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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热吻 正文 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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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晚霞烈烈烧红半片长空,浓稠橙光穿过窗户倾泻下来,病房冷白的墙面,尽数晕开一片温柔。

    正是晚饭的时间点,傅砚允提议带两个孩子出去用餐。

    沈临川想都没想就晃着小脑袋拒绝,说:“我要留在病房里陪着爸爸,不能把爸爸一个人丢在这里。”

    沈之初见状也立刻跟着点头,小短腿哒哒哒跑到床边,仰着小脸说:“初初也要留下来陪舅舅!”

    沈聿戈被两个孩子哄得心里发软,抬眸一看傅砚允,见一向运筹帷幄的人,此刻被两个小不点拒绝了邀约,颇有点力不从心的笨拙,和他一贯高冷的气场判若两人。

    傅砚允看着两个孩子齐齐扑在沈聿戈身旁,明白在孩子们的心目中,沈聿戈更为重要。

    说起来,两人明明是同岁,人生轨迹却从少年时代起,便朝着截然不同的方向渐行渐远。

    学生时代,沈聿戈与傅砚允虽是同校同学,但毫无交集。

    一个是校篮球队风云人物,一个是低调的傅氏集团继承人。

    和沈聿戈走到哪儿都能打成一片的好人缘完全不同,傅砚允永远是独来独往的身影。

    彼时校园内,关于傅砚允的传闻层出不穷,神秘莫测的标签始终围绕着他。

    他从不参与任何集体活动,寡言疏离,像游离在普通人之外的旁观者,让人无从窥探。

    等毕业之后踏入各自的人生赛道,两人的差距更是被拉得越来越明显。

    沈聿戈回了自家的沈合塑业,从车间最苦的流水线岗位做起,手上沾过原料的油污,跟着工人熬过大半夜的设备抢修,从基层技术岗一步步熬上来,才凭着实打实的资历接手了父亲递过来的责任。

    而傅砚允一毕业就直接扎进了傅氏集团的核心业务里,从偏远分公司的总经理做起,一路杀伐果断扫平了所有阻碍,没几年就以旁人望尘莫及的速度,稳稳坐上了集团总裁的位置。

    命运的转折悄然降临,沈合塑业意外拿下了建厂以来最大的一笔订单——傅氏集团的年度核心供应链大单。

    那一刻,沈聿戈心底满是唏嘘。

    他们本是同届校友,年少时隔着人海遥遥相望,多年后辗转相逢,他却只得抬头仰望这个站在行业顶端的老同学。

    可就是这个往日里看起来遥不可及的人,此刻站在病房的暖光里,对着两个孩子手足无措的样子,在沈聿戈眼里反倒透出点笨拙又真实的亲切感。

    论怎么当好一个爸爸,沈聿戈绝对是最有发言权的人。

    他平时管着一整个沈合塑业,出差跑工厂的日子不少,可留给沈临川的陪伴时间一点都没少过。

    他是把家庭责任感刻进骨子里的人,要是真遇上事业和家庭二选一的时刻,他永远会毫不犹豫先选家里人。

    沈临川出生那天,沈聿戈全程守在产房里,是他亲手握着剪刀,剪断了连接着孩子与妻子的那根脐带。

    沈聿戈是发自内心深处疼惜妻子卓婉莹十月怀胎熬的那些辛苦。

    他不能分担这些辛苦,只能尽力弥补,接手自己本应该的育儿工作。

    家里不是没有月嫂,可他觉得自己不能置身事外。换尿片、兑奶粉、做排气操、哄睡……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比月嫂还熟练。

    二胎是卓婉莹坚持要的。

    除了家里的经济条件足够安稳之外,最关键的原因是她清楚知道,自己的丈夫是个远超“合格线”的好爸爸。

    她本身就是大学里出了名严格的专业课老师,对生活里的人和事,从来都不满足于“差不多”的标准。

    大多数时候,卓婉莹比沈聿戈更忙。

    要站讲台给学生上课,要赶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要带本科生做科研竞赛,还要牵头组织校内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她是独立又耀眼的优秀女性。

    而沈聿戈从来不会拿“顾家”的要求绑住妻子,反而全力支持她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沈聿戈向来是最善解人意的那个,一眼就接住了傅砚允藏在眼底的僵硬,靠在枕头上笑着开口打圆场:“别站着了,我们一起带两个孩子出去吃饭,人多也热闹。”

    傅砚允抬眼看向他,眉峰微蹙:“你的手伤还没恢复,下地走动会不会牵扯到伤口?”

    沈聿戈笑着晃了晃那只被纱布裹得严实的右手:“就这点皮外伤,还不至于把我困在床上连路都走不了。”

    那倒也是。

    要一起出去吃饭,沈聿戈便周到地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让她不要往医院送饭。又通知护工,让他暂时休息。

    沈聿戈和傅砚允在一起时,除了个头稍矮一些,外形上并不算逊色。

    傅砚允是轮廓冷锐的贴骨皮相,眉眼锋利自带压迫感,第一眼看见就足够让人惊艳挪不开眼。

    沈聿戈则生得眉眼周正舒展,没有一点攻击性,是那种第一眼就让人放下戒备的踏实长相。

    这次因为操作失误,沈聿戈的手掌被机器所伤,但对他而言也只是这点外伤。

    他的身体素质一向不错,一米八五的个头,学生时代是篮球队主力,如今依旧坚持锻炼,这点伤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事儿。

    傅砚允说是带孩子们用餐,但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该带孩子们吃什么。

    他往常的饭局全是商务宴请,根本摸不准小朋友的喜好,只能带着点斟酌的目光,抬眼看向旁边的沈聿戈。

    沈聿戈了然,说:“这两个小鬼最馋汉堡可乐炸鸡了,平时家里管得严,半个月才敢让他们吃一次,今天咱们刚好可以小小放纵一回。”

    两小只一听,立马乐开了花,举着小手蹦得老高,“耶耶耶”的欢呼声差点掀翻病房的天花板。

    沈聿戈笑着揉了揉沈临川的头顶,特意把话头递过去:“今天可是初初的爸爸带我们去吃大餐哦。”

    轻飘飘一句话,直接把所有功劳全转移到了傅砚允身上。

    果不其然,两个小家伙看傅砚允的眼神瞬间就变了。

    沈临川脑瓜转得最快,立刻仰着小脸脆生生喊:“谢谢初初爸爸!”

    沈聿戈下意识就想纠正:“川川,要叫姑……”父。

    话说到一半忽然顿住,转念一想现在名分还没落到实处,改口顺过来,“要叫叔叔。”

    沈临川反应快得很,立刻改了口:“谢谢叔叔!”

    傅砚允脸上难得露出了放松的笑意,唇角轻轻扬起来:“不用谢。”

    沈之初抬头盯着傅砚允,此刻看他简直像自带光环。

    要知道妈妈最近管饮食管得特别严,连炸薯条都不让她多吃一根,这些被列入“黑名单”的垃圾食品,现在居然能光明正大吃一顿,她心里对这个爸爸的亲近感瞬间就涨了一大截。

    沈之初主动走到傅砚允身边,小小的手伸出来,轻轻攥住他垂在身侧的手指。

    她的手实在太小了,整只手摊开也堪堪只能裹住爸爸的两根手指。

    爸爸的手指长长的、瘦瘦的,骨节分明,皮肤是冷调的白。

    她牵着这根带着薄茧的手指,轻轻晃了两下小胳膊,仰着小脸卖乖:“谢谢爸爸带我们吃炸鸡!”

    “不用谢。”

    傅砚允俯身看着沈之初,用带着薄茧的指腹,轻轻摩挲着她柔软的小指尖,心口发软。

    想要快速和孩子打成一片,最核心的诀窍永远是投其所好,这个道理放在很多关系里都通用。

    但如果一味无底线的宠溺和顺从,也会容易适得其反。

    面对“爸爸”这个完全空白的全新身份,傅砚允除了本能地想要把所有偏爱都堆到沈之初面前之外,剩下的全是毫无经验的生疏感。

    原以为进了餐厅,两个小家伙第一反应肯定是扑到餐桌前,没想到俩人刚跨进门,脚不沾地就直奔角落彩色鲜艳的儿童游戏区,连头都没回一下。

    沈聿戈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笑着无奈地摇了摇头,转头对傅砚允说:“你用手机扫码点餐,我去看着点他们,避免磕绊着没人知道。”

    “需要点些什么较好?”傅砚允虚心询问。

    “菜单上的孩子们都爱吃,闭着眼点都行,但是少点一些,让他们过过嘴瘾就行。”

    很显然,沈聿戈事事考虑得周到,无疑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爸爸。

    在这点上,只要和他接触过,就能很快发现。

    当然,沈聿戈也非常乐意把自己的育儿心得传授给傅砚允。

    暑期的餐厅里有很多孩子,吵吵嚷嚷。

    傅砚允本身不算是极端的厌童人士,平时工作生活也几乎接触不到什么孩童。突然踏进这种满是孩童的嘈杂环境,心底总会不受控制地窜起一丝烦躁。

    这家餐厅主打亲子客群,随处都是孩童,喧闹本就难以避免。

    人大多有从众心理:周遭安安静静,大家便会下意识放轻动静;环境热闹欢快,众人也会跟着放松嬉闹。

    孩童更是将这份天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傅砚允十分谨慎地花了几分钟点好餐,转而来到儿童区旁看向正在玩闹的女儿。

    沈聿戈看出傅砚允的不自在,侧头轻声问:“是不是觉得这儿太吵了?”

    喧闹声声入耳,傅砚允心底确实不习惯,却也在试着慢慢接纳这份嘈杂。

    沈聿戈淡淡开口:“孩童纯粹无忧的时光本就短短数年,身为成年人,多几分包容总是好的。试着站在他们的视角去理解,别总用成人的标准去衡量孩子。”

    等餐的间隙,傅砚允和沈聿戈一同看着孩子。

    这家亲子餐厅的儿童游戏区宽敞开阔,还有专人守在一旁,不间断地消毒、照看孩童。

    孩子们在属于自己的环境里释放欢乐气息,有一种蓬勃生机。

    “如今的大环境,对孩子总是近乎苛刻的要求。同样的分贝、同样的环境,成年人喧闹无人置喙,孩子却极易遭受旁人的恶意评判。”沈聿戈随口谈天般,和傅砚允说起,“栖栖一个女人带孩子,就更难一些了。”

    沈之初两岁那年,得了一场难缠的淋巴结炎。症状表现在一侧脸颊、下颌皮下淋巴结肿大,按压时剧痛。

    当时沈栖一个人带着沈之初在医院候诊,根本哄不住哭泣的孩子。

    一没留神,就被旁边一个年轻男人指着鼻子骂,说她连个孩子都管不住,任由小孩在公共区域嚎,吵得所有人都不得安宁。

    才两岁的沈之初,连完整的句子都说不利索,被病痛缠身而头疼脑热的,只会本能地放声大哭,她懂什么呢?

    沈栖那个人的脾气,一向是不会让自己吃亏的。可为了孩子,她软着声跟别人道歉。之后抱着沈之初躲到走廊尽头的消防通道边,一点点给孩子擦额头上的冷汗。

    成为父母之后,总是对多一些考虑,避免冲突不是因为惧怕对方,而是怕会伤害到孩子。

    正说着,游戏区里追着彩球跑的沈临川忽然脚下一绊,整个人往前扑了一下,结实摔了一跤。

    沈聿戈见状半点没慌,既没出声,也没急着起身冲过去扶,就坐在原处静静看着。

    “带娃就得松弛有度,不能撒手不管放任他乱闯,也不能事事都跟在屁股后面护着。”沈聿戈笑着侧头看向傅砚允,这是他教给傅砚允的一点当爸心得。

    傅砚允听得专注,轻轻点了点头。

    他站在游戏区外侧,一身冷冽气场压得旁人不敢靠近。

    可下一秒,游乐区内的沈之初脚下一滑,重重摔在地上。

    傅砚允身体先于思绪做出反应,立刻冲进场内抱起孩子,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也多了一丝紧张,低声追问:“初初,有没有哪里摔疼?”

    沈之初摇摇头,着急挣脱傅砚允的禁锢,急得小眉头都皱起来:“爸爸,你快放开我,我要追上川川呢。”

    沈聿戈坐在一旁笑而不语。

    只能说,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

    道理听得再明白,落到自家孩子身上,哪还有什么松弛有度,全是刻在本能里的护短。

    直到从儿童餐厅出来,这两小只还一副没玩够的样子。

    沈临川说还想去商场里的儿童乐园玩,那个乐园更大,更好玩。沈之初一听,也立马附和说想去玩。

    沈聿戈自然是不同意的,低头看向沈临川:“时间已经不早了,你还要回家洗漱,九点前就要睡觉。”

    沈之初立刻把视线转向傅砚允,圆溜溜的眼睛里盛着点小心翼翼的期待,软声问:“爸爸,你能带我去玩吗?”

    傅砚允几乎是一口答应:“好。”

    沈聿戈侧头看了傅砚允一眼,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语气里带着点过来人的无奈:“也不能太惯着孩子。”

    说完他转头看向沈之初:“初初乖,今天要早点和哥哥回家,不能再贪玩了,知道吗?”

    沈之初有些不开心地嘟嘟嘴,小声应了句:“知道啦。”

    傅砚允坐进驾驶座,计划先把两个孩子送回沈家住的小区,之后再绕路把沈聿戈送回医院的病房。

    可真到了要和沈之初挥手道别的那一刻,傅砚允心口忽然漫上来一阵浓烈的空落,像刚才满得快要溢出来的热闹,在转身的瞬间被掏得干干净净。

    他几乎是凭着本能推开车门,绕到沈之初面前蹲下身,刻意放轻了习惯性冷沉的声线,温柔试探:“初初,你愿意今晚去爸爸家吗?爸爸明天带你去游乐园玩。”

    这个向来对外人疏离高冷、连下属汇报出错都能面不改色的人,此刻对着小小的女儿,姿态放得极低,连说话的语速都慢了半拍,全是藏不住的轻柔谨慎。

    沈之初歪着小脑袋,长长的睫毛扇了两下。

    她对爸爸的提议有一点点心动,但并不多。

    她更想和沈临川在一起看一会儿绘本,然后听舅奶奶讲故事哄睡。

    沈之初正想说不去,却看到爸爸一脸的期待,像怕被拒绝的大朋友。

    那点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她小手指轻轻揪着自己的衣角,忽然有点于心不忍。

    “爸爸,没人陪你睡觉吗?”沈之初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她心里打着小算盘,要是爸爸家里有别人陪着,那她就不去了。

    下一秒只见傅砚允轻轻摇了摇头,顺着小丫头的话就使出了苦肉计:“爸爸家里一个人都没有,爸爸一个人待着,特别害怕。”

    沈之初表示太理解这种害怕了,之前她怕黑,花了很长很长时间才敢一个人睡觉呢。

    她立刻转头看向旁边的沈聿戈,仰着小脸问:“舅舅,我可以去陪爸爸吗?”

    沈聿戈耸耸肩:“如果你想去,舅舅不会拦着。”

    沈之初认真想了两秒,立刻跑过去抓住傅砚允的手指:“爸爸,那我陪你,这样你就不会害怕啦。”

    *

    第一次跟着爸爸去陌生的家,沈之初表现得很淡定。

    她一个人乖乖窝在后排的儿童座椅里,小脑袋靠在窗边晃悠,悠闲地看着窗外流动的夜色。

    反倒是傅砚允,第一次要和孩子一起共度一夜,才发现自己什么东西都没有准备。

    他电话联系助理林厚,语气里带着点少见的急促,让对方立刻去置办孩子要用的所有东西,从头到脚的换洗衣物,从洗漱用品到睡前小零食,连细节都没放过。

    大半夜突然接到老板紧急指令的林厚,半点怨言都没敢有,立刻应声照办,动作快得像上了发条的机器人。

    傅砚允常住的地方,是市中心核心地段的一套近五百平的大平层,整间屋子只有他一个人住,平日里颇为清冷。

    他不确定孩子会不会喜欢这处住宅,如果不喜欢的话,他可以带她去另一套别墅。

    如果那套别墅也不喜欢的话,他还有一套更小一点的三居室,那是他和沈栖一起同居过的地方。

    人脸识别滴的一声解锁,哑光黑入户门缓缓推开。

    沈之初被傅砚允抱在怀里,撞进满眼亮得温润的白大理石通顶玄关,地面嵌着细碎的金砂纹路,冷调的黑金属线条利落又高级,她忍不住轻轻“哇”了一声,小眼睛瞬间亮了。

    “爸爸的家好大呀!”

    “初初喜欢吗?”

    沈之初点点头:“喜欢呀。”

    她在心里悄悄想着:要是能带妈妈来住这么大的房子,就好了。

    她想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好东西都和妈妈分享!

    正想着,仿佛是心有灵犀般的,沈之初的电话手表响起了铃声,她一看,是妈妈打来哒!

    她一天没有见到妈妈了!好想妈妈呀!

    傅砚允同样看到沈之初电话手表上的来电显示,心里跟着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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