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全家福3
我试穿了一件又一件婚纱。
每一件我都买了下来,拉到废弃工厂,浇油,点燃。
我讨厌婚纱,可是被火焰蔓延的婚纱,却格外美丽。
圣洁的纯白缓慢化为灰烬,迎着风,散落在废墟之中。
那些精致的,昂贵的,高级定制的布料与装饰,统统坠入焦土。
世人都说,穿上它就会迎来幸福,可我偏就觉得,它被烧焦的时候,才更绚烂。
我特意与烧焦的婚纱合了个影发给花冬,今天是六月七,这是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回我。
他竟然没有回我。
我直接闯进了花家,一副冲去捉奸的气势。
一楼大厅正在办生日宴,什么李家的小姐,张家的少爷,老板,模特,艺人,一群女女男男推杯换盏,热情地招呼我加入:“小姰,来得正好,弹首曲子给我们助助兴!”
弹你们脑浆去吧。
在大厅没找到那个该死的寿星,我径自往楼上走。
张子规提醒道:“嫂子,冬哥说了,不许任何人打扰他。”
我冷冷瞪过去,他立刻收声,生怕我再往他嘴里塞点什么。
真的不懂。
既然那么怂,干嘛非要主动惹怒我?
安安静静去死不行吗?
我在三楼的工作间找到了花冬。
他从小就在家给自己造了这间专属区域,小学是游戏房,初中是画室,高中是实验室,现在则变成了工作间。
我一脚踹开房门,以为会目睹什么精彩刺激的偷情画面,没想到花冬只是坐在桌前画图而已。
“看你没回消息,还以为是手断了呢。”我走过去,倚坐在桌上。
“我昨天发消息邀请你来参加生日宴,你不也没回?”花冬披了个大金袍子,闲散地往椅背上一靠。
哦……
一个破生日宴有什么好参加的。
“我不回你消息自有我的道理,你不回我消息那就是想死。”我抽走他面前的图纸,放在手上把玩。
“好吧,我的大小姐。”花冬笑意更深,“以后就算正在上天入地,我也会第一时间回你的消息,满意了么?”
说完他拿起手机,点开我发的那张合影,认认真真欣赏过后,编辑了一句话回给我。
——“加油,烧满一百件我们就结婚。”
突然想吐。
“你还是永远都别回我了。”
我转身要走,又停下脚步,低头看向手里的图纸,想知道他到底在捣鼓些什么鬼东西。
纸上画着的,是他亲手设计的喜帖。
封面,内页,文案,字距,全部被他设计好了。
他甚至亲自手绘了我们两人的卡通形象,小小的新娘,和小小的新郎,甜甜蜜蜜地依偎在一起,共同抱着一束绿玫瑰。
花冬轻咳一声,神色竟然有些羞赧:“我打算做好后拿去楼下炫耀的。”
“幼稚。”我说。
“不过还挺用心。”我又说。
“丘姰……”花冬嗓音低沉,“对待我们的婚事,我比你想象中更认真。”
叫人怪感动的。
我朝他伸出手:“那就一起去炫耀吧。”
花冬微微一怔,随后勾起唇:“好。”
于是,丘家大小姐和花家大少爷,任谁看来都无比般配的这两个人,亲密地手挽着手,一起往楼下走去。
走到一半,我站定,从花冬的臂弯里抽回手。在他转头望向我时,掌心复上他的后背,使出全部的力道,往前一推。
我丰神俊朗的未婚夫,瞬间化身一片轻飘飘的羽毛,怔愣的,迷惘的,毫无防备地从长长的楼梯栽落下去,脑袋重重砸向地板,发出一声悦耳的巨响。
原本修长、挺拔、有着匀称肌肉的四肢,被折断,扭曲,形成了一种滑稽又狼狈的姿势。
在昏死过去之前,花冬艰难地转动着头颅,望向我。
啊,差点忘了。
我贴心地用唇语对他说了四个字。
“生日快乐。”
大厅里的人立刻停下音乐,尖叫着围了上去。
我低下头,再次看向手中的喜帖设计图,俊秀干净的字迹,新郎那一栏写着冬,新娘那一栏写着秋。
秋。好一个秋。
既然那么用心,为什么连新娘的姓氏也能写错呢?
老娘叫丘姰,丘陵的丘,丘墓的丘,丘壑的丘。
这他爹,是什么很难记的字吗?
那么简单的一个丘都能弄错,那姰字岂不是能要他的命?
明明不喜欢,不在乎,却要装出一副用情至深的样子,结果认识了二十几年,连我的名字都没记住。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在纸条上写了无数遍花冬这个名字,认认真真地把那些纸条塞进布偶小人的肚子里,用针扎了一千一万遍。哪怕化为厉鬼,我都不会忘记花冬二字怎么写。
我能记住,他凭什么记不住?
还是说,他写下的,其实是某个情人的名字?
这个男人真是渣滓啊。
哪怕当场摔死,也是他活该。
我居高临下地站着,在花冬垂死般的注目下,慢慢撕掉那张图纸,将新娘和新郎从中间分开,远离。
楼下没人看见是我推的花冬。
没人看见的事,那就是没发生。
在花冬被拖去医院抢救的时候,我买了几十瓶上好的白兰地,本打算约朋友好好喝一场,转念想到我现在应该在人前扮演一个沉浸在悲痛中的准寡妇,只好独自去鹤园享受了。
一想到花冬脑袋被磕烂的模样,嘴里的酒香甜到了极致。
参加前未婚夫的葬礼,应该怎么打扮呢?
绿裙子好像有点不太庄重。
那就穿大红色好了。
在一片喜气洋洋中欢送花大公子。
一开心就容易喝多,数不清干了多少瓶。
我沉溺在酒精之中,看见花冬死了,丘权也死了,大家全死了,我开心地在他们坟头起舞,无数鸟雀伴我歌唱,花朵与绿枝把我环绕,梦幻得如同置身童话。
当我从童话世界中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脚边正跪着一个少年。
苍白,瘦削,阴郁。
一副营养不良的孱弱模样。
他以最低贱的姿势跪在我面前,卑微而又虔诚地仰望着我:“丘姰小姐,我叫檀轻。”
哈?谁?
什么东西?
在我疑惑的功夫,他爬过来,埋下头,嘴唇几乎要触碰到了我的鞋尖。
“请收下我,做您的奴隶。”
我愣了很久的神,才想起这个人是谁。
一个路人,一个凡人,一个穷人。
一个平庸到让我转瞬即忘、根本懒得记在脑子里的透明人。
连他那辆破电动车的存在感都比他本人更强。
这么一个人,胆大包天地说他爱我。
就好像他的爱有多珍贵似的。
无非是在发现我丢给他的那条金项链价格不菲后,生出了傍上我的念头。
这种贫穷低贱的男人,究竟是哪来的自信,认为他能玩得过一个财团大小姐?
好笑到让人生气。
果然,对待男人这种生物,千万不能太友好。
因为,他们真的太容易蹬鼻子上脸了。
垃圾桶里的苍蝇,竟然也敢飞到我面前碍眼。
我擡了擡手,想叫保镖过来把他拖出去埋了。
“您未婚夫做不到的事,我都能做。”
他小心翼翼地伏在我脚下,脸颊升起异样的红。
啊?
什么做不到?
做不到什么?他想做什么?
哪来的标准小三宣言?
我震惊到想笑,收回召唤保镖的手势,仔细打量起这个男人的脸。
嗯,一张和花冬有着天壤之别的脸。
花冬那张漂亮的脸上,盛满了野心、矜贵和倨傲。哪怕眼底正带着款款深情,也像是在舞台上进行一场华丽而又做作的表演,连嘴角弯起的弧度都是精心控制好的,透着虚虚实实的狡黠,如同一束又假又贵、闪闪发光的金箔玫瑰。
而这个叫檀轻的男人,不,甚至都不能称他为男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而已。
五官倒是生得清秀阴柔,可怯懦的气质遮盖了一切优点,他眼里满满的,只有对生存的渴求,像一朵路边随处可见的、沾了污泥的平凡小花,人人皆可践踏。
就凭他,也配和花冬相提并论?
就凭他,也配对我生出攀附之心?
就凭他这副阴郁颓丧萎靡的穷酸样?
手心发烫。
每根手指都在痒。
迫切地,想掐断他苍白纤细的脖颈。
这么下贱的男人,在被我掐住喉咙的时候,会乖顺的迎上来吗?
会在窒息时红着脸吐出舌头吗?
毕竟,他看上去是那么卑微,胆怯,惶恐,逆来顺受。
我随口叫他瘦成骷髅,他竟然就真的瘦成了骷髅。
听话得引人发笑。
也难看得引人发笑。
那副瘦瘦干干的脆弱模样,似乎踹几脚就会碎成一堆灰。
好想踹啊。
好想弄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