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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吻可否还定情

    和阿铭在一起的日子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拼命忍住泪水,不让它流下来。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

    在认识阿铭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属于“情商弱智”人群,所谓的“大众情人”、“白马王子”对我而言,并不比一杯香草冰淇淋或热巧克力更具吸引力。然而,面对阿铭,我还是失去了免疫力。阿铭介入某个故事,便会成为故事的主角,尤其是关于爱情的故事。

    那时我刚进大学校门,第一次参加同乡聚会,还未见到阿铭本人,就已听到上几届的同乡们不止一次地谈到他和他那位比他还高一年级的女朋友。想象中,阿铭应该是高高大大、英俊潇洒、篮球打得一级棒,不费力气就可以拿到奖学金的那种传奇人物。真正见到阿铭,反而觉得他其实也很普通,只是特别爱笑,多少带些孩子气。

    同乡中,我们两人所住的宿舍楼距离又是最近。那时候,阿铭的女朋友已经毕业,阿铭在学校里仍然炙手可热,在女生心目中的分数居高不下。而我呢,用那时舍友的话来讲,是“没心没肝,情窦未开,只适合包办婚姻,不适合自由恋爱”,爱情在我眼里避之犹恐不及。偶尔遇到男生来追我,也总是心慌意乱,手忙脚乱,最后只好全权交由舍友去处理。大概阿铭也是觉得我年纪小,和我在一起比较“安全”吧,总之那时我们常常见面。

    和阿铭在一起的日子,总是最快乐和无所顾忌的。我们一起站在小摊前大嚼羊肉串,大口地灌可乐。这个时候我才体会到什么叫做“痛快”。和他一起去溜冰,从不用担心他会笑话我张牙舞爪的架势,当我们牵着手在溜冰场内旋转时,我总会觉得自己像要张开翅膀飞起来。没课的下午,伏在天桥的栏杆上,懒懒地晒着太阳,吃着美味的烤红薯,听着阿铭教我如何辨认街上跑过的名车,我便会想最悠闲、安逸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心情好的晚上,两个人在静静的马路上一边走,一边大声唱歌,半夜爬到山顶去看星星。很多时候,也会跑去看通宵电影,遇到屏幕上出现男女主人公亲热的镜头,阿铭总会用手挡住我的眼睛,或者干脆把我的头扭向一旁,理由是“少儿不宜”。其实那时候放映的片子并不都十分精彩,经常看到半途我就已困得迷迷糊糊,而阿铭就像一个站岗的哨兵,负责在放映“佳作”时把我叫醒。和阿铭在一起,最简单的娱乐也会变得其乐无穷。

    有时候阿铭也会对我讲起他的女朋友雪映,漂亮、聪明而且能干,阿铭常说毕业以后就可以“夫妻团聚”了。我想象中的雪映是高贵而又优雅的,因为阿铭说过和雪映在一起是参加晚宴的感觉,而与我一起就像去郊外野餐。一次我一手拿一支冰淇淋,与阿铭边走边聊天。吃到第二支,冰淇淋已经开始化了,滴到我的衣服上。阿铭看到后很自然地帮我擦掉,笑着说:“雪映从来不会同时拿着两支冰淇淋来吃,更不会像你这样吃得满身都是。”我也觉得自己的样子好狼狈,就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下,不要跟过来啊。”“你要干什么?”“因为冰淇淋实在太好吃了,我不舍得扔掉,可是在男士面前吃得如此不文雅又太有损我的淑女形象,所以我决定躲起来把它吃完。”阿铭听了大笑,“可是我觉得你根本没有淑女形象可损害啊,你还是这个样子比较可爱。”

    转眼之间,新年来了,新年舞会阿铭约我做他的舞伴。晚饭后我换好新衣,急忙奔向在楼下等我的阿铭。冲到楼下,看到阿铭背对着我倚在栏杆上,望着他那熟悉的身影,我突然感到莫名的紧张与羞涩,不知道他转过身来之后,我该如何面对他。这时,我才惊觉自己对阿铭并不只是简单的友情。那晚的舞会我只感到格外的凌乱与拥挤,后来阿铭拉着我从舞会上溜出来,跑到我们常去的天桥上,看着黑夜里车来车往。那晚的车辆很少,我们的话也很少,阿铭只是看着我微笑,然后他走过来,轻轻地吻了我。那一刻我觉得呼吸、心跳、一切的一切都停顿了,甚至是现在,我还可以清晰地忆起那种令人窒息的幸福感和快乐在心中流淌的声音。

    回到宿舍后我开始回忆和阿铭在一起的一幕幕。最初的幸福感消退之后,我陷入了疑虑。我想,也许我和阿铭的感情早已超出了友谊的界限,而我也不像自己一直以为的那样单纯。阿铭已有女朋友,而且雪映现在不在阿铭身边,我是不是趁虚而入?更重要的是阿铭对我究竟是怎样一份感情?想起以往大家提起阿铭与雪映,总是用“才子佳人”来形容,而我也许只是晚宴之外偶尔一次的郊外野餐罢了。我为什么不晚一年等阿铭毕业后才来这所学校呢?那样我就不会遇到阿铭了,也就不会有现在的苦恼了。可是,如果没有遇到阿铭,又是一个多么大的损失啊。就这样,我反反复复胡思乱想了一夜。

    那以后的日子,虽然还和阿铭一起出去,但却拘谨了很多,再没有了往日的自如和随意。阿铭没有说过什么,但我想他一定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也许,他的心里也并不轻松。一次聊天,不知为什么突然两个人都静默了下来,许久过后,阿铭才像自言自语似的:“也许我们认识的时间不对。”以前偶尔阿铭也会开类似的玩笑,而我也会故作悲伤状地叹息:“对呀,你是恨不相逢未嫁时。”然后相对大笑。可现在,好像一切都变了,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幸好,这种尴尬并未持续太久,阿铭很快就要毕业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忙着联系工作,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了很多。最后一次见到阿铭,已是在给毕业的同乡送行的聚会上。那天晚上,阿铭讲话很少,就那样懒懒地倚在椅背上,很疲惫的神情,笑起来也是倦倦的。我注意到阿铭的左手被烫伤了,手面上一串水泡,我立时觉得很心疼,可也只是像其他人一样淡淡的一句:“怎么这样不小心?”其实我很希望自己能够理直气壮地去关心他,可是我应该以怎样的身份去做呢?普通朋友?我很难做到;女朋友?他已经有了。席间大家的谈笑玩闹渐渐变得恍惚,好像离我越来越远。我只听到阿铭轻轻地对我说:“我要走了。”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拼命忍住泪水,不让它流下来。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的酒,第一次我看到阿铭醉得几乎不省人事,马上有女生自告奋勇要扶他回去。我想,阿铭这样的男孩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女孩簇拥着他吧,很快,他就会忘了我吧。

    第二天,我没有去送阿铭,也没有去上课。火车站离学校很近,躺在床上,我可以听到火车的轰鸣声,听着它带着阿铭渐行渐远,离开了我的生活。而我却很不争气地想起以前和阿铭一起乘车回家的情景。我不知道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快乐起来。我只希望一觉醒来之后能把一切忘掉。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没能做到。

    感谢上天让我认识了你

    这样的话总是让我的鼻子涌起一股酸水,又赶紧昂起头,把眼泪憋回去。现在的我,哪里会为别人哭?

    上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了涛。一个系,比我大三个月。填登记表的时候,发现俩人是一个地方的,就兄妹相称了。他这个哥哥是非常尽职的,从没放过任何一个照顾我的机会。

    四年大学,我谈了两次恋爱,每一次都是轰轰烈烈的开始,然后——无疾而终。第二次我几乎要疯掉。对方没给任何理由,也不肯说分手,也不肯与我再联系。我人若游魂,天天在校园里飘荡。被涛得知,跑来看我,劝我。我根本不听劝,他只好夜夜随我一样不上晚自习,陪着我吃饭,喝小酒,听我骂人。我总是骂他烦,骂他讨厌,骂他管我,骂着骂着就会想起那个走掉的人,眼泪就会迸出来。涛总是默默地听着,默默地看着我大哭,然后送我回西区的宿舍。那段日子就是无数个这样夜晚的堆积。

    终于走过了这一段艰辛的日子,突然想起是涛陪着我度过的。不好意思地去找涛,说请他吃饭,全当谢谢。在学校东门外的麦当劳里,涛从兜里掏出一叠信封,花的、粉的、蓝的……各式各样,推到我面前:“喜欢吗?你不是常常写信吗?送给你的。”我冷笑,哪里还用得着?我已经没有那个需要写信的人了。习惯性地嘲笑他:“我早就不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了,只有你才喜欢,土人!”他除了拿眼睛瞪我一眼,什么也不会,我早摸透了。他永远是原谅我的。

    我和涛的家都在深圳。毕业时我执意要留在北京,涛是独子,他要回去。毕业前大家都哭哭啼啼,难舍难分。涛也来找我:“还是回深圳吧,干什么都有人照顾,一块回去吧?”我不为所动。

    大四的课程少,大家三天两头地聚在一起,唱歌、聊天。涛常常来陪我,经过四年,我也懂事多了,也知道这样的好人难得,但还是对他颐指气使,连我的同学都看不下去了,可我知道没事,天底下的人就算全都弃我而去,有一个人也会迎着我走来,那个人就是涛。我无论如何都不明白像他那样温文尔雅的好学生是如何忍受我的乖戾、任性还有那许多莫名其妙的愤世嫉俗。也曾在微醉时对他说:感谢上天让我认识了你,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不,是对我最好的人。涛依旧是那样的沉稳又温柔:谁让我倒霉呢?上学第一天就认识你,谁让我倒霉呢?酒醒之后,我又成了那个霸道的丫头。

    涛要走了,说好我不去车站了。但到了那天,我又不知哪根筋错乱了,非要闹着去。拥挤的车站,茫茫的人海,我突然感觉是生离死别。涛站在那里,微笑着跟他的同学握手。我看着他,涛也看着我,我的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涛轻轻地拥抱了我,第一次拥抱了我。他掏出手绢,替我擦去眼泪:“我不在了,可不许哭。回去后,我就给你打电话。”那时候的分离大家都刻意搞得很罗曼蒂克,我也是。只有涛,还是那么平实,好像明天又将再见,好像明天又将骑着车把我从东区教室带到西区宿舍,一路上忍受我的聒噪和难听的歌声。他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多少女孩看着呢,可他从不在乎,从没有放弃我。往事一幕幕,像火车一样朝我轰隆隆驶来。难道人真的只有在失去时才会痛感珍惜?

    工作、生活、又是恋爱。涛依然电话来电话去。电话里,我会说:“最近我认识了一个新男孩,人很高很帅我会好好发展争取快快给你找个妹夫。你也快点,别老拖着,不赶紧的话好姑娘全没了。”涛在电话那头笑:“不着急,你要小心,别又哭得像从前一样,现在可没人哄你。”这样的话总是让我的鼻子涌起一股酸水,又赶紧昂起头,把眼泪憋回去。现在的我,哪里会为别人哭?与涛的每一次电话都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个年轻、迷茫又骄傲、倔强的年代。

    一步步走过来,发觉自己最珍惜的还是那段青春时光。任性却又自由,痛哭但是纯粹。涛是那段岁月最值得回忆的回忆。

    毕业三年了,有了固定的工作,固定的男朋友。对他讲起大学里的事,他总也不相信我大三的日子是在大哭中度过的,更不肯相信我有一个铁哥哥不求回报地照顾了我四年。他不理解,虽然我们的感情很好,很好……

    一吻可否还定情

    莫名奇妙的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朗的趋向,居然被人美誉为金童玉女,而我们双方似乎又都没有打破这种说法的念头,反而来往更频繁了,我确定我恋爱了。

    那口老钟“当当”敲了两下,已是凌晨两点。我按下遥控器,瞬时周围一片安静。我懒懒地钻进被窝,虽然可以想象到自己酸楚的双眼布满了血丝,但我的心却兴奋不已。

    最近迷上了日本剧。这不,刚奋战完了六盘《一吻定情》,虽然里面的女主人公相原琴子实在是傻得可以,与EQ200的入江直树实在不配,但观众仍会很宽容地接受灰姑娘最终找寻到王子的幸福故事。那一吻,甜蜜而又扣人心弦。

    不知为何,会把斌的影子与入江重叠,虽然他并没有入江的绝顶聪明,但也是机敏有加,再配个他的高个子,匀称的身材,清秀的脸庞,也一时成为校园内竞相青睐的宠儿。而我也突然有想成为琴子这样的Sillygirl的冒失念头,但看来是衔接不上的,因为我也是和斌不相上下的那种。难道只有灰姑娘才能找到真正的王子吗?我不禁胡思乱想。

    床铺对我实在无多大吸引。坐在书桌前,我写下:高一,我与你素不相识;高二,你成了我的室友的暗恋对象;高三——至此,我不禁搁笔,猛敲自己脑袋一下,要命,思春期怎么挑上这关键时刻来光顾我。但事实就是事实,高三,我和斌成了同班同学,而且居然发现自己的眼睛老跟着他跑。

    也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老天居然安排了这样一个土得掉渣的机会。

    早上起得太晚没赶上校车,无奈之下,只能乘车+换车+步行这道公式来完成这段艰难行程。老天还真不给面子,居然有心情让我冲个凉。剩下最后5分钟,我深吸一口气,充分展现我的运动细胞,豁出去了,我以50m赛跑的高速迎雨冲刺。一件亮黄色雨衣瞬间出现,我及时刹车,抬头看,是斌。开朗的个性与急迫的时间让我冲他大喊:“喂,大帅(斌的绰号),快闪,我快来不及了。”

    “少废话,我载你。”

    大概是急昏了头,没多想,我忙以一记漂亮的跳跃稳稳坐到他的车后座上。不过很快我的屁股就和水泥地接了吻,钻心的痛让我呆呆望了他好久。随即大叫:“开什么玩笑,不会骑就说嘛,逞什么英雄,唉哟,疼死我了。”

    他也没顾上自行车,先来扶我,我也管不了什么淑女风范了,大嚷:“现在好了,都晚了,你帮什么倒忙啊。”

    “我只是一时冲动……”他轻声说。

    我愣了,“一时冲动”这四个字好像一股奇怪的交杂暖寒流贯我全身。他似乎也觉得自己有些词不达意,尴尬地站在一旁。

    半晌我打破僵局,调侃着说:“莫名其妙地上了你的贼车,也是我的一时冲动。”两个人随即当街大笑,全没理会路人投来的诧异的目光。结果,两个人都被记名罚站。

    那天以后,我和斌之间便多一份默契,像所有那些萌芽状态的爱情一样,似有似无的。两人的四目会不经意间接触,然后毫无城府地微笑。好奇怪,这些细微的心理交流能让我开心好一阵子。

    渐渐地,我的同桌和他的同桌似乎看到了什么苗头,很快,那满城风雨般的谣言便让我感受到了18年来不曾体会过的“压力”,我甚至还学会了曾被我嗤之以鼻的出神,发呆,傻笑。朋友们也常用同情的口气说:“当爱情光顾你时,逃也逃不了。”

    高考已临近,但我的脑袋里却塞着异样的东西,《一吻定情》中的美好恋情常会在上课时、睡觉时有意无意地闯入脑袋,但更多的是斌的身影,我真的恋爱了吗?他是不是有同样的感觉?天啊,多傻的问题,简直浆糊透顶。拜托啊,都高三了,别耍我了。

    莫名奇妙的是,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明朗的趋向,居然被人美誉为金童玉女,而我们双方似乎又都没有打破这种说法的念头,反而来往更频繁了,我确定我恋爱了。

    或许在一篇Lovestar中参杂了严肃的学习气氛就会变了调调。但没办法呀,教室后墙报上的高考日期一天近于一天。我活在现实中,我不是象牙塔里的公主,而是一个2000届的考生,即使想,但也不能任由自己感情泛滥,该做出决定了,我犹豫……真的该决定了,我又犹豫了……

    转眼间,新千年的第一个情人节正逢寒假后第一个开学日。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是初中姐妹寄来的一张卡片和一块“德鞭”,卡上大致是说:“你已经18岁了,成年了,有权过情人节,有没有BF(BoyFriend)送你的巧克力啊,如果还没有的话,就让我来暂且安慰你脆弱的心灵吧。”这小妮子简直是幸灾乐祸!品尝着这块黑巧克力,我不禁油然产生一种苦尽甘来又甘中带苦的沧桑感。我一直给人那种坚强的女强人的感觉,但今天,这特殊的日子,却特别想依赖别人,哪怕是让我撒撒娇,哄我两句,让我小鸟依人一会也行。

    我大方地邀请了斌,他也很绅士地答应了我。我们在一闹市处下了车,很快,我的手中便多出了十朵玫瑰,和周围许多幸福的女孩一样。他调侃:“这是学生族的消费水平。”

    “喂,老兄,我只见过送1支,2支,9支,1001支,还没见过送十支的,代表什么?”

    “哇,你这位才女连这都不明白?”他颇有深意地笑了:“代表你的十全十美。”

    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如此这般近距离的甜言蜜语,对我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虽然第二天还要上课,但我仍旧玩得很疯,很晚,他也一样。两个刚跨入成人行列的年轻人彻底渲泄着青春。

    最终,在一家幽静的咖啡厅,我们都安静了下来,我开始如数家珍般地回忆着往事,甚至连自己都觉得有些婆妈。斌也不开口,有意无意地啜一口,再啜一口,脸上始终挂着深深浅浅的笑。随后,我从腕上解下一条银白色,挂着水蓝色玻璃钻的手链,生硬地戴在他的腕上,手链几乎是痛苦地卡在他略黑的肌肤中的。

    他不解:“怎么,你送我的情人节礼物?把我套那么牢啊?”

    我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自从认识你之后,我才体会到了做一个恋爱中的女孩的心情,我开始注重起自己,想着去打扮自己感觉很好,真的,谢谢你,再有我很高兴你能陪我度过这样一个情人节。”我顿了顿,看着他,他的眼中显然透露着困惑。“我考虑了很久,最终觉得这份感情即使真实地被我们拥有,但却不能被高三的我们拥有,这根手链是我在与你交往之后买的第一件饰品,我有个提议,期限一年,若一年后,我们仍是对方的真命天子,那么就物归原主,若不是,就给你留作纪念吧。”

    我鼓起勇气一口气说完了这些,我甚至感觉到自己的手心渗出汗水,我不敢正视斌,但我仍故作轻松地伸出了手:“此时此地,分手吧,我们还是朋友。”

    我用眼角余光偷瞄他,他眼神黯淡地沉默许久,但最终一双大手掌包住了我的手。

    “那先走一步了。”我起身。

    “能不能吻你一下?”斌仰头。

    “不行!”我很干脆,“还是让我主动送你一个goodbye——kiss吧。”

    我俯身蜻蜓点水般触了他百感交集的唇,在他愕然、理解而又感动的注视下洒脱地迈开大步。

    这一吻是否还能定情?

    想说爱你不容易

    迈出这间我熟悉的小屋,我不禁留恋地回头,我的相片依旧摆在写字台上,相片里的我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好吧,从现在起你自由了。”我洒脱地对他说,却不敢看他的眼睛,默默地站起身帮他整理领带。他低下头吻我的唇,我的脸,把我抱在怀中。

    我闻着熟悉的气息,泪水止不住地在脸上奔腾,心中有个声音在说:“不要走,不要走,再说爱我!”可倔强的我却不会再说出口了。我知道,什么话都是多余的,泪水和爱拦不住他即将离去的脚步。

    迈出这间我熟悉的小屋,我不禁留恋地回头,我的相片依旧摆在写字台上,相片里的我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我猛然发现,快乐离我越来越远;可爱的皮皮鼠依旧悠然自得地坐在床上,倚着那两个小熊靠垫。我仿佛听见他说:“蓝色的小熊是我的,红色的是你的。”

    小屋里的一切依旧,然而人却要走了。泪水充盈了我的双眼,熟悉的一切变得模糊,我拼命咬住嘴唇,不让泪流下来。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带着含泪的微笑永远地离开这间小屋,离开我深爱的他,离开我们曾共同拥有的一切。

    是谁说过的,爱有时也是一种负担。我没想过我的爱让他觉得好累,他爱自由更甚于爱任何女孩。他的我行我素深深地伤害了我,我不敢相信我为之付出的一切努力,只换回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我一直是一个快乐的女孩,优越的家庭环境使我任性、自信更自负,我从不认输。因我倔强又好强的个性,让我失去了相恋4年的初恋男友,我宁肯用3年的时间来慰自己,也不愿说一句挽留的话。

    3年来,我虽然孤独,却不愿谈感情。身边也会有追求者,我也会收到他们送来的鲜花和一张张充满热情的卡片,但那时的我把拒绝男孩当成一种快乐,只为了掩饰内心对感情的恐惧,更为了好好保护自己脆弱的心。我期待着一个能令我不顾一切去爱的男孩的出现,直到他走进我的生活。

    第一次见到他,高高的个子,大大的眼睛透着坚韧犀利,是个成熟的男人。与他眼光接触的一瞬间,沉寂许久的心不禁一动。默默的在他身边陪他走了一段日子,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一起吃饭,也一起游泳……

    冬天不知不觉地来了,有他在身边陪伴我没觉得冷。一个傍晚我们相约去吃烤肉,一顿饭快结束的时候,他说:“我很感激你,你对我那么好。可我不是一个好男人,爱情对我来讲是赌博,是刺激。”我用一双充满疑惑的眼睛看着他,问:“你对我好也是假的吗?”我们不欢而散。

    冬日,我和他坐在“乡谣俱乐部”边喝酒边聊天。我用坚定的眼神看着他,他说:“别用这种眼光看我,你在引人犯罪。”我固执的本性使我难以理智,他却认为我们之间差距太大。可他又拿我的固执没办法。他决定带我参观他的家,让我了解他的生活。

    在一个有风的傍晚,我第一次来到他的小屋。他打开门拉亮灯后,用一种莫名其妙的表情看着我,像是在说:“怎么样?你这样的女孩能接受这一地的烟头、食品袋、果皮和尘土吗?”这一切对生活在整洁的环境中的我来讲确实有点触目惊心。但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将小屋打扫干净。那天,他吻了我。

    以后,每天休息的时候,我都会带上一大袋好吃的东西来到他的小屋。从小就不会干活的我,却愿意为他收拾屋子,洗油腻腻的碗,让他的小屋纤尘不染。我还把他脏被子和脏床单一古脑地塞进垃圾袋,他一脸无奈地抗议:“别扔,那上面有我的味。”我才不管呢,铺上我为他精心挑选的床单和被罩,扔上两个小熊的靠垫,还有我最喜欢的皮皮鼠。我在用心装扮着他的小屋。

    他微笑着看我做完这一切,把我抱在怀里,在我耳边轻声说:“宝贝儿,你把我这儿变成你的闺房了,一点也不像男人的家。”我笑而不语,我要让他在这小屋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地方,而且每时每刻都能感觉到我最真的爱。望着焕然一新的小屋,我感觉到在这里有我的气息。这感觉,真好!

    春节,我去了哈尔滨。回来后,我不顾还在感冒,迫不及待地去看他。他一脸的疲惫,胡子也没刮,原来打了一夜的牌。看他这样,我很担心他的身体。知道他十多个小时没吃东西,我把要说的话放在心里,忙着给他做饭。他送走了他的哥们儿,我靠墙站着看他,他走过来轻轻搂住我,我仰起头问他:“想我了吗?”“想了。”他看着我的眼睛。我笑了,说:“骗人,你骗我。你要想我,干嘛不给我打电话?”“好,算我骗你。”他转过头,躲避我的眼睛。

    望着他的脸,我突然有一种很疲惫很疲惫的感觉。自从与他相恋以来,为了尽量不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为了他要的距离,我从不要求什么。虽然我们不能像别的恋人那样相处,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我已经很知足。我能做的,除了对他好,就是小心翼翼地呵护我的爱,就是这样,这份爱还是如此不堪一击。

    就在这一天,他说:“让我们做最好的朋友吧。”我不相信地看着他,失态地大喊:“不!”他还是老调子,他要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在他面前只有挑战,这些挑战才是他永远的爱人。我发疯一样地摔东西,听着东西破裂的声音,仿佛碎的是我的心。我放弃了我所有的个性,可依然留不住他。他冷静地看着我,不言不语,只是抽烟。我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醉了吧,醉了就可以忘掉一切了。他问我:“我真那么好吗?你为我值得吗?”我不语,只是一个劲儿点头。他说我傻。

    两个星期后,是他的生日。我在饭店给他订了烛光晚餐,他没来。望着点点烛光和滴滴烛泪,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心碎。我几乎什么都没吃,只是不停地喝酒。第二天,我还是带着精心挑选的礼物和生日蛋糕微笑着站在了他的面前。他把我紧紧抱在怀里充满柔情地说:“谢谢你,宝贝儿!”我痴痴地看着他,问:“上次的话不算数了,对吗?”他同样看着我,说:“我忘记上次说什么了。”心中的委屈立刻被爱的甜蜜取代,只有一个愿望——守住这份爱,到永远。

    后来,他把我介绍给他最好的哥们儿,他在努力地对我好,我感觉得到。他的一个哥们儿说:“艳福不浅,修来一个品貌俱佳的女孩做老婆。”看得出,他挺自豪。我以为这就是爱,然而我错了。我终究把握不住善变的他。

    接下来的星期二,我和我最好的朋友昕与他一起坐在了乡谣俱乐部。昕对他说:“我是一个性情中人,可我没见过一个女孩儿像格格那样对爱如此执着,如此认真,对自己爱的人那么好,尤其是现代的社会。”他看着坐在吧台上听歌的我说:“从没有人像她对我那么好过。”昕说:“既然对你这么好,你就试试,自由比爱更重要吗?”他不置可否。昕看我还陶醉在这份爱里的时候,不忍点破伤我的心,只告诉我,他已经在慢慢改变了,你们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只要你能一直对他好下去,你们也许会有结果的。

    我却感到越来越累,也越来越期望能与他在一起,但所有的愿望只能压抑在心里,因为他不喜欢两个人总在一起。

    一天,他半玩笑地对我说:“我要结婚也得找个苦大仇深的,你出身不好。”我是满族,而且是皇族的后代,他将清朝对皇家女儿的称号“格格”作为对我的昵称。他怕我不会理家,不适合做妻子。他却看不到我在为他改变,看不到我的真心。

    他的不在乎和无情彻底地伤害了我,令我越来越不快乐,越来越消沉,我觉得很孤独。为了不让家人耽心,我装出无所谓的样子,我也在逃避家人的安慰和关怀,我不愿让别人同情我,怜悯我。事实上,我却不知何去何从。对家人、朋友和工作,我会一脸笑意;只有我自己时,我会独坐在我们常去的乡谣俱乐部细细品味这酸楚,这疼痛和对他的不舍。我原来最怕游乐园里的大型游戏机。可是,在那个午后,我呼他没有应答,手提电话也没开,他的躲避深深地刺痛了我已经伤痕累累的心。我再也无法躲避这份痛苦,一个人跑到游乐园,将自己交给这冰冷的铁家伙。

    拌着心里的恶心和泪水,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不在乎感情的人有多苦。我不愿将落寞写在脸上,不愿用哀怨的眼神挽留他,我只有这么做,才会在失去爱以后,保存完整的自尊。终于,我鼓足了勇气,给了他向往的自由,走出他的视线。

    迎着寒冷的春风,我漫步在街头。亲爱的,你是否还记得我送你的那张生日卡,我说:“人常常不是因为失败而放弃,而是因为疲倦而放弃。我最怕这种疲惫让我止不住地滑向虚无。”请你原谅我,终于做了逃兵,因为我真的累了,累得找不回原来的我,我怕我会失去自己,那样的我会活得无知无觉。所以,我只有也只有守候在心情的岸边,遥遥地注视你,默默地关心你,寻找一个不可能再现的你。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一首歌,“想说爱你,并不是很容易的事,那需要太多的勇气……”

    茉莉项链

    原来,姹紫嫣红之中,最令人心醉的却是这串清雅平和的茉莉花!

    那还是上大二的时候,班里有个农村来的女孩叫莓子,长得淡眉小眼,按刻薄男生的话来说是用橡皮擦擦就没有了。四月一日那天,从男生堆里传来一个惊人的消息:班里最英俊的男孩剑一大早塞给了莓子一封情书,约她当天晚上八点在校园的观霞桥头相会。据目击者说,接过这封信的莓子,当时就羞得满面飞霞。

    “可是,今天是愚人节呀!”我们几个女生急得直跺脚,出身高贵、英俊倜傥的剑怎会看上莓子呢?这不是明摆着涮莓子玩儿吗?“不行!”明明说,“我得去告诉莓子!”“慢着!”小雪拦住她,“你这样冒冒失失地闯去,莓子不但不肯相信你,说不定还会以为你别有用心;再说,她的自尊心能受得了吗?说不定,这是她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呢!”“那……那怎么办?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莓子受捉弄吧?”“别急,让我们一起来想想办法……”

    谁知中午一下课,莓子连饭也没吃就没了影,我们想好的种种计谋都没了用武之地。明明叹口气:“这下完了!”小雪也有点抓瞎:“不过……不过下午也许还有机会,下午我们不是有实验课吗?”

    然而下午的实验课上也没有莓子的踪影。我们几个都有点心慌意乱起来,看见剑跟没事似的和指导教授大谈特谈结构力学,我们气不打一处来,都是这小子惹的祸!哼,纨绔子弟,花花公子,骗子,坏蛋……我们把能找到的贬义词都给他用上了,可这丝毫不能阻挡事情的发展。“不如,直接上前去警告他别惹莓子?”小玉怯怯地提议。“可万一……万一他是真心的呢?”“算了吧!”明明冷笑一声,“上回校花阿倩追求他,他都没乐意,他会看上莓子?别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吧!”我们都给明明逗笑了,可随即又沉静下来,怎么办?离8点钟只剩下两个小时了。

    下了冗长的四节实验课,我们拼命向寝室跑。推开寝室门,我们大伙都惊呆了——在金色夕阳的笼罩下,莓子正怡然倚在窗前一针一线地缝……哦,不,是在穿茉莉花!已经穿了尺来长了,桌上还留着一小堆,满屋子都弥漫着茉莉花那沁人的甜香。

    “莓子,你在干什么?”小玉试探着走上前去。莓子的脸红了:“我想……穿一串茉莉项链。”她干吗要穿茉莉项链?这些茉莉花她又是从哪儿弄来的呢?莫非她真的要去赴约?未及多想,小雪凑上去:“莓子呀,瞧我这笨脑子,上次你教我的那几种针织花样我都弄混了,今晚你能不能再教我一遍,我请你吃夜宵——小笼灌汤包,好不好?”莓子笑笑,再细心地穿上一朵茉莉花:“明天好吗,小雪?今晚我有事。”小雪背过身,冲我们翻翻眼睛。“莓子,”我掏出两张电影票在她眼前一晃,“瞧,这可是《乱世佳人》的票子,好不容易搞到的哦!喏,分你一张,外带请吃担担面,怎么样,够朋友吧?”莓子放下手里的项链,走过来揽住我:“谢谢你,阿眉!可是对不起,我今晚真的有事!改天,改天我请你,好吗?”我只好回过身,冲姐妹们摊摊手。

    “哎哟坏了!”明明一下子瘫倒在床上,“哎哟哎哟,这该死的胃怎么忽然疼起来了,天啊,疼死我了!莓子你快像上次一样给我拔拔火罐吧,你知道我是吃什么药都不管用的啊!”“我来看看,”莓子放下针线,赶快跑过来,“你忍一下,我立刻点火。”莓子找来那只从家乡带来的粗瓷花碗,用火柴擦燃一张白纸灼烧着碗的内壁,然后猛地将碗翻扣到明明的胃部,过一会儿拔开,又烤又扣。我们正暗自高兴,忽听明明又叫起来:“哎哟……好了好了,谢谢你莓子,我的胃不疼了,你这法儿……哈,还真灵呢!”我们大吃一惊,一起拿眼睛去瞪明明,明明却兀自低着头抚弄拔过的部位。

    7点3刻,莓子终于完成她那二尺来长的茉莉项莲,用舒肤佳香皂洗了脸,搽上一点大宝SOD蜜,用木梳将头梳整齐,穿上她最好的藕荷色连衣长裙,莓子向我们笑笑,就要出门了。“等等!”小雪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把莓子叫住,从床头摸出一枝棕色眉笔,细心地替莓子淡淡地描了描眉,画了画眼线,又涂了一点无色唇油,这才拍拍她的肩说:“早点回来哦!”我们一齐望着莓子单薄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心里好像一下空空落落的。“明明!”小雪转过头来叉着腰吼道:“你干吗病好得这么快,这不是存心捣乱吗?说好的你这是最后一关,你怎么不好好坚守?”“我……”明明急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你们看看嘛!”她掀起一角衣裳,天,被火罐拔过的地方都紫了,“人家又疼又烫,实在受不了了嘛!”“唉,”小雪叹口气,“好吧,算你没有功劳有苦劳,今晚的小笼包子归你了。只不过,莓子要受苦了……”

    8点半,9点,9点半……我们等得心急如焚。明明捂着痛处龇牙咧嘴道:“等人是多么辛苦啊,以后咱们也发发慈悲,让男朋友少等个把时辰吧!”被小雪瞪了一眼后,拿起一本书挡住脸,不说话了。

    10点零7分,我们正打算出去贴寻人启事,莓子哼着歌儿回来了。“咦,你的茉莉项链呢?”眼尖的小雪第一个叫起来,莓子脸红了——莓子脸红起来可真好看——转而又调皮地笑笑:“这是一个秘密!”说着拿起脸盆一阵风似的飞到水房去了,只留下我们大眼瞪小眼——这件事到底是哪个环节藏着玄机,怎么跟我们想的一点都不一样?

    后来我们才知道,高傲的剑当初的确是为了和哥们儿打赌,才恶作剧地将那封信塞给莓子的,可后来他越想越不对劲,就决定按时赴约委婉地向莓子解释一下。谁知乍见月光下的莓子,不禁怦然心动——那样如水澄澈的眸子,那样欲语还休的娇柔,那样沁人心扉的芬芳——如银月光下,藕荷长衣的女孩颈上竟戴着一串真正的茉莉项链!是怎样兰心蕙质的女孩,方才有这样缜密精美的心事?一席话下来,莓子的善良温柔,莓子的腹藏诗书,更是令一向自视甚高的剑惶惑——原来,姹紫嫣红之中,最令人心醉的却是这串清雅平和的茉莉花!分手之际,他忍不住请求她将这串茉莉项链送给他留做永久的纪念……

    三年以后,在莓子与剑的婚礼上,淡妆白裙的莓子亭亭娇丽,颈上仍是一串馥郁芬芳的茉莉项链……

    布衣恋情

    但爱情并没朝我想象的方向发展,我们之间没有像别的恋人那样亲密,甚至连对方的手都不敢碰。

    民族学院里并不全是少数民族学生,像我那样穿一身深蓝的土布民族服装来报名的学生更是绝无仅有。所以,我在民院登场亮相多少引起了一些轰动。但从开学第二天起,我就用军训服装取代了我那件对襟扣的土布衣服。

    淼儿是这个城市考来的新生,外语系,汉族人。她有很好的气质和一双让人怜爱的眼睛,在校“玫瑰园”诗社的“玫瑰”当中,她可谓一枝独秀,所以许多潇洒的才子毫不隐讳地向她献殷勤,想在她还没有领略大学五花八门的生活乐趣之前收编她。我外貌长得不乐观,不够资格去献殷勤,便只有扬长避短,常唱唱家乡的民歌。在家乡,许多小伙子要凭一幅好嗓子吸引异性,然后把她发展为对象。我的嗓子赶不上他们,但在学校用绰绰有余。一次,淼儿主动邀我对唱《敖包相会》。她的大方让我受宠若惊,以致我激动得把最后一句“只要哥哥你耐心地等待哟,你心上的人儿就会跑过来!”多唱了一遍,所以后来人说我当时别有用心。

    大二这年暑假快到时,我收到淼儿托人带来的纸条:“今晚九点可否到文科楼303找我?”当天晚上,我们在校园内环道上走了6圈,她说她很累:学习任务重,系里活动多……为了保证两边都不误,她每天学到很晚,为系里卖命工作,却评不上优秀干部……我对这个领域知之甚少,不好作评论,只好对她表示同情。

    第二天晚上,我们又见了面,淼儿对我“闲云野鹤”式的生活方式很羡慕。她说她暑假要组织同学到边远山区“考察扶贫”,还说想去我的家乡,顺便散散心。我有些矛盾,害怕她轻视家乡的落后,却又想让她去看看那里的山清水秀及质朴民风。

    暑假到来时,淼儿随大家去了鄂西。这年假期,我在学校为一家出版社校稿,她隔几天就要打电话来,我们什么都谈,但都小心地避开爱情。

    再开学时,我被选为诗社社长,淼儿似乎很高兴,积极献策振兴诗社。我也一下子活跃起来,原来我也是可以承受喧嚣的,我喜欢的东西总是愿为之付出。当时诗社在学校名声不太好,被认为是谈情说爱的场所,所以我作出一条有些不可思议的规定:社员之间不准谈恋爱。宣布这条规定时,持异议的人颇多,淼儿不置可否,隔岸观火。但第二天她就要求退社。我感到吃惊,我试探地问淼儿,淼儿讲了句让我差点动摇了的话:“为了你的‘规定’,我退出诗社。”我有些难过,这样的暗示太明显了,我却没有对她表示什么。

    我全心投入“玫瑰园”诗社。在几位“死党”的支持下,常有社员在外面刊物发表作品;出了几期报纸;我们在广播台为每个社员的生日点歌;我们常在学校的泥芳斋茶社评诗弹吉他,对诗接成语……大家表现出惊人的团结。不谈爱情,我们一样可以过得精彩纷呈,轰轰烈烈。

    淼儿偶然出现在这群人当中,更多时间她依然忙她系里的工作,见面时她少了言语,静静地看我发挥。我不知道面对她时该说什么,在那段时间,我有些沾沾自喜,理所当然地接受人们对一个曾经默默无闻的“公众人物”的赞美与尊敬。但每次见到淼儿后,我知道自己还是渴望爱情的,可我没有勇气打破自己规定的那条“政策”,更没有把握能得到爱情。淼儿那时可算是一个知名度不算小的校园才女,才气逼人,让我却步。

    日子出奇顺利地过着,转眼我们就到了毕业前。一入冬,我们就开始为找工作担心,我为回不回贵州而苦恼不已。这时,我听说淼儿已通过了托福考试,正在联系国外的大学。

    冬天的一个下午,一个不认识的女生送过来一个纸盒子。我坐在床上把它打开——是一条洁白的围巾,那是当时学生中很流行的那种手织围巾。我很激动,我曾开玩笑地对同学说,谁第一个为我织围巾,我将娶她为妻。我在纸盒下面发现了一张纸条,是淼儿写的。她说围巾早就织好,只是找不到理由送我……我欣喜若狂,我才发现隐忍真情并不是我的长处。我想起我们第一次对唱《敖包相会》的歌词:“只要哥哥你耐心地等待哟,你心上的人儿就会跑过来!”现在她终于“跑过来了。”

    同学们把大四开始的恋爱叫“黄昏恋”。我显然是深陷其中了。我开始频频出现在女生宿舍楼前的大树下,阅报栏边……我不伦不类地把那条宽大的围巾圈在脖子上,自得其乐。淼儿并不评论这个举动,我和她走在校园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总能引起人们的评议,至少回头率较高。我心里多少有些自豪,更多的是抱了坚决投入的信心。

    但爱情并没朝我想象的方向发展,我们之间没有像别的恋人那样亲密,甚至连对方的手都不敢碰。在那种情况下,不说爱字心里总没把握,说爱又怕会落入俗套,所以我们都措辞委婉。这样的尊重里藏着深深的隔阂,而且淼儿还得忙系里的工作,她对荣誉问题的热衷让我哭笑不得。更让我头痛的是,她总劝我学英语,今后好一起出国。我说我对英语一向过敏,出国更是没想过。

    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分歧对未来的影响。淼儿积极地帮我在武汉找学校,不让我回去。而她自己则在四处托人联系国外的工作,找人担保。这年元旦之前,我和几位好友一起去了趟淼儿家,她的父亲是一个商业部门的领导。淼儿说,她的父亲可以帮我留在他们系统,这样起点高些,今后就好出国。这样的提议却伤了我敏感的自尊。我固执地不愿受人施舍,同样我对出国也开始过敏,当时我没说什么。但接下来淼儿又一次提起出国的事时,我们第一次吵了起来。出国不仅要英语,还要钱,这两样都是我所欠缺的,也是我所自卑的地方,但我知道更深的原因:以我保守的土著心理,离开贵州都有些不忍心,出国更是大大地不孝不忠了。我说,如果我在国内干出成绩,今后作为访问学者出去,不但受人尊敬而且不须自己大把花钱。淼儿轻蔑地说:“做你的访问学者梦去吧!”然后就走了……

    元旦这天,我在以前我们常去的“Best”酒吧里喝闷酒,这是我大学生活的最后一个元旦,本来是要与淼儿一起守岁的。我重新回忆了我与淼儿三年多断断续续的交往……午夜钟声快响的时候,酒吧侍者抱着一束花来到我的桌前,一朵大大的马蹄莲表示道歉!我走出酒吧,远远看见淼儿孤单地站在冷风中,我第一次握住她的手,把她拥入怀中。她的手是那样的冰冷,让我想用一辈子的热情去温暖。

    这个元旦,我们在邻校通宵舞会的一个角落坐了一夜,没有跳舞,没有谈工作,也没有谈出国的事。整个晚上最多的话题,是她劝我今后不要再穿那身土布衣服。

    元旦过后,我和淼儿都冷静下来,加上要考试,我们分开了一段时间。回家过春节时,正赶上家乡的人才交流会。我在交了自己的推荐表后,打听了外语专业的就业情况。如果淼儿来贵州,肯定可以找到一个好的单位。回到家后,我给淼儿写了封信,一厢情愿地展望了我们同时到贵州发展的未来。然而在我到镇上把信邮出的当天,也收到淼儿的信。淼儿说,第一次见到穿土布衣服的我时,她只想到了少数民族的单纯与朴素,却没想到我固执保守的一面……她是一定要出人头地的,却没有明确目标,小小的成绩就容易满足,我无法改变她出国的想法,一如她无法改变我放弃那身土布衣服……

    我终于明白,淼儿和我原本就是各有航向的两只船,谁偏离了自己的航向都可能失去自己,同时也就失去各自对对方的魅力……“既然这样,我们放弃对方比改变航向会更容易。既然敢全心全意地追求,就要学会无怨无悔地放弃。”我写信告诉淼儿。

    为了消解与淼儿之间的不快,春节之后我没马上返校,而是到了贵阳一家报社实习。5月份,我与家乡的一家省直单位签约后回到学校时,我在一大堆信件中发现淼儿的信,她已离开学校,到北京参加一个赴加拿大留学的出国前培训。“既然是船,我就要远行……”她写道。

    6月中旬,“玫瑰园”诗社送别毕业生晚餐会上,我再次穿上了那身深蓝色土布民族服装,怀念那段没有结果的布衣恋情,怀念给我如梦恋情的玫瑰园。

    相思扣

    一连几天,我都在仔细观察同学们的表情,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我想这一定是有谁在和我恶作剧。

    那年冬天,大学校园里的女孩们突然找到一种新的表达爱情的方式。她们买来上好的丝线,取一枚硬币,用细丝线把硬币层层包裹起来,然后编成一枚美丽的相思扣,她们把相思扣送给自己的心上人,而那些得了相思扣的男孩便如同得了稀世珍宝似地把相思扣挂在胸前。

    看着校园里的许多男孩儿都骄傲地挂上了女友送的相思扣,我的心中既羡慕又无奈,我多想自己也能够拥有一枚相思扣哟!但我却很自卑,我不敢像其他男孩那样有爱就去追,具体说是我的贫穷和一无所有使我没勇气去寻求那份浪漫和温情。我的家乡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父亲是个小学民办教师,每月只有140元的工资,还要供我们兄弟三人上学。我惟一的自豪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最好的,并且靠打工和稿费的收入可以不向家里要一分钱来维持上学。

    我的同桌大林和我住在一个寝室,典型的富家子弟,整天打扮得油头粉面。他经常收到一些痴情女孩儿的情书,平日和他交往的女孩足有一个排。他还故意向我们炫耀女孩送的相思扣,然后向我们讲述“辉煌”的恋爱史。

    我从不奢望自己能够拥有浪漫的爱情,我只想拥有一枚漂亮的,真正属于自己的相思扣。然而,这个愿望对于我却是那么的遥远。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和几位同学去逛街。当路过一家小商店时,见里边货架上挂着各种颜色的丝线,有红的、蓝的、黄的……我的心忽然一动,我为什么不自己做一枚相思扣呢?!我被这个念头激动得热血沸腾,当即走进商店,买了一束红色的丝线。

    晚自习时,我找了一枚硬币,然后自己试着做了起来。但由于不懂丝线的缠绕方法,我怎么也缠不好。正在我窘迫之际,无意中发现邻桌一个叫静的女孩正凝目注视着我,我尴尬地冲她笑了笑。她的脸腾地红了,赶紧低下头。

    整个晚自习,我最终没能做成相思扣。

    第二天上课时,我打开抽屉,惊喜地发现抽屉里竟多了一枚相思扣。我环顾四周,同学们都在忙碌自己的事,根本没有人注意我。

    一连几天,我都在仔细观察同学们的表情,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我想这一定是有谁在和我恶作剧。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拥有了一枚属于自己的相思扣,我真想把它拆开,看一看究竟是怎么个缠绕方法,可我又怕万一拆开了又缠不上,所以这枚相思扣一直默默地挂在了我的床头。

    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静对我特别冷谈,也很少和我说话,有时还故意避开我。

    一年后,又是一个冬天,同年级的一位老乡走进了我的生活,并成了我的女友,她精心为我编织了一枚七彩的相思扣,我幸福地把它挂在胸前。我骄傲地挽着女友的手款款地走在校园的小径上,挂在床头的那枚相思扣被我锁进了抽屉。

    有几回,静和我在校园里相遇,我们谁也没有说话,默默地朝对方点点头,但我从她的眼神里似乎看到深深的哀怨。这究竟是因为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四年的大学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毕业后,我们都各奔东西。我和女友一起回到了家乡的小城,谋了一份虽清贫却也充实的工作。我们决定国庆节那天结婚,并把这一消息通知了昔日的同学。

    正当我们为结婚而忙碌时,我突然收到了一封信,是静写来的。她在信中写道:还记得那枚相思扣吗?为了它,我苦苦等待了三年,难道你直到现在也没有发现它的秘密吗?我赶忙找出那枚相思扣,一层一层拆开丝线,取出硬币,我的眼睛顿时湿润了,只见硬币印有国徽的一面上赫然写着一个鲜红的“爱”字,而另一面写着“静”……

    秋天的白裙子(1)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来,到了她面前,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无话可说,就对她笑了笑。

    我和燕子的认识说起来让人非常羞涩。

    那是第二学年刚开始的时候,北京的初秋还有些燥热。那天上午没课,我站在校门口等车,突然看到燕子骑着单车过来了。开始我并没有在意,可是燕子把车子骑到我身边时停下了。她看着周围,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紧张的神情,仿佛在找一个什么人。

    我看她跨在车上也不下来,就那样以一种怪怪的姿势站在马路边,心里就有点儿纳闷;再一细看,我看出门道来了,她那白色长裙的下摆被自行车的车链轮绞进去了,已经绞到了极限,如果她再骑几步远的话,自行车很有可能把她的裙子全部拉开。

    我看着燕子,心里充满了同情,可是我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看她那样子是不可能弯下腰去弄的,因为她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把裙子崩掉,我发现她身子右侧的裙子已经拉得像吉它弦一样紧。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来,到了她面前,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无话可说,就对她笑了笑。燕子看了看我,脸一下变得通红。

    我说:“别害怕,我们是一个系的。”

    她一点儿都笑不出来,只是说:“我知道。”然后她的手就紧张地拧着车把,我看到车把上全是汗水。

    我突然有了主意。

    我伸出手抓住她的车把,然后让她慢慢地下车,这时候她非常地听话,一句话都没有说,小心翼翼地下到了车的右侧。她一下车我就一手抓着车把,一手抓着车的后架把后轮提得离开地面,这样她的裙子马上就绷得不那么紧了,有了一定的活动余地。

    我们像情侣一样在马路上慢慢走着,谁也不敢走得太快,当然,马路上没有太多的人注意,因为她的裙子下摆被绞进去的那一部分已经拧得非常细,一般人也注意不到。

    好容易找到了一个小胡同,那是一个死胡同,我们走了进去,然后我就背对着她守着胡同口一直等到她把裙子解出来。

    那一天我表现得非常男子气,我一听到她站起来推车的声音就离开了,看都没有看她一眼,回到校门口继续等车。后来我看到她骑着车进去了,她也没有看我一眼。我并没有愤愤不平,因为谁都知道燕子是别人没法接近的非常傲气的女孩子。

    可是,那一天晚上我在自习室的时候,燕子悄悄地坐到了我的身边。我抬起头来看她的时候,她对我绽开了一朵异常动人的微笑。

    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的生活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可是,当我们出了电影院的门时,谁都不知道电影是什么名字。我知道,我自己有点魂不守舍。可是我不明白,燕子怎么也连电影名字都记不住?难道她也跟我一样,魂不守舍吗?

    但是,那一个晚上确实是让人难忘的。

    那一晚,我们说了许多话。我发现,燕子并不是像别人想象中的那样冷傲,她笑起来是非常美非常温柔,跟白天课堂上的她简直判若两人。

    我说:“如果那天你的裙子不被绞住,你是不是也不会跟我说话?”

    她老老实实地说:“是。”

    我心里一下子很失落,但是她接着说:“人与人之间是讲缘分的,那一天就是缘分。”

    那天晚上她仍然穿着那条白裙子,可能是为了纪念我们的相识。我看到她身子右侧的裙摆上有一条淡淡的污迹和一个小小的窟窿,她发觉我在看她的裙子就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们已经谈过了很多,所以我知道她家里的条件并不好,她能来上大学已经很不容易。她还跟我说,她的那条白裙子是她做家教挣来的,她不想给家里增加更多的负担。

    她还说,在上大学之前,她就已经决定,在上学期间不找男朋友,她要珍惜四年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

    我也跟她讲起我那个农村的家:“三兄妹都要上学、成家;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那都是我的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挣来的。一讲起这些我就百感交集,眼眶都湿润了。我也是下定决心不找女朋友的,因为我根本没有精力和金钱向爱情投资。

    燕子听我讲自己的故事时,她沉默了,后来她说:“我们都违背了自己的誓言,是不是?”

    我说:“没有,当我发誓时,并没有遇到你。”停了一会儿我又说:“如果为了你,我宁愿违背。”

    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里面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闪光,半天她才低下说:“我们来日方长,是不是?”

    回去的时候,我们再没有说什么。那一晚真是非常美好的天气,我的心情却沉甸甸的。

    以后的日子,我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掉进热恋的沼泽里去。我们像朋友一样,见了面打个招呼,并没有什么别的眼神,我们知道自己身上的担子,我们没有放纵自己的权利。惟一不同的是,我们吃饭的时候几乎每次都在一个桌上。我们不多说话,但觉得只有在一起吃饭才安心。

    我们还约定,每个月外出一次,看电影或者散步。我们觉得,这样已经很克制了,不会影响什么。

    在我们约定的第一个外出日到来之前,我拼命地想着给她送点什么,但总想不出合适的东西来。有一次我躺在床上回想我们认识的经过,突然就冒出一个念头:为什么不送她一条白裙子呢?

    秋天的白裙子(2)

    这个主意让我很激动。

    我上街看了几次,但是稍微好一点的白裙子都要300元钱,我拿不出这笔钱,我的生活费都是按月寄的,已经没有多少盈余了。

    我想到了卖东西。

    我惟一值钱的东西就是那套棕色的西装,是在老家买的,也花了600多块钱呢。那套衣服我只穿过几次,想到卖它我还有点心疼,但一想到白裙子,我的心就激动起来,很快地下了决心。

    这套衣服不缺买主,我跟同学一说他就同意了,但手上没有多的钱,只能先给一半,250元。我500块钱卖给他了。

    拿到钱以后我几乎是跑着到了那家商店,二话不说就把那条白裙子买下了,用包装纸细心地包好才拿回来压在箱子底下。

    这以后的日子分外地让人高兴,每天我都在等待月末的到来。那天,我提前洗了澡,梳好头发,拿着裙子到了约定的地方。

    华灯初上,夜风轻轻地吹,燕子从远处姗姗而来,我看到她的手上也拿着一个长长的盒子。

    我们见面的时候都把礼物藏在身后,不想让对方看到。我们没有经验,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们就这么一直互相看着,两张脸上都带着神秘的微笑。

    过了一会儿,我们几乎同时拿出了礼物,慢慢递给对方,当我小心翼翼地把包装撕开的时候,我们都笑了,但我觉得自己笑得更响亮。

    燕子给我的礼物是:一条漂亮的领带。

    我们对视着,谁也不先说话。

    过了一会儿,燕子说话了:“明天我们去退裙子吧。这条裙子太大了,只能给我当睡袍用。”她说完以后就忍不住又笑了。

    我解释说自己从来没有给女孩子买过东西,这个错误是可以理解的。

    然后我对她说:“我没有西装。”

    她看着我大笑起来,笑得腰都弯了下来,她边笑边说:“我知道了,以前你穿过的那套西装是借的!”

    我说:“不是,那是我的,我把它卖了。”

    燕子突然不笑了,她慢慢地直起腰,然后她小声地说:“谢谢你。”我没有说话,她又轻声说了一句:“谢谢你。”

    然后我们就一直沉默着。

    我们一直在那座立交桥下坐到月亮偏西。我们看着北京的车流,想象着无数的金钱在这座城市里流动,但是我为自己的清贫感到幸福。在这个秋天的晚上,我的身边坐着一个叫燕子的女孩,她愿意用她的美丽善良陪着我这个贫穷的农村孩子,愿意陪着连衣服都要卖掉的男孩子。我觉得自己不会再怕什么困难了。

    回去的时候我说:“秋天了,天气要凉了,我可以穿长袖衬衣,可以打领带了。

    燕子看着我,什么也没有说,她轻轻地伸过胳膊挽住我,我感觉到她的手在颤抖。

    唉,那是多么美好的夜晚啊!

    那善解人意的天公下了一场小雨,天气一下子凉了。第二天一早,我穿着白衬衣,打着那条灰色的领带去上课的时候,看到燕子从远处走来。她穿着我送的那条白裙子,我能看出来,那条裙子非常合体。

    走到我身边的时候,燕子轻声地问我:“好看吗?昨天晚上我和同学一起忙了半夜,把裙子改小了。”

    她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我看着这双眼睛,无法形容出它的美丽,我轻轻地说:“好看。”

    她咬着牙羞涩地笑了,帮我整了整领带,低着头走了。

    我看着那个在秋日里温暖的阳光下耀眼的白裙子,心里装满了幸福。

    一时兴起,我们会跑到郊外去玩,坐在青草地上,和着水声蛙鸣,开始漫无边际的交谈。

    17岁的仲夏夜之梦

    我几乎成了嗜香女子,或许是那些仲夏夜,清风送来的青草香味,萦萦绕绕,不肯离去吧!

    也许是因为高考的结束解放了身心,也许是冥冥中的缘分牵引,就这样自然而然地,在我17岁的夏季里,认识了林培,开始了一场不太正式的假期恋爱。在人生成长历程中不可避免的阶段,我衷心感谢林培的出现,在我的身边载笑载言,恍如昨日。

    高中三年就为着高考三日,我的十二分心力都用来对付语数外史政。当7月10日终于来到,一切尘埃落定,我竟感到了虚脱。于是,我自告奋勇来陪表姐守夜摊。

    夜市上,林培一边吃着田螺,一边微笑着望我。于是我们开始了交谈。真是奇怪,三年的高中陶冶,早已使我不谙世事,青涩得有如一枚坚果,与外人打起交道来隔心隔肺,可是第一次面对林培,竟没有丝毫忸怩和戒备,好像我们已经熟知许久了一般。这种心情恐怕很难表述得当,张爱玲倒有一句经典:“咦?你也在这里吗?”

    我对着标准答案一遍遍地为自己的高考成绩进行估算。还好,还好,上重点线应该不大成问题了。我人云亦云地填保险、法律、英语等热门专业。林培奇怪地问我:“你十四岁就发表文章了。为什么不填中文呢?”我解释说只希望将文学当作爱好,不想让它成为谋生立命的工具,所谓的“风雅只为稻粱谋”。林培循循善诱,执意不肯我追风赶潮。后来,我终于在“特长”一项填上了“写作”。可能是我的分数偏低,可能是因为那个“特长”,我最后还是被“打入”了中文系。而今想来,不禁庆幸自己当年坚持了内心所爱。对于浮想翩翩的我来说,或许写作是最适合我的方式,我真是喜欢那种心灵在笔尖纸上翩翩起舞的感觉。说来好笑,我在中文系念了一两年的书才明白这个道理,而林培只认识我几日便已知道了。

    一时兴起,我们会跑到郊外去玩,坐在青草地上,和着水声蛙鸣,开始漫无边际的交谈。

    如此静谧的夜晚,诱惑着我们放声歌唱,我最爱席慕容的《出塞曲》,歌声便在清风中荡漾开来:“请为我唱一首出塞曲,用那遗忘了的古老言语。”远处早已万家灯火。有人说,一盏灯下就有一个故事。那么,满天繁星之下的我们,又会有一份怎样的情缘呢?

    录取通知书终于寄来了,学校很好,专业也是自己喜爱的。自然就欢天喜地地跑去告诉他。他说,一定要送份礼物为我庆祝。

    他牵着我的手,去了最大的商场。走到化妆品专柜前,面对那些瓶瓶罐罐的神秘尤物,我眼花缭乱,连忙说不要不要的呀!我不会弄。林培笑道:“香水好不好?只要喷一喷。”我还是坚持不要。

    因为我缺乏浪漫,礼物终不能免俗,是一本中英文版的《岁月留痕》。

    三年后的今天,我静静地坐在自习室里,写着这篇有关17岁爱与梦的文章。腕上散发着茉莉、栀子的清香。那是我用稿酬为自己买的“AVONBUTTERFLY”。我几乎成了嗜香女子,或许是那些仲夏夜,清风送来的青草香味,萦萦绕绕,不肯离去吧!

    追你的时候哪有绅士风度

    终于,在我模糊的视线里,有一个男孩头的女孩向我扑过来,我拥着怀中真实的婧儿狂乱地说出来:“婧儿,求求你,留下来……”

    读到大三时,我们同宿舍的男生纷纷将一节玉臂携入自己粗壮的胳臂,双双招摇过市,其景也煞是喜人。只有我,孤家寡人一个,茕茕独立,丝毫不为美色所动。同室的阿彬和梁刚将我封为最有风度的“绅士”,每每当他们与女友有约时,就嘱我在宿舍留守,还美其名曰:将所有来我室造访的女生留给你!

    机缘巧合。

    那天我匆匆下晚自习回到宿舍,才发现随身听和两盘英文歌的磁带忘在大教室里了,急忙又去找,哪里找得到?只好灰溜溜地将此“噩耗”告知梁刚,因为那台价值238元的随身听是他的。梁刚挺够哥儿们,说:“甭往心里去,等你上班后挣钱了赔我台画王得了。”

    我心里直骂:这利息也太高点儿!

    第二天又到大教室,忽然惊喜地看到一则失物招领启事:“随身听一台,磁带二盘,失主请到西区二栋503室领取。”

    我真是大喜过望,梁刚啊梁刚,你就伸长了脖子等画王吧!

    飞奔到503室,只听到里面莺声燕语,不由得怵了半截子。好不容易鼓起万丈豪情,敲响了门。门开处,眼前一片花枝招展,弄得我脑袋都不会想事情了。硬着头皮问:“我是失主,我的东西呢?”

    就有女生说:“婧儿,找你的。”

    婧儿就是端坐在最靠里边的床上的那个女孩,她的男孩头和黑眼睛让我眼前一亮。她客气地请我进来,依然端坐着,问我:随身听是什么牌子的?歌带是谁的?什么名字?是在哪间大教室丢的?

    直到我回答得毫无差错,她才起身从抽屉里取出东西还给我。她笑着,齿如扁贝(真得请她原谅,我再也找不出恰当的形容词了),说:“对不起,像审贼似的,可我应该这样,要是真的被人冒领,我可赔不起。”

    回到宿舍,我没把随声听还给梁刚,并借此要挟:“你,还有阿彬,去见婧儿,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咱们一刀三断。”

    阿彬耸肩:“事到如今,情不自禁,还要保持什么绅士风度,真是不可救药。自己冲上去才够威猛啊!”

    梁刚苦笑:“真是见色忘友。随身听是我的,我不是不去也不得不去吗?”

    阿彬和梁刚不惜血本调动了他们的女友的女友的女友,终于奏凯归来。他们争先恐后地告诉我:婧儿是苏州的女孩,日语系三年级,恋爱状况与我一样“斯人独憔悴”,“并且”,阿彬和梁刚一起吼出一句最重要的话,震得我耳膜都快破:“并且,她约你今儿晚上见!”

    对于婧儿来说,我仿佛也是她永远的等待,这是日后我们日益儿女情长时她对我说的。

    婧儿是个柔顺的女孩,但有时也刚强得可以。习惯吃酸酸甜甜的东西的苏州女孩竟会为了合我口味而在里面浇上一小勺辣椒油;但为了我的嗓子,她坚决不许我去吼摇滚。她的道理是:“你是学英语的,以后不管干什么口语都重要,老鸭公嗓子谁会要你?”

    “黑豹”来演出,我和阿彬、梁刚偷偷地瞒着女孩子们去吼了一把,结果回来被罚一星期没见到心目中的花容月貌。

    恋爱是在不折不扣地谈了,日子也在烟云般地过。大三过去,大四来了;大四上学期过去,下学期来了。我和婧儿无可选择地面临了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去重庆,还是去苏州?

    江浙女孩恋家是出了名的。而我的志向,其实只是回到家乡重庆做个兢兢业业的英语教师。我借口受不了苏州糕饼的甜腻,拒绝苏州,婧儿含着一汪委屈的泪问:“你总该喜欢苏州的风光吧?”

    我的确喜欢,但我犟着脖子说:“我们重庆也一样有山有水。”

    婧儿都快哭出来了:“你总该喜欢苏州的人吧?”

    “又娇又嗲,中看不中吃,……”我刻毒的话还没有说完,婧儿已经“哇”地一下哭出了声。她掩面转身飞逃,我仓促间一伸手,却没能抓住她,她的裙据从我的手心里滑过,微微一凉,我惊觉她已穿上了丝裙,仔细想想,日子已到五月底了,该是当断则断的时候了。

    第二天,阿彬和梁刚从女友身边回来,立刻向我口诛笔伐。他们的女友早就和婧儿形成统一战线了。

    阿彬痛恨道:“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帮你追婧儿,害得她这么惨!”

    我只是想,婧儿想回苏州,我想回重庆,都有各自的道理,我不想在这个时候给她压力,一切让她自己做一个决定,将来才不致于怨天尤人。做男人要有风度,不要强迫女人。

    “去你的绅士风度吧!”梁刚跺脚,“婧儿要强起来有多硬,你没领教过?这时候讲什么风度,你就后悔一辈子吧。”

    阿彬也说:“晓石,算我们求你了,你就去求求婧儿,柔情感化嘛!”

    “NO!”我明白我不是绅士,可我应该有风度。

    阿彬和梁刚咬牙切齿地骂一句“天杀的”,就出去找女友讨要对策了。他们四位说客又围住婧儿花言巧语了几天,婧儿的眼睛已消褪了红肿,她冷静地对他们说:“你们替他着什么急?他根本就不爱我!”六月,这个城市有了一段持续的晴热,弄得人心情十分烦躁,我和婧儿已有近一个月没见面了,我真希望婧儿能悄悄地改变主意,但我也明白,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浑浑噩噩中,分配方案下来了。婧儿被分配到了苏州,而且立即就准备启程回家。

    起初,我仿佛听到一个与我无关的消息,好一会儿过后,心才剧烈地痛起来。

    阿彬和梁刚的女友们找到我,尖刻地说:“如愿以偿了,高贵的绅士?婧儿已经走了,你这个未来的堂·吉诃德也该收戏大吉了吧?”

    “婧儿走了?什么时候?”我若梦初醒。

    “可能快到火车站了,追去呀,还来得及!”她们揶揄道。

    我来不及系好鞋带,就飞奔出去,只听到她们在我身后狂叫:“快点,她说过的,你要追她,她就回来!”

    踏上那列行将启动的火车,我疯狂地拨开人群,疯狂地大叫婧儿的名字,样子活像个疯子,声嘶力竭,一点儿也没有绅士风度。我心中只反复念叨着一句:“婧儿,求求你,留下来,求求你,留下来!”

    终于,在我模糊的视线里,有一个男孩头的女孩向我扑过来,我拥着怀中真实的婧儿狂乱地说出来:“婧儿,求求你,留下来……”

    我发现我自己早已是涕泪沾襟了!

    婧儿申请改派,和我一起回到了我的故乡重庆,婧儿当然顺理成章地做了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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