滩去。好像有谁守候在那荨麻丛生的小庭园内,那人一直在注视着我,听着我讲话。

    我和杰斯珀一起狂奔。它汪汪叫个不停,以为是在玩一种新鲜的游戏,所以老是试着去咬那根牵扯它的皮带,想把它一口咬断。我以前还没有注意到这儿的树竟长得这么密,一株紧挨着一株,暴突的树根,像卷须似地伸过路面,存心想把人绊倒在地。我一面上气不接下气地奔跑着,一面想,他们怎么也不把这个地方清理一下,迈克西姆该叫人来搞一下呀。这种低矮蓬乱的灌木林丛,毫无存在的必要,根本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该把那些盘根错节的灌木丛统统砍掉,让阳光照射到小径上来。这儿黑糊糊的,实在太昏暗。那株光秃秃的按树,已被荆棘缠得气息奄奄,看上去活像一具漂白过的骷髅肢体,树身底下有一条混浊发黑的小溪流过,溪流差不多快被成年累月雨水冲积的泥浆堵死,这会儿正无声无息地往下面的海滩缓缓淌去。鸟儿在这儿也不像在山谷里那样婉转啼鸣。四周是一片异样的沉寂。我这么喘着气在小道上奔跑,耳边听得湖水涌入海湾时的阵阵涛声。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迈克西姆不喜欢这条小径,不喜欢这个海湾。我也不喜欢。我真是个傻瓜,竟会上这儿来。我应该呆在那边的海滩上,在那片白色的圆卵石上散步,随后从幸福回家。

    我总算走出树林到了草坪,望见屹立在开阔地上的那幢坚实牢固的大宅,心头一阵喜悦。树林子已撇在身后。我要叫罗伯特把茶点送到栗子树下来。我看了看表,四点还不到,比我想象的要早呢。我还得稍等一会。按曼陀丽的规矩,不到四点半是不用茶点的。幸亏弗里思今天休息出去了,让罗伯特把茶点摆到外面花园里来,他倒不至于考究什么仪式。正当我信步穿过草坪走近平台时,车道拐弯处的石南绿叶丛中忽然射出一道强光,在我眼前一晃,那是太阳照在金属物体上的反光,我用手遮着眼睛看看究竟是什么。好像是汽车上散热器。我心想是不是来客了。不过,就算有客人来,他们也总是把车子直接开到屋子跟前,不会像现在这样,让车子停在远离屋子的车道转弯角上,还要藏在灌木丛里。我走近几步。一点也不错,是辆汽车。现在我可以看到汽车上的挡泥板,还有车篷。多怪的事啊。一般的客人从来不这么干。商人们也总是绕过旧马厩和车库打后面进来的。这不是弗兰克的莫里斯轿车,他那辆车我已很熟悉。而现在这辆,车身又长又低,是辆轻型汽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是果真有谁来访,罗伯特一定已将客人领进藏书室或客厅。而如果是领进了客厅,那我穿过草地时就会被他们看到。我可不想让客人瞧见我这身打扮。我还得留客人用茶点。我在草坪边上蜘蹰徘徊,拿不定主意。不知是什么缘故,可能是由于阳光在玻璃窗上忽地一闪吧,我偶尔抬头朝屋子看了一下。奇怪,就在我抬头张望的那一刹那,我注意到西厢房间有一扇百叶窗打开了。有人站在窗前,那是个男子。他一定也看到了我,因为他慌忙将身子缩了回去,而他背后的人立即伸出条胳膊,把窗关上。

    是丹弗斯太太的胳膊。我认得那黑衣袖。我暗自寻思,也许今天是接纳公众参观的日子吧,而丹弗斯太太这时正领客人参观房间呢。不过这不可能。因为陪客人参观一向是弗里思分内的差使,而弗里思此刻又不在家。再说,西厢那些房间是不向外人开放的。连我自己到现在也没进去看过。不,今天不是参观日,星期二从不接待公众。也许是某个房间里有什么东西要修理吧。可是刚才那人朝外张望的那副模样也真有点蹊跷。他一看见我就急忙地抽身回避,而且百叶窗随即关上。还有那辆汽车,停放在石南花丛后面,这样就不会被屋子里的人看到了。话得说回来,反正这是丹弗斯太太的事,同我毫不相于。如果有朋友来看她,领他们到西厢去看看,我确实也管不着。不过据我所知,以前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奇怪的是,这事偏偏发生在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

    我穿过草坪朝屋子走去,浑身不自在,觉得他们也许仍躲在百叶窗后面,从隙缝里窥视我的一举一动。

    我提步跨上台阶,从正门走进大厅,不见有什么陌生的帽子或手杖,托盘里也没有名片,显然这人并不是正式来访的宾客。算了,这不关我的事。我走进花房,在盆里洗了手,这样就省得上楼去。在楼梯上或别的地方和他们劈头想遇,撞个正着,岂不尴尬。我记得午饭前编结活儿丢在晨室里了,于是就穿过客厅去取,忠实的杰斯珀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晨室的门开着。我发现编结袋已被人移动过。原先我是把它搁在长沙发上的,可现在不知被谁拿起,塞到了坐垫后面。沙发上原来放编结活计的地方,留有被人坐过的痕迹。刚才有谁在那上面坐过,而我的编结活儿放着碍事,就随手把它拿开了。书桌旁的那把椅子也已挪动过。看来是丹弗斯太太趁迈克西姆和我都不在的当儿,在晨室里接待了她的客人。我感到很不舒服。我宁愿不知道有这么回事。杰斯珀在长沙发周围唤来唤去,不住摆动尾巴。不管怎么说,它没对陌生来客起什么疑心。我拿起编结袋,往门外走去。这时,通后屋而道的大客厅边门开了,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立即退回展室,躲闪得还算及时,没让人看见。我躲在门背后,朝杰斯珀竖眉瞪眼,因为长耳狗正站在门口望着我,摇着尾巴,拖着舌头,这小坏蛋会坏事的。我屏息仁立,一动也不敢动。

    就在这时,我听到丹弗斯太太的说话声。“我想她上藏书室去了。”她说。“今天她不知怎么提早回来了。要是她真的去藏书室,那你从门厅出去就不会被她瞧见。等在这儿,我先去看看。”

    我知道他们是在讲我,益发感到犹如芒刺在背。整个儿事情是那么鬼鬼祟祟,见不得人。我并不想抓丹弗斯太太的把柄。可是杰斯珀突然掉头朝向客厅,摇着尾巴跑了出去。

    “喂,你这小杂种,”我听见那人说。杰斯珀兴奋地汪汪大叫。我急得走投无路,拼命想找个藏身的地方,当然没地方好躲。而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一阵脚步声,那人走进晨室来了。我躲在门后,一开始他并没看见我,可是杰斯珀一纵身,向我窜来,一边仍快活地汪汪叫个不停。

    那人猛地转过身子,终于瞧见了我。我还从未见过有谁露出那样的满脸惊讶之色,仿佛我是破门而入的毛贼。而他倒是这宅子的主人。

    “请您原谅,”他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我。

    这人身材高大,体格魁梧,脸膛黑里透红,漂亮之中颇带几分俗气。他生着一对布满血红的蓝眼睛,那种眼睛往往使人联想到酗酒暴饮,耽于淫乐。他的头发也和他的肤色一样,黑里透红。要不了几年工夫,此人就会发胖,脖子后的衣领上会堆起厚厚的赘肉。那张嘴巴暴露了这个酒色之徒的本色,粉红的嘴唇显得软沓沓的。从我站着的地方,就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那股威士忌酒味。他脸上挂起微笑,那种会丢给任何女子的微笑。

    “但愿我没吓着您,”他说。

    我从门背后走了出来。心想,自己的模样不像个大傻瓜才怪呢。“哪儿的话,当然没有,”我说。“刚才我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拿不准是谁。我没有料到今天下午会有客人光临。”

    “太不像话了,”他老练地说,“我这么擅自问来惊动您,太冒失了,希望您能原谅。其实,我是顺便进来看看老丹尼的,她可是我的一位老朋友哪。”

    “喔,当然罗,这没什么关系,”我说。

    “亲爱的老丹尼,”他说。“老天爷保佑她。她顾虑重重,生怕惊动了谁。她不想打扰您。”

    “喔,其实这一点也没关系,”我这么说,眼睛望着杰斯珀,它在那人身边快活地蹦呀跳呀,不时还用瓜子去搔他。

    “这个小要饭的,还没有把我忘掉,是不?”他说。“长得像个样子啦。我上次看见它时还是个小崽子呢。不过身上的膘嫌多了些,得多让它活动活动。”

    “我刚才还带着它着实跑了一阵,”我说。

    “是吗?你还真喜欢运动呢,”他说。他不住地拍着杰斯珀,毫不拘束地朝我笑笑,接着掏出烟盒。“来一支?”他问。

    “我不抽烟,”我告诉他。

    “真的不会?”他自己拿了一支点上。

    这类事情我向来不在乎,不过。在别人家里这么随便,我总觉得有点别扭。这当然是举止失当,至少是对我礼数不周。

    “迈克斯老兄好吗?”他说。

    他讲话的腔调不禁使我暗暗吃惊,听上去好像他和迈克西姆很熟悉。听见有人把迈克西姆叫做迈克斯,我好生奇怪。还没有人这么叫过他。

    “他很好,谢谢你,”我说。“他上伦敦了。”

    “什么?把新娘子一个人撇在这儿?啊哟,这太糟糕了,他难道不怕会有人来把你抢走?”

    他张嘴大笑起来。那种笑声真叫我讨厌。很有点唐突无礼的味道。他这个人也叫我厌恶。就在这时,丹弗斯太太走了进来。她的目光一落在我身上,我就感到有股寒气逼来。哦,天哪,我心想,她一定巴不得把我一口吞了才解恨。

    “喂,丹尼,你来啦,”那男人说。“你百般提防,结果还是枉费心机。屋子的女主人就躲在门背后哪。”他又大笑起来。丹弗斯太太一言不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看。“暖,你怎么不替我介绍一下?”他说。“向新娘子请安问候。总不算出格的举动吧?”

    “太太,这位是费弗尔先生,”丹弗斯太太不动声色地说,语气相当勉强。我觉得她并不想把他介绍给我。

    “您好,”我说,接着,为了不显得无礼,便说,“请留在这儿用茶点吧。”

    我的邀请似乎使他觉得满有趣。他转向丹弗斯太太。

    “你看,这样盛情相邀,岂不让人动心?”他说。“请我留下用茶点,我的天。丹尼,我还真想留下来哪。”

    我看见她朝他丢了个警告的眼色。我感到浑身别扭。这整个场面太反常了,压根儿不该出现这种事情。

    “嗯,也许你是对的,”他说。“不过留下来一定是乐趣无穷。我看还是离开为妙,是吗?来吧,跟我去看看我那辆车。”他还是用那种亲呢而又唐突无礼的腔调说话。我不想去看他的车。我感到进退两难,尴尬之极。“来吧,”他说。“那可是辆玲珑剔透的小车,跟可怜的迈克斯老兄这辈子用的各种车相比,跑得快多啦!”

    我编造不出什么借口,整个事情那么不自然,近于荒唐,真不知道是搞什么鬼。丹弗斯太太干吗要站在一旁那么望着我,眼睛里快冒出火来?

    “车在哪儿?”我有气无力地问。

    “在车道拐弯处。我没把车一直开到大门口,生怕惊动你哪。我想你下午可能要休息一会的吧。”

    我没答话。这谎扯得太不高明。我们一起穿过客厅,走进门廊。只见他扭头朝丹弗斯太太使了个眼色。她可没有和他挤眉弄眼。我料想她也还不至于此。她正颜厉色,令人生畏。杰斯珀连蹦带跳地出了屋子,上了车道,似乎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光临,使它喜出望外。看来客人和它交情不浅哩。

    “我大概把帽子忘在车里了吧,”那人说,还装模作样地朝门厅内扫视了一圈。“其实,我是绕了道悄悄进屋的,直捣丹尼的老窝。你也来看看车子吗?”

    他用询问的目光望了丹弗斯太太一眼。她犹豫不决,从眼梢瞟了我一眼。

    “不,”她回答说。“不啦,这会儿我想出去。再见,杰克先生。”

    他抓住她的手,亲亲热热地握着。“再见,丹尼,多加保重啊。你总知道上哪儿跟我联系罗。今天又见着你,真使我高兴。”他走出屋子,踏上车道,杰斯珀在他身后又蹦又跳,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跟在后面,心里仍觉得很不是滋味。

    “亲爱的曼陀丽老屋啊,”他抬头望望那一排窗子说。“这地方差不多还是原来的模样。我看这多亏丹尼悉心照看吧。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你说呢?”

    “是的,她办事很得力,”我回答说。

    “你觉得这儿的生活怎么样?是不是大有埋没隔世之感?”

    “我非常喜欢曼陀丽,”我语气生硬地说。

    “迈克斯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呆在法国南部的某个地方?在蒙特,是吗?蒙特那地方,我一向很熟悉。”

    “不错,当时是在蒙特卡洛,”我说。

    我们已到了汽车跟前。那是辆绿色的轻型车,跟它的主人倒是一路货。

    “你觉得这车怎么样?”他说。

    “很漂亮,”我彬彬有礼地回答。

    “坐上去兜兜风,乘到庄园门口怎么样?”

    “不,我不想去,”我说。“我有点累了。”

    “你觉得曼陀丽的女主人跟我这号人乘车兜风,让人见了有失体统,是吗?”他说着,笑了起来,还朝我摇摇头。

    “哦,不,”我说着,脸红得发烫。“真的不是。”

    他用那双放肆而讨厌的蓝眼睛,带点顽皮的神情,不住地上下打量我。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酒吧间的女招待。

    “噢,好吧,”他说。“我们可不能把新娘子引上歧途,杰斯珀,你说是吗?那可万万使不得呀。”他伸手去拿他的帽子和一副大得出奇的驾驶手套,随手把烟头往车道上一扔。

    “再见啦,”他一面说一面伸出手来。“见到你我很幸运。”

    “再见,”我说。

    “哦,顺便说一下,”他漫不经心地说。“要是你不在迈克斯面前提起我来过的事儿,那就太够朋友啦!他对我恐怕有点看法,我也说不上是什么缘故;再说,还可能给可怜的老丹尼招来麻烦。”

    “不”,我尴尬地说。“好吧,我不说。”

    “你可真够朋友。怎么,你真的打定主意不去兜风啦?”

    “不啦,要是你不见怪,我想还是免了吧。”

    “那么,再见啦。也许日后我还会来看你的。下去,杰斯珀,你这个鬼东西,你要把车上的漆抓掉啦。依我说,迈克斯就这么把你孤零零一个人撇在这儿,自己上了伦敦,实在不像话。”

    “我可不在乎。我喜欢一个人在家。”我说。

    “啊哈,真的?多离奇的事儿。要知道,这完全不合情理,违背人性。你们结婚多久了?三个月,是吗?”

    “差不多,”我说。

    “我啊,还真希望有个结婚三个月的新娘在家里等着我呢!我是个孤苦伶仃的光棍。”他又放声大笑,随后把帽子往下一拉,盖到眼睛上边。“告辞啦,”说着,他把车发动起来,排气管劈劈啪啪喷出团团废气,汽车顺着车道飞驶而去,杰斯珀站在那儿望着汽车远去,双耳耷拉下来,尾巴夹在两腿中间。

    “哦,来吧,杰斯珀,”我说。“别这么半痴不呆的。”我转身朝屋子慢慢走去,丹弗斯太太已不见踪影。我站在厅廊里,拉了拉铃。大约五分钟光景一直没人答应。我又拉铃。一会儿,艾丽斯走了进来,一脸的不高兴,不知受了多少委屈似的。“什么事,太太?”她说。

    “哦,艾丽斯,”我说,“罗伯特不在吗?今天我想在屋子外面的栗子树下用茶点。”

    “罗伯特下午到邮局去还没回来呢,太太,”艾丽斯说。“丹弗斯太太告诉他说您不会准时回来用茶的。弗里思当然也不在。如果您现在就想用茶点,我可以去给您拿来。我看现在还没到四点半哪。”

    “哦,没关系,艾丽斯,等罗伯特回来再说吧,”我说。原来,迈克西姆不在家,家里的事儿全都没了板眼。弗里思和罗伯特同时跑开,这种情况据我知道还未曾有过。当然,今天该弗里思休息,而丹弗斯太太又偏偏打发罗伯特上邮局去。他们料定我到很远的地方散步去了,于是那个叫费弗尔的家伙就看准这个时机来探望丹弗斯太太。时间选得再巧妙不过了。我敢说,其中肯定有鬼,而且他还要我瞒过迈克西姆。这事儿可真棘手。我不想给丹弗斯太太招麻烦,也不想平地惹起一场风波。更主要的是,我不想让迈克西姆为此烦恼。

    这个费弗尔究竟是何许人物。他把迈克西姆叫作“迈克斯”。还没有人叫过他“迈克斯”。有一回,我在一本书的扉页上,倒是见过这个名字来着,是手写的纤细的斜体字,上端奇特地高耸着,而那个字母M的尾巴轮廓分明,拖得很长。我想,就只有此人叫过他迈克斯……

    我就这么站在门厅里,拿不定主意什么时候用茶,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突然,我脑子里闪出这样一个念头:也许丹弗斯太太为人不老实,一直背着迈克西姆干什么勾当,今天她和那个家伙正合伙算计着什么,不巧被我早回来一步撞上了,于是那家伙就花言巧语,装出一副同这所屋子和迈克西姆本人很熟悉的样子,拔脚溜走了。不知道他们在西厢那边于什么来着。为什么他们一瞧见我来到草地上,慌忙把百叶窗关上呢?我满腹狐疑,隐隐感到不安。弗里思和罗伯特都不在家。下午,女佣们一般总是在自己的寝室里更衣换装。于是这地方就成了丹弗斯太太一个人的天下。难道那个男人是个小偷,而丹弗斯太太又是他雇用的内线?西厢那边颇有一些值钱的东西。我顿时产生一阵说来也颇有点吓人的冲动,想此刻就悄悄摸上楼去,亲自到西厢那几个房间去看个明白。

    罗伯特还没有回来。上茶之前正好有时间去走一趟。我犹豫地朝画廊瞥了一眼。整个屋子肃穆无声。仆人都在厨房后面的下房里。杰斯珀在楼梯脚下舔吃盘里的狗食,那稀里哗啦的声音在石筑大厅里回响着。我挪动脚步,向楼上走去,一阵异样的兴奋遍布全身,心房怦怦剧跳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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