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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珠 正文 第49章 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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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第49章救他(1w5营养液加更……

    ……头好痛。

    恢复意识的第一时间,萧其沅的后脑传来尖锐疼痛。

    怎么会这么痛?

    他这是在哪里?

    混沌的记忆慢慢复苏。

    他记得,昨晚应该是在歌楼听曲。

    清河公主新谱的那首《金兰赋》虽说别有用意,可单论词曲,皆是上品,各地歌楼都十分盛行。

    然后……

    萧其沅想起来了,他见到一个长得跟仙子似的小美人。

    小美人似乎在找人,细眉微蹙,杏眼纯澈,一派天真清新的模样。

    萧其沅素来怜香惜玉,见状连忙上前询问,不料那小美人却笑吟吟的反问他的姓名。

    他自然无有不答。

    再然后——好像挨了一棍子。

    萧其沅想抬手摸摸自己的腚。

    如今世道艰难,达官贵人好男风者并不少见,他样貌还不错,有此顾虑并不算多想。

    谁料这一动,萧其沅忽而发现自己手脚被缚,动弹不得。

    “你醒啦?”

    右侧响起一个清凌凌的女声,萧其沅警觉抬头,却正对上一张色若春晓的娇靥。

    她正在案几前写着什么,见他醒来,对身旁抱剑打着瞌睡的少年道:

    “长君,他醒了,给他解绑吧。”

    萧其沅审视她片刻:“……清河公主?”

    骊珠意外地眨眨眼。

    “那个灯台,正是当日裴照野从我这里买的,我道他一个不爱看书的人装什么文士,原来是赠予公主的啊。”

    萧其沅朝案几一角瞥去一眼:

    “公主竟也随身携带,看来果真钟情。”

    萧其沅听到了江水声,证明他们现在在船上,出行还随身带着一只灯台,要么钟情这灯台,要么钟情送灯台的人。

    骊珠搁下笔,打量了他一会儿,温声道:

    “萧郎君果然是聪明人,难怪生意做得这么大。”

    “……”

    萧其沅唇边笑容一凝。

    长君解了他身上绳索,萧其沅活动了一下手腕,思绪转得飞快。

    这小公主抓他,是因为他在民间贩私铁的生意?

    “萧郎君不必惊惶,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公主,不管是私铁还是私盐,自有其他官员来查,并非我的职责,我无意伤害你。”

    仿佛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骊珠笑了笑,橘黄色的灯烛令她的神情看上去很是亲切无害。

    萧其沅也恍惚了一下。

    确实。

    真要杀他或是抓他,还给他解绑做什么?

    态度还这么好,笑得这么甜,搞得他心跳都快了点。

    ……诶等等,差点被她糊弄过去了。

    “那公主大费周折将我‘请’到这里,又是打算将我带到哪里去?”

    萧其沅眼中警惕不减。

    “雁山。”骊珠咬字坚决。

    “……绛州平宁郡那个雁山?”

    萧其沅狐疑看她:“公主带我去雁山做什么?”

    骊珠只是笑。

    他怎么会不知道她去雁山是做什么。

    她让长君将一个匣子呈上来。

    “为请萧郎君前来,令你受了些皮肉之苦,还请萧郎君收下此匣,就当做伤药费和路费了。”

    萧其沅接过匣子,掀了条缝。

    只一点些微烛光映进去,就能看到里头的流光溢彩。

    ——一匣子的夜明珠。

    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这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骊珠道:“事成之后,还有一匣合浦珠。”

    真是一个巴掌一颗甜枣。

    巴掌虽然有点疼,可这甜枣又实在甜,叫人想拉下脸来拒绝都难。

    萧其沅合上匣子,收入袖中,恭敬道:

    “公主真是太客气了,草民力所能及之处,公主尽管吩咐。”

    骊珠默默松了口气。

    “明日到岸,烦请萧郎君替我从中牵线,约见雁山吴炎,李达二人。”

    吴李二人正是雁山起义军的领头人。

    萧其沅并不意外,看在夜明珠的面子上,笑眯眯应下。

    待萧其沅离开后,侍立在旁的玄英忍不住道:

    “公主出手未免也太奢侈了。”

    一匣子夜明珠,哪怕在皇室也不多见。

    “留在库中也是积灰,这个萧其沅做的是私铁生意,肯定不缺钱,给得太少,我怕他不仅不帮忙,还起歹心出卖我们。”

    骊珠重新提笔。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胆子小,所以做事求稳,步步都小心。

    就连此刻写信给宫中,她都写了一模一样的两份。

    玄英一边给骊珠斟茶,一边道:

    “公主去见雁山起义军,就打算用这个说服他们?”

    骊珠嗯了一声,信中所写,是前世由她提出,又由裴照野和几位大臣商议细节,反复斟酌后确定的一条军政。

    什么起义军,什么山匪,都不是南雍最在意的问题。

    “南雍朝廷上下,最在意的是朝中无兵可用,只要我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便裴照野真的去宛郡夺粮,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她提笔给两封信写上最后的名字。

    一封寄给她父皇,一封寄给太傅。

    之所以这么多此一举,是因为骊珠担心她的信被覃敬截下。

    换做以前,一个公主的家书无人会看,但现在她领伊陵,外人不知,朝中不可能不知,覃敬必定会防备着她。

    骊珠在朝中没有势力,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太傅。

    假如父皇看不到这封信,太傅看过,也一定会替她在朝会时呈上。

    如此谨小慎微,反复斟酌,骊珠这才稍稍安心。

    准备吹灯入眠时,给她铺床的玄英忽然道:

    “……这个小包袱里面是什么?”

    骊珠顿时扑过去摁住。

    “是……是我的小衣。”骊珠声音微弱,似是羞赧。

    玄英奇道:“小衣怎么了?你的小衣都是我日日清洗的啊。”

    “……好玄英,总之,这个包袱就放在这里,不必打开,可以吗?”

    玄英虽然觉得奇怪,然而她摸过,里头像是衣物之类的东西,也就没有多问。

    玄英和长君关上了舱门。

    黑暗中,骊珠这才做贼似的,默默抱住了那个小包袱,耳根有些热。

    这里面装的是裴照野落在官署内的衣物。

    这趟前往雁山,不仅裴照野不在她身边,就连陆誉也被骊珠留下来镇守伊陵,以免郡内和红叶寨无主,被人钻了空子。

    骊珠很害怕。

    她怕她不能说服雁山的起义军,更怕裴照野一时冲动,做出了不可挽回之事。

    覃敬若在朝中拱火,一道诏令就能将反贼的名头烙印在他身上。

    ——覃家人似乎很想要他死。

    虽然骊珠并不知道其中缘由。

    裴照野现在在做什么呢?

    可千万要等等她啊。

    抱紧了那个还残留着他身上气息的小包袱,骊珠阖上眼,浓睫不安地微微颤动着,一夜浅眠-

    萧其沅是个称职的生意人,收钱办事,半点不含糊。

    不过一日,他就替骊珠牵上线,约好了时辰地点,让骊珠在一处四面不易埋伏的湖中亭内见到了吴李二人。

    “……流民兵?”

    吴炎、李达二人拧着眉头,皆面露不解地看向萧其沅。

    李达:“这公主啥意思?俺听不懂,老萧,你来给俺们解释解释。”

    骊珠捧着杯子饮了三盏,说得已经口干舌燥,见这个叫李达的还是面露呆色,简直火冒三丈。

    萧其沅还没开口,他旁边的吴炎道:

    “她的意思是,只要我们不反朝廷,给粮,给钱,给官衔,让我们在这里招兵买马。”

    “那她方才又说不算真的官!”

    “流民兵不渡燕水,不入雒阳觐见,只能驻扎在朝廷规定的地方,由朝廷调动,更像是朝廷养在南方与北地之间的私兵——公主是这个意思吧?”

    骊珠看着眼前这个皮肤黝黑,面色沉静的汉子,点点头。

    总算有个能听懂人话的了。

    李达勾肩搭背,拉着吴炎去另一边交头接耳,隐约有对话声飘来。

    “……什么意思?又要招揽俺们,又把俺们当外人?”

    “她给粮,十万石,还要给雁山的乡亲们三十万石。”

    “薛家也给粮给官,还不受这等鸟气!”

    “薛家答应给的官,现在就能给上?”

    吴炎话少,看问题却很敏锐:

    “而且,真让咱们入雒阳,你敢吗?咱们反过朝廷,万一要报复咱们呢?只要朝廷给钱给粮给地,还给个正儿八经的官做,既自由,又不是反贼,俺觉得好。”

    两人商议了多久,骊珠就忐忑了多久。

    然而面上还不能露出分毫焦躁,以免让人知道,她其实根本拿不出四十万石粮。

    这几日,她不惜成本,也只凑够了五万石。

    骊珠从来不做这么没把握的事,这次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

    ——只有拥有流民军这个名义,许多事才能师出有名。

    反抗朝廷的起义军,不废一兵一卒,变成为朝廷所用的流民军。

    裴照野也不是去宛郡夺粮,那是依照朝廷的政令,从宛郡常平仓内取走流民军所用的军粮。

    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良久。

    两人商议结束,吴炎道:

    “先开仓放粮,不用给我们,给乡亲们,三日之内,至少十万石,看到粮我们就归降。”

    骊珠眼前一黑。

    三日之内!?

    “……不能再多几日吗?十五日?十日?”

    朝廷廷议需要时间,但起义军却需要尽快归顺。

    朝廷早一日看见成效,才会早一日认同流民军的提议。

    裴照野也能赶在被扣上反贼的帽子前,得到流民军这个名义的庇护。

    吴炎摇头:“太久了,你要是故意拖延时间诓骗我们呢?就三日,多一日都不行,看不见粮,我们雁山军会自己去县里取。”

    “……”

    长君摇着橹,将骊珠一行人送回岸上。

    若非萧其沅还在场,骊珠早已抱着玄英崩溃大哭,可现在,她还得强撑着,绝不露怯。

    “公主!公主!!”

    忽而间,岸上传来几道熟悉嗓音。

    骊珠几乎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抬眼望去,确是顾秉安与丹朱的身影。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骊珠涉水下船,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迎上两人略显憔悴的焦急模样。

    丹朱握住骊珠的手臂,急声道:

    “公主,大事不好,山主被那覃戎老贼所擒,危在旦夕,还让我们交三十万石粮,公主快想想办法——”

    骊珠被丹朱攥得手臂生疼,又听闻她所言,如猛遭一棍,心脏骤然重重一跳。

    “怎么尽挑着坏消息说!”

    顾秉安将丹朱拉开,冷静了片刻才道:

    “公主,山主从覃戎手中夺回三十万石粮,临走时命我们押送十五万给公主,自留十五万。”

    “然覃戎以山主性命为要挟,逼我们送回粮草,我等不敢自专,遂带着所有粮草前来,交还是不交,请公主给个决策。”

    骊珠的世界安静了片刻。

    “……别急,先从头到尾同我说一遍,到底发生了什么。”

    顾秉安这才简述了一遍。

    听完事情始末,骊珠虽然心焦如焚,却并不太意外。

    裴照野就是这种赌性很大的人。

    明知道宛郡大营离一线谷不远,仍然要追,赌的就是宛郡驰援不及,他能全身而退。

    既然是赌,就有赢又输。

    前世两军对垒,南雍兵弱粮少,北地却兵强马壮,只有他敢赌,他也赌赢过很多次。

    唯一输的那一次,就输了命。

    “没关系,来得及。”

    骊珠握住丹朱和顾秉安的手。

    她的手很小,除了一点习字留下的茧,白净细腻得如同羊脂玉,触而生温。

    此刻软软地包裹着两只大手,有种奇异的力量,随着她的眼神一并传递而来。

    仿佛她早有预料,或是早就经历过一次,并不慌乱。

    丹朱和顾秉安望着她,也不知为何,莫名地平静下来。

    “管好红叶寨的弟兄,让他们在郊外驻扎,切莫生事,等我消息。”

    骊珠像是在对他们说,也像是在对自己说:

    “我会救他,这一次,我一定能救他。”-

    寒星照夜,宛郡覃宅内。

    今晚北风忽起,门外灯笼晃荡个不停。

    覃戎将书信重重摔在地上,灯烛扑了一下,他破口大骂:

    “……这真是玩了一辈子鹰的人,被鹰啄了眼!这个清河公主,平日装得柔柔弱弱,骂一句能哭三天的窝囊废,竟然能把我兄长给耍了!”

    郭夫人拾起木牍,扫了一遍。

    “莫非她寄信时,就猜到信或许会被尚书令大人扣下,所以提前备了两份?”

    “我兄长当然要扣,也不看看她都想了什么鬼主意。”

    覃戎伤还未好全,稍微发怒,便胸口剧痛无比。

    他摁着胸口,满头大汗道:

    “有了这个什么流民军,地方就有了直属朝廷的兵力,日后无论外战内战,能仰仗的就不只我们覃家了!”

    郭夫人沉思片刻:

    “流民军不过临时征召而来,没有经过常年训练,也不够忠心,恐怕不堪驱使。”

    “这不重要。”

    覃戎目光如炬,一字一顿道:

    “重要的是,朝中一旦应允,公主就有兵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之前公主在伊陵郡做的那些事,大家尚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兵,性质就全然不同。

    可最让人咬牙切齿却无可抗拒的是——

    外敌当前,南雍需要兵。

    理论上公主不可干政,不可掌兵,然而国家存亡的大事面前,哪怕是伦理纲常,也得往后让让。

    到底什么时候开始的?

    怎么一夜之间,这个不起眼的公主就站稳了脚跟,不是那个沈负一推就倒,无处哭诉的小窝囊了?

    覃戎:“……我现在就得杀了裴照野。”

    郭夫人却摁住了他的剑。

    “倘若公主为他请旨,让他做了这个流民帅,找你要人,你当如何?”

    “……裴照野抢我三十万石粮草,我杀他难道杀错了?”

    “夫君莫忘了,常平仓里的粮,或低价卖出,或直接送,本就该给绛州赈灾,而非覃家私产。”

    郭夫人平静垂眸:

    “这些事,不放在台面上说,不重要,可真要是计较起来,夫君难道就能全身而退?”

    覃戎难以置信:“……要是让他活着出去,成了清河公主的左膀右臂,那还了得?”

    “夫君莫急,此事尚未决断,陛下愿不愿意让公主来执掌流民军,更是一个未知数。”

    郭夫人扶着他的手,缓缓收剑。

    “但在这之前,夫君绝不能取裴照野的性命。”

    不只郭夫人如此作想,同在覃宅内的覃珣,亦如此对家中医师如此嘱咐。

    “……怎么五日过去,他还昏迷不醒?”

    医师只说伤势太重,然而又说此人体质极佳,脉象强劲,的确不该昏迷这么久。

    覃珣拧眉,嘱咐了几句,便让医师下去煎药了。

    他抬脚朝屋内走去。

    裴照野绝不能死。

    抛开政治上的诸多顾虑,单凭自己没能让三十万石粮送到骊珠手中,而裴照野却拼死相送,他便不能让此人就这么死了。

    裴照野这样一死,骊珠必会永远记着他,念着他,心中更不可能再有旁人。

    只是……

    以他这样的强悍的身体,当真伤重成这样,能昏迷五日不起?

    覃珣看着四肢都被捆在床榻围栏上的男子,上下扫视,细细打量。

    忽而间,他的视线落在系着绳子的一段围栏上。

    覃珣伸手拨了一下。

    那截木头竟然是断的!

    覃珣心头大骇,猛然后退两步,正欲大喊,却忽然眼前一黑。

    一道如高山覆压而下的力道将他整个人死死压住,与此同时用什么东西勒住了他的嘴。

    “嘘——”

    面色苍白的裴照野没发出任何声响,踩着覃珣的背脊,三两下便把他那身干净名贵的衣料扒了下来。

    覃珣愤怒挣扎,但仍然极为耻辱地被裴照野扒了外袍,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

    裴照野褪下他那身脏衣。

    撕扯间,他身上的伤再度浸出血来。

    他装死五日,只被人灌了点米汤,此刻头重脚轻,但仍然勉强撑着,换上了覃珣的衣袍和发冠。

    裴照野照了照镜子。

    外面的狐裘连他脖颈上的淤痕也一并遮住,看不出端倪。

    “很合身,你要不来,我还真不知怎么逃出去呢。”

    他笑了笑,把自己换下来的脏衣随便团了团,塞在覃珣的嘴里堵上。

    覃珣的眼神简直恨不得活吃人。

    裴照野回忆了一下这个公子哥平日做作的步伐姿态,这才推门而出。

    他们身形相似,天色又黑,仆役不会抬头审视主人,只要避开人群,不会那么容易被发现。

    事实也果真如此。

    冬日天寒,院中只有几盏石灯微亮,覃宅内人人行走匆匆。

    裴照野不辨方向,在宅子里转了一圈,无人认出他。

    只是几次快要出去,又见门洞处灯火太明,闲杂人太多,不得不调头往回走。

    看来逃出房间不难,想出这个大门却不容易。

    换做旁人,此刻早就心如乱麻,慌得不知所措。

    然而裴照野本就是极为大胆之人,不仅不慌乱,他转来转去,发现自己似乎翻进了覃戎的房间,还拉开窗边的妆奁瞧了瞧。

    里面全都是极为名贵的珠玉珍宝。

    裴照野想到了覃戎的那句天生的贼骨头。

    扯了扯唇角。

    呵呵。

    他还没见过,什么叫贼不走空呢——

    作者有话说:小情侣明天再见咯~[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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