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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钞机女友 正文 第090章 以书窥人

所属书籍: 我的印钞机女友

    一个“也”字,无疑藏着点什么东西。但程白说完这句话之后,只用一种坦然的目光看着方不让。

    与她打过的交道不算多,但他竟明白这眼神的含义。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需要被外界知晓的空间,他如此,程白也如此。

    正如程白没问他以后有什么事情要请她帮忙一点,他也终究没问程白为什么要用上一个耐人寻味的“也”字,只严谨地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保持着对对方那个不想为人窥知的空间的尊重。

    方不让收回目光,移步离开。

    不远处等候的助理撑着伞,牵着那个戴鸭舌帽的小男孩儿,跟在他身后,小声地询问着什么。

    他们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墓园的长道上,这时程白的肩膀才慢慢地松下来,在重新凝视了面前黑色的墓碑许久后,轻轻俯身,拂去了那墓碑边缘的枯黄的草屑与污浊的灰尘。

    黑白的照片上,程渝东还在对她微笑。

    在她年幼时的记忆里,父亲就像是图画里那种什么困难也打不倒的英雄,不管遇到什么好像都能笑出来。

    包括在生命的尽头。

    在那张病床上,他那用一只被针扎青了手背的枯瘦手掌,温和的攥着她的手,笑着跟她说:“别内疚,我的女儿已经做得很好了。这世界上的事情,远比冰冷的条文复杂,也并不是一切都能通过法律来解决……”

    当年的她其实不大明白这句话。

    但好像随着年岁的增长,经历的增加,竟也慢慢地明白了过来。

    程白想起自己最近遇到的这些事情来。

    可是……

    “为什么,还是有点不甘心呢……”

    *

    从墓地回来,程白便回了家。

    车从空旷清冷的街道上驶过,连偏落叶都难以带起。

    她一个人,又是这种整个城市都空了大半连店铺都没几家开着的特殊节日,也就懒得再折腾点什么吃的了,随便去附近的超市里买了点方便食品垫垫肚子,便脱了鞋缩在沙发里,上网看新闻。

    先是以“赵平章”作为关键词搜索了一下,没发现什么最新的消息,才略略安心下来。

    想来这种大过年的时候,也没几个人再关注这些。

    程白又随意看了看,每年这时候的新闻都大同小异,普通人最关注的是春晚,但她对这些没有半点兴趣,刷了一会儿便觉得百无聊赖,干脆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书架。

    那上面大多都是程渝东的旧书,基本都被她翻过了。

    除了最近新放上去的那一排——

    那是某位大作家前阵子为她“扫盲”时送来的“温暖”,一共28本,都是他的“大作”,为了方便她阅读还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了起来,搁在左边第一本的竟然是《被盗的一年》。

    对这本书,她还是有印象的。

    当初网上就是传这本书里面塑造的一个反派大律师是以她为灵感来源,让她在3·28案已经过去大半年之后又被人扒出来鞭尸。

    程白盯着它看了几秒,终于还是将其拿下。

    这本书是边斜“夜行者”系列里的第八部,未来悬疑题材。她其实不大明白边斜为什么要把这本书放在第一本。但反正这是大作家推荐的阅读顺序,她也就没管那么多,直接翻开了书往下看去。

    字数不多,23万。

    程白平时看惯了各种枯燥条文和卷宗,阅读速度本来就快,更何况边斜的文字出乎意料地流畅,像是暗夜里划过的雪色的刀锋,简洁利落且冷峻,几乎不存在阅读门槛,又具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让人不知不觉就往下一页翻去。

    到天擦黑时,她居然已经看了大半,这本书的反派也终于揭开了面纱,露出了较为清晰的轮廓。

    潜伏在主角吴虑身边的大律师……

    陈戈。

    男性,28岁,人前十分光鲜,是主角吴虑高中时候的同学,与主角还有竞争关系。但毕业之后没了这一层竞争关系,两人便自然地成为了朋友,志同道合。

    或者说,吴虑以为两人志同道合。

    直到神秘事件发生。

    主角吴虑在执行上一个任务时陷入沉睡,一觉醒来后发现已经过去了一年,整个世界天翻地覆,而他竟然从一个寂寂无名的“夜行者”成为了被整个世界寄予重大希望的“救世主”。

    而在外界的眼中,他这一年也不曾沉睡。

    相反,他为这个世界做了很多。

    调整国家军备,聚拢顶尖科学家团队,提出应对危机的构想,在艺术、哲学、物理等等以前他根本不了解的领域里,都做出了殊为恐怖的成就,因而被世人称之为“神子”。

    吴虑于是意识到有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而处于这个特殊位置的他很难再联系自己以前做任务时熟悉的朋友,而旧日的朋友陈戈则因其知名大律师的身份加入因危机组建的“临时律法委员会”,与他重逢。

    一开始,吴虑非常信任陈戈。

    但随着故事深入,一系列错综复杂烧脑的剧情走过,他发现陈戈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奇怪。

    《被盗的一年》,也就是“夜行者”系列第八部的结尾,在网络上,在边斜的读者群体之中,曾引发过惊天的声讨。

    而今天,程白也被震撼了一把。

    即便她早就从各种渠道了解过了结局。

    摩天大楼的高处,风夹雨,冷冽如刀。

    两个人拔枪指着对方。

    陈戈的身后空空如也。

    吴虑的身旁却站着一位年迈的哲学家。

    吴虑问他做这一切是为了什么。

    陈戈便明白地告诉他,所谓的危机根本就不存在,是吴虑和背后利用他的人编造出来的一个谎言,阴谋控制这个世界。在这短暂的一年里,整个社会发生了倒退,由自由而专1制,个人的权威凌驾于往日的制度,愚昧的人民不再信任一切,只信任“神子”。可经过他这一段时间的观察,吴虑这所谓的“神子”根本名不副实,一无是处。

    如果吴虑活着,对世界没有更多的用处;

    如果吴虑死了,反倒能借此引出他背后的一些东西。

    吴虑执行过那么多的任务,也被那么多口枪指过,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被枪指着的理由竟然如此冠冕堂皇。

    冷雨从他枪口坠落。

    他忍不住问陈戈:你凭什么以为你的枪比我快?

    陈戈沉默着没有答话。

    风吹起他的头发和他的风衣,在这阴霾天际仿佛鬼魅在现世的暗影。

    他只是将枪所指的方向轻轻一转。

    黑洞洞的枪口,对着那名无辜而年迈的哲学家。

    于是吴虑轻而易举地明白,眼前这个陈戈,这位昔年的对手和好友,是他真正的一生之敌。

    冷静,胆大。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了解他。

    吴虑的枪固然快,但陈戈也完全有把握,在他的子弹抵达自己身体时,将自己枪中的子弹送到那一名哲学家的脑袋里。

    陈戈是用自己的性命与他做一场豪赌——

    吴虑可以选择杀掉陈戈,保全自己,但代价是那名无辜哲学家的性命。

    可他,也有另一种选择。

    于是,在故事最后几行字里,吴虑竟然笑了。

    他从容地举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

    “砰——”

    血花迸溅。

    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用处的青年,向那摩天大楼间滂沱的大雨跌坠。

    吴虑死了。

    夜行者系列的主角死了。

    一切戛然而止。

    程白看完的时候也久久没回过神来,一则震惊于吴虑如此干脆的选择,二则不解于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这种杀掉自己主角毫不留情的作者,三则忍不住去想,陈戈说的是不是真的,吴虑的背后到底还藏着什么,又是怎样强大的力量能操纵这一切?

    坑。

    真的是坑。

    无底深坑。

    在意识到自己对这个故事产生了好奇时,程白终于理解了边斜微博上那些“亲切”称呼他为“边狗”的读者们的心情,心里想着自己应该拒绝这种故事的吸引。

    毕竟玩物丧志。

    可行动上却非常诚实。

    她都没来得及深究陈戈这个角色跟自己有什么联系,就直接放下这本已经看完的书,转而拿起了后面夜行者系列的第一部,想按顺序看看,吴虑这个角色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这一次才翻开没几页,她那细长的眉梢便忽地一挑,似乎是从这寻常的字里行间发现了一些细节。

    又往后翻了几页。

    程白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因为先看的《被盗的一年》,是系列作的第八部,相对独立,所以没提到多少与主角有关的前尘往事。

    可回到第一部看时,里面就交代了很多来龙去脉。

    “夜行者”是未来世界里的一种职业,专门处理各种异常事件,隶属于政府地下机构,不见天日。而吴虑成为夜行者的契机,竟然是在他年幼时,父亲于处理一起神秘事件时失踪。

    “父亲失踪,与母亲的关系也随之恶化……”

    程白盯着这行字看了半晌,忽然就明白自己觉得哪里不对了,于是放下这本书,去翻开了边斜其他书。

    只找各种角色的家庭背景。

    12年《小城大事》,故事发生在两个流浪的少年身上;

    13年《夺命不逃》,通篇不曾提到主角的家庭背景,只描写了主角的各种朋友;

    14年《螳螂》,主角是一名孤独的权谋家;

    15年《人间剧场》,从这本开始,主角拥有了正常的家庭,但没有花费笔墨描写生活的场景;

    16年《白泥》,与父母的生活场景开始出现在剧情中。

    ……

    单独一本可能看不出什么来,但顺着时间线往下看,却是无比清晰。

    当律师并非仅仅懂个法条就能打官司,事实上程白当年出国念书时,同学中就有过一位心理医生。

    那时候这位同学热衷于研究文学家。

    作家所创作的一切故事,都是一定程度上的内心影射。尤其是很多作家的处女作,往往能使心理学研究者轻易看出作家的欲望和想法。而越成熟的作家越会在书中隐藏个人的痕迹,让自己不那么容易为外界窥知。

    夜色已然降临。

    程白慢慢地合上了自己手上这本书,若有所思地向着窗外看去。

    大年三十,周遭人家灯影幢幢。

    边斜那一栋三层别墅只有门口还亮着灯,里面黑漆漆的一片。

    *

    同一时间,南京。

    年夜饭订在一家临近秦淮的高级饭店,席间觥筹交错,谈笑风生。

    边斜陪着喝了两口,到底觉得闷。

    他找了个借口出来透气,刚在走廊尽头的露台点上根烟,就看见了同样从席面上逃出来的褚贤文。

    脱去了平时医院里穿着的那身白大褂,换上一身稍正式点的西装,金丝眼镜依旧挂在鼻梁上。

    只是人却忍不住摇头。

    边斜一看他模样顿时就笑了出来:“还别说,脱下那白大褂,你看着也是个衣冠禽兽。”

    褚贤文难得没风度地翻了个白眼,看了一眼他身上那件一看就是随便穿的V领毛衣,心里本来有点泛酸,但想起刚才席间父辈和他们那些同僚的话题,又不由叹了口气。

    他这种从小都比较平庸的倒没什么。

    毕业后按着自己的喜好当了医生就当了医生,反正父母对自己也没有什么更高的期望。

    但边斜终究是有点不一样的。

    可以说,年轻时候他们一帮官二代,不管是优秀还是荒唐,最厌恶的人非边斜莫属。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凡事都会被人拿出来跟他比较。

    每天听到最多的话就是“你看看人家边斜怎么怎么样”,人家做了什么,你们又做了什么。

    直到高中某一年,所有人惊讶地发现,边斜并不是那样的。

    褚贤文算他的朋友,但回想起来竟发现自己并不是特别了解他:“哎,我现在想起来都好奇,你私底下怎么会是那样的人呢?

    那样的人?

    边斜看他一眼,像是在看傻子,很想冲他翻白眼:“‘别人家的孩子’不是那么好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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