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氏集团。
有关傅砚允在商场英雄救美的视频在办公室上下疯传,一大早,员工们凑在一起热火朝天地吃瓜。
一瞬间,大伙儿上班也觉得有劲儿了,也不再觉得时间难熬了,茶水间、工位旁随处都有人低声讨论视频里的画面。
也有人好奇那位被傅砚允护在怀里的女人究竟是什么身份,各种猜测此起彼伏。
“砚阎王又有绯闻了!”
“这次又是哪个明星啊?”
“不是明星,就是一个素人,不过长得很好看。”
“天,这情节怎么那么偶像剧啊?不说的话,我还以为是在拍剧呢。”
“说到底这就是个看脸的世界。”
傅砚允长得好看是所有人都公认的事实。即便他性子冷硬,周身气场生人勿近,可单凭那张无可挑剔的脸,再配上顶尖的身家实力,自然而然成了无数人心中幻想的理想对象。
“砚阎王上次不是和小天后在传绯闻吗?都拍到了两个人一起出入酒店呢!”
“你以为公关部是干什么的?什么热度都让女明星蹭啊。”
“绯闻是假的,我收到市场部的消息,集团有意接洽小天后代言我们公司的新品。”
“这个我倒是知道,可能快要官宣了。”
林厚去市场部取文件,途经茶水间时,恰好听见一群同事围在一起叽叽喳喳聊八卦。
他脚步顿住,唇角噙着温和笑意,站在一旁,看似一副也和大家一起听八卦的表情。
很难想象,要是这帮人知道砚阎王居然有个四岁大的女儿,会是什么表情?
林厚跟随傅砚允多年,大小事务向来打理得条理分明,滴水不漏。
向来信奉知己知彼方能行事稳妥,可当他知晓沈栖与老板深藏的过往纠葛后,反倒一时进退两难,不知该如何拿捏分寸。
公事层面,无论多难的差事他都能妥善办妥;可牵扯到老板的私人感情,他不过一介助理,实在不敢贸然插手。
众人看清来人是特助林厚,瞬间齐齐收了闲谈声,鸦雀无声。
林厚一米八五的身形挺拔如松,一身熨帖笔挺的西装衬得气场逼人。常年伴在傅砚允身侧处理大小事务,集团上下人人都敬他三分。
只是相较傅砚允,林厚性子温和得多,脸上永远挂着温和得体的笑意。
实则,是个笑面虎。
有人壮着胆子,笑着问:“林助,要不要一起聊八卦呀?”
林厚一副笑里藏刀的样子:“你觉得呢?”
“话说,总裁不会真的和视频里的那个女人有关系吧?”
林厚脸上的笑意退去:“一个个还真的八卦上了?要不要给你们一个大喇叭,再给你们准备点瓜子爆米花?”
“不用了不用了。”
众人连忙散开。
林厚面无表情地离开。
只不过,林厚前脚一走,大家又继续八卦讨论起来:“没人觉得林助也特别帅吗?”
“拜托,林助这种男人可是万里挑一的好吗?长得好,名校毕业,能力强,关键是能赚钱,你以为打着灯笼能找到吗?”
“好是好,但是和砚阎王一比,又觉得差了许多。”
“那当然不一样,林助毕竟是个牛马,和砚阎王那种含着金汤匙出身的豪门继承人怎么比?”
八卦聊着聊着,又莫名其妙拐到了傅家二少爷傅砚辰身上。
“你们忘了?砚阎王还有个平替弟弟傅砚辰,他们兄弟两个人长得特别像,但性格却是天差地别。”
“笑死,你还平替上了,不会真的想嫁入豪门吧,豪门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只不过,比起难以接近的总裁傅砚允,他的亲弟弟傅砚辰倒像个邻家朋友,格外让人觉得亲切好相处。
前段时间,傅砚辰参与录制的一档真人秀刚开播,圈了不少粉丝。谁也没料到,他在节目里的表现竟然十分出彩,有关他的各式单人片段频频出圈,也让他进一步走进大众视野。
身为傅家二少爷,傅砚辰待人随和温润,毫无架子。他在节目中一心追逐音乐梦想的模样,还带着一份不染俗世烟火的纯粹天真。
在此之前,大众提起傅砚辰,清一色都认定他是个流连玩乐、内里空洞的豪门纨绔。
谁也没料到一档真人秀撕开了旁人对他的刻板滤镜,让观众窥见他藏在随性外表下丰盈通透的内心,自有一套清晰坚定的音乐追求。
网络舆论风向瞬间彻底反转,评论区纷纷感慨,真正底蕴深厚的豪门,从来养不出庸碌废物。
而此时,傅家二少爷正懒懒散散倚在棕榈树下的沙滩床上当个废物。
当指尖划到大哥与沈栖的视频时,惊得猛从躺椅上弹坐起身。
“靠!这是什么情况?”
傅砚辰的直觉向来敏锐又古怪。
心说这两个八竿子都扯不上关系的人,怎么就扯上英雄救美了?
这是他大哥的作风吗?
怕不是鬼上身了吧!
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也是这个时候,傅砚辰脑中窜出一段五年前的旧事,依稀记得曾撞见大哥和一个眉眼与沈栖极为相像的女人亲昵地相拥。
五年前立夏,海城还没被燥热暑气裹挟,傅砚辰约上好友,找了一处私密性不错的度假村准备消磨时光,不曾想竟在这儿撞见了自家大哥。
更令他猝不及防的是,他亲眼看见大哥怀抱着一个女人从车上走下,姿势亲昵暧昧。
只是匆匆一眼,傅砚辰瞬间钉在原地,像台突然断电宕机的摄像机。
他从小到大见惯大哥冷心冷情的模样,周身永远裹着一层疏离冷淡,别说主动抱人了,跟女人多说一句话都罕见。
可眼前这一幕彻底颠覆了他长久以来的认知。
震惊过后,猎奇的心思又悄悄冒了出来,他偷偷凑近,赫然发现大哥怀里的女人神似沈栖。
不过距离太远没法看清,不能完全确定。
各种猜想在脑海里翻来覆去盘旋,傅砚辰只觉得离谱又荒唐,怎么可能会是沈栖?
一定是他想多了。
*
临近中午,模具中心总经理温霄专程上楼,走进了总裁办公室。
不等对方开口,傅砚允率先发问,语气干脆利落:“模具中心外协项目,目前处理进度如何?”
温霄心头紧绷,小心翼翼回答:“上次涉事责任人依规处置完毕后,我们重新筛选敲定了两家新的外协合作厂商。”
傅砚允指尖轻抵桌面,淡淡追问:“沈合塑业呢?”
温霄瞬间领会他的用意,连忙应声:“沈合塑业无论是在资质、产能、品控方面都属业内顶尖,是稳定优质的合作方,后续我们会持续维持长期合作。”
“知道了,下去落实。”
“好的,砚总。”
昨夜,傅砚允同沈聿戈交谈了约莫五分钟时间。短短片刻,却是他这些年里少有的一次畅快闲谈。
临分开时,二人还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
让沈聿戈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傅砚允竟然记得两个人学生时代的旧事。
当年他们同级不同班,平日里不过是点头之交。
沈聿戈在运动方面颇具天赋,常代表校篮球队外出打比赛,彼时傅砚允坐在台下,亲眼看过他数次利落出彩的赛场表现。
等沈聿戈带着孩子回到家,急不可耐地拉着妻子卓婉莹,把这段插曲说给她听。
卓婉莹身着宽松柔软的孕妇裙,乌黑长发松松挽在脑后,眉眼间满是温婉恬静。
她正处于孕晚期,随时都有生产的可能。肚子里的是她和沈聿戈的第二胎,两人从大学相恋走到现在,多年感情始终和睦深厚。
难得见沈聿戈这样兴奋的样子,她靠坐在沙发上认认真真听他分享趣事。
末了,卓婉莹略带疑惑地问:“以傅砚允那样的身份,怎么会独自出现在老宅那个小巷口?难不成是专程过去见谁?”
沈聿戈顿了顿:“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该不会……是去找沈栖的?”卓婉莹心思细腻,素来擅长察言观色,之前网上流传的那段关于傅砚允和沈栖的视频她也看过。再联想到傅砚允恰好出现在沈栖居住的巷口,其中缘由几乎不言而喻。
可念头刚落,沈之初那张琥珀色眼眸的小脸骤然浮现在她脑海,一个大胆又震撼的猜想直直撞进心底。
夫妻俩都是聪明人。
卓婉莹睁圆双眼,满眼不敢置信地望向身边丈夫,低声试探:“初初该不会是傅砚允的……”
话没说完,沈聿戈慌忙伸手捂住她的嘴,眼神朝旁边一瞥,示意她小声些——沈临川就在不远处待着,全都听得见。
在不远处全部听得清清楚楚的沈临川表示:我早就知道了!
*
“初初,我昨天晚上看到你爸爸了。本来想告诉你的,可是你把电话挂了。”
一大早,沈临川就迫不及待拨通电话手表,把这个超重大消息讲给沈之初听。
“真的吗?!”沈之初“噌”地一下从小床上弹坐起来,连忙追问,“你是在哪里碰到他的呀?”
“就在巷子口,我跟我爸爸刚走出来,一下子就看见你爸爸啦。”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呀?”
“对不起,我的电话手表一下子没电关机了。回到家后妈妈就收走了,不让我再玩了。”
“好吧。”沈之初耷拉下小脑袋,闷闷地失落起来,“你今天还会来找我玩吗?”
“不行,妈妈说我今天得乖乖在家写完功课。要读绘本、涂画画、学数学,还要学英语,下午还要去打篮球、学游泳呢。”
沈之初惊讶地眨眨眼睛,小声感叹:“哦买噶的!你也太忙了吧!”
“等我把所有东西都学完了,再来找你玩好不好?”
“好呀,你可不要太累着了哦!”
吃早餐的时候,沈之初奶声奶气把沈临川满满当当的一日安排全都讲给沈栖听,沈栖听完忍不住扶额直呼救命。
小小年纪的沈临川承受了太多!
在养育女儿这件事上,沈栖心里总觉得自己算不上合格妈妈。别的妈妈沉稳细心、事事周到,她反倒更像陪着沈之初一同长大的姐姐,总爱带着女儿点爱吃的外卖,到处闲逛旅游,随心所欲。
沈栖本身就爱精致打扮,也总把女儿收拾得漂漂亮亮。闲来无事就给沈之初搭配小裙子,梳好看的发型,烫软软的一次性卷发,兴致一上来还会带她去做小巧可爱的儿童美甲。
上个学期刚开学那会儿,外头还飘着微凉的春风,沈栖贪恋暖和被窝,压根不想早起,索性怂恿沈之初晚点再去幼儿园。
幼儿园规定八点入园,母女俩却常常磨蹭到将近十点,才慢悠悠晃进园区。
沈栖养育孩子的想法向来简单,只求沈之初每天开心自在,从来不会逼着孩子学习或者提苛刻要求。
沈临川却截然相反,大嫂卓婉莹本身就是学霸,自小就规划好孩子的学习任务,每天陪着他读书精进。
老话常说有其母必有其女,沈之初不少性子都随了沈栖。一样心思敏感细腻,待人柔软,骨子里又一样敢闯敢闹,胆大随性。
有意思的是,沈之初明明从来没有和爸爸一起生活过,可不少小习惯偏偏和傅砚允高度契合。
最明显的就是挑食,父女俩忌口一模一样:葱姜蒜味道太重,两人全都不吃,胡萝卜更是碰都不碰,绿叶菜只吃小青菜,肉类只吃牛肉。
沈之初哪哪都好,但沈栖最头疼的就是她吃饭的问题,每天都要耐着性子哄她进食。
“沈之初,你能不能好好吃饭了?”叫出女儿全名,代表沈栖的耐心快耗尽了。
沈之初安安静静坐在小餐椅上,睁着一双无辜的圆眼睛望向沈栖,软软开口:“妈妈,我已经吃饱啦。”
“你才吃了三口,哪里算吃饱了!?”
这份三明治是沈栖早起忙活亲手做的,蔬菜、鸡蛋、鲜肉、面包搭配得满满当当,营养样样齐全,结果沈之初就浅尝了三口,说什么都不肯再动。
饶是沈栖脾气好,这个时候都忍不住发飙:“你再挑食的话,我真的要打你屁股了!”
真不知道该拿这小丫头怎么办才好!那么挑食!
长期挑食偏食,四岁多的沈之初身形单薄,看上去仅有三岁孩童的模样。
上次沈之初肺炎住院,医生就再三向沈栖强调,一定要让孩子多多吃饭,荤素搭配均衡,不能再任由她挑嘴。
“那你再吃一点鸡蛋行吗?”沈栖继续耐着性子轻哄。
沈之初小脸皱起,露出一副左右为难的模样:“可是蛋黄我一点都不想吃。”
“行行行,妈妈帮你把蛋黄挑掉,你把蛋白全部吃完好不好?”
“可是妈妈,我的小肚子真的鼓鼓装不下了。”
沈之初忽闪着一双琥珀色透亮的大眼睛,乖乖朝沈栖撒娇卖萌。她从来不撒泼哭闹,也不会扯着嗓子吵闹,只安安静静望着人,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掀一落,让人不忍心苛责。
“不要这么无辜地看着我哦。”沈栖狠下心,“今天你必须把这个鸡蛋白吃下去!”
沈之初瘪了瘪嘴,小小声说:“我可太难了。”
沈栖眯了眯眼:“你说什么?”
沈之初连忙摇头,把鸡蛋白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咀嚼。
小丫头吐槽的话,沈栖其实已经听到了,一时只觉得哭笑不得。谁能想到,小丫头不爱吃鸡蛋黄的这个“毛病”,简直和傅砚允如出一辙。
那年春天过后,沈栖几乎和傅砚允同居在了一块儿。
起初,她只是偶尔留宿。傅砚允事务繁忙,每次来大学旁的房子,都要横穿海城,费时费力。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傅砚允来那里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自然而然,他们两个人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很多时候,沈栖不得不佩服傅砚允的体力,这人上了一天班之后,晚上还能拉着她不停折腾。
她就不行了,她可是脆皮大学生啊!
沈栖被折腾得累了,也懒得再起身回宿舍住。时间久了,属于她的零碎物件,悄无声息堆满了傅砚允的住处。
周末的时候,傅砚允不用上班,沈栖也不和同学外出,两个人就腻歪在这套房子里。
沈栖偶尔心血来潮,会骑着自己的小电驴在大学城附近的菜市场买点小菜,再带回傅砚允的住处亲自下厨。
一直以来,她都很节俭。当年和周家划清界限后,生活开销全依仗舅舅舅妈。等到升入大学,她四处找兼职补贴自己,能不伸手要钱就绝不张口。
也是那段日子,沈栖发现傅砚允很挑食。
二人一同吃早餐时,桌上摆放的鸡蛋傅砚允从来不会动一下,只是嫌拆分蛋黄蛋白太过繁琐。难得有一次沈栖见他吃鸡蛋,却把一整个蛋黄挑出来。
“原来你不喜欢吃蛋黄啊?”沈栖看着他挑到一边的蛋黄,又好笑又无奈,又觉得这样有小挑剔的傅砚允,多了几分鲜活真实的烟火气。
“不喜欢。”
“正好,我不挑这个,以后你剥出来的蛋黄全都留给我吧。”
“如果不喜欢,你不用勉强。”
“不勉强啊。”能填饱肚子就行。
沈栖好奇他的喜好,顺势追问:“那你还有什么不爱吃的东西?”
“你上次炖的牛腩,里面有很多胡萝卜,我不喜欢那个味道。”
“可是上次你全都吃光了啊。”沈栖一愣,随即恍然,于是起身钻进傅砚允怀中,双臂轻轻环住他的脖颈,脸颊亲昵地贴着他,软声试探,“你是不是看我做饭辛苦,才勉强吃完的?”
“一道菜你做了四个小时。”他记得清楚。
沈栖坦言:“我只是想念妈妈做的胡萝卜炖牛腩了,外面都买不到那种口味,所以我想着自己做做看。”可不存在什么讨好男人的想法。
“那你尝到属于妈妈的味道了吗?”傅砚允一贯喜怒不形于色,但还是非常亲昵地抱着她,亲了亲她的唇角,满是缱绻温柔。
沈栖轻轻耸了耸肩,眼底带着一点小失落:“可惜啊,一点都没尝出来。”
“真是可怜。”
那天的早餐,他们两个人吃着吃着,竟然直接在餐桌上缠绵,耗了整整一个小时。
最后,沈栖躺在餐桌上,红着脸看着傅砚允嘴角和指尖沾染的不明液体。她用脚去抵他的胸膛,被他反握住脚踝,又被他吃了一遍。
从那以后,每到二人共享早餐时,傅砚允总会下意识先把鸡蛋剥干净,仔细分开蛋黄与蛋白,蛋黄推到沈栖面前,蛋白留给自己,成了两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小习惯。
而现在,沈栖还得吃女儿挑出来的蛋黄。
这父女俩,真是一个比一个挑剔。
从前沈栖对女儿挑食这件事毫不在意,想着小孩子有爱吃不爱吃的很正常,不用严格管束。
可看着沈之初瘦小单薄、跟不上同龄小朋友的模样,她才意识到饮食营养必须重视起来。
不光挑食的问题,沈之初的洁癖也格外突出。
一顿午饭下来,不过衣角沾了细微油点,小丫头就吵着立刻换衣服,嫌衣物脏脏的不舒服。
这其实还好,孩子爱干净是好事,总比邋里邋遢要好。家里的衣柜里,母女两个人的漂亮衣服塞得满满当当,沈之初想穿哪一件就穿哪一件,脏衣服扔洗衣机,沈栖从没有干涉过她。
最令人头疼的是,因为洁癖,沈之初不爱和别的小朋友社交。
在云城时,沈栖每次带沈之初外出公共场所玩耍,小丫头总站在滑滑梯跟前进退两难,眼里明明想去玩,心底却嫌器材不干净。
别人碰过的栏杆,她一定要拿着湿纸巾反复擦拭好几遍,才肯伸手去碰。若是撞见别人身上沾着泥土或污渍的,她会下意识远远躲开,隔出一大段距离,仿佛生怕对方身上藏着病菌沾到自己身上。
更甚至,她还会当众指出别人身上脏,弄得双方家长都很尴尬。
当然,这种洁癖也不是随沈栖。她小时候可是名副其实的小皮猴,爬树玩沙,脸蛋衣服沾满灰都无所谓,从来不会为一点脏东西纠结。
不用多说,还是遗传了傅砚允。
大概是之前住院时险些走丢的经历让沈之初心里存了顾忌,小丫头近来很少再吵着想要属于自己的爸爸。
最近这段时间,她都很乖。
午后暖洋洋的,沈之初乖乖趴在小书桌前画画。沈栖翻出琴谱,擦了擦钢琴,坐在琴前练了一会儿手。
一转头,沈之初安安静静握着彩笔涂涂画画,手一抖,红笔蹭到鼻尖上,印出一道红红的小印子,真真是可爱到冒泡!
沈栖瞧着女儿这模样,心头软成棉花糖,忍不住抱着她猛猛啄了好几口。
可是人类幼崽这种生物,前一秒觉得她可爱到爆,下一秒就能把人气得跺脚!
天色刚沉沉暗下来,晚风带着微凉的凉意漫进院子。
沈栖准备去浴室洗澡,细细叮嘱独自待在客厅的沈之初:“你在客厅乖乖看电视,干妈一会儿就回来了,她说给你带你喜欢吃的炸鸡哦。”
“哇!好耶!太棒啦!”
沈之初眼睛一亮,重重地点头,乖巧软糯地应下。可等沈栖匆匆洗漱完毕,快步走出浴室,瞬间浑身紧绷,头皮一阵发麻。
家里的大门连同院子的院门,全都敞开着,晚风呼呼往里灌,原本乖乖待在屋里的小丫头,早已不见半点踪影。
“初初,初初。”
“沈之初?你在哪儿?”
“沈之初!沈之初!”
沈栖家里家外找了一圈,确定以及肯定,沈之初不见了。她本想拨打沈之初的电话手表,却见手表就放在桌上。
她镇定下来,立马拨打谢芮电话,问:“你刚才回来了吗?是你把初初带走了吗?”
“初初不见了吗?”谢芮嗅觉敏锐地意识到问题,“我还没回来,不过大概还有五分钟就到了。你先别慌,里里外外找了吗?”
“家里家外都找了,没见到,大门还是敞开的,她肯定出门了。”沈栖慌得整个人都在抖,不敢去想可怕的后果,“我现在出去找。”
“好,你现在马上报警,我也立刻赶回来。”
“嗯。”
沈栖连鞋子都顾不上换,趿拉着一双粉色拖鞋就冲出门,一边急冲冲往前跑,一边不停呼喊沈之初的名字。
巷子里不少街坊都认得她,瞧见她慌慌张张的模样,连忙上前询问是怎么了。大家一听孩子走失,纷纷主动帮忙分头搜寻。半路一位阿姨好心提醒,说刚刚看见一个女娃娃往巷口方向去了。
沈栖闻言,立刻往巷子口的方向寻找。
脚踝的伤还没好透,传来一阵阵钻心的疼,可她此刻哪里顾得上身上的疼,咬着牙强忍酸痛四处搜寻。
一分钟,两分钟……短短片刻,却漫长得像熬了好几个钟头。
一时之间,沈栖也分不清是腿脚的痛感太过难忍,还是心底的恐慌压不住,眼眶酸胀得厉害,眼泪毫无预兆地簌簌往下掉。
即将奔出巷口的刹那,沈栖猝不及防撞进一副宽厚结实的胸膛。泪眼朦胧视线一片模糊,可她仅凭熟悉的气息,立刻认出来人,指尖慌乱攥住他的衣袖,声音发颤:“傅砚允……”
傅砚允本能伸手,稳稳将她拥进怀中。
他刚下车走进巷口,完全没料到会有人直直撞过来,短暂一怔,低头便看见她满脸泪痕。
错愕的一瞬,心底又骤然一紧。
“发生什么事了?”
压抑不住的慌乱裹着哭意从沈栖喉咙里溢出:“初初找不到了……”
极致的恐慌早已击溃了沈栖所有的思绪,此刻她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哪怕现在傅砚允和沈之初碰面相父女认,都好过找不到沈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