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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王朝 第一部 夺玉 特典 钥匙

所属书籍: 金玉王朝

    白雪岚拿着用现大洋从门房手里换来的钥匙,徐徐走在被昏黄灯光照着的宾馆走廊里。

    他知道三楼那间房里,住的是什么人。

    用知道这个字眼,其实苍白得很。

    实际上,他该说是很熟悉,很清楚,宛如那是一样放在自己掌心里很久很久的东西,摩挲得都发热了,每一条纹路他都记得。

    可惜,每次他当真认真起来,举着手掌对着日头照时,那掌心又是空的。

    什么也没有。

    现在,他的掌心总算有点东西了。

    那是一把钥匙。

    上面系着一个漂亮的小钢圈,钢圈上套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房间号码。

    那个打自他转学到了广东,第一天就把他心里挠得乱乱的人,此刻正躺在这房间里,大概已经熟睡了吧。

    宣怀风。

    这名字起得真好。

    怀金裹玉,不折风骨。

    白雪岚猜想,这名字一定是他母亲给他起的。听说那个大家闺秀,秀美端庄,读书识字,未出阁时是一朵人人垂涎的鲜花。

    可惜,这就是个鲜花插牛粪的年代,找不出几个英雄,倒是遍地的军阀。太美太好了,自然会落到某个带兵掌权的大老粗手里。

    不管宣司令怎么爱那位夫人,抢来的就是抢来的,美人毕竟还是早早逝去了。

    花嘛,怎么可以乱折?

    这些,都是白雪岚打听来的。

    关于同班上这个宣怀风的事,他都很有兴趣打听。

    广东很大,人人都说这里兴旺,有许多新鲜事,可是,那些装饰得太精致,似乎一碰就坏,小模小样的酒馆,金发碧眼的洋婆子,和山东的粗犷豪迈,天不怕地不怕的霸气不能相提并论,白雪岚习惯了苍茫壮阔的天地。

    在这里,能引起白雪岚兴趣的事只有一件——宣怀风。

    宣怀风很有趣。

    如果让白雪岚找个恰当的字眼形容的话,宣怀风很自然。

    坐得自然;站得自然;说话自然;笑得自然。

    不像那种恨不得处处炫耀、处处压人一头的混账,这个人,即使是骄傲,也是自然的高傲,好像天生他就该这样,对什么都淡淡的,对什么人都可以不理会。

    所以偶尔他对谁展颜一笑,天就特别晴朗。

    这样的唇红齿白,找不出一点瑕疵。

    看人的目光很清澈,说话的声调不高不低,他低头看书看得入神的模样,实在让人心动。

    这样的人,当司令公子,真是可惜了。

    他不该生在这样糟的世道,到处乱哄哄,枪、炮、强盗、流民占满了视野。

    白雪岚来广东前,曾被大堂姐逼着看过半本《红楼梦》,他腻歪透了,数不清的字,就在婆婆妈妈地写贾宝玉怎么怎么矜贵,怎么怎么被人伺候,怎么怎么吃饱了撑着。

    见了宣怀风,白雪岚恍然大悟。

    有这么一种人,就应该被放在大观园里,天生就该是矜贵的,被人小心翼翼伺候的,吃饱了就看书、吟诗,或者睡个小小的午觉。

    当然,女人可免,太啰嗦。

    再说,女色伤身。

    一个已经够呛,何况大观园里那么一群。

    如果把宣怀风和自己一起关大观园里,白雪岚觉得自己会愿意的。

    当然,这只是空想。

    而且宣怀风也绝不是贾宝玉,即使他看起来像极了书上的形容,就一个高贵漂亮,整天伤春悲秋的风流佳公子,其实白雪岚早就发现了,这人斯斯文文,却有一腔热血。

    他很为国家悲愤的。

    不然每次课上提到救国救民,提到中国的未来,他怎么每次都举手站起来发言呢?

    他对先生说,要救国,首先要自强;要自强,又首先要读书明理,了解科学;如果中国可以开设大量的学校,中国的小孩子上学都不用花钱,那中国就有救了。

    热血而幼稚。

    像睁着一双无邪眼睛的漂亮金丝雀。

    白雪岚暗笑的时候,发现讲台上的先生眼底也有无奈的笑意。

    也难怪,宣怀风就是个不懂现实的人,白雪岚也喜欢他这一点,真真干净。

    从外到里,晶莹剔透。

    那种一碰就碎的珍贵,让人怦怦心动。

    他太不知世事了,让白雪岚很有保护他的欲望,把他拉到自己羽翼下,遮着、挡着。偶尔累了,把翅膀轻轻挪开一点,看看他躺在自己翅膀下那张安静沉酣的样子,也就不累了。

    不过。

    这也只是空想。

    宣怀风用不着他保护,广东这块地盘上,最凶的就是他的亲爸爸宣司令。

    谁敢动宣司令的宝贝公子?

    宣怀风甚至不想和白雪岚做朋友,虽然是同学,宣怀风对他总是敬而远之。

    白雪岚又好笑又好气。

    这个宣怀风,说他聪明吧,其实是个小笨蛋。

    不是吗?摆明着喜欢林奇骏,两个人却一直玩小孩子的过家家似的。宣怀风不懂怎么顺水推舟,也不懂怎么欲拒还迎,他就是拙拙的,像一只遇到乌龟不知道怎么下口的呆老鼠,光害羞就用掉了他的大部分脑子。

    当然,这一点让白雪岚更喜欢他。

    偏要拙拙的才好。

    感激老天爷。

    可是,如果说宣怀风笨拙,他对白雪岚偏又很警觉。

    白雪岚自问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不过是打量过他几眼,深深的。

    不过是借着机会凑过来,谈笑过几句话。

    白雪岚真不明白,是自己一时大意,说过什么让宣怀风起戒心的话,还是自己要捕猎的眼神没有收藏好,总之,宣怀风对其他同学都平常,只对两个人态度最特别。

    一个是林奇骏,宣怀风对他特别好、特别温和。

    一个就是白雪岚,宣怀风对他特别戒备、特别警觉,就像兔子在波浪起伏的草丛里,忽然嗅到狼的气味一样。

    白雪岚表面上装得很无辜,心里明白宣怀风的警惕是很对的。

    他确实想吃了这只小白兔。

    确实很想。

    想得发狂。

    这样难得的宝贝,为什么要给林奇骏?这样白皙的手,为什么只和林奇骏握着?这样兰花般的气息,为什么只有林奇骏可以嗅?

    白雪岚极不服气。

    他自问比林奇骏那个软趴趴的家伙强多了,他白少爷在山东出名的万人迷,模样帅、肩膀宽、读书过目不忘、会骑马、会打双枪……他才十五的时候,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挤破头地想把女儿送过来,早早结亲。

    结果,到了宣怀风跟前,他还不如一个家里卖洋货的林奇骏。

    任凭白雪岚怎么努力,想扭转劣势,宣怀风死活不上当,就是把他看成需要防备的狼,就是把林奇骏看成活宝贝。

    憋气!

    可惜这里不是山东。

    如果在山东,白雪岚真想动手抢人了。

    抢人这种事,他还没做过,不过看过。五叔就抢过人。

    过程很简单。

    五叔出门逛了一遭,见到一个女学生,十分漂亮。五叔跟着人家到了学校,弄清楚了人家姓名住址,家里是干什么的,回来就带了一个精锐排的人过去。白雪岚当时年小,想看热闹,也跟过去了。

    到了人家家里,整排的兵马大剌剌排开,当着女学生父母的面,五叔也不废话,把一张支票当桌上,手枪一把压在上面,只有一句话:「老子下聘了。」

    就这样,把个漂亮女学生抢回家,当了三姨太。

    白雪岚当时看着还不觉怎样,这几年有些长大了,如今看见那位打扮得整整齐齐,已经习惯了大手脚花钱,还善于打雀牌的三姨太,心里就不禁嘀咕:五叔有时候做事真下三滥。

    不错,下三滥。

    不入流的匪气。

    不过有时候,白雪岚又有些无法说出口的羡慕。

    如果是在山东,那有多好。

    被憋急了,他也可以来上这么一出。

    带着人马到宣宅,把支票和手枪啪地往桌子上一放,只说一句,「老子下聘了!」

    把宣怀风抱进汽车里,小汽车一路开回家,再帮宣怀风换一套他亲自挑的新衣服,从此以后,要亲就亲,要搂就搂,宣怀风只许对着他笑,只许和他说话。

    林奇骏?滚蛋!

    真混账,这些也只能是空想。

    这不是山东,是广东,宣怀风爸爸的地盘,在这里白雪岚不能抢人,不能叫林奇骏滚蛋,不能一个人占着宣怀风。

    相反,他还要力图和宣怀风做上好朋友,还要彬彬有礼地忍受宣怀风对自己的警惕和冷漠,还要掩饰地露出微笑,甚至对上林奇骏,也要谈笑自若。

    偏偏,宣怀风不上当!

    一阵刺痛传来,白雪岚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掌。

    他想得太入神了,五指攥得那么紧,钥匙嶙峋的钢齿几乎扎进肉里都不知道。

    也罢。

    不能明着抢,那就阴着偷吧。

    虽然有点下三滥。

    他可不会为了一点道义上的小内疚,坐视林奇骏那软蛋把他的宣怀风给吃掉。

    林奇骏真是个软蛋,不敢下手,换了他是林奇骏,早不知把宣怀风吃了多少回了。

    幸亏他是个软蛋,否则白雪岚更要气疯了。

    不过,包不准林奇骏这厮什么时候开窍,像他们这样亲密,还跑来一道爬山,住在同一家宾馆,多危险。

    万一林奇骏忽然来了贼胆,一张口把宣怀风给吃了……

    一想到这,白雪岚就坐立不安。

    仿佛有猫爪在心里不要命的挠,仿佛自己嘴里的肉,忽然被贼血淋淋地夺了。

    夜深人静。

    走廊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白雪岚站在房门前,把钥匙插进钥匙孔,慢慢地扭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门就开了。

    虽然是头一次,却做得很沉稳熟练,好像做过千百回的大盗,白雪岚自己也苦笑,难道自己天生就是个应该做贼的?

    在山东,哪用得着自己偷香窃玉?

    只不过遇上一个宣怀风,就沦落到这分上了。

    他把房门推开一道空隙,闪身进去,迅速把房门关上。好一会,才适应了房里黑暗的光线,慢慢看见床上隆起的轮廓。

    不怎么担心宣怀风会醒。

    门房收了他一大笔钱,提供的不仅仅是开门的钥匙,还在送给宣怀风的茶水里放了沉睡的药,那门房甚至还殷勤地倒了一杯,亲眼看着宣怀风睡前喝了。

    可见有钱能使鬼推磨。

    司令的公子又怎样?这世上心存侥幸的小人多着了,只要肯花大钱,还是有人敢伸手的。

    为此,白雪岚又为宣怀风担心,他那爸爸虽然有权有势,就是太不够细心了,一不能防林奇骏那种貌似君子、内藏色心的假朋友,二不能防胆大包天、孤注一掷的色狼。

    不行,以后自己一定要细致点。

    把宣怀风藏在羽翼下,一丝缝儿都不可留。

    白雪岚一边想着以后,一边轻轻走到床边。

    月亮透进窗的光有限,但他还是看清楚了宣怀风的脸,安安静静睡着,又乖又可爱。

    他忍不住俯下头去嗅,鼻子轻轻蹭在宣怀风优美的脖子上。

    这件事他老早就想做了,可惜一直不得机会,平日的宣怀风怎可能让他把鼻子凑到自己脖子上?这是林奇骏偶尔或能得之的恩赐。

    不过现在,白雪岚算是偷到了。

    他用力地嗅着,鼻尖划过脖子上白皙温热的肌肤,宛如锦缎上溜过一般,软腻动人。

    一直以来,他都想像会从宣怀风身上嗅到兰花般的香气,现在才知道那真是空想出来的玩意,男人身上有一股兰花香,那算什么呢?

    应该是此刻这般,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只是宣怀风干干净净的味道。

    白雪岚贪婪地嗅着。

    真好闻。

    夜寂寂无声,好像蛰伏在他狂妄无礼的罪行中。

    他胆子更大起来,把鞋子脱了,掀开被子一角,钻到床上和宣怀风同睡。

    计划他已经想好了。

    他带了一小瓶酒来,等一下,他把酒喝了,装作酒醉走错房,和宣怀风睡一张床上。

    为什么房门是开的?

    谁知道呢?他喝醉了,以为这是自己的房间,顺手一扭门把就开了。也许宣怀风自己忘了锁门吧。

    重点是,他会和宣怀风相拥共度一夜。

    等第二天醒来,宣怀风一定会吓一跳的,那不在话下。白雪岚想修理的是林奇骏,林奇骏那人没气量,要是知道了这件事,一定会心存芥蒂,说不定就和宣怀风生分了。

    如果这还不保险,没事,白雪岚还有第二手棋。

    他已经暗暗把消息传了出去,很快宣司令就会接到风言风语,估计以宣司令的性格,明日一早就会亲自带着护兵杀到宾馆,要是看见这一幕,一定气得跳脚,不管怎么样,以后林奇骏想和宣怀风亲密,那就难了。

    有了这次的教训,宣司令绝对会对宣怀风身边所有男人严防戒备。

    唯一的问题是——不知道宣司令会怎么对付躺在儿子床上的白雪岚……

    白雪岚琢磨,要是一般人,说不定宣司令一举手就毙了,但宣司令也不是傻瓜,他知道自己是山东白司令家的,如果毙了自己,那可真的有一场好仗要打。

    何况,又没有真的动宣怀风,这只是疑局。

    他只是喝醉了误入房中而已。

    当然,就算不被枪毙,估计挨一顿暴揍是免不了的。

    揍就揍吧,白雪岚在心底冷哼。

    只要可以把林奇骏和宣怀风隔得远远的,挨揍也值,起码在自己有权利掌控全局之前,这两个一定要好好隔离,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

    白雪岚想着自己的计划,觉得并不是一个顶好的计划,但是也无妨,起码过程很令他高兴。

    爷爷说他性格古怪倔拧,聪明一世往往糊涂一时,大概是对的。

    他们挨得很近,宣怀风温温的气息喷在他脸上,让他不能集中精力想别的。

    月色下宣怀风的轮廓很美,五官精致极了,白雪岚情不自禁地想摸,又不得不担心,要是他醒了怎么办?

    如果宣怀风醒了,一定会气得立即跑掉,那宣司令就看不到这么精彩的一幕了,而且事情不闹起来,林奇骏也未必知道,他不知道就不能对宣怀风生疑心。

    只是,真想碰碰他。

    白雪岚左思右想,一边是理智、计划、目标,一边是软软香香,心痒痒的冲动,他忍耐着,把头凑过去,小心翼翼往宣怀风脸上吹了一口气。

    果然喝了药,一点也没察觉的样子,还是睡得沉。

    很乖巧安静。

    忽然,白雪岚的心不知道为什么,怦怦乱跳起来,比刚才开门的时候跳得还急。

    他盯着宣怀风轻抿着两片唇瓣,眼底露出一丝疯意。

    想亲他。

    偷亲他的嘴!

    这念头在脑里一掠而过,白雪岚又想起了三个字——下三滥。

    对,这也是下三滥的手段,他本来是打算先布一个疑局,免得林奇骏把宣怀风给占了便宜,日后等自己回来,再光明正大地施展手段,把宣怀风掳到自己怀里。

    下药已经不好了,偷进房已经不好了,偷偷嗅他的脖子已经很亵渎了,如今还要偷偷亲他的嘴?

    唉,流氓手段。

    白雪岚心里嘀咕着唾骂自己手段不光鲜,一边把嘴凑过去。

    不是想偷亲,只是唇对着唇蹭一下。

    但是,他的唇怎么这么香腻呢?仿佛沾里蜜,一碰就挪不开了。

    白雪岚这辈子没尝过这么香软的滋味,什么也比不上。

    他想吻深一点,却不敢去撬宣怀风的牙关,毕竟宣怀风只是睡得熟,并不是昏过去,这样一弄,当然会醒的。

    但他又实在心痒难熬。

    白雪岚伸出舌头,在双唇中间的那条缝里细细探寻一番,终究找不到进入的方法,只好改为用舌尖轻舔可爱的双唇。

    粉红色的唇瓣,舔起来温软迷人。

    仿佛上面真有淡淡的蜜。

    白雪岚尝了。

    真甜。

    总是,总是尝不够。

    他的舌头就是一把小小钥匙,想打开这扇宝藏的门。

    不能用蛮力,只能锲而不舍,盼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他想开这扇门。

    一次次尝着,舌尖在柔软的唇瓣上滑过,再滑过。

    怀风,你开门吧。

    试一次。

    又一次……

    他这样一次次尝试着,浑不顾窗外的月亮在窥探着默默告退,浑不顾时间在分分秒秒赶着路,天边就要露白了。

    宣怀风就算在梦里,唇也倔强地抿着,仿佛知道白雪岚在干的坏事。

    但不要紧。

    这尝试本来就是很让白雪岚高兴的。

    嗯,真甜。

    白雪岚知道,别说一个晚上。

    就算要他这样尝上三辈子,他也是愿意的。

    很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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