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金敬亭
孟家二人如被扇了耳光般,不明白刚刚还向他们好生打探情况的县主为何骤然翻脸。
他们面红耳赤又不敢作声,而千灯早已唤来外间侍卫,将他们带了出去。
堂上留下金保义,千灯与他沉默坐了许久,询问起金堂的后事。
金保义告诉她,金堂的墓xue已经动工,虽因为未婚无后而无法进祖坟,不过他们在旁边寻了一个向阳的小山头。每日清晨阳光都会投到坟前,地势干燥温暖,又与他和发妻的坟冢遥遥相望,百年后他们一家人也在一起,不会孤单的。
千灯默然点头,又想起一件事:“金堂生前与我提过,前段时间去祭扫他七叔的坟墓,发现被雨水冲坏了。听说他也因无后而未进祖坟,如今族中早替他配了冥婚,又过继了孩子,是否可将坟墓迁回祖坟地了?”
只是金堂自己,已永远无法为他七叔迁葬了。
金保义应承道:“多谢县主将三郎的事都记在心上,此事我立即回去与族中商议,找个吉日替我七弟捡骨回迁。唉……说起来,商中丞之前也询问过此事,我七弟虽去世得早,也算还有亲朋惦记……”
商中丞便是商洛的父亲商南流,他调回京中后,如今已升任御史中丞了。
“原来他与金堂七叔也认识?”千灯随口问着,脑中忽然有个念头闪过,顿时低低“啊”了一声。
她的眼前,蓦然出现了孟兰溪藏起的那块玉佩,孟夫人遗留下的那一块,更想起了替金堂惹来许多麻烦的那块玉佩。
那三块玉佩的雕工线条,她曾觉得熟悉,只是一时没有头绪。
如今想来,那雕刻手法与商南流亲手为儿子商洛雕刻的朱砂雀鸟佩,一模一样。
那么,这三块玉佩,定是由回纥人留下、孟长山带走、又出现在黄沙谷帮忙押运粮草金家人身上的那块美玉分切成的。
金保义不知她为何忽然露出这错愕神情,正点头应“是”之际,却听千灯又问:“当年黄沙谷大战之际,帮忙押运粮草的人是他?”
“县主如何得知?”金保义也不敢确定,说道,“这几日因县主吩咐,我查了金家当年所有商队路线,但商队向来趋利避害,那时大战在即,走西北的马队驼队不是停了走商、就是更改了路线,并无接近黄沙谷的队伍。后来,问遍了行商老人,我才发现七弟当年被我们送去求学时,很可能瞒着我们偷偷逃学,去西北玩了一圈。”
“是十八年前吗?”
“是,我七弟当时十五六岁,正是调皮违逆的时候,那次却在学院中安安静静呆了半年多,年节都苦读未回家,回来后也是沉稳成熟了不少,我们都赞他学业有成。可时至今日,我去重查十八年前行商账目时,发现有支队伍中莫名带了个叫全七的陌生少年,在大漠行商中途,他还领了十来个人消失过几日,而商队当时耽误时间驻守原地,一直等着他归来才继续前行。”
金保义这边料理儿子后事,那边查证当年旧事,显然心力枯槁,说话也是沙哑无力。
“只是商队伙计离散频繁,领队老人又已去世,如今我正在找那商队中知情的人,请县主再等待数日,应该便有确切消息了。”
千灯其实心下已有了答案,只问:“你的七弟、金堂的七叔,是不是叫金敬亭?”
“是,我七弟名保靖,字敬亭。”
“这么说……”千灯缓缓问,“族中不同意他与蓝秀容退婚另娶的原因,是因为他意中之人,是个年纪比他大上五六岁的寡妇,而且当时对方还带着一个八岁的儿子?”
“正是。三郎对县主提过吗?可他又如何得知呢?”金保义回忆当年,恍如隔世,“我记得十来年前,我刚从外地回来,便听说族中无可奈何,已经答应了我七弟娶一个寡妇。但因为那女子不肯送孩子回夫家,我七弟罚跪在祠堂两昼夜,最终逼得族中接纳他与那个寡妇,但他要切割手头产业,转去南方打理族务,族中眼不见心不烦随便他如何。而三郎当时年幼,心疼七叔,偷偷给他送糕点吃,结果被抓住了,也跪在祠堂受罚……”
金保义赶紧到祠堂一看,却发现只有儿子金堂跪在那儿,罪魁祸首金敬亭却早已不见踪迹了。
“爹,七叔说他要带心上人去南方啦!”年幼的金堂圆嘟嘟小脸上尽是兴奋,把手中一块玉佩给他看,“因为全家只有我帮他,所以他把这个送给我了,说是他定情信物剩下的,请探花郎亲手雕的呢!”
一听这话,全家都是气急败坏,那块玉佩也没收了,丢进库房最深处,免得带坏了家中小孩。
然而谁也没想到,第二日天亮时,一群早起洗衣的妇人在坊外高桥边眼见金敬亭独自骑马坠桥,尸身在下方石头上摔得头破血流,当场咽气——
骤得喜讯,他饮酒宿醉,醒后立即纵马去找女方相会,谁知在最喜悦之时从桥上坠落,摔得骨折筋断而死。
金家老爷子痛失幼子,肝肠寸断。
此后,金家所有人都闭口不提此事,免得老爷子伤心。若不是县主今日忽然提起,他也早已淡忘了这十来年前的旧事。
千灯长出了一口气。
这案件所有的内情与线索,那背后看不见的缘由,终于一一涌现,以严密勾连的丝网,将所有一切编织在内。
种种因果,各得报应。
“既然如此……”千灯思索着,嘱咐金保义道,“事不宜迟,金敬亭坟墓既有被冲垮的痕迹了,那么该当早点迁葬,免得尸骨被雨水破坏。此外,其实我也有件事情想与你家商议,你回去后禀明族老,帮我一个忙……”
金保义听了她提的要求,迷惑又错愕,但县主既然吩咐下来了,他自然一一点头答应。
等他离去后,千灯独自在花厅中坐了一会儿,起身走到金团团面前,给它喂了两颗樱桃。
金团团欢呼雀跃,啄完了樱桃后扑扇着翅膀又开始说话:“县主毁容了也是仙女,她不是母夜叉,不是母夜叉……我偷看到了!”
千灯怔了怔,恍惚想起这是去年遴选那日,金堂致谢她对金团团的救命之恩时,金团团曾经说过的话。
当时金堂面红耳赤,手忙脚乱地去堵它嘴巴,原来是要掩饰后面那一句话——
他偷看到了她的模样。
原来那年清明城外偶遇,急雨中、春寒里,她隔窗给车外的他送了一把伞和手炉,而他在车帘掀起的缝隙中,偷看到了她的模样。
于是他竭尽了全力谋求,终于挤入了她的未婚夫候选人中。
即使被针对、被诬陷、被暗害,依旧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至死不渝。
她站在跳跃的鸟儿前,站在这初夏的廊下,站在这依稀的暮色中,想着金堂的、孟兰溪的、凌天水的人生,一时悲从中来,不可遏制。
杀害金堂的人,真的会是她猜测的那个人吗……
她心下思忖着,无意识地擡起指尖,去擦拭窗台上那层薄得几不可见的松花粉。
松花粉……是京城近日有人冒充孟永顺,写下了这封信。
那个人知道,孟永顺已经永远回不来了,因为他已经在漕渠中留下控诉零陵县主的血书,变成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
而那个人是谁、能做到并且会去做的人是谁,她心下思忖着,应该是已呼之欲出了。
只是,盯着指尖上的花粉,她脑中忽然有道光骤然闪过。
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栗,脑子尚未想通其中关节,她的身体已迅速冲出花厅,奔进书房,将门反锁。
以颤抖的手打开柜子的锁,她抓出里面那封信——正是她从庄子上找到的那一封。
紧紧捏着这封阴差阳错直到很久后才被发现的信件,她深深呼吸着让自己镇定下来,又将之前王叔的来信取出,把所有的信件一张纸叠放,只露出落款。
当年昌化王与龟兹那一段过往,世人皆知。她祖父虽与王叔是叔侄,但昌化王当初逃亡离国,后来成为大唐郡王,因此在世之时,双方信件皆走公文,王叔那边的落款皆只盖龟兹北王印章而已。
可三年前父祖去世之后,因她与母亲是女子,在朝中并无官职,所以龟兹那边与她们不再论公,而只论私。
王叔年节时给她们母女的来信,虽多是敷衍寒暄之句,但最后落的款,却已不再是印章,而是手押的龟兹北王字样。
唯有最后那一封,她刚刚在庄子水阁抽屉板壁中发现的、与她们母女商议婚姻之事的信件,字迹相似,口吻相同,落款却是对她们母女从未用过的印章。
外人都只知道,昌化王与龟兹王族不睦,因此来往信件都是公文印章,却无人知晓,他们之间没有国事后,依然存在家事,而且已与大唐其他人家无异了。
所以这封信,绝不应该是王叔写下的。
他明知龟兹没有能力左右已经由朝廷选婿的大唐县主,能凭借的唯有情义,又怎么会反其道而行,用上许久不用的北王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