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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耳光

  1

  一个星期之后,张栋梁被迫离开了杂志社。临走前他当众羞辱了林适一:“什么狗屁一哥,不过是一个靠女人养活的男人。”这话让林适一大受刺激。受到这样的污辱后,他不像一般男的那样拍案而起与对手真刀真枪地干,而是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无声无息,没有一点动静。

  白天杂志社里人来人往,没人注意到林适一的古怪行为,到了晚上,同事们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助理师小红跑去找白美丽,她说:“社长你快去看看吧,一哥可能出什么事了,整整一天门都没有打开过,我们隔着门听,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他不会在里面自杀吧?”

  白美丽当时正对着电脑忙碌着,这最后一句话让她的手在电脑键盘上按下去就没起来。等她恍惚地明白过来师小红刚才那句话的确切意思的时候,才看到屏幕上被按上一串相同的字符:死死死死死……

  白美丽腾地一惊,松开手,但那个“死”字仍在继续滑行,她被吓坏了。“死死死死……”机器似乎停不下来了,又像是在暗示着什么。她从座椅上站起来,高声喊叫着冲向林适一的房间,她拍打着他的房门,尖锐的叫声在小楼上空盘旋,就像众多的鸟儿聚集在楼顶,左突右冲,找不到出口。

  “师小红,快叫人来,把门撞开!”

  关键时刻白美丽比一般女人要清醒,她没有用头去撞门,也没有哭得死去活来,而是命令师小红去叫人。机灵的女孩一下子就找到三个大汉,他们手里拿着碗口粗的圆木,把门撞开一个大洞。

  他们进去的时候,看到林适一平躺在办公桌上,浑身上下平整地盖着报纸。白美丽心酸地想:一哥一辈子都在跟报刊杂志打交道,但这个时候他混身盖着报纸,到底是厌倦了,还是舍不得?

  救护车的笛声尖锐地响起。

  林适一吞了整整一瓶安眠药,他被发现的时候已昏迷不醒。白美丽手里攥着那只空药瓶,在医院里哭成了泪人。夜晚,医院的白炽灯发出咝咝的响声。白美丽坐在病床边一直守护着林适一,她细细地看着这个男人,高高的鼻梁在平躺着的时候显得格外突出,像平地上突起的一道雪山,挺拔、冷峻、傲世独立。白美丽伸出食指,指尖沿着这道雪山的轮廓慢慢爬行。她想,爱情这个东西真是需要时间来磨的,以前她怀着无所谓的心态跟他在一起,更准确地说应该玩闹的成分多一点,爱情的成分少一点,而现在却慢慢地磨出情感来了。

  在白美丽的手指轻轻地划过林适一鼻梁的时候,他醒了。

  “一哥,你醒了吗,你真的醒了?”

  林适一的眼睛睁开之后又闭上。他看上去很累,仿佛走了很远的路,走过千山万水好不容易才来到这里,来到这张洁白的床上,来到这个无人打扰的房间,来到这个喜欢抚摸他面孔的女人身旁。

  “我累了,我真的累了。”林适一说。

  “我也累了,”白美丽说,“以后我们不折腾了,像普通人一样,好好过日子。”

  “嗯。”林适一温顺地闭上眼睛。

  “一哥。”

  “嗯?”

  “咱们回家好吗?”

  “现在咱们在那儿?”

  “在医院。”

  “为什么?”

  “不为什么。你睡了一小觉,你需要休息。然后,咱们回家。”

  “好的,回家。”

  2

  林适一出院之后,在家里休整了一段时间,没去杂志社上班。《美丽人生》的运作一直不错,销量直线上升,赚的钱也越来越多。编辑部里多一个人或者少一个人其实也没太大关系。白美丽让林适一在家多休息休息,不用急着上班。

  京城一哥赋闲在家,竟然学起烧起菜来。他以前是风风火火,哪儿热闹就爱往哪儿钻的一个人,这几天静下来,到发现自己颇能耐得住寂寞。

  他每天睡到自然醒,时间大约是十一点半左右。他对着镜子慢吞吞地刷牙、洗脸、刮胡子,弄得面目清新之后,坐下来一边看报一边喝咖啡。这是他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杯中咖啡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一天的序幕就这样拉开。生活就像杯子里的咖啡,尽在掌握之中。

  喝过咖啡之后,他到健身中心去健身。白美丽帮他办了一张游泳卡,督促他每天下午去游泳,活动一下四肢。下午游泳馆里的人很少,他可以平躺在水面上很长时间,他不像别的运动狂人那样,一跳进水里就猛游,这次的事使他的性格变的安稳平和了许多,他甚至也很少想到别的女人,连和珍珠打电话来他都不想接。他不想活在两个女人中间,那种活法太累了。

  下午,他会到超市去买新鲜的蔬菜、鱼,还有鸡。他准备晚餐的兴趣甚至超过了看报纸和看足球。他烧的红枣排骨汤简直一绝,白是白、红是红,汤清味美,让人一看就特别有食欲。

  排骨汤正在灶上炖着,香味儿飘了满屋子的时候,白美丽下班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吸溜着鼻子说:“啊,真香!”

  林适一照例会问一句:“杂志社怎么样?”

  “情况不错。”

  白美丽踢掉脚上的高跟鞋,光着脚在地板上走。她兴致极好的大声嚷嚷着要喝啤酒,一边说一边拉开冰箱找酒喝。她拿出一个有把的啤酒杯,倒了满满一杯冰啤酒,端去给林适一抿了一口,然后坐下来自斟自饮。她隔着厨房门大声地讲着一天的见闻,什么来了一个奇怪的作者啦,什么财务把章弄丢啦,什么谁跟谁谈恋爱啦……

  林适一恍惚觉得,在很久以前他俩就是夫妻了。这种和谐舒缓的日子他俩已经过了半辈子了,没有争吵、没有背叛、没有欺骗,其实两口子过日子,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白美丽夹了一筷子菜,一边嚼一边说。

  “我在想什么?”林适一帮她舀了一碗汤。

  “你在想两口子过日子,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天哪,连我想什么你都知道?”

  “那当然,以后别想骗我。我是你肚里的蛔虫,你想什么我全知道。”

  林适一把汤喝得“咕噜咕噜”地响,然后笑道:“美丽,你太可怕了!”

  他白天歇够了,养足了精神,到了晚上就特别想做床上的事。这倒使白美丽喜出望外,她原本就是个旺盛的女人,恨不得夜夜狂欢,所以那段日子两人关灯关得特别早,外面灯火灿烂,而他们的卧室里已是裸男裸女香吻飘送的世界。

  “美丽,你说人活着为了什么呀?

  “就为这个呀。”她的声音从下面传上来,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挣钱为什么?”

  “也为这个呀。”

  “干这个又为什么?”

  “证明我们都还活着。”

  窗外的欢呼声火山爆发一般突然响起,吓了俩人一大跳。两个人这才想起球迷们都在看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人们聚集在一起,大呼小叫,昼夜狂欢。而他们却沉溺于二人世界里,醉心于属于他们的另一种狂欢。他们的喊叫声此起彼伏,畅快淋漓,混杂在更大背景的呐喊之中,仿佛全世界都在为他俩欢呼。

  然而,这样快乐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新的矛盾又出现了。

  3

  新一代的“京城一哥”出现在《美丽人生》杂志社的时候,让全体编辑眼睛集体一亮。

  程天一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来到杂志社应聘美编的职位,穿过众多好奇的目光,他径直走到社长办公室门口,“当当当”手指轻扣了三下房门,门自动打开了。

  白美丽超级漂亮的办公室,让天生爱美的程天一感觉相当惊奇。他穿着一件白色底印花衬衫,浅蓝色带破洞的牛仔裤。他衬衫的颜色与白美丽漂亮大办公室的壁纸相映成趣,仿佛同一底色同一花样裁剪成的两件作品,一件穿在眼前这个花样美男的身上,另一件则贴在墙上。

  “社长,这是我一生中见过最漂亮的办公室。”

  “一生中?你才几岁呀,就说‘一生中’?”

  “我二十五岁,在你眼里可能是个孩子,但在高中生眼里已经是个老男人了。”

  “你叫什么名字?”

  “程天一,天人合一的意思。”

  “噢?你还懂得天人合一?”

  “我妈说的。我妈总跟在我身后唠叨,就连今天我来面试,她都要跟着来呢。”

  “她来干什么?”

  “是啊,我也对她说,你来干什么,我又不是幼儿园的小孩儿,我早就独立了。大学毕业都好几年了,我什么都会,会唱歌、会画画、会弹钢琴,按你们领导的话说,应该算是全能复合型人材。怎么样,社长,您录取我了吗?”

  “全能复合型人材,我能不录取你吗?”白美丽笑了起来,“你很像当年的一哥,虽然我没见过他当年的样子,但我看见你的样子就想起他来了。”

  “一哥,你说的是林适一吗?”

  “是啊,你认识他?”

  程天一忽然露出腼腆的笑容:“我哪认识他呀?他是那么有名的记者。我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而已。”

  “哦,那你过两天就能见到他了。”

  新美编的面试就这样通过了。仅仅因为这个男孩长得像一哥,社长就大笔一挥,让他进了杂志社。女编辑们都小声议论:“这叫男色。”不过小男孩的嘴很甜,见了女编辑们张嘴就叫姐姐,所以编辑部上上下下都挺喜欢这个新“一哥”。

  4

  杂志社里来了一个“新一哥”的事儿传到林适一耳朵里,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新一哥?这不是分明在跟我叫板吗?”

  “他是一个小孩。”白美丽漫不经心地说。

  “小孩怎么啦?现在的小孩啊,你可不能小看他们,心可高了,不肯脚踏实地地做事却什么都想要,你要小心点儿。”

  “嘁,小心眼儿。”

  “你嘁什么嘁,最看不惯你这种满不在乎的样子。”

  林适一盛了满满一碗白米饭放在白美丽面前。白美丽将手一挥将那碗饭“啪”的一下打到地上。林适一从餐椅上站起身来,慢慢地解下身上的灰色围裙,将围裙卷成了一个团,放在餐桌上,然后转身到门厅去换鞋。

  “一哥,一哥!”

  白美丽在身后叫了几声,他都没回答。他拿上自己的钥匙,开门,关门,上电梯。当他走出楼门走上人头蹿动的大街上时,他才想起他其实没地方可去。他自己的那个家已经很久没回去了,一想起那两间长满蛛网的黑漆漆的小房间,他的头就一跳一跳地痛。

  林适一在街上游荡很久,然后到熟悉的酒吧喝了一杯,碰到几个熟人,就和他们闲聊了几句,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感到甚是无趣。他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响,他知道是谁打来的,可他不想看,更不打算接。他想,这个女人太过分了,不能轻易饶了她。

  从酒吧出来,他打了一辆车顺口说出白美丽家的地址后,又立刻改口说出了自己的地址。他想,白美丽对他的毒害实在太深了,让他有家不能回,一张嘴说的地址竟然又是她家的。

  出租车载着他朝着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他已经有几个月没回家了,也没有去交过水电费。他不知道现在回去,家里的电灯还亮不亮?他在心里已经盘算好了,如果家里没水没电,他就再厚着脸皮回到白美丽身边去。

  出租车停在楼下,他一边付车钱一边急着从车窗往外张望,看看家里的灯是否亮着。可他转念一想,怎么可能呢?所谓的家,只有他一个人啊!

  奇怪的是家里居然亮着灯。

  林适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眼睛,家里的两扇窗子的灯全亮着,隐隐约约的音乐声从窗子里飘出来。一切迹象表明,家里是有人的。他推开家门,就闻到一股牛奶的香味。家里的灯全开着,厨房里有人在煮牛奶。

  “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厨房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厨房门打开之后,一身白衣白裙的和珍珠,手里端着一杯奶,站在林适一面前。

  “你还是不吃晚饭,睡前只喝一杯奶?”

  “还是老习惯。”

  “你在这儿住多久了?”

  “你离开多久了?”

  “你一直一个人住在这儿?”

  “我在等你回来。我想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的。”

  他一把抱住和珍珠,忍不住抽泣起来。这几个月以来,他对和珍珠不理不睬。而她依然对他这么好,这样痴痴地等他回来。他觉得自己太滚蛋、太该死了。

  房间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书桌上堆着正在校对的书稿。和珍珠说她每天在这里工作,面对着电脑就像面对他一样。

  林适一无话可说,跟和珍珠比起来,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堆垃圾。这天晚上,他没有跟和珍珠睡在一起,他找了一条毯子睡在地上。和珍珠什么也没问,只是默默地为他展开毛毯,铺好,拉平,然后垂着眼皮轻声说:“那么,我去睡了?”

  “去吧,睡个好觉。”

  “好。”

  林适一头一挨着枕头,立刻就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很沉。有很多阴影在梦里晃来晃去,他伸手去抓那些阴影,可那些影子却似乎又离他很远,一个也抓不到。他心里清楚,那些都是和她交往的女人的影子。他这一生过得既丰富又空洞,连个一儿半女也没留下。八十年代那些标签式的东西在他眼前一一出现:红茶菌、休闲服、呼啦圈、旅游、组合柜热、出国热、跳舞热,什么都能热上一阵,但又很快地像风一样过去了。

  林适一睡到半夜的时候,感觉到脸上有点湿湿的东西。开始他还以为是下雨,可睁开眼睛才知道,是有人在为他掉眼泪。

  和珍珠坐在地铺边,开了一盏小灯,一直盯着他的脸在看,看着看着就忍不住落下泪来。林适一睁开眼的时候,正好有一滴泪落到他眼睛里。这样的事情一生中只能有一次,以后永远不会发生。

  “我怎么觉得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在一起了?”

  “别瞎想了,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5

  林适一重新出现的时候,带着某种阴郁的表情。杂志社里所有人都用奇怪的表情看着他,并且告诉他社长不在。

  “那新来的一哥呢?”

  “新来的一哥也不在。”

  林适一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他仿佛看见白美丽和那年轻人紧紧地抱在一起,他们正在这座城市的某个角落,偷偷地做着她和林适一曾经做过的事。

  五星级酒店里一间宽敞的房间,门关得很紧,窗帘也拉得死死的。白美丽和程天一躺在床上,她让他把手机关掉,不要让任何人打扰他俩。

  程天一说:“不会有人来的。我订房间的时候,用的是化名。”

  白美丽说:“你真聪明啊,什么都懂,什么都会。”

  从杂志社回到家,用了四十分钟。林适一用钥匙打开门,发现白美丽仍然不在家。她会到什么地方去呢?不会真跟那小子约会吧?

  他觉得他要面对的将是电视剧里经常发生的一幕,不同的只是屏幕中人物的面庞。他不停地用遥控器换台,似乎每一个频道里都在上演着白美丽的故事。他越想越生气。到了晚上九点多,他终于忍不住拨打白美丽的手机,但偏巧打了两遍她都没听见。

  “肯定出事了!”

  林适一穿好衣服皮鞋准备出门的时候,白美丽回来了。

  “亲爱的,你要去哪儿呀?”

  “我要校对我的书稿,这阵子可能不回来了。”

  “林适一,你在赌气吗?”

  “哼,我赌气有什么用啊?你是不是巴不得我离开,好让新人住进来呀?”

  “什么新人啊?”

  “你自己心里明白!”

  “我不明白!你别拿着你那本破书做借口,跟别的女人约会。林适一我告诉你,你和和珍珠的那本书,我让你们出,你们就能出。我不让你们出,你们一个字也印不出来!信不信咱们走着瞧!”

  6

  “像这样瞎混有什么意思啊?真想回到过去。”

  林适一时常一个人坐在湖边自言自语。他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那个年轻点的“林适一”听。他们这代人,年轻的时候个个都是理想主义者,“下海”时又个个奋不顾身,以为遍地都是金子。可惜他们认识金子,金子却不认识他们。大多数文人下海都是“半文半商”,跟钱没有什么缘分。

  林适一依附于一个有钱女人,对他来说既是不幸又是万幸,不幸的是他从此没了自我,成为别人的附属品;万幸的是有人养着他,暂时还不至于饿着。他内心充满了矛盾,他曾经是那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报社有什么出头露脸的事,社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主持大型活动、办刊物、去电台、电视台当嘉宾,样样好事情全都落到他一个人头上。现如今那些风光都已成为过去,他堂堂的“京城一哥”混着混着混成了什么都不是的男人。一想到这些,林适一心里就像被一万个不知名的小生物撕咬着一般,痛苦万分。

  林适一在外面兼职的事,社里早有耳闻。社长一直按兵不动,没有正面指出他在外兼职的事,一来是在等待合适的机会,二来社长本人对林适一不错,一直以来比较欣赏他,所以有些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他一马。但凡事都得有个度,如果超过了那个,报应就来了。

  一天下午,在全社大会上,林适一被社长点了名。社长也是忍无可忍,三番五次地通知他开会,他都没准时出席。社长当着中层领导的面大骂,说他“太不像话了”。林适一在会议进行的过程中,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全场哄堂大笑,搞得社长和林适一都觉得很尴尬。

  会议是宣布报社改组的事。

  社长说:“咱们是青年报,报社的人越来越老,这样下去怎么行呢?现在全国都在改革,我们也要改革,我看咱们社的改革,就从编辑记者年轻化改起,要大刀阔斧,不破不立,敢于创新。”

  掌声。

  雷鸣般的掌声第一次让林适一感到不适应。因为以前掌声都是为他响的,而现在这掌声就像是一种讽刺,朝着他的脸噼里啪啦地扇过来。

  会议之后,社长单独找他谈话。他的脸色就像秋天的茄子皮一样难看。他站在社长超大的办公桌对面,两条腿抖得像跳桑巴舞一样。

  “你抖什么呀?”

  “我害怕。”

  “怕什么?”

  “什么都怕。”

  社长用犀利的目光看着他。

  社长说:“小林啊,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下岗的。只不过是报社内部岗位调配,在哪个岗位上都能发光发热嘛。”

  林适一站在那儿,脑子轰的一下,像是要炸开一样。他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岗位调配”这四个字让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甚至想到有可能调他去扫厕所、看大门,这种极度悲观的想法,这使得他无法抬起头来。他不敢正视社长的眼睛,但社长的谈话还在继续。

  社长说:“《绿地文学》版你暂时放一放,我们想派你去负责《体育春秋》。”

  “体育春秋”四个字一出来,林适一整个人都要虚脱了。他庆幸社里没派他去扫厕所,但“体育”两个字对一个文学编辑来说,也算是莫大的污辱,林适一的紫茄子脸一下子又变成了白冬瓜脸,惨白惨白的。

  社里来了许多新人,文学界也冒出一批林适一不认识的年轻作家。文学变成了一种新的、他完全不懂的游戏,一夜之间他被人排斥在外,成了个孤独、落伍的“老怪物”。

  其实,要论岁数林适一觉得自己并不老,跟他年龄一般大的男女作家,正是抡开了膀子大干的时候呢,甚至还有作家称自己为“青年”。而林适一却觉得自己的事业彻彻底底来到了“老年”。他有些后悔当编辑当了这么久,怎么就没静下心来好好写点东西。有些事业是有延展性的,一朝成名这辈子都可以慢慢吃老本,而他风风火火混了这些年,却连一点“老本”都没留下来。

  如果说他身上还有一点叫做“老本”的东西的话,那就是镜子里这张虽说经过些风霜,但看上去仍不算丑的脸。他想,白美丽一天到晚粘着他,也就是对他这张脸感兴趣。

  “我一无是处,只有一张脸。”

  他在浴室的镜前停留了许久,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脸。他悲观到了极点,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靠“卖脸”养活自己的男人,一个吃软饭的男人。他开始扇自己耳光,左一下、右一下,左一下、右一下,连自己也不知道扇了多少下,直到和珍珠冲进来拽住他,他仍无法停止自残行为。

  若干年前,他——林适一,掌声都是为他而来,如今,巴掌拍到了自己脸上,日子过着过着,怎么就过成了这样?林适一靠在浴室门框上,再一次感觉到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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