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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

  杨燹携黄小嫚回家,在楼梯上碰见嫂子领着女儿下来。嫂子胖得象个洋娃娃,看见黄小嫚,马上向杨燹做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脸。她舍不得掏钱买彩电,女儿说他们家那个九寸黑白看起来象“小人书”,因此每晚不惜领着女儿跑几里路,连蹭晚饭带看电视。

  黄小嫚搬了个小凳坐到客厅里。电视上正转播足球赛,这大概是嫂子中途退场的原因。父亲一个人在看,继母在一边读杂志——她的兴趣已从《红旗》转到电影杂志上来了。父亲看了一眼小嫚,伸手递了一只削好的苹果给她。那是继母削给他的。杨燹佩服父亲和继母的修养,他们根本不同意这桩婚事,甚至一谈就吵架,但当他把小嫚接回家来住,两人居然没对他这先斩后奏的做法发丝毫异议,并且还口口声声称她是“咱们家的小客人”,专门弄些好吃好喝的给她。所以黄小嫚一点也不知道内情,以为两个老人对她已经认可。在这个家住了一个星期,她由衷地说,是她一生中最平静、最开心的日子。咋天父亲彬彬有理地问杨燹:“你打算还要让她住多久?”

  杨燹也彬彬有理地掏出预先准备好的人民币:“我们交伙食费,爸爸。”

  老头儿气得一甩手走了。但吃中午饭时,他依然为小嫚夹菜,和蔼可亲。到底是党培养了多年的老干部。

  小嫚很专注地看电视。客厅里没人交谈。杨燹想着明早的研究生考试。他看见继母穿着一件紫灰色的紧身马甲,那似乎是嫂子的,她和她向来爱换衣服穿,因此关系颇密切。杨燹回到客厅隔壁的小屋,打开书。细胞学、植物学、植物志、生物学、达尔文……

  他翻开一本,很快又合上,再换一本。但他感到自己象中了尼古丁的毒一样,晕眩并丝毫也安宁不下来,由里向外,一阵接一阵地烦躁。书上所有的字在他视觉中象无数活动着的细胞,在进行着有丝或无丝分裂。他几乎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一定是连着熬夜,整宿抽烟的结果……不,不,别糊弄自己了,明明不是这个原因。他可不是什么娇弱体质,熬夜也是他多年的习惯。在伐木连白天干十来个钟头超级重活,夜里也读书到下一点。唉,乔怡,你这家伙!自从你的脸在那公共汽车的窗口闪现那么一瞬,我的眼睛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自打你呼唤了我那么两声,我的耳朵就听不见任何声音了。我以为全了结了,起码早就淡了,没想到见到你时,我又变成了当年的小伙子,又野蛮又忘情。你呢,当然还是我印象中的你,只不过更象个修女了。我他妈的是个混蛋:就用的是这只该死的手吧?……那一巴掌真狠,把一切都击碎了。不可粘合地碎啦!后悔吧,你这野蛮人,你只配去驮粪桶、砍木头,你配爱一个那样脆弱柔的少女吗?没说的,你野蛮!野蛮是狭隘的孪生兄弟。你白长这么一副虎背熊腰,心里窄得一只蚂蚁也通不过。你其实明白那不能全怪她,即使她真的错了也是身不由己,是慑于一种压力。可当她扑到你怀里,想寻找一个精神支点,或寻求一点宽恕,你二话不说就……就用这只该死的手!她那时远比你更痛苦,你到现在才明自。

  电影中老说的那句话叫做,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黄小嫚似乎在咳嗽……咳个不止,定是今天出去散步着了凉。她的精神和体质都属于过敏型的。杨燹合上书,到楼下药柜里找出半瓶枇杷露,又倒上开水。足球赛到了高xdx潮,老父亲时而遗憾地跺地板,时而高兴地拍大腿,他不知向着谁。为了考生物系研究生,杨燹杜绝了一切嗜好,足球赛被视为最大牺牲。

  他先替小嫚披上一件绒衣,又把药和开水递给她。他发现继母叵测的目光从侧面射来。不理她。

  “看一会就去睡吧,啊?你都咳嗽了。”他关照小嫚。象她的大哥哥,甚至象长辈。

  除却关怀,体贴,他对黄小嫚的感情里还有什么呢?还有怜爱。顾名思义,怜爱就是怜悯加爱护,和爱情是不沾边的。爱情是个复杂玩艺,比一百种元素化合在一块还复杂。那么怜爱有朝一日能生长成爱情吗?不会的,不是一个品系。或许可以嫁接?或许能够杂交?它可不象植物那样好侍弄、听摆布啊!

  回到你的书上去!一个男人能留多少位置给爱情呢?男人的用武之地是事业,男人的强悍就表现在他常常不动声色地牺牲、包括牺牲他一生中最珍爱的东西。要不怎么叫做“男人”呢?爱情在男性的“原子序”里排第几位?哼!

  足球赛结束了,隔壁传出父亲长长的哈欠声。黄小嫚兴致勃勃地跟他讲着球员们为一个球之争如何打架,如何滚作一团。杨燹松了一口气,这一天她总算又太平无事地度过。傍晚时风云突变,此刻总算还阳了。

  小嫚睡在他的房间里,他这些天一直到客厅的长沙发上凑合。他躺下来,为明早的考试,他必须早些入睡。可是他怎么也睡不着,手表压在枕下,那摆声真烦人。好吧好吧,就这么睁着眼。眼睛往往在黑夜的天花板上看到白天藏匿起来的图景,那是人心中最隐秘的荧光屏……

  赞比亚睁开眼时,发现天已黑了。一小时之前,这儿还是阵地。那时热闹极了,外面的人要往里冲,里面的人要往外杀,相持了整整一个下午。现在看来算告一段落,这磨坊已全塌下来。赞比亚觉得刚才那一番厮杀简直象场恶梦,醒来时那一小节一小节的情景怎么也连缀不起来。战友们好歹全部突围了,他作为掩护,死守到房子最后坍塌。干得不错,伙计。他满意地想奖给自己一根烟,可这时上哪找烟去?

  甘蔗林大片大片地折断,倒伏,空气中弥漫着很诱人的烧焦的糖汁味。

  他躺着,身上整整盖着一座房子。房椽和断墙恰恰形成一个夹角。这个夹角将他保存下来了。他不是那么容易死掉的,这一点如今又一次得到证实。他从头顶的缝隙看见一颗并不十分亮的小星星。这颗星的名字他叫不上来,它不是每夜都在空中有固定位置的那一类星。它的光带着浅浅的红色,没有锋芒,但很美丽。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提出一种叫做“宇宙常数”的东西,这个常数确定宇宙在任何时刻的大小。那个理论表明宇宙不是越来越大,就是越来越小。遥远的星云趋向光谱的红极表明它们在迅速离开人类,这就说明宇宙在扩展。巳经大得无法想象的宇宙仍在扩展!同时,与人类最有利的太阳却以每秒钟失掉四百万吨质量的速度在消耗……唉,一个天文学和物理学的门外汉还是别为那神秘莫测的东西伤神吧。现在最需要的是从这塌屋下站起来,使自己与地球的平行位置改为垂直位置。可他站不起来……

  小星星爱莫能助地瞅着他。拿光来说,频率决定颜色:紫色的光频率最高,红光频率最低。那类具有杀伤力的光甚至不具有对视觉产生色彩感的频率。因此这小星星是温和的。它是浅红色。用目前最新的天文观测仪——射电望远镜(那种望远镜能看清十公里外的一根头发丝!)能辨认它属于哪一类星吗?是一颗少壮的恒星,还是一颗哀老的行星?它循环着怎样的轨迹?或许它早在亿万年前就已陨落,人类目力所接收的不过是它曾有的形象、光的痕迹。因为它太遥远了,远到了在它毁灭后很久,它的光才到达地球,这光在宇宙中旅行了亿万光年。科学要求准确,艺术依赖幻想?前者冷酷,后者多情。他的眼晴不是一台光谱仪,无法分析这颗天体是否陨落,以及它的物理数据,它的分子密度,它的构造和温度。这一切与他不相干。他倒更愿意幻想那上面的景致。那上面会有生物吗?有人吗?有少女吗?有战争吗?

  战争把一个少女重新推到他面前。荞子,你使这个奋力杀戮的硬汉子内心多了点什么。是人道的意识吗?不中用啊,你原来压根没忘记她,发生过的一切并没有使你恨她。一个男人,一个男性军人唯独一件事不能左右自己,那就是感情。

  感情,这是他先天不足的东西。

  他出生在部队入川的马车上。出生后和他的哥哥姐姐们一样,用一块黄军被裹着,被送进山坳里一间低矮简陋的草房。他哇哇哭号着,从一个怀抱转换到另一个怀抱。母亲往那个缠布帕的乡妇手里塞了五块钢洋,而他已在那温暖肮脏的胸脯上寻觅乳头了。母亲头也不回地走了,并没有哭。泪水恐怕早在与其他骨肉分离时流干了。

  两年后,当一个戴着帽子、挎着手枪的人出现在他面前时,收养他的乡妇一个劲催他:“喊呐,喊呐!这是你亲妈!快喊!喊了好跟着亲妈走大码头,顿顿吃嘎嘎肉!……”

  “亲妈”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他。这目光有疑惑,有嫌弃,有疼爱,也有疚痛。她把眉毛一挑,对乡妇说:“这孩子是不是有病?肚子怎么这样大?”

  乡妇嘻嘻笑道:“乡里娃儿,吃得一顿三碗红苕,硬把个肚儿胀圆了!”

  “亲妈”迟迟疑疑地伸出手,想拉他,而他却拖长声尖叫着,拼命往门后面躲。他很快被两个母亲扯将出来,只得对亲妈又踢又打,并用唾沫啐她,用山里的野话骂她。他不仅不承认她是“亲妈”,甚至连她是个女人也否认。他心目中的“妈”是这一个,这个常拉过来照他屁股就给几巴掌的、这个毫无拘束地袒出两个面粉口袋似的大Rx房让他吮吸厮摩的乡下女人。她有着又软又厚的脊梁,他经常伏在上面听着粗俗浅陋的歌谣。只要伏在这脊梁上,他就感到世界是那样太平……

  大码头、亲妈和我有什么相干?我爱吃红苕。只要顿顿尽我吃够,过年没有嘎嘎肉吃也无所谓。他象条黑泥鳅似的在亲妈手里挣扎扭动。伹他毕竟还是屈服了。因为亲妈发了脾气,朝他冷冷地板着脸,他宁可挨一百次打也决不看这张冷冷的脸。他被抱到车上,回头求救似的朝那个哭作一团的乡妇喊:“妈——妈……”

  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管母亲叫“亲妈”,为强调这中间的区别。

  他被那汽车带到一个人多得可怕的“大码头”,带进一个深宅大院。大院看门老头叫他“幺少爷”,“大少爷”是他那个白净的哥哥,胸口总别着一块雪白的手帕,出出进进总忘不了教训他两句。听说在这位哥哥之前还有姐姐和哥哥,不幸都在兵荒马乱中天折了。假如他们全活着,也象这位哥哥一样教训他,他可就倒霉透啦。

  许多年后,母亲提起他这段故事,还皱起粗粗的眉毛,“我当时简直不敢认这个孩子!我打老远看见他坐在塘沟上,又黑又痩,肚子倒腆得老大!浑身不挂一根布丝,还拖着两条鼻涕。我把他抱回来还琢磨好几天:会不会换错了?恐怕那个乡下女人把她的儿子换给我了,不然我怎么会生出这么个孩子?!”

  的确,大浴缸和药水皂始终没将他洗白,尤其他跟哥哥走在一道,别人向母亲恭维哥哥清秀白净,说到他,只有一句,“怪结实的。”

  连他本人也常常怀疑自己的血统。他感到自己身上的关键素质不属于这个家庭。他从小就试着要破坏这个家庭的规矩。他常趁父亲转过身时,把鱼缸里的“鹤顶红”拎起来。他知道这名贵的金鱼是父亲最珍爱的,是父亲工作之余唯一的喜好。他将鱼放在玻璃板上,看着它挣扎,快速翕动着嘴巴。

  他一面享受由此而来的快意一面紧张地窥视父亲的脊梁,他能在父亲转过身的同时将鱼放回缸里。他的用意不在惩罚鱼,而在于惩罚这个过于忽视儿子存在的父亲。他总想弄出点什么惊人之举打破这个家庭严肃得不近情理的相互关系。这家里的气氛使他想大喊大叫,而当他大闹之后,父亲就让保姆把这个“野孩子”领下楼,那间堆杂物的没窗的小屋就是他的禁闭室。

  父亲对他说:“什么时侯放你出来,我将酌情而定。”并常用“我正告你”这类不属于儿童理解范围的词汇。每当被“正告”时,母亲脸上总露出少许不忍,她反对任何强硬措施。但就她那副永久性温和的面孔来说,倒不如父亲来得痛快。

  母亲只有一个宗旨:“要什么?拿去!不要来烦我。”她以为将好吃的、好穿的、好玩的一古脑堆在孩子面前,就是天下第一的慈母了。

  小时上幼儿园,每到周末,当他一见母亲总是打老远就跑上去,向她热烈叙述一个礼拜中他看到和感受到的一切时,母亲总象急于脱身似的匆匆走开。母亲没吻过他。“俄狄普斯情结”只在他单方面起着作用。

  后来他上学了。在入学填表格时父亲的名字刚一出现,就听见周围一阵唏嘘声。他当然地成了班里笫一任班长,但第二年就被革职了:他天生不具备那些“好孩子”的素质,总喜欢按自已的一套行事。他尤其不善于管理别人,他认为讨厌的家伙就用拳头整治。他很崇拜神话里那些山大王,常常做出凶神恶煞的样子。他不当班长,但周围仍聚集着许多人,不知是慑服于他的父亲,还是慑服于他的拳头。

  他个头很快超过了哥哥,所以改变了捡衣服穿的局面。他为此已对哥哥不屑一顾。上中学头一年,母亲为他买了一辆深蓝色锰钢跑车,凤凰牌,二六型,全包链盒,骑上去风一样轻。这辆车把全班男同学的心都搔痒了。当他骑车从人群里穿过,人群会陡然止住。甭管多么热烈的谈话,变得静悄悄的。

  这时的妒忌也使他感到快意。这是一个男孩子虚荣心抬头的年龄,也是雄性意识初醒的年龄。他从壁橱里翻出父亲从苏联带回的长统皮靴,将靴子拭得贼亮,穿在脚上使他更添了几分身高。加之过早出现的唇须及两鬓黑黑的茸毛,颀长的双腿和宽肩膀,使母亲也不由带着惊讶的目光注视他:似乎他这变化是一夜之间完成的。

  他感到女同学在他面前头一次脸红,头一次用湿漉漉的目光追随着他,他也头一次心满意足。这满足毕竟不是那些平民家庭能够给予的。父亲的冷漠与母亲的恒温又有什么关系呢?作用于他生活的是他们的地位,而不是他们的面孔。他隐隐为这样一个家庭开始自得……

  幸而一场大风暴把他刚刚萌起的优越感冲刷掉了。初中刚毕业,父母被双双剃了阴阳头各处游街。

  “喂!你爸是啥玩艺?”男女同学站在他周围的课桌上,俯视着他,“你爸是走资派!是大叛徒!阴阳头!是……”

  他猛一抽桌腿,那几个嗓门最高的栽了下去。接着,他遭到一顿痛揍,那些羡慕与妒忌的拳头彻底惩罚了他的傲慢。落难公子头一次想要与人平等了。他是个普通人,离开了家庭,他的价值等于零或负于零。

  他不再去学校,因为学校的各派红卫兵组织均不接收他。他剃了平头,穿起父亲早年的破军装,整天煞有介事地上街抄有关父母的大字报,让父母及时了解外面的情况,好早作打算。

  有一天夜里,正当父母结束了最后一场批斗归来,全家准备安寝时,院子的大门被擂响了。母亲嘴唇发白,呻吟似的说:“别让他们进来!我受不了!……”她拿起安眠药瓶子,眼睛如两孔干枯的井,黑洞洞的充满绝望,“谁也不要靠近我!要是他们进来,我就——”

  父亲和母亲撕扭着,安眠药撒了一地。母亲搂着父亲嘤嘤地哭了:“我受不了!受不了了……”

  一贯理性的父亲生怕别人夺走他的妻子似的紧紧搂住她。两个儿子头一次见到父母如此亲切,头一次感到他们也象普通夫妻那样相依为命,是一对普通的男人和女人。父亲充满感情地对儿子们说:“去吧,去开门。你妈妈打过仗,枪林弹雨她都没怕过,如今还怕什么……”

  大门被擂得天摇地动。母亲闭着眼依在父亲肩上,仿佛已没有了生息……

  他看了哥哥一眼,而那优等生却象傻瓜一样直着眼:“不,不去开门!不去开门!”

  他却一跃而起,迅速套上破军装,又翻出不知从何处弄来的红袖章往臂上一橹,猛地打开院门:“干什么?干什么?!”

  “干什么?揪姓杨的!还有他那个臭老婆!”几个佩戴体育学院袖章的彪形大汉用丹田之气答道。

  他微斜着靠在门上,晃悠着手里的铜头宽皮带:“来晚啦!走资派已经被带到我们总部去了。这里已被我们占领啦!”

  “你们是哪一部分?”

  “……不会看吗?”他懒洋洋一晃胳膊。臂章上“五一四一”几个数目字跳进那帮人眼里,大汉们往后缩了缩。这个万余人的军械厂,听说目前每人都装备了手枪。他们陪着笑离去了。

  当夜,父母转移到一位退休的老司机家里,那个老司机曾长期受过父亲的接济,一口认定“杨副书记是好人”。

  ……哎,等等,下肢还在么?让我用手来摸一下。不,最好还是不要摸,很难说会摸到怎样一个结果。那么凭感觉试试,可感觉遗失在刚才那场激战里了。哦,这叫作麻痹状态。那次上山去开渠,炸石方时,一块石头滚下来,他推开了身边手足无措的伙伴,而自己的腿却被石头击中。到医院动手术前,给他注射了一针,他的下肢就毫无感觉了,和现在一样。

  记得当时他被石头砸翻,从山上一直滚到山底,一个小姑娘看见他那只无力地搭向一边的右腿,吓得尖声哭叫起来,朝大路上边跑边喊:“救人哪!砸着人啦!……”

  人们赶来朝他看了一会,却又迟迟疑疑地走开了。不知谁对那个小姑娘说了—句:“他不是好人,在我们这里监督劳动的……”

  那小姑娘立即不哭了,并带着懊悔神色夹在人群中离去。后来,等那几个“同类项”赶下山来,才把他抬到那辆“深蓝锰钢”的车后座上,推了三十公里,送进城里医院。结果连医生也惊异这个犍牛似的家伙居然又一次获得了完好的腿。几乎是奇迹。奇迹在于他有着非同常人的弥合能力和再生能力。但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小姑娘的最后的一瞥……

  在那颗简单、纯洁的心灵中,他无疑是坏人。好人怎么会被监督呢?他惧怕也恶心自已那一段历史。一九六八年,他和二十个“可教育子女”一同随大队伍去云南……三个月后,他收到一封电报,内容是“母病危速归”。

  他即去队部告假。队长是个农场老职工,只有一只眼,另一只眼在喝醉酒与人格斗时报废了。他看看电报,问他:“你妈是黑帮?你怎么不划清界限,还回去看她?”过了一会他似乎想通了,“我管你黑呀红的。过去这一块绑了土匪,也让儿孙孝敬他一顿酒饭再宰。你去吧!”等打点好行李,他又去找队长,见队长仅剩的那一只眼也眯上了,满屋子酒气。他问是否可以跟公家借点盘缠,队长却抓起一个空酒瓶把他砸了出来。“蠢蛋!”他骂他,“你去打听打听,老子走南闯北几时花过钱?还打票?还弄张软和椅子坐坐?你个狗崽儿是享惯了福!”

  他正悻悻走着,那位与队长对酌的湖北佬追上来,他也是老职工:“后生子!找钱的营生有的是。就看你有没有本事。”接着把他的门路告诉了他。他听后心里一动,但还是回头走了。

  “你莫急,听我说!”湖北佬接着感叹这后生的身世,一副悲天悯人的形象,“你晓得从我们这里到你家顺顺当当也要个把礼拜,不打票,一路混车,逮住你就不晓得怎么耽搁了。你妈还等得不?其实干这事,你又不是头一个!”

  他咬咬牙,只得照他的办法干了。说定将分给湖北佬一半好处,因为这情报是他提供的。

  他俩等天黑来到队里仓库,湖北佬在门外望风,他从那个开得很高的窗口翻进去。他在不见五指的库房里摸索,指望能摸到那个两尺见方的箱子,那里面装着大烟。听说把这玩艺拿到镇上能换钱,知青中有不少人干过。

  而他在战战兢兢中将一个废电灯泡踩爆了,声响惊动了巡夜的民兵。他刚要往外翻,被几支手电同时照准了。那湖北佬业已混入擒贼者的行列,坦然地看着人们将他捆绑起来。尔后他苦苦哀求,无论怎样处理他,先容他去与母亲见最后一面。他被押解着去看望母亲。母亲的床放在医院阴湿肮脏的走廊上。母亲不解的目光滞留在他的手铐上,他满腔委屈而又无从解释。他痛哭起来,把头埋在母亲胸脯上,然而母亲却带着嫌恶,将它轻轻地推开了……

  对他的处理是关押半年,再发配到由劳改释放的人组织的劳工队里。又在这里脱了几层皮,添了几块硬梆梆的肉,才回到城市近郊当一个自由农民。这时母亲早已长辞于世,她给父亲和哥哥各留下一封信,唯独没有给他……这个始终不愿了解儿子的母亲啊!

  仅仅两年,他的生活经过这样大的跌宕和变迁,他感到自己从灵魂深处已派生出另一个自我,一个顽强、坚硬、与世无争的自我。这个自我常在一旁嘲讽过去那个自我的稚嫩可笑;过去那个自我却又以清白凌驾于这个自我之上。两个自我在不同时间、情形与地点更迭、重合或撕扯他。他的心如脚下这个星球一样形成三个层次:売、幔、核。坚硬的壳保护着液状的溶岩,使溶岩不致经常爆发,而火烫的岩浆又保护着致命的核。这个封闭状态一直持续到荞子的出现。

  荞子,这个文静荏弱的女孩子哪来的力量,象井钻一样打进去,又提取出他的实质呢?爱情,他过去谈起它总象在谈一个挺肉麻的字眼。他不承认它,耻笑它。而当荞子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才闹明白,原来自己长久渴望的正是它。也正是这个给了他最多慰藉、最多希望的姑娘,最终还是使他大失所望……

  那颗浅红色的小星星变得模糊了。他头昏沉沉的,需要一次又一次把意识扭送回来。他相信只要自己不想死就决不会死,他的意志顽强得能够掌握生命。他怕自己在这时沉睡过去,那就等于自杀……

  他想爬起来,可是不行,顶不动,压住他大半截身子的是那根粗大的房椽。可他跟战友们约定,在山那边碰头。假如天亮前他未如期到达,他们就不再等他。“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我死了。”

  他又使了把劲,把全身力气使上也白搭。因为他这个姿势是被动的,不利于用力。那怎么办?等着日晒雨淋,和这一堆木头瓦砾一块烂掉吗?

  脚步声!由远而近,忽远忽近。近时几乎就在离他脑袋不这的地方走动,一会又走到他脚那边,轻得象一把条帚在瓦砾上扫着。他朝身边摸了摸,万幸,枪还在!

  总共几秒钟,各种猜测轮番出现。是敌人?干吗又这样轻悄悄的,他完全可以扫一梭子试探。再说那脚步不象男人,而象个女人甚至孩子。难道是这磨坊的主人回来了?有可能。这位主人会把他怎样?越南政府善于煽动狭隘而愚蠢的民族仇恨,他们的女人有着甚于男人的蛮狠。也许是个少女?一个父母皆亡、无家可归的十四五岁的女孩子?他应该向这个弱小的女孩子开枪吗?不管怎么说,他现在的精力对付一个女性还绰绰有余。不过假如她并不是有意来伤害他,只是见到他后作出本能的抵抗(遍及这里的是有组织散布的中国军队如何烧杀奸淫的谣言),他是否因她抵抗而置她死地,打死一个正在抽条的少女?不,太残忍了!这场战争强加于他的同时也强加在她头上。她是无辜的。她对他的报复只是战争的惯性和生物保存自己的本能……但他的手却紧紧攥住枪把,他不知道到了那一瞬间这些判断推理是否会起作用,他也有保护自已的本能。人往往很难事先估计自已……

  那双脚在离他两尺左右的地方停住了,大槪发现了他。接着十根手指开始在他周围扒掘……离他越来越近。终于,那柔细的手指触到了他的肩膀,少顷,又象挨了烫似的缩回去,显然被触着的这具不知死活的肉体吓坏了。是个女的!他已断定。她似乎在犹豫着,打不定主意拿他怎么办。他屏住气。目前只有她能救我,且不管她是什么人吧……

  杨燹点燃一根烟。这么干熬着睡不着真遭罪。他得去看看乔怡。这个念头一冒上来任何念头都不能压住它了。可她目前住在什么地方,上哪儿去找她呢?两年前听宁萍萍说她考进了广播学院进修班,想来已毕业了。她现在哪里工作?……对她一无所知怎么行!他得去看看她。告诉她:过去那件事现在想来是扯淡,根本谈不上什么宽恕啊,原谅啊。倒是他打人不对,野蛮。

  他蹬上车子出门时已近十点了。他想先到宁萍萍家去打听,或者找丁万,他们不会不知道乔怡的住处。

  这辆“深蓝锰钢”目前是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它扔在楼梯夹角里无人理会,直到他从边疆回来才给它点照顾。不过那曾萤萤发亮的烤漆任怎么擦也亮不了了。有几年,全仗了它,一边各驮一个木制粪桶,到城里来挣工分。来时,木桶在塘水里涮一下,装满土豆或红苕之类,换些钱。他比乡下人了解城里人,又比城里人了解乡下人,所以他总能取巧。从城里回乡下,自然桶里要装满大粪。掏粪也并不容易,每个公共厕所都有看类人,需要更多的机智和无赖。同样是一辆自行车,那时不是引来倾慕,而是辱骂,追打。孩子们用瓦烁撵着他:“打哟!打这个偷粪的!……”

  但他永远不会忘记魏么伯——那个看粪老头儿。一九六九年元旦那天,他仍用自行车驮着粪桶进城卖土豆。因为逢年过节,看粪人多半回家团聚,好趁机多弄点粪。傍晚,他卖完了土豆。拐到厕所后面的粪池边,正打算干活,发现竹庵棚门开了,站着个矮老头,正不声不响地打量他。他赶紧扔下手里的粪勺,盘算怎样以最快的速度逃走。但那看粪人丝毫未动,只是痴痴地看着他,脸上很难说是一副什么表情。他被这无言的凝视弄得手足无措,竟朝那老头儿傻里傻气一笑。老汉开口了:“你是个城里娃儿吧?”

  “你咋晓得?”

  “这把岁数了,不会看风水,也会看个脸相吧。过年你爹妈不接你回家?”

  杨燹愣愣地答道:“我没爹妈。”

  那老人似乎很明白,并不往下追问。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你能驮动这两大桶粪?”

  “能。我天天驮。比这重的活路我也干得了。”

  “来回要百把里吧?造孽。是个念书的娃娃……你弄两桶粪回去值几分?”

  “八分。要是社员就十分。”

  “到处都一样。”

  “那你……为啥子不回家过年?”

  “两个丫头嫁走了。回去冷冷清清,好莫得意思。”

  “你……老伴呢?”

  “早年就死了。你二天就到我这里来舀粪吧。到旁处人家轰你,搞不好还讨一顿打。”说完他进棚里去了。

  等杨燹将粪桶舀满,那老人又喊住他:“我才刚煮好饭,你吃点不?”

  “不……不麻烦了。”他咽了口冰凉的涎水。

  老人并不过分挽留,且将一个滚烫的蒸红苕揣到他衣袋里,又不声不响进棚里去了。

  杨燹和魏幺伯的“忘年交”就是这么开头的。认识了这个老人,杨燹觉得一切伦理学中有关“善”的论述,所有美学中有关“美”的依据,都太不能说明问题,太贫乏、太苍白了。后来,他调回省城,曾领着乔怡一块来看过他,然而没想到老人被逮捕了。他听了这消息,不顾身边有一个姑娘,恶狠狠地把一切脏话野话都骂出来了,乔怡只是面红耳赤地瞪着他。

  他飞快地瞪着嘁咔作响的自行车:但愿黄小嫚今夜做好梦。原谅我,小嫚,我已不会对你改变什么了。我仅仅想见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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