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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序言

    法国历史学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deTocqueville,1805—1859)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经冯棠翻译,桂裕芳教授校阅,最后由我审订,终于同读者见面了。原著出版于1856年,135年后才有汉译本,似乎委屈了这部“经典著作”。但是即使在欧美,托克维尔的名声和学术地位也是近几十年才最后确立的。

    托克维尔的成名作是1835年问世的《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第二卷出版于1840年,次年他就荣膺法兰西学院院士,仅36岁。此后15年他没有发表什么重要著作,只在从政之余思索新著的主题。

    托克维尔虽出身贵族,但在政治上倾向于自由主义,曾拒绝继承贵族头衔。他目睹七月革命推翻波旁王朝,二月革命又推翻七月王朝;1839年起任众议院议员,二月革命后参与第二共和国宪法的制订,并一度在秩序党内阁中任外交部长(1849年6—10月)。路易·波拿巴的1851年12月政变和第二帝国专制政府的建立令他悲观失望,迫使他成为“国内流亡者”。《旧制度与大革命》就是在这段政治大变动时期酝酿成熟的,这部著作浸透着他对拿破仑第三专制制度的仇恨。

    在托克维尔之前已有梯也尔、米涅、米什勒、路易·勃朗、拉马丁等文人政客撰写的法国革命史和帝国史。这些著作对这场大革命都有独到见解,但基本上都是多卷本的叙述史。托克维尔不仅在历史写作方法上与他们不同(他几乎从不援引这些历史家),而且视野更为广阔、更为深邃:他把1789年以后的60年历史看作一个整体,统称之为法国革命。

    他的初衷是以十年帝国时期(1804—1814)作为主题,不是重写一部梯也尔式的帝国史,而是试图说明帝国是如何产生的,它何以能在大革命创造的社会中建立起来,凭借的是哪些手段方法,创立帝国的那个人(拿破仑)的真正本质是什么,他的成就和挫折何在,帝国的短期和深远影响是什么,它对世界的命运,特别是法国的命运起了什么作用……总之,托克维尔企图解释那些构成时代连锁主要环节的重大事件的原因、性质、意义,而不是单纯地叙述史实。虽然托克维尔后来放弃了对第一帝国的研究,把注意力移向大革命的深刻根源——旧制度,但是他的分析方法并未改变。用托克维尔自己的话说,他要把“事实和思想、历史哲学和历史本身结合起来”。他要以孟德斯鸠为榜样,写一部像《罗马盛衰原因》那样的著作,“为后世留下自己的痕迹”。尽管他也参政议政,但他自信“立言”比“立功”更适合自己的性格。

    同孟德斯鸠一样,托克维尔出身于穿袍贵族家庭,当过法官,他的父母在大革命时被捕入狱,如果没有发生热月政变,恐难逃过断头这一关。家庭的阶级烙印深深地刻在他身上,这在他的著作中,特别在他的回忆录和书信中充分地流露出来。然而,作为一个经历过重大历史事变的观察家,一个混迹于政治舞台的反对派,一个博览群书、泛游异国(除欧美各国外,他还到过阿尔及利亚,发表过关于阿尔及利亚的著作)并直接接触到第一手史料的历史学家,托克维尔又具备与众不同的敏锐洞察力,一种力图超越本阶级狭隘利益的社会意识,一种植根于本国实际的历史感与时代感。

    这种矛盾性或两重性首次表露在他的早期著作《论美国的民主》中:他一面盛赞美国独立后出现的一个平等、民主的新社会,并且预言民主是世界历史的大势所趋,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与此同时,他又认为在民主社会下会出现“大多数人的专制”,这将使少数人丧失自由,迫使他们诉诸武力,结果社会将陷入无政府状态。在他看来,民主与自由是矛盾的,不可兼有的。

    其次,在他为英国《伦敦与威斯敏斯特评论》撰写的“1789年前后法国社会政治状况”(1836)一文(见附录)中,托克维尔接触到了旧制度的一些实质问题,例如贵族阶级的没落和第三等级的兴起。他用大量篇幅描述贵族的失落、无权、脱离群众,但仍保持免税和荣誉等封建特权,因而使他们变为一个封闭的“种姓”。同时,他又对这种现象表示惋惜,并认为一个没有贵族的社会很难避免专制政府,贵族集团在同中央政权的抗衡中保障了个人自由。

    作为一个没落阶级的政治代表,托克维尔对于群众的革命情绪特别敏感。距二月革命爆发还不到一个月,他就预感革命风暴的威胁。1848年1月29日,他在议会发表演说,警告那些认为“丝毫没有危险”、“革命还离我们很远”的议员们说,工人阶级已倾向于社会主义理论,他们要推翻的不仅仅是法律、内阁或政府形式,而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身。“此时此刻,我们正睡在一座火山口上。”“欧洲的大地又震颤起来了,”“暴风雨正在地平线上隐现。”当二月革命特别是六月起义爆发时,他表现出无比恐惧,他在《回忆录》中表白说:“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但由于本能,我却是一个贵族——这就是说,我蔑视和惧怕群众。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

    那么,这部《旧制度与大革命》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新东西,发了什么前人所未发的新意?托克维尔开宗明义就指出,他从事的是“关于法国革命的研究”,而不是写另一部大革命史。既是“研究”,就要提出问题。从各章题目就可以知道作者要解决的是哪些问题。从方法论说,这也可以称为后来“年鉴学派”创导的问题史学。例如,托克维尔企图说明:何以全欧洲几乎都有同样的政体,它们如何到处都陷于崩溃?何以封建特权对法国人民比在其他地方变得更为可憎?何以中央集权行政体制是旧制度的体制,而不是大革命或帝国的创造?何以18世纪的法国的人们比其他国家人民更彼此相似,同时又彼此分离,漠不相关?尽管文明不断进步,何以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甚至比13世纪的农民处境更恶劣?何以18世纪法国文人成为国家的主要政治人物?何以法国人宁愿先要改革,后要自由?何以行政革命先于政治革命?路易十六时期是旧王朝最繁荣时期,这种繁荣如何加速了革命?等等。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写成专著。

    与19世纪一些思想家、哲学家——从斯塔埃尔夫人到基内——不同,托克维尔不是凭空“思考”法国革命,而是扎扎实实地依靠对原始材料的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他阅读、利用了前人从未接触过的大量档案材料,包括古老的土地清册、赋税簿籍、地方与中央的奏章、指示和大臣间的通信、三级会议记录和1789年的陈情书。他是第一个查阅有关国有财产出售法令的历史家;他还努力挖掘涉及农民状况和农民起义的资料。根据这些史料,他得以深入了解、具体描绘旧制度下的土地、财产、教会、三级会议、中央与地方行政、农民生活、贵族地位、第三等级状况等,并阐发自己的论点。

    托克维尔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主要论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1789年法国革命是迄今为止最伟大、最激烈的革命,它代表法国的“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年代”。这是一场社会政治革命,符合全欧洲的需要,其效果是废除若干世纪以来统治欧洲和法国的封建制度。它不仅要改变旧政府,而且要废除旧的社会形式,因此就需要同时进攻所有现存的权力机构,毁灭所有公认的影响,祛除种种传统,更新风尚与习惯。

    2.法国革命是一件长期工作的最后完成,即使它没有发生,古老的社会建筑同样也会倒塌,法国革命的业绩是以突然方式完成了需要长时期才能一点一滴完成的事情。在革命来临之前,政府已开始进行改革,而“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当封建制度的某些部分在法国已经废除时,人们对剩下的部分常常抱有百倍的仇恨,更加不能忍受,农民和领主、第三等级和特权阶级的矛盾越加尖锐。这就是为什么革命在法国比在欧洲其他国家更早爆发的主要原因。

    3.法国革命既呈现出决裂性,又呈现出连续性和反复性。

    托克维尔不同意中央集权制的确立和加强是法国革命和帝国的创造这个观点,相反,他认为这是旧制度下王权和中央政府权力集中趋势的继续。同时,他注意到法国革命初期废除的一些法律和习惯,包括旧制度下的思想感情,在若干年后重新出现。法国1789年革命后冒出一个第一帝国,1848年革命后又冒出一个第二帝国,难道专制主义是法国政治生活中不可摆脱的传统吗?

    4.这里涉及对于专制、自由、平等三者关系的理解问题。

    在托克维尔看来,旧制度后期王权和中央政权的加强,侵犯了公民社会,剥夺了贵族的自由。而18世纪思想家几乎无不推崇专制王权的中华帝国,把它当作开明君主制的模范;他们只要求改革,要求地位平等,并不要求自由,至少是把改革放在自由之前。大革命建立了人人平等的新社会,也建立了自由的政治制度,恢复了地方自治,但是不久人们就忘记了自由,甘当“世界霸主”拿破仑的“平等的奴隶”。这对托克维尔来说是一个惨痛的经验——他写的是第一帝国,想的则是亲身经历的第二帝国。如果这是法国历史发展的规律,那么大革命岂不只是一个短短的插曲?

    托克维尔对于法国革命的原因和后果的分析固然精辟,但并非定论,这些问题至今仍在史学家中引起争论。可以肯定地说,托克维尔开辟了研究旧制度的新途径,他揭露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而且接触到了法兰西民族命运的根本问题。

    托克维尔的成就应归功于他的态度与方法。他十分注意在欧洲历史的一般规律中抓住法国历史的特殊规律加以分析,并努力寻找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他曾引用法国科学家居维叶的话说:“有机体的所有各部分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以致人们只要接触到从其中之一分解出来的一个部分,便能恢复整体。”他又说:“我像医生一样,试图在每个坏死的器官内发现生命的规律。”

    尽管他带有贵族阶级的偏见和激情,他仍试图用社会学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对旧制度下各阶级的状况进行客观的研究和描绘,特别是农民和贵族的状况以及他们之间的矛盾。他曾说:“人们会拿单个人的例子来反驳我;我谈的是阶级,唯有阶级才应占据历史。”当然,托克维尔的阶级分析法是片面的,例如,他不能区别旧制度下的中央集权、法国革命时期的中央集权与拿破仑帝国的中央集权的阶级性质。马克思在关于法国历史的三部著作中对此有精辟的论述。

    比较研究也是托克维尔史学方法的一个特点。他曾说:“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有必要对法国以外情况作此概述;因为,我敢说,谁要是只研究和考察法国,谁就永远无法理解法国革命。”他经常把法国与美国、英国、德国历史进行对比,特别指出它们之间的区别:美国没有封建制度这个强大敌人;英国贵族并未因革命丧失权力,他们与资产阶级实行联合统治;德国(除莱茵地区外)的农奴制长期存在,农民不像法国那样早已拥有土地……他甚至还批评18世纪法国思想家对中国专制王权的美化。

    最后,托克维尔特别重视民族特征和传统对法国革命的影响。他在全书的结尾描绘了法国民族性的各种表现之后指出,唯有法兰西民族“才能造就一场如此突然、如此彻底、如此迅猛,然而又如此充满反复、矛盾和对立的革命。没有我所陈述的那些原因,法国人绝不会进行大革命;但是必须承认,所有这些原因加在一起,也不足以解释法国以外类似的革命。”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托克维尔是如何看待普遍性与特殊性、必然性与偶然性之间的辩证关系的。

    《旧制度与大革命》在1856年出版时,托克维尔对此书的命运忧心忡忡,他写信给他的英国妻子说:“我这本书的思想不会讨好任何人;正统保皇派会在这里看到一幅旧制度和王室的糟糕画像;虔诚的教徒……会看到一幅不利于教会的画像;革命家会看到一幅对革命的华丽外衣不感兴趣的画像;只有自由的朋友们爱读这本书,但其人数屈指可数。”

    出乎作者的意料,到托克维尔逝世那一年(1859),此书在法国已印行了4版共9000册,到1934年已印16版,共计25000册;在英国、美国、德国都极畅销。尽管书中的某些论点——对旧制度下王权作用的评价、贵族的无权地位、农民的贫困化等——已被推翻或修正,若干疏漏之处——旧制度末年的财政状况、国际关系和对外战争等——也被指出,但就整体说来,这部仅200页左右的小书几经检验,自成一家,已成为研究法国18世纪,特别是大革命历史的必读著作,称之为一颗“史学珍珠”亦不为过。

    托克维尔的著作1870年后被冷落了七八十年后,近几十年来在西方突然走运,这不是偶然的。随着保守的自由主义思想的抬头,托克维尔的政治观点重新受到了重视。人们越深入探讨法国革命的根源和特点,越感到有进一步研究旧制度的必要,特别是从政治文化角度去进行探索。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以及其他著作已在这方面开辟了道路。当年鉴历史学派在法国盛行时,托克维尔注重分析政治结构的方法也自然受到了赞赏和推崇。《托克维尔全集》在1952年出版第一版后,至今已印行第三版。1979年在美国成立了托克维尔学会,出版《托克维尔评论》,至今已12年。这些恐怕都不是托克维尔本人所能奢望的。

    中译文根据的是J.P.迈耶主编的巴黎加利马尔出版社1967年出版的该书单行本,并参照《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全集》(迈耶主编,加利马尔出版社,1981年第三版)第二卷第一册第67-25页的原文。原注有一些过于专门,不得不割爱,只留下一些必要的注释。附录两篇都是比较重要的论文:一篇是“1789年前后法国社会政治状况”,一篇是“论三级会议各省,尤其是朗格多克”,分别译自《托克维尔全集》第二卷第一册第31—66页和第251—261页。译者对有关的史实、人物和典章制度作了一些简要的注释。欢迎读者对译文不妥之处批评指正。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法国文化部的支持,特此致谢。

    张芝联

    1991年8—9月

    北京—北卡罗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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