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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不知名的虫儿,在草丛中轻吟浅唱,“唧唧,唧唧……,奏着初夏的夜曲儿。

    山南坡,孙大壮荷枪站在堆放大理石和瓷砖的备料棚外,庄严得像守护一扇城门,保卫一座宫殿。

    夜空,深黛靛蓝。苍茫河汉,绵亘千里。点点繁星,闪着悠远、神秘的光。天穹是那样深邃弘大,广袤无垠。

    哨位上望得见对面的大海。远处的岛屿上,一点嫣红的光亮时明时灭。孙大壮当兵已一年零六个月,不再是连钟点都认不出的战士了。他从别人嘴里听说,那一亮一灭的光点是给夜航船只指路的航标灯。他记下了。他希望能有机会讲给婶婶,讲给山里的孩子们听。外面是一个多么新奇的天地呀!

    雨果老人曾把人的心灵喻做比海洋、天空还要广阔的世界。即便是常常被人揶揄和奚落的“笨熊猫’’孙大壮,心灵深处又何尝不是风光旖旎,气象万千呢。

    “笨熊猫”其实一点都不笨。说他“笨”,是当做老实的同义语。

    入伍后,他学什么会什么,干什么像什么。陈煜和他是“一帮一,一对红”,教他学毛著时,惊异地发现,“笨熊猫’’智商很高。对一些常用的语录,教他写,他一时还写不全,可只要和他一块儿念几遍,他就能背过。眼下写心得体会虽说还错字连篇,但毕竟也能拿笔写写了。

    干活更不用说。抱钻机他已成为行家里手,论技术他是完全可以超过王世忠的。但他从不那么干,最多是钻得跟王世忠一样,有时还强迫自己少钻那么一点儿。他晓得班副争强好胜,他惧怕他那两只大眼珠子。

    不管别人怎么取笑他,他不恼。他与世无争,与人无争,只图自己能干出个样儿来。

    他知道,自己这身军装穿得不容易啊!

    他出生在沂蒙山区一个偏僻的山庄里。十一岁上,父母先后过世,他成为孤儿,靠一位孤寡的远房婶婶照料,吃着山村的百家饭长大成人。

    除了班长彭树奎知道他那个山庄是多么样的穷之外,他不好意思跟班里任何人说。说起来他感到害臊。

    在他的记忆里,参军前他没有吃过一块糖。十三岁上,婶婶带他去走表姑家,表姑给了他两块饼干,那是他第一次知道世上还有这么好的干粮!他把饼干送到婶婶的嘴上,疼他的婶婶说啥也舍不得吃;他也舍不得吃。开始,他转着圈儿一点一点地咬,慢慢悠悠地尝,当把饼干咬得还有铜钱儿那么大时,才一下填到口里……从表姑家回来三天了,另一块饼干他还没动,他给婶婶留着呢!老人望着懂事的孩子,眼泪搭洒地好歹咬了一丁点儿,不然他永远不肯吃……

    像是喝口凉水都能变成身上的肉,地瓜干子菜糊糊,竟养育出一个虎彪彪的壮小伙。一九六七年冬,他满十八岁了,公社来了征兵的,全庄人都张罗让他去参军。

    体检,从头验到脚,一丁点儿毛病都没有;政审,查遍祖宗三代,代代都是贫雇农。大壮乐了,婶婶喜了,全庄老少都眉开眼笑。

    谁知,在下入伍通知书的前两天,传来了坏消息:大壮这兵当不成了!

    婶婶蹀躞着一双小裹脚到公社,哀求公社武装部长:“你们行行好,可怜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就让他去吧……"

    “名额有限,你让我可怜谁?兵役法上没有照顾孤儿那一款!”武装部长一脸冰霜。

    来接兵的彭树奎怀着怜悯之心,三次找那位部长说情,都碰了钉子。

    村里明白人清楚,那武装部长是位“雁过拔毛”的主儿,谁想从他手底下去当兵,不给他送点礼,那是门也没有。

    穷山庄谁能有钱送礼,孤儿大壮又能拿得出啥来呢!

    他惟一的家业,就是父母撇下的那两间破草房。

    “砸锅卖铁咱也得让孩子参上军!”庄里的老人们一合计,狠了狠心:“为了孩子有个出路,扒房子!”

    村人含泪把那两间房子扒了。到集上卖掉门窗和檩条,买回一条活鲜鲜十八斤重的沂河大鲤鱼,星夜送给了公社武装部长……

    第二天,孙大壮接到了入伍通知书!

    “孩子,……咱这兵当得不易呀!”临别时,婶婶泪涟涟地嘱咐大壮,“你大字不识一个,到了队伍上,可得下力气……人长力气就是使的,攒在那里也不能当钱花。……还有,跟谁也别碰嘴磨舌,人家说啥咱都忍着,支派咱干啥就干啥……你没见老槐树底下你董大伯家的老三,也是不认个字,可人家在队伍上干了五年,转业到什么油田去了。孩子,好歹你也去吧,这个穷家你千万别回了……”

    婶婶的话,大壮一句一句全记住了。他一句一句在落实

    陈煜一觉醒来,看看表,说了声:“糟糕!”赶忙起床、穿衣服。大壮又替他多站了一个小时岗。

    踏着小路草棵上浓重的露水,他抵近哨位。

    “谁?”孙大壮端起枪,喝了一声。

    “我,陈煜!”

    孙大壮把枪放下了。

    陈煜刚想说几句感激的话,孙大壮把枪往他怀里一塞,径直走了。

    “大壮!”

    孙大壮站住了,却不回头。

    陈煜走过来:“怎么,生我的气了?”

    孙大壮低头不放声。

    陈煜想起昨晚在琴琴面前介绍大壮是“笨熊猫”时,大壮赌气似的转身走了。他琢磨不出跟谁都没翻过脸的大壮为啥不高兴。他劝道:“大壮,别那么小心眼儿,咱俩不是常开玩笑吗?你走后,琴琴还直说你好呢。”

    “好个啥……”孙大壮低声嘟囔道,“以后,你……别再喊俺笨狗熊了……”

    “狗熊?”陈煜不解地问。

    “在家时婶婶给俺讲过,关东老林里那大狗熊最腻味人了……它夜里窜到苞米地里掰棒子,掰一个扔一个,到天亮怀里只有一个棒子……”孙大壮低声说,“俺再笨,也不会像狗熊一样……”

    陈煜恍然大悟。原来大壮把狗熊和熊猫混为一谈了。当他在琴琴那样的女性面前把自己的绰号认为是“笨狗熊”时,他自然会感到羞辱。尊严对人是无比宝贵的,再卑微的人,也是有自尊心的呀!一想到大壮一直承受着他认为是“笨狗熊”的绰号,陈煜心中一阵歉疚。

    “大壮呀,狗熊和熊猫,绝对是两码事儿。”陈煜赶忙解释说,“熊猫是温驯、可爱、最讨人喜欢的动物。人们都把它当做美好和善良的象征。世界上这种动物很少,它是咱们的国宝。”

    孙大壮抬起了头。

    “前两年省城公园运进一只熊猫,满城老少都排队去观望,我也去了。”陈煜津津有味地说:“那熊猫可逗人哩,人们把苹果啦,鸭梨啦,一古脑地投给它,它乐滋滋地瞧着满地苹果和梨,挑了个最大的苹果用两只前爪抱着,站起来走一步啃一口,还笑眯眯地望着人们……待它吃饱了,还仰在地上,用前爪拍打着肚皮儿,可把人们乐死了。大壮,你要见了,也准……”

    孙大壮听入迷了。

    “对了,抽空我先给你画一张瞧瞧。当然,有机会你要能看到真熊猫,那就更带劲了。”陈煜拍了拍孙大壮的肩,“大壮,好好干,当个团里的标兵师里的代表啥的,像指导员似的,不啥都能见识了……”

    “哪敢想那些。”孙大壮叹了口气,“家,俺是回不去了,两间房子全扒啦……像俺这样的,在部队上抱几年钻机,复员时能到胜利油田去就美啦。听说那油田也用钻机,俺当这兵也算赶巧啦!”

    “大壮……”陈煜听出大壮把油田的钻机和打坑道的风钻弄混了。但没忍心纠正。看来,任何一个生命的躯体里,都有希冀和企盼呀……大壮那么不顾一切地吃苦、干活,原来为的就是那么一点小小的希望啊!想到这,陈煜忍着心里的酸楚说:“大壮,反正油田上钻井也是力气活,只要身子骨结实,有劲就行。”

    “劲俺有,有哇!”孙大壮抬起头望着陈煜,两只眼睛在夜色里闪着亮光,“过几年俺去油田,你看真有希望吗?”

    “有!有!”陈煜用力地点着头。

    孙大壮兴冲冲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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