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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多煮《三国》(2)

  以下是《桃园三结义》最开始的一部分:

  涿县,是幽州的一个小镇。而这个小镇,此时却大大的有名,因为一个人。这个人姓刘名备字玄德,二十来岁,长得白乎乎粉嫩嫩,一双耳朵尤其特别,耳垂大而厚,就好似将滴未滴的黄鼻涕,挂在耳廓之下,晃来荡去。据说这副软且可塑性极佳的耳垂还有一功用,可以当作耳塞,拉上来往耳孔里一填,顿时隔绝一切声响,可使刘备在三分钟之内酣然睡去。

  只是这样一副耳垂长在刘备身上极之浪费。每天正午到傍晚夕阳西下,在县城东城门进出的人,无不期望有这样一副耳塞,可以隔绝刘备那令人发指的叫卖声。

  这个年代,商业为士人所轻视,然而在乡野之间,大家都是一样的艰苦求生,所以不论干什么行业,同是百姓,没什么看得起看不起的。尤其现在的天下局势变得越来越混沌不明,汉室的江山,远没有从前固若金汤。这样的情形下,一方面老百姓的生存较之从前更困难了些,另一方面,行商之人,其获利有时也会相当丰厚。所以近几十年来,商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以至于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发展出了自己的行会,一来互通消息,二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商人的利益甚至安全。

  刘备是个卖草鞋的,这种生意,多是自产自销,所以并不太需要互通消息,由于不必到处走动,本人的安全基本取决于居城的安全,但很多地方依然有卖鞋行会,大家都是一样的干活,凑在一起交流交流缝缝补补的经验,也是好的,大一点的州郡规模的卖鞋行会,甚至分成草鞋派、布鞋派和棉鞋派,派系之间各执一词,认为自己的鞋种天下第一,符合潮流,符合政治形势,某某要员就穿着自己同种的鞋子,以求其他鞋种顺应历史,不要逆潮流而动,赶紧趁早退出历史舞台。于是派系之间互相叫骂,打架斗殴等情况时有发生,好不热闹。

  在描写刘备的外形时,其著名的大耳朵当然是要着重突出的,所以我就想到,一个人的耳朵如果可以卷上来把自己的耳孔塞住,一定颇为壮观,想到这里,顺手就写了上去。可是接下来马上发现,这个设定对刘备本身并没有什么用处,要描写他口罗嗦的话,想要耳塞的一定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于是顺手就把这个设定弃之不用,改写其他的东西。行会那一段,是受到了现实中办公室里也随处可见的党派纷争的启发,再加以夸大。汉时当然是没有什么行会组织的。而写到派系委员之间互相叫骂斗殴,则是想起了台湾早年民进党和国民党在议会中的大打出手,传为笑谈,于是就写了进来。至于因为鞋子的分别而盖上政治的大帽子,当然是由文革而来的灵感。

  不久之后我又把耳塞这个概念重新发扬光大。

  后来刘备终于发现,大家好像对他的叫卖声不是非常习惯,本着亲民爱民,救民于水火之中、危难之间的高尚想法,于卖草鞋的同时,兼卖一种耳塞,顿时抢购者如潮。

  可是后来大家发现这玩意戴上了就是打雷也听不见,可刘备的声音却阻挡不住,大家不知道这是高深的内功,去问刘备。刘备小嘴一撇:这是我卖的东西,早就给我养家了,怎么会听你们的话……这是给你们用在正道的,不要妄图搞歪门邪道钻空子。过了不久大家又发现了一个事实,刘备的草鞋叫卖催魂魔音只是刘备卖草鞋的一种手段,但绝不是惟一的手段,就算是碰到了身有残障、双耳失聪的人士,刘备凭着其鬼魅般的身法,丰富的面部表情和夸张的手势,同样可以达到目的,单单戴一副耳塞是不解决根本问题的。

  刘备也知道自己的营销手段不太光明正大,所以又搞出一种月票,买了月票的人就可以一个月不买刘氏草鞋,安然进出涿县东门,第二天要进出涿县的人只要拥有了月票,晚上从此可以安安心心睡觉了。月票一出,销量如潮,使刘备日进斗金。过了两个月,刘备不卖月票了,改卖年卡。刘备说:时代在前进,月票也要改革。又过了一个月,刘备一天睡醒,忽然得了失忆症,把月票年卡这当子事全都忘了,一概不认。后来别人把他从前的所作所为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希望他的失忆症可以尽早恢复,可是刘备说了:时代在前进,月票年卡什么的都要改革,旧体制终将被时代所唾弃,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而且改革是要经历阵痛的,我知道你们现在痛得紧,痛着痛着就习惯了。 写卖耳塞,为了突出刘备奸商的形象,这耳塞有用就有鬼了。可是写到耳塞没用就收手,略有些心有不甘,于是忽然之间月票的概念就冒了出来。可是卖了月票以后怎么办?一直用月票,不合刘备的性格,于是我就用了个很野蛮的方式来了结。所谓朝令夕改,现实中,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小地方,也不是看不见。

  还有这一段:

  “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咦,这位先生,你印堂发黑,昨夜必有血光之灾,什么,没有?告诉你,昨天有3只蚊子盯了你18口,吸去你3CC血,如不及早避邪,日后有大难,方法很简单,我的草鞋经过高僧法力加持,只卖二十个铜板……咦,那位小姐,走路歪歪斜斜,那个来了吧,干什么都不爽吧?这下你有福了,买了我的草鞋,垫在那个下面,可以防止侧漏,怎么运动都不怕……那位老伯,别跑啊,什么昨天刚买了三打,老客户啊,今天再拎四斤回去吧,这辈子穿不完,还有儿子孙子,还有我可以帮你穿嘛……”

  其中防蚊和卫生棉这两个点子,是写着写着忽然冒出来的灵感。可是我觉得叫卖词一定要凑成三段才行,想了半天才想出最后一段叫卖词,所以最后一段和前两段,特别是中间那段比,差距就很明显了。

  综上,刘备其实是一个强买强卖的家伙,他处于强势位置,弱势的寻常百姓拿他没有办法,只好被他欺压。可是考虑到一直这样写不行,必须要给刘备一个挑战,这就有了张角的黄巾军与刘备遭遇这一出。

  在写《萌芽》版的时候,这出戏只有以下这些内容:

  由于没有目击者,无法得知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黄巾军打西门出来的时候,人人脚穿一双刘备牌草鞋,背上更是背着一堆。从张角而下全军的脸色就和头上戴的黄巾一般黄。

  因为当时我也十分困扰。对于《三国》里的夸张,我有自己的尺度,无限地夸大角色的能力会让小说很快丧失魅力,而以刘备的能力,要让张角的一支部队全都买他的草鞋,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在第一次写作时就耍了个花枪绕了过去,当时在《萌芽》杂志上看连载的读者读到的就是这个版本。

  可是后来要把第一章扩容,不得以,只好硬着头皮挑战这不可能的任务。

  强卖显然是行不通了,刘备不可能打得过一整队的黄巾军,所以就剩下了使诈这一条路走。我常常是先写一段情形,然后再硬逼着自己把前面扯下的话圆了。我记得写到这里的时候,顺手就把刘备写成一个独自一人在城门口独对张角的黄巾军,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意思。然后我就要解决一个问题:刘备不是神人,把他一个人丢在这种地方,怎么让他不被张角一照面就干掉?

  震住张角?张角可不是唬大的。看来只好拉关系。这个时候,科学怪人南华老仙的形象忽然就在脑袋里跳了出来,这个意念一出现,接下去就一路顺畅地写了下去。

  而刺杀刘备的那一段,也是后来补充的。我创造了一个荒诞的三国世界,那样的世界也会有他的规则,而我也必须服从这样的规则。即便在那个荒诞的世界里,我也没有办法想像会有百姓可以任由刘备这样横行霸道,而不会“恶向胆边生”。所以请杀手杀刘备,变成了必须要加上去的情节。等到这个情节结束,刘备的出场似乎也无可再写,于是就准备收手。不过,我既然把刘备设定为一个胸怀大志的枭雄,那就必须为他卖了那么多年草鞋进行一个解释。这同样也是游戏规则的需要。这个解释几乎立刻就跳了出来:社会实践嘛。

  刘备此人的初步塑造,到这里就告一个段落。我觉得他还是符合新一代青春小说阅读取向中主角的形象,但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形象,虽然和《三国演义》里的大异其趣,却和我心里的刘备暗合。后来在查阅《三国志》的时候,竟然发现史书上的记载,和我的推测十分相似,很是得意了一把。陈寿说,刘备年轻的时候声色犬马华服全都很喜欢,还结交豪侠及商人,喜怒不形于色,端是个狠角色。这才是刘备啊,否则怎么能成一方诸侯、驱鹿中原数十年,靠哭吗,骗鬼去吧。

  关羽这一章,坦白说是第一本的四章中最弱的。那个时候已经想到了青龙偃月刀的设定,还是比较有趣的,但这样的设定没办法一开始就用出来,关羽初出场时,可是没有刀的。写到这个时候,我已经隐约有了一个想法,就是书里出场的每一个主要角色,都要有自己的特点,刘备的特点是口罗 嗦,轻功超好,后来又加了唱歌巨难听还偏喜欢唱。关羽是什么特点呢?

  关羽太著名了,武圣之名流传千古,那这个特点就要和“武圣”有很大区别,于是就想到了用计。武圣单挑还要走歪门斜道,这和别人想像中的关羽差距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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