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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旅归来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同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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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蛇的表情仍然遮挡在那巨大的黑墨镜下,连着他的伤疤一起。不咸不淡地跟翟海东扯了些闲话,这才把一边沉默地站着的安捷推出来:“我来也没别的意思,前几年收养了一孩子,今年要高考,就把他户口移民到北京了,就想给他降低点门槛。来了也半年了,不大放心,过来看看他。”

    醉蛇拉了安捷一把:“叫翟叔。”

    安捷眉间一跳,心里估计着有多大的可能性是醉蛇趁机整他,停顿了一会儿,才压着声音,含含糊糊地叫了一声:“翟叔。”

    翟海东向他的方向点点头:“翟叔在西城住,回头把地址跟电话抄给你,有事就说,你翟叔在北京也这么多年了,不能说有多大本事,但是毕竟熟门熟路,又和你叔是故交了,别跟我客气。”

    安捷含糊地应了一声,不说话了。

    醉蛇拍拍他的肩膀:“这小兔崽子没见过世面,闷头闷脑的,三哥,别跟他一般见识。”

    翟东海很涵养的摇摇头:“孩子嘛……怎么不送到国外?还省得参加高考,不是轻松些?”

    “这倔小子不乐意,非要自己考考试试,”醉蛇笑了笑,“再说了,咱不能挣王八蛋的钱还给王八蛋送回去不是的?”

    翟海东难得地让他给逗乐了:“醉蛇啊醉蛇……这么多年了,你可真是……”他声音越来越低,到最后几乎是以耳语一般的音量,“一点都没有变啊……”

    他从喉咙里哼出几个音节,别人却再也听不清了,说完摇摇头,摸索着慢慢站起来,旁边一个中年男子立刻过来扶住他,翟海东用手杖点了几下地板:“既然这样,我就不打扰你们亲人相聚了,以后在北京有什么事,尽管叫我……”他才要走,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回过头来向安捷的方向笑笑,“翟叔年纪大了些,有点糊涂,都忘了问贤侄怎么称呼?”

    醉蛇脸上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这孩子原本在孤儿院,无名无姓的,我回来给他起了个新名……说起来,还是借了个故人的曾用名。”

    翟海东的脚步顿住了:“哦?是哪位神通广大的故人?”

    “这位……说起来你也熟,”醉蛇手里把玩着打火机,一字一顿地说,“我给这小子起的这个名,就叫安捷。”

    安捷猛地顿住呼吸,翟海东的脸色瞬间就白了,握着手杖的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腮边的肌肉绷得紧紧的,空洞的眼睛直直地盯着安捷和醉蛇的方向。

    一时间四下安静下来,唯有醉蛇的打火机开合的声音,半晌,翟海东才深吸了一口气,在干瘪的脸上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是个好名字。”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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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捷这边忙着打发一帮老牌妖魔鬼怪,莫匆自然也没闲着。下午一个电话把小瑾勾搭出去了,小瑜老老实实地坐在自己房间里看书。傍晚,他看着家里也没什么事情,知会了一声,便起身出去了。

    四哥约了他见面,要以黑衣的身份去应付老洋鬼子陈福贵。

    莫匆在门口等了一会,可能是因为过节都放假的缘故,来往的出租没一辆是空的,他于是把手插在兜里,准备穿小路到另一条街上碰碰运气。小区对面是一条不宽不窄的林荫路,但是稍微往旁边一插,就是年久失修的小胡同,里面很潮,又窄,偶尔还有某个人家的狗在路边就地解决它自己的国计民生问题。

    拐个弯是个公共厕所,路稍微见宽,旁边就有个家庭似的小卖部,烟酒茶糖,几年前还有个卖瓷瓶装的酸奶的小摊子,小瑜小时候经过必要喝,可惜现在没有了。还有一家子在这边卖菜,夫妻两个都是外地人进城讨生活的,菜的质量不错,小区里的老太太们有时候腿脚不好的,都喜欢就近过来。

    经过菜摊的时候莫匆无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却正好看见一个熟人。可能是父母有事不在,那晚在楼下捡拾垃圾的女孩正安安静静捧着本书,坐在摊前守着摊上剩的不多的、有些不大新鲜的菜,女孩还是一身半新不旧的衣服,牛仔上衣的袖口边边角角地被磨得起了毛,衣服料子看上去硬邦邦的,有些小,上衣下边露着里面暗红色的毛衣。

    女孩手上有冻疮,纤秀的鼻尖和双颊冻得发红,头发规规矩矩地编成又黑又粗的大辫子垂在脑后。偶尔吸一下鼻子,除此之外,好像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手里那本书上。

    莫匆摇摇头,越发觉得自家小瑾欠揍。

    他把下巴缩进围巾里继续往前走着,忽然想起自己好像调侃过安捷对这女孩有意思,心里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古怪,细细琢磨起来,如果安捷真的和这女孩站到一起,那感觉、那完全不搭调的气质,是怎么都觉得诡异的。

    不过古怪不古怪的,又跟自己有半毛钱关系了?莫匆在发现自己思维越来越脱轨的时候及时把它拉回了正路。

    反正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反正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莫匆觉得自己是被小瑾的魔音穿耳荼毒得太多了,老想着那破邻居干嘛……刚念到高中的一个屁孩,还又假又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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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福贵就算抽着雪茄他也不像福尔摩斯,一头干巴巴的白发卷在脑袋顶上,有点像北京名犬京巴。法令纹很深,这使得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又老又丑又阴险。手上有些老年斑,软嗒嗒的皮搭在骨头肉上,颜色就像发了霉的泡椒凤爪。

    旁边几个夜店的姑娘陪着,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许老四聊着天,明显心不在焉,时不时地往门口瞄一眼。许老四也不恼——至少面子上仍然和颜悦色地陪他打发时间,都知道老洋鬼子在等谁,黑衣的名头几乎一夜之间炸进了京城每个大小混混的耳朵里。

    这年轻人办了曹兵的手段实在太漂亮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简直是风云突变,谁都没料到,许老四这个一向不显山不露水的四眼,就凭着一个黑衣,就能把曹兵给掀了。真就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连陈福贵都对这黑衣另眼相看,点了名,要和四哥谈,没他不可。

    大概有那么二十分钟的时间,门口才大步走进一个人来,普普通通的超薄羽绒服,头微微低着,半张脸埋在围巾里。

    陈福贵一个眼色,亲自在一边作陪的老板娘立刻有眼力见儿地上来招呼。

    莫匆却后退了一步,避开老板娘那双五颜六色得跟莫瑾有一拼的爪子,扫了她一眼,随后对陈福贵和许老四点点头:“对不住,陈先生,四哥,过节路上不好走,迟了些。”

    他坐在一边人给腾出来的小沙发上,把围巾微微松了些,露出尖尖的下巴。

    陈福贵笑笑,一张嘴,除了儿化音有时候用得比较古怪之外,基本上说得上是标准京腔普通话了:“自家人,不用客气。”他看了一眼被晾在一边明显不满的老板娘,冲莫匆挤挤眼,“不过拒绝女士……不大好吧?”

    莫匆扯了扯嘴角,直言不讳:“陈先生不知道,我喜欢男的。”

    陈福贵愣了一下,好像没想到他这么直白,许老四赶紧在一边打圆场:“陈叔,黑衣这小子又直又拧,不会说话,别跟他一般见识。”

    “哪里,”陈福贵摆摆手,“我就喜欢黑衣这样能坦诚相见的,实儿在。”

    莫匆其实挺想告诉他,“实儿在”这个说法,不像北京口音,倒有点像中东口音。

    “哟,您看,这怎么话儿说的,我这没弄清楚还落下不是了,”老板娘堆起一张笑脸,“不就是少爷么,要什么样儿的姐姐这没有啊,要不我都给叫来,挑挑?”

    莫匆抬头冲她皮笑肉不笑地咧咧嘴:“您别忙了,您这的就算了,我喜欢良家妇男。”

    一句话就把老板娘的脸给雷绿了。许老四瞪了他一眼,陈福贵却挺欢乐,拍着莫匆的肩膀:“年轻人,很知道幽默儿嘛。”

    “陈先生……”

    “哎,咱们儿的交情是谁跟谁啊,叫陈叔。”

    莫匆顿了顿,没笑,点点头:“陈叔。”他抬头看了看一边的闲杂人等,陈福贵会意,对老板娘说:“先带着你这帮甜心儿们出去休息吧。”

    等屋里安静下来了。莫匆这才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曹兵手头的东西和人,我快弄得差不多了,听说那有您想要的东西,什么时候派个人清点一下?”

    闻言四哥也跟着愣了一下:“这么快?”

    莫匆看看四哥,又把目光移回到陈福贵身上,轻描淡写地说:“不算快,早就让人着手做这些个事了,省得他一死,他手底下的虫子跳蚤们找事——咱们中国人办事讲究未雨绸缪,陈叔,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陈福贵脸上的肌肉神经质地抽动了一下,忽地把抽过的雪茄扔到一边,双手交叉,撑起下巴,脸上嬉皮笑脸的表情不见了,紧紧地盯着莫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描绘了动物园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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