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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STAR52306(我的明星老大)》->正文
第一回 与敌共枕

    “究竟为什么!为什么能长得如此之帅呢!帅得一塌糊涂、天昏地暗、完美无缺、无可挑剔……听,那声音……啊~天籁之音呀!!真是上天的恩赐。太帅了……太完美了……哇啊!”

    “你能不能安静一下……伊颜……”

    “我怎么能安静得下来呢?他帅得那么彻底,简直就是天使下凡,我尖叫还来不及呢!哇阿……啊啊啊……我的心脏快要停止跳动了。哇哦……哇……!老妈,老妈,你快看呀!啊~你看见他那眼睛了吗?那眼睛……就像……黑珍珠一样。对,就是一颗乌黑透亮的黑珍珠……”

    看着只能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的组合哈迪斯,我兴奋地大喊大叫间或来一次高八度的惊声尖叫,脸上一副激动得快要哭出来的表情。而老妈的表情就像看到了非正常人一样,她无可奈何地摇头叹息一番,然后起身避开我,移驾到离我稍远一点儿的地方。

    “整天在道馆里边喊边练跆拳道,别的没长进,嗓门儿倒是越练越大了。你想不想学点儿别的?比如说舞蹈啊什么的……怎么样?”

    “老妈,您知道舞蹈的基础是什么吗?那就是运动。您不知道,我跳舞跳得那是相当地棒!在学校,我可是响当当的舞林高手。您知道我的外号是什么吗?大名鼎鼎的玉面小白龙舞之神就是我,简称舞神!”

    “行了,懒得理你。”

    小女子芳名夏伊颜,是个如花似玉、含苞待放的17岁女高中生。不用我多说,眼尖的读者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没错!我是超人气组合哈迪斯的狂热粉丝,我是疯狂地迷恋……不对,是疯狂地爱恋哈迪斯。如果可以,我真想向全世界大声宣布“我?爱?哈?迪?斯!”。我的老爸是跆拳道道馆的馆长,托他老人家的福,本姑娘三岁起就坚持习武健身,虽没有闻鸡起舞那么玄乎,但也练就了一身好身手,身体倍儿棒;我的老妈是造星工场即明星企划公司的社长,托她老人家的福,从小不愁吃穿,丰衣足食,每个月还能领到数额不菲的零花钱。

    〔超人气组合赫尔墨斯的成员薛志云近日又传出热恋传闻……这可又是头版头条啊……〕

    “呃?!”

    听到《演艺八卦新闻》主持人的报道,我马上闭上嘴,把视线转移到电视屏幕上。

    “嘿!薛志云这家伙,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闹绯闻?!这都第几次了?我怀疑这家伙不是上辈子没有谈过恋爱就抱憾而死,就是没结过婚的处男色鬼俯身。他的脸是整容整出来的吧?他是因为歌儿唱得不错才入选的,可长相有点儿对不起观众,所以才花了大把银子给他来了个五官大挪移,我说得没错吧?这下儿好了,脸也整得像样了,还不趁这个机会赶紧热火朝天地尽情谈情说爱?天天上头条,绯闻不离身,他也不嫌烦。哼,反正是饿不着狗崽队啊。”

    赫尔墨斯是我最钟爱的组合哈迪斯的死敌。不用多说,我的哈迪斯可比他们强不知多少倍,那可谓是天壤之别。我都耻于拿赫尔墨斯跟哈迪斯相提并论,怕脏了我的嘴。这两个根本就不是同一水平线上的嘛。但是,就因为这两个组合都是3个人,出道的时间也相差无几,所以,一直被人们冠以“对手”这个名词。真是一件令人蒙羞而不快的事情。怎么能拿我的哈迪斯跟那些下三烂的花花公子赫尔墨斯比较呢?不知道这些人眼睛都长到哪里去了,懂不懂什么才叫真正的Star。唉……

    “怎么说薛志云也是妈妈公司里的人,你不用把他说得那么一无是处吧?真是的,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口无遮拦……”

    没错,赫尔墨斯确实是老妈公司旗下的人气组合,而且还是撑得起门面的当家花旦。

    这绝对是一件很S.H.I.T.的事情!

    如果,所属于老妈公司的不是赫尔墨斯,而是我可爱的哈迪斯,那我起码能偶尔有机会跟他们打个照面什么的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当我得到社长老妈大人的召唤,去公司给她跑腿儿的时候,机会就这么从天而降我和哈迪斯非常偶然地邂逅,说不定还会发生一段浪漫的粉红色恋情……啊~

    光是这么想着,大脑的脑内分泌量就明显升高,让我沉浸在没有痛苦的美妙世界里大做白日梦。正当我心情舒畅地咧开嘴傻乐的时候,电视屏幕上堂而皇之地出现了薛志云的照片。顿时,好心情马上飞到九霄云外消失得无影无踪。哦,天哪!!真恶心,恶心得我真想哇地一声吐出来!-o-

    “老妈,您能不能好好管管他们。瞧瞧我的哈迪斯,哪有一个闹桃色绯闻的?人呀,要洁身自好,活得清清白白、堂堂正正。总之,你的那些宝贝明星们都是些阴暗的家伙,不折不扣的黑暗之子……您真该好好管管他们,不能让他们再这样闹下去了。该不会是想利用绯闻吸引人们的眼球,提高知名度吧?动不动就出现在电视里,我连看都看腻了!”

    “是啊,我也正打算加强管理、严明军纪呢。”

    老妈一边叠着刚洗好的衣服,一边说:

    “所以,我决定把赫尔墨斯接到我们家里来,让他们住在这里,以便24小时全天候监视他们。”

    “是啊,早该这样了嘛。下手一定要狠,而且一丝不苟……呃……嗯……什……什么……什么么么么么?!!”

    “怎么了?我说得还不够清楚吗?我要让赫尔墨斯住到我们家来。”

    不是吧?怎么可能……一定是我的耳朵出毛病了……不然就是听错了。该不会真的想把那三个倒霉孩子,那不纯洁的赫尔墨斯接到我们家来吧?

    “呃,老妈,您到底在说些什么呀?就算开玩笑,我也不想听到这么恐怖的笑话。您可别再提了,没商量!光是想想我就觉得心里发毛……浑身起鸡皮疙瘩!”

    “开玩笑?你什么时候见过我拿这种事情说笑?明天他们就会搬进来。我还让他们转学到了你们学校,所以,在学校的时候你可要替我盯紧了,睁大眼睛管好他们。别让他们和别的女生扯上关系……”

    眼前这位面不改色滔滔不绝的女士,真的是我的老妈吗?该不会是哪个星球的外星人假冒的吧?我很怀疑?

    呃啊……啊啊啊!!难道我真的要跟赫尔墨斯整天面对面,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吗?我连想都不敢想这种地狱般的生活!一个字,不;两个字,免谈;三个字,没门儿……别说是门儿了,连窗户都没有。

    “不要!!您想把我丢到地狱里去吗?”

    我大叫了起来。

    “不行,绝对不行!我都讨厌死赫尔墨斯了。赫尔墨斯是拒绝往来户。我连提他们的名字都觉得可耻,恶心死我了。我才不干呢!想住进我们家?没门儿!老妈,您想想,男女七岁不同席,他们和我可是同岁。我现在是娇弱的花骨朵儿、如花似玉的17岁;他们呢?正是年少气盛、心怀不轨的17岁!您让我跟这么一群饿狼共处一室?!您就不怕万一出点儿什么事儿,伤害我稚嫩的心灵?万一我小小年纪就夭折了怎么办?啊?!您就不担心您的宝贝女儿吗?”

    “就算十个流氓壮汉一起扑向你,你不但会毫发无伤地把他们打个半死,还会直捣黄龙,打进他们的巢穴,不是吗?你那些功夫都是白练的?装什么柔弱!!”

    咿呀呀呀……!

    “讨厌!哼!这事儿我绝对不能同意!只要他们踏进这个家一步,我就把他们打个半死,满地找牙。重点攻击脸部,毁了他们的容,让他们永远别想再踏进演艺圈半步!”

    “伊颜……”

    “干嘛!干嘛叫我?!您还是我亲娘吗?以后,我要叫您大婶,不叫您老妈!干嘛叫我,大婶?”

    “这样啊?好吧。既然我们俩已经没有血缘关系了,我也就不需要再给你什么零花钱了,是不是?太好了,又省下了一笔开销,HOHOHO。”

    嗬!零……零花钱。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由于我肾上腺素分泌过于旺盛,显然把老妈是我们家的经济命脉兼金库这一事实忘得一干二净……。

    “哈哈哈……呃,老妈当然还是老妈了……血浓于水嘛。就算做出多么令人失望的事情,老妈还是我的亲娘。哈哈哈……哈哈哈……”

    “HOHO,真的?”

    “那还用说,老妈。”

    “真是妈妈的乖女儿。那你一定很清楚要时刻铭记妈妈的教诲,好~好~听话,对不对?”

    呃!不妙,这位女士又要发表什么言论……

    “呃……嗯……那当然了,要言听计从,没商量。”

    “哎呀,我的宝贝女儿真聪明。那好,伊颜,你可听好了。明天赫尔墨斯就会住进我们家,你可要对他们友善一些,帮助他们尽快适应这里的环境。不能目露凶光,你那种沉默的眼神很有暴力倾向;不能佯装失手对他们拳打脚踢,你那力道就算不出人命,搞不好也要烙下个终身残疾……如果,被我发现你欺负他们……。”

    咕噜(咽口水的声音)……

    “你就别想再拿到零花钱!”

    啊啊啊啊啊啊……不希望发生的惨剧逐渐趋向现实……

    赫尔墨斯到处宣扬他们是哈迪斯的对手,让我对这三个傻瓜友善一些?那简直就是用天下最残忍的酷刑折磨我!还不如干脆杀了我痛快。?.?

    哈迪斯的成员埃文的海报就贴在我房间的天花板上,我望着他整整熬了一夜。因为我怕只要一入睡,那恶心的赫尔墨斯就会出现在我的梦里,像跟屁虫一样跟在我后面,嘴里还说着“跟我们一起住吧……让我们住进你家吧……”

    只有哈迪斯才是我的救星,是我力量的源泉。

    啊啊啊~埃文,为什么我们背负的命运会如此悲伤呢?我们连向对方伸出友谊之手的机会都没有。现实世界竟如此残酷。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T-T

    这可是不折不扣的现代版《罗密欧和茱丽叶》呀!

    哈迪斯家族的埃文和赫尔墨斯家族的夏伊颜,不共戴天的仇敌世家的两个年轻人悲伤而凄美的爱情悲剧……

    老天爷呀!您就放过我们,成全我们好不好?!

    活了十七载,没有比这更糟糕透顶的早晨了。

    本来就让赫尔墨斯的事儿给闹得心烦意乱、鸡犬不宁的,这下可好,连约好一起上学的贤薇也突然玩儿起了失踪,电话也关机了。害得我只好自己踏上这漫长而孤独的上学之路。正当我为这些烦心事儿窝了一肚子火没处发的时候……

    嘿~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了一帮街头混混也来一起穷搅和,这就叫狗年行狗屎运吧?

    “来,来,小弟弟!只要你乖乖把钱掏出来,大哥我下手是不会太重的……”

    “是啊,我们还住一个街道呢,怎么忍心往死里打一个可爱的小弟弟呢?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已经奔小康了,生活挺滋润。来,掏出钱包让我们哥儿几个瞧瞧。刚起了个大早,哥儿几个的肚子都唱空城计了。”

    “等你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就会明白为什么肚子会饿了……”

    想都不用想,一看他们那身儿打扮和一口标准的痞子流氓腔就知道是典型的地痞小混混。所谓的“哥儿几个”正围着一个男孩儿上演着一幕巷子口勒索打劫的经典场面。据我这鹰一般锐利的双眼观察,他们的猎物——不幸被他们逮到的男孩儿穿的正是我们学校的校服,估计是我的校友。

    呜呼~正好心情也不怎么样,这口气就撒在你们身上吧。谁叫你们不早不晚刚好送上门儿来了呢?我把手指的关节捏得嘎达嘎达直响,慢慢地走向他们。对方是四个人。四个人,小case,中文就是小菜一碟儿。

    “肚子饿了?那就吃屎去吧!”

    我二话没说就把拳头挥向了其中的一个家伙。遭到我的突袭,那家伙直接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到了地上,声音之大如雷贯耳。挨了我一记铁拳,那家伙还想摇晃着站起身来,但很快又一下子失去平衡,摊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就这三脚猫的功夫还能让我解气过瘾?太弱了,还不够我热身的呢……一群不中用的家伙……

    我抖了抖拳头,鄙视地看着其他三个人。那些家伙看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对他们拳脚相加,而且,这程咬金还是个女的,就有些惊慌失措,用呆滞的表情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大叫到:

    “这小不大点儿的丫头片子!!”

    “小?不?大?点儿……?”

    “还没黄豆儿大呢……”

    “……黄?豆儿……”

    居然敢说伟大的夏伊颜大人是黄豆儿?这不是找死吗?我现在才高一!身体还在发育,还在长个儿!对我的身高品头论足无疑给我满腹的怒火加了一瓢油,也给他们自己铺就了一条平坦的死亡之路!我咬着牙,双眼喷火、凶神恶煞地扑向了另外三个家伙。刚开始,他们还努力抵挡了一阵,可这些小混混怎么可能是叱咤沙场、身经千锤百炼的夏伊颜大人的对手呢?

    最终,他们留下了一句坏蛋落荒而逃时典型的台词“咱们走着瞧!”就夹着尾巴溜掉了。

    好,咱们走着瞧。再让我碰见,我让你们比今天还惨!呃啊啊啊……!我的身高怎么了?一个女孩子家,个子太高那才奇怪呢?!Dn.(Damnit)一大早心情就像踩到狗屎一样,不爽!

    “伊颜总是这么厉害。”

    这声音该不会是……

    “不会吧……徐元民?”

    果然是元民,他笑得一脸灿烂。

    元民是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我们的友谊可以追溯到遥远的一起穿着开裆裤玩耍的时代。当然,我们也是从小一起摸爬滚打学的跆拳道。所以,这家伙可说是个深藏不漏的武林高手,徒手击破几张垒起的瓦片也不过是小菜一碟儿。唯一的问题就是……心眼儿好得过分。唉……

    就是因为太善良了,就算被人欺负,他也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宁愿自己吃点儿亏、挨点儿揍,有点儿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意思。而且,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配上可爱的圆脸蛋儿,一脸温顺好欺负的样子更是给他招惹来了不少麻烦。可是元民却从来没有跟那些欺负自己的人红过脸、动过粗。

    这可真要命……是该叫他天使呢……还是该叫他傻瓜……?

    “哈哈,不过,你今天下手有点儿重了。你的拳头可比平时更凶、更愤怒哦。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

    “你,你……不要企图转移我的注意力。你能不能不要对那些下三癞的家伙大发慈悲、同情心泛滥呀?”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可能他们也有苦衷……。”

    “苦你个大头……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们肯定是想从你这儿弄点儿钱去买烟抽。唉……你可真让人不省心呀。害得我又牺牲了一堆脑细胞,多长了几条皱纹。”

    “不用担心,伊颜就算变成老太婆也会很漂亮的。”

    “得了吧……少跟我耍贫嘴。”

    “哈哈哈。可是,伊颜……?”

    “对,你猜得没错,我这儿确实有一本儿难念的经啊……”

    “不是啦,我不是说这个……我是想告诉你……我们可能要迟到了。”

    “什……什么?!”

    我连忙看了看表,这下傻眼儿了。已经八点二十了。

    呃啊!要是被教导主任逮到,我们就要吹灯拔蜡死翘翘了……元民呀……你怎么到这时候才提醒我呀?而且还是一副没事儿人儿似的表情!你这脸不变色心不跳的镇定到底源自何处呢?

    “喂,还愣着干嘛,快跑呀!”

    虽然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了校门口,却还是没能逃过教导主任的魔爪。结果,用鸭行步走完五圈儿操场后,才捡回一条命,回到了教室。

    啊啊啊……我这肯定是撞上鬼了……赫尔墨斯这个倒霉鬼……。

    “喂!姜贤薇!你今天玩儿什么失踪?!啊?”

    正当我满腹牢骚走进教室的时候,却看到贤薇跟同学们有说有笑、好不开心。

    听到我这么一喊,贤薇吓了一跳,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继而灿烂一笑,说:

    “我给你发短信了呀……”

    “发你个头?!哪里有什么狗屁短信?!”

    “你还是先确认一下吧。女孩子家这么粗心大意、大大咧咧的,伯母肯定大伤脑筋。唉……”

    “什么?!如果查不到短信,你就别想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是,是。”

    我一脸不耐烦地确认收到的短信。突然,一个发信人为“屎壳郎”的短信映入我的眼帘。

    〔我明天要先去学校。据可靠消息,明天要检查头发。我得在教导主任上班之前溜进学校才行。就这样,晚安,小八婆。〕

    这个“屎壳郎”到底是谁呢?啊啊啊啊?突然,一颗流星闪过我的脑际。我想起来了,昨天我把贤薇的名字改成了“屎壳郎”。

    “找到了吧?”

    “呃,没有!”

    “让我瞧瞧!”

    “不行,躲开!”

    贤薇执著地冲向手机,我一把推开她,赶紧将手机塞进衣兜里。贤薇看着我,无奈地摇头叹气。

    “你个小八婆。”

    “嘿!闹什么闹,还不赶紧学习!?一大早就这么大吵大闹的,真不像话!”

    正当我拿班里的同学出气的时候,不知是哪个吃了豹子胆的敲了我脑袋一拳。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活腻味了,竟敢拿本大人的头当沙袋……我吹胡子瞪眼转过头一看!坏了,老师拉长着脸站在我身后。哈?哈?哈!!

    “老师……”

    “夏伊颜!整个学校就属你最闹腾。女孩子家嗓门儿大得跟雷公似的……赶紧给我回到座位上!”

    “是。”

    贤薇这家伙真不厚道,看到我要大难临头了也不给我拉个警报,只顾自己明哲保身,先溜回座位上了。

    我灰溜溜地回到位子上,在她耳边低语。

    “姜贤薇,你可真够意思。”

    “我都听见了,夏伊颜。还没闹够呢!”

    老师丝毫没有要给我留面子的意思,我也只好乖乖地闭上嘴,但还是不忘恶狠狠地瞪贤薇一眼。

    哼!嗓门儿大还犯法呀?这又不是我的错。我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老爸老妈就把我生成这样了,我能有什么办法?

    “一大早就闹低气压,你今天怎么了?”

    贤薇悄悄地对我耳语。

    “如果让你碰上了,估计你的气压也高不到哪儿去。”

    “怎么了?”

    “唉……”

    我唉声叹气地摇摇头,把手搭在了贤薇的肩上。

    “我……打算离家出走。”

    “你……你说什么呢?”

    “思来想去,只有离家出走才是我的活路呀。”

    “到底怎么了这是?!都不像你了……。”

    “贤薇……”

    “嗯?”

    “我……要跟赫尔墨斯一起住了。”

    “……。”

    “……。”

    “开的什么玩笑……。”

    “我也希望这只是开玩笑。你知道薛志云又闹绯闻的事儿吧?”

    “嗯!他怎么老是不安生?!”

    “是啊,我就说嘛!我真想掰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就因为那该死的绯闻,老妈决定让他们住进我家,以便24小时全天候监视!呜呜……还说要让他们转学到我们学校来!我都快疯了!”

    “怎么会……这样?”

    贤薇的表情变得异常严肃。身为我最要好的朋友,她当然也是哈迪斯忠心不二的粉丝。

    “这可怎么办呢?!”

    “怎么办?凉拌!啊啊啊……我都快被这事儿给逼疯了。老妈也真是的,没事儿搞出个赫尔墨斯干嘛?天要忘我,既生哈迪斯何生赫尔墨斯……呜呜呜……。”

    “好吧,伊颜。事已至此,那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你搬到我家住吧。”

    “还是这办法行得通吧?”

    “嗯。跟赫尔墨斯住在一个房子里哪是人能干的事儿?唉……苦命的丫头,受这么大的委屈,真是苦了你了。”

    “呜呜……当时我真想大哭一场。”

    还好有贤薇这个知己。我哭丧着脸对她大吐苦水,还认真探讨离家出走的问题,浑然不知时间已经到了放学的时候。

    这会儿回去估计赫尔墨斯已经到我家了。与其看见这三个倒霉鬼,还不如继续在学校上课呢。呃啊……

    可是,不管离家出走还是怎么样,得先回家弄点儿钱才行。所以,我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踏上了回家的路。贤薇决意要跟我同甘苦共患难,大意凌然地陪我一起回家。她这样为朋友两肋插刀,我当然感激不尽。

    本以为这会儿赫尔墨斯正忙着搬家呢,没想到家里很安静,这出乎我的预料。看来,赫尔墨斯还没到。

    呼~谢天谢地……赶紧收拾行李带上钱逃命吧,这里曾经是天堂,但马上会变成地狱。

    我紧握拳头,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走进屋里。老妈这会儿肯定还在公司,而老爸一定还在道馆。只要我赶紧收拾好行李离开这个家,就用不着看到讨厌的赫尔墨斯污染我的眼睛了。呃呵呵……万事OK。

    正当我打着如意算盘,想脱鞋进屋的时候……

    “呃?这个小不点儿花生就是社长的女儿吗?”

    一个倒霉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

    小?小?小不点儿……花生?!!?

    我咬牙切齿地抬起头,赫尔墨斯的灵魂人物潘可辉赫然映入我的眼帘。呃啊?这怎么可能?

    “真是小得出奇。本以为社长的女儿会长得漂亮一点儿呢……啧,让人大失所望。”

    我听得目瞪口呆、哑口无言,僵在原地不知该作何反应。别的家伙我不敢说,但这家伙是演艺圈里出了名的绅士,对女生亲切又礼貌。可说出来的话居然如此不堪入耳,那些风度全喂狗了吗?

    还说我小?!他以为自己有多大?!

    “你……”

    “你?看你的样子也就是个小学生……还是叫我哥哥比较合适吧?”

    “喂!!”

    “干嘛?”

    我大叫一声,可这家伙还是一副泰然自若、瞧不起人的傲慢表情。看来,这家伙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啊。呜啊啊啊!气死我了,都快把我气炸了。真想把他那高高扬起的下巴狠狠地敲下来。

    我可不是在开玩笑。

    “你……你……”

    我无法抑制心中的怒火,正想揍他一拳以解我心头之狠,可老妈的话像回声一样盘旋在我的耳边。

    “别想拿到零花钱!别想拿到零花钱!别想拿到零?花?钱……”

    该死的。好,好,我忍!小不忍则乱大谋,我忍还不行吗?

    “请让一下。”

    强压心中一浪高过一浪的怒火,我用非常非常冷静而郑重的语气请他一边儿凉快去。

    如果这家伙脑袋里的反射神经还算正常的话,我这样郑重礼貌地对他,他起码也会以礼相待吧?就算他是个只会在镜头面前摆Pose的双重人格大傻瓜,我也不指望他已经达到投桃报李的高尚境界,那也总该听说过什么叫以牙还牙吧?

    可我还是高估了这家伙的智商。很显然,潘可辉的脑袋属于非正常生物器官,现代科学还未来得及涉足这个未知领域。我对他这么客气,他却摆出一只手揣进裤兜里的Pose,脸上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回了我一句……

    “我不想让。”

    这该死的家伙……敬酒不吃吃罚酒。

    偷瞄了一眼站在身旁的贤薇,发现她也惊愕得忘了把嘴巴合拢,下巴快要掉下来了。看来,潘可辉的双重性格着实让她大吃了一惊。

    我再一次怨恨起这该死的现实。一番怨天恨地附带着抱怨老妈后,我一字一句清楚地对潘可辉说到:

    “拜托,请让一下,好吗?”

    没办法,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我是个大活人呢。

    “我说过,我不想让……”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啊?这里是我家,不是你家。你不过是个蹭饭的,为什么不肯给我让开?给我个理由先!!”

    我气得大吼大叫又跳脚,潘可辉却冲着我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口白牙。他以为是在拍牙膏广告呢?在赫尔墨斯的粉丝们眼里,这一笑足以电得她们飘飘然、想入非非。但在我眼里,就像死鱼裂开嘴一样,样子恶心、臭气熏天。

    展现完自以为很潇洒的笑容后,潘可辉又开口了。

    “我可无法容忍方圆十米内有个太平公主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太……太……太平公主?!”

    “是啊。都17岁了……可你这哪儿是前哪儿是后啊?我猜,这是后背吧?”

    潘可辉胡乱指着,那架势好像真要戳我的前胸一样。我反射性地要捏断这家伙的手指,但脑海里马上闪过老妈的那句话:“别想拿到零花钱!”我不敢造次,只是拍掉了他的手。

    这家伙爽朗地笑着。

    “放心吧。我对飞机场没兴趣……”

    “……”

    “啊哈……你生起气来还……”

    还怎么样?还很可爱吧?嗯?是不是很可爱?

    “真……”

    可爱吧?

    “够丑的。”

    “你……你……”

    “可辉!快来把你的东西收拾一下。”

    正当我非常认真地考虑是否该对这家伙大打出手的时候,传来了一个声音使他绝处逢生。听这声音,不用看都知道一定是花花公子薛志云。

    潘可辉,你可要对薛志云的大恩大德感激涕零一辈子呀!因为他让你捡回了一条命。女人的公敌、花花公子薛志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

    潘可辉露出让人倒胃口的微笑,冲着我挥了挥手,转身溜进了屋里。心中的怒火汹涌澎湃,我只能站在原地,气得浑身发抖。

    过了好几分钟,我和贤薇才从〔愤怒荒唐惊愕厌恶倒霉〕的状态中恢复正常。

    “怎么还有这种人呀?”

    贤薇皱着眉头,一脸不爽地说。

    “你问我,我问谁呀?”

    我不耐烦地回了一句,进了自己的房间。

    “哈啊。本来在赫尔墨斯里就数潘可辉最顺眼。原来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烂人?!这下可开了眼界了。”

    “就是啊。我可无法容忍跟那种人住在一个房子里。多一分一秒都受不了。咱们赶紧收拾完东西走人。”

    “好。跟那种大烂人住在一起,精神再正常的人也会变成杀人犯的。咱们赶紧离开这里。赫尔墨斯的粉丝们真该瞧瞧他的庐山真面目。”

    “披着羊皮的狼指的就是这种人吧?都被他光鲜亮丽、人模人样的外表蒙骗了。那家伙,不知道在我老妈面前会是什么样子?”

    “嗯,我也很好奇。”

    我只把衣服和日用品塞进包里,就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家门。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我。

    离家出走远比我想象的容易。我们兴高采烈地来到贤薇家,也没来得及收拾行李,就开始谈论赫尔墨斯如何令人讨厌,而哈迪斯又何等完美无瑕。正当我们谈兴正浓、口沫横飞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一看来电显示,是老妈打来的。

    〔你现在在哪儿?〕

    “这您不用管。现在我正式向您宣布,夏伊颜离家出走了。让赫尔墨斯下地狱吧!老妈,您替我向赫尔墨斯问候一句,就说让他们都见鬼去吧!!”

    嗒!

    老妈,您也该反省一下了。为了我这个唯一的骨肉,您就不能培养出个像样点儿的组合?

    我毫不犹豫地挂断电话,正想继续刚才被打断的话题时,手机又不识时务地响了起来。

    “真是的。又干嘛?”

    “我们美丽的伊颜小姐之所以能够如此堂而皇之地对抗自己的老妈……我猜,肯定是因为带走了老妈的现金信用卡……〕

    嗬!

    〔我正打算冻结那张信用卡……〕

    “呃!老妈!”

    〔如果你马上给我回家的话,我会再考虑一下……〕

    “呃……”

    〔路是要自己选的,你打算怎么办呢?〕

    “呃啊!老妈!我真的很讨厌赫尔墨斯!厌恶之极!您想活活折磨死我吗?!拜托,您就放我一马吧!求求您!”

    〔那是因为你对他们有偏见。只要你跟他们接触一下,马上就能知道他们都是很不错的孩子!〕

    “不错什么呀?!我已经见过潘可辉了……那家伙……那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痞子!”

    〖HTK〗哎呀!你可不知道,我们可辉可是个善良又有礼貌的绅士!你可别想用诽谤中伤策略离间我们的感情。赶紧给我回家!不然,我明天就去银行把信用卡里的钱冻结掉……〖HT〗

    “哼,我知道了。”

    结果可想而知。我屈服在了金钱的淫威下,只好灰溜溜地回家。看见我耷拉着肩膀,有气无力的样子,贤薇虽然很焦急,却无计可施。我拒绝了贤薇要送我回家的提议,自己回到了家里。

    女儿离家出走,可家里却风平浪静,而且还一副欢声笑语、和气融融的景象。不知道那倒霉的赫尔墨斯施了什么黑魔法,直把老爸逗得合不拢嘴。

    哼!这三条披着羊皮的狼……

    我装作没看见,想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

    “哎呀!我们伊颜回来了。还不过来跟赫尔墨斯打个招呼?住在一个房子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们可要好好相处呀!”

    正当我昂首挺胸迈向房间的时候,耳边传来老妈的声音,拦住了我前进的步伐。老妈才是这个家的掌权人,我们家的民主政体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动摇她的霸主地位。无奈之下,我只好拖着沉重的步伐来到了客厅。赫尔墨斯用充满好奇的眼神看着我,就连刚才已经跟我有过交锋的潘可辉也是……

    “孩子们,这就是我的女儿伊颜。”

    “你好,伊颜。经常听社长提起你。很高兴能认识你。”

    我惊讶地双眼圆睁,瞪着向我打招呼的潘可辉。

    这……这……是刚才那个潘可辉吗?

    脸上带着无比亲切的笑容,潘可辉风度翩翩地向我伸出了手。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这家伙居然是如此可怕的双重人格……一种不祥的预感向我袭来,我的幸福生活宣告结束,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潘可辉向我伸出的手一直停留在空中,好像在等待着我接受他的握手邀请,而我却对此视若无睹。我是决不会去握他的手的。我又不是疯子,如果跟他握手,我的手就会烂掉!你就这么一直撑着吧!正当我存心气他的时候,老妈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伊颜,快握手啊?”

    我非常明确地接受到了老妈的灿烂笑容传达的讯息——“想要零花钱吗?那就握手吧。”

    被逼无奈,我只好硬着头皮握住了潘可辉的手。这家伙好像非常开心,脸上露出了无比高兴的表情。

    啊啊……我现在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管他凌波微步还是脚底抹油,要先逃离这个地方去把手洗干净。这下漂白剂和84消毒水能派上用场了。

    “您的女儿真是个大美人呢,社长。”

    这个油嘴滑舌的家伙就是直接导致赫尔墨斯侵入我家的罪魁祸首薛志云。这家伙有着一张少女杀手的脸蛋儿和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

    真想用二指禅功戳瞎这家伙的眼睛。

    到目前为止,这家伙是我最想痛扁的一个。有朝一日,我有幸能够对赫尔墨斯大开杀戒的话,第一个拿来试刀的就是这个花花公子。我马上别过了眼睛,因为再多看他一秒,我的眼睛也会烂掉。我要回到房间里,看着我的哈迪斯净化我受污染的双眼。

    我今天怎么就这么倒霉呀我……呜呜……

    强压胸中排山倒海的悲伤,正想转身上楼之际,传来了一个沉稳的声音。

    “见到你很高兴,伊颜。”

    是赫尔墨斯的另一位成员朴恩载。

    “是啊,是啊。我高兴得快要疯掉了。”

    总之,赫尔墨斯的哪一个我都看不顺眼,所以,随便敷衍了一句就离开了。正当我拖着沉甸甸的行李上楼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社长,我们去帮伊颜搬行李。”

    这声音……是潘可辉。

    你就别再给我添堵了,还是乖乖地呆在那里耍宝,逗两位老人家开心吧。

    我在心里咕哝着,继续走我的路……

    “我们来帮你,伊颜。”

    好像会瞬间移动一样,赫尔墨斯转眼间来到我身边,还没等我回过神儿就硬是抢走了我的行李。

    居然被赫尔墨斯染指了……我一定得把那个行李包扔掉不可。

    既然他们自告奋勇地来帮我扛行李,我也没必要把他们骂走,只是在心里怨天尤人,抱怨我多灾多难的命运。这时,潘可辉在我耳边低语。

    “为了抗议妈妈的决定堂而皇之地离家出走,却抵不住零花钱的诱惑,不到一天就跑回来了……你活得还真够龌龊的。悲惨呀……”

    “什……什么?”

    “我是说,你的人生就跟你的长相一样……”

    什么?说我长得龌龊、悲惨?你懂什么?别看我貌不惊人,我可是很受欢迎的!!

    “住在一个房子里的女生偏偏是个飞机场的太平公主,哎呀!真是无聊。我还满心期待一个魔鬼身材的大美人呢……”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真想撕烂这家伙的臭嘴!!

    还说我呢,你能比我强多少?你以为我愿意跟你们住在一起呀?

    “把行李还我。”

    “呦,生气了?女生太爱发脾气很难受欢迎的。不过……看你的样子,也不会有什么人气……哈哈哈……”

    潘可辉把行李放在房门口,爽朗地大笑着走下楼梯。管它三七二十一,先揍他一顿再说?

    我气得脸色铁青,全身因愤怒而颤栗。这时,薛志云开口了。

    “你别太在意。他本来就这样。”

    本来就这样?我看他在电视里可不这样呀!我要求不高,只要做到电视里一半好就烧高香,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

    “那我们下去了……”

    薛志云和朴恩载向我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是啊,早该走了。快从我的面前……不,从这地球上消失吧,Please!

    沉甸甸的行李被我扔进了屋。我纵身一跃扑到床上,脸埋进枕头里绝望地大叫:

    “呃啊啊啊啊……赫尔墨斯,我诅咒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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