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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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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徽州知府周士昌拿到这些状子,可犯愁了。婺源保龙这事争了许多年,前因后果他很了解,但这次告状的人上升到了辽饷的高度,着实不好处理。

    尤其是他这个级别的官员,应该已经听说明军万历四十七年三月间在萨尔浒的一场战争中空前惨败,接下来肯定又得临时征派。这种大环境下,婺源保龙一事已然变得复杂化。倘若他一个错判,灰户们再去巡按或巡抚那里上诉,可能这事就通天了。

    拖吧!

    这一拖,就拖到了万历四十八年的夏天。

    对于灰户们的上诉,徽州府迟迟没有回应的动静。灰户们没着急,婺源县那边的金德义先慌了神。因为县学士子和乡宦告诉他,徽州府百分百支持保龙,肯定会立即驳回上诉。可如今上头一直没有动静,这本身便代表了一种态度。

    他找到婺源士绅们,抱怨说听信你们一面之词,现在我要吃挂落了。士绅们一合计,不能坐等,得主动出击。

    不过诉讼这条路就算了,一打起官司来可拖不起。婺源的重量级人物很多,他们推举出身份最高的汪应蛟,以私人身份给周士昌写了一封信。

    汪应蛟是万历二年(1574年)的进士,历任济南参政、山西按察使、天津与保定巡抚、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可以说是一步一个脚印,全靠地方实绩升上来。

    严格来说,汪应蛟还没有致仕,仍是官场中人。他的兵部左侍郎,稳稳压徽州知府一头。只不过这时候他因为要养奉父母,留在婺源没去上任。

    跟他相比,无论年纪、资历还是官职,周士昌都只是个小字辈。

    汪应蛟客客气气地给周士昌写了封信,简单寒暄了两句,然后指责“豪民犹挟其故智,尝试扞罔,且以乞生胧告台下”,直接给定了性是闹事。关于灰户提出的“乞活”诉求,汪应姣驳斥说:嘉靖四十三年之前没烧过灰,人家是怎么活的?除了那四都,其他几都也没有烧灰,又是怎么活的?

    在信笺的末尾,汪应蛟动情地请周知府“为敝邑造千百世之福,士人千百世之感也”。

    汪这种大人物,越是客气,压力越大。周士昌接信之后,顿觉棘手。他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个辽饷的问题没解决,反复读了几遍汪信,里面却只字未提。周士昌再仔细想了想,才体会到其中门道。

    辽饷这事,换了别人,不提是因为不敢提。唯独对汪应蛟来说,不提是不屑提。

    汪应蛟在官场上是有名的抗税高手。万历搞矿税时,他屡次上书公开反对,还差点干掉两个天子的亲信矿使王虎、王朝,名满天下。他在天津带兵时,兵饷不够,一般官员会上书请求拨赦或加税,只有汪应蛟一分钱不要,带人引水改造,生生把葛沽、白塘一带的5000亩盐碱地溉成了水田,从此屯田足可济军。

    天子的矿税、自家的兵饷,他都顶得住,何况区区辽饷?

    汪应蛟只字不提,是在暗示周土昌:你不用怕别人扯辽饷的事,朝廷有什么问题,尽管往我这儿推。周士昌领悟到这一层,顾虑尽去,当即修书一封,客客气气地表示:“日前奸民胧告乞生一词,类有数纸,初亦准其一。行县查勘,不谓次日又来苦诉,若扼其吭而夺之食者。然此种十词九谎,有何成心。”

    他准确地把握住了分寸,一口咬定灰户们是胧告—胧即含糊不清,类似于莫须有,是十词九谎。既然他们说的都是谎话,烧灰助辽饷什么的自然也是瞎说八道了。

    给汪应蛟私人交代完以后,徽州府从程序上,正式驳回了所有灰民的诉状,并且指示金德义知县,要全力配合烧灰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金知县那边,紧锣密鼓自不必说。县学这边,更是战意腾腾,士绅们推举了一位叫余懋衡的官员前来督战。

    余懋衡也是个朝野知名的人物,万历二十年的进士。他在陕西巡按任上时,公开举报税监梁永贪渎,差点被后者毒死。两人大斗一场,结果是梁永撒回御马监,余懋衡也丁忧回家。后来他被启用为大理寺右寺丞,可惜身体不好,正在归乡养病。

    有这么一位额头生角的狠角色压阵,自然让莘莘学子士气大振。

    余懋衡为婺源县学写了一封公开信,算是战前动员书。这封信可称得上杀气腾腾,劈头就说:“顽民违禁凿龙,椎锐之声,火焰之气,十余里内若裂若开,意欲何为?”

    余到底是进士出身,几句论述,灰户嚣张气焰,跃然纸上。他紧接着笔锋一转:“闻虽拘拿数人,照旧锄石烧灰,视衙门若儿戏,此乱象也。将为兵火城郭之忧,岂止科第财富之凋残已耶!”

    这句就更狠辣了。这些人私自烧灰,连官府都不放在眼里,如果不管,恐怕是要化身流贼谋反啊。到时候,倒霉的又岂止是教育部门。

    一下子,立意就高了,性质从保龙上升到平叛。

    尤其是一说起灰户乞活的事,余懋衡的排比句汹涌而来:“嘉靖甲子以前未烧灰,未卖灰,顽民依旧吃饭,依然种田。别都之民无县龙可凿,无灰可烧可卖,依旧吃饭,依然种田。茫茫四海,为商,为贾,为匠,为工,何技不可度活?”

    其实余懋衡有点揣着明白装糊涂,他写过一篇《北乡富敬堂记》,里面分析婺源务农之艰辛,头头是道—说明他很明白灰户为何铤而走险。只不过为了龙脉安危,余大人也顾不上许多了。

    最后余懋衡呼吁广大学子:“残县龙以射利,不仁甚矣!自残其龙,自伤其脉,不智甚矣!吾辈若不亟为力禁,坐视凌夷,亦不得谓之仁,不得谓之智矣!剥肤之灾,坚冰之祸,勿谓吾言不验!”

    连“勿谓吾言不验”都说出来了,说明真的要开打了。正式开战的日期,定在了万历四十八年的八月。

    先是汪应蛟、余患衡等人领衔,会同几十名乡宦联名上书,请求金知县保龙严查。然后金知县掷下令牌,委派县丞黄世臣亲自带队,会同县学的生员督查队,气势汹汹朝着船槽岭扑过来。

    这一次联合执法,力度空前,真正细到一窑一户一地,逐一查实。事后黄世臣写了一份工作报告,简单引用一段,感受一下其细致程度:

    “里长施时高,引至十七都小严前,有窑一所,查出窑户吕乞、吕正、吕爱、吕芝、吕奇、吕呈等;楼下有窑一所,查出窑户洪泽、洪星、洪新寿、洪三保、洪福忠、洪互等;外施村有窑一所,查出窑户何兴、何德桂、洪象、洪善、汪虎、方子等;戴贰拾坞有窑一所,查出窑户程法互、程新明、程高、程文辛、詹华,以上司窑俱在十七都地方……藏在穷源幽坞。”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灰窑几乎都是家族式作业,一窑一户,或两家联合,最多掺杂一两个外姓人。窑归家族共有,每个族人都有细股可分。所谓囤户,实际上是家族中带头之人,和一般矿主还有区别。

    这次清查,可谓是摧枯拉朽,犁庭扫闾。龙脉岭上的灰窑又一次被一扫而空,光是拘押的就有几十人,连坐者更多。金德义甚至公开表示,这一次绝要严惩:“若稍从末减,则虽欲禁之不过隔靴搔痒耳。”

    这场轰轰烈烈的专项治理运动,持续了足足一个月,然后在八月底戛然而止。皇上驾崩了。

    七月二十一日,万历皇帝在弘德殿去世,终年五十八岁,漫长的万历时代落下帷幕。他的长子朱常洛即位,改元泰昌。

    这个消息从京城传到婺源县,差不多是八月底的光景。金知县紧急叫停了巡察工作,把所有人都召回来。天子驾崩,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可多了。

    知县得组织全县军民服国丧;得筹备祭礼祭品;婺源县是木材大县,搞不好还会被临时征派上等梓木—这是老皇上的事。还有新皇上的事:改元泰昌,那么县里的一应文牍案卷都得准备用新年号;登基还有大赦,县狱里的犯人哪个能赦哪个不能,也得提前议处;知县还得打点行装,进京朝觐新君。总之接下来的事情多得不得了,保龙的事,可以暂缓一下。

    没想到,计划没有变化快。婺源县准备得差不多了,京里又传来消息,泰昌帝即位不过一个月,突然病逝。现在是由泰昌帝的长子朱由校即位,改元天启。

    得,所有准备工作,从头再来一遍吧!

    泰昌皇帝的去世十分蹊跷,引发了震动朝野的“红丸案”。此时保龙运动的推动者汪应蛟已经回归朝廷,担任南京户部尚书。泰昌帝死后,他和礼部尚书孙慎行、左都御史邹元标一起上书,指责首辅方从哲引发朝中大臣们彼此攻讦。

    朝里怎么打的,那是另外一个话题。总之,汪应蛟也顾不上管婺源的事了。

    连续两帝即位,别的不说,光是改年号这事,就够基层忙一阵了。在这段时间里,婺源县留下来的文献资料特别混乱,尤其是落款日期,一会儿是“万历四十八年十月”,一会儿是“泰昌元年九月”,简直无所适从。

    好在朝廷体恤基层窘境,宣布这一年八月之前,算万历四十八年;八月之后,算泰昌元年(1620年);从次年正月开始,再按天启纪年算。有些铸钱的工坊,索性把两个年号合在一起,铸成合号钱。

    这场混乱一直持续到十一月份才算消停。婺源知县金德义停下来喘了口气,这才想起来,牢里还关着一大堆灰户待审呢。

    糟糕,得抓紧时间了!

    再有一个月,就是天启元年(1621年)。按规矩天子是要大赦天下的,牢里这些犯人都是轻罪,肯定会被释放,这一释放,我们岂不是白干了吗?

    于是婺源县衙上下齐动员,从知县到县丞、典史、主簿,再到诸房官吏,全冲到牢里进行突击审讯。天启元年正月十一日,知县金德义、县丞黄世臣、主簿黄师正、典史李芳四人,具名写了一封长长的审结申详,提交给徽州府。

    这么大规模的审判,按流程应该向徽州府报备。可周知府怎么也没想到,连元宵节还没出呢,他们便心急火燎地把名单提交上来了。算算时间,恐怕婺源县的官吏们,这个春节都是在牢里审着犯人过的。

    审结申详称:婺源县一共查获十七都灰窑四座、十八都灰窑两座,一共拘捕了百余人,正式定罪的有十六人,其中包括了此前曾出场的两个国户俞辛字和程济,不过两人已经病故,于是又从俞、程两家各抽出一人顶罪。

    这十六名罪犯,一共罚银十五两七钱,已收入县库。是否还需要进一步惩戒,还请周知府酌定。

    其实以金德义的权限,足够给这十六人判罪了。不过这一次行动,毕竟名义上是周士昌敦促而起,请知府来亲自定罪,显得这件事办得有头有尾,把功劳归于徽州府的高瞻远瞩。

    周士昌拿到报告,对金知县的这个分寸拿捏很满意。如果真把那一百多人都判了罪,搞不好会引发地方震荡,绝非官员所愿见,揪住首恶十六人,不多不少,恰到好处。于是周士昌提起笔来,拟了一个“杖三十”。

    这个惩戒是可以刑赎的,其实相当轻,周土昌写了八个字的理由:“乡愚罔利,如蚊扑灯。”意思是,这些人太蠢,总干这种自取灭亡的事,吓唬吓唬得了。

    这个判决,再一次显示出地方官员的治政原则。像这种波及几个乡数百人的大事,官员很少会赶尽杀绝,真把老百姓逼上梁山,谁也没好处。

    官员的办事原则是:拿住首犯,略施薄惩,以吓阻压制为主,不求根治问题,只要别在我任内出事就好。仔细回想一下,历任知县—除了赵昌期之外—对待保龙的态度,实际上都未曾偏离过这条主线。

    不过周士昌觉得光自己批准,还是有点不踏实,又去找应天巡按易应昌,请他背个书。应天巡按相当于省高级法院院长,他们发布的禁令,最具威慑力。

    二月十六日,直隶巡按察院正式发布了公告,除重申了龙脉保护区的范围之外,这一次还强化了惩罚措施:“凿山之家,罄其资产入官,重示枷示。”

    原来只是罚钱了事,这次是直接查抄家产,算得上从重治罪了。周士昌转发这道禁令时,还叮嘱说,罚没家产不得拿去做别的,要用来资助那些贫苦的读书士子。

    十六个首犯被判刑,没什么,那点罚款不算疼。但这个查抄家产,可就太重了,不说官府有没有这个执行力度,就是被垂涎自家的邻居诬告一下,也受不了啊。

    政策一拳紧似一拳,直杀得灰户敛迹,围户收声。在冯开时任内纵容出的烧灰大潮,再度被官府强力地压制下去。金德义主持的这一次严打,效用昭影,船槽岭下再没闹过什么烧灰凿山的大事,山林一直沉静安详。

    用当时婺源巡谕何俭总结的话说:“保龙之法,在巡视之有方,巡视之方置司官上也,权假候缺之司镇之次也。"意思是,保龙成功的关键,还得靠领导重视明。只要官府真心想管,就管得了。

    这一年的八月,恰好又是秋闱乡试。这一次婺源学子中了三个举人,其中两个人是婺源本籍,分别叫汪全智和余自怡。在次年的春闱和殿试中,还有一位婺源籍举人汪秉忠得中三甲。

    这个成绩,跟昔日盛况没法比,但比前几年总算强一点。风水论者纷纷表示,你看,龙脉的影响立竿见影啊。

    可是接下来的天启四年(1624年)乡试,婺源只有一人中举;再到了天启七年(1627年)乡试,只有两人中举。风水论者又说了,龙脉譬如人体,久疴必内虚,须徐徐浸补,方有灵妙—再等等看。没想到,这一等,等来一个晴天霹雳。

    天启七年八月十一日,秋闻刚开始考,天启皇帝撒手人寰。

    他这一死不要紧,这一科来年的殿试没人主持了。好在天启的弟弟朱由检很快即位,改元崇祯。崇祯皇帝宣布这一科不中断,来年正常举办会试和殿试。

    婺源县的人品,在这一次差点中断的科举中突然爆发了一次。别看乡试的婺源新举人只有两名,分别叫胡土昌、张作楫,可闯过崇祯元年会试、杀到金銮殿上的婺源人足足有四人之多。

    其中张作楫考了三甲二百六十六名、胡土昌三甲二百一十七名、余自怡三甲一百六十五、汪全智考得二甲五十四名。就数量而言,已与历史最高纪录持平。

    消息传回婺源,学子士绅无不兴高采烈。多年的保龙大业,终于结出了硕果啊。

    回顾婺源县与灰户之间的一系列斗争,从嘉靖四十三年到崇祯元年(1628年),迩来六十四年,一个多甲子的时光,太不容易了。有人提出一个建议,那一篇篇煌煌如星日的呈文宪词,那一位位或贤或思的父母官,士绅们的备极辛劳、学子们的勠力尽意,若不能留书后人,岂不是太可惜了?

    说干就干!

    婺源士绅们将所有相关的保龙文书都搜集起来,合订成了一本书,叫作《保龙全书》,以期让婺源后辈知道,曾经有那么多人为了本县文脉呕心沥血。

    不过在做这本书时,编算者们有意无意地只收录了自家和官府的各类文书,对于灰户、国户的状书、抗辩、呈文等一概不取。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群奸邪愚民被婺源贤达打败的正义故事。我们只有深抠字里行间的记载,才能听见那些灰户的一丝微弱呐喊—史书编撰权有多重要,可见一斑。

    《保龙全书》编纂完成之后,请来县学教谕何俭做跋。何俭在回顾了六十四年来同谎言、愚蠢和胆怯的斗争之后,动情地写下一段话:“星源半残之龙永保无虞,而绝盛之文运再振于今日矣。”

    是的,从此以后,士子们终于可以安心读书,继续辅佐圣主于盛世。这一场漫长的保龙运动,总算轰轰烈烈地落下帷幕…

    才怪。

    如前文所述,婺源地理决定了两者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虽可凭强力压制,但只要官府稍有松懈,便会重燃战火。何教谕“永保无虞”的梦想,终究只是一个梦想罢了。

    事实上,流传至今的《保龙全书》一共有五册。我们看到的这段经历,仅仅是第一册涵盖的内容。此外还有《续保龙全书》,记述了康熙年间先后两次保龙运动的始未;第三册单独记录了一个叫施大任的人在乾隆年间的保龙诉讼经历;第四册记录了乾隆年间的保龙运动;第五册则讲光绪十六年(1890年)到十七年(1891年)之间的龙脉烧灰大战。

    也就是说,灰户们并没有在明末彻底销声匿迹,反有愈演愈烈之势。此后的保龙战争几乎贯穿了整个清代,诉讼交加,其中诡诈离奇之处,一点也不逊色于明代保龙。

    不过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附:

    本文得益于佘伟先生点校的婺源《保龙全书》、廖华生老师的《土绅阶层地方霸权的建构和维护以明清婺源的保龙诉讼为考察中心》,以及特别感谢社科院阿风老师提供的《源县志》电子版,免去了我去图书馆抄书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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