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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发考

    第一章

    1

    我最早知道王金发,是从鲁迅的文章中。鲁迅的文章是我们这一代读书人的教科书。熟悉鲁迅,已成为每一个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看家本领。有个朋友曾经不明白地问我,说怎么知道那么多关于鲁迅的事。我一下子被问住了,怔了半天,只好敷衍说,因为自己在大学里待过几年,看得多,见多识广,所以知道的也就多了。人永远没办法免俗,稍稍知道些事,就技痒难熬,就想卖弄。我一直以为朋友是在表扬我,回话的口气虽然想谦虚,也不无得意。然而终于有一天,我突然明白朋友其实是在揶揄和挖苦。世界上最愚蠢的动物,永远是自以为是的人。忘了这句话的人,都是呆子。在酝酿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方面胸有成竹,同时又情不自禁地想到了朋友说话时的表情,我老是忍不住要想,这坏小子又该调侃我了。

    老实说,要想写王金发这个人,还真没办法不提到鲁迅。这就好比说唐诗不提到李白和杜甫,谈电影不提到美国的好莱坞,侃足球不提到巴西队。有比较才有鉴别,有对照才有认识。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间接的。我们通过张三,认识李四,借助甲,知道乙。人是一种很复杂很滑稽的动物。一方面,人比人,气死人,另一方面,也只有人比人,才能最终知道人。历史上一些重要人物,由于他们在坐标上特别亮眼,于是就成为发现另一些人的参照系数。这另一些人物并不亮眼,他们已经沉淀在历史的泥沙中,只有通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像文物一样出土。并不亮眼的人物出土,有时候也能反客为主,使我们重新认识那些特别亮眼的人。谁也不会不知道鲁迅,但是说到王金发,知道的人便大打折扣。

    要重新挖掘王金发这一特定的历史人物,我不得不顺带提到一系列众所周知的辛亥革命名人。王金发和鲁迅几乎是同时代的人,历史是无情的,虽然王金发当年一度名震四方,可是时间已将他的名声湮没。虽然在历史上,他曾经比鲁迅这样的文化人重要得多,他的传奇在江浙一带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可是他遭到的淘汰,也快得多。鲁迅不止一次提到了王金发,在《范爱农》这篇著名的散文里,他用小说家的刀笔,寥寥几句,就刻画出了一个活生生的强盗都督。因此,读我的这篇小说之前,最好能重读一下《范爱农》。我真的没办法绕开大名鼎鼎的鲁迅。换句话说,说鲁迅也就是在说王金发。

    我们都知道鲁迅先生的原名叫周树人,是浙江绍兴人,生于1881年。鲁迅有名,他的弟弟周作人也不弱。周作人比鲁迅小4岁,生于1885年,文章也很多。我们在时间和空间上找到周氏兄弟的位置以后,就等于也为他们的同时代人物王金发定了位。王金发是浙江嵊县人,比鲁迅小,比周作人大,正好介于二者之间,生于1883年,这一年是光绪九年,岁在癸未。从地图上看,嵊县是绍兴的一部分。嵊县是越剧的故乡和发源地,它和绍兴的关系颇有些像今天的大兴和北京,或者今天的嘉定和上海,是隶属和被领导。什么事都是相对的,绍兴也不是什么大城市,然而相对于嵊县来说,已经足够大了。绍兴是嵊县的顶头上司。

    还是先说说鲁迅出生那年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也是王金发的时代背景。这一年,清咸丰帝的遗孀之一,钮祜禄氏慈安太后猝死了,慈安是东太后,东太后死了,天下便由西太后慈禧一个人说了算。不能说慈禧太后她老人家一点政绩也没有,鲁迅王金发周作人他们出生的那几年,是康乾盛世之后,勉强算得上太平的时候,所谓清史的“中兴”时期,大清朝糟糕的日子已经过去,更糟糕的日子暂时还没有到来。在此之前,有两次鸦片战争,清朝政府输得一塌糊涂,英法联军焚烧圆明园,还有太平天国的起事。在此之后,发生了中日甲午之战,八国联军再次攻占北京,没完没了地赔款割地,加上义和团的闹事,外患内乱,大清朝就再也没安稳过。

    老实说,国家搞得那么糟,也不能就说是慈禧太后一个人的错。在鲁迅出生的那些年头,还看不出这位后人提起来便咬牙切齿的老太婆,有什么太大的不是。一个人的功与过同样是相对的,慈禧太后未必就一定想把中国搞坏,事实上,她似乎并不像后人说的那么保守,那么顽固,那么没有人情味,起码也不是一味地反对科学、反对进步。1881年,第一辆“中国火箭号”车头,在唐山胥各庄远煤铁路首次运行。这样,火车这个怪物,终于在它发明的80年以后,在中国的大地上跑了起来。要知道,火车的发展,在西方也不是一帆风顺的。还是在这一年,上海和天津的陆路电线开始通电,在鲁迅出生的第二个月,上海的自来水公司开始创办,两年以后,也就是王金发出生的那一年,自来水公司正式供水。

    此外,电报线也在以很快的速度架设。中国人早在一百多年前,似乎已朦朦胧胧地知道了信息的重要性。邮电大臣不再是个可以小觑的角色。这时候,国内最大的报纸《申报》,开始采用国内的电讯。帝国主义的大炮,已将中国的国门轰开了。门户既然开放,就不可能再关起来。租界这个怪物,开始骚动着中国人的心,一方面,它是丧权辱国的标志,是大清朝身上的疮疤,让人想到了就心痛;另一方面,它又是种种当时从未见过的新鲜事物的发源地。位于中国东南部的上海,以惊人的速度开始繁华,像加了酵母的面团一样迅速膨胀,它的影响向四面辐射,很自然地就波及了同样位于东南部的绍兴和它下属的嵊县。

    等到鲁迅和王金发他们这些人开始明白一些事理的时候,短短的中兴时期已经差不多了。中兴中兴,昙花一现,说过去就过去。我们知道,人们最早的记忆,并不是从他们出生的时候就开始。一个人的记忆,是在两三岁以后,逐渐存入大脑。等到他们开始懂事的时候,大清国早已病入膏肓,既腐败又堕落,像鱼肉一样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在他们这一辈人的大脑里,产生不了“何必远溯乾嘉盛,说起同光已惘然”的感叹。这个由满族人统治的庞大帝国,从来就没给他们留下过什么强盛的印象。这已经是一个垂死的王朝,再也不可能给人们留下任何美好的记忆。他们这一代人,注定没有办法去爱大清国,注定要当逆子。这个大清国糟透了,实在爱不起来。随着他们的年龄一天天增加,大清朝也只有一天比一天更不像话,一天比一天更面目可憎。他们这一代年轻人脑子里充满了“反动思想”。他们注定了应该是反叛的一代,注定了是大清国的掘墓人。

    2

    谢震所撰《王季高君行述》,有助于我们形象地了解王金发的童年,特别是这么一段文字:

    王逸,字季高,一字孑黎。隶籍浙江嵊县,金发,其乳名也。家本小康,早丧父,母延师教之读,天资颇高,而性顽梗好弄,又孔武有力,与里中群儿戏,辄雄长其曹,能以手推倒墙壁,于是有大王之目。然畏母,一闻呼声,即立奔。稍长,好猎,尝于家园中学习打靶,久之,枪无虚发,能于空中落飞鸟。又好博,性起时,掷钱满地不顾。此其幼年与成童时期之历史也。

    《王季高君行述》写于民国五年,也就是1916年,王金发殉难的第二年。作者谢震是王金发共事多年的战友,我第一次读到这篇文章时,印象最深之处,仿佛在看美国的西部枪战片。难以相信,在一百多年前,正是清朝走向彻底没落之际,一个中国的乡间少年,竟然也会有如此英雄气概。我所读过的书,绝大多数都十分确凿地告诉人们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中国乃礼仪之邦,温柔敦厚,稍稍读了些书的人,皆文弱而不好斗。按照我愚蠢的想法,中国在上个世纪,就算是尚武,大不了也就是打打太极拳、下下围棋、耍耍未开刃的剑。舞枪弄棍,争凶斗狠,怎么也不是中国人的本色。虽然火药是我们的老祖宗发明的,但是中国人真喜欢玩枪玩炮的话,根本就不是现在的模样,就不会是帝国主义列强欺负我们,而是我们欺负人家了。

    时至今日,对于过去人的名和字,已经很难弄清楚。以我粗浅的那点古汉语知识,只知道名和字,通常都有联系,譬如屈原,名平,字原,平和原当然有关,又譬如毛主席他老人家的泽东和润之,鲁迅先生的树人和豫才,都有沾得上边的出处。王金发的金发既然是乳名,很可能出生的时候,头发是黄的,所谓黄毛。根据家谱上排行的谱名,王金发是敬字辈,应该叫王敬贤,他的籍名是逸,为什么取字“季高”,总有一定道理。“季高”这两个字,似乎是针对谱名敬贤而来。“季”是排列第四或最后的意思,季高的“季”显然是谦词。名和字未必就是王金发本人取的,但是从取的名和字看,对他的未来是寄托了希望的。

    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少年王金发似乎天生就是做侠士的料。国父孙中山称王金发为“东南一英杰”,黄兴也称他为“东南名士,英雄豪杰”,蔡元培的评价则是“大节觥觥,在人耳目”。在这些典型的中国式评价之外,还有西方式的赞誉,譬如有人就称王金发是“中国的罗宾汉”。自从对王金发有兴趣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他为什么会和中国其他的读书人不一样。还有一点也让人捉摸不透,王金发小小的年纪,哪来的枪。枪杆子里能出政权,岂可儿戏,难道清政府对枪支的管制,就那么不严肃。

    王金发的先人,根据文献可以查到的,最早可以追溯到宋代。对于遥远的先祖,我始终抱有怀疑态度。那些引以为豪的家谱,常常靠不住。过去人修家谱,总是发迹了以后,才会想到请人来修订。地道的穷人用不着从坟墓里,请出有钱的祖宗来装饰自己的门面。因此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就是,谁出了钱请人修家谱,谁在家谱上就占便宜。野孩子认阔佬做亲爹,暴发户花银子修谱牒,这种事在古时候就有。无论你姓什么,都可能在历史上找出同姓的有名人物,只要你肯花钱,自然会有那些不长进的文化人,言之有理地替你考证,涎着脸为你吹牛。上海滩的大流氓头子杜月笙,做五十大寿时大修家谱,一群帮闲文人便查出了杜的先人,是汉朝的什么大将军。

    那位根据文献可以查到的王金发在宋代的先人,叫王铚,此人当过官,与权相秦桧意见不合,便隐居在民间。有一天,王铚坐船路过嵊县,正好赶上梅花盛开,两岸幽香不断,因此忽发奇想,打定主意在此定居。王铚能写一些文章,这些文章如今仍然可以从县志中找到。再往后,到了南宋末年,王铚后裔中有一位叫做王胜三,是研究经学的,很有做官的才能。宋亡之后,有人推荐他当元朝的官,先提名为婺州提领,后来又荐为江西提举,都被王胜三以“世为宋臣,耻食元禄”一口拒绝。王胜三后,又隔了若干代,到了明末,便有一位叫王三台的,有关他的记载要多一些,1984年,王舍村的村民基建,发现一处古墓,掘得会稽章正宸所撰的砖志一方,上题“明德衡南王先生墓志铭”,铭文如下:

    衡南王先生,盖东越巨儒也,讳三台,字思位,能文,补诸生,师事海门周侍郎,讲求性命之学,一切言视动听,悉衷以礼,贫而能乐,即弊裘疏水,皆饶佳趣,开门受徒,不下五百余人。

    王三台是王金发的第十四代祖。然而名气更大,则是王金发的第十三代祖王禹佐。王三台教子有方,清兵入关之际,儿子王禹佐已经有了些功名,在当时的昌平做官。此昌平不知是否就是今天河北的昌平,反正是抗清的前线,清兵来犯,王禹佐守城不屈,与儿子国宣同殉国难。即将灭亡的明朝廷,一本正经例赐祭葬,并谥“忠襄”。接下来,明亡于清,满人跟玩似的就得了天下。这天下来得容易,因此气量很大,往事过去就过去了,也不追究。到了乾隆爷时期,这位皇帝中的十全老人,心血来潮,干脆跟着起哄凑热闹,追谥王禹佐为“节愍”,并允许在王禹佐的出生地嵊县,小兴土木,修建纪念祠堂。也真亏乾隆他老人家能想到“愍”这个字,一般来说,“愍”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优惠和凶丧的意思,譬如屈原《九章?惜诵》的“惜诵以致愍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的“朕以不德,少遭愍凶”。另一解释是怜悯和哀怜,譬如《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中,“孤甚愍之”。微言可以有大义,乾隆皇帝心里怎么想的,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王禹佐生前喜欢的一副对联,是“愿持白节酬君父,莫玷污名累子孙”。不累子孙,是古人做人的一个原则。“文化大革命”中,一度流行的口号是“老子英雄儿好汉,爹若反动儿混蛋”。很多人吃尽了家庭成分不好的苦头,都说是“文化大革命”的罪过,其实古人也讲成分论,古谚就有“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的说法。强将手下无弱兵,虎门无犬子,王禹佐有七个儿子,幼子理斋义不帝清,看看苗头不对,毅然从城里搬到了嵊西董郎岗。王理斋先生便是王金发家族在董郎岗的始祖。从他开始,一代代往后传,又出现了一个叫王景风的人,这人就是王金发的祖父。董郎岗的王氏家谱中是这样记载的:

    少豪侠,爱交游而嗜饮,日常招致宾朋满座。尤好学技击,习戎马,有整军经武之志,以非其时,不敢发也。辛酉之岁,太平军入浙,欲有所展布,毅然从之,得为偏稗,率队驻宁波,已而太平军败,知事不济,乃散归,恣饮以终其身。

    偏稗应该是很小的军官,有的文章夸大了这头衔,恐怕也是由于“率队驻宁波”引起的误会。家谱的记载中,常会说些不切实际的大话,王金发的祖父在太平军里,如果真有作为,在其他的历史书上可以找到名字,清政府也不会放过他。不管怎么说,这位当过长毛的祖父,对王金发肯定会有非同小可的影响。祖父死的时候,王金发已经22岁了,他请人为自己祖父写墓志铭,曾简洁地介绍说:“其为人也,大类余。”这话用现在的说法就是:“我爷爷这人,脾气和性格,都和我差不多。”

    通过对王金发先人的考证,不难发现其祖先,都是在乱世大放光彩。如果真有什么遗传基因的话,王金发也注定像他祖先一样,只有在特定的时代里,才能焕发出不同凡响的光芒。历史从来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乱世英雄起四方,英雄逢乱世,这也是机遇。没有乱世,也就没有什么英雄。

    3

    有一个现象很值得研究者注意,这就是封建社会里的早年丧父,对一个男人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王金发和鲁迅一样,都是早年丧父。我们应该明白,家庭和家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家庭只是家族中的一个细胞,它沐浴着家族世世代代的荣誉,同时也忍受着家族颓败的伤害。对于家庭来说,丧父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崩溃,因为这个家庭中的参天大树和台柱子倒了。弱肉强食,一个崩溃的家庭最先受到的伤害,往往是来自家族。因此家族既是孤儿寡母依靠的对象,同时也是虎视眈眈的敌人。鲁迅是长子,王金发是独子,早年丧父的残酷现实,不得不使他们过早地就肩负起家庭的重担,他们必须时刻准备抗拒家族对自己家庭的侵害。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无论是鲁迅,还是王金发,都不能算穷人家庭出身。鲁迅家族在绍兴的旧居之大,很多去参观的人都会感到震惊。王金发虽然是嵊县的乡下人,可是家里也有田地一百多亩,有数十间宽敞的房屋,有很大的院落,还有园亭和花木,要不然也没地方练习打靶。和城里人鲁迅一样,王金发的家庭显然也是自己不用动手种田,靠吃租子剥削农民,否则他的母亲也不会有钱专聘一位塾师,作为儿子的家教。我们过去常常讲穷则思变。穷永远是相对的,真正意义上的穷人,想变也变不了。真正穷人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温饱问题,温饱问题解决不了,想变也难。人只有从富人变穷了,家道中落,才会想到要变,要革命。鲁迅的父亲逝世不久,本家长辈集会商议,重新分配房产。在这样的重新分配中,孤儿寡母总要吃亏,鲁迅作为长子到场,看到分给自家的房屋又小又不好,在长辈的强迫下,也坚决不肯签字。那时候,尽管鲁迅还是个孩子,可是这点原则性已经有了。鲁迅后来写文章谈起这段往事,颇有感慨地说:

    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世人的真面目,绝不会因为家族情面,就会牺牲自己的利益。封建宗法社会的虚伪,是在家族幌子下人吃人,是吃了人不吐骨头。在今天的生意场上,我们常常会听说宰熟人。宰熟人,就是家族吃人的古风遗传。说白了,家族并不是什么好东西。认识到这一点,也就明白为什么中国的农村改革,最终不得不包产到户,户是家庭,而许多生产队,便是由家族组成。只要是由家族组成的东西,就好不了。从正反两方面来看,所谓家族,都有许多不可取的地方。家族往往意味着懒汉成群,意味着欺软怕硬,意味着闲言恶语,意味着大搞裙带关系和徇私舞弊。家族的彻底瓦解,是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另一方面,早年丧父,会使人们终身摆脱不了母亲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鲁迅和王金发这些名重一时的人物,会成为骇人听闻的大孝子的根本原因。父亲不在了,母亲便成了唯一。鲁迅本姓周,取笔名鲁迅,其中鲁是母姓,“迅”和“训”同音。对于鲁迅他们那一代人来说,孝道也许是硕果仅存的封建社会精华。为了孝道,鲁迅只得十分痛苦地和并不相爱的朱安女士结为夫妇,其理由只是不让自己的母亲不高兴。鲁迅把朱安女士当做是母亲送给自己的礼物,为了孝道,他必须好好地供养她。为了报答母亲,鲁迅活生生地和朱安过了20年没有任何爱情的夫妻生活。孤儿寡母相依为命,造成了鲁迅和王金发这些人性格上的早熟。王金发的孝道和鲁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王金发最后的悲剧,可以说与不愿意违背母命有关。王金发之所以成为王金发,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最终的惨死,也与母亲的教育分不开。过分的爱可以成为毒药,几乎所有谈到王金发的文章中,都提到了他的孝。这种孝,在用词上,可以称之为畏母。严母出孝子,孝是母亲恩威并重的结果。畏母,不能简单解释为胆小和怕,畏中间包含着崇敬,因此颇有些像西方人所说的恋母情结。

    蔡元培先生在民国六年为王金发母亲徐氏题字时,曾把她与为儿子刺上“精忠报国”的岳母相提并论。少年王金发没有因为顽皮而失学,也没有因为是独子而娇生惯养,最新的王金发研究成果发现,王金发不仅会写诗,而且还能写毛笔字和刻图章。书法和篆刻对于旧时代的文人来说,算不了什么本事,但是对于王金发这样的草莽英雄,便可以当回事说一下。在王金发短暂的生涯中,许多大事都和他母亲分不开。王金发参加推翻清朝的民族革命,不少书本上都说王母大义凛然,积极支持儿子的行动。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毁家卖田,资助儿子革命。王母显然是一个很了不得的女性,儿子闯了祸,清兵就要来抓了,她只是哭着说:

    汝未有后,宜远扬,汝两妇及三龄女孩,吾当送之外家,无妨也。惟家产也被汝用尽,旅费只怕不足耳。

    寥寥几句,一个革命老太太的形象跃然纸上,一个寡妇,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儿子培养成人,在这关键时刻,她没有惊慌,甚至比儿子还冷静,她首先想到儿子还没有留下后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尽管此时王金发已经25岁,娶了两个老婆,有个女儿已3岁,然而在老太太眼里,他仍然还是一个闯了祸的大孩子,况且只有个孙女儿,也继承不了王家的香火。她果断地安排好了一切。王金发投身革命,他的母亲跟着他东躲西藏,可没有少吃苦头。谢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这样写着:

    孺人抱孙女银娥避居孙拗岭之绣云庵。银娥旋随母徐桂姑归外家,而季高次妻沈雄卿在绍兴被拘入狱,阅数月始释出。其后季高复返里,聚徒众于朱仙堂,孺人亲执欢。官兵来捕,季高奔上海,孺人亦偕雄卿于十二月间冒风雪奔赴之,寓同志杨侠卿家中,时孺人年四十有七矣。戊申年正月返嵊,售田得资,以供季高赴日本及雄卿在上海进学之学费,自往新昌明德庵诵经度日。乙酉年至绍兴隐修庵为人拜经,得钱以佐诸亡命者食用。庚戌秋,风闻以他事兵又来捕,乃奔杨望村之逢春庵,转入大觉庵。

    中国农村的老太太喜欢念佛,这真不是件坏事。纵观王金发母亲的一生,在不同的地方念佛修行,是其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王金发发迹以后,在上海的租界买了花园洋房,他自己声色犬马,花天酒地,豪赌冶游,没忘了在家中设一佛堂,专门雇了尼姑,陪老太太念经做佛事。没有比这更典型的中国式的孝子。王金发母亲似乎习惯凡事替儿子做主,她强迫他读书,督责极严,儿子才17岁,就为他娶了一个长他4岁的女人做媳妇,这个女人便是徐桂姑。王金发对母亲为自己娶的这个发妻一向不喜欢,因此一逮住了机会,年纪轻轻,就娶了个次妻沈雄卿。次妻就是小老婆。想想那个时候的人真有意思,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两个老婆,王金发照样能革命。

    王金发一生敬重自己的母亲,只要是母亲的命令,便无所谓原则,无所谓是非。既然母亲跟着他吃尽了苦,他因此有一个非常朴素的念头,这就是应该很好地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孝削弱了他的革命意志,成了他自甘堕落的借口。当其他的革命者再一次流亡日本,继续从事倒袁的二次革命时,王金发竟以老母阻挠为由,赖在上海不走。王金发一生最大的错误,也许就是服从了母亲替他作的最后安排。这个最后安排,不仅让王金发的辉煌的名声毁于一旦,而且把性命也搭了进去。

    4

    王金发显然不是读书的料子,早在16岁的时候,他就参加了童子试。到了1903年,也就是科举制度被彻底废除的前两年,王金发已经21岁,奉母命再次去应试,这一次似乎有了些结果,《王季高君行述》说他“居然得一青衿”。后人谈到王金发的学历,都说是秀才,其来由恐怕是因为“青衿”这个词。青衿是读书人的意思,能称得上读书人的,自然应该是个秀才。

    我总觉得王金发的秀才身份有些可疑。事实上,秀才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每当一个朝代到了没落之际,读书人就没有什么大用处。在清朝末年,凡有些思想的人,都不会把秀才的身份看得很重。有趣的是,王金发第一次参加童子试,名落孙山,碰巧鲁迅和周作人也参加了,很可能还在同一个考场。当时考场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也有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要想重温当时县考的情景,只要去翻翻周氏兄弟的著作就行。所谓县考,通常要经过初试、府试,然后还有院试,三榜题了名,才能算合格的秀才。鲁迅和周作人显然要比王金发强一些,因为他们初试都及格了,只是可惜没有能再往前走一步。我怀疑王金发并没有顺利地通过三次考试,因为王金发前后两次参加科举,试题已经略有不同,前者是考八股,后者则是策论。所谓策论,和八股文相比,换汤不换药,不过多了些洋味,因此又叫洋八股。王金发是嵊县的乡下人,改考洋八股,显然不是他的所长。

    科举制度已经寿终正寝,考上考不上,算不了什么大事。在1903年,科举已差不多名存实亡,考上与否,对一个人的前途,并没什么太大的实际帮助。对于王金发来说,这一年的重要意义,不是参加县考,得了一“青衿”,而是在县城结识了后来写《王季高君行述》的谢震。谢震又名谢飞麟,比王金发年长16岁,生于1867年,1923年2月,被当时的浙江督军卢永祥枪杀。和王金发一样,谢震也是嵊县以及浙江的辛亥革命名人。在王金发的战友中,谢震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王金发一生中的许多重要活动,都和谢震有着密切的关系。王金发遇难一年之后,谢震所撰写的《王季高君行述》,无论是提供的第一手资料,还是其见解独到的观点,都成为后来研究王金发最具权威性的代表文章。

    在谢震为王金发所作的长篇传记中,没有提到王金发参加过乌带党。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会漏掉这一笔。有文章说,乌带党是浙江东南一带响应北方义和团而建立起来的义民组织,这观点显然不确。事实上,乌带党早在光绪十六年,也就是1890年就有了,它最初的领导人叫钱老八。1900年,王金发参加了乌带党,由于他孔武有力,又擅射击,很快成为该组织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不用讳言,乌带党是具有乱党性质的秘密组织,党众忽聚忽散,出没无常,劫富济贫,和老百姓心目中的土匪差不多。王金发的确是乌带党的首领,因为民间有“金发龙头”这一称呼,我们知道,“龙头大哥”一般都是土匪头子。由于乌带党是秘密组织,因此在1903年,王金发具有非常有趣的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乱党,一旦真实身份暴露,便有杀头之罪;另一方面,他又是大清朝的顺民,在母亲的强逼下,竟然第二次参加了科举。

    不妨让我们重温一下1903年的历史,不妨想一想这一年,读书人都在想些什么,干些什么。这时候,鲁迅已去日本留学,并且愤然剪了辫子。科举这条路再也行不通了,读书人无路可走,只好乱闯。欧风东进,八国联军的大炮把旧中国原有的秩序,轰得七零八落。忽啦啦大厦倾,社会变化的节奏,突然变快起来,戊戌变法刚过去没几年,其变法的核心思想便显得陈旧不堪。提倡保皇的康有为,不久前还是新派人物心目中的精神领袖,然而时过境迁,说变就变,在激进的革命党眼里,此时已无可救药地堕落为老朽。革命、排满、民权、天职、自由、流血,成了最新最时髦的词语。

    可以这么说,在结识谢震之前,胸有大志的王金发,还处在一种茫然的状态。他既是不安分守法的乱民,又是孝顺母亲的乖儿子。虽然不满足现状,但是王金发并不知道出路在什么地方,因此只能徒有满腔的报国热情。年龄长于王金发的谢震则不一样,这是位地道的读书人,对时局有着相对清醒的认识。他无意追逐清朝的功名,当时正在嵊县主持东乡公学,以讲学宣传民族革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志同则道合,王金发和谢震认识以后,一拍即合,很快成了莫逆之交,正是在谢震的推动下,1904年,王金发等人组织创办了大同学社。大同学社的性质和乌带党有着本质区别,从表面上看,大同学社只是学术团体,研究一些学术问题,其实是网罗嵊县进步人士的大本营,有组织有纲领,起着把一大帮进步人士团结在一起的作用。结果也是这样,大同学社的绝大多数社员,后来都参加了光复会和同盟会。

    说到了1905年的王金发,就不能不提到当时浙江的另一位重要人物徐锡麟。徐锡麟不出场,王金发的故事便没办法往下说。结识谢震,使得王金发往前大大地走了一步,他不再是无方向的孤军奋战。嵊县的革命者已经结成一个小团体,但是他们还需要再往前走一步,和全国的革命党人联合在一起。他们需要一个有着更远大理想的人来引导他们。换句话说,他们需要一名领袖。这个人就是徐锡麟。

    第二章

    1

    要谈徐锡麟,同样得从鲁迅说起。徐锡麟和鲁迅是绍兴同乡,都是日本留学生。鲁迅在1902年去日本留学,徐则比他晚一年。近代中国和日本的关系,是剪不断、理还乱。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批青年人都渴望出国留学,欧美毕竟太遥远,一衣带水的日本成了走出国门最佳去处。由于文化传统相近,许多中国人想学习西方,走捷径的最好办法,就是向日本人学。在学习西方方面,日本人要比中国快,也比中国人彻底。中国的百日维新失败了,日本人的明治维新却十分成功,因此日本无形之中,既是中国人的学习榜样,也成为中国维新人士的避难地,成为酝酿一场新革命的大本营。有识之士纷纷蛰居日本,在这里韬光养晦,中国近代史上几乎所有的著名人物,如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黄兴、蔡锷、章太炎、蔡元培、陈其美、陈独秀、李大钊、蒋介石、汪精卫,都有过在日本的经历。1905年,同盟会在日本宣告成立,这意味着有二百多年历史的大清朝,就要被在日本的中国英华们送进坟墓。

    让我们把时间向后拨一下,从王金发和徐锡麟相识的1905年,直接跳到1907年。这一年,在日本东京的一家客店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中国的留学生。清早起来,这些身在异乡的学子,寂寞无聊,第一件大事,不是争先恐后去上厕所,而是抢着看报纸。他们所看的报纸,多是《朝日新闻》或《读卖新闻》,要不就是专登社会小道消息的《二六新闻》。看完了报纸便议论,有什么好玩的事,就议论什么,说着说着,很可能就吵起来。那时候的鲁迅,也是这些好斗的留学生中的一员,有一天,他看见一条从中国来的电报,赫然登在报纸的头版上:“安徽巡抚恩铭被JoShikiRin刺杀,刺客就擒。”

    鲁迅大吃一惊,正怔着,报纸已经被别人抢去了。消息立刻在留学生中传开,人们开始研究这洋文注音的刺客究竟是谁,很快便弄明白是指徐锡麟。根据大清朝的法律,刺杀巡抚当然是大罪,果然不久,又传来徐锡麟被凌迟致死的消息。听了让人最震惊的是,恩铭的亲兵竟然挖了徐锡麟的心脏,当做菜肴炒了吃,而且那味道大约不坏,不仅是吃了,而且吃得干干净净。是可忍,孰不可忍,来自浙江的学生尤其激动和愤怒。于是立刻召开同乡会,吊烈士,骂满洲,一个个情绪激昂。会上分成了两派,一派主张打电报到北京,痛斥清政府的无人道;另一派觉得人死都死了,没必要多此一举,发什么狗屁电报和清政府理论。

    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也确实都有道理,各不相让。在《范爱农》里,鲁迅把自己说成是主张发电报,而范爱农偏和鲁迅作对,鲁迅说甲,他便说乙,鲁迅赞成发电报,他就极力反对发电报。两个人好像有仇似的,都有些意气用事,你一句,我一句,脸红脖子粗地抬起杠来。大家都是绍兴人,绍兴这地方专出能说会道的刑名师爷,既然是争论,就各不示弱,谁也不让对方占上风。鲁迅那天显然是动了肝火,发自内心深处地感到愤恨,因为他知道这范爱农,是徐锡麟的学生,学生当然应该以维护自己的先生为天职,自己的先生被杀了,结果连打一个电报都害怕,真是太不像话。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天下可恶的人,当初以为是满人,这时才知道还在其次;第一倒是范爱农。中国不革命则已,要革命,首先就必须将范爱农除去。

    范爱农从来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他所以能够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鲁迅写的那篇著名散文《范爱农》有关。这篇文章被广泛编入各种各样的教材,从中学语言的课本,直到大学学习散文创作的辅导读物。范爱农之留名是小人物沾大人物光的典型例子。不过有一点,怕是许多读《范爱农》的人不会明白,这就是文章中的鲁迅,和现实的鲁迅并不是一个人。前者只是虚构,事实是,鲁迅也是坚决反对给清政府打电报的人员之一,在这一点上,和范爱农并没有矛盾。主张给清政府打电报的是保皇党,这些人曾被鲁迅狠狠讥笑,甚至写诗嘲弄,因为他们认为即使猪被杀,也应该悲哀地叫上几声。鲁迅在写《范爱农》一文时,耍了一个小小的花招,为了便于突出矛盾,叙述起来生动一些,他故意变换角色,让自己处在了保皇党的位置上,这是典型的小说笔法。不管怎么说,那天集会上,他和范爱农的确老是吵。小说家的游戏,常常会使一般读者受骗,有时候,甚至会让专家学者也上当,由郭绍虞先生题封面,复旦大学领衔主编的洋洋50多万字的《鲁迅年谱》上,就把鲁迅称之为“坚决主张发电声讨清廷杀害革命者的滔天罪行”,不知道这么一表扬鲁迅,反而把鲁迅推到了他最讨厌的保皇党一边去了。

    辛亥革命成功以后,鲁迅在故乡绍兴,偶然碰到范爱农,时过境迁,又一次回忆起当年争吵的往事,不禁哑然失笑。两人找地方喝酒,或许就在咸亨酒店,两碗家乡的黄酒下肚,鲁迅问范爱农,在日本东京的同乡会上,既然大家的意见一致,为什么总是和他作对,吵个没完。范爱农也不否认,说自己当时有些看不惯鲁迅,看不惯,当然要作对。鲁迅摸不着头脑,范爱农便重提了一段旧事,原来当初到日本的时候,鲁迅去接他们,表情冷淡,动不动就摇头,很有些看不起他们的意思,而范爱农这样初到日本的“乡巴佬”,最忌讳被人看不起,因此就结下了仇。有关范爱农他们刚到达日本横滨时的情景,鲁迅在《范爱农》里有着生动的记载:

    汽船一到,看见一大堆,大概一共有十多人,一上岸便将行李放到税关上去候查检,关吏在衣箱中翻来翻去,忽然翻出一双绣花的弓鞋来,便放下公事,拿着仔细地看。我很不满,心里想,这些鸟男人,怎么带这东西来呢。自己不注意,那时也许就摇了摇头。检验完毕,在客店里小坐之后,即须上火车。不料这一群读书人又在客车上让起坐位来,甲要乙坐在这位上,乙要丙去坐,揖让未终,火车已开,车身一摇,即刻跌倒了三四个。我那时很不满,暗地里想:连火车上的坐位,他们也要分出尊卑来……

    也难怪鲁迅生气,连“鸟”这样的脏字眼都骂了出来。我们都知道,鲁迅是有脾气的人,他的文风不失尖刻,用粗话骂人并不多。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屡屡被人看不起,本来就憋着一肚子不痛快,而男人头上的长辫子,女人的一双三寸金莲似的小脚,在已经身居国外的留学生眼里,那简直就是国耻。这些同乡们也太不争气,刚到日本,就被翻出一双女人的绣花鞋来示众,活活地丢中国人的脸。鲁迅这一生气,脸色自然不好看,而且还摇了头。摇头是无意的,刚到日本的范爱农却记在心上了,他气量不大,逮着了机会,便和鲁迅过不去。

    事情一说穿,大家都觉得自己有些可笑。鲁迅有些想不明白,说中国人到了东京,害怕别人耻笑,女人就算是小脚,也得假装大脚,带着那绣花鞋,又有什么用。范爱农说,他才不管它有用没用呢,反正是师母的,说让带,就带了。范爱农的话,顿时让鲁迅感慨万分,无话可说。所谓师母,就是徐锡麟的夫人王振汉。提到她,自然会想起已经作古的革命先烈徐锡麟。徐锡麟在当时是让大家一想到就不能不肃然起敬的人物。想到徐锡麟,鲁迅立刻就想到自己当初的无知,并为此感到深深的惭愧。事实上,当初那十多个让他看了生气和摇头的同乡,并不是等闲之辈,用“鸟男人”来称呼实在不妥,要知道这些人大都是革命党人,他们追随徐锡麟来到日本,其目的是为了推翻清王朝。鲁迅在《范爱农》一文中,用很感慨的笔调,点明在这些人中间,既有后来在安徽战死的陈伯平烈士,被害的马宗汉烈士,还有好几个人被清廷抓起来打入黑狱,直到革命成功以后才恢复自由。

    和这些人比起来,鲁迅不能不感到自责。按说咸与维新,鲁迅也有一些可以吹嘘的革命经历。他参加过光复会,和光复会的领导人有些熟悉。有许多材料,说鲁迅在日本曾参加过同盟会,虽然鲁迅自己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查过冯自由的《革命逸史》,上面附有同盟会成立最初三年的会员名单,在19名浙江籍人士中,没有鲁迅的名字,不仅没有鲁迅,甚至也没有同盟会中大名鼎鼎的徐锡麟,没有大名鼎鼎的陈其美,没有我这篇小说的主角王金发。此会员名单的真实性不用怀疑,但是显然有差错,至少说明当时有些马虎。这马虎当然也和当时的白色恐怖有关。革命成功以后,仅凭自己是同盟会会员,便可以大肆吹嘘一通,但是在革命成功之前,这可是掉脑袋的罪名,名单若是落在清廷手里,捕快按图索骥,后果将不堪设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除了这个粗疏的前三年会员名单之外,后来四年的详细名单,都非常令人遗憾地被销毁了。

    再也没有什么比冒充同盟会会员更容易的事了。鲁迅所以不曾说自己是会员,和后来有太多冒名的招摇撞骗有关。同盟会本身有其不严谨的地方,它的成员大多来自兴中会、光复会和华兴会,作为光复会成员,鲁迅理所当然地可以算做是同盟会会员。但是鲁迅羞于写文章讲述自己的革命历史,他觉得自己的革命历史没什么可说的。和那些功名显著的革命党人相比,鲁迅的作用实在微乎其微。他对日本友人增田涉说过,革命党人曾令他去暗杀,他犹豫了一下,说:“我可以去,去了可能会死,我死了,丢下母亲,怎么办?”面对鲁迅这样的孝子,革命党人很失望,只好说:“你既然担心死后的事,就不用去了。”鲁迅坦率地承认自己不是真正的革命者,许广平在回忆文章中,记录了鲁迅曾说过的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鲁迅说:“革命者叫你去做,你只得遵命,不许问的。我却要问,要估价这事的价值,所以我不能做革命者。”

    2

    鲁迅在《范爱农》一文中,不仅变换了自己的角色,而且有一个最大的疏忽,这就是竟然没有提到,在他去横滨码头接同乡的十多人中,有王金发。由于王金发在《范爱农》的后半部分,屡次被当做一个重要人物提到,鲁迅不提他在自己所接的人当中,是有意遗漏,还是真的不知道,这一点有待于新的史料证实。根据目前的史料,王金发在这十多人中,应该确凿无疑。这十多人,可以查出名姓的是,徐锡麟的侄子徐学舜、弟弟徐学麒,以及龚味荪、陈魏、陈伯平、马宗汉、沈钧业、沈乐年、范爱农、王金发。说起来真可笑,我要写的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孔武有力、性顽梗好弄的王金发,竟然也会是鲁迅感到生气的“鸟男人”之一。

    前面已经说过,因为有了大同学社,嵊县的革命党人已经组织起来,但是格局很小,仅限于在小小的嵊县范围内。这时候,徐锡麟突然出现了。他的出现,使原来很小的格局一下子打开了。全国范围内的反清秘密活动,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新的大联合正在酝酿。1905年初,作为光复会的重要人物之一的徐锡麟秘密来到嵊县,他此行的目的十分简单,就是招兵买马。这次秘密来访的结果显然很让徐锡麟满意,事后他对知友说:“游历数月,得俊民数十,知中国可为也。”俊民数十,这数十人中间,当然王金发是很重要的一名成员。

    由于徐锡麟的缘故,王金发参加了光复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真不要小看了区区数十人,几年以后,东南数省乃至全国,闹得天翻地覆,就和这几十人的功劳分不开。在境界上,徐锡麟比谢震更高一层,对于王金发来说,谢震只是益友,徐锡麟则是良师。1979年版的《辞海》上,关于徐锡麟的词条是这么撰写的:

    徐锡麟(18731907)近代民主革命烈士。字伯荪,浙江山阴(今绍兴)人。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游历日本。次年在上海参加光复会。1905年在绍兴办大通学堂。倡体育,讲武事,以积蓄革命力量。次年,为在清政府内进行革命活动,捐资为道员,赴安徽试用,任巡警处办兼巡警学堂监督。1907年与秋瑾准备在皖浙两省同时起义。7月6日在安庆枪杀清巡抚恩铭,印发《光复军告示》,率巡警学堂学生攻占军械局。起义失败,被捕后英勇就义。

    《辞海》上的人物词条一向言简意赅。当我们对徐锡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以后,再进一步的描述便容易得多。1905年初,徐锡麟在上海有一个阔亲戚叫许仲卿,此人也是光复会会员,捐了5000大洋给徐锡麟。许家在上海南京路这一黄金地段上,无意中置了10亩地皮,上海市区迅速发展,地价飞升,他们家顿时成了巨富。徐锡麟以绍兴各学校兵式体操需用为理由,用这笔钱在上海购买了后膛九响枪50支,子弹2万粒,经绍兴知府熊起蟠批准,领了公文护照,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经杭州,过钱塘江运回绍兴。这批枪支弹药是革命的本钱,有了本钱,以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王金发积极参与了创办大通学堂的工作。徐锡麟是创始人,王金发既协助创办,同时也是第一期学员。大通学堂的全名,是“大通师范学堂”,师范两个字带有明显的掩护色彩,因为这样可以麻痹清廷的耳目。在课目设置上,特设“体操专修科”,公开招收各府各县的俊民入学。在第一批学员中,嵊县那二十几人成为骨干,王金发因为会射击,又当学生,又当教师。大通学堂在同盟会成立的第二个月,在绍兴古贡院豫仓正式开学,它很快成为培养革命人才的摇篮,成为联络会党的秘密基地,为浙江安徽两省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质量的反清志士。那时候的学制,不像现在以学年计算,而是一期接着一期短训速成班的形式。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大通学堂办得轰轰烈烈之际,王金发又追随徐锡麟去日本学习军事。

    辛亥革命前,既是一个最黑暗的时代,同时也是浪漫主义大放异彩的年代。在这一代反清义士身上,充满着革命的浪漫主义精神。徐锡麟创办了大通学堂以后,光复会的领袖们很快又产生了一个新的念头,这就是通过捐官,出国去日本学军事。所谓捐官,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花钱买个官当当。于是徐锡麟的那位阔亲戚许仲卿,又一次为革命作了巨大贡献,他在捐了5000大洋买枪后,又拿出4.5万大洋,供徐锡麟等买官出国。有钱能使鬼推磨,清朝廷糊涂,日本人也糊涂。徐锡麟捐的官是道台,相当于今日的厅级待遇,陶成章低一级,捐官知县,是处一级,王金发更低,是都司衔,算是科级干部。徐锡麟和陶成章填了步兵科,王金发则是填的体操科,大约是钱花少了,级别太低的关系。

    花钱捐官听起来总有些骇人听闻。通常情况下,见到这个词,首先想到的就是腐败。类似的故事,在晚清谴责小说中常常可以见到,前不久,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还报道过山西某县长卖官一事,有人买,才会有人卖,反过来,有人卖,自然也会有人买。王金发等当时的捐官,究竟怎么回事,现在已经弄不清楚。不过他们的行为,多少也能让我们明白另外一些事,花钱捐官,不一定都是坏事。关键牵涉到了一个根本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当官,动机是什么。

    捐一个知府要多少银子,这个资料或许可以查到。《扬子晚报》今年3月17日“收藏沙龙”这一版上,曾刊登了大书法家伊秉绶的“捐官执照”,大约是旧的关系,加上制版时又缩小了,从照片上看,只能看到题头的“户部执照”四个大字。好在配有文字引文,其内容如下:

    户部为请

    旨事据新授广东知府伊秉绶遵例捐银叁佰玖拾两,准予加叁级。所捐银两于嘉庆肆年贰月贰拾日付库收讫,相应发给执照,以杜假冒。

    300多两银子可以加三级,扣除了手续费,差不多100两银子一级。我一向很喜欢伊秉绶的字,他的隶书刚直不阿,写匾,写对联,都十分耐看。看到了这个捐官执照以后,最初的感觉,是伊秉绶有些对不住我,他怎么可以这样做人。转念一想,他不当官,说不定就写不出这么好的字来。并不是什么人都善于走进考场,手里真有钱,花银子混个功名,和发愤读死书参加科举,也没什么本质的不同。还是那句话,手段有时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目的和结果。做了官不贪赃枉法,就是好官,做了官,能写一手好字,仍然是好的书法家。这就好比王金发等人,为革命而捐官,没什么不光彩的。

    毫无疑问,捐官去日本的王金发,在这一年认识了鲁迅。范爱农对鲁迅最初的印象是反感,王金发会怎么想,不得而知。他是个莽男子,也许根本就没注意到鲁迅不住地摇头。到了日本以后,王金发立即进入大森体育学校。关于王金发在日本的经历,几乎所有的文章都谈到,但是失之笼统。谢震《王季高君行述》上写着:

    金发入大森体育学校,乃至试验成绩,竟以第一人高标毕业,谈者皆荣之,以大森体育会学员甚夥,非可以侥幸成名也。

    至于王金发是不是真的第一,现在恐怕很难找到第一手资料,反正所有的文章上,目前都是这么写的。认真想一想,王金发得第一也没什么了不起。当时的体育和今天并不一样,据考证,“体育”一词也是从日本引起的,再往前追究,这词最早出现在法国卢梭的《爱弥儿》一书上,意思是身体的教育,身体的教育形成了“体操”这一练身体系,1868年,日本从欧洲引进了体操,10年以后,一个叫做爱藤镇三的人正式使用了“体育”这两个字。那时候反正没有版权,何况日本人的文字,本来就是从中国偷去的,留日学生毫不客气地把“体育”的称呼带回国。1902年前,“体育”这个专用词开始出现在中国的报刊上。那时候的体育,与我们今天在运动会上所见到的大相径庭,概括地说,就是骑马射击,列队出操。

    在当时的年代,中国留学生能够在国外取得优异成绩,有很多现成的例子。中国人并不是真的笨,我们所以常常不如别人,不是天生不行,而是后天的功夫不够。很多人在中国这个大环境里,默默无闻庸庸碌碌,一旦出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环境里,学习条件也未必见得好,反而大放异彩。譬如同样是去日本学军事的蒋百里先生,出国前,他是个体态清癯弱不禁风的文化人,可就是他,在1905年毕业时,却获得了步兵科第一名。根据日本军部规定,士官榜首由天皇赐刀,这是日本人极以为荣的事,多年来,非日本学生莫属,可是蒋百里硬是靠自己的努力获得这一殊荣。王金发荣获大森体育学校第一名,得到什么嘉奖不得而知。究竟还能不能找到这所学校,恐怕也让人怀疑,大森体育学校自然不能和堂堂的士官学校相比,再好也只能算中等专业学校,因为从学制看,王金发只读了半年就毕业,仍然是速成学校性质。

    3

    王金发是在1906年夏秋之际回国的,虽然只有半年多时间,然而好歹也算是学成归国了。我怀疑他的日本话可能还不太会讲。徐锡麟早在1903年就去过日本,这次率王金发等再赴日本,其目的也不在好好读书,而王金发早就被证明不是读书种子。那时候的留学,也实在太方便了一些,作为辛勤的职业革命家,徐锡麟不仅奔走在浙江上海安徽一带,甚至频繁来往于中国和日本之间。此次率领众弟子到日本,徐锡麟待了还不到半年,就又回到中国。章太炎因为《苏报》案,被判了三年徒刑,关在上海租界洋人的监狱里,到这一年的六月刑满出狱,在出狱前,徐锡麟曾去监狱看过他,这说明六月以前,徐锡麟便已回国。王金发回国的确切时间,当然是暑假以后,很多书上都说在7月到8月之间。

    王金发归国以后,正式担任大通学堂的体操教员,也就是说当体育老师。在本世纪初,体操和体育是两个经常混淆的词,直到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新学制,正式使用“体育”这个词,学校的“体操”,才一律改为“体育”课。前面已经说过,由徐锡麟一手创办的大通学堂,已经成为培养反清志士的基地,而作为体育教师的王金发,其实就是军事教官。科举制度废除了,新式的学校像雨后春笋一般涌现,而学校的新和旧,和有无体操课大有关系。自从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年老的慈禧太后,对一切和新沾边的事物都带有恐惧。如果清政府能想到体操课潜在的危害性,肯定会禁止开设这门课。在那个特定的年代里,甚至鲁迅这样的文人,也经常穿着白色的柔道服装,拼搏和摔打在日本的柔道馆里。由于20世纪初,是中国最虚弱的年代,因此强国梦几乎激励着每一位有识之士。体操课和强国梦名正言顺地联系在一起。说起来都让人不敢相信,国家越是弱,民心越是强,在这时期最流行的竟然是军国民教育。不仅民间在做强国之梦,甚至朝廷也不切实际地陷入幻想中。

    1906年4月,清政府钦定的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实、尚武”。其中尚武精神是军国民教育的核心。它给了体操课大为发展的好机会。尚武就是全民皆兵,学校拥有真枪实弹已不属于非法,骑马,射击,健强体魄,成了重要话题。世界之力在于武力的思想,已渗透到了民间,不妨重温一首当时的儿歌:

    二十世纪地行星,煌煌童子军。

    小锣小鼓号,黄龙飞舞小旗旌。

    哥哥华盛顿,弟弟拿破仑。

    心肝虽小血白热,头颅虽小胆不惊,

    进行进行!小人小马武装神!

    二十世纪天演界,不竞争,安能存。

    脚踢五大洲,气吞东西球。

    将军飞将军,谁云孺子不知兵?

    爱吾国兮如亲,吾爱群兮如身,

    万岁万万岁,伟哉吾军人!

    这是流行于1905年的儿歌。在这样昂扬的歌声中,我们不难想象当时的一名体操教员,是多么的威风和神气。儿歌是孩子们唱的,流行于当时青年口头的却是《中国男儿》,开头就铿锵有力:

    中国男儿,中国男儿,要将只手撑天空。

    睡狮千年,睡狮千年,一夫振臂万夫雄。

    煞尾却是:

    古今多少奇丈夫,碎首黄尘,燕然勤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乱世出英雄,时穷节乃现。这一年,王金发24岁,风华正茂,意气昂扬。新学势不可挡,清政府做梦也不会想到,正在兴起的一切带有“新”字样的事物,都在悄悄扮演掘墓人的角色。新军,民团,学生,这些和枪多少有些联系的组织,在后来的辛亥革命中,都起着不可埋没的作用。我曾见到过一张摄于1906年日本的照片,照片上方写着“徐伯荪马××陈伯平君回国留别纪念,丙午秋摄于早稻田”。这张照片足以证明我前面引用的材料有疏漏,因为照片上还有王金发,这张照片可以确证他当时还在日本,也就是说,王金发回国的日期,还可以往后推迟几个月,而徐锡麟既然6月份已经回国,说明在秋天,他又一次去了日本,不过这次的时间更短,在这一年的12月份,徐锡麟便赴皖就任陆军小学堂会办。

    这张照片恐怕是现在所能见到的王金发的第一张照片,因为在日本拍摄,又都是革命党人,自然是剪了辫子。大多数人都是日本式的短头发,唯有王金发剃了锃亮的光头。在清朝,剪辫子几乎和准备掉脑袋是同义词,因为有了留学生这块招牌,清政府对剪辫子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当时剪辫子的压力主要来自民间,朝廷放过了,老百姓心里却有疙瘩。根据二百多年来形成的习惯,男人的一根长辫子是命根子,如果没有了辫子,那罪名往小里说,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因为民间捉住奸夫,第一个惩罚就是立刻剪去他的辫子。往大里说,便是里通外国,便是汉奸。因此留学生回国,首先要做的,是在上海买一条假辫子。

    我想象王金发的性格,大约是懒得去戴什么假辫子,围观就围观吧,别人在他背后指指戳戳,就让他们说个够。大通学堂是王金发的母校,虽然建校只有一年多,由于它的办校宗旨在于培养革命人才,这个学校的气氛显然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到了这一年的冬天,大名鼎鼎的女侠秋瑾因母丧从上海回故乡绍兴一游。不久,大通学堂便公举她主持校务,请帖由王金发亲自送去。我怀疑这是事先策划好的,因为在这之前,王金发曾替徐锡麟送一封密信去过上海,很多文章都认为这次送信是王金发和秋瑾认识的开始。密信的内容已不得而知,根据推想,徐锡麟是要她主持大通学堂。

    在上海的初次见面,秋瑾显然给王金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当时,秋瑾因为试验炸药,不慎爆炸伤手,正匿居在挚友吴兰石家中。革命友谊重如泰山,尽管是初次见面,秋瑾盛情款待了王金发,酒过三巡,秋瑾离席抽倭刀而舞,害得并不擅长舞文弄墨的王金发诗情大发,为此还留下了纪事诗,其中有两句常被人引用:

    莫道丈夫尽豪侠,

    英雄还让女儿占。

    女侠秋瑾在王金发的革命生涯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王金发追随徐锡麟参加革命,徐锡麟是他的恩师,如果说王金发在精神上还有一位老师的话,这就是秋瑾。秋瑾主持大通学堂,她和王金发有着双重的领导关系,既是校长和教员,又是“革命党人”的上下级。1907年5月,秋瑾在绍兴的和畅堂故居,召集浙东会党骨干密谋创组“光复军”,推举在皖的徐锡麟为“首领”,秋瑾自任“协领”,首领和协领相当于正副司令。以“光复汉族大振国权”八个字为编制代号,下辖八个军,王金发被任命为分统,其头衔相当于一个军长。光复军有三四万之众,其中仅嵊县一地就有近万人。

    光复军原定在7月6日这一天,在浙江安徽两省同时起义。不料浙江的武义和金华等地泄密,党人死难,牵涉到大通学堂,起义的日子不得不推迟到7月19日,即阴历六月初十。到了7月6日这一天,徐锡麟在安庆刺巡抚恩铭起义失败,以身殉难,又一次牵涉到大通学堂。霎时间,白色恐怖笼罩,各种传闻谣言,扰得人心惶惶。7月2日,王金发按照事先的约定,从嵊县来到绍兴,秋瑾知事已不可为,对他说“风声不好”,让他速离绍兴。《王季高君行述》这样写着:

    绍兴郡守贵福,以浙省兵来围捕大通,又分一支袭嵊公局,盖恐金发或在此也。时金发适在校,欲谋抵敌,秋侠以已系女人,毫无证据,即被捕也无妨,而催金发速行,与竺等为后图。金发不从,促之再四,声色俱厉,金发不得已,逾墙远遁。

    这是一个颇具戏剧性的场面,不过“逾墙而遁”可能不确。因为事实是,清兵在第二天,才开始对大通学堂围攻,当时的情况虽然紧急,王金发完全有足够的时间,从学校的大门走出去。在后来的围攻中,一些学生仅仅为了等逃亡费,没来得及走,结果壮烈殉难。显然,大通学堂的师生,对当时的时局还存在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并且为这种幻想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好在王金发已经逃之夭夭了。他走了以后的次日,也就是7月13日下午,秋瑾不幸被捕,从容带缧绁去,见了绍兴郡守贵福,只留下七个字的口供“秋风秋雨愁煞人”,于7月15日凌晨英勇就义。

    4

    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梁启超仓皇逃命,有人劝谭嗣同赶快走,谭嗣同平静地说:“世界上凡变法,都要死人,中国还没死过,就从我开始。”戊戌只是变法,死了以谭嗣同为代表的六君子。王金发他们这一代人进行的是革命,死的人自然应该更多,更悲壮,更可歌可泣。从1907年徐锡麟刺杀恩铭起义失败,一直到辛亥革命成功,革命党人就没有停止过牺牲和暴动。清王朝已经寿终正寝,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清王朝并不会自己退出历史舞台。继徐锡麟秋瑾取义成仁不久,1907年9月,同盟会员王和顺等在钦州廉州防城三地起义。12月,同盟会员黄明堂等率部在镇南关起义,孙中山和黄兴等亲临前线督战发炮。到了次年的3月,黄兴率领由华侨组成的“中华国民军南路军”,再次发动钦州廉州起义。4月,黄明堂王和顺又发动云南河口起义。11月,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继驾崩,混入新军的光复会员熊成基在安庆率马营和炮营起义,这是新军起义的开端。

    1911年4月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事后殓收烈士遗骸,共72具,因此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后来陆续查明还有14名烈士,也就是说,实际烈士应是86名。没有一代人的流血牺牲,就不可能推翻清朝王朝。重温这一段的光辉历史,不妨重读一下鲁迅小说《药》,小说写一个父亲为了给儿子治痨病,让他吃人血馒头。这人血,是一个叫夏瑜的革命者的鲜血。夏瑜虽是男的,但显然是在影射秋瑾,因为夏和秋,瑜和瑾,都沾得上边。我们习惯于把革命者的流血牺牲,看做是由于统治阶级的残暴,所以我们习惯于在事后讴歌先烈,控诉统治阶级,却轻易放过了人民群众的麻木。其实革命者抛头颅洒热血,愚昧的人民群众吃人血馒头,这常常是最残酷的事实,而我们自己很可能就是那些吃人血馒头的人。

    秋瑾英勇就义,王金发成了清廷通缉的逃犯。徐锡麟被凌迟处死,秋瑾是怎么死的,也许是砍了脑袋,只记得她提出过要求,自己死了,不得剥她的衣服,由此可见,女人被杀,弄不好还有掉脑袋之外的另一番羞辱。现在已经没办法查出来,王金发在什么时候知道秋瑾被杀的消息。他或许想到过要救秋瑾出来,劫狱或者劫法场,但是事情发展之快,根本就没有这种可能。当时没有电视,他自然也是看不到报纸的,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事情越来越严重,形势越来越不利。他不得不仓皇逃命,躲一天是一天。《王季高君行述》上说:

    棘荆遍地,亲友闭门,昼伏夜行,逾溪陡岭,囊金已尽,本境未离,漂母不逢,浣女无迹。芦中人其真穷矣!相从者有何策哉!乃择向之与秋案有关,及目金发为匪屡去禀官吏之绅富家,强行索借……

    鲁迅说王金发出身于绿林大学的说法,曾被许多文章广泛引用。所谓绿林大学,是当强盗的客气说法。毫无疑问,亡命之中的王金发,成了不折不扣的强盗头子。嵊县是越剧的发源地,听过越剧的人,一定有委婉动听女人气十足的印象。有一点让人想不明白,能够出此软绵绵曲调的嵊县,却同样是强盗的发源地。在浙东一带,民风属嵊县最为强悍,嵊县强盗作为商标,与绍兴的黄酒杭州的张小泉剪刀一样著名。不妨解释一下“嵊”这个字的确切含义,“嵊”由“山”和“乘”组成,古时候“一车四马”称之为乘,因此就有“四”的意思,嵊表示四面有山,意味着杀人越货之后,往什么方向逃跑,都可以逃之夭夭,躲在山深不知处。自从明亡于清以后,几百年来,嵊县的强盗就没有真正地绝迹过,王金发武功高强,一身是胆,落草为寇,占山为王,对他来说,算不了什么难事。他曾经是乌带党的头目,再干土匪,大有重操旧业的意思。不过,盗亦有道,做强盗的并不意味着一定做坏事。据史料记载,王金发之为匪,从不扰民。这里的“民”,自然是指穷人。

    《王季高君行述》中说,王金发向富户强借财物,往往以四分之一散发贫民,四分之一自己用,剩下的接济党人机关。由此可见,做了强盗的王金发,仍然和革命党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徐锡麟和秋瑾主持的皖浙起义失败,清政府缇骑四出,到处捉拿革命党人,不但没有吓坏了王金发,反而成全他过了一把梁山好汉式的英雄瘾,当了一回中国的罗宾汉。尽管王金发只做了半年的强盗,他在浙东留下的传说,已经数不胜数。再也没有比强盗的传说,更能深入民心。譬如说在途中遇到了“饥饿垂毙者”,王金发把身上仅有的600文钱,统统掏出来给了他,自己却和同伙整整饿了一天,这600文钱是抢来的衣服卖的钱。又譬如某乡有一位节妇,被村中恶霸逼嫁,此事让王金发听说了,他怒眦欲裂,率领手下在途中拦截,痛鞭恶霸,然后送节妇归家。

    王金发的名声,正是因为他做了半年的强盗,才大增特增。民间老百姓难免一种小孩子心理,小孩子最喜欢玩的游戏是“官兵捉强盗”,有时候成年人对强盗的传说,要比对革命党更有兴趣。如要说王金发追随徐锡麟去日本,只是他辉煌的传奇生涯开始,那么他一度为匪,占山为王,则是他的传奇乐章的深入。在这之前,他根据徐锡麟的安排去做,后来又听从女侠秋瑾的指挥。徐锡麟和秋瑾殉难了,王金发顿时失去了革命的方向。白色恐怖日趋严重,革命陷入了短暂的低潮时期,和党人的联络中断了,作为清政府到处缉拿的重点对象,王金发屡屡陷于十分狼狈的境地。当土匪自然有充分自由的一面,但同时也有非常艰难的一面。并不是所有的穷人都会站在“匪”一边,恰恰相反,除了特别了解王金发的人之外,大多数穷人很可能会去向官府告密。事实上,王金发不止一次陷入困境,为了逃命,他不得不率部逃入深山。秋去冬来,天寒地冻,加上官府的追捕更加严了,王金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正当王金发走投无路之际,远在日本东京的孙中山,发出了指示:“秋瑾虽已捐躯,火种依然存在,毋忘我浙东受难同志。”1908年春,革命党人浙江的另一位领导人陈其美,从日本风尘仆仆回国,为了重点浙江反清的革命烽火,再聚光复会旧人,陈其美多次派人密赴嵊县。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叫做杨侠卿的同盟会员终于找到了王金发。于是王金发再次和革命党人取得了联系,脱身去了上海。手下人如何安排,史料上没有留下记载。王金发是大孝子,临行,没忘了带上自己的老母,还有他第二个老婆沈雄卿。

    5

    现在,不打岔说一说陈其美,又很难继续往下叙述。陈其美是蒋介石的恩师,没有他,就没有后来的蒋介石。陈其美介绍蒋介石参加了同盟会,在辛亥革命起义中,蒋介石和王金发,是陈其美手下冲锋陷阵的两员得力大将,因为陈其美的关系,蒋介石终于获得了紧随孙中山左右的机遇,这机遇使得他得到了孙中山的重用,青云直上,最后成为国民党中的第一号人物。国民党中著名的“二陈”,即陈果夫和陈立夫,是陈其美的侄子,这“二陈”在后来一再被蒋介石重用,显然和蒋的报恩思想有关。1916年,陈其美在上海被袁世凯派人刺杀身亡以后,蒋介石曾将其尸首搬到自己家里入棺成殓。当时孙中山也在上海,亲临现场吊视遗体,抚尸大恸。由此可见陈其美和蒋介石,陈其美和孙中山的关系,非同一般。

    浙江籍革命党中,由于徐锡麟和秋瑾已经殉难,老资格的革命党人中,应该是章太炎、蔡元培、陶成章和陈其美四大将,前三人都是光复会员,是光复会的创始人之一,然而其中章太炎和蔡元培文人气太重,是文化名人,不擅搞暴力革命,陶成章不一样,他是光复军的领导人,有一个咄咄逼人的绰号叫“焕强盗”。陈其美似乎没有参加过光复会,他直接参加了同盟会,从资历来说,陈其美要比这三位低一些,然而其功劳,却在三位之上。陈其美是革命后的第一任上海都督,在光复上海,光复杭州,组织江浙联军攻打南京等历史事件中,有着不可磨灭的特殊贡献。孙中山曾说过:“陈君为吾党健者,第一次革命,于沪上握东南之锁钥,其功最大。”

    相反,蔡元培章太炎以及陶成章,在光复之役中,其功劳和冲锋陷阵的陈其美相比,要逊色得多。陶成章于辛亥革命起义的三个月以后,也就是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不到半个月之际,被刺于上海广慈医院。1991年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陈英士纪年》,在这一年的1月14日一栏,仍然明确无误地写着:“凌晨二时,指使蒋介石派人于广慈医院暗杀光复会领袖陶成章。”后面还引用了当时报刊上的一些文章,确定陈其美是杀陶成章的主谋。陈其美是否真的指使蒋介石刺杀了陶成章,这一直是个扯不清的案子。有个化名叫岑梦楼的,写了本小册子《王金发》,在王金发死后不久印行,据说发行了几万册,当时可算是了不得的畅销书了。在这本编造痕迹很强的小书中,王金发被说成是刺杀陶成章的凶手。这种说法一度很流行,即陈其美指使蒋介石,蒋介石又安排了王金发。

    对于这一历史事件,我觉得鲁迅的看法可能最接近正确,鲁迅与王金发和陶成章都认识,和陶的关系要更深一些。陶成章被刺大殓时,身穿黑呢大衣,拍了照片,有人将这照片寄给在绍兴的鲁迅,鲁迅看了照片,还流了泪。鲁迅的弟弟周建人曾问过鲁迅,会不会真像小册子上所说的那样,是王金发枪杀了陶成章,鲁迅很生气地说:“造话!”“造话”是绍兴土语,意思是瞎说和编故事。人们所以会对历史有兴趣,有时候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文字和口头流传的历史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瞎说和编故事。尽管鲁迅先生和蒋介石也是同乡,但是作为章太炎的弟子,鲁迅对蒋介石从来就没有什么好印象。鲁迅骨子里是文人气,他不喜欢蒋介石身上的浪人作风,有趣的是,鲁迅明明知道陶成章的死和蒋介石王金发无关,但是偏偏不写文章辩诬。周建人说鲁迅在南京和上海两地,曾专门对陶成章之死作过调查,结果他带些赌气地说:“蒋昧了良心,宁可错杀九十九,冤杀了千千万万好人。现在让他戴着皇冠背黑锅,活该!”此时,蒋介石已经得到天下,鲁迅觉得自己根本犯不着替他说话。

    也难怪王金发会有刺杀陶成章的恶名。好事不出门,恶名传千里。1908年春天,王金发到了上海,很快就成了搞暗杀的职业高手。他本来就是绿林好汉,陈其美誉他为“聂政”一样的英雄,搞暗杀正合他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撞脾气。在初到上海的一段日子里,王金发被人津津乐道的事,是毁家纾难,1908年的夏天,王金发偷偷潜回嵊县老家,将家产统统变卖了,然后将所得银两,全部捐给了同盟会,至此,王金发成了彻底的无产阶级。谢震所撰《徐孺人行述》中,曾说其母“售田得资,以供季高赴日本及雄卿在上海进学之学费”,显然不确,因为王金发根本就没有去日本。很可能是王金发向母亲隐瞒了这笔钱的正式用途,事实上,陈其美和王金发等,正是利用这笔钱,在上海接盘了天保客栈。有了天保客栈,便有了一个联络各地会党志士的机关。

    王金发成了天保客栈的老板。上海有租界作掩护,清政府拿革命党常常无可奈何。1908年冬天,“两浙各府属代表”聚集上海,筹议举事计划,会还没开,就有人向官方密报,于是天保客栈被抄,一位叫张恭的同志被捕。经查,出卖这一情报的是刘师培。刘师培早年同情革命,颇负才名,也算是老资格的同盟会员,天保客栈被抄,张恭被捕,江浙武装计划就此夭折。陈其美召集党人商议,说欲报此仇,非有“聂政”不可。于是王金发“慷慨自任”,带着枪便去找刘师培算账。许多书中都记载了这一幕,王金发拎着枪,找到了刘师培,二话不说,就要扣动扳机。刘师培吓得跪地求饶,发誓将以自己的性命,确保被捉同志张恭的生命安全。事后,刘师培果然到端方那里苦苦哀求,求端方万万不能杀了张恭。

    这样的故事今天说起来,多少带有一些滑稽色彩。刘师培在学术上颇有成就,家传文字训诂之学,宗古文经学,擅长以字音推求字义,以今言通古语,并用比较通俗的文字,编定经学和文学等教科书。他的文学论文,也常有独到见解,对中古文学史颇有研究,撰著很多,辑有《刘申叔先生遗书》,共74种。以学术地位而言,刘师培在近代学界,可以列入大师级,但为人,却是小事清楚,大事糊涂,一生中有两件大事永远为人所不齿。一是当了同盟会的叛徒,出卖同志。一是后来袁世凯称帝,刘师培名列筹安会六君子之一,再次成为国人眼里的小丑。

    由于王金发对刘师培的恐吓,张恭的性命终于无虞。刘师培无脸面在上海住下去,逃之夭夭,他妻子何震的表弟汪公权不知后怕,继续在上海滩鬼混,“花天酒地,吐漱生云”,并打算进一步出卖革命党人,“某日汪自妓院出,金发邀之于途,拔枪击毙之,从容而去”。从1908年到上海,直到辛亥革命在武昌爆发,王金发在这期间,一直是陈其美手下的重要大将。他的身份,颇有些像锄奸团长,或者是暗杀队长,惩治叛徒,暗杀奸细,经他手送命的坏分子,可以开出长长的一串名单。在这个名单中,有专与革命党作对的青帮头子,有吞没革命党人募款的香港某公司经理,有与侦探差不多的石某。王金发的活动范围,并不局限于上海一地,他出入于浙西和皖南,曾到香港学习制作炸弹,而且还去过南洋的新加坡。

    暗杀活动,在清朝末年曾成为革命党人的重要手段。自徐锡麟暗杀恩铭以后,革命党人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暗杀。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1910年汪精卫慷慨赴北京,“引刀成一快,莫负少年头”,刺杀摄政王载沣。当时的宣统皇帝还是个毛孩子,刺杀摄政王等于刺杀当今皇上。和汪精卫的壮举相比,王金发的暗杀要逊色得多,可是也实际得多。在辛亥革命到来的前几年,王金发是一个富于传奇的实干家,是侠客,是义士,是革命的打手。在公理不申、黑白颠倒的社会里,暗杀会使敌人受到震慑,使胆小鬼闻风丧胆。暗杀能解一时之气,逞一时之勇,但是不可能解决最后的问题。暗杀虽然很刺激,很有英雄气概,有时候却会使问题走向反面。事实上,暗杀的手段一旦被滥用,就会表现为不分青红皂白。

    在王金发诸多的暗杀中,譬如被许多人称道的“枪杀胡道南”,就有些莫名其妙。胡道南被杀的理由,是因为曾联名向绍兴知府贵福告密,导致了秋瑾女侠的被捕和被害。这说法显然有些牵强,把秋瑾蒙难这么大的事,推在一个地方的乡绅身上,那是不负责任的小说家的想法。以王金发之身手,枪杀一名毫无防备的乡绅,实在易如反掌。胡道南在完全不明白的情况下,被革命党人在大街上击毙。胡当时是清查公款公产董事,他以前办过府学堂,办过劝学所和禁烟分所,为人心平气和,且品端学粹,蔡元培后来写过《胡道南传》,专门为胡辩冤。事实证明,暗杀有时候也会草菅人命。不过,杀错就杀错了,干革命,真杀错几个,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杀错了,还不许辩诬,就有些惨了。王金发死了以后,革命党人写文章纪念他,陈去病称其为“莽男儿”,一个“莽”字,十分传神。王金发一生中,大多数的时候,是在扮演拼命三郎的角色。王金发身上的戏剧性,就在这可爱的“莽”字上面。

    王金发似乎还没到杀人如麻的地步。不管王金发有多莽撞,光复会领袖陶成章的被刺,肯定和他无关。王金发是个讲义气的人,和陶成章情同手足,下不了那个毒手。事实上,陶成章之死,不仅和王金发无关,而且和陈其美蒋介石也无关。辛亥革命刚刚成功,革命党人就是想自相残杀也来不及。文字记载的东西,不一定都靠得住,查找旧档案,阅读民国时期的旧报纸,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误会,我们往往会忽略掉一个最简单的事实,这就是当时有大量的报纸,是袁世凯的御用文人办的。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御用文人更不要脸的。在有关王金发的大量文章中,诬蔑的文字要远远地超过赞扬的文字。因此,说陶成章死于王金发之手,显然是无中生有。

    第三章

    1

    出生入死对王金发来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谢震在《王季高君行述》中谈到他辛亥革命前的经历时,曾不无感慨地说:

    黄花岗之役,不与其事,亦云幸矣,然今则转为之可惜矣!

    1911年的黄花岗起义,王金发曾跟随陈其美如约前往。查史料,从上海经香港转广州的,还有宋教仁等人。由于联络不便,配合不当,起义军奋战一夜,便惨遭失败。陈其美率领的这些人,根本就没来得及参加起义。以王金发之莽撞,加上他视死如归的血性,若是参加了,必定也是七十二烈士之一,此所以“不与其事,亦云幸矣”。王金发最后死于非命,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此所以“今则转为之可惜矣”。

    广州黄花岗起义,是革命党人在辛亥前夕发动的规模最大、牺牲最重的暴动。此次起义体现了革命党人的英勇,同时也确证了在中国的边远地区发动推翻封建社会的革命,很难奏效的事实。早在一年前的日本,革命党人就意识到这个问题。此时孙中山远在北美,黄兴远在南洋,同盟会的东京本部,因为没有孙黄二人的坐镇,人心有些涣散,形势也趋于低潮。在一次不是太重要的聚会上,宋教仁提出了革命的上中下三策,下策是继续在边远地区进行,中策在长江流域进行,上策在首都和北方进行。大家经过一番讨论,认为“下策太不济事,上策太不容易”,于是折中取中策。

    人们似乎没有意识到这次在日本小石区聚会的重要性。由于在清政府控制比较薄弱的边远地区,发动政变要容易得多,在过去的若干年中,革命党人已经在这些地区发动了无数次暴动,规模空前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仍然是遵循这种惯性。日本的这次聚会,事实上无意中作出一个新的决定,这就是将革命的重点,转向长江流域。也许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这个转变,会急速加快中国革命的进程。革命党人酝酿组织了中部同盟会,机关就设在上海租界,这意味着革命的指挥所,也从遥远的不便指挥的日本迁往上海。革命党人计划在沿江城市同时发动起义,上至武汉,下到上海,形成星火燎原之势。1911年10月10日,由于泄密武汉革命党人被迫提前起义,结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两三天内先后攻占了武汉三镇。

    武昌起义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此时离黄花岗起义失败还不到半年,革命党人尚未从惨败的阴影中走出来。辛亥革命是一个意外的早产儿,当武昌起义的第一枪打响的时候,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孙中山和黄兴都不在国内,起义异常地顺利,一夕之间,革命党人迅速地控制了形势,由于太意外,竟然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境地。几位参与发动起义的党人,都觉得自己的威望不足以担任都督,推来推去,于是把革命的成果拱手相让,送给了新军协领黎元洪。时隔八十多年,重温辛亥革命,有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地方。其中最让人耿耿于怀的,就是革命党人总是把胜利当做礼物送人。想当初,黎元洪是从床底下被硬拉出来,授予都督的头衔。这个后来被人们讥为黎菩萨的胖子,糊里糊涂地就成了中华民国的开国元勋。

    王金发对于发生在武昌的起义,所知甚少。革命党人奔走相告,然而受当时通讯的限制,真实的消息很难传递。在上海的报纸,只要是革命党人控制的,每日都频发捷报。捷报掩盖不了武汉三镇告急的事实,革命党人明白,要想巩固武汉的成果,唯一的办法就是以各地的起义响应。于是在短短的一个月内,上海、山西、陕西、重庆、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纷纷起兵讨虏,一个多月以后,有首义之功的武汉三镇之一汉阳虽然失守,但是各地义军捷报频传,大清的末日真的就到了。1911年11月3日,在陈其美的领导下,上海、杭州、苏州三地几乎同时发难,尽管有些曲折,至5日,这三地已全部光复,成为革命党人的囊中之物。

    王金发在光复杭州的战役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陈英士纪年》11月3日这一栏上写着:

    委派蒋介石、王金发、张伯歧等率领敢死队100余人抵达杭州,参加浙江起义。

    《王季高君行述》上也说:

    孑黎亦由申来杭。遂决定于9月15日夜三时,笕桥、凤凰山两处军兵,肃队入城。张伯歧、蒋介石率敢死队攻抚署,孑黎率所部攻军装局,一鼓作气,马到成功。

    这里的九月十五日是阴历,也就是阳历的11月5日。关于杭州光复,当年11月9日的《民立报》,以“浙江敢死队之壮观”为题,作了生动的报道:

    浙江革命军之编制,皆以敢死队为先锋,然后继之以各标新军。敢死队之编制共分五队,以蒋介石为指挥官……第四队由王金发为队长,攻击军装局。其实为天然之形胜,守易而难攻。自攻击点起,以至军装局头门,约有三千米之远,巷道深奥,门栅重叠,城池坚固,守备严重,防御绵密,乃为各官局之首。凡察杭垣阵地者,无不以此为最险、最难之区,乃敢死队竟自起点以至军装局头门,直前冲锋,势如霹雳。惟入头门为贼军偷刺队员周尧吉君一员,而军装局遂入吾手矣。

    从这篇报道可以看出,杭州之光复,有惊无险。对于骁勇善战的王金发来说,这样的冒险根本算不了什么。杭州光复以后,各界在咨议局开会,欢迎立宪派名流汤寿潜自沪抵杭。虽然王金发极力反对,但大多数党人都赞成汤寿潜为光复之后的第一任浙江都督。王金发曾十分愤怒地说:“予等拼性命,炸军库,而汤某坐火车来,为现成都督,奈何坐视不管?”辛亥革命的戏剧性就在这里,革命党人出生入死,好不容易得了天下,其结局都是拱手相让。继黎元洪当了都督之后,汤寿潜又成了浙江都督,而江苏巡抚程德全也摇身一变,成了光复以后的首任江苏都督。辛亥革命一开始便表现了它的不彻底性。革命党犯了一系列错误,他们只想到要把清朝政府推翻,推翻了以后怎么办这个更重要的问题,却从来没有认真想过。

    辛亥革命的真正受益者,是窃国大盗袁世凯。如果不是辛亥革命,袁世凯注定要老死在他的老家。我曾见过一张充满田园风味的老照片,被清政府打入冷宫的袁世凯,穿着一身蓑衣,蹲在一条小木船上钓鱼,仿佛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农,让我难忘的是他那双并不安分的眼睛。清朝统治者显然意识到,野心勃勃的袁世凯对于大清的江山,有比革命党人更潜在的危险。事实也是如此,已被解职遣回老家,而且打算永不叙用的袁世凯,在辛亥革命爆发的第五天,便被清政府任命为湖广总督。袁以“足疾”尚未大愈,既不坚辞,也不请求赏假,借故拖延。老奸巨猾的袁世凯,此时公然挟革命党以自重,明目张胆地要价,谁都知道重用袁世凯是饮鸩止渴,但是走投无路的清廷,到了这节骨眼上,也只好闭着眼睛喝下这杯毒酒。1911年10月27日,也就是武昌起义后的第18天,袁世凯被任命为钦差大臣,节制湖北水陆各军。于是,袁世凯走马上任,非常娴熟地玩弄他的两面手腕,先给革命党人一个下马威,让革命党人知道他的厉害,然后继续向清政府要挟。在他上任的一个月之后,袁世凯率兵攻占了武汉的汉阳。

    和奸雄袁世凯相比,所有的革命党人都像天真的小孩子,王金发反对汤寿潜当浙江都督,并不是他的觉悟比其他革命党人高,而是他有一种最朴素的农民思想,这就是凭什么要轻易地把自己应得的东西让给别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能那么雅致,那么从容不迫,那么文质彬彬。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行动,革命有时候也需要一些小小的手段。袁世凯的厉害,就在于他让革命的正方和反方都奈何不了他。袁世凯攻下汉阳之后,完全可以一鼓作气,趁势拿下武汉三镇,但是他故意不打了,要和革命党人谈判。军事上完全处于上风的袁世凯,要谈判,当然占尽便宜,革命党人在汉口英租界开会,决议“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大总统”。几个月以后,袁世凯果然成为了大总统。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大总统。在他之前,孙中山虽然当了一个多月的临时大总统,可是很快便被袁世凯所取代。

    革命党人还真应该向袁世凯学几招。在江浙革命联军攻克南京的当天,同盟会领袖之一的章太炎提出的口号是“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天下为公,乃克有济”。光复会誓言中也有“功成身退”的警句。所有这些政治高调,抬高了革命党人的身份,也给革命党人带来了许多无形的伤害。辛亥革命的成果,真正落到革命党手中的微乎其微。很多并不革命的人摇身一变,从清朝政府的官吏变为民国的新官僚。继江苏巡抚程德全成为反正的江苏都督,广西巡抚沈秉坤,安徽巡抚朱家宝,福建的统制孙道仁,统统变戏法似的成为了省一级的大都督。好在陈其美和王金发都是明白事理的人,他们没有温文尔雅,趁乱捞到了都督的头衔,管他做得长久不长久,先当了都督再说。在辛亥革命的一系列反正运动中,再也没什么场景,比陈其美当都督,更充满了戏剧性,《辛亥革命七十周年》一书上有这样的记载:

    开会时,李平书先生先发言,跟着李英石、陈英士等几位依次讲话,场内很安静。但在推选都督时发生了争执。李平书和商团代表及起义军官,都推李英石当都督,说他军事学识渊博,指挥上海光复任重功高。同盟会方面的代表则推陈英士当都督。双方争执不下。黄郛脾气躁,第一个拿出手枪来威胁平书先生,说是陈英士首先进入制造局有第一功。在场的起义军官也都把手枪拔了出来,说陈英士进制造局后即被拘禁,后来是李英石指挥起义军和商团打下来的,彼此争论不休。刘福标原在会场内靠墙站着,这里突然高举一颗手榴弹,大呼:“都督非选陈英士不可,否则我手榴弹一扔,大家同归于尽!”

    2

    王金发当上绍兴都督,同样有趣。陈其美在上海选都督,那时候,王金发和蒋介石等皆在杭州。以此二人的脾气,若在上海,扮演逼宫角色的必是他们无疑。王金发完全可能拔出手榴弹来,做和刘福标同样的事。事实上,就算是在杭州,王金发也不是省油的灯。据说他也一度拔出了手枪,威胁大家预备推举的汤寿潜,由于陶成章的劝阻,才又把枪放了回去。王金发当时打出的一张反对汤寿潜出任浙江都督的王牌,就是“秋瑾被害,喧传汤寿潜曾赞一词”。这里面难免有莫须有的意思,纯属是捣蛋,然而汤寿潜拿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也没办法,自己在众人的拥戴下,当了浙江光复后的第一任都督,总得分一杯羹给王金发。最初的位置是浙江都督府的实业部长,王金发坚辞不受,于是改派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

    辛亥革命最初的那几个月里,中国最大的奇观,就是一下子不知冒出来多少都督和民政长。城头变幻大王旗,改朝换代的机遇终于来了,人五人六地都跳了出来。仅以我比较熟悉的江苏而论,就有苏州府的江苏都督程德全,清江浦的都督蒋雁行,松江府的上海都督陈其美,镇江府和江宁府的都督林述庆,无锡军政府司令秦毓鎏,扬州府军政长徐宝山,太仓州军政长洪锡范,常州府军政司令何健,淮安府军政长卢根鏊,徐州府民政长朝志正,海州民政长何锋钰,以及海门厅民政长梁孝熊。光复前,江苏共辖八府三州一厅,不到一百天的时间里,各有其主,革命的成果被迫不及待地瓜分一空。

    浙江的情况我不太熟悉。反正王金发放弃了寄人篱下的实业部长一职,宁为鸡首,不为牛后,选择了绍兴军政分府都督。出任绍兴都督,是王金发生涯中,继落草为寇当土匪、在上海滩当杀手之后的又一传奇。由于王金发当过强盗,许多人都知道他的莽撞,因为在他上任伊始,他便以强盗都督而闻名。王金发人还未到绍兴,民间已经纷纷传言,说王金发要回绍兴替秋瑾报仇。一时人心惶惶,那些和秋案有关的人士,知道革命党人饶不了自己,要么逃之夭夭,要么变戏法似的,赶紧把自己也打扮成拥护革命的模样。在王金发到达绍兴之前,绍兴的旧官僚们,见风使舵,打着“咸与维新”的招牌,由曾在浙江巡抚衙门当“折奏师爷”的章介眉,串通绍兴的末代知府程赞清,临时拼凑成立了一个“绍兴军政府”。这章介眉恰恰是第一个应该对“秋案”负责之人,当年正是他主张先斩后奏,动笔草拟了浙江抚署处理秋案的奏稿,“正法”了女侠秋瑾,后来又是他出坏点子,怂恿继任的浙江巡抚增韫,平毁西湖边的秋瑾墓。

    鲁迅是绍兴假光复的见证人,他在《范爱农》中写道:

    我们便到街上去走了一通,满眼都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什么铁路股东是行政司长,钱店掌柜是军械司长……

    据说王金发本来准备向东南方向发展,带兵去浙江的衢州,光复衢州只是王金发的一个借口,其目的是为了要向刚上任的浙江都督索兵索饷。汤寿潜被他逼得十分为难,合署不宁,甚至都有了辞浙江都督的打算。这时候,徐锡麟的三弟叔荪从绍兴来,报告了绍兴的假光复,希望王金发能去绍兴。王金发先是不肯,因为他此时正好让汤寿潜焦头烂额,走投无路。王金发采取的是胡搅蛮缠的“捣蛋法”,好歹和汤寿潜耗着,看这个窝囊的浙江都督怎么办。那天晚上,王金发春风得意地去杭州的挹芳菜馆赴宴,席间经叔荪的再三劝说,加上几杯酒下肚,王金发终于动了心。他一松口,汤寿潜求之不得,立刻封他为绍兴军政分府的都督。

    史料上并没有说王金发为什么松口,想象中,一定是来自绍兴的叔荪在言谈中,搔到了王金发的痒处和痛处。绍兴是王金发的革命根据地,在老百姓心目中,王金发既是革命党人,也是著名的强盗头子。不管怎么说,王金发在绍兴大名鼎鼎。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富贵不还乡,如穿锦衣夜行,革命既然已经成功,应该是王金发露露脸摆摆威风的时候了。王金发当时的神气劲是不难想象的,当叔荪来杭州刚和他见面时,面对昔日恩师徐锡麟的三弟,王金发不等对方开口,就十分爽快地送了一支手枪给他。他这人显然是一身的山大王脾气,想怎么就怎么。凯旋班师回绍兴,无疑有让他兴奋的一面,而且去绍兴不比去衢州,绍兴有许多旧部下,王金发只带兵三百就足够了。

    王金发回绍兴真是出尽了风光,人们排着队,在西门等了一天等不来,忽然听说是第二天才会到,并且不就近从西门进来,而是绕道从东门走,理由从东门进绍兴比较吉利。这也不知是哪位风水先生占的卦,过去出兵,班师回朝,都习惯从北门入城,所以北门也称得胜门或德胜门,譬如北京的德胜门就是。到了第二天,大家又一次排了队等到天黑,好在月色很好,加上有火把、风灯和新糊的纸灯笼,还能凑合着看清。原来的绍兴知府程赞清,由两个旧差人搀扶着,战战兢兢地站着恭候,远远地看到王金发的革命军来了,非常做作地冲到河滩边上,两手高举,向前打躬,行的仍然是前清的官礼。这也不能难为他,“咸与维新”,究竟怎么叫新,小小的知府怎么弄得明白。

    王金发一行是乘白篷船来的。在江南水乡,人们出行,照例都是坐船。几支快橹摇着,摇几橹,便朝天胡乱放几枪,仿佛扔爆竹似的。那船终于到了城门口,大兵浩浩荡荡地上岸,穿着军服,打着裹腿,脚上是草鞋,持枪分两排站好,如临大敌。那情形好像做戏,锣鼓声响了一阵以后,英雄人物才可出场,早了,就没那个效果。于是王金发慢腾腾下船,慢腾腾上马,在前呼后拥中,在夹道欢迎的绍兴老百姓的眼皮底下,慢腾腾进城转一圈。此时的王金发,自然不会把那位前来欢迎的旧知府,放在眼里。王金发骑着马,高高在上,谁都能看见他刚刚剃的光脑袋。我不知道这剃光脑袋,是否因为留学东洋,从日本人那学来的,后来的蒋委员长也是这毛病,硬是把脑袋弄得贼亮贼亮,有庄严的一面,但是也难免有滑稽的一面。要知道,辛亥革命男人们才开始剪辫子,光光的脑袋让老百姓看了,真不知会怎么想。王金发在大街上绕了一圈,神气十足地过完了头一把都督瘾,来到府衙门,堂而皇之地进去了。那三百士兵也跟了进去,排队站在那唱歌,唱了几首才解散了。

    这以后,前来犒劳的就没断过。人们牵着手,赶着猪,抱着鸡和鸭,挑着酒,进出府衙门。王金发也没什么架子,谁来了都见。最先拜访他的,自然是那些地方上的革命党人,譬如鲁迅和范爱农。后来成为大文豪的鲁迅,此时不过是绍兴一家中学里的监学,这监学也还是临时的,因为四个月前,鲁迅愤然辞去了该校的普通生物教师一职,后来由于学生的强烈要求,因为辛亥革命爆发,学校工作无人主持,才勉强上任。革命军兴,谣言四起,绍兴地处偏僻,什么样的传说都有。反革命的谣言不断,于是以其矛还其盾,鲁迅等便用革命的谣言对付反革命的谣言。鲁迅当时提出的办法,是组织学生“武装演说队”,上街进行革命宣传,散发“溥仪逃,奕被逮”等传单,煽风点火,灭敌人志气,长自己威风。

    鲁迅领导的学生,虽然拿的只是体操用的枪,但是在安定地方这一点上,起了积极作用。说起来真可笑,那体操用的枪,并没有真的子弹,就算能找到几颗,也是那种光能喷火,却不能杀敌的练习弹。当时传说有一队溃散的旗兵将从绍兴经过。民间最怕的就是溃兵,溃兵比土匪更不像话,于是店铺纷纷上了铺板,怕溃兵抢劫。为了安定民心,鲁迅率领学生“武装演说队”上街辟谣,学校里教体操的体育老师,当时还没有剪辫子,把辫子在头上打了个结,满头是汗地走在最前头。体育教师平时上课,用的是一把细而长的指挥刀,这时候也换了把可以砍死人的大刀。这一招还真管用,学生“武装演说队”所过之地,店铺胆子立刻就大了,立刻开门做生意。

    王金发要来的第一天,鲁迅亲率学生在西门外,白白地等了一天,一直等到深夜,眼见着没希望了,才散队回家睡觉。那天晚上很冷,大家不得不生火取暖,肚子饿了,学生年纪轻,扛不住,便去附近的小馆子敲门买东西吃。鲁迅有个叫孙德卿的同事为人慷慨,掏钱购了几百个煮熟的鸡蛋给学生。在王金发到绍兴当都督的第二天或是第三天,鲁迅和范爱农专程到都督府拜访他,因为大家在日本时就熟悉,范爱农和王金发还有一段同船的经历,且都是徐锡麟的学生。从目前可以查到的资料看,不知道他们当时说了些什么,唯一可以留给人们谈天的材料,是范爱农看着王金发的光头有趣,毫不客气地上前摸了摸,说:

    “金发哥哥,侬做都督哉!”

    王金发当时很窘。刚做了官的人,有时候非常想见熟人,因为唯有熟人,才能想到你是混阔了。有时候也怕见熟人,因为熟人最知道自己的老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自己混得再阔,你还是你,有些事永远改不了。

    3

    王金发当绍兴都督的功过,是他最引人争议的一笔。毁之者,一味恶毒攻击,誉之者,找出种种理由为其辩护。为了写这篇小说,我重新系统地阅读了一些书,获得的印象是,对于王金发,过去的评价,毁超过了誉,近年来的评价,却是誉超过了毁。所引用的都是差不多的材料,区别只是在于解释。鲁迅仍然是必须被借用的,毁誉双方都能在鲁迅的著作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王金发遇难已经八十多年,事实上,他早就被人遗忘了。正像我在小说一开始所说的那样,王金发能在后来偶尔被人提起,还是大家读了鲁迅著作的缘故。

    事实上,王金发只做了八个月的都督,而在这八个月中,他也不是一直留在绍兴。从1911年的11月,到次年的7月,在这所谓当绍兴都督的日子里,王金发曾数次离开绍兴。1912年1月1日,孙中山自上海抵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据说王金发应陈其美之邀,化装为“总统专列随员”,身携双枪,暗中保护孙中山。沈鹏年所撰《孙中山和王金发》,记载了当时陈其美对邵力子解释这么做的必要性:

    我们革命党惯用暗杀手段对付清廷的显要权贵,也要防止他们用暗杀的手段来伤害孙先生。有王金发担任秘密保卫工作,就可以放心了。

    我不知这资料是否靠得住,反正从当时的旧报纸,如记载革命党人事颇多的《民立报》上,见不到王金发在随行人员名单中。既然是化装,自然不会在名单上了。王金发屡次去上海是无疑的,否则,发生在1912年的陶成章被刺案,就不会和他有丝毫的牵连。王金发在陶成章遇刺前两天,曾在上海的汇中旅馆饭厅和陶见过面。这次见面时,陶成章告诉王金发,自己拟入广慈医院治病。两天后,陶成章在广慈医院被刺,王金发因此也背上了黑锅。其实王金发屡去上海的真正原因,是想和陈其美等革命党人,保持密切的联系。因为此时革命虽然成功,但是革命的成果并不掌握在革命党人手里。

    王金发的绍兴军政分府,虽然只管辖府属八个县,客观上起着和在杭州的省都督府分庭抗礼的作用。从一开始,王金发就没把不是革命党人的浙江都督汤寿潜放在眼里。以王金发的资历,一个省的都督位置,还轮不到他来做,不要说是他,就连陈其美,也只是挂名上海都督。当时的上海和今天的概念大不一样,属松江府,归江苏管辖。虽然都是都督,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陈其美在上海,王金发在绍兴,都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主儿。这两个人,一个在上海,一个在绍兴,遥相呼应,大搞独立王国,以革命的两手,对付反革命的两手。《嵊县文史资料》第八辑上,刊登了汤寿潜致王金发的一封信,注明日期是1912年9月29日。这日期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此时,汤寿潜已不是浙江都督,王金发也不是绍兴都督。正确的日期应该是1911年的11月16日,信尾的日期“九月廿九”是阴历:

    季高仁兄大人麾下:

    在杭得聆伟论,许为血性男子,恨相识之晚。司令部言,麾下愿往绍兴弹压土匪,画锦一行,便拟北伐,心焉壮之。一到绍城,即以军府闻,旋且以都督闻,初犹疑告者之过,今且接奉电告矣。下走无分寸功劳,且腼然而尸素于此,若麾下之劳苦功高,裂土而封,谁曰不宜。以怀负伟略如麾下,必不待一都督为重轻,且都督可也,因都督而越权限,窃以为过矣。浙江收入,悉抵洋款,盐茶局为收入一大宗,此款一经截留,彼族必来指诘,其时断非空言所能应,势必藉词干涉,是瓜分之端,自吾绍而开,且自下走所许之好男子而开,下走同为绍人,不敢不尽言以相告,无为此得小而失大也。犹记麾下濒行,以同为绍人之故,谆谆焉以尊重荣誉相勖勉。麾下岂不知都督之荣誉,远不如英雄之荣誉为尤大乎。里人来,盛传麾下遇卫士小有所扰于市间,辄枪毙之,执法之严,保民之切,所谓英雄者自宜如是。盐茶局票据簿册,似应发还该局,派员监督以促其进行,防其混匿则无不可,尚有存款,除扣下五千元外,还祈照解省城。敢因麾下之严于卫士,而冀英雄决不严于人而贷于已,不辞饶舌而告前途之荣誉有信于都督者。愿垂意省览,惟亮察,不尽。

    意城兄均此致意。

    弟名正肃九月廿九日

    重读这信,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此时的王金发,不过当了一个多星期的都督,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已经可以窥一斑而见全豹。原信中,凡遇“麾下”这一敬称时,无不另行顶格。这真不像一个上级给下属写的信,正如汤寿潜信中所言,他于光复无分寸功劳,然而既然尸位素餐,已经当了浙江省都督,有些话却不得不说。光复以后,到处都是些自称“草”字头的人物,“草”字头是革命党的另一种说法,汤寿潜活脱是一个受气都督的形象。好在他受气的时间并不长,当王金发在绍兴闹得越来越不像话的时候,他已经调到南京担任临时政府的交通总长。

    据说孙中山从海外回国,陈其美曾电召王金发赴沪进见。见面时,孙中山想不明白,问王金发为什么宁愿去绍兴,不愿留在省城杭州任职。王金发愣头愣脑的回答让孙中山很满意。王金发说自己想在绍兴练兵,然后率兵北伐,灭此朝食,直捣黄龙。他一生的可爱,都体现在这莽男儿的“莽”字上面。孙中山称王金发为“东南一英杰”,就是在这次见面时说的。不久,孙中山便任命王金发为北伐军副司令,这可是一个不算小的职务,由于南北议和,北伐并没有真正实施,王金发的副司令,也就是一个短暂的空衔。不管怎么说,在绍兴招兵买马,积极备战,这也许是王金发的初衷,但是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王金发很快就把自己说过的话,忘到脑后去了。

    辛亥革命带有很强烈的速成性质。从日期上看,10月10日,武昌首义,随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11月初,上海和杭州光复,11月6日,陈其美任上海都督,11月16日,王金发任绍兴都督,12月29日,孙中山被选为中华民国的第一任临时大总统。一个多月以后,孙中山辞职,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变化实在太快,半年前,由于黄花岗起义失败,革命跌入低潮,然而从低潮转入高xdx潮,这中间连过渡都没有。革命成功如此容易如此省事,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只要清朝政府下台,革命党人和昔日的仇敌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王金发的练兵,准备北伐,显得毫无意义,也完全没那个必要,历史并没有为王金发提供带兵打仗的契机,像他这样善于冲锋陷阵的莽男儿,是否会成为一名卓越的军事指挥官,这是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被胜利冲昏头脑,是再自然也不过的事。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场。革命党的好心,给了坏人可乘之机。不要说是像王金发这样的草莽英雄,圣贤如孙中山和黄兴等杰出人物,对袁世凯的窃国野心,在当时也缺少必要的认识。孙中山就曾一度以为天下太平,亲自投身铁路考察,想以实业让中国迅速富强起来。许多革命党人自命清高,功成身退,羞于做官,干脆去欧洲留学念书。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也颁布了许多改革措施,他是山大王出身,办起事来说一不二,充满了革命的浪漫主义精神。还有一招也让老百姓皆大欢喜,这就是开仓放赈,豁免一年的钱粮,减除苛捐杂税,饬令富商粜平价米,平抑市场粮价。此外,在杀人方面毫不手软,据说王金发先后杀了五十多个鱼肉百姓、反对维新的地头恶霸,其中有不少还是王金发亲手处决的。

    王金发隆重公祭了徐锡麟和秋瑾等革命先烈,厚恤先烈家属,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王金发当年被迫逃进深山当土匪,如今衣锦还乡了,所有欠的旧账都一笔笔清算。那个对“秋案”应负责的章介眉自然不会放过,由于他已经先一步“咸与维新”,伙同原知府程赞清搞了一个所谓“绍兴军政府”,并自任治安科长,王金发便以“有要事商量”,将章介眉诱至府衙门猝然逮捕。王金发显然喜欢戏剧性的场面,在逮捕章的同时,他派兵出其不意地封锁了章宅,然后调齐章告密的案卷,准备举行公开会审。在那段日子里,章介眉被戴上纸糊的高帽,游街示众,并让他跪在秋瑾烈士就义处的古轩亭口,在他头顶套上一只火油箱做的桶,边上放着棍子和小石块,供路人经过时敲打和投掷。

    公审章介眉本来可以成为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公祭了秋瑾和徐锡麟两位先烈以后,人心都很激动,杀了章介眉,犹如大热天里吃一块冰激凌,既降温又解渴。杀了章介眉,“秋侠虽死,亦可瞑目九原,含笑泉壤矣”。在大家看来,章介眉是死定了,章介眉死有余辜。事实上,王金发一开始也打定主意要杀章介眉,这样的社会蟊贼,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就对不起革命先烈。可是结果却出人意料,王金发似乎心慈手软起来,稀里糊涂地就把章介眉给放了。王金发不杀章介眉,是后人一直指责他的地方,鲁迅在许多文章中都提到了此事,很有些怪王金发徒有妇人之仁。落水狗不痛打,待一上岸,轻则洒人一身水,弄不好还会被他咬一口。事过二十多年以后,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一文中,鲁迅仍然愤愤不平地说:

    终于将那主谋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

    其实不杀章介眉,恰恰是当时最流行的大趋势。王金发在一篇告示中煞有介事宣布:“现在共和之局已定,断无再有反对之人。”这种糊涂思想,很自然地会导致轻敌的麻痹思想。因此不杀章介眉,不能仅仅看做是妇人之仁。王金发宽宏大量地说:“本都督推诚相见,无诈无虞,愿我同胞,共喻斯义。”王金发的用心是好的,革命的形势发展实在太快,昨天的敌人,转眼间都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中华民国说成立就成立,大清朝说没影就没影。许多乱七八糟的事情,纠缠在王金发脑子里拐不过弯来。杀一个章介眉,对于出身绿林大学的王金发来说,小事一桩,能有这个器量不杀他,还真不容易。有些资料把王金发刀下留人,看成是因为章介眉的能言巧辩,是他摇尾乞怜,蒙得王金发相信了他的鬼话。

    依我的想法,王金发再糊涂,还不至于如此轻易地就上章介眉的当。所谓“际此光复,毁家纾难,我亦不辞,故罄我所有,以充军饷,以谋公益,以营秋社,均无不可”这番鬼话,打动了王金发的说法实是靠不住的。章介眉已是死老虎,他的那点家产,即使是不想交出来,王金发也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将其没收。王金发当土匪的年头虽然不长,可是绑票勒索这些小伎俩,再熟悉不过。章介眉无论如何狡猾,都逃不出王金发手心。王金发放过章介眉,最重要的原因,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不仅是王金发,所有的革命党人,都陷于形势一片大好的迷糊之中。同盟会的第二号人物黄兴,竟然特意派人从南京赶来说情。如果我们说王金发错了,那么就是说黄兴也错了,在当时的大背景下,不是王金发不想杀章介眉,而是革命党人的大多数,不想杀人积怨。

    王金发作为一个小小的绍兴都督,不杀章介眉,有着十分合情理的历史必然。辛亥革命后的中国,这样的例子可以举出许多。杀人解决不了问题,不杀人又会出问题,这事实上是中国革命者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尴尬。杀人不眨眼的王金发不得不向形势让步,忽然有了菩萨心肠,他非常戏剧性地抓了章介眉,同样带有戏剧色彩地释放了章介眉。章介眉果然“毁家纾难”,将自己财产的一半,即田产3000余亩,现洋5万元,捐献给绍兴军政分府。王金发派出16名卫兵,用轿子抬着章介眉,将他浩浩荡荡地送回家。

    4

    如果王金发所颁布的政令都能实施的话,他会成为一位了不得的父母官。他雷厉风行地禁止鸦片,说不让抽,就不让抽,谁抽就杀谁的头。他委任鲁迅为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用鲁迅的话说:“我被摆在师范学校校长的饭碗旁边,王都督给了我校款二百元。”王金发甚至还允许绍兴那么一个小地方,可以办一张《越铎日报》,这张报纸的创刊词就是鲁迅写的,当时署名是黄棘。这时候的鲁迅还没开始后来的白话文学创作,偶尔写几篇小说,也是文言文。他的《〈越铎〉出世辞》颇有些文学青年的味道,在声明办报宗旨时,抛出了一大堆口号:

    纾自由之言议,尽个人之天权,促共和之进行,尺政治之得失,发社会之蒙覆,振勇毅之精神。

    这其实是一些书呆子在自说自话,不过是钻了王金发这个粗人的空子。在一开始,王金发便被大家称做强盗都督,他虽然时不时要摆摆都督派头,可是许多旧相识,依然称呼他为“金发大哥”。要知道,王金发身为革命党,从来就没有什么革命的理论,更没有什么远大的革命理想。他以骁勇善战敢于出生入死而名噪一时,一旦政权到手,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当都督。坐天下和打天下常常是两门完全不同的学问,王金发从来就不是一个当官的料子,革命的结局却造成他可以做官。鲁迅在谈起他们当时为什么要办报时,曾说过是害怕王金发走向腐败,要用舆论监督他。谢震《王季高君行述》在谈到王金发督绍时的表现,曾委婉地指出了他的不足:

    逸之为人,天性豪迈,而急少涵养,又无远虑,故其行亦瑕瑜互见。

    瑕是玉上的斑点,瑜是玉的光泽,中国人说话的艺术通常是滑头,所谓瑕瑜互见,包括瑕不掩瑜,其实都是指的缺点和毛病。一个做老百姓的父母官,瑜是应该的,为官不做好事,还做什么官。事实上,王金发当都督没多久,就开始变得不像话起来。像他这样的草莽英雄,躲得过战场上的真枪实弹,未必躲得过糖衣炮弹。旧的习惯势力,总是比我们想象中的强大还要强大。当旧不是新的对手时,它最绝妙的一手,就是迅速地把新也变成旧。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很快就被祖传的捧法,捧得忘乎所以,今天送衣料,明天送鱼翅,耳朵边全是肉麻的好话。难怪鲁迅他们会看不惯:

    他进来以后,也就被许多闲汉和新进的革命党所包围,大做王都督。在衙门里的人物,穿布衣来的,不上十天也大概换上皮袍子了,天气还并不冷。

    《越铎日报》充满了战斗性,这张报纸令人想起鲁迅先生后来的文风。开首便骂军政府,骂那里面的军人,接下来胆子更大,骂都督,骂都督的亲戚,骂都督的姨太太,骂都督的同乡,凡是一切不顺眼的,都骂。鲁迅在《军界痛言》一文中指出:

    今也吾绍之军,其自待为何如乎?成群闲游者有之,互相斗殴者有之,宿娼寻欢者有之,捉赌私罚者有之……身膺军国民之重政,而演无聊赖之恶剧。

    敢骂王金发,还真要有些胆子才行,鲁迅是条汉子,一起办报的也都是硬骨头。革命能让所有的人都头脑发热,连皇帝都下台了,一个小小的都督,有了错,凭什么不能骂,而且这错都是秃子头上的疤,明摆着的。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一开骂就是十几天,连篇累牍,不顺眼的事实在太多,骂完了这个,又觉得那个也应该骂,于是接着再骂。有人传话到鲁迅家里,说王都督很生气,他出钱办报纸,怎么还老骂他,真是太不给面子了。消息传得有些走样,又说王都督要派人拿手枪来杀人。鲁迅的母亲自然吓得要死,害怕自己的宝贝儿子有个三长两短。王金发那强盗脾气真犯起来,十个鲁迅他也敢杀。

    身为山会师范学堂校长的鲁迅,虽然比王金发大了两岁,这时候也不过才三十刚出头,年轻气盛,不相信王金发真敢杀了自己。王金发毕竟是革命党,革命党如何会胡乱杀人?鲁迅当了校长,本来是有200元开办费的,于是索性幽默一回,再去找王金发要经费。王金发气不打一处出,板着脸说:“又来拿钱,人家都把银子送到我这来孝敬,你倒好,反而还要来拿钱。要,就给你一些,下次没有了。”鲁迅得了钱,并不高兴,因为办学就得要钱,没有钱就办不了学校,将就着又干了没几天,钱用得差不多了,便辞职。王金发那里仍然憋着火,鲁迅辞职,他也不挽留,照准,派来一个拖鼻涕的接收员。鲁迅交出账本,账本上的余款仅剩一角又两铜元。那接收大员也不问钱是如何用的,一边擤鼻子,一边打哈哈。

    鲁迅辞职以后,便离开了绍兴,到南京的教育部任部员,这部员大约也就是职员的意思。那《越铎日报》在鲁迅走了以后,继续办着,风格不见收敛,反而越骂越凶,越骂越尖刻。王金发先礼后兵,派人偷偷地给报馆送了500大洋去。这是变相的行贿,几位主持报社工作的就两个问题展开讨论:问题一,收不收钱;问题二,收了钱,还骂不骂。结果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即钱照收,人照骂。收钱,是因为报馆缺钱,王金发拿钱来,收了他的钱,等于把他当做了股东,让王金发当股东,这是给他面子,收钱是看得起他,此其一。股东有错,有错必纠,当然不能徇私了断,当然还应该骂,桥归桥路归路,此其二。王金发没想到会被如此对待,这下子可真惹火了,于是一班兵大爷冲进了报馆,不管三七二十一,见谁打谁,逮住了来不及跑的书呆子们一顿暴打。最糟糕的是报馆的主持人孙德卿,大腿上活生生地被刺了一刀。秀才碰到兵,从来都是有理说不清,当初王金发来,正是这孙德卿热心地买了大批熟鸡蛋,慰问前去迎接王的学生,转眼不过几个月工夫,竟然受此虐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幸好鲁迅先生已经离开了绍兴。要不然,活生生地刺一刀,吃几拳头踢几脚,怕是最起码的。那孙德卿吃了一刺刀,疼得大怒,从此以宣传军政府横暴为己任。他跑到照相馆,脱了衣服,拍照为证,可是究竟如何才能展示那刀痕,却让摄影师十分为难。若拍全身照片,刀痕小得几乎看不见,不拍全身,只取刀疤,又如何能证明受伤者的身份。结果还是拍了全身,印了几十张,到处送人。想想那个时代的人真有趣,虽然不能像今天这样动辄电视实况转播,但是似乎也已经很科学了。拍照送人在当时似乎很时髦,如陶成章被刺以后,遗容便被拍了照送人收藏。鲁迅收到孙德卿所寄的照片,委实吓了一跳,照片上赤条条一个男人,春宫不像春宫,若不看文字说明,还以为是一个疯子呢。

    王金发的督绍,很快就有了祸绍的恶名。无论现在有人如何替他洗刷,王金发迅速走向腐败,这一点不容置疑。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天下自然得由老子来坐,这种不可一世的态度,不仅体现在王金发一个人身上,更体现在他的手下一群人身上。军纪败坏成了大问题,滋扰民间的事情时有发生。《王季高君行述》上记载着:

    一日王微服查缉,见有兵士在店强买,立命捉之出,举枪疾击死之。又一日,查得有屡在途调笑妇女之兵士一名,暗记其营哨号数,归召其排长及该兵至,将该兵士缚大树上,先以军棍击排长十百下,数其纵兵殃民之罪,然后起身自举枪,毙此士兵……

    王金发当了都督以后,其管理手段,仍然是绿林好汉的一套,而且他对杀人有瘾,喜欢亲自执行。事实上,军纪并不因此改观,恰恰相反,在王金发督绍的八个月里,自上而下的腐败越演越烈。孔夫子曾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孟夫子也说过:“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由于王金发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他也不可能正确对待别人。譬如在用人方面,王金发对自己的亲戚故旧,大放肥缺,他的舅舅是盐税局长,他的姨表弟是酒捐局长,禁烟局长是他的表兄,便宜都让他熟悉的人占尽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昔日对王金发有恩的人,此时如买了绩优股,大收股市飞涨的回报。那些平时从不来往的亲戚,此时只要腆着脸上门,王金发就绝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去。王都督如今已经是个阔佬,他反正有的是钱。

    王金发身上的浪漫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他是个喜欢排场的人,敢做敢当,居则警卫森严,出则前呼后拥。就连小老婆回娘家,也要带着卫队,一路吹吹打打。英雄难过美人关,王金发纳妾征婢,经常带着她们“各乘骏马,驰骤郊外,以为笑乐”。他还把自己的外公,从嵊县接到绍兴来共享富贵,用四人大轿抬着,并派人出城鸣炮列队欢迎,吓得老人家差点从轿子里摔出来。敢如此折腾,自然是要钱的,而且要很多钱,于是他刚到绍兴时的种种许诺,便成了说过就算的空话。造福百姓很快变成了鱼肉乡亲,为民请命变成了要老百姓的命。王金发打着筹饷的招牌,拼命捞钱,尤其是为手下的“三黄”大开绿灯。所谓三黄,即黄伯卿黄介卿黄竞白,此三个位居要职,未及三个月便搜刮民财80万,搞得当时的绍兴人咬牙切齿。鲁迅先生就说过“三黄弄权,混蛋透顶”。民间百姓干脆利用戏文中的现成句子,大唱“可恨三王太无礼”,在江南方言中,“黄”和“王”同音,骂三王就是骂三黄。在1958年的乡土史调查中,令人难以相信地发现,事隔已近50年,民间老百姓还能记得骂王金发一伙的顺口溜:

    吃的油,

    穿的绸,

    迟早要杀头。

    第四章

    1

    绍兴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演义吴越争霸的地方。古越多侠士,像王金发这样的人,艰难困苦压不倒他,对他有威胁的,是荣华富贵温柔乡。没有什么比醇酒和美人,更能消耗英雄侠士的斗志。王金发一共只做了八个月的都督。如果继续做下去,结果当然好不了。从王金发身上,不难看出辛亥革命的先天不足。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首先是袁世凯篡国,其次和革命党人自身的毛病分不开。革命党人有其幼稚不成熟的一面,譬如拱手把胜利的成果献给了袁世凯。革命党人还有其良莠不齐的一面,表现在一群人身上,是有好有坏,表现在一个人身上,也是有好有坏。晚节不保,是许多革命党人致命的弱点,在不久以后的袁世凯称帝的丑剧中,臭名昭著的“筹安会六君子”中,有一大半便是变质的革命党人,其在党内的地位和影响,显然都在王金发之上。革命党人的迅速腐化堕落,是历史值得引以为鉴的经验之一。

    袁世凯当了临时总统以后,首先要做的,就是解决政令不统一的问题。这是他收拾革命党人的第一步。除了保留省一级的都督之外,袁世凯下令解散各地的军政府,王金发领衔的绍兴军政分府自然也在解散之例。至于王金发离开绍兴时,究竟带走了多少钱,一直是个算不清的账。各种说法都有,反正他是带走了一笔民脂民膏。正是用这笔钱,王金发在上海舒舒服服地做起了寓公。他在上海花了5万元购买了一栋建筑精巧的洋房,地点在嵩山路附近,其豪华说起来让人咋舌。内有议事厅、迷楼、花房、船室、佛楼、荷花池、汽车间、马棚、屋顶花园等等。王金发拥有两辆私人汽车、四辆马车,有司机,自然还得有马夫。他到沪不久,便纳名妓花宝宝为妾。花宝宝即杨月娟,是王为其赎身后改的名。有材料说王在上海同时或先后纳花杨两妾,其实错了。一个人真要富起来,实在没有底,王金发挥金如土,生活奢靡,与革命时的莽男儿相比,早已判若两人。

    我见过有不少文章为王金发在上海的声色犬马辩护,共同点是说他佯狂,是借以掩盖自己反袁的政治活动。这说法很难靠得住。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娶姨太太,捧剧场的坤角,以至吃喝嫖赌,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但是既当婊子,又竖牌坊,反而弄巧成拙。风流就是风流,没必要硬为风流遮羞,硬往潇洒脸上贴金。譬如蔡锷和小凤仙的故事,一定要把妓也描绘成侠的模样,实在不符合情理。换句话说,把蔡锷说成是佯狂还凑合,因为他尽管早在反袁称帝前,就和小凤仙有了感情,但是毕竟把袁世凯和小凤仙两个人都给蒙了。蔡锷毕竟没有当真娶小凤仙为姨太太,他们毕竟只是临时凑合。郎才女貌,男人在京城远游,在解决性的问题的同时,把感情问题也顺带解决了,把这些事说白说直,也没什么了不得。小凤仙怎么说,也只是个妓,有些人的毛病,就是不肯实事求是,不是把妓说得太好,便是太坏。

    蔡锷英年早逝以后,有人代小凤仙拟了挽联:

    不信周郎竟薄命,

    早知李靖是英雄。

    这是七言联,文人好事,七言不过瘾,又代拟更长的:

    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因缘成一梦;

    几年北地燕支,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文人的感觉往往和妓差不多,当然主要是指的那种失意感。中国的古代诗人就喜欢以美人迟暮自比。我不是想在此调侃文人,而是想借此说明一种风气,这种风气就是男人有风流韵事,在辛亥革命前后,不仅不遭受谴责,相反被人们津津乐道地赞赏。无情未必真豪杰,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这些现成的词都是送给风流男人的。老实说,和妓女在一起寻欢作乐,未必就妨碍了王金发的英雄本色,但是风流潇洒,有时候也确实可以成为掩盖男人欲望的遮羞布,当做走向堕落的敲门砖。大上海的十里洋场,是一个巨大的销金窟,王金发有多少钱,在这也派得上用场。早在绍兴当都督时,王金发做了什么过头的事,就有人向他委婉地指出,然而他不屑一顾,为自己开脱:“古今成功者,都这样!”

    充分享受荣华富贵,这便是王金发对成功的理解。很多革命者,在卧薪尝胆时期,他们生命中所有带光泽的东西都闪闪发亮。可是一旦革命成功,他们身上的卑鄙猥琐,便统统暴露无遗。想想也是,几年前,王金发亡命深山,风餐露宿,革命意志不移。现在他作为成功者,作为民国的功臣,作为上海的阔佬,和那些被革命的对象已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难怪毛主席他老人家后来要提出继续革命的理论,继续革命显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仅王金发变了,王金发的母亲也完全变了。在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她老人家寄食于庙堂,与讨饭的老妇几乎没差别,现在也成了住洋房的阔老太太,享受着西式抽水马桶,享受着一拉就亮的电灯,而且还有一栋专门为她布置的佛楼,她要拜佛念经,就有雇来的尼姑陪着。

    陈其美刚当上海都督的时候,有一次去上厕所,正好有一位士兵也在里面方便。陈其美的卫兵大声呵斥,让那士兵赶快离开,陈其美因此很生气,觉得自己的卫兵不应该这么做。他十分严厉地批评了卫兵,并就此警告自己。革命成功以后,只是从上厕所这一件小事上,便能看出特权的可怕。不矜细行,必累大德。孔融《临终诗》中有这么一句:“河溃蚁孔端,山坏由猿穴。”特权常常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喜悦,它能够迷惑人,使人从喜悦不知不觉地过渡到自然和应该。王金发就把自己今日的腐败行为,看做是老子出生入死换来的,看做是天经地义。这也是王金发的思想境界,和陈其美不能相比的地方。境界不同,结局也就不一样。

    王金发为其在上海的寓所,题名“逸庐”。这个名字起得不俗,“逸”正好双关,因为他的籍名就是逸。事实上,他真正安心做寓公的时间也不长,因为辛亥革命之后,容不得革命者当寓公,你不去惹别人,别人未必就会放过你。革命党人以为天下从此太平了,却不知袁世凯正磨刀霍霍。在初到上海短短的几个月里,王金发吃喝玩乐之外,兴趣似乎转移到了书法和篆刻上面。王金发既然参加过乡试,一手馆阁体的小楷大约总是能写的,我见到的则是行书,不算好,也不算太坏。值得一提的,是他刻的图章,刀法没什么可取,内容却像青年学生,有白文也有朱文,其中有化《论语》中的句子,“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还有“志士多苦心”,最有趣的是“无可奈何”和“逸庐主人”两方章。“无可奈何”四个字组成了一个官的背景,这官还是明朝的打扮,那帽子上有两根细细长长的小棍子戳出去。逸庐主人则是把“人”安排得非常小,小得还不到“庐”的六分之一。

    从篆刻的内容来看,王金发仿佛还不甘心堕落。但这仍然不足以当做是他佯狂的证据,有文章说王金发所以走向堕落,是受了陈其美的熏染。因为在革命尚未成功之前,陈其美曾请王金发和蒋介石到上海“一品香”吃过大菜,又请他们到清和坊的堂子里打麻将。我不知道是否属实,但是革命党人在妓院秘密聚会,和革命成功之后的花天酒地,绝不可同日而语。陈其美从来没像王金发这么胡闹过,他们在人格上毕竟有区别。由于陈其美是蒋介石的恩师,蒋后来成为蒋委员长,反对他的人很多,而且蒋也确实留下了许多话柄,因此,陈其美既沾了蒋介石的光,也跟着他一起挨人唾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就见过有文章称陈其美为“杨梅都督”,意思是说他嫖妓时染上杨梅大疮,这种谣言都是袁世凯雇用无耻文人捏造的,根本不足以为信。人们不太喜欢蒋介石,所以也和鲁迅一样懒得替他的老师辩诬。

    2

    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刺。这是袁世凯向革命党人正式动手的信号。在此之前,武昌起义三位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张振武,被袁世凯和黎元洪找了借口,在北京杀害。宋教仁被刺以后,流言很多,正如两年前,光复会领袖陶成章被刺时一样,有人散布谣言,说宋教仁是陈其美派人暗杀的。散布这种谣言的目的很简单,既可以掩盖袁世凯的罪行,又可以挑拨革命党人的不和。陈其美不作任何声辩,他此时和王金发一样,已被解除了上海都督一职,以社会名流的身份蛰居海上,知道只有侦破此案,才可以真正令人信服地告白天下。陈其美熟悉上海秘密会社的情形,和各阶层人物有着广泛的联系,他暗中布置自己的旧部,积极配合租界的捕房搜查凶手。

    有文章谈到侦破宋案的关键人物是王金发,这种说法有些夸大。事实上,宋案被侦破的两个突破口,其一是因为陈其美的一个手下,当了上海的电报局长,袁世凯及其爪牙与上海往来的电报,都能被其掌握。最初的线索都是在电报上发现的,哪几个人有电报,哪些人有关系,按图索骥,想跑也跑不了。其二是一位叫王阿发的古董商,在案发前,曾至宋案的嫌疑人应桂馨家去售字画。应托王找人为其刺杀一个人,王找了一位姓邓的朋友,邓答应了,去应家面谈,谈妥之后,又后悔。宋教仁被刺以后,邓看报纸,发现死者正是应桂馨让其刺杀之人,于是把这事说了出来。

    王金发在侦破宋案时扮演的角色,就是陪同租界的巡捕前去捉拿应桂馨。他在辛亥革命前,曾是上海滩搞暗杀的好手,和敌人的杀手也算是同行,对这些熟门熟路。当时有着广泛读者的《申报》,以“妓院之寻缉”为题,报道了捕应桂馨的经过:

    先是国民党特派员某君出外侦察,知应夔丞近常在妓女胡翠云家吸食鸦片,乃由总巡率领巡捕多名,至其处先向胡翠云盘诘。胡谓应未至此,现在迎春坊三弄李桂玉家吃酒,系蔡尔卿所请者,密访不虚。乃复由总巡率领巡捕至迎春坊,先将该四弄弄口派人把守,以防逃窜。国民党特派员入内上楼问,应君夔丞在座否,应答曰我在,某君曰,楼下有人与君会晤,应乃匆匆随某君下楼,至门口即被捕。

    这里的特派员某君,就是指王金发,而应夔丞就是应桂馨。隐去王金发的真名本义是什么,有各种推测,有人认为王金发和陈其美有很深的关系,在案还没有完全侦破的时候,让人预感到和陈其美关系深的人介入此案,容易引起误会和异议。不管怎么说,王金发重操旧业,牛刀小试,好歹又立了一功。应桂馨束手就擒,从他的住处抄出了许多证据,这些证据不仅有一支凶犯用过的三弹五响手枪,还有大量的足以证明袁世凯是本案主谋的真凭实据。宋案完全是一次有计划有预谋的刺杀,元凶除了袁世凯之外,还有当时的政府总理赵秉钧,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应桂馨不过是具体的执行人,由他直接收买刺客实施暗杀。

    宋教仁在4月20日被刺,三日后,抓获应桂馨,又过一日,抓获应所指使的刺客武士英。至此,宋案已基本查清,袁世凯一伙完全陷入被动。到了第五日,孙中山闻讯风尘仆仆地从日本赶回上海,当天晚上在同孚路的黄兴寓所,与陈其美、戴季陶、居正、柏文蔚等密商对策。孙中山认为,袁世凯破坏民国的罪恶已不可掩,应该乘着人心激愤之际,武力讨袁,以除后患。他提出了“联日”和“速战”两策,说日本与中国相邻,关系密切,“助我则我胜,助袁则袁胜”,并愿意亲自再往日本接洽。黄兴和陈其美等人,认为以法律解决为好,既然已经抓住了袁的把柄,是非自有公断。毕竟国民党已经成立了,天下已大同,对此复杂问题,宜持冷静态度,而等待正当之解决。从感情上来说,反袁若借助日本人,的确也为大多数革命党人所不能接受,但是不借助外援,以南方数省不足恃的武力,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

    王金发似乎还不够格参加最高层次的密谈。革命党人最后决定听由国会裁判。国会在袁世凯的控制下,所谓秉公裁判,自然成为一句空话。就在报纸上披露44件确凿证据的那天,袁世凯和五国银行团签订了2500万英镑的《善后借款合同》。这是中国历史上借的最大一笔外债,有了这笔钱撑腰,袁世凯再也不怕国民党和自己捣蛋。他解除了国民党拥有的几个省都督头衔,他们是江西都督李烈钧、广东都督胡汉民、安徽都督柏文蔚。革命党人和袁世凯客气,袁世凯就老实不客气。在王金发当了将近一年寓公的时候,讨袁的二次革命终于爆发了,江西、安徽、广东、福建四省差不多同时宣布独立,成立声势浩大的讨袁军。可惜讨袁军在战场上,并不是袁世凯的对手,很快就处于下风。

    二次革命中的王金发,已不像辛亥革命时那样冲锋陷阵,出生入死大放光彩。尽管他那拼命三郎的余威还在,然而终究是雷声大,雨点小。1913年的7月20日,由于浙江的都督朱瑞宣布“中立”,王金发便在上海自任浙江驻沪讨袁军总司令,协助陈其美攻打制造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次王金发变得有些理智,没有冒冒失失地再次充当敢死队队长,而是申请后勤,为冲锋陷阵英勇牺牲的将士输送酒食。他的后勤工作十分差劲,据说行至半途,被人暗算,有坏人向汽车投掷炸弹,汽车受损,此事便不了了之。王金发显然没有受伤,但是,从此就再也没有在战场上见到他矫健的身影。二次革命时,陈其美领导的讨袁军,在上海打得十分顽强,翻阅当时报纸,我们可以见到许多熟悉者的名字,譬如蒋介石、钮永建、陈果夫、黄郛、居正,可就是很难找到王金发。

    说王金发贪生怕死躲起来,无疑是一种不负责的说法,不过说他不像过去那么积极,这一点大致不错。也许是事出有因,王金发的旧部都在绍兴,在上海滩,他只是一个空头驻沪总司令。陈其美虽然和他有很深的关系,但是他也不能把别人的人马借给他用,和辛亥革命时一样,革命党人的武装总是带有组合成分,譬如什么商团、浙军、苏军、光复军、奋勇军,各有其主,别人调遣不得。除非王金发放下架子,去做一位马前卒,而他毕竟是当过都督的人,这个委屈如何受得了。有文章说王金发向陈其美要饷,有了饷才能回家把旧部带出来,陈自己忙得焦头烂额,根本顾不上他,两人因此有了龃龉。

    事实上,沪上讨袁之战很快就失利,从7月18日陈其美在沪宣布就任讨袁军总司令开始,到8月13日,上海讨袁军完全失败,陈其美不得不避居租界,成了受通缉的要犯。在这段时间里,除了那次半途而废的输送酒食,王金发在干什么,找不到什么文字记载。他的“逸庐”是不是在租界里,我不清楚,能确切知道的,是尽管他表现消极,仍然被列入受通缉的名单。不管怎么说,他是浙江驻沪讨袁军的总司令。二次革命失败以后,踌躇满志的袁世凯通电全国,查缉“重要名人”70余人,并开列赏格,一律以现大洋计算:拿获黄兴者10万元,陈其美5万元,王金发竟然和柏文蔚李烈钧等并列,值2万元。

    3

    二次革命后,王金发再一次陷入了亡命生涯。有人认为这一次他没有去日本,其根据是《王季高君行述》上说:

    亡命复亡命,其亡而之东西洋乎,海天辽阔,以遨其游,岂不快哉!季高初意如此,其母不欲令其子远去,且以金钱有限,旅费不足资,而应酬又广,不如暂伏内地之为得。于是季高仍蛰沪上,其母则住旧宅。

    但是1913年8月18日《时报》,一则标题“福建路天然旅馆发现私造炸弹”的报道,却透露出这么一则消息:

    业经捕房查明,该旅馆实系为前绍兴都督王金发所开,各情已志前报。王于此事发生后,当即携其爱妾,即前在新清和为娼的花宝宝潜行东渡。

    王金发在二次革命失败后,是否真的亡命日本,本身并不重要。以上两则消息都不可以作为铁证。说王金发去不了日本,是金钱有限,旅费不足,虽然不是实情,而报纸上说王金发已逃亡日本,也很可能是烟幕弹,偌大的一个上海,十里洋场,藏一个王金发,比当年落草为寇,躲在深山里更安全。问题的实质是二次革命虽然失败了,王金发虽然遭受通缉,他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保证的。上海的租界几乎就是外国,袁世凯的密探也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卖命。事实上,没有几位被通缉“重要名人”落网,明正典刑的更微乎其微,袁世凯是奸雄,善于用心计,他宁愿搞暗杀,也不愿意落下滥杀的罪名。

    当时最严重的问题,不是对于白色恐怖的恐惧,而是看不到革命党人进一步的出路。辛亥革命时,革命党人稀里糊涂地就大获全胜,二次革命,又莫名其妙地便输了。这里面不仅仅是因为对手发生了变化,关键在于革命党人自身发生了变化。早在1907年,陈其美刚去日本留学时,曾指出留学生中只有二十分之一,脑子里有“国家”二字。换句话说,这应该包括鲁迅和王金发等人的二十分之一虽少,毕竟是有革命思想的精华。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精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陈其美总结二次革命失败的原因时,曾说过:

    辛亥革命,手持寸铁,集众数日,武昌一呼,全国振荡者,革命党之精神有以致之也。癸丑一役,拥兵十万,北兵负隅,而全局失败者,革命党中锐气消沉之所致也。

    陈其美把二次革命的失败,归结为党人“无团结力,吝自为谋所致”,在后来和孙中山的一次谈话中,他承认自己在当初宋教仁被刺时,反对起兵讨袁是错误的,是对袁世凯的险恶用心认识不足。正是在这次谈话时,陈其美说:“二次革命之发生,由于第一次革命敷衍妥协;而第二次革命之失败,由于我党之不统一。”

    革命党人的不统一,是直接地表现在了最高层领导人孙中山和黄兴之间,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孙中山认为失败是因为党内同志“致党魁有似傀儡”,根本不服从他的命令。有鉴于此,孙中山决定重建中华革命党,他在给黄兴的信中,口气十分坚决地说:

    弟所望党人者,今后若仍承认弟为党魁者,必当完全服从党魁之命令。因第二次失败,全在不听我之号令耳。所以,今天弟欲为真党魁,不欲为假党魁,庶几事权统一,中国尚有救药也。

    重建的中华革命党,凡入党者,都得写誓约,盖手印,以表明愿意牺牲一切,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在辛亥革命首义有功的功臣中,尤其是那些做过高级将领的同志,对这种做法都持异义,如李烈钧、柏文蔚、谭人凤、陈炯明、张继等,黄兴更以“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迹近侮辱”,坚决反对。持赞成态度的有陈其美、胡汉民、廖仲恺、许崇智、蒋介石等。孙中山再次被选为中华革命党的总理,他过去是同盟会的总理,然而此总理非彼总理,后来的国民党谈到先总理,那些参加中华革命党的人,关系似乎更要近一层,更有嫡系和正传之感,像蒋委员长。而在蒋介石统治的时代,修订民国史,当时没有参加中华革命党的民国元老,显然要吃亏。黄兴和孙中山意见相左,离开革命党人的根据地日本去了美国,让开了第二号的协理位置,孙中山提议陈其美担任,陈其美坚决谦辞,协理的位置空缺着,这样,陈其美在党内的地位迅速提高,为他的得意弟子蒋介石作了极好的铺垫。

    在如此复杂的党内斗争中,以王金发的莽撞,没有办法分清是是非非。在他的第二次逃亡中,王金发显然是去过日本的。当时的革命党人,从上海去日本实在太容易,在80年代初期,有人曾访问王金发的女儿王侠雄,她对父亲携其去日的情景记忆犹新,她记得自己身穿日本女孩的和服,常常有朋友来看望她父亲。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证明王金发参加了重组的中华革命党,甚至都见不到他在二次革命失败后,继续和党人保持来往的记录。许多革命党人已经丧失了继续革命的斗志,而王金发无疑是丧失斗志的人之一。

    王金发大部分时间都躲在上海,其处境有些狼狈。《王季高君行述》上这样记载:

    然斯时内地之亡命者麇集于此,无论从前与季高有否关系,觅一介绍人,即向其母索借旅费,至再至三无已时,甚有一次不遂,遽出恶言以相詈者。而各处暴动案,辄云受王逸委任,报纸上数数登载。其母殊懊恼,尝曰:“吾儿季高,以奔走革命故,家产荡尽,逃难时,吾如老丐妇,向亲友借贷不得,唯有质布衣,惑忍饿饮泣耳!吾前半世辛苦至矣!今年已老,犹若此,岂必不许我吃一顿安稳饭乎!”

    这位岳飞之母式的革命老妈妈,似乎也有些不耐烦了。以她的觉悟,当然不明白袁世凯的所作所为如何奸坏。清朝的皇帝已经下台,革命已经成功,汉人的统治已经恢复,天下都已经太平了,为什么还不让她老人家安度晚年,吃顿安稳饭。老太太越想越气,抑郁成疾,卧床不起。有一天,一位客人来探病,问起王金发的处境,王母于是大诉苦衷。客人别有用心地说:“你儿子是大本事的人,还怕无用武之地。不如你亲自出面,代他向政府自愿悔过投诚,为国效力,肯定能得到特赦。”王母顿时心动,待客人走了,便和儿子商量,王金发人虽莽撞,却不敢答应,知道这一步险棋不可以随便走的。

    然而王金发最后还是走了这步险棋。《王季高君行述》上,强调是王母瞒着王金发,偷偷地给陆军部写了信,并花两万元巨款为儿子疏通。结果,在1915年1月,陆军部发出“奉部批准免于通缉”的批文。于是王母大喜,强迫儿子赴京面谢。事已如此,想回头也难,王金发是大孝子,母命不可违,临了,不得不勉强赴京。我对王金发对母亲给陆军部写信,完全被蒙在鼓里一事,始终表示怀疑,总觉得有“为贤者讳”的成分。事实上,王金发在沪期间,与陆军部驻沪代表王百川和李鲁生时相过从。那封请求陆军部“免于通缉”的信,显然和这两人有关。

    王金发在去北京谢恩前,心情十分矛盾,这是无疑的。投诚事小,失节事大。他找来了老朋友谢震,希望他帮他拿主意。谢震明白王金发去意已定,所谓拿主意,也不过是求其谅解罢了。谢震快人快语,说:“丈夫贵立志,能成事,何必斤斤求谅于人哉!”王金发仍然犹豫,怕过去的战友忌恨自己。谢震只好安慰他,说只要不改革命的初衷,作为好友,他自然会为他解释。谢震提醒王金发,大丈夫能屈能伸,既然去了北京,就不要白去,应该捞个职务,手中有了权,养势待时,他日再起,要方便得多。

    4

    王金发就这样在母亲的安排下,稀里糊涂地去了北京。这时候,他的智力状态已经出现问题。去北京无疑等于上贼船,上去了,就不是那么轻易可以下来。所谓捞个职务,以图他日再举,根本就是自己骗自己的笑话。凭王金发的莽撞,和袁世凯玩心眼,那是班门弄斧,关老爷面前耍大刀。袁世凯和他的陆军部,绝不像谢震想象的那样容易欺骗,王金发到了北京,银子花了不少,官没封到,却还要他拿出投诚的实际行动来。这实际行动就是要王金发限期拿获韩恢、詹大悲、蒋介石、姚勇忱等革命党人。既然当了婊子,就得卖身,这是人之常情,天经地义。王金发十分为难,卖友求荣,这是不能接受的条件,可是人已经到了北京,这条件不能接受,也不能拒绝。王金发陷入进退两难走投无路的尴尬境地。

    王金发的请求免于投诚,走的陆军总长段祺瑞的路子,然而军政执法处闻讯王金发已入京,“威拟逮捕,以伸国法”,并指责“段总长信小节而不顾大局”,这种传闻也许只是想吓唬吓唬王金发,而王金发的确也被吓得不轻,于是“踉跄出京”,赶快逃跑,北上仅逗留了一个星期,所有的事情不了了之。投诚之事,在一开始就草率,临了,还是草率。投诚的双方都没有太多的诚意可言,王金发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免于通缉,从此可以公开活动。对于王金发来说,这显然不是一个坏的结局,因为他花钱投诚的目的,很可能就在于此。过分强调王金发准备东山再起,显然不是事实。

    此时的王金发,已经不是越王勾践。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恨,卧薪尝胆,而王金发回到上海滩的十里洋场,从此车水马龙,花天酒地,所谓“入声色也消愁”,“终日以醇酒妇人自遣”。

    两次亡命之王季高,一变而为豪赌冶游之王季高矣!

    事实上,早在二次革命前,王金发身上的许多坏毛病,就已经露端倪。现在有了苦闷这个堂皇的借口,更是顺理成章名正言顺,索性一条路走到尽头。“投诚”之举,害得王金发里外不能做人,两头不能讨好。袁世凯方面要他限期捉人,潜伏在上海的党内同志,听说他从北京归来,疑惧万端,只怕自己成了王金发献媚袁大总统的礼物,一个个都躲他远远的,海外同志更不相谅,纷纷来信质骂,并云将派人暗杀。王金发有口难辩,也不知怎么办才好,只好听天由命。漫道温柔消壮志,醇酒妇人亦英雄,于是他以吃喝嫖赌来更加迅速地堕落自己。

    再也没有什么比王金发的死更窝囊的事情。王金发似乎忘记了自己处在双重的危险之中。在1915年的5月,也就是在他去北京投诚的五个月以后,袁世凯接受了日本政府对中国的“二十一条”,准备称帝前夕,王金发忽发奇想,“以调查旧部动静,并消弭乱萌为辞”,向上海的镇守使郑汝成请示,要去浙江一游,并打算在西湖边上建别墅。郑汝成批准了王金发的要求,亲自打电报给浙江都督朱瑞,请其保护接洽。上海镇守使郑汝成是袁世凯在南方的心腹,陈其美领导的上海二次革命,就是惨败在他的手下。郑是革命党人的心腹大患,陈其美后来不得不派人将其暗杀。而浙江的第三任都督朱瑞,却是一位变质的老革命党人,他早在1907年,就由秋瑾介绍参加了光复会,辛亥革命率领新军攻打杭州时,曾和王金发并肩作战。

    按说王金发和朱瑞真应该有些旧交情。从王金发去杭州时要请示,要保护,说明他当时被软禁监视,也害怕革命党人行刺。王金发犯的一个最大错误,就是没想到昔日情同手足的战友会加害自己。他没想到早在自己没去杭州以前,朱瑞便密电袁世凯,说王金发“来杭意图叵测”。王金发到杭州后,挥金如土,会客请酒,相续不绝。过了三天,一向躲着不见面的朱端,忽然决定在百井坊巷自己的公馆,宴请王金发。有人劝王金发,说朱瑞可能没安好心,此去弄不好便是鸿门宴,还是不去为妙。王金发也心存蹊跷,但是想到朱和自己毕竟有过交情,绝不会如此负义。席至半酣,朱瑞拿出袁世凯的电报,很痛苦地说:“上峰有令,我已无法帮忙。”就这样,王金发被关进了陆军监狱,一关就是二十多天,至6月2日下午4时,惨遭杀害。

    我曾见过王金发临刑前的照片,照片上的王金发毫无恐惧,两个眼睛瞪得大大的。他被绑着双手,捆在用树棍搭起的架子上。行文至此,我又一次找出了这张照片,不由得百感交集。这张照片曾登在报纸上示众,当年一定很轰动,鲁迅的二弟周作人没见过王金发本人,第一次看到他,也是见的这张照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王金发记忆最深的莫过于这张照片。这张照片是王金发传奇一生的终结,是他不平凡人生的一个句号,一个很不圆满的句号。王金发实在不应该是这样死的。

    王金发被杀,当年那位被他释放的章介眉,曾起了推波助澜投井下石的作用。这位为杀秋瑾女侠出谋划策的千古罪人,此时又混到北京的总统府里当秘书,掌管机要,王金发当年没有痛打落水狗,饶他不死,他却不肯感恩放过王金发,据说他曾急电政府,振振有词,“有稂莠不去,嘉禾不生,恳即明断,以张纪法”,促成了袁世凯下决心杀王金发。这好像又是个农夫和蛇的故事。为此,鲁迅几次写文章警世,最著名的就是《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此文曾经被选入“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学课本。那时候上中学的人,都应该读过这篇文章。“费厄泼赖”是宽容的意思,对敌人宽容必吃苦头,王金发的教训就是例子。不过一个小小的章介眉,究竟能起多大作用,还可以提出疑问。朱瑞身为一省的都督,想杀王金发,也必须是有了袁世凯的电报才敢动手,把王金发之死赖在章介眉身上,可能也是觉得这样更有戏剧性。

    5

    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最适合马革裹尸当英雄。他应该是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应该是徐锡麟和秋瑾,应该死于前清时的捕役,应该死于光复时的枪林弹雨。历史让王金发选择了一个最不应该的死,不死于节,不死于义,偏偏死于投诚之后的鬼魅官场。王金发死得不明不白,死得冤枉。他糊里糊涂地送了命,不管后人如何为他辩解,他一生的名誉随“投诚”二字而毁。这真是一个最糟糕的死法。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应该死而不死,往往不是件好事。譬如汪精卫,他正好和王金发同年,如果在刺杀摄政王未遂后,当真被判了死刑,立地正法,了却他“引头成一快”的心愿,也不会在后来留下一辈子的骂名。晚节不保向来就是个严重问题,很多人都是小事清醒,大事糊涂,一失足成千古恨。

    大事万万糊涂不得,王金发死了以后,颇有大快人心的一面。人们自然会很轻易地相信报纸所说,除了极少数的亲友之外,大多数人都觉得他死有余辜。据说在绍兴,人们开会庆祝,坚信这是王金发“祸绍”的报应。前清的遗老们心头一定很痛快,弹冠相庆,因为大清的江山,就是被王金发这样的乱党推翻,杀一个王金发虽不足以解恨,但是杀总比不杀好。最让人心疼的,是昔日并肩作战的革命党人,也觉得王金发活该,这就是投诚和变节的恶果。王金发被杀的一个重要罪名,是他不肯出卖昔日的战友,换句话说,他的投诚有些莫名其妙,毫无“诚”字可言。他从北京回上海以后,政府“派员赴沪监督,意延宕数月之久,迄未捕获一匪,反与乱党随时往来”。于袁世凯的角度,杀王金发也没杀错。

    袁世凯是一个很懂得利用舆论的高手,他知道如何不惜重金,收买那些无聊的文人,编造一连串的谎言,颠倒黑白,搅乱是非。既然要杀一个人,就必须彻底把他搞臭。王金发冤枉,就在于所有的人都觉得他该死。人总是容易轻信那些无中生有的东西,日本的古屋奎二所撰《蒋介石秘录》,就为当时报纸上的谎言所蒙骗,其中有一段,煞有介事地说蒋介石在上海,因为王金发的告密,差一点落入袁世凯的侦探手中。这样的小道消息,蒋介石自己是否相信,不得而知。

    蒋介石所以能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比王金发著名得多的人,很重要的一点,是他比王金发更有眼光。尽管他们的经历差不多,年龄相仿。蒋介石的故乡奉化,和王金发的故乡嵊县相邻,但是蒋介石的展望未来,要比王金发远得多。作为战士,辛亥革命成功,王金发的革命生涯也就走到头了;而对蒋介石来说,虽然不时也去过妓院,对前途也沮丧失望过,但是醇酒妇人并没有消亡他。他们的起点差不多,发展的轨迹也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结局完全不一样。历史证明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绝对不会成为蒋介石那样的人。我们可以为王金发辩护,说他是假“投诚”,说他胸有大志,还想东山再起,然而美好的愿望,毕竟不能代替血写的事实。

    吴越争霸的故事中,越王勾践是最终的胜利者,然而从感情上来说,我不喜欢勾践。这也许和小时候看过的故事有关,我记得在林汉达先生所写的《春秋故事》中,写到越国失败以后,勾践为了麻痹吴王夫差,不仅俯首听命“请为臣”,而且还把老婆献出去“妻为妾”。更有装孙子到了丧心病狂的一步,竟然用嘴去品尝夫差拉的屎。吴王夫差生病许久,有一天勾践说,大王的病就要好了,因为我尝过大王拉的屎,味道有些酸,说明大王的消化系统已经有所改善。吴王夫差很感动,觉得勾践对自己很忠心,从此放松了警惕放虎归山。结果勾践卧薪尝胆,发愤图强,终于打败吴国,杀了夫差。我不明白勾践的行为有什么可称道的,士可杀不可辱,说什么也不应该吃屎,也不应该牺牲西施,搞美人计,更不应该把自己的老婆贡献出去。对于有些人来说,最终的结果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过程那么无耻,再好的结果又有什么意义?

    差不多同样的道理,王金发身上有许多比蒋委员长更可爱的地方。王金发之为人,任其天然之性,嬉笑怒骂,皆露本真。他一生中最大的失误,就是在最后关头,不自量力地强学越王勾践。勾践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以王金发的莽撞和修养,要学也只能半截子,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会演戏就别演戏,演戏演到一半,想下台,也下不了。谢震《王季高君行述》在结尾部分说得非常好:

    凡人当常提自觉心,与其硬学智巧,何如率其本真。

    学勾践只学一半,临了还把命给搭进去,这就是王金发的悲剧。脸皮不够厚,就别去做那种丢人现眼的事。王金发硬学智巧,以己之短,去和工于心计的袁世凯斗,结果就只能是找死。事实上,王金发已不可能卧薪尝胆,他的思想已经变质,妇人和美酒已经消磨了他的壮志。王金发已经彻底落伍了,他注定应该是被历史淘汰的对象。

    王金发死的时候,只有33岁,在他死后的一年左右,辛亥革命时期的几位重要人物相继去世。先是陈其美,被袁世凯派人刺杀。紧接着是袁世凯自己,因为称帝众叛亲离,在国人的唾骂声中死去。然后是黄兴和蔡锷的病逝,两人仅相差八天。人都有一死,这些如此了得的人物集中地离开,预示着辛亥革命作为一个时代,已经真的结束了。黄兴和蔡锷功不可没,他们死后不仅享受了国葬的待遇,而且修建了十分壮观的坟墓,供后人缅怀和瞻仰。国民党人曾力争要为陈其美举行国葬,国葬不成,于是就募款厚葬,在陈其美死后的第二年,在他的家乡湖州,建造了一座美丽的英士公园。袁世凯的死也颇让人咀嚼,虽然有豪华的葬礼,有很不错的墓穴,但是从他死的那天开始,他的骂名就没有停止过。

    我的这篇小说,其实可以加一个小小的副标题,那就是“重温辛亥革命”。王金发这个人物是小说的圆心,半径便是整个辛亥革命时期。有人流芳百世,有人遗臭万年。至此,我不由得想起黄兴写给袁世凯的一封信,这是在武昌起义的一个月以后,袁世凯刚复出不久,黄兴希望袁世凯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面建拿破仑、华盛顿之功”,如果他能做到这一点,“南北各省人民都将拱手听命”。历史不止一次赋予袁世凯极好的际遇,早在戊戌维新的时候,如果他不出卖谭嗣同,无论变法成功与否,他都是名垂千秋的人物,可是袁世凯偏偏选择了告密,在自己身上留下一个极大的污点。同样,现成的民选大总统不当,非要过一把皇帝瘾,前后做了几十天皇帝,结果连三岁的小毛孩,都知道他不是个东西。历史不能假设,他要是早死几年,说不定还真成了中国的拿破仑和华盛顿。狗肉不上台盘,竖子不足为谋,在流芳和遗臭之间,袁世凯咎由自取选择了后者。不妨把杨度悼蔡锷的挽联借来一用:

    魂魄异乡归,如今豪杰为神,万里江山空雨泣;

    东南民力尽,太息疮痍满目,当时成败已沧桑。

    这是一个失意者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叹。豪杰为神,所谓一死重如泰山,黄兴也好,蔡锷也好,包括陈其美,这些人都是死得其所。杨度因为拥护袁世凯称帝而臭名昭著,因此他的挽联在赞颂别人的时候,仍然嵌着小小的骨头。和黄兴、蔡锷以及陈其美这些共和元勋相比,王金发就要寒酸得多。王金发后来被安葬在西湖边的卧龙桥畔,地方固然是个好地方,可是只要想一想美丽的西湖边,葬的都是什么人物,便会觉得王金发有些僭越。葬在西湖边上的应该是精忠报国的岳飞,是挽救明朝于危亡之中的于谦,是慷慨就义的鉴湖女侠秋瑾,王金发如何配和这些人齐名?青山有幸埋忠骨,王金发葬在西湖边上,是他沾了西湖的光,因为他似乎还不够为西湖增色的格。

    王金发注定成不了神,他的身上只有传奇,没有神话,人都有一死,一了百了,所谓“当时成败已沧桑”。辛亥革命留给我们最重要的话题,就是推翻了帝制,却没有来得及铲除封建思想的基础。王金发毫不犹豫地革了别人的命,偏偏忘了革自己的命。即使没有投诚这件尴尬事,王金发的前程也不容乐观,他的思想境界上有着严重的问题。辛亥革命本质上仍然是改朝换代。这也就是为什么对后来的五四运动会有更高的评价,尽管五四运动本身,只是学生运动,然而治疗满目疮痍,还得靠学生们开出的两剂药才管用,这两剂药便是“科学”和“民主”。要想救中国,必须靠德先生和赛先生。在中国的历史教材中,现代史的开端,历来有两种主张,一是从辛亥革命始,一是从五四运动始。过去我一直倾向于前一种说法,虽然在我读书的年头里,标准答案应该是后一种,课堂上考试必须这样答题才能拿满分。写完了手头的这部小说以后,我由衷地赞成后一种说法。

    王金发这样的莽男儿,只是结束了一个顽固的旧时代。真正的新时代,的确应该是从五四开始。我们常常以为结束旧的,自然便是新的开始,事实有时候并不是这样简单。还是以柳亚子先生写的《莽男儿》来做结束语,对于王金发这样的旧人,以旧题诗结尾为最好:

    功罪何当付盖棺,纷纭谣诼总无端。

    秦人倘识苻生枉,蜀老难为葛相宽。

    败寇成王谁定论,恩牛怨李此旁观。

    荒坟鬼哭鸱鸺叫,一卷丛残带泪看。

    199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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