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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饶雪漫短篇作品》->正文
风筝

    纪离开我的时候,我二十三岁,他三十岁。

    在那之前,他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过:“亚亚,快点长大,等你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我就娶你。”

    纪终于没有娶我,还没等我长大,他就离开了我。而且一去就去得很远,到了地球的另一面。

    那时是冬天,夜真冷,我躲在厚厚的棉被下闷哭了一整夜。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再也见不到纪,就算见到他,他也不会再是我的亲爱了。

    两个人,从此就这样远隔天涯。

    第二天早上照镜子的时候,看着肿得像鱼泡的眼睛,我对自己说就算毁容也无所谓了,因为纪再也看不到我的美丽。

    十九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纪,那时我还在念大二。同伴约我去蹦迪,那是我第一次进迪厅,坐着,不好意思动。身边还有一个人和我一样的坐着,那就是二十七岁的纪。

    他是陪女朋友来的,她的女朋友化着很浓的妆,在闪烁的灯光下笑得像个妖怪。然后她蹦到我们边上对着纪命令说:“你给我起来,跳!”

    纪的脸色是黑的。

    他们对恃了很久,纪最终也没有站起来,女孩狠狠瞪他一眼,重新蹦到灯光下去,重新笑得笑一个妖怪。

    独留寂寞而尴尬的纪,闷闷地坐在那里抽烟。

    做为观众的我对此有些忿忿不平,出主意说:“你可以不必等她,先走。”

    纪很奇怪地看我一眼,天,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眉毛,然后他说:“你怎么不去跳?”

    “不好意思。”我实话实说,“第一次来。”

    “那么,”纪说,“我请你喝茶去?”

    戏剧般的相识,很久以后纪用四个字形容见到我的那一刻,他说:“惊为天人。”

    纪的女朋友来找过我,把我堵在女生宿舍的门口,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我从来没有见过会说那么多粗话和脏话的女人。更难以相信纪曾经和她有过四年的恋爱过程。

    我一直站在那里很乖地听她骂。

    脸上微微地笑着。

    我要做这个世界上最有涵养的女人,我要让纪知道他的选择并没有错。

    最后是那个女人哭了,她的脸上又抹了好多的粉,被泪水冲得一道一道的。我带她到我的宿舍洗脸。

    她很绝望地说:“你这么好的皮肤,竟然不用洗面奶。

    纪第一次吻我的时候,我吓得有些魂不附体,我并不觉得美好。当着纪的面差不多刷了半个小时的牙。想起来了,又冲到卫生间里去漱一下嘴。

    纪摇着头说:“本来我还想过份一点的,算了,留你一条命吧。”

    那以后纪真的很少碰我。

    最多就是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慢慢地在夜风里走,纪的手真大,他握着我的时候,我就感觉自己好小好小。

    纪也总是说:“亚亚,你好小,小得我想把你吃进肚子里。”

    我抬起头来看他,我以为他会吻我,但他只是在我的唇上蜻蜓点水。

    那年春节我没有在家过年,妈妈把我的电话狠狠地挂了,她说:“你真的要跟着那样老的男人,就永远也不必回家了。”

    我把纪的手机还给他,无可奈何地耸耸肩。

    寒风里,纪的鼻子冻得红红的,他说:“对不起。”

    我笑笑说:“爱永远也不要说对不起哦。”

    “值得吗?”纪又问我。

    “值得!”我拼了命的点头。

    除夕的时候我躲在纪的怀里看春节联欢晚会,可是我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我又拔通了家里的电话,妈妈在电话的那一端轻轻的哭泣。

    第二天,纪买了飞机票送我到机场,还给妈妈买了朵尔胶囊。

    妈妈紧紧地拥抱我,却把朵尔一把扔到了门外。

    恋爱谈久了,才发现自己的恋爱并不像别人的那样。

    同宿舍的好友也恋爱了,她把男友带到我们宿舍,然后挤着眼睛要我出去。我动作稍微慢些,便引来无数的白眼。

    她的男友还给她送很肉麻的情诗,给她唱玫瑰情歌。

    他们约我和纪一起去野营,纪不肯去,他说他怕蚊子。于是我也不去,我对女友我说怕蚊子。

    纪离开了她以前女朋友老爸的公司,不过他依然找到了很不错的工作。他总是穿着很干净的衣服坐在写字楼里上班。他很注重仪表,衬衫要是有不慎有了一点点的脏,都会抽空回家来换上一件。

    我喜欢上了熨衣服,把他的每一件衣服都熨得服服帖帖的。

    我想唱卡拉OK的时候,多半是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可以很大声地唱,然后放了张学友的歌,想像是他唱给我的。

    我从来没有听过纪唱歌,他说他喝了酒后会唱,可是我蓄意地灌醉过他好几次,他都没有开口唱过一句。

    毕业后,我没有回老家。

    我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凭自己本事留在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公司做广告策划。虽然挣钱不多,但不用坐班,也很清闲。

    有一次运气好,竟有大客户自己送上门来,我没日没夜地趴在电脑前做策划,他们对我的方案十分的满意,采纳了它。

    我一下子就拿了差不多三万块钱的回扣。

    我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我寄了一万块钱给妈妈,然后把余下的都交给了纪。

    我在信中对妈妈说:“纪替我找的工作我很满意,也很适合我。他很爱我,每天下班替我带一支冰淇淋。妈妈我很幸福。”

    妈妈终于接受了我和纪在起的事实。她来看过我们一次,坐在我们家里那张小小的沙发上,妈妈说:“亚亚你要小心,刚刚工作可不能让单位的人看不起你。”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和纪并不睡在一起,也没敢告诉他房子是租的。

    因为妈妈说:这房子不错,装潢一下可以结婚的。

    纪的工作却开始不顺利,有一次,他涨红了脸给我借钱。

    我想说我刚刚不是才给了你两万块存着吗?但我最终也没问。纪有他个人的秘密,如果他有困难,只有我能帮他。

    房主上门讨房租的时候,纪多半不在,我付掉了,也不说。

    纪也不问,仿佛这房子真的可以白住。

    我很努力地工作,为了挣钱,我开始接别的工作。有时替别人做一个网页,没日没夜的做,只能挣几百块钱。脸颊瘦下去一大圈,眼睛也大起来。对面办公的女孩对我说:“亚亚你最好还是化点淡妆,美宝莲的三合一粉条不错。”

    我想起纪的第一个女朋友,心里是无限的恐惧。

    那天晚上我挤到纪的床上和他聊天,其实我也常常这样在他的床上睡着,有时醒来的时候,纪会深情地看我。

    让我相信爱情从来都没有过错。

    但那天纪很累,他比我先睡着。我来不及问他我是否依然美丽。

    我睁着眼睛看月光像水一样地漫进屋子,失眠。

    终于,纪告诉我,他要出国了。

    那时我正在替纪熨一条裤子。我在的公司准备提我为广告部经理。我还没有来得及把喜迅告诉他。纪就说了,他说亚亚对不起,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对你说,我在申请去美国。

    阳光明晃晃,我晃了一晃身子。熨斗烫了我的指尖,但是我没有尖叫。

    我听到自己平静的声音说:“签证办好了吗?”

    “就好了。”他说。

    我知道,纪以前的女朋友,在美国。

    “我就是放心不下你。”纪低着头说。

    纪啊你在撒谎。

    放心不下为什么要走?

    “你还小,”纪将脸拉到底说,“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终于明白这么多年纪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和我有真正的接触。我一直当他是爱情的全部,而他不过是我的一个经过。

    从这点来说,纪还算是一个对爱情负责的人。

    纪走了。

    我可以很大声地在小屋子里听歌,不用再怕谁嫌吵。

    电视里,一个叫孙燕姿的歌手在唱她的一首新歌,歌名叫“风筝”。

    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

    一眨眼,不见了

    谁把他的线剪断了

    你知不知道

    我不要

    将你多绑住一秒

    我也知道天空有多美妙

    看你穿越云端飞得很高

    站在山顶的我大声叫

    也许你不会听到

    ……

    纪曾经是我的风筝。

    不是我自己不小心扯断了线,而是他一直有想飞的宏图大志。

    我将头埋在双膝里,这才发现,其实昨晚,竟是我第一次为了纪而哭泣。

    是谁说,没有眼泪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

    我曾经嗤之以鼻,如今终于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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